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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塔证券: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2021-04-10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文件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目                      录
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1

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议案 1:关于审议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4

议案 2:关于审议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2

议案 3:关于审议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19

议案 4:关于审议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22

议案 5:关于审议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 24

议案 6:关于预计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25

议案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33

议案 8:关于实施公司 2021 年度债务融资及授权的议案 .................................... 36

议案 9: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议案 .............. 39

非表决事项 1: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40

非表决事项 2:2020 年度董事履职情况专项说明 ................................................. 50

非表决事项 3:2020 年度监事履职情况专项说明 ................................................. 52

非表决事项 4:2020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专项说明 ................................. 54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01236.SH)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4 月 21 日(星期三)9:30
      现场会议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 155 号附 1 号红塔大厦 19 楼公司
                     会议室
      会议召集人: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石山


      一、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开始
      二、主持人宣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代表股份数
      三、主持人介绍现场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四、推举现场计票人、监票人
      五、审议议案
                                                                 是否为特别
序号                             议案名称
                                                                   决议事项
  1      关于审议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否
  2      关于审议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否
  3      关于审议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否
  4      关于审议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否
  5      关于审议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否
  6      关于预计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否
  7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否
  8      关于实施公司 2021 年度债务融资及授权的议案                  是
  9      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议
                                                                     否
         案
 10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非表决事项
 11      2020 年度董事履职情况专项说明                           非表决事项
 12      2020 年度监事履职情况专项说明                           非表决事项
 13      2020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专项说明                   非表决事项
   六、股东发言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七、投票表决
   八、会场休息(统计投票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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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计票人、监票人代表宣布会议现场表决结果
   十、律师宣布法律意见书
   十一、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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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和《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现就会议须知通知如下:
    一、本次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
秩序和议事效率,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以下简称“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
董事会认可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对于干扰大会秩序、
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三、大会设会务组,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
    四、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五、股东需要在本次大会上发言,应于会议开始前在签到处的“股东发言登
记处”登记,并填写“股东发言登记表”。股东发言应简明扼要,每一位股东发
言不超过 3 分钟,发言总体时间控制在 15 分钟之内;发言时应当先报告姓名或
所代表的股东单位;发言顺序为在“股东发言登记处”登记的先后顺序。由于本
次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公司不能保证在“股东发言
登记处”登记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股东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
议的议案,简明扼要。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
提问。
    六、本次大会的现场会议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出席
本次大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
股东在投票表决时,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
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七、本次会议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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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审议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将《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此议案,请予审议。


    附件: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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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01236.SH)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议案一附件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受新冠疫情冲击,全球政治经济风险上升,资产价格大幅波动。国
内方面,由于疫情防控成效斐然,逆周期调控政策及时、精准,二季度以来多项
宏观经济指标稳步复苏。在积极的经济预期、宽松的流动性、资本市场改革政策
利好的共同助推下,国内资本市场交投活跃,多数资产价格上涨,证券行业随之
持续转暖:上证综指 2020 年 12 月 31 日报收 3473.07 点,全年上涨 23.68%;深
证成指 2020 年 12 月 31 日报收 14470.68 点,全年上涨 38.73%。
    在政策利好和权益市场交投活跃的助力下,公司积极应对挑战,牢牢守住底
线,敏锐抓住机遇,公司整体业绩提升。2020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5.85 亿
元,同比增长 170.37%;实现利润总额 18.55 亿元,同比增长 64.81%;实现净利
润 14.13 亿元,同比增长 68.72%。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总额 383.18
亿元,负债总额 236.14 亿元,股东权益 147.03 亿元,净资本(母公司口径) 139.64
亿元。
    一、2020 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情况
    2020 年,公司董事会规范、科学、高效地发挥了领导和决策作用,共召开 11
次会议(其中,现场会议 3 次,通讯方式 8 次),审议通过议案 79 项。董事会下
设的 4 个专门委员会共召开 18 次会议,审议或听取议案 56 项,其中发展战略委
员会 3 次,风险控制委员会 2 次,审计委员会 8 次,提名及薪酬委员会 5 次。董
事会遵照上市公司监管要求规范运作,认真履职,全力支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
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提供了有利的保障。
    2020 年,公司董事会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 全力推进配股发行工作,多渠道筹措资金
    2020 年,董事会支持公司拓宽多层次融资渠道,壮大资本实力。为进一步扩
大资本规模,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公司董事会积极推动配股公开
发行证券相关工作。2020 年,公司高效完成配股公开发行内部决策,申报工作进
展顺利。2021 年 2 月 1 日,公司配股获中国证监会第十八届发审委 2021 年第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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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会议审核通过,下一步,在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批文后,公司将及时实施本
次配股的证券发行工作。公司拟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1,090,021,619 股,募集资
金总额不超过 80 亿元。
    同时,公司积极运用各类债务融资工具,尽量降低融资成本,为公司业务发
展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债务融资余额 171.36 亿
元,其中次级债务融资 110 亿元,收益凭证融资 8.50 亿元,质押式回购融资 50.37
亿元。此外,根据业务需要,2020 年公司还开展了同业拆借、法人账户透支等其
他融资业务。公司董事会除了继续使用成熟的融资手段外,还启动了面向专业投
资者发行 2020 年度公司债的工作,通过不断开拓多元化融资渠道,调整公司负
债的期限配比,进一步打通市场化融资渠道,提高直接融资程度,降低融资成本,
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
   (二)调整公司战略规划,适应发展新阶段
    2020 年,为适应公司成为上市公众公司后的新发展阶段,把握好新的历史
发展机遇,明确公司未来的发展方向和战略目标,公司董事会也在积极探求高质
量发展道路,制定了《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展战略规划(2020-2022 年)》,
明确了今后一段时期的发展目标,为公司开创更高质量的发展阶段奠定了基础。
   (三) 修订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不断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2020 年,公司董事会贯彻落实监管机构、行业自律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最新
要求,结合公司自身实际,不断完善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公司根据《证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七号)、《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证监会令第 156
号)、《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信息技术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52 号)等法律法规
的规定,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
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进行了修订。公司董事会还修订了《重要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会计制度》《采购管理办法》《全面风险管理制度》《流动性风险
管理办法》《信息技术管理办法》《人力资源管理办法》《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
管理办法》《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融
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健全了公司制度体系,有效提升了
公司治理水平,为公司规范运行提供坚实保障,保障了投资者的利益。
    (四)支持公司经营管理,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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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董事会批准以下事项:一是批准在上海
新设证券研究所(事业部制),作为公司的一级部门,专门履行公司卖方研究业务
的拓展与管理等职责,明确了对内协同和对外佣金双轮驱动的战略,更有利于助
力公司长远发展;二是为了进一步推进全资子公司红正均方投资有限公司的中长
期发展,董事会批准向红正均方增加注册资本金人民币 15 亿元,增资后其注册
资本金为人民币 20 亿元;三是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决定分支机构调整事宜,以应
对市场变化、丰富业务协同模式、改善业务结构、增加利润来源。
     (五)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投资者知情权
    2020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了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公平性。公司董事会督促相
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做好了未公开重大信息的保密工作和
内幕知情人登记工作。2020 年,公司共披露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等各类公告文件
111 份,保障了投资者的知情权。未发生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
股份的情况,确保所有股东平等获取公司信息。
    (六)加强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管理
    2020 年,公司严格根据相关规定,加强了关联方信息维护工作,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定期对关联方清单进行审议和确认。公司董事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
程序,独立董事就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等发表了独立意见。
     (七)加强内控建设,坚守合规风控底线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内控建设,按照新《证券法》《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
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持续优化、完善公司合规管理及全面风险管理体系。2020 年,董事会坚守合规风
控底线,确定公司年度风险容忍度及重大风险限额指标,并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结
合市场情况及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适时调整,认真审议公司合规报告、风险管理
报告、风险评估报告、风险控制指标情况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合规管理有
效性评估报告,促进内部控制体系有效执行,确保内部控制贯穿决策、执行和监
督的全过程,覆盖公司各业务条线和管理环节,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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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公司董事会在稳健经营、持续创造经济效益的同时,兼顾社会效益。一是
在 2020 年初,面对严峻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公司董事会积极响应政府号
召,切实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向武汉市慈善总会捐赠 600 万元资金,用于采购
医院防护及救治的急需物资,以支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为抗击
疫情贡献力量。二是公司发挥证券公司优势,以消除贫困为目标,以精准帮扶
为手段,以改变山村落后面貌为抓手,以帮扶山村基础设施建设为突破,公
益、教育帮扶多措并举,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多方位的精准扶贫工作格局,
不断改善了贫困地区的面貌。2020 年,公司实际投入扶贫资金共计 154.12 万
元,对脱贫出列后两个定点帮扶村进行持续帮扶。
    (九)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2020 年,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保持与监管机构、投资者、中
介机构及新闻媒体的联系等。2020 年,共接听投资者来电 266 次,处理投资者
邮件 280 封,安排投资者现场走访调研 1 次,回答上证 E 互动投资者问题 50 个。
参加云南辖区上市公司 2020 年度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回答投资者提出
的全部 13 个问题。此外,公司及时维护公司官网的“投资者关系”专栏,及时
更新公司基本情况,发布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等信息。2020 年,公司当选中国上
市公司协会和云南省上市公司协会理事单位。
    (十)依规召集股东大会,全面落实会议决议
    公司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认真履行股东大会召集人职
责。报告期内,董事会共召集 3 次股东大会,向股东大会提案 23 项。报告期内,
对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决议,公司董事会均能够严格执行,全面贯彻落实各项
会议决议。
    二、董事履职情况
    (一)总体履职评价
    2020 年,公司董事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忠实、勤勉地履行了各项
职责和义务。公司董事按照规定出席董事会会议和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
议各项议案,明确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在董事会闭会期间,各位董事能够认
真阅读公司各类文件、报告,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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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各位董事认真研究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策略,积极贯彻落实股东
大会和董事会的决策。独立董事勤勉尽责地参加董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
独立、客观发表个人意见、进行表决,充分发挥专业所长,为公司的发展积极建
言献策,积极维护中小股东权益。
          (二)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大会情况
                   是否
      董事                本年应                                         是否连续
                   独立             亲自     以通讯     委托                        出席股东
      姓名                参加董                                 缺席    两次未亲
                   董事             出席     方式参     出席                        大会的次
                          事会次                                 次数    自参加会
                                    次数     加次数     次数                           数
                            数                                              议

     李剑波         否      11        11        8         0        0        否          3

     肖淑英         否      11        11        8         2        0        否          3

     李       丽    否      11        11        8         0        0        否          3

     李双友         否      11        11        8         0        0        否          3

     李素明         否      11        11        8         0        0        否          3

     华士国         否      8         8         7         0        0        否          1
          1




     张       彤    是      3         3         1         1        0        否          0
          2




     伍志旭         是      11        11        8         0        0        否          0

     王国军         是      11        11        8         1        0        否          2
              3
     魏锋          是       8         8         7         0        0        否          2



          三、2021 年董事会工作重点
          2021 年,董事会将充分发挥公司重大事项决策作用,勤勉尽职,站在全局高


1   自 2020 年 4 月 23 日起,华士国先生担任公司董事。
2   自 2020 年 4 月 23 日起,张彤女士因工作原因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3   自 2020 年 4 月 23 日起,魏锋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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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认真决策,团结进取,同时严控风险,推动公司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再上新
台阶,努力提升公司行业地位和市场竞争力,树立公司良好的市场形象,带领公
司持续健康发展。2021 年,公司董事会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1 年 3 月届满,公司将根据《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序推进董事会换届工
作,依法履行提名公告等相关程序,并召集股东大会依法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
确保董事会工作有效衔接。
    (二) 推进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工作,拓展资本补充渠道
    2021 年,董事会将继续与中介机构密切配合,积极准备后期发行阶段相关
工作,在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批文后,将及时实施本次配股的证券发行工
作。此外,董事会将推动公司拓展资本渠道,壮大资本实力,增强抗风险能力
和市场影响力,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一是推动公司利用资本市场补充资
本,缩小资本短板,提高公司资本实力和抗风险能力。二是继续支持公司通过
借入次级债务、发行公司债、短期融资券、收益凭证、债券质押式回购、同业
拆借、流动资金借款等方式,优化资金来源,丰富流动性管理手段,满足公司
各项业务的发展需要。通过统筹股权融资与债务融资,降低融资成本、建立资
本运作、资金运营的长效机制。董事会将在拓展融资渠道方面继续给予公司支
持,以优化公司融资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全力做好上市公司治理自查工作,提升治理水平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20〕14 号)和
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的公告》(证监会公告〔2020〕69
号),2021 年公司董事会将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开展全面自查工作,按时完成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行动,将对照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清单,认真梳理查找
存在的问题,总结公司治理经验,全力做好专项自查工作。与此同时,公司董事
会将密切关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业协会根据新《证券法》
对相关法规的修订情况,积极落实新法规的相关要求及规定,在新规出台后,积
极推进公司相关制度的修订工作,切实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公司发展
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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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持续完善内控体系建设
    2021 年,董事会将督促和指导经理层持续提升合规和风控能力,持续宣导
公司新企业文化,培育良好的内控环境,引导更加科学合理的内部控制机制的建
设,提升内控有效性。推动公司资本配置最优化,实现风险承受范围内的收益最
大化,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五)切实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与投资者良好互动
    2021 年,董事会将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做好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工作,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临时公告,有效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和
透明度。同时,做好未公开重大信息保密工作。此外,将继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
理工作,与监管机构、投资者、中介机构及新闻媒体形成良好互动,维持良好的
公众形象,提高市场对公司认知度和认可度。公司还将根据公司配股工作推进情
况,做好配股相关的投资者服务工作。


    2020 年,受新冠疫情冲击,公司的发展也面临新的挑战。在政策利好和权益
市场交投活跃的助力下,公司锐意进取,加强合规与风险管理,取得良好业绩。
2021 年,董事会仍将群策群力、砥砺前行,深入落实国务院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
发展的部署安排,带领红塔证券在充满挑战的时代中再创新佳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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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审议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将《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此议案,请予审议。


    附件: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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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附件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
《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依法行使监事
会职权,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充分发挥监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积极维
护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保证了公司的健康发展。现将
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 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依法召开监事会会议,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
    2020 年,公司监事会共独立召开 7 次会议,其中现场会议 2 次,通讯方式
召开会议 5 次,共审议议案 32 项。
    2020年,监事出席会议和投票表决情况如下:
                         应参加      亲自出   委托出席     缺席       投票表决
   姓名        职务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情况
              监事会
   蔡嵘                     7          7         0          0          均同意
                主席

  李奕霖       监事         7          7         0          0          均同意

  方泽亮       监事         7          6         1          0          均同意

             职工代表
   翟栩                     7          7         0          0          均同意
               监事
             职工代表
  李绍军                    7          7         0          0          均同意
               监事
    报告期内,监事会召开会议和审议议案情况如下:
    2020 年 2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议案》。
    2020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
议 2019 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的议案》、《关于审议 2019 年度公司合规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 2019 年度公司
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 2019 年度公司风险管理报告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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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关于审议 2019 年度公司风险控制指标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 2019
年度公司内部稽核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 2019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 2019 年度公司洗钱风险自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
审议<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 2019 年度社
会责任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实施债务融资工具可能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预计 2020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未来三年
(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公司符合配股条件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0 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配股公开
发行证券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配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
配股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议案》、《关于审
议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019 年度监事履职情况专项说明》。
    2020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
议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0 年 6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
订<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20 年 8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
议 2020 年上半年公司经营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 2020 年上半年公司风险
管理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 2020 年上半年公司风险控制指标情况报告的议
案》、《关于审议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2020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审议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0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变更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的议案》。
    (二)参加股东大会与董事会会议,履行法定监督职能
    公司监事会及时跟进公司内部控制和重大决策,出席或列席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等重要会议,保持与董事会、经理层交流沟通渠道畅通。2020 年,公司
监事出席了 3 次股东大会,列席了 11 次董事会会议。通过参加会议,公司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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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重大事项决策过程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了实时监督,并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
集召开程序及董事、高管的履职等进行了监督。同时,也及时了解了公司经营管
理情况及经理层对董事会决策的贯彻落实情况,促进监事会监督职责的有效履
行。
       (三)关注公司合规风控和财务管理情况,履行日常监督职责
    2020 年,公司监事会通过研读公司《券商消息》持续关注行业变化和监管
动态,监事会定期审议公司合规报告、风险管理报告、稽核审计工作报告和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等,了解公司合规风控管理信息,持续关注公司合规经营情况。公
司监事还审阅了公司对各项业务和职能部门的常规稽核审计报告,并提出相关意
见与要求。此外,公司监事认真审阅公司定期财务报告等相关材料,对公司重大
财务事项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关注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及时提出监督建议。
公司监事会通过参加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的无管理层参加的与外部审计机构
的审计沟通会,与年审会计师进行充分沟通,全面了解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审计
重要时间节点、审计重点等,对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严格监督。公司监事会主
席通过参加总裁办公会议,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各项重大决策情况,对经理
层贯彻执行董事会决议的情况等进行监督。2020 年,公司监事会独立发表意见,
保障中小投资者权益,与公司董事会、经理层保持密切沟通,对公司的规范经营
管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四)促进完善公司治理,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督促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
管理条例》、《证券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
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体系。同时不断加强监事会自身制度建设,根据新《证
券法》、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促进公司监事会
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开展。
       (五)开展业务调研,关注公司基层情况
    2020 年,公司监事赴贵州贵阳、四川成都和云南曲靖、昭通对公司几家证
券营业部、期货营业部及控股子公司深圳市红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同业投资部成
都办公室开展了调研活动,听取被调研机构业务开展情况、经营目标、绩效考核
完成和落实情况的汇报,了解其经营管理中遇到的难点问题,与被调研机构就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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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发展策略等进行了充分交流和讨论,并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和建议。同时,公
司监事与被调研机构基层员工进行了充分交流讨论,对被调研机构和基层员工提
出的问题以调研报告等形式向公司经理层进行了反映并关注落实。
    (六)发起对高级管理人员的离任审计工作
    2020 年 4 月,公司原财务总监龚香林先生离任,监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发起
了对龚香林先生的内部离任审计,并按监管要求向监管机构报送了报告。
    二、监事会对有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2020 年,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情况、合规管理与风险管理、关联
交易、信息披露、利润分配等事项进行了监督,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治理准则》《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稳健经营,依法规范运作。
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合理,决策程序合规有效。监事会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存在违法违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对定期报告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召开会议审核公司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度财务
报告等文件,检查公司财务情况,并且参加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的审计沟通会,
与年审会计师进行充分沟通,确保审计工作优质高效完成。监事会认为公司定期
报告的编制工作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
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公司严格遵守相关制度,未曾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
密规定的行为。
    (三)合规与风险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 2019 年度风险管理报告》《公司 2020
年上半年风险管理报告》《公司 2019 年度合规报告》《公司 2019 年度公司合规
管理有效性评估报告》《关于审议 2020 年度公司风险偏好的议案》《2019 年度
公司洗钱风险自评估报告》《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检查了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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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管理制度能得到有效执行,报告期内未发现
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
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重大缺陷,也未发生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四)关联交易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相关关联交易依法履行了决策程序,完成了信息披露,未发
现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标准,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公平地进行了信息披露,有效执行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外部信息报送管理办法》等制度。监事会未发现信息披露
存在违法违规问题。
    (六)公司利润分配方案
    监事会认为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严格遵守了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
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期利益,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投资
者利益的情形。
    (七)修订公司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事项
    监事会认为,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
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
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存
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三、2021 年工作重点
    2021 年,公司面临新冠疫情冲击下的经营环境依然错综复杂,公司监事会
将一如既往、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监督作用,做好建言献
策和风险提示,在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中积极发挥建设性作用,维护公司和股东
利益。2021 年公司监事会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做好新一届监事会换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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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将于 2021 年 3 月届满,公司将根据《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序推进监事会换届工
作,依法履行提名公告等相关程序,并召集股东大会依法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
确保监事会工作有效衔接。
    (二)加强协同监督,加强内控监督
    监事会将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召开监事会会议,认
真审议合规风控相关的议案和报告。在日常工作中,监事会将进一步加强与纪检
监察、风险管理、合规法律和稽核审计等监督工作联动,提升监督的协同性和针
对性,拓宽参与公司检查工作的覆盖面,提高监督效率,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职能,
持续关注公司的合规管理和全面风险管理情况。监事会将加强内部控制监督,关
注内控制度执行等相关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督促公司及时整改,并跟踪整改情
况,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
    (三)开展专项调研,更好地发挥监督作用
    2021 年,监事会将结合监管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公司业务发展情况,有
针对性地对各地分支机构开展调研工作,深入一线了解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遇到
的问题与困难,提出有效意见和建议,促进有关问题的落实和解决。在开展调研
过程中,可结合公司实际,协同相关机构共同进行,提高监督工作的协同性和针
对性。
    (四)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监事会将组织监事认真学习监管新规,及时了解掌握证券公司合规经营的规
范要求,努力提升监事履职能力。监事会将密切关注国际国内新形势、行业发展
新情况,牢牢把握行业市场环境和公司发展动向,进一步完善监督工作机制。加
强与董事会和经理层的信息沟通,着力提升监督有效性,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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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关于审议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以下简称“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 383.18 亿元,
总负债 236.15 亿元,股东权益 147.03 亿元。
    2020 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公司累计实现各项收入 560,872.60 万元,
发生各项支出 375,398.33 万元,实现利润总额 185,474.27 万元,净利润
145,155.57 万元。具体报告如下:
    一、公司 2020 年度财务状况
    (一)资产情况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 383.18 亿元,构成主要包括:金融投资资产 223.05
亿元,占比 58.21%;货币资金和结算备付金 66.78 亿元,占比 17.43%;买入返
售金融资产 56.13 亿元,占比 14.65%;两融业务融出资金 13.06 亿元,占比 3.41%;
其他资产 24.16 亿元,占比 6.30%。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较上年末减少 71.43 亿元,减幅 15.71%。变动较大
的项目为:金融投资资产减少 45.94 亿元,减幅 17.08%;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
少 10.51 亿元,减幅 15.77%;货币资金和结算备付金减少 7.38 亿元,减幅 9.95%。
    (二)负债情况
    报告期末,公司总负债 236.15 亿元,构成主要包括:次级债务 113.16 亿
元,占比 47.92%;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52.86 亿元,占比 22.38%;代理买卖证
券款 38.81 亿元,占比 16.43%;应付短期融资款 8.77 亿元,占比 3.71%;其他
负债 22.55 亿元,占比 9.56%。
    报告期末,总负债较上年末减少 82.27 亿元,减幅 25.84%。变动较大的项
目主要为:应付短期融资款减少 75.06 亿元,减幅 89.54%;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款减少 53.59 亿元,减幅 50.34%;次级债务增加 31.17 亿元,增幅 38.02%;代
理买卖证券款增加 8.77 亿元,增幅 29.20%。
    报告期末,扣除代理买卖证券款后,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57.30%,无到期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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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偿债务。
    (三)股东权益情况
    报告期末,公司股东权益 147.03 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144.23
亿元),较上年末增加 10.84 亿元,增幅 7.96%。变动原因:一是报告期实现综
合收益 14.47 亿元;二是报告期分配现金股利 3.63 亿元。
    二、公司 2020 年度经营情况
    报告期,公司累计实现各项收入 560,872.60 万元,较上年增加 354,269.78
万元,增幅 171.47%;公司累计发生各项支出 375,398.33 万元,较上年增加
281,335.28 万元,增幅 299.09%;实现利润总额 185,474.27 万元,净利润
145,155.57 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1,312.20 万元),增幅分
别为 64.81%和 71.28%。
    (一)收入情况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558,516.32 万元,较上年增加 351,943.47
万元,增幅 170.37%。主要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1.利息净收入-25,592.96 万元,较上年减少 1,605.71 万元,主要原因为公
司负债减少导致利息支出减少;
    2.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56,180.78 万元,较上年增加 19,300.98 万元,增幅
52.33%,主要原因为公司努力进行业务转型,全力推动各项业务稳步转型,报告
期公司投资银行业务、证券经纪业务、资产管理业务的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均实
现不同程度的增长;
    3.投资收益 285,687.76 万元,较上年增加 132,466.75 万元,增幅 86.45%,
主要原因为公司金融投资收益增加;
    4.公允价值变动收益-31,487.07 万元,较上年减少 60,596.53 万元,减幅
208.17%,主要原因为公司金融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减少;
    5.其他业务收入 273,366.62 万元,较上年增加 262,214.74 万元,增幅
2,351.31%,主要原因为期货风险管理子公司现货业务销售收入增加。
    (二)支出情况
    报告期,公司发生营业总支出 374,459.08 万元,较上年增加 280,554.01
万元,增幅 298.76%。主要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20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01236.SH)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1.公司发生业务及管理费用 84,949.83 万元,较上年增加 6,872.61 万元,增
幅 8.80%,主要原因为公司与收入增加的有关费用增加;
    2.公司计提减值损失 17,094.07 万元,较上年增加 13,580.16 万元,增幅
386.47%,主要原因为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增加;
    3.公司发生其他业务成本 269,501.60 万元,较上年增加 258,728.39 万元,
增幅 2,401.59%,主要原因为期货风险管理子公司现货业务销售成本增加。
    (三)利润情况
    报告期,公司实现利润总额 185,474.27 万元,实现净利润 145,155.57 万元,
较上年分别增加 72,934.50 万元和 60,406.52 万元,增幅 64.81%和 71.28%。公
司实现每股收益 0.39 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11%。
    三、公司 2020 年度现金流量情况
    报告期末,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59,763.95 万元。
    报告期,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76,763.28 万元,其中:经营活
动产生现金净流入 495,855.76 万元,主要为开展证券投资业务导致现金流入;
投资活动产生现金净流出 17,974.21 万元,主要为结构化主体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的影响,以及购建各类长期资产投资支出;筹资活动产生现金净流出 554,480.65
万元,主要为偿还融资款;汇率变动影响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增加额-164.18 万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
    此议案,请予审议。



                                                         2021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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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



             关于审议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金融企业财务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以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进行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现提出
如下利润分配方案:
    一、2020 年度未分配利润情况
    2020 年初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2,057,688,231.39 元,加上 2020 年度实现净
利润 1,130,353,741.35 元,扣除本年实施 2019 年度利润分配 363,340,539.60
元,2020 年度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2,824,701,433.14 元。
    二、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一)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0 年净利润拟按如下顺序进行分配:
    1.按 2020 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13,035,374.14 元;
    2.按 2020 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113,035,374.14 元;
    3.按 2020 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交易风险准备 113,035,374.14 元。
    上述提取金额合计 339,106,122.42 元,扣除提取金额后母公司 2020 年可供
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485,595,310.72 元。
    (二)综合考虑公司股东利益和未来发展,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方式,向实施本次权益分派方案股
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派发红利,每 10 股派发 1.55 元(含税)。以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3,633,405,396 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563,177,836.38 元,占 2020 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39.85%。本次分配后,剩余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2.公司在实施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分
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可能导致实际派发现金红利的总额因四舍
五入与上述总额略有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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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以上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于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
现金红利派发。
    三、本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和融资规划,不
会对公司的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
发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
    此议案,请予审议。




                                                  2021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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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五



                    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
与格式(2017年修订)》《证券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准则(2013年修订)》《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组织编制了《红塔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和《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
要 》, 具 体 内 容 公 司 已 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 登 载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
    此议案,请予审议。




                                                                      2021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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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六

                          关于预计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20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在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预计公司 2020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预计范围内执行,未发生超出预计范围的关联交易。在
           对 2020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进行核查整理的基础上,结合公司及子
           公司未来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对 2021 年度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
           行合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0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见下表:
       关联交易类                                                实际发生金额 占同类业
序号                         关联方                预计金额                             相关业务或事项简介
           别                                                        (万元)   务比例(%)
                  南京中科红塔先进激光创业投资 2020 年由于证
                                                                         7.90      0.03
                        中心(有限合伙)       券市场情况、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证
       提供代理买 云南红塔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 证券交易额无                             券代理买卖服务收取
                                                                         1.06         -
 1     卖证券服务             公司             法准确预计,                             手续费收入,参照市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实际发生额              4.45      0.02 场水平收取佣金。
                          关联自然人              计算。                 0.58         -
                               小计                                     13.99        —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830.19     18.15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股
       提供承销保                              2020 年因具体
                                                                                        票债券承销、财务顾
       荐、债券承 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业务规模难以              849.06      5.45
                                                                                        问等业务服务产生的
 2     销、财务顾                              预计,以实际
                                                                                        收入,参照市场水平
         问服务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生数计算。             18.87      0.12
                                                                                            收取费用。
                               小计                                  3,698.11        —           —
                    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3.40      0.59
                     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因具体          11.20      0.07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资
       提供资产管                                业务规模难以                           产管理服务产生的收
                     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5.99      0.04
 3     理业务服务                                预计,以实际                           入,参照市场水平收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生数计算。            3.73      0.02     取费用。
                           关联自然人                                    0.92      0.01
                               小计                                    115.24        —           —
                                                 2020 年因具体                          公司根据证券市场情
       认购金融产                                业务规模难以                           况及公司资产配置的
 4                   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89.14      0.10
           品                                    预计,以实际                           需要,认购关联方发
                                                 发生数计算。                           行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5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01236.SH)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关联交易类                                                    实际发生金额 占同类业
序号                            关联方                 预计金额                             相关业务或事项简介
           别                                                            (万元)   务比例(%)
                                                                                              金融产品取得的收
                                                                                                    益。
                                  小计                                     289.14        —           —
                      中国烟草总公司四川省公司       2020 年因认购     200,000.00        — 公司为融资需要,向
                                                     具体规模难以
                                                                                            关联方借入次级债务
                      中国烟草总公司江苏省公司       预计,以实际      100,000.00        —       本金。
                                                     发生数计算。
                                         小计                          300,000.00        —           —
                      云南红塔蓝鹰纸业有限公司                             326.25      0.47
                    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050.00      7.29
                      云南华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100.00      1.59
                      中国烟草总公司浙江省公司                           5,500.00      7.94
                      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公司                           4,400.00      6.35
       认购债务融     浙江省烟草公司台州市公司                           2,750.00      3.97
 5
         资工具                                      2020 年因认购                          公司向关联方借入短
                      浙江省烟草公司杭州市公司                           2,750.00      3.97
                                                     具体规模难以                           期借款、次级债务,
                      云南省烟草公司玉溪市公司                           5,500.00      7.94
                                                     预计,以实际                           向关联方支付相应的
                      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发生数计算。        5,500.00      7.94 资金利息费用。
                      云南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                           2,525.00      3.65
                      云南省烟草公司昆明市公司                           2,525.00      3.65
                      云南省烟草公司红河州公司                           2,525.00      3.65
                      云南省烟草公司曲靖市公司                           2,525.00      3.65
                      中国烟草总公司四川省公司                           7,915.07     11.43
                      中国烟草总公司江苏省公司                           3,797.26      5.48
                                         小计                           54,688.58        —           —
                    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97      0.30
                    南京中科红塔先进激光创业投资
                                                                             1.27      0.10
                          中心(有限合伙)
                        中国双维投资有限公司                                 1.03      0.08
                      云南华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0.10      0.01
                      云南兴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因具体                 0.03         - 公司关联方在公司开
       资金存管利     昆明翠湖宾馆有限公司     业务规模难以                  0.07      0.01 立证券账户,公司支
 6
         息支出   云南红塔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 预计,以实际                                 付其证券账户资金存
                                                                             0.06         -
                              公司             发生数计算。                                     款利息。
                    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
                                                                             0.00         -
                                  司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0.22      0.02
                      中维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0.41      0.03
                      云南诚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0.00         -



                                                        26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01236.SH)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关联交易类                                                  实际发生金额 占同类业
序号                           关联方                预计金额                             相关业务或事项简介
           别                                                          (万元)   务比例(%)
                        云南兴云投资有限公司                               0.92      0.07
                      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10      0.01
                            关联自然人                                     0.20      0.02
                                 小计                                      8.38        —           —
                      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因具体          52.60      0.39 公司因业务需要,将
       资金存放利                                  业务规模难以                           资金存放关联方等业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5.36      0.63
 7       息收入                                    预计,以实际                             务收到的存款利息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生数计算。            0.01         -         等。
                                 小计                                    137.97        —           —
                                                   2020 年因具体                          公司以债券、票据、
       证券和金融                                  业务规模难以                           资产收益权等为标的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00,327.63         -
 8     产品交易                                    预计,以实际                           开展卖出回购及买入
                                                   发生数计算。                             返售等交易。
                                 小计                                700,327.63        —           —
                    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344.52     24.73
                                                                                          公司向关联方提供或
                    昆明红塔大厦有限公司     2020 年因具体               599.48     11.03 接受办公场地租赁、
       提供或接受
                  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业务规模难以                 27.26      0.50 物业管理服务,收取
       房屋租赁及
 9                                           预计,以实际
       物业服务 昆明红塔大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343.23      6.31 或支付相关租金、物
                                             发生数计算。
                                                                                              业费等。
                  弥勒湖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0.32      0.01
                                 小计                                  2,314.80        —           —
          差旅费       上海红塔大酒店有限公司                              0.35      0.05
                       上海红塔大酒店有限公司                             30.00     11.64
          会议费      云南红塔体育中心有限公司                            45.58     17.68
                       云南天恒大酒店有限公司                             30.11     11.68
                       上海红塔大酒店有限公司                              2.08      0.17
          培训费       云南天恒大酒店有限公司                             12.33      1.02
                   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0.16      0.01
       经
                                              2020 年业务发                         29.20 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
       常 广告费 云南安晋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11.43
                                              生情况无法预                                的会务、餐饮、住宿
 10    性 股票确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计,以实际发                 0.00         - 等经常性服务支付的
       服 权费
                                               生额计算。                                     服务费。
       务 代销基
                   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15      0.18
          金服务
          公杂费      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05      0.02
          三方存
          管、托
          管费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4.62      0.73
          客户维
          护费等




                                                      27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01236.SH)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关联交易类                                                实际发生金额 占同类业
序号                          关联方               预计金额                             相关业务或事项简介
           别                                                        (万元)   务比例(%)
                                小计                                   216.86        —           —
                      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由于证         156.66      6.48 公司认购关联方发行
                                                 券市场情况、
                     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8.01      2.40 的基金、理财产品或
                                                 证券交易额无
       基金业务        中国双维投资有限公司                             29.23      1.21 信托计划;关联方认
 11                                              法准确预计,
                                                                                        购公司发行的基金、
                                                 以实际发生额
                           关联自然人                                    0.27      0.01     理财产品。
                                                    计算。
                                小计                                   244.16        —           —



                  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介绍
                  (一)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法人或其他组织
                  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和集团”)及其相关法人或其他
           组织。其中,相关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合和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本公司及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由合和集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由合
           和集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本公司及本公司
           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相关法人或其他组织
                  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红塔集团”)及其相关法人或其他
           组织。其中,相关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红塔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或其他
           组织(合和集团及其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除外);由红塔集团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
           织;由红塔集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本公司
           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相关法人或其他组织
                  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云南中烟”)及其相关法人或其他组
           织。其中,相关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云南中烟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
           织(红塔集团及其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除外);由云南中烟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由云南中烟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本公司及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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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01236.SH)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五)其他关联法人
    除上述关联法人,公司的其他关联法人包括:
    1.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
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持有对
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 10%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等;
    3.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监管规定,与公司具有其他关联关系的法
人或其他组织。
    (六)关联自然人
    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包括:
    1.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4.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5.本条第 1、2、3 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及配
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
和子女配偶的父母);
    6.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
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自然人,包括持有对上市公司
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等;
    7.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监管规定,与公司具有其他关联关系的自
然人。
    (七)其他关联人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视同为公司的关联人:
    1.根据与公司或者其他关联人签署的协议或者作出的安排,在协议或者安排
生效后,或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将具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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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01236.SH)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指引》第八条或者第十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2.过去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
         第八条或者第十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三、公司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公司根据日常经营业务实际开展的需要,在满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的前提
         下,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在 2021 年度及至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
         期间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作如下预计:

序 关联交易类
              关联交易内容                            具体交易说明                               预计金额
号     别

                                                                                       2021 年由于证券、期
                                为关联方提供证券代理买卖交易服务、期货经纪服务等产生的
                                                                                       货市场情况、交易量
                                佣金收入、通过特定交易席位为关联方提供交易服务产生的席
                                                                                       无法准确预计,以实
                 为关联方提供                 位收入,参照市场水平结算。
                                                                                         际发生额计算。
                 证券期货经纪、
                 证券投资咨询、     向关联方提供投资咨询服务,参照市场水平收取费用。
                 证券承销与保 向关联方提供证券承销与保荐服务产生的收入,参照市场水平
                 荐、财务顾问、                       收取费用。
               代销金融产品、 向关联方提供财务顾问服务产生的收入,参照市场水平收取费
    证券和金融
1              资产管理、基金                         用。
      产品服务
               管理等证券和
                              为关联方代销金融产品产生的收入,参照市场水平收取费用。 2021 年因具体业务
               金融产品服务,                                                        规模难以预计,以实
                              向关联方提供基金及资产管理服务产生的收入,参照市场水平
               或接受关联方                                                            际发生额计算。
                                            收取管理费和提取业绩报酬。
               提供的上述证
               券和金融产品 向关联方提供证券出借代理服务,参照市场水平收取费用。
                      服务。        获取关联方提供的上述证券和金融产品服务发生的费用。
                                  关联方销售、分销公司承销的债券,参照市场水平支付费用。
                                                              其他
                                                          1
               与关联方进行 与关联方进行买入返售交易 产生的利息收入,参照市场水平结
               买入返售或卖                             算。
               出回购交易、与 与关联方进行卖出回购交易产生的利息支出,参照市场水平结
               关联方进行股                             算。
               票、债券或衍生
                                    与关联方进行债券自营交易,参照市场水平结算。     2021 年因具体业务
    证券和金融 品销售交易、认
2                               认购关联方发行或管理的金融产品,参照市场水平结算。 规模难以预计,以实
      产品交易 购关联方发行
                                                                                      际发生额计算。
               或管理的金融       销售、分销关联方承销的债券,参照市场水平结算。
               产品、销售、分         认购关联方承销的债券,参照市场水平结算。
               销、认购关联方
               承销的金融产                             其他
                   品等。

         1
             注:不含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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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关联交易类
              关联交易内容                        具体交易说明                               预计金额
号     别

                            公司为融资需要,发行/借入债务融资,关联方可能认购/出借 2021 年因认购具体
  发行/借入债 向关联方发行/
3                           相关债务融资工具,公司支付相应的资金使用利息,参照市场 规模难以预计,以实
    务融资 借入债务融资。
                                                  水平结算。                         际发生额计算。
               与关联方发生                                                        2021 年因认购具体
     资金存管               公司根据资金业务需要,可能会与关联方发生存款、同业拆借
4              资金存管(放)                                                        规模难以预计,以实
    (放)与结算                等资金往来,发生相应利息收支等,参照市场水平结算。
                 与结算。                                                            际发生额计算。
               承租关联方房
               屋等、向关联方                                                        2021 年因具体业务
    房屋等租赁                公司承租关联方房屋等、向关联方出租房屋或接受关联方物业
5              出租房屋或接                                                          规模难以预计,以实
    及物业服务                            管理服务等,参照市场水平结算。
               受关联方物业                                                            际发生额计算。
               管理服务等。
              关联方为公司
              提供会议、培                                                           2021 年业务发生情
                              接受关联方为公司提供会议、培训、住宿、餐饮、广告服务等
6    综合服务 训、住宿、餐饮、                                                       况无法预计,以实际
                                      综合服务等产生的费用,参照市场水平结算。
              广告服务等综                                                             发生额计算。
                  合服务。



                四、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及依据
                在日常经营中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时,公司严格按照价格公允原则与关联方确
         定关联交易价格,参照市场化价格水平、行业惯例定价。具体定价依据如下:
                (一)证券、期货经纪服务:参考公司平均佣金率水平,综合考虑关联方客户
         的交易方式、交易量、交易频率、资产规模、开户时间等因素,与关联方客户按
         照市场化原则协商定价;
                (二)提供承销保荐、财务顾问、投资咨询服务:参照市场同类服务费率标准
         及行业惯例定价;
                (三)提供资产管理业务服务:参照行业同类业务标准,并依据实际投资标的、
         主动管理水平等因素协商定价;
                (四)认购金融产品:参照该类型交易当时适用的市场价格及行业惯例定价;
                (五)发行/借入债务融资:参照同行业同期、同期限债务融资的执行利率、
         市场资金供需水平、融资的额度、期限、公司的信用等级等因素定价;
                (六)资金存管(放)与结算:参照同行业存款的市场利率水平及行业惯例定
         价;
              (七)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参照该类型交易当时的市场价格及行业惯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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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
    (八)提供或接受房屋租赁及物业服务:参照市场价格及行业惯例定价;
    (九)经常性服务:参照市场价格定价;
    (十)基金业务:参照行业同类业务标准定价。
       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业务的一部分,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有
利于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二)上述关联交易参考市场价格进行定价,交易价格是公允的,不存在损害
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
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在预计的公司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
根据公司业务正常开展需要,新签或续签相关协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
    此议案,请予审议。




                                                         2021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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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七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
    经 2020 年 4 月 23 日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2021 年,公司拟继续聘
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
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审计服务费不超过人民币 100 万元,与上一期基本
持平,其中,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 7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
费用不超过人民币 30 万元。该费用根据市场行情和公司实际情况,审计服务工
作量、业务复杂程度等因素确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此议案,请予审议。


    附件: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




                                                         2021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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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七附件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    谭小青先生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29 人

上年末执业    注册会计师                                               1750 人

人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超过 600 人

              业务收入总额                              27.6 亿元
2019 年度业
              审计业务收入                              19.02 亿元
务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                              6.24 亿元

              客户家数                                    300 家

              审计收费总额                              3.47 亿元

2019 年上市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

公司审计情                           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
              涉及主要行业
况                                   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金融

                                     业,采矿业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9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
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19 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
累计赔偿限额 1.5 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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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8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17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9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0 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何时成 何时开始 何时开始 何时开始为
项目组成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
            姓名   为注册 从事上市 在本所执 本公司提供
   员                                                                计报告情况
                   会计师 公司审计     业        审计服务

项目合伙                                                    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
           李云虹 2001 年 2007 年    2011 年     2020 年
   人                                                       超过 3 家。

项目质量
                                                            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
控制复核 王贡勇 2001 年 2001 年      2009 年     2020 年
                                                            超过 8 家。
   人

签字注册
           杨伟明 2012 年 2012 年    2017 年     2020 年    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2 家。
 会计师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
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 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服务费不超过人民币 100 万元,其中,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审计费用
不超过人民币 7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 30 万元。上述费用与上
一期基本持平,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
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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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八



             关于实施公司 2021 年度债务融资及授权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保证债务融资的顺利开展,提高资金运营
效率,充分发挥财务杠杆作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实
际情况,提出公司 2021 年度债务融资及授权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融资主体及方式
       公司运用债务融资工具对外融资将以母公司作为负债主体,全资及控股子公
司不得自主进行对外债务融资(但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及比照子公司管理的各级
全资孙公司之间发生的融资行为除外)。
       二、债务融资工具的品种及发行规模上限
       公司债务融资工具总规模控制在公司财务杠杆不高于行业平均水平范围内,
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对具体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上限的相关要求。具
体债务融资品种及规模情况如下:
       (一)债券融资品种
 序号         债务融资品种                         发行规模上限
                                以中国人民银行核定的公司待偿还短期融资券最高
   1     短期融资券
                                余额与公司净资本的 60%(含)孰低值为准。

   2     收益凭证               不超过最近一期公司净资本的 60%。

   3     公司债券[注 3]         不超过 60 亿元。

备注:(1)上述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规模上限均按发行后待偿还余额计算。
      (2)本次债务融资工具的授权额度包含本次决议前已发行但未偿还的债务融资工具规
      模。
      (3)公司于 2020 年启动“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相关工作,2021 年将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后持续推进。
      (4)上表中“不超过”均含本数。



       (二)其他债务融资品种
       其他债务融资品种,包括同业拆借、法人账户透支、债券回购、债券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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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01236.SH)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证金公司转融通、债权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公司实施其他债务融资须满足外部监
管规定、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制度规定。
       三、债务融资工具的授权
    (一)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实施公司债券及期限为一年以上(含)
的债务融资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特点以及公司资金需求
等情况,确定以下(1)-(8)事项。
    (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除实施公司
债券及期限为一年以上(含)的债务融资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发行时的市场
情况、特点以及公司资金需求等情况确定以下(1)-(9)事项。
    (1)发行的具体品种和金额:根据各类债务融资工具授权额度的剩余情况、
授权有效期确定。本议案所涉及的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均不含转股条款。
    (2)融资期限: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均不超过 5 年(含),可以为单一期限品
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
    (3)融资方式:公司根据业务需要,按相关规定报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
行等相关部门审批或备案,以一次或多次或多期、公开或非公开的形式发行或借
入。
    (4)融资利率及融资工具发行价格以及计算和支付方式。
    (5)融入资金用途: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满足公司运营需要,调整公司
债务结构,补充净资本,支持公司业务发展或项目投资等,具体用途应合法合规,
不得超出监管规定的募集资金使用范围。
    (6)依法确定符合认购条件的投资者。
    (7)确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上市相关事宜。
    (8)依法确定担保及其它信用增级安排。
    (9)根据每次融资的实际情况组织办理以下事项:向监管机构提出债务融资
工具的发行审核申请;决定中介机构、受托管理人、清算管理人等债务融资工具
发行相关机构的聘请;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所有
协议和文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证券上市地的交易所上市规则进行相关信息
披露;办理与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或上市有关的其它全部事项等。
       四、授权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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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01236.SH)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一)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有效期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新的年度债务融资及授权议案时止。
    (二)公司此前历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各债务融资工具相关授权自本议案
通过之日废止。
    五、偿债保障措施
    为确保债务融资的按期足额偿付,公司制定了多项有效的偿债保障措施:
    (一)建立有效的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
    (二)稳健的盈利能力是偿付债务的财务保障;
    (三)不断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及高流动性的金融资产;
    (四)畅通多元化的外部融资渠道及融资能力;
    (五)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务融资工具
本息时,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此议案,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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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九



    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于2018年-2021年投保了董监高责任保险,保单即将于2021年4月10日到
期。为加强公司风险管控,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激励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勤勉尽责,保障公司以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同时加
大对股东的合法权益的保障,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现提请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以下事项:
    一、同意公司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具体方案:
    (一)保险费总额:每年50万元至80万元,共计240万元人民币以内;
    (二)保险期限:一届董事会3年。
    二、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经营班子办理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相关事宜。
    此议案,请予审议。




                                                       2021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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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表决事项一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证券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格式指引》的有关规定,作为红塔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红塔证券”)独立董事,现就 2020 年度工作
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2020年度独立董事基本信息
       2020年,公司独立董事共计4人:张彤女士 1、伍志旭先生、王国军先生、魏
锋先生 2。各位独立董事均具备任职独立董事的资格条件,报告期内不存在影响
其独立性的情况。各位独立董事的基本信息如下:
       张彤女士,1961年9月出生,硕士研究生,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中国
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8月至1993年2月任云南财经大学教师;1993
年3月至1999年11月任云南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1999年12月至2007年5
月任云南天赢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2007年6月至2011年1月任中瑞华恒信会计师
事务所有限公司云南分所副所长;2011年2月至2013年8月任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云南分所所长;2013年8月至2019年10月任瑞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云南分所所长;2015年3月至2020年7月任永诚财产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11月至今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云南分所合伙人;
2015年3月至2020年4月任红塔证券独立董事。
       伍志旭先生,1969年3月出生,经济法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1991年9月至1992年10月任中国有色十四冶党委宣传部宣传干事;1992
年10月至1993年10月任云南商贸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1993年10月至1999年12

1 2019 年 11 月 6 日,张彤女士因工作原因,向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召
集人、提名及薪酬委员会委员、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职务,在 2020 年 4 月 23 日魏锋先生就任前,张彤女
士继续履职。
2 2020 年 4 月 23 日,魏锋先生接替张彤女士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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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历任云南海合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合伙人;1999年12月至2014年4月任云南
千和律师事务所主任;现任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德恒工艺基
金会理事;2018年3月至今任红塔证券独立董事。
    王国军先生,1970年6月出生,管理学博士,教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1999年7月至2001年9月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系讲师;2001年8月至
2002年9月在韩国保险开发研究院从事博士后研究;2001年9月至2005年12月任对
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系副教授;2005年12月至今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教
授、博导;2011年9月至2012年1月为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商学院访问学者;现任东
吴人寿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阳光相互农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3月至
今任红塔证券独立董事。
    魏锋先生,1974年1月出生,博士研究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中国工业经济学会理事、中国软科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
员、中国咨询工程师协会执业会员。2004年6月至2012年5月任重庆大学公共管理
学院讲师、副教授、硕士生导师;2012年6月至今任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
院金融学系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2020年4月至今任红塔证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审计委员
会、风险控制委员会中均有任职,提名及薪酬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控制委
员会的成员中独立董事超过半数,并由其中一位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
    各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中的任职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                     独立董事                     召集人
    发展战略委员会                   伍志旭                         —
   提名及薪酬委员会         伍志旭、张彤、魏锋、王国军            伍志旭
      审计委员会                张彤、魏锋、王国军              张彤、魏锋

    风险控制委员会              王国军、张彤、魏锋                王国军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会议、11次董事会会议。独立董事出席
会议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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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席董事会情况
                                                          是否连                出席股
  姓名                    本报告期                        续两次                东大会
                                     亲自出 委托出席 缺席             投票表
             职务         应参加董                        未亲自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决情况
                          事会次数                        参加会
                                                            议
   张彤    独立董事          3          2          1   0         否   均同意         0

  伍志旭   独立董事          11        11          0   0         否   均同意         0

  王国军   独立董事          11        10          1   0         否   均同意         2

   魏锋    独立董事          8          8          0   0         否   均同意         2

    (二)独立董事参与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召开了18次会议,其中,发展战略委员会3
次、提名及薪酬委员会5次、审计委员会8次、风险控制委员会2次。具体参会情
况如下(实际参加数/应参加数):
               发展战略委员          提名及薪酬委
   姓名                                                审计委员会      风险控制委员会
                   会委员               员会
   张彤               -                     2/2            3/3                 1/1
  伍志旭            3/3                     5/5             -                   -

  王国军              -                     5/5            8/8                 2/2

   魏锋               -                     3/3            5/5                 1/1

    (三)其他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各专
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相关会议,依法履行职责,依法合规地
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专业特长,对讨论决策的重大事项提供了专业、合理的意见
和建议,促进了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报告期内,独立董事
对董事会及所任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均发表了同意的表决意见。
    独立董事通过现场会议、查阅公司有关资料、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其他董
事进行交流等方式,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通过
与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听取年审计划汇报,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在行使职权
时,公司及相关人员予以积极支持和配合,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凡须经董事
会决策或专门委员会研究的事项,公司均按法定的时间提前通知独立董事并同时
提供足够的资料,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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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01236.SH)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事项
    1.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预计 2020 年度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预计的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均因公司日常业务经营所产生,将有
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并将为公司带来一定的收益;公司预计的 2020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参照市场化价格水平、行业惯例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
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有关制度的要求。
    2.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实施债务融
资工具可能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实施债务融资是出于自身利益考虑,且为公司经营发展所必要,不存在
向关联方或其他第三方输送不恰当利益的情形;可能涉及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
理,符合市场规律和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资金被占用的情形。
    2.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9 年度对外担保进行了核查,就相关事项作如下专项
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
    2019 年,公司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相
关规定,严格执行对外担保审批程序。2019 年,公司无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
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金额为零,因此,公司不存在需要揭示对外担保存
在风险的情形,也不会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2019 年,公司及
子公司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
司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1.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审议<红塔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公司编制的《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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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01236.SH)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况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实际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
用和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
相关规定, 符合《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的《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
规定》的有关规定。
    (四)董事候选人提名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1.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提名公司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董事候选人华士国先生的提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
的要求。根据对被提名人华士国先生的个人履历进行审查,华士国先生具有担任
公司董事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具备履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证券公司董事的情形,不
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同意将华士国
先生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2.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提名公司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候选人魏锋先生的提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
的要求。根据对被提名人魏锋先生的个人履历进行审查,魏锋先生具有担任公司
独立董事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具备履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和证券公司独立董事的
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同意
将魏锋先生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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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01236.SH)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杨海燕女士任职公司副总裁、首席风险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经审阅杨海燕女士的简历等材料,未发现
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和证
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
解除的情况。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素养及经营管理经验符合担任上市公
司和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条件,能够胜任公司相应职位的职责要求。同意聘任
杨海燕女士为公司副总裁、首席风险官。
    4.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杨洁女士任职公司财务总监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经审阅杨洁女士的简历等材料,我
们认为其具备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的任职条件和履职能力;未发现存在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和
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
未解除的情况。同意聘任杨洁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五)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及绩效考核情况
    1.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2019 年度董事履职
情况专项说明》《2019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专项说明》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2019 年度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勤勉履行职责, 不存在违反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情形。公
司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考核及薪酬发放符合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
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 2019 年度董事、 高级管理人
员履职情况专项说明。
    2.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审议公司 2019
年度金融企业绩效评价审计结果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 2019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及年度绩效年薪结果符合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 2019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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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及年度绩效年薪结果。
    (六)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23 日披露了《2019 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独立董事
兼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认为公司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进行了信息
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业绩预告中的财务数据和指标与相关定期报告披露的实际数据和指标不存在重
大差异。
    (七)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从事大量上市公司
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
务从业资格。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
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和
战略发展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此次公司变更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中介机构,理由正当,履行了充分、恰当的
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八)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3,633,405,396 股为基数计算,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含税),拟派发现金
红利总额 363,340,539.60 元(含税),占 2019 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比例为 43.38%。该议案经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已于 2020 年 6 月
实施完毕。
    独立董事对 2019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可
持续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及公司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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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01236.SH)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2.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审议公司未来三
年(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制定的《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回
报规划》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
监会公告(2013)43 号)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维护广
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九)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的承诺已在公司招股说明书及相关定期报告中充分披露。2020
年度,公司及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十)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做好信息
披露工作,共披露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各类公告文件 111 份。我们认为公司上
述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
    2.对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规范运作,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
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方面公允、全面、
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19 年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
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十一)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审议 2019 年度公
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
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也未发生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同
意 2019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二)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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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董事认为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召集、召开符合《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议
事内容、决策程序依法合规。
    (十三)修订公司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情况
    1.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修订<红塔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
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
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
股东权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变更会计政策
及会计估计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和公司自身
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
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
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
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估计变更。
    (十四) 2020 年度配股相关情况
    1.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0 年度配股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为本次配股事项编制的《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配股公开
发行证券预案的公告》等配股公开发行证券的相关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切实可行,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增强资本实力,
有利于公司推进主营业务的发展,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全体股东公平、合理 。
    (2)本次配股公开发行方案合理、切实可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
全部用于增加公司资本金,补充营运资金,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服务实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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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符合公司长远健康发展的要求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
    (3)本次发行的定价方式公平、公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本次配股公开发行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 2020 年度
配股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议案》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公司关于配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符合《国
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
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
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 符合公司及股
东的利益。
     (十五)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在新冠疫情冲击,全球政治经济风险上升的复杂国内外形势下,公司应强化
合规管理和风险管理。公司应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要
求,继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强化信息披露,切实维护投资者权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依照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规定的职责,参与了公司重大事项的审议,积极独立地为公司发展建言
献策,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规范、科学和高效,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全体独立董事忠实、勤勉地履行了职责。
    2021年,公司独立董事将持续加强学习,进一步提升履职的专业水平,继
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
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


                                          独立董事:伍志旭、王国军、魏锋
                                                            2021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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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表决事项二


                    2020年度董事履职情况专项说明


各位股东:
    根据《证券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公
司董事、监事履职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 2020 年度董事
履职考核及薪酬情况说明如下:
    一、2020年度董事履职考核情况
    (一)董事履职情况
    2020年,董事会全体董事忠实、勤勉,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
相关议事规则的规定履行职责,积极出席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主动加强
会前沟通,进一步提高了董事会会议的议事效率。针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
案,各位董事深入研究,提出了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在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促进公司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独立董事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建
言献策、专业把关,为董事会专业化、科学化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撑,保证了董事
会决策的科学规范和公司的稳健发展,特别是保障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0年,公司董事会共计召开11次会议,其中,现场会议3次,审议并通过
议案79项。董事会下设的四个专门委员会共召开18次会议,其中发展战略委员会
3次,提名及薪酬委员会5次,审计委员会8次,风险控制委员会2次,共审议或听
取议案56项,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审议意见。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3次,共向股
东大会提交议案23项,参会的董事均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行使职权。
    (二)董事考核情况
    根据《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履职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公司
对公司董事2020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考核,所有董事考核结果均为“称职”。
    公司董事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认为:2020年度,各位董事忠实、勤勉地履行
了各项职责和义务,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全面关注公司发展,在公司的重大
战略决策和规划、重大投融资项目、制度建设、绩效考核等方面积极建言献策。
各位董事积极推进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工作。2020年度,公司各位董事均未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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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违法违规行为,未发生《证券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禁止
的行为。
    二、2020年度公司董事薪酬发放情况
    公司董事的薪酬标准及发放方式根据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关于调整公司董事、监事津贴的议案》执行。对于不在公司兼任其他职
务的董事,其薪酬为年度津贴。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不享受上述津贴,其薪酬
标准和发放方式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规定执行。2020 年,公司董事薪酬发放情况
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
告》。




                                                       2021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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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表决事项三


                    2020年度监事履职情况专项说明


各位股东:
    根据《证券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公
司董事、监事履职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 2020 年度监事
履职考核及薪酬情况说明如下:
    一、2020年度监事履职考核情况
    (一)监事履职情况
    2020 年,监事会全体监事忠实、勤勉,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
《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监事会会议,认真审阅议案,充
分发挥监督职能,提出了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在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方面发
挥了重要作用;积极列席董事会、出席股东大会,对会议程序和决策过程进行监
督;审核公司定期报告,检查公司财务,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工作,全面了解公司
情况,提出相关建议,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0 年,公司共召开监事会会议 7 次,其中现场会议 2 次,各位监事均能
积极参会,审议并通过议案 32 项。2020 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11 次、股东大会
3 次,列席董事会和出席股东大会的公司监事均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二)监事考核情况
    根据《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履职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公司
对公司监事2020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考核,所有监事考核结果均为“称职”。
    公司监事会认为:2020年度,各位监事忠实、勤勉、审慎履行法定职责,按
时参加监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发表意见,依法出席股东大会、列席董
事会,了解公司重大经营事项并检查财务情况,监督董事会、经理层执行公司职
务的行为,促进公司规范发展,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和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2020年度,公司各位监事均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未发生《证券公司治理准则》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禁止的行为。
    二、2020年度公司监事薪酬发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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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监事的薪酬标准及发放方式根据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关于调整公司董事、监事津贴的议案》执行。对于不在公司兼任其他职
务的监事,其薪酬为年度津贴。在公司领取薪酬的监事不享受上述津贴,其薪酬
标准和发放方式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规定执行。2020 年,公司监事薪酬发放情况
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
告》。




                                                       2021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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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表决事项四



               2020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专项说明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证券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激励考核管理办法》、《红
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激励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
定,现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履行职责、绩效考核和薪酬情况说明如下:
    一、2020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要求,按照
各自分管条线履行岗位职责,贯彻执行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各项决
议。2020 年度,公司抓住市场机遇,实现了较好经营业绩,市场地位有所提升,
完成了董事会下达的年度经营目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认识到经营管理工作中存
在的不足,今后将重点加以改进完善:一是进一步加强合规、风控管理,切实履
行合规、风控的责任和义务,在全面加强合规、风控管理的前提下推动业务发展;
二是着力改变公司收入结构不合理、各业务线发展不均衡的问题,努力推动经纪、
投行、资管等中介业务的发展。
    二、2020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情况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严格按照《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与激励考核管理办法》、《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激励
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执行。
    三、2020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按照董事会及董事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审
议通过的相关办法及细则清算、计提及发放。公司高管绩效年薪根据年度考核结
果,计算年度考核系数后确定。绩效年薪中不少于 40%的部分采取延期支付的方
式,且延期支付期限不少于三年;延期支付薪酬的发放遵循等分原则。


                                                         2021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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