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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红塔证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2021-01-27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文件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2 月
                                              目                      录
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1
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2
议案:关于选举李石山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3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01236)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2 月 18 日(星期四)14:00
    现场会议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 155 号附 1 号红塔大厦 19 楼公司
                    会议室
    会议召集人: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华士国董事


    一、宣布现场会议开始
    二、宣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代表股份数
    三、介绍现场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四、推举现场计票人、监票人
    五、审议议案
                                                               是否为特别决
 序号                            议案名称
                                                                   议事项
   1    关于选举李石山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是

    六、股东发言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七、投票表决
    八、会场休息(统计投票表决结果)
    九、宣布会议表决结果
    十、律师宣布法律意见书
    十一、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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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01236)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和《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现就会议须知通知如下:
    一、本次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
秩序和议事效率,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以下简称“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
董事会认可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对于干扰大会秩序、
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三、大会设会务组,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
    四、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五、股东需要在本次大会上发言,应于会议开始前在签到处的“股东发言登
记处”登记,并填写“股东发言登记表”。股东发言应简明扼要,每一位股东发
言不超过 3 分钟,发言总体时间控制在 15 分钟之内;发言时应当先报告姓名或
所代表的股东单位;发言顺序为在“股东发言登记处”登记的先后顺序。由于本
次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公司不能保证在“股东发言
登记处”登记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股东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
议的议案,简明扼要。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
提问。
    六、本次大会的现场会议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出席
本次大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
股东在投票表决时,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
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七、本次会议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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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议案


                关于选举李石山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审核,董事会提名李石山先生担任我公司董
事。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选举李石山
先生为公司董事,并向监管机构报备后正式任职。
    此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件:董事候选人李石山先生简历


                                                        2021 年 2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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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之附件



                        董事候选人李石山先生简历


    李石山先生,男,1970 年 8 月出生,中共党员,1992 年 7 月参加工作,大
学学历,会计师。
    曾任红河卷烟厂财务部综合科副科长、财统总部会计部部长,红烟宾馆会计
室主任,红河卷烟厂华南市场部副主任、副经理、华中市场部经理,红河集团营
销中心副总经理,红云红河集团营销中心副总监、市场营销中心副主任(副总监),
红云红河集团财务部副部长、多元化投资管理部部长、党委书记,合和集团财务
管理部部长。
    现任合和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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