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保: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2020-08-22
证券代码:601319 证券简称:中国人保 公告编号:临 2020-045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
案》(以下简称“本次修改”),本次修改的详细情况请见附件《〈中国
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改情况对比表》。
本次修改还须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将于获得中国银
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生效。
附件:《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改情况对比表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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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章程条款 修改后章程条款
第一百四十七条 除具有《公司
第一百四十七条 除具有《公司
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文件及本章程赋予董事的职权外,独
件及本章程赋予董事的职权外,独立董
立董事还具有下列职权:
事还具有下列职权:
(一)重大的关联交易提交董事
(一)重大的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
会讨论前,应经独立董事许可。独立
讨论前,应经独立董事许可。独立董事
董事应对重大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
应对重大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内部审查
规性、内部审查程序执行情况以及对
程序执行情况以及对被保险人权益的
被保险人权益的影响进行审查,所审
影响进行审查,所审议的关联交易存在
议的关联交易存在问题的,独立董事
问题的,独立董事应当出具书面意见。
应当出具书面意见。2 名以上独立董
2 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有必要的,可以
事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聘请中介机构
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判断的
作为判断的依据;
依据;
……
……
第一百五十三条 董 事 会 行 使
第一百五十三条 董事会行使下
下列职权:
列职权:
……
……
(十)董事会应当每年向股东大
(十)董事会应当每年向股东大会
会报告关联交易整体情况,包括但不
报告关联交易情况和关联交易管理制
限于关联交易情况和关联交易管理制
度执行情况;
度执行情况;
……
……
第一百七十四条 董事会下设审计
第一百七十四条 董事会下设审计
委员会、提名薪酬委员会、战略与投
委员会、提名薪酬委员会、战略与投资
资委员会、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
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董事会可以
护委员会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董
根据需要设立其他专业委员会和调整
事会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其他专业委员
现有专业委员会,各委员会的议事规则
会和调整现有专业委员会,各委员会
及工作职责由董事会制定。
的议事规则及工作职责由董事会制
各专业委员会是董事会的辅助决
定。
策机构,为董事会提供专业意见和建
各专业委员会是董事会的辅助决
议,或经董事会授权就专业事项进行决
策机构,为董事会提供专业意见和建
策。
议,或经董事会授权就专业事项进行
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议案应提交董事
决策。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议案应提
会审议决定。
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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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五条 审计委员会由不 第一百七十五条 审计委员会由不
少于 3 名非执行董事和/或独立董事组 少于 3 名非执行董事和/或独立董事
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且由独立董事担 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且由独立董
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中至少有 1 名 事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中至少
独立董事委员为财务或审计方面的专 有 1 名独立董事委员为财务或审计方
业人士并符合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 面的专业人士并符合公司股票上市地
管机构的任职资格要求。 证券监管机构的任职资格要求。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
(一)审核公司重大财务会计政策及其 (一)审核公司重大财务会计政策及
实施情况,听取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 其实施情况,听取年度财务预算、决
案汇报,监督财务运营情况; 算方案汇报,监督财务运营情况;
(二)评估审计责任人工作并向董事会 (二)评估审计责任人工作并向董事
提出意见; 会提出意见;
(三)审核公司内部审计基本制度并向 (三)审核公司内部审计基本制度并
董事会提出意见,审核公司年度审计计 向董事会提出意见,审核公司年度审
划和审计预算,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计计划和审计预算,并向董事会提出
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监督内部审计 建议,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监督
质量; 内部审计质量;
(四)每年定期检查评估内部控制的健 (四)每年定期检查评估内部控制的
全性和有效性,及时受理和处理关于内 健全性和有效性,及时受理和处理关
部控制方面重大问题的投诉; 于内部控制方面重大问题的投诉;
(五)协调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监督 (五)协调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监
通过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所发现重大 督通过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所发现重
问题的整改和落实; 大问题的整改和落实;
(六)就外部会计师事务所的聘用和解 (六)就外部会计师事务所的聘用和
聘、酬金等问题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按 解聘、酬金等问题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适用的标准监督外部会计师事务所是 按适用的标准监督外部会计师事务所
否独立客观及审计程序是否有效; 是否独立客观及审计程序是否有效;
(七)就外部会计师事务所提供非审计 (七)就外部会计师事务所提供非审
服务制定政策,并予以执行; 计服务制定政策,并予以执行;
(八)确保董事会及时回应外部会计师 (八)确保董事会及时回应外部会计
事务所给予管理层的《审核情况说明函 师事务所给予管理层的《审核情况说
件》中提出的事宜; 明函件》中提出的事宜;
(九)审查外部会计师事务所作出的公 (九)审查外部会计师事务所作出的
司年度审计报告及其他专项意见、经审 公司年度审计报告及其他专项意见、
计的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其他财务 经审计的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其
会计报告和其他需披露的财务信息;对 他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需披露的财务
前述财务会计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完整 信息,对前述财务会计报告信息的真
性和准确性作出判断性报告,提交董事 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作出判断性报
会审议; 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负责确认公司的关联方,并向董 (十)负责确认公司的关联方,并向
事会和监事会报告,并应当及时向公司 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并应当及时向
相关工作人员公布其所确认的关联方; 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公布其所确认的关
(十一)对应由股东大会、董事会批准 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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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关联交易进行初审并提交董事会批 (十一)对应由股东大会、董事会批
准; 准的关联交易进行初审并提交董事会
(十二)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审批关联 批准;
交易或者接受关联交易备案; (十二)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审批关
(十三)在经营年度结束后,向董事会 联交易或者接受关联交易备案;
提交公司年度关联交易情况以及关联 (十三)在经营年度结束后,向董事
交易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专项报告,就 会提交公司年度关联交易情况以及关
公司全年发生的关联交易的总体状况、 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专项报
风险程度、结构分布进行详实报告; 告,就公司全年发生的关联交易的总
(十四)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本 体状况、风险程度、结构分布进行详
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审计委员会工 实报告;
作规则规定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 (十)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本
督管理机构要求的以及董事会授权的 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审计委员会
其他事宜。 工作规则规定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
券监督管理机构要求的以及董事会授
权的其他事宜。
第一百七十八条 风险管理委员会 第一百七十八条 风险管理与消费者
由不少于 3 名董事组成。风险管理委员 权益保护委员会由不少于 3 名董事组
会的主要职责为: 成。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
(一)负责公司的风险管理,全面了解 会的主要职责为:
公司面临的各项重大风险及其管理情 (一)负责公司的风险管理,全面了
况,监督风险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 解公司面临的各项重大风险及其管理
(二)审议公司的风险管理总体目标、 情况,监督风险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
基本政策和工作制度,并向董事会提出 性;
意见和建议; (二)审议公司的风险管理总体目标、
(三)审议公司的风险管理机构设置及 基本政策和工作制度,并向董事会提
其职责,并向董事会提出意见和建议; 出意见和建议;
(四)审议公司重大决策的风险评估和 (三)审议公司的风险管理机构设置
重大风险的解决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出 及其职责,并向董事会提出意见和建
意见和建议; 议;
(五)审议公司的年度风险评估报告, (四)审议公司重大决策的风险评估
并向董事会提出意见和建议; 和重大风险的解决方案,并向董事会
(六)审核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公司年 提出意见和建议;
度合规报告; (五)审议公司的年度风险评估报告,
(七)听取有关合规事项的报告,并向 并向董事会提出意见和建议;
董事会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审核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公司
(八)就制订和修改适用于公司人员及 年度合规报告;
董事的内部合规守则、评估监察公司的 (七)听取有关合规事项的报告,并
合规政策及状况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向董事会提出意见和建议;
(九)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本章 (八)就制订和修改适用于公司人员
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和风险管理委员会 及董事的内部合规守则、评估监察公
工作规则规定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 司的合规政策及状况向董事会提出建
监督管理机构要求的以及董事会授权 议;
的其他事宜。 (九)根据董事会授权开展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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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决定相关事项,研究消费者权益
保护重大问题和重要政策,向董事会
提交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及年度
报告;
(十)指导和督促消费者权益保护工
作管理制度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指导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重大信息披露,
对管理层和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工作
的全面性、及时性、有效性进行监督;
(十一)审议管理层及消费者权益保
护部门工作报告,研究年度消费者权
益保护工作相关审计报告、监管通报、
内部考核结果等,督促管理层及相关
部门及时落实整改发现的各项问题;
(十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本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和风险管理
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工作规则规
定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督管理
机构要求的以及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
宜。
第一百七十九条 关联交易控制委
员会由不少于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
事应占多数且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
员。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中至少有 1
名独立董事委员为会计专业人士。关
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应符合公司股
票上市地证券监管机构的任职资格要
求。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为:
(一)审核公司关联交易、内部交易
管理制度;
(不适用,右栏为新增条款) (二)负责关联方识别维护,确认公
司的关联方,并向董事会和监事会报
告;
(三)对一般关联交易进行备案;
(四)对应由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
的关联交易进行初审;
(五)在经营年度结束后,向董事会
提交公司年度关联交易整体情况专项
报告、集团内部交易情况评估报告;
(六)统筹管理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工
作,提高关联交易的透明度;
(七)对于未按照规定报告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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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开展关联交易等情形提出问责建
议,在关联交易日常监督或专项审计
中提出纠正建议,对存在失职行为的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建议;
(八)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本
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关联交易控
制委员会工作规则规定的、公司股票
上市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要求的以及
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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