红塔证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12-31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在认真审阅公
司董事会所提供资料的基础上,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变更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
和公司自身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
股东权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
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
二、关于 2019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及年度绩效年薪
结果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19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及年度绩效年薪结果
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决策程序合法
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
2019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及年度绩效年薪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