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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人保:中国人保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1-03-24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暨“2020年度独立董事尽职报告”)


    2020 年,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保险法》、
《证券法》、中国银保监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香港联交所《企业管治守则》、上交所《上市公司定
期报告业务指南》等境内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
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谨慎、独立地履行有关职责,积
极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和各专业委员会会议,关注公司经
营管理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
权益。现将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有关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共有董事
14 名,其中,独立董事 5 名,分别是邵善波先生、高永文先
生、陆健瑜先生、林义相先生、陈武朝先生。独立董事人数
及占比符合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均
具备独立董事任职条件,均不存在影响独立性之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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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董事简历请参见公司 2020 年度报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及相关表决情况
    2020 年,公司组织召开 3 次股东大会,审议及审阅议案
22 项;组织召开 7 次董事会,过会议案 80 项;组织召开董
事会专业委员会 24 次,研究讨论议案 90 项。全体独立董事
认真履行职责,均出席了各次董事会及所任职董事会专业委
员会会议,对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并严格按照《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对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在每次董事会召
开前,各位独立董事均详细阅读董事会议案,主动向公司了
解相关情况,充分参与研究决策,积极参与并提出意见和建
议。因公务原因不能亲自出席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均及时、
有效地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并行使表决权,未出现独立董
事缺席的情况。在审慎考虑后,全体独立董事对所有议案均
投了赞成票,未出现投弃权或者反对票情形。
    2020 年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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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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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席专业委员会情况
          出席股
                   出席董事                                                        风险管理与消
 姓 名    东大会                           提名薪酬委    战略与投资   关联交易控
                    会情况    审计委员会                                           费者权益保护
           情况                                 员会       委员会     制委员会
                                                                                      委员会

邵善波     2/3       6/7         6/6         ——          ——          1/1           4/4

高永文     2/3       7/7        ——            7/7        ——         ——           4/4

陆健瑜     0/3       5/7         3/6            7/7        ——         ——          ——

林义相     3/3       7/7        ——            7/7         6/6          1/1          ——

陈武朝     3/3       7/7         6/6            7/7        ——          1/1          ——

     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薪酬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
会、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等五个专业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的人员构成均符合
有关规定,其中,陈武朝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林义相任提名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邵善
波任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因公务原因,陆健瑜董事委托陈武朝董事出席三届十九
次董事会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邵善波董事、陆健瑜董事委托陈武朝董事出席三届二十次
董事会会议并代为表决。

         (二)了解公司经营管理状况的途径
         2020 年,各位独立董事通过多种渠道了解有关公司经营
管理状况的信息,为其科学、审慎决策提供依据。各位独立
董事分别任职于五个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其中三位还分别担
任三个专业委员会的主任委员。独立董事及时听取公司管理
层就专业委员会职责内有关经营管理工作事项的专题汇报,
并积极研究讨论,主动获取决策所需信息。独立董事与外部
审计师、公司法律顾问保持有效沟通,从第三方获得独立客
观信息。此外,独立董事还积极关注手机报每日报送的公司
及主要同业股价有关信息,每月报送的公司股价简析,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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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送的公司保费情况,以及不定期报送的公司重大事项等。
独立董事以阅读公司发送的财务报告、内控报告、内部审计
报告等资料的方式,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运作情况。除
参加各项会议取得相关资料以外,独立董事还通过电子邮件
或电话与公司保持密切联系。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对独立董
事关心的问题或提出的要求及时进行反馈。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可以通过多种途径了解公司经营状
况,沟通顺畅、反馈及时,不存在障碍。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0 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
序,重大经营决策履行了相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进行了
认真研究,并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尤其重点关注了关联交
易、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薪酬、业绩预告、聘任会计师事务
所等相关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0 年,公司独立董事听取了《2019 年度公司关联交
易整体情况和内部交易评估报告》以及《2019 年度关联交易
专项审计结果的报告》等相关报告。此外,相关独立董事还
听取了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工作机制有关情况的汇报,深入
了解公司关联交易制度规定等有关情况。
    (二)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薪酬情况
    2020 年,公司独立董事对提名董事候选人、聘任总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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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会秘书、合规负责人、首席风险官,以及集团公司负责
人年度薪酬清算方案、董事和监事年度薪酬清算方案等事项
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业绩预告情况
    2020 年,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关注公司业绩发展,对公司
先后发布的相关业绩预增公告及时予以关注,并及时了解相
关情况。
    (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0 年,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年报工作的相关要求,与公
司外部审计师保持充分沟通,切实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独
立董事认为,本公司所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保
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请审计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聘
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德勤关黄陈方会
计师行作为集团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控审计师,同
意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集
团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控审计师。
    (五)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 2019 年度利润分配、2020 年半年度利
润分配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根据本公司
及下属子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业务发展情况和需求、经营
业绩、股东回报等因素拟定,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中
小股东可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其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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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就
招股说明书所做的承诺均得到履行。
    (七)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履行年报、半年报、季报等编制和披
露方面的职责,并高度关注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2020 年,
公司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等规定,及时、完整地披露相关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
    (八)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高度重视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审议了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2020 年,本公司持续推进内部控制规范建设
和实施,在内部控制评价中未发现重大缺陷。
    (九)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薪酬委员会、战略与
投资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
保护委员会等五个专业委员会。
    2020 年,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集团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年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 80 项议案。
公司共召开 24 次专业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90 项议案。其
中,审计委员会召开 6 次会议,研究审议了 2019 年度 A 股
和 H 股定期报告、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0 年 A 股和 H
股半年度定期报告、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聘请公司 2020
年度审计师等议案;提名薪酬委员会召开 7 次会议,研究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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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了 2019 年度董事尽职报告、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及履职评价结果、选举董事长、聘任总裁等议案;战略与投
资委员会召开 6 次会议,研究审议了 2019 年度财务决算、
2019 年度利润分配、2020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集团 2019 年
度发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报告等议案;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召开 1 次会议,研究审议了 2019 年度关联交易整体情况和
内部交易评估报告、2019 年度关联交易专项审计结果的报告
等议案。此外,还召开了一次座谈会,听取了关联交易控制
委员会工作机制有关情况汇报;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
委员会召开 4 次会议,研究审议了 2019 年度风险评估报告、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
       此外,公司独立董事还认真听取了德勤审计师就 2020
年度审计计划有关情况进行的汇报,并就相关情况与审计师
进行了沟通交流。
       2020 年,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出席董事会及有关专业委员
会会议,并积极发表意见,促进了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
和有效性。对独立董事就相关问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公司
管理层均能够及时回复和采纳,全体独立董事均未遇到无法
发表意见的情况。独立董事提出的专业意见,为提升公司经
营管理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力促进了集团改革发展事
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0 年,全体独立董事勤勉尽责,忠实履职,充分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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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特长,均能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积极出席股东大会、
董事会及所任职专业委员会会议,认真履行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规定的职责,并积极参加相关培训,并认真学习《上
市公司董监高学习新<证券法>应知应记十四条》相关规定与
要求,《董事会及董事指南:在 ESG 方面的领导角色和问责
性》、《环境、社会及管治汇报指南:如何编备环境、社会
及管治报告》相关新规定,以及《证券法》主要修订情况等
相关内容,持续提升履职能力。在决策过程中,全体独立董
事均能够做出客观、公正的判断,对相关事项充分发表自己
的意见,以其独立客观的立场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通
过参加董事会、与职能部门座谈、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等方
式,对公司运营情况进行深入了解,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建言
献策,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2020 年,公司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
会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政策精神和决策部署,按照国家法律法
规、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高效、规范运作,在公
司治理和重大事项决策过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管理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
进工作总基调,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圆满完成年度目标计
划,向高质量发展转型取得良好成效。
    2021 年,公司独立董事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推动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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