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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人保:关于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2019-08-24  

						证券代码:601319     证券简称:中国人保   公告编号:临 2019-034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根据中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
通知及要求进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均不产生影响。
       ● 本次会计估计除根据当前信息重新厘定有关精算假设变更外,无其
他重大会计估计变更。此项会计估计的变更减少2019年6月30日寿险及长期
健康险责任准备金合计人民币8百万元,增加税前利润合计人民币8百万元。
       一、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新租赁准则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
       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
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了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
理;
       丰富了出租人的披露内容,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信息。
       本集团采用新租赁准则后的主要会计政策已在本集团2019年1月1日至
6月30日止期间财务报表附注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中进行详细说明。
       2.修订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
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会6号文件”)。
       根据以上规定,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自2019年1
月1日起按照财会6号文件的要求列报财务报表。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已经
2019年8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公司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包括折现率、死亡
率和发病率、费用假设、退保率、保单红利假设等精算假设,用以计量资
产负债表日的各项保险合同准备金。公司2019年6月30日根据当前信息重新
厘定上述有关假设。上述会计估计变更已经2019年8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
       1.具体内容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自2019年1月1日起按照财会6
号文件的要求列报财务报表。
       2.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认为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对本集团未分配利润和财务报表其他项
目均不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无需调整和披露2019年1月1日未分配利润和财
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的影响金额;按照财会6号文件的要求列报财务报表项
目。
       (二)会计估计变更
       1.具体内容
       公司报告期的各项保险合同准备金的精算假设,是根据资产负债表日
当前信息重新厘定计量。
    2.对公司影响
    上述精算假设的变更所形成的相关保险合同准备金的变动计入合并利
润表。此项会计估计的变更减少2019年6月30日寿险及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
金合计人民币8百万元,增加税前利润合计人民币8百万元。公司对本次会
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
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对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进行的
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公司章程》
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
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对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进行的
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公司章程》
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三)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上述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
更出具了《关于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止期间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报告》。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19 年半年度会
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二)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2019 年半年度会计
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
    (三)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19 年半年度会计
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
    (四)会计师事务所《关于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止期间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