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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庞大集团:关于收到业绩预告更正相关事项监管工作函的公告2023-04-22  

                        股票代码:601258         股票简称:庞大集团          公告编号:2023-021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业绩预告更正相关事项监管工作函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04 月 21 日收到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关于庞大汽贸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业绩预告更正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3】0327 号),
全文内容如下: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22 日,你公司披露 2022 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公司预计 2022
年度实现归母净利润-13 亿元至-15 亿元,与公司 2023 年 1 月 31 日披露的预计
归母净利润为-9 亿元至-11 亿元存在较大差异,主要新增计提减值 4.35 亿元。根
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1.1 条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要求明确如下:
    一、请公司结合计提减值事项的交易背景,核实公司新增两笔减值计提的依
据是否充分,是否存在以前会计年度应计提而未计提的情形,是否符合会计准则
相关规定。
    二、请公司核实吉林省中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未能付款原因,与上市公司、
控股股东等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上述交易是否具有真实商业背景,前期信息披露
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三、公司应当高度重视 2022 年年报编制和披露工作,按期披露年报并确保
年报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应保持充分的职业怀疑,
对所依据的文件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充分核查和验证,独立、
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计师事务所应高度重视并落实本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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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函的要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维护上市公司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如涉及
信息披露事项,请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以上为上交所《关于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业绩预告更正相关事项的监
管工作函》全文。
    公司将尽快对上述问题向上交所进行回复,并及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0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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