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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塔证券: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1-03-31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
则》的有关规定,2020 年度,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充分发挥专业优势,认真履行职责,为董事
会决策提供了有效支持。现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基本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成员组成,截至报告期末有 3 名成员,
分别为魏锋先生1(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召集人)、李双友先生(董事)2、王国军
先生(独立董事)。现任委员会的专业构成、独立董事比例及任命程序等均符合
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专业背景、从业经
历详见《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 年 2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的
议案》《关于修订<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的议案》。
      2020 年 2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第二次会议暨
审计沟通会,会议听取了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人员关于 2019 年审计工作进度安排、
年审审计重点、预审工作情况汇报。
      2020 年 3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 2019 年度公司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审
议 2019 年度公司内部稽核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 2019 年度公司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 2019 年度公司洗钱风险自评估报告的议案》



1 2019 年 11 月 6 日,张彤女士因工作原因,向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
召集人、提名及薪酬委员会委员、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职务,在 2020 年 4 月 23 日魏锋先生就任前,张彤
女士继续履职。2020 年 4 月 23 日,魏锋先生接替张彤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召集
人。
2 2020 年 2 月 5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调

整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魏锋先生,成员为李双友先生、王国军先生,该调整方案自 2020 年 4 月
23 日魏锋先生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且取得证券监管部门核准
的证券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之日起生效。
《关于审议 2019 年度公司重大关联交易专项稽核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
案》《关于审议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实施债务融资工具可能
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预计 2020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变
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审议 2019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
议案》,会议还审阅了《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反洗钱工作专项稽核审
计报告》。
    2020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0 年 8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2020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0 年 12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经理层进行相关授权的议案》。
    2020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的议案》《关于修订<红塔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 2019 年度金融企业绩效评价审计
结果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
可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
立性和诚信状况,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从事大量上
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从业资格。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和战略发
展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
    2.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无管理层参加的与外部审计机构的审
计沟通会,与年审会计师进行充分沟通,全面了解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审计重要
时间节点、审计重点等,对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严格监督。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 2019 年度公司内部稽
核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对公司 2019 年内部审计工作及 2020 年工作计划予以
认可,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
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
情况。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财务报告,认为公司相关报告的编制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公司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等,
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有关规定和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
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经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
    (五)审核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确认公司关
联方清单,对公司重大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核,履行关联交易控制相关职责。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实施债务融资工具可能
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公司实施债务融资工具可能涉及关联交易是公司进
行正常经营活动的客观需要,符合公司利益,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会损
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0 年度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公司所预计的关联交易是公司进行正常经营活动的
客观需要,符合公司利益,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
益。
       四、总体评价
    2020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勤
勉尽责,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防范风险发挥了积极作用。2021 年,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将严格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继续勤勉、忠实地履行
职责,尽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