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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保:中国人保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1-03-24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0 年,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相关法律法规、
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规定的职
责,现将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主要包括: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及其实施情况的审查,审核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及其
实施,对外部审计机构的聘任事宜发表意见并监督其与公司
的关系,审阅公司的财务数据及监管财务报告,就财务信息
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作出判断。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及参会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2020 年 12 月 31 日),第三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由四位委员组成,其中三位独立非执行董事,分别
为陈武朝、邵善波、陆健瑜,一位非执行董事王清剑,主任
委员由独立非执行董事陈武朝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均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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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其职责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及经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2020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本年应参加   亲自   委托
  姓名                                                备注
           董事会会议   出席   出席
  陈武朝       6         6      0                       /

  邵善波       6         6      0                       /
                                        陆健瑜委托陈武朝出席三届十四次、十
  陆健瑜       6         3      3
                                              五次、十八次审计委员会
  王清剑       6         6      0                       /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与外部审计师
召开3次单独沟通会议。会议研究与讨论了有关公司审计、
财务报告、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方面的议案。各位委员均
积极出席各次会议,积极参与会议讨论,并就会议议案认真
提出意见和建议。
    审计委员会定期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在2020年度财务
报告编制及审计过程中,在外部审计师进场前,向外部审计
师了解2020年度审计范围、总体时间表、服务团队、预审策
略及工作安排、终审策略及重点关注事项、最新行业监管动
态等有关情况,充分沟通并形成书面意见;并在外部审计师
进场后与之保持了充分及时的沟通,针对外部审计师出具的
初步审计意见,对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再次审阅;年度财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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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告审计工作完成后,审计委员会进行研究与讨论,并提交董
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听取了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本年度审计工作
的报告,全面客观地评价了其完成本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
执业质量。并在审计委员会上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所担任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师,并同意
选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1年度审计师,并将以上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1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将继续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规
则》规定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董事会决策提供
专业意见,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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