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证券: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2023-04-29
证券代码:601236 证券简称:红塔证券 公告编号:2023-024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进
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重大影
响。
一、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概述
2022 年 12 月,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通知》
(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16 号解释”),16 号解释“关于单项交易产生
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按照上述规定,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2023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会计政策的议案》,同意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二、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6 号解释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
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
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
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
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
——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
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
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
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根据相关衔接规定,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对于在首次施行的财
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解释的单项交易,公司按照
解释的规定进行调整。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
用解释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
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公司
按照 16 号解释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
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和公司自身实际情况进行的
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
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
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
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上网公告附件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