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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人保: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2020-08-22  

						证券代码:601319       证券简称:中国人保    公告编号:临 2020-045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

案》(以下简称“本次修改”),本次修改的详细情况请见附件《〈中国

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改情况对比表》。

    本次修改还须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将于获得中国银

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生效。

    附件:《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改情况对比表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21 日




                                1
          现行章程条款                             修改后章程条款
                                              第一百四十七条    除具有《公司
    第一百四十七条    除具有《公司
                                         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文件及本章程赋予董事的职权外,独
件及本章程赋予董事的职权外,独立董
                                         立董事还具有下列职权:
事还具有下列职权:
                                              (一)重大的关联交易提交董事
    (一)重大的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
                                         会讨论前,应经独立董事许可。独立
讨论前,应经独立董事许可。独立董事
                                         董事应对重大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
应对重大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内部审查
                                         规性、内部审查程序执行情况以及对
程序执行情况以及对被保险人权益的
                                         被保险人权益的影响进行审查,所审
影响进行审查,所审议的关联交易存在
                                         议的关联交易存在问题的,独立董事
问题的,独立董事应当出具书面意见。
                                         应当出具书面意见。2 名以上独立董
2 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有必要的,可以
                                         事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聘请中介机构
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判断的
作为判断的依据;
                                         依据;
    ……
                                              ……
                                                第一百五十三条 董 事 会 行 使
    第一百五十三条    董事会行使下
                                         下列职权:
列职权:
                                              ……
    ……
                                              (十)董事会应当每年向股东大
    (十)董事会应当每年向股东大会
                                         会报告关联交易整体情况,包括但不
报告关联交易情况和关联交易管理制
                                         限于关联交易情况和关联交易管理制
度执行情况;
                                         度执行情况;
    ……
                                              ……
                                         第一百七十四条     董事会下设审计
第一百七十四条    董事会下设审计
                                         委员会、提名薪酬委员会、战略与投
委员会、提名薪酬委员会、战略与投资
                                         资委员会、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
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董事会可以
                                         护委员会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董
根据需要设立其他专业委员会和调整
                                         事会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其他专业委员
现有专业委员会,各委员会的议事规则
                                         会和调整现有专业委员会,各委员会
及工作职责由董事会制定。
                                         的议事规则及工作职责由董事会制
    各专业委员会是董事会的辅助决
                                         定。
策机构,为董事会提供专业意见和建
                                              各专业委员会是董事会的辅助决
议,或经董事会授权就专业事项进行决
                                         策机构,为董事会提供专业意见和建
策。
                                         议,或经董事会授权就专业事项进行
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议案应提交董事
                                         决策。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议案应提
会审议决定。
                                         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2
第一百七十五条     审计委员会由不         第一百七十五条     审计委员会由不
少于 3 名非执行董事和/或独立董事组        少于 3 名非执行董事和/或独立董事
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且由独立董事担        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且由独立董
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中至少有 1 名       事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中至少
独立董事委员为财务或审计方面的专          有 1 名独立董事委员为财务或审计方
业人士并符合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          面的专业人士并符合公司股票上市地
管机构的任职资格要求。                    证券监管机构的任职资格要求。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
(一)审核公司重大财务会计政策及其        (一)审核公司重大财务会计政策及
实施情况,听取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        其实施情况,听取年度财务预算、决
案汇报,监督财务运营情况;                算方案汇报,监督财务运营情况;
(二)评估审计责任人工作并向董事会        (二)评估审计责任人工作并向董事
提出意见;                                会提出意见;
(三)审核公司内部审计基本制度并向        (三)审核公司内部审计基本制度并
董事会提出意见,审核公司年度审计计        向董事会提出意见,审核公司年度审
划和审计预算,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计计划和审计预算,并向董事会提出
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监督内部审计        建议,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监督
质量;                                    内部审计质量;
(四)每年定期检查评估内部控制的健        (四)每年定期检查评估内部控制的
全性和有效性,及时受理和处理关于内        健全性和有效性,及时受理和处理关
部控制方面重大问题的投诉;                于内部控制方面重大问题的投诉;
(五)协调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监督        (五)协调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监
通过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所发现重大          督通过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所发现重
问题的整改和落实;                        大问题的整改和落实;
(六)就外部会计师事务所的聘用和解        (六)就外部会计师事务所的聘用和
聘、酬金等问题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按        解聘、酬金等问题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适用的标准监督外部会计师事务所是          按适用的标准监督外部会计师事务所
否独立客观及审计程序是否有效;            是否独立客观及审计程序是否有效;
(七)就外部会计师事务所提供非审计        (七)就外部会计师事务所提供非审
服务制定政策,并予以执行;                计服务制定政策,并予以执行;
(八)确保董事会及时回应外部会计师        (八)确保董事会及时回应外部会计
事务所给予管理层的《审核情况说明函        师事务所给予管理层的《审核情况说
件》中提出的事宜;                        明函件》中提出的事宜;
(九)审查外部会计师事务所作出的公        (九)审查外部会计师事务所作出的
司年度审计报告及其他专项意见、经审        公司年度审计报告及其他专项意见、
计的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其他财务        经审计的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其
会计报告和其他需披露的财务信息;对        他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需披露的财务
前述财务会计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完整        信息,对前述财务会计报告信息的真
性和准确性作出判断性报告,提交董事        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作出判断性报
会审议;                                  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负责确认公司的关联方,并向董        (十)负责确认公司的关联方,并向
事会和监事会报告,并应当及时向公司        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并应当及时向
相关工作人员公布其所确认的关联方;        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公布其所确认的关
(十一)对应由股东大会、董事会批准        联方;

                                      3
的关联交易进行初审并提交董事会批          (十一)对应由股东大会、董事会批
准;                                      准的关联交易进行初审并提交董事会
(十二)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审批关联        批准;
交易或者接受关联交易备案;                (十二)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审批关
(十三)在经营年度结束后,向董事会        联交易或者接受关联交易备案;
提交公司年度关联交易情况以及关联          (十三)在经营年度结束后,向董事
交易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专项报告,就        会提交公司年度关联交易情况以及关
公司全年发生的关联交易的总体状况、        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专项报
风险程度、结构分布进行详实报告;          告,就公司全年发生的关联交易的总
(十四)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本        体状况、风险程度、结构分布进行详
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审计委员会工        实报告;
作规则规定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        (十)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本
督管理机构要求的以及董事会授权的          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审计委员会
其他事宜。                                工作规则规定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
                                          券监督管理机构要求的以及董事会授
                                          权的其他事宜。
第一百七十八条     风险管理委员会         第一百七十八条 风险管理与消费者
由不少于 3 名董事组成。风险管理委员       权益保护委员会由不少于 3 名董事组
会的主要职责为:                          成。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
(一)负责公司的风险管理,全面了解        会的主要职责为:
公司面临的各项重大风险及其管理情          (一)负责公司的风险管理,全面了
况,监督风险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        解公司面临的各项重大风险及其管理
(二)审议公司的风险管理总体目标、        情况,监督风险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
基本政策和工作制度,并向董事会提出        性;
意见和建议;                              (二)审议公司的风险管理总体目标、
(三)审议公司的风险管理机构设置及        基本政策和工作制度,并向董事会提
其职责,并向董事会提出意见和建议;        出意见和建议;
(四)审议公司重大决策的风险评估和        (三)审议公司的风险管理机构设置
重大风险的解决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出        及其职责,并向董事会提出意见和建
意见和建议;                              议;
(五)审议公司的年度风险评估报告,        (四)审议公司重大决策的风险评估
并向董事会提出意见和建议;                和重大风险的解决方案,并向董事会
(六)审核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公司年        提出意见和建议;
度合规报告;                              (五)审议公司的年度风险评估报告,
(七)听取有关合规事项的报告,并向        并向董事会提出意见和建议;
董事会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审核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公司
(八)就制订和修改适用于公司人员及        年度合规报告;
董事的内部合规守则、评估监察公司的        (七)听取有关合规事项的报告,并
合规政策及状况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向董事会提出意见和建议;
(九)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本章        (八)就制订和修改适用于公司人员
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和风险管理委员会        及董事的内部合规守则、评估监察公
工作规则规定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        司的合规政策及状况向董事会提出建
监督管理机构要求的以及董事会授权          议;
的其他事宜。                              (九)根据董事会授权开展相关工作,

                                      4
                                 讨论决定相关事项,研究消费者权益
                                 保护重大问题和重要政策,向董事会
                                 提交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及年度
                                 报告;
                                 (十)指导和督促消费者权益保护工
                                 作管理制度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指导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重大信息披露,
                                 对管理层和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工作
                                 的全面性、及时性、有效性进行监督;
                                 (十一)审议管理层及消费者权益保
                                 护部门工作报告,研究年度消费者权
                                 益保护工作相关审计报告、监管通报、
                                 内部考核结果等,督促管理层及相关
                                 部门及时落实整改发现的各项问题;
                                 (十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本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和风险管理
                                 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工作规则规
                                 定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督管理
                                 机构要求的以及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
                                 宜。

                                 第一百七十九条     关联交易控制委
                                 员会由不少于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
                                 事应占多数且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
                                 员。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中至少有 1
                                 名独立董事委员为会计专业人士。关
                                 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应符合公司股
                                 票上市地证券监管机构的任职资格要
                                 求。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为:
                                 (一)审核公司关联交易、内部交易
                                 管理制度;
(不适用,右栏为新增条款)       (二)负责关联方识别维护,确认公
                                 司的关联方,并向董事会和监事会报
                                 告;
                                 (三)对一般关联交易进行备案;
                                 (四)对应由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
                                 的关联交易进行初审;
                                 (五)在经营年度结束后,向董事会
                                 提交公司年度关联交易整体情况专项
                                 报告、集团内部交易情况评估报告;
                                 (六)统筹管理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工
                                 作,提高关联交易的透明度;
                                 (七)对于未按照规定报告关联方、

                             5
    违规开展关联交易等情形提出问责建
    议,在关联交易日常监督或专项审计
    中提出纠正建议,对存在失职行为的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建议;
    (八)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本
    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关联交易控
    制委员会工作规则规定的、公司股票
    上市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要求的以及
    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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