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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红塔证券: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2022-01-14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文件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2 月
                                              目                      录
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1

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2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 3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01236.SH)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2 月 9 日(星期三)9:30
   现场会议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 155 号附 1 号红塔大厦 19 楼公司
                   会议室
   会议召集人: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石山


   一、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开始
   二、主持人宣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代表股份数
   三、主持人介绍现场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四、推举现场计票人、监票人
   五、审议议案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应选董事(2)人
1.01    翟旭                                                 √
1.02    邓康                                                 √
   六、股东发言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七、投票表决
   八、会场休息(统计投票表决结果)
   九、计票人、监票人代表宣布会议现场表决结果
   十、律师宣布法律意见书
   十一、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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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01236.SH)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红
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
现就会议须知通知如下:
    一、本次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
秩序和议事效率,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以下简称“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
董事会认可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对于干扰大会秩序、
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三、大会设会务组,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
    四、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五、股东需要在本次大会上发言,应于会议开始前在签到处的“股东发言登
记处”登记,并填写“股东发言登记表”。股东发言应简明扼要,每一位股东发
言不超过 3 分钟,发言总体时间控制在 15 分钟之内;发言时应当先报告姓名或
所代表的股东单位;发言顺序为在“股东发言登记处”登记的先后顺序。由于本
次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公司不能保证在“股东发言
登记处”登记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股东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
议的议案,简明扼要。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
提问。
    六、本次大会的现场会议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出席
本次大会的股东,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
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七、本次会议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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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保证公司法人治理的完善,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公司制度的规定,经公司股东推荐,董事会提名及薪酬
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翟旭女士和邓康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
    翟旭女士和邓康先生符合董事任职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
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根据《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有关监管规定,翟旭女士
和邓康先生将在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正式履职,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第五次审议通过。
    此议案,请予审议。


    附件:1.翟旭女士简历
           2.邓康先生简历


                                                         2022 年 2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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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附件 1



                                    翟旭女士简历


    翟旭,女,1969 年 5 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
1991 年 8 月进入财政部,先后在财政部老干部局办公室、工业交通司中央工业
二处工作,期间在河北省高阳县财政局锻炼一年;1998 年 8 月至 2000 年 6 月,
任财政部经济贸易司工业处主任科员;2000 年 6 月至 2005 年 12 月,历任财政
部经建司经贸处主任科员、助理调研员、副处长、处长;2005 年 12 月至 2012 年
3 月,历任财政部经建司商业处处长、财政部经建司交通处处长、财政部经建司
应急协调保障处处长;2012 年 3 月至 2014 年 11 月,任中国双维投资有限公司财
务部主任;2014 年 11 月至今,任中国双维投资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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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附件 2



                                    邓康先生简历


    邓康,男,1985 年 12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
2009 年 8 月参加工作,先后在红塔集团营销中心云南省区、山东省区,云南中
烟营销中心山东分中心工作,期间在合和集团金融资产部挂职一年。2016 年 12
月进入合和集团,曾任合和集团金融资产部项目管理专员、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投行部副总经理(挂职)。现任合和集团运营管理部项目管理专员、江苏烟草
金丝利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昆药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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