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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庞大: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4-30  

                        股票代码:601258        股票简称:ST庞大          公告编号:2021-039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监事

会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以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公司第

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

    (二)本次会议通过非现场通讯方式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

    (三)公司监事人数为 3 人,亲自出席人数为 3 人。

    (四)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汪栋主持。

    (五)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并通过《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发表如下审核

意见:



                                    1
      1、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在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

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的行为。


        2、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当期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并通过《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0 年度合并报表实
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 58,034.71 万元,2020 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
分配的利润 270,554.62 万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第十七条规定:上海证券交
易所鼓励上市公司,特别是每股市价低于每股净资产的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
后仍存在未弥补亏损而无法进行现金分红的公司,通过现金回购股票的方式回
报投资者。上市公司当年实施股票回购所支付的现金视同现金红利。

    公司自 2020 年 5 月 15 日,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拟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票的议案》进行股票回购,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回购股票支付现金 88,220,226.84 元。根据上述规定所述,回购股票所支付现金
88,220,226.84 元视同现金分红。

    同时,为保证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经综合考虑,公司 2020 年度不再另行
分配利润。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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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审议并通过《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并通过《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

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个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

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进一步加强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

行和监督的有效性;


    3、公司监事会审阅了《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内

部控制设计合理,执行有效,能够保障控制目标的达成。评价报告全面、真实、

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并通过《公司 2021 年一季度报告》

   1、公司 2021 年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在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 2021 年一季度报告编制

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的行为。



                                    3
    2、公司 2021 年一季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当期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司 2021 年一季度报告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企

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依照上述准则的要求

变更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准确、客观、规范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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