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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庞大: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自然人无偿让渡股票和解除股票质押的进展公告(三)2020-07-07  

						股票代码:601258          股票简称:ST 庞大            公告编号:2020-056
债券代码:135250          债券简称:16 庞大 01
债券代码:135362          债券简称:16 庞大 02
债券代码:145135          债券简称:16 庞大 03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自然人无偿让渡股票和解除股
             票质押的进展公告(三)

           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相关股票划转行为未能按照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1 日披露的《关于
    对无偿让渡股票等重整相关进展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0-022)
    中表述的计划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完成。主要原因是重整投资人与相关融
    资券商及债权人的洽谈进展未能达到预期,因此无法在原计划日期内前往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票划转业务。
         股票划转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本次控股股东及关联自然人无偿让渡股票和解除股票质押的背景
    2019 年 9 月 5 日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依法裁定
受理对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庞大集团”或“公司”)的重整
申请,并指定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庞大集团管理人(详见公司
于 2019 年 9 月 6 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进行重整暨股票被实施退市
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0)。
    2019 年 12 月 9 日,庞大集团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和出资人组会议分别表决通
过了《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
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11 日披露的《关
于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3)。
    同日,法院作出(2019)冀 02 破 2 号之十五《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庞
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
序,公司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
    根据重整计划中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庞大集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自然人无
偿让渡其所持股票。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自然人持有的庞大集团股票存在被冻结、
质押情形的,由深圳市深商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商控股”)、深
圳市元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维资产”)和深圳市国民运力科技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民运力”,三家公司以下合称“重整投资人”)与相关
冻结申请人、质权人协商解除。
    二、本次控股股东及关联自然人无偿让渡股票和解除股票质押的进展
    根据重整计划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庞大集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自然人无
偿让渡其所持的 208,983.17 万股股票,由重整投资人及其关联方有条件受让。无
偿让渡股票的完成情况如下:
    (一)2020 年 3 月,根据庞大集团管理人的申请,法院向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相关《协助执行通知书》,请求中登公司协助
将庞大集团控股股东庞庆华的关联自然人裴文会、蒿杨、李新民、许志刚和李绍
艳持有的合计 3,464.34 万股公司股票划转至重整投资人指定的关联方深圳市国
民运力数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通科技”)的证券账户。目前,已完成
上述股权过户登记事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8 日披露的《关于股东权益变
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
    (二)2020 年 3 月,重整投资人的持股平台数通科技按照相关合同的约定
向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支付了 11,881.52 万元的价款,用于解除质押股份中的
10,250.81 万股。(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0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自
然人无偿让渡股票和解除股票质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同月,
数通科技按照相关合同的约定向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和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分别支付了 7,198.23 万元和 4,749.22 万元的价款,分别用于解除质押股份中的
5,144.95 万股和 5,042.42 万股(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8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
股东及关联自然人无偿让渡股票和解除股票质押的进展公告(二)》,公告编号:
2020-020)。
    2020 年 4 月,根据庞大集团管理人的申请,法院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相关《协助执行通知书》请求中登公司协助将庞大集
团控股股东庞庆华的关联自然人王玉生、武成、贺静云、孙志新和刘斌持有的合
计 20,438.25 万股公司股票划转至重整投资人指定的关联方数通科技的证券账户。
目前,已完成上述股权过户登记事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披露的《关
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27)。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除上述已完成的股票划转外,剩余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自然人无偿让渡股
票划转尚未完成。相关股票划转行为未能按照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1 日披露的《关
于对无偿让渡股票等重整相关进展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0-022)
中表述的计划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完成的原因是重整投资人与相关融资券商及
债权人的洽谈进展未能达到预期,因此无法在原计划日期内前往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票划转业务。
    目前,股票划转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发布的信息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
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