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保:中国人保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3-11
证券代码:601319 证券简称:中国人保 公告编号:2021-010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3 月 1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 88 号中国人保大厦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49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43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H 股) 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5,605,152,315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32,837,232,597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H 股) 2,767,919,71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80.510944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的比例(%) 74.252079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的比例(%) 6.258865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公司董事长罗熹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表决,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中国人
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14 人,出席 9 人,董事谢一群先生、王智斌先生、高永文先生、
陆健瑜先生和林义相先生因其他公务安排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4 人,监事王亚东先生因其他公务安排未能出席会
议;
3、公司董事会秘书李祝用先生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香港中央
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点票监察员、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
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集团公司董事与监事 2019 年度薪酬清算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32,836,792,797 99.998661 439,800 0.001339 0 0.000000
H股 2,767,504,718 99.985007 70,000 0.002529 345,000 0.012464
普通 35,604,297,515 99.997599 509,800 0.001432 345,000 0.000969
股合
计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集团公司 23,516,025 98.164121 439,800 1.835879 0 0.000000
董事与监事
2019 年度薪酬
清算方案的议
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 为普通决议案,已经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其代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
数的过半数赞成票。
有关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本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2 日发布的《中国人
保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国人保 2021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苏、侯泉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参与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
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3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