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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庞大:2020年度股东大会资料2021-05-11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601258


        二〇二一年五月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一、   会议召开的基本事项
(一)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20 日(星期四)下午 13:30
(三) 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王四营乡黄厂路甲三号庞大双龙培训中心
2 楼 A 教室
(四) 股权登记日:2021 年 5 月 13 日(星期四)
(五) 现场会议期限:半天
(六)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
(七) 会议出席对象
   1. 凡在股权登记日,即 2021 年 5 月 13 日(星期四),下午收市后登记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本公司股东名册内之本公
       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可以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
       表决
   2. 上述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
   3.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及见证律师
二、   会议议程
(一) 会议开始,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
       权的股份总数
(二) 宣读本次会议须知
(三) 推举计票、监票小组成员(与审议事项无关联关系的两名股东代表、监
       事代表、律师)
(四) 独立董事做述职报告
(五) 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1
    序号                             议案名称

1          《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          《公司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7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就间接债务融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8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为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
9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因日常经营业务中为购车客户发生的消费信贷、
           融资租赁等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
10         《关于与关联方唐山市冀东物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下属公司 2021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11         《关于与关联方斯巴鲁汽车(中国)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 2021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12         《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21 年度提供借款预计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13         《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21 年度提供担保预计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14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5         《关于补选孙进山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六) 股东对大会议案进行提问
(七) 股东投票表决
(八) 休会(统计投票结果)
(九) 复会,宣布表决结果,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十) 形成大会决议并宣读,与会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签署股东大会会议
           记录
(十一)宣布会议结束




                                     2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法行使股东职权,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
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制订如下参会须知:
1. 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请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人员准时到会场签到并参加会议,参会资格未得到确认
   的人员,未经公司同意不得进入会场。
2. 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履行法定义务
   和遵守有关规定,对于扰乱股东大会秩序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公司
   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3. 股东大会召开期间,股东会议提问阶段可以发言。股东会议提问阶段只有股
   东或代理人有发言权,非经大会主持人同意,其他与会人员不得提问和发言,
   股东要求发言时应先举手示意,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发言或提出问题,
   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其他股东的发言,不得提出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无
   关的问题。
4. 发言的股东或代理人应先介绍自己的股东身份、代表的单位等情况,然后发
   言。
5. 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无关或可能会泄漏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损公司、股东利益
   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相关负责人有权拒绝回答。
6.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进行表决,特请各位股东或委托代理人
   准确填写表决票,具体如下:
   1) 必须填写股东姓名或代理人姓名及其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总数;
   2) 每股有一票表决权。第 8、9、13 项议案须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第 10-13 项议案须经出席本次会议的
       无关联关系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过半数通过,其他议案须经出席本
       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过半数通过。
                                     3
3)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第 1—15 项提案发表以下意见
   之一:赞成、反对或弃权,请在表决票相应栏内用“√”方式行使表决权
   利。
4)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
   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4
议案一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0 年度,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庞大集团”或“公司”)
董事会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严格执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
议,积极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和各项业务的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度的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状况数据分析
    2020 年受到新冠疫情的影响,全球经济下滑。然而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
的党中央保持战略定力,准确判断形势,精心谋划部署,果断采取行动,付出艰
苦努力,在取得抗击疫情重大战略成果的同时,也迅速恢复了经济活力和动能。
市场活力持续激发,供需两端稳步向好,企业生产经营状况不断改善,国民经济
呈现持续稳定恢复的良好态势。2020 年,国民生产总值首次突破 100 万亿,在
世界主要经济体中唯一保持正增长。人均生产总值连续两年突破 1 万美元,综合
国力持续提升。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 32,000 元,带动消费升级逐步加快。
    2020 年在疫情的影响下,全国汽车产销量出现下滑。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以下简称“中汽协”)发布资料显示,2020 年全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分别完成 2523
万辆和 2531 万辆,同比分别下降 2%和 1.9%,降幅分别收窄 5.5%和 6.3%,市场
规模持续保持全球第一。根据中国乘用车市场联席会资料显示,2020 年全国乘
用车市场累计零售 1929 万辆,同比下滑 6.8%。主要因为疫情影响在 1 季度下滑
41%,从 2 季度开始下滑比例大幅收窄到 3.6%,并且在下半年表现出强劲的复苏
趋势。从细分市场来看,2020 年豪华车及新能源汽车表现抢眼,销量分别达到
了 253 万辆和 136.7 万辆。分别增长 14.7%和 10.9%。从品牌来看,德系品牌占
比依然保持头部地位,而日系品牌增速领跑全国市场。

                                    5
    为加快经济恢复,推进消费市场增长,国家先后颁布了多项汽车行业政策,
从金融支持到税收减免,从逐步取消限牌到促进农村汽车消费,有力的促进了汽
车市场的恢复。
    随着互联网直播行业的迅速发展,直播行业为汽车经销商带来新的机遇,从
引流到获取销售线索,大大提高了经销商的获客能力,同时降低了单个获客成本,
助力经销商销售收入的增长。
    2021 年,随着疫情的逐步缓解,中国经济预计将恢复到正常的增长水平。
同时随着商务部年初关于鼓励汽车消费政策的逐步落实,将会给汽车行业带来巨
大的发展机遇。
    (二)2020 年公司经营情况分析
    1、调整管理结构优化品牌构成
    公司是国内经销门店规模较大、代理品牌较多的汽车经销商集团。公司于
2019 年开始启动品牌结构和地域布局的调整,集中优势力量大力发展日系、德
系等合资品牌。先后成立了奥迪品牌事业部、斯巴鲁品牌事业部、奔驰品牌事业
部、一汽品牌事业部、一汽丰田东风品牌事业部等多个事业部,实行品牌化管理,
不断强化专业化、精细化,提升运营能力。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拥有
329 家经销门店。其中:豪华品牌 4S 店 38 家,中高端品牌 4S 店 226 家,以京
津冀为核心辐射全国 29 个省市自治区及蒙古国。其中京津冀地区销售店占比近
50%。随着国家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不断深化,势必会给公司辖区内店面带来
强劲的发展动力。
    2、新车销售及售后服务稳步提升
    2020 年,公司调整管理架构,将之前的“双区制”调整为“品牌制”,将区
域管理调整为品牌管理。管理团队专业化,对品牌特性了解更深入,对厂商政策
理解更充分,对客户画像描述更精准。依据对存量客户的分类,对不同客户采用
专属的营销和服务方案。报告期内新车销售及售后业务取得了高速的发展,报告
期内乘用车销量同比提升 27.53%,远高于行业同比下滑 6.8%。
    3、创新管理模式,增值业务稳步推进
    2020 年,公司调整管理模式,将车辆保险业务划分为区域管理。将地区性
保险资源进行整合,发挥规模效应,同各地保险机构展开深入合作,获得保险合

                                    6
作伙伴的更多支持。开发新的服务产品以延长客户车辆在店内的服务年限。2020
年公司新车投保率约 94%。较上一年度提升 7 个百分点。
    2020 年公司稳步推进金融购车服务,依托各主机厂的金融政策,对店内人
员培训相关专业知识,提高推介率。报告期内,金融渗透率达到 52.1%。
    公司于 2020 年成立了二手车事业部,对二手车业务进行全面管理。在公司
的网络拍卖平台上,进一步优化销售模式,增加本品零售业务,以提升单车毛利,
同时保留本品客户,增加售后收入。
    4、拥抱新型传播模式,扩大销售线索
    2020 年随着疫情的来临,互联网直播在汽车销售领域出现爆发性发展,直
播行业带给汽车经销商新的机遇。2020 年公司旗下经销门店共开展直播 21,865
场,带来销售线索 23,416 条。从引流到获取销售线索,提高了经销商的获客能
力,降低了单个获客成本,助力经销门店的销售收入增长。
    二、公司的经营计划
    2021 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也是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
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之年。公司将在稳固重整成果的
基础上,围绕“四个满意”的总体要求,抢抓机遇、转型升级、乘势而上,不断
完善经营管理体系,坚定推进经营目标达成,重塑公司的竞争优势和企业文化,
全力推动实现公司 2021 年度经营目标。
    1、全面加快乘用车业务发展步伐。以客户为中心,针对不同品牌采取满意
度提升和市场拓展的双轮驱动策略,抢抓市场机会,全力扩大业务规模,深入识
别业务运营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制定有针对性专项改善方案,不断培育新的竞争
优势。
    2、优化公司品牌结构,逐步提高豪华品牌的结构占比。公司将强化市场的
预测和分析,积极顺应消费升级带来的品牌升级潮流,通过争取豪华品牌区域授
权、启动终端门店改造等举措,全面提升客户体验,不断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
    3、对标管理,不断提升系统运营质量和效率。公司将通过外部人才引进、
内部选拔培养等方式,组建专业运营团队,选择品牌事业部、终端门店进行试点,
通过对标管理、机制变革,不仅要推动门店的综合运营和管理能力提升,还要构
建更为完善的业务运营管理系统,全面提升主营业务的运营质量和水平。

                                   7
    4、把握时代发展趋势,加快推进数字转型。公司将运用大数据分析等前沿
技术,不断提升线索分析能力,强化线索跟进及时率、邀约到店率、成交率等关
键指标的运用和管理,逐步构建从客户开发到成交维系等线上线下多层次跟进的
线索管理体系,扩大开口、提升销量。同时深入洞察新一代客户群体的特征,创
新线上引流和传播方式,通过运用全网、全天候、全体系直播、短视频等举措努
力与客户形成强烈的品牌共鸣,让每位客户感知到公司的变化和与时俱进的活
力。
    5、存量客户是公司重要的资源,是公司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支撑,公司将坚
持保客营销策略,在稳步提升客户满意度的基础上,通过不断提升续保渗透率,
高度重视服务创新,全力推进延保类服务等业务,实现公司存量客户持续稳定的
增长。
    6、迅速抓住二手车业务发展机遇,公司将构建以内生资源为主的自主营销
的业务平台,提升检测、评估、整备等专业能力,致力打造二手车“新零售”商
业模式,不断完善线上线下一体化的运营体系。同时抓住二手车出口窗口期,利
用集团二手车资源优势,成立专业团队,积极拓展二手车业务。
    7、加快新能源领域布局的步伐,加强和新能源领军企业的战略合作,进一
步推动新能源汽车业务拓展,并围绕新能源汽车价值链对新能源汽车租赁、充电
桩业务、叮叮网约车等相关服务继续完善和升级,努力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
    8、盘活闲置资产,不断提升造血能力。公司将加大物业园区的系统化管理
力度,因地制宜地通过出租、出售、合作开发等不同方式盘活闲置资产,提升资
产流动性及使用效率,为公司可持续经营提供更多资源保障。
    9、完善人才的选育用留机制,为公司未来的进步和发展储备力量。公司将
运用定向培养、校园招聘等方式,引进并优化人才结构,推动人才队伍的年轻化、
专业化。深入推进机制变革,继续强化行业对标,通过持续学习、适度竞争激发
组织活力,努力培育一批更年轻、更富有激情的生力军,不断提升公司效能。
    10、引进发展增量业务,公司将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产业发展,依托重整方
的资源和优势,主动顺应全球绿色低碳发展潮流,积极布局碳达峰、碳中和相关
产业。公司计划与重整投资人在城市公共服务领域展开深度合作,从交通的电动
化装备入手,扩展到交通管控;从单一的售后服务转型到长期运维,不断推动城

                                   8
市交通电动化和智能化建设,更好服务我国绿色产业发展。

   上述议案是否同意,请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审议。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0 日




                                  9
议案二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0 年度(以下简称“本报告期”),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第四届及第五届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以及《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要求,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
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
法运作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了监督,维护
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
一、本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全年共召开了 5 次监事会会议,现将报告期监事会的主要
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0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审议
并通过:《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2020 年 6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
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并通过《公司 2019 年度报告及摘要》
3、审议并通过《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审议并通过《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审议并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7、审议并通过《关于 2018 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重大影响消除的专项
说明的议案》

                                    10
(三)2020 年 7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关
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四)2020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公
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五)2020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
《公司 2020 年度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度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0 年,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根据有关
法律、法规对股东大会及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
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经理履行公司职务的情况等进行了监督。监
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进行规范运作、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决策程序科学、合法,加
强信息披露合规性,建立、健全了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在执行公司任务及履
行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及高层管理人员没有重大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或有损于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检查,通过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及 2020 年前三季度财务工作在执行《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股
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情况良好,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反映了
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
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
关规定。在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信
息披露相关规定的行为。
     2、公司定期报告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司定期报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11
(三)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通过对股东大会各项决议执行情况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
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
三、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
    报告期,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和执行内幕信
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情况认真审核后,认为:公司已按照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
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该制度控制内幕信息知情
人员范围,及时登记知悉公司内幕信息的人员名单及其个人信息,未发生内幕交
易,维护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
    上述议案是否同意,请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审议。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5 月 20 日




                                  12
议案三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
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规定编制的《2020 年年度报告》及《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已经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


    上述议案是否同意,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0 日




                                    13
议案四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聘请了中审华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庞大汽贸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2020 年财务报表审计会计师。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出具
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现将有关财务决算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亿元
                                                                           本年比
             主要会计数据                     2020 年   2019 年   增减额   上年增
                                                                           减(%)
              营业总收入                       273.86    220.83    53.03     24.01

               营业利润                          6.04      4.54     1.50     33.09

               利润总额                          6.45      2.95     3.50    118.6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80      1.16     4.64    4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1.87    -40.52    42.39    104.62
                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60    -47.25    42.65     90.26

               资产总额                        226.35    249.21   -22.86     -9.17

               负债总额                        115.74    143.37   -27.63    -19.2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109.90    105.06     4.84      4.61

                总股本                         102.27    102.27     0.00      0.0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6      0.01     0.05    50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04%     0.94%               4.10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0.05     -0.46     0.41     89.13


                                         1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1.07       1.03       0.04      3.88

            资产负债率(%)                    51.13      57.53                 -6.39

   上述数据小数点误差为四舍五入造成。


    二、资产负债及权益情况

    (一)资产情况及其主要构成分析
                                                                         单位:亿元
                                                                         本年比上年
         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增减额
                                                                         增减(%)
       货币资金               10.52            30.21         -19.69          -65.16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3.30             5.62          -2.32          -41.28
      其他应收款              30.29            25.41          4.88           19.21
         存货                 32.24            28.87          3.37           11.67
       流动资产               93.49            111.84        -18.35          -16.41
       固定资产               67.23            72.04          -4.81          -6.68
    其他非流动资产             1.35             1.80          -0.45          -25.00
       资产总计               226.35           249.21        -22.86          -9.17

   上述数据小数点误差为四舍五入造成。


     1. 本公司 2020 年末总资产较 2019 年末减少人民币 22.86 亿元,较上年同
 期减少 9.17%;报告期内本公司总资产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报告期末流
 动资产比 2019 年度减少人民币 18.35 亿元。

     2. 货币资金 2020 年 12 月 31 日余额为人民币 10.52 亿元,较 2019 年 12
 月 31 日减少 65.16%,主要是由于本集团 2019 年破产重整后,股东根据重组计
 划支付公司相关重组款项,以及 2020 年公司将资金用于支付整车采购等,导致
 2020 年的货币资金小于 2019 年。

     3.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2020 年 12 月 31 日余额为人民币 3.30 亿元,较 2019
 年 12 月 31 日减少 41.28%,主要是本年度本公司收回款项所致。

     4. 其它应收款 2020 年 12 月 31 日余额为人民币 30.29 亿元,较 2019 年 12
 月 31 日增加 19.21%,主要是本年度本公司经营返利增加所致。

     5. 存货 2020 年 12 月 31 日余额为人民币 32.24 亿元,较 2019 年 12 月 31
 日增加 11.67%,主要是本年度本公司整车采购储备所致。

                                        15
     6. 固定资产 2020 年 12 月 31 日余额为人民币 67.23 亿元,较 2019 年 12
 月 31 日减少 6.68%,主要是本公司处置闲置资产及资产折旧所致。

     7. 其他非流动资产 2020 年 12 月 31 日余额为人民币 1.35 亿元,较 2019
 年 12 月 31 日减少 25%,主要是本公司本年预付征地款转入无形资产所致。

   (二)负债情况及其主要构成分析

   本公司的负债主要是流动负债,占总负债比重为 52.10%,本公司的负债主要
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等。

                                                                           单位:亿元
                                                                            本年比上
             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增减额      年增减
                                                                              (%)
           短期借款                     11.71          19.59      -7.88      -40.22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11.95          10.12       1.83       18.08
           预收款项                      1.05           2.20      -1.15      -52.27
         应付职工薪酬                    1.47           1.86       -0.39     -20.97
          其他应付款                    26.27          47.06      -20.79     -44.18
           长期借款                     46.96          47.57      -0.61      -1.28
           负债总计                     115.74         143.37     -27.63     -19.27

   上述数据小数点误差为四舍五入造成。


    1、短期借款 2020 年 12 月 31 日余额为人民币 11.71 亿元,较 2019 年 12
月 31 日减少 40.22%,主要是本公司短期借款到期偿还所致。

    2、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2020 年 12 月 31 日余额为人民币 11.95 亿元,较
2019 年 12 月 31 日增加 18.08%,主要是本公司未支付车款增加所致。

    3、预收款项 2020 年 12 月 31 日余额为人民币 1.05 亿元,较 2019 年 12 月
31 日减少 52.27%,主要是本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所致。

    4、应付职工薪酬 2020 年 12 月 31 日余额为人民币 1.47 亿元,较 2019 年
12 月 31 日减少 20.97%,主要是本公司人员减少所致。

    5、其他应付款 2020 年 12 月 31 日余额为人民币 26.27 亿元,较 2019 年 12
月 31 日减少 44.18%,主要是本公司偿付单位借款及其他经营性减少所致。
                                                16
    6、长期借款 2020 年 12 月 31 日余额为人民币 46.96 亿元,较 2019 年 12
月 31 日减少 1.28%,主要是由于借款到期偿付所致。

   (三)权益情况

                                                                            单位:亿元
                                                                           本年比上年
         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增减额
                                                                           增减(%)
         股本               102.27             102.27            0.00          0.00
      未分配利润            -38.06             -43.67            5.61         12.85
     少数股东权益               0.71             0.79            -0.08       -10.13
       资本公积             41.29              41.28             0.01         0.02
  所有者股东权益总计        110.61             105.85            4.76         4.50

    2020 年权益总额为人民币 110.61 亿元,其中股本人民币 102.27 亿元,资
本公积人民币 41.29 亿元,未分配利润人民币-38.06 亿元,少数股东权益人民
币 0.71 亿元。

   (四)偿债能力情况

    2020 年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 51.13%,较 2019 年 57.53%下降 6.39 个百分点,
主要原因为 2020 年度负债减少所致。

   三、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亿元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增减额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60             -47.25             42.6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0              1.20              -0.1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31              0.21              -7.52
     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70             16.54             -10.84

    1、2020 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为人民币-4.60 亿元,同比增加
人民币 42.65 亿元,主要原因是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2、2020 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人民币-7.31 亿元,同比减少人
民币 7.52 亿元,主要原因是借入款项减少,偿债支出增加所致。
    上述议案是否同意,请各位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审议。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0 日

                                       17
议案五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0 年度合并报表实

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 58,034.71 万元,2020 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

分配的利润 270,554.62 万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第十七条规定:上海证券交

易所鼓励上市公司,特别是每股市价低于每股净资产的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

后仍存在未弥补亏损而无法进行现金分红的公司,通过现金回购股票的方式回报

投资者。上市公司当年实施股票回购所支付的现金视同现金红利。

    公司自 2020 年 5 月 15 日,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拟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股票的议案》进行股票回购,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回

购股票支付金额 88,220,226.84 元。根据上述规定所述,回购股票所支付现金

88,220,226.84 元视同现金分红,占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5.20%。

    同时,为保证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经综合考虑,公司 2020 年度不再另行

分配利润。
    上述议案是否同意,请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审议。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0 日




                                   18
议案六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作为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独立
董事, 2020 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我们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 年修订)、《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庞
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要求,谨慎、认真、独立的行使
股东大会赋予的权利,勤勉尽责,及时向公司了解经营情况,关注公司的发展,
积极出席公司报告期内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客观发表
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并就公司的经营发展提出诸多建
设性意见,有效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现将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 2020 年度召开董事会会议 10 次,其中本届董事会召开 7 次。召开董事
会前我们主动获取做出决议所需要的信息和资料;我们也关注报纸、网络等媒体
与公司有关的宣传和报导;我们认真审议每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
建议,并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在公司重大投资项目、
经营管理、公司内部控制完善等方面发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认真负责
地提出意见和建议,为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和促进公司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
作用。

    现将 2020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如下:
                                                                    参加股东大
                               参加董事会情况
                                                                      会情况

                                     19
独立董事   应参加董   现场会议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是否连续两次未   参加股东大
  姓名     事会次数   出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会次数
 史化三       3          0           3          0           否              0
 高志谦       3          0           3          0           否              0
  王都       10          0          10          0           否              2
 陈东升      10          0          10          0           否              2
  林伟       10          0          10          0           否              0
  李元        7          0           7          0           否              0
  张维        7          0           7          0           否              0

    我们对各次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资料和会议审议事项,均进行了认真
的查验和审核,对需表决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2020 年度,我们对公司
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

    2、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的高级经营管理层能够及时向我们通报公司最新的经营情况,使我们能
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并获取大量做出独立判断的资料。公司设立有专门
的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证券部,由董事会秘书担任负责人,能够很好的配合我们
开展工作。作为独立董事,我们也利用出席董事会会议和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机会
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并通过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直接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经
营情况。公司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
作。

    3、对年报编制、审计过程的监督

    独立董事在 2019 年度财务审计和年报编制过程中,按照相关规定要求,积
极与公司和会计师就审计事宜进行沟通并提出建议。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前,独立
董事听取了会计师的审计计划。在会计师年审过程中,独立董事及时与会计师沟
通,关注审计进度和审计重点,督促会计师和公司相关部门按进度完成审计和年
报编制。在会计师出具初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委员听取了会计师、公司财务部
门的对主要调整事项的说明,认可审计意见,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关联交易情况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0 年度的关联交易事项,根据客观标准对其是否必

                                         20
要、是否客观、是否对公司有利、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等方面做出判断,并依照相关程序对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公
司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在决
策过程中,关联董事、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我们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我们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
题的通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对公
司 2020 年度对外担保和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我们认为,除 2020 年年
报所披露对外担保事项外,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并且公司能够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
险,认真履行对外担保的信息披露义务。同时,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的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3、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根据独立董事年报工作的相关要求,在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
审计过程中对相关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监督,并与注册会计师保持充分沟
通。在此基础上,我们对其执业水平、工作质量等方面进行了客观的判断。同意
继续聘请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
计机构,我们认为:其在审计过程中按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够较
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4、现金分红和投资者回报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 2019 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了审核,我们认
为:鉴于公司于 2019 年年底完成了破产重整程序,为了保证公司的持续发展能
力,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合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5、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经查阅公司相关文件,我们认为:公司及控股股东均能严格遵守并履行相关
承诺。

                                   21
  6、信息披露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的相关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维护了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权益,未发现公司或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牟利的情况。

  7、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实施内部控制规范,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和人
员,对内控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有效的进行了整改。我们跟踪、监督了公司内
部控制规范的实施工作,认为公司编制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
的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情况。

  8、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作为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委员,充分利用其所具备的
经营管理、会计、法律等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参与审议和决策公司的重大事项,
对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关联交易、财务信息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对
董事会进行合理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三、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过独立董事建议未被公司采纳情况;未发生独立董事提
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未发生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未发生独立董事独立聘请
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2020 年,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积极参与
公司治理,切实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地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参与公
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维护
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1 年,我们将继续谨慎、认真、勤勉的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
事的义务,进一步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交流和
合作,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和优化,继续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
    上述议案是否同意,请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审议。

                                    22
                            独立董事:王都、陈东升、林伟、李元、张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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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七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就间接债务融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 2020 年度的经营情况,考虑公司 2021 年度日常经营发展所需资金
需求,公司及下属公司 2021 年度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申请的,
包括但不限于信贷借款、开立票据及信用证、保理、信托等间接融资总额度不超
过 90 亿元,并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士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在前述额度内
分割、调整向各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申请的上述融资额度,决定申
请融资的具体条件(如合作机构、利率、期限等)并签署相关协议和其他文件。
    本项议案的有效期自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1 年度股
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上述议案是否同意,请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审议。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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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八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主要原因为:(1)根据有关法规及行业惯例,公司
进行多种品牌轿车的销售需分别设立独立法人,而无法通过设立分支机构的方式
进行;(2)根据行业惯例,公司子公司在采购用作销售的车辆及配件时,需预先
支付全额货款,因此对金融机构借款和票据的需求较大,而金融机构通常要求公
司为子公司的融资提供担保。
    2021 年度,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及二级全资子公司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
构、其它机构申请的授信、借款、票据、保理、融资租赁、转租赁等债务提供的
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余额不超过 70 亿元。公司 2021 年度拟
为控股子公司及二级控股子公司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其它机构申请的授信、
借款、票据、保理、融资租赁、转租赁等债务提供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
抵押、质押)余额不超过 3 亿元。
    公司拟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士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在前述额度范围
内包括但不限于:分割、调整向各上述机构提供担保的额度,决定担保的具体条
件并签署相关协议和其他文件;上述担保包含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以上的全
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本项议案的有效期自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1 年度股
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上述议案是否同意,请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审议。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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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九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因日常经营业务中为购车客户发生的消
          费信贷、融资租赁等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协助购车客户融资,从而促进公司业务的开展以及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
2021 年,公司及其分、子公司拟对因消费信贷业务、融资租赁的保理业务等日
常经营业务为购车客户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提供余额不超过 40 亿元的担保。
    公司拟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士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在上述余额不超
过 40 亿元的范围内具体决定和实施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对购车客户的担保,授
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分割、调整向上述机构提供担保的额度,决定对外担保的
具体条件并签署相关协议和其他文件。
    本项议案的有效期自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1 年度股
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上述议案是否同意,请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审议。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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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十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唐山市冀东物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下属公
         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2021 年度拟继续与关联方唐山市冀东物贸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冀东物贸”)及下属公司在汽车销售、采购、汽车修理养护;
汽车电桩、精品及配件销售;宾馆住宿等主营业务领域相互提供商品和/或服务
的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
    本项议案的有效期自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1 年度股
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公司股东庞庆华先生为冀东物贸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占其注册资本的
19.65%,并担任冀东物贸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
定,庞庆华先生为关联股东,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是否同意,请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审议。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0 日




                                   26
议案十一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斯巴鲁汽车(中国)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拟在 2021 年度从关联方斯巴鲁汽车(中国)有限公司
及下属公司采购斯巴鲁品牌整车及零部件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
    2、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拟在 2021 年度为关联方斯巴鲁汽车(中国)有限公司
及下属公司进口斯巴鲁品牌汽车及零部件提供代理进口、仓储、物流配送等服务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
    本项议案的有效期自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度股
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公司股东庞庆华先生为斯巴鲁汽车(中国)有限公司董事长,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庞庆华先生为关联股东,此项议案回避表
决。
    上述议案是否同意,请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审议。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0 日




                                   27
议案十二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21 年度提供借款预计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公司 2021 年的发展支持,保障运营资金的运转,降低部
分财务费用,控股股东天津深商北方有限公司拟在 2021 年度向公司及旗下子公
司提供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资金,期限为 1 年,借款利率不超过
6.50%。
    本项议案的有效期自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度股
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控股股东天津深商北方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国民运力数通科技有限公司、深圳
市前海深商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海南金信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海南
天南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关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股东为关联股东,此
项议案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是否同意,请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审议。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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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十三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21 年度提供担保预计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支持公司发展,保障公司运营资金需求,控股股东拟在 2021 年度为公司
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其它机构申请的授信、借款、票据、保
理、融资租赁、转租赁等债务提供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余
额不超过 30 亿元,期限为 1 年。本次担保预计没有反担保。

    本项议案的有效期自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度股
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控股股东天津深商北方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国民运力数通科技有限公司、深圳
市前海深商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海南金信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海南
天南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关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股东为关联股东,此
项议案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是否同意,请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审议。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0 日




                                   29
议案十四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 年度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
和内部控制审计,其在为公司服务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
公证的执业准则,有较强的专业水准。其出具的报告客观公正、真实准确的反映
了公司在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拟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继续担任公司 2021 年度
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任期自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
起至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上述议案是否同意,请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审议。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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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十五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孙进山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第五条规定,对独立董事任职时间和数
量限制: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该上市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但是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王都自 2015
年 5 月 21 日至今连任 6 年任期即将届满。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并
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天津深商北方有限公司持
有公司股份 1,569,898,76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5.35%,在 2021 年 5 月
10 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提案内容为:庞大集团第五届董事
会成员之独立董事王都先生自 2015 年 5 月 21 日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将于
2021 年 5 月 20 日届满。现提案孙进山先生为庞大集团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并提请庞大集团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提名孙进山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经上
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并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董事任期自 2020 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议案是否同意,请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审议。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0 日




                                    31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孙进山先生,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专科学历,中国注
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现任职于深圳技师学院。2007 年 4 月至 2013 年 9 月任深
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2 年 11 月至 2016 年 10 月,任深圳和而
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0 年 10 月至 2016 年 11 月任惠州硕贝德
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2 年 6 月至 2015 年 2 月,任上海亚泽金属
屋面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2 年 1 月至 2017 年 9 月,任新疆麦趣尔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 年 2 月至 2021 年 2 月任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 年 11 月至今任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017 年 3 月至今任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 年 3 月至今任深
圳市菲菱科思斯通信技术年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 年 3 月至 2021 年 3 月任
深圳捷佳伟创独立董事。2020 年 8 月至今任深圳市三态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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