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和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 作为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保”、“公司”或“本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中国人 保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申请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 见如下: 一、中国人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股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997 号)核准,中国人保首次向社会 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800,000,000 股,并于 2018 年 11 月 16 日 起在 上海 证 券 交易所上 市 交 易 。 中 国人保 首 次公 开 发行 前 总 股 本 为 42,423,990,583 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 44,223,990,583 股,其中有限售条 件 A 股流通股为 34,486,516,583 股,无限售条件 A 股流通股为 1,011,240,000 股, 无限售条件 H 股流通股为 8,726,234,000 股。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未发生配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公司 总股本为 44,223,990,583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 A 股流通股为 29,896,189,564 股, 无 限 售 条 件 A 股流 通 股为 5,601,567,019 股, 无 限 售 条 件 H 股 流 通 股 为 8,726,234,000 股。 本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共涉及 1 名股东,为财政部。截至本核查 1 意见出具之日,该部分限售股共计 26,906,570,608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60.84%, 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相关限售承诺或安排及履行情况 (一)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限售承诺或安排 财政部对其所持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承诺如下:“自本公司本次发行上 市之日起36个月内,财政部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本公司本次发行前 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限售承诺及安排的履行情况 财政部已出具了上述承诺函。在中国人保2018年11月A股IPO办理股份登记 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已对财政部持有的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进行 了锁定,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该等股份尚未解除锁定,同时只有本次申请办 理解禁后上述股份才可以转让。 基于上述情况,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 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限售承诺或安排,不存在未履行相关承诺或安排而 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26,906,570,608 股;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11 月 16 日; 3、本次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持有限售 本次上市 序 持有限售股数 股占公司 本次上市流通 流通数量 剩余限售股数 股东名称 号 量(股) 总股本比 数量(股) 占公司总 量 例 股本比例 1 财政部 26,906,570,608 60.84% 26,906,570,608 60.84% 0 四、股份变动情况 2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中国人保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股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 1、国家持有股份 29,896,189,564 -26,906,570,608 2,989,618,956 有限售 2、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 - - 条件的 3、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 - - 流通股 份 4、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 -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29,896,189,564 -26,906,570,608 2,989,618,956 无限售 A 股 5,601,567,019 26,906,570,608 32,508,137,627 条件的 H股 8,726,234,000 - 8,726,234,000 流通股 份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14,327,801,019 26,906,570,608 41,234,371,627 股份总额 44,223,990,583 - 44,223,990,583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国人保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 股东严格履行了相关限售承诺或安排;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中国人保与本 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中国人保本次限售股 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3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刘华欣 徐威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 (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温桂生 田 竹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