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18年度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审阅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 2018 年度财务决 算相关报告的议案》中的 2018 年度审计报告以及关于 2018 年度会计 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及专项报告等内容。 经认真审议,认为2018年度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中国 财政部和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 对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 更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 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