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股票代碼: 601319 二 零 二 一 年年報 公司简介 本公司为新中国第一家全国性保险公司,成立于1949年10月1日,目前已成长为国 内领先的大型综合性保险金融集团,于2012年12月在香港联交所上市 ( H股股票代 码 : 1339) ,2018年11月在上交所上市( A股股票代码 : 601319) 。本公司在2021 年《财富》杂志刊发的世界500强中排名第90位,较上年上升22位。 本公司分别通过人保财险 ( 于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代码2328 ) 和人保香港 ( 本公 司分别持有约68.98%和89.36%的股权)在中国境内和中国香港经营财产险业务;分 别通过人保寿险(本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80.00%的股权 )和人保健康(本公司直接 及间接持有约95.45%的股权 )经营寿险和健康险业务;通过人保资产(本公司持有 100%的股权)对大部分保险资金进行集中化和专业化运用管理,通过人保养老(本 公司持有100%的股权)开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等业务,以人保投控(本公司持有 100%的股权)作为专业化的不动产和养老投资管理平台,以人保资本(本公司持有 100%的股权)作为聚焦债权、股权、不动产投资和保险私募股权基金投资等另类投 资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通过人保再保(本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100%的股权 )开展 集团内外专业再保险业务;以人保金服(本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100%的股权 )作为 为全集团服务的互联网平台;通过人保科技(本公司持有100%的股权)统筹建设本 集团信息技术平台,实现科技赋能 ; 并在银行、信托等非保险金融领域进行了战略 布局。 目录 — 重要提示 2 — 释义 3 — 核心竞争力与经营亮点 5 — 财务指标 7 — 董事长致辞 10 — 荣誉与奖项 14 —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8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情况 55 — 公司治理报告 65 — 环境和社会责任 83 — 重要事项 86 —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89 — 董事会报告 93 — 监事会报告 99 — 内含价值 102 — 信息披露公告索引 113 — 备查文件目录 116 — 财务报告 117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3月25日审议通过了本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 》 正文及摘要。应出席会议的董 事13人,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12人。其中,陈武朝董事因其他公务无法出席,书面委托邵善波董事出席会议并表决。 本公司2021年度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和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会计师及注册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分别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国际审 计准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负责人罗熹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廷科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瞿栋先生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 真实、准确、完整。 根据2022年3月25日董事会通过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按已发行股份44,223,990,583股计算,拟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 股利每10股人民币1.47元(含税),共计约人民币65.01亿元。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尚待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本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本年报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已在本年报中详细描述了存在的宏观环境风险、资金运用风险、投资信用风险、保险业务风险等风险事项,敬请 查阅“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关于公司未来发展可能面对的主要风险的相关内容。 2 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释义 人保集团 、本公司 、公司 指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或如文义所指的其前身 中国人保 、本集团 、集团 指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有子公司 人保财险 指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人保寿险 指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人保资产 指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中诚信托 指 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人保健康 指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人保养老 指 中国人民养老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人保投控 指 人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人保资本 指 人保资本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人保再保 指 人保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人保香港 指 中国人民保险(香港)有限公司 人保金服 指 人保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人保科技 指 人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人保香港资产 指 中国人保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国务院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财政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国证监会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保监会 、银保监会 指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监会 、保监会 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于2018年3月与中国 银监会组建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监会 、银监会 指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于2018年3月与中 国保监会组建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香港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社保基金会 指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二零二一年年度報告 3 释义 招股说明书 指 本公司于2018年1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网站发布的《中国人民保险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招股说明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保险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上交所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联交所上市规则》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 指 本公司於2021年2月26日披露的《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卓越保险战略 指 2020年11月 ,公司确定卓越保险战略 ,其核心内容是“1+7”战略框架 。其中“1”指“1 个战略愿景” ,是“建设具有卓越风险管理能力的全球一流金融保险集团” ;“7”指“7 项战略举措” ,是始终保持人民保险的发展理念 、履行服务国家战略的历史责任 、 提升财险创新驱动的市场优势 、打造全面风险管理的服务平台 、健全市场化运作的 管理体制 、建立数字化支撑的发展基础和提高现代国有企业的治理能力等七大举措 六大战略服务 指 服务乡村振兴 、服务智慧交通 、服务健康养老 、服务绿色环保 、服务科技创新 、 服务社会治理 中国 指 为本年报之目的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 ,但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中国澳门特 别行政区及中国台湾地区 元 指 人民币元 4 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核心竞争力与经营亮点 一 、核心竞争力 我们是新中国第一家全国性保险公司,新中国保险业的奠基者和开拓者,品牌悠久卓越; 我们是主业突出的综合性保险金融集团,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实现跨板块业务协同; 我们拥有根植城乡、遍布全国的多样化机构和服务网络,广泛深厚的客户基础,实现政策性保险业务与商业性保险业务 的融合; 我们拥有国际一流、亚洲第一的财产险公司,规模、成本和服务优势明显,盈利能力突出; 我们拥有全国布局、稳健发展、持续盈利、运营平台健全的寿险公司,价值创造和盈利能力潜力巨大; 我们拥有第一家全国性专业健康险公司,专业能力突出,构建特色健康养老生态圈; 我们拥有行业领先的资产管理平台,投资风格稳健,投资业绩优良; 我们服务民生,保障经济,履行社会责任,抢抓政策机遇,在谋划大格局中创新业务模式; 我们拥有先进适用的信息技术,布局金融科技领域,具备数据挖掘、客户迁徙、价值再创造的突出能力和潜在优势; 我们拥有强有力的股东支持,经验丰富、富有洞察力的管理团队,高素质的专业人才队伍。 二 、经营亮点 (一)利润稳健增长 ,资本实力雄厚 2021年实现利润总额358.93亿元,同比增长 13.4%,净利润306.02 亿元,同比增长8.2%,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216.38亿元,同比增长7.8%;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301%,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64%。 (二)注重股东回报 ,现金分红持续提升 增加派发一次中期股息,2021年度共计向股东派发现金股息每10股1.64元1,同比增长5.1%,基于归母净利润计算的股息 支付率达33.5%。 (三)财产险发展更加均衡 ,盈利保持较快增长 人保财险持续优化车险经营模式,大力发展家庭自用车保险业务,2021年家庭自用车保险市场份额同比提升1.4个百分 点,保费占比同比上升1.0个百分点,为历史同期最高值,行业领先优势明显,机动车辆险业务结构和质量持续改善。同 时,人保财险战略性发展非车险业务,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1,931.09 亿元,同比增长16.1%;占比43.1%,同比上升4.6个 百分点,整体业务结构更加均衡。 人保财险顺应车险综合改革趋势,妥善应对暴雨、台风等重大灾害影响,经营发展保持稳健。综合成本率99.5%,持续 优于行业;实现净利润225.86亿元,同比增长8.4%。 (四)人身险业务规模稳中有升 ,财务指标表现良好 人身险业务内含价值平稳增长,截至2021年12月31日内含价值为1,276.07亿元,较上年末增长8.8% ; 业务规模稳中有 升,2021年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1,326.63亿元,同比增长3.3%;盈利水平不断提升,实现利润总额52.62亿元,同比增长 68.4%。 人保寿险应对行业复杂局面,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正增长,利润总额同比增长58.8% ; 经营现金流表现突出,经营活动 现金净流入457.71亿元,同比增长363.4%。人保健康经营业绩创历史新高,净利润同比增长622.2% ; 保费规模在专业 健康险公司中居于首位,健康险产品创新赢得客户口碑,其中“好医保”系列长期险产品迭代升级,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 125.27亿元,惠及5,073万客户。 1 于2022年3月25日,本公司董事会建议派发2021年度末期股息每10股人民币1.47元,该利润分配方案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零二一年年度報告 5 核心竞争力与经营亮点 (五)服务国计民生 ,体现人保担当 本集团护航大国重器,独家承保我国首次火星探测任务、“深海勇士”载人潜水器,首席承保风云四号02星发射,积极保 障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服务乡村振兴,全面参与完全成本和收入保险试点工作,大力发展创新型农险业务, “乡村保”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264.60亿元,同比增长12.0%,此外,为低收入群体提供普惠的保险保障,服务覆盖全国 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服务164.3万人次,累计保额542.99亿元;服务智慧交通,升级“警保联动”,已覆盖31个省 ( 自治区、直辖市 ) 的332个地市,累计服务500万余人次 ; 服务健康养老,2021年在140多个城市开展“惠民保”业务, 积极服务国家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人保寿险作为银保监会确定的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六家试点保险公司之一,签发 行业第一张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保单,拓展行业第一个新业态团体项目,保单总件数全行业第一名,规模保费全行业第二 名;服务绿色环保,大力发展环境污染责任险,创新风电、光伏、节能建筑、碳交易等绿色产业相关保险;服务科技创 新,完善科技保险产品体系,成立全国首个知识产权保险中心,2021年度为6,341家企业提供近30亿元知识产权风险保 障 ; 服务社会治理,积极推进“城市保”项目,定制“城镇保”、“社区安全保”等综合服务方案,为社会治理提供整体解决 方案 ; 服务疫情防控,创新疫苗保险,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险机制,为1.37亿人、6.1万家企事业单位提供1.52万亿 元风险保障,开展新冠疫苗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保险服务,累计承保新冠疫苗近15亿剂次,占全国接种总量的55%。 (六)全力救灾救助 ,做有温度的人民保险 本集团妥善应对2021年度720河南暴雨、“烟花”台风、山西强降雨、云南青海地震、湖北十堰燃气爆炸事故、武汉及苏 州龙卷风等重大灾情,全力做好救灾理赔工作,在业内率先提供“无差别救援服务”,建立应急保险赔付机制,以实际行 动践行“做有温度的人民保险”。 (七)品牌价值持续提升 ,首次跃居500强前百位 作为新中国保险事业的开拓者和奠基人,本集团已历经70多年的发展。卓越保险战略实施以来,我们推进六大战略服 务,服务国家战略,履行中管金融企业责任,本集团正朝着建设全球卓越保险集团不懈努力。2021年,我们发布新的品 牌标识,以“人民有期盼,保险有温度”打造让广大客户可以体验和感知的品牌形象,致力于做有温度的人民保险,发挥 品牌价值对集团业绩提升的促进作用。2021年,本集团位列《财富》杂志发布的世界500强第90位。 (八)科技建设加快推进 ,有力支撑战略实施 本集团加快科技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和“十四五”信息化建设规划落地,不断深化科技创新,加快数字化转型,强化科技赋 能保险价值链条,支撑卓越保险战略实施:一是优化治理,组建集团研发中心、数据中心和共享中心,吸引一批科技专 业人才加入,筹建人保科技公司,初步形成内部公司化运作机制,科技治理结构逐步完善;二是夯实基础,完成集团统 一数据中心建设规划,加快廊坊中心建设落地,完成佛山中心扩容和技术改造,推动分散基础资源整合和运维一体化, 逐步构建多地多中心多活/灾备体系,荣获国家绿色数据中心奖项;三是深化创新,构建集团统一开发、技术、数据、智 能等平台,完善升级保险主业核心业务系统,推动架构优化和应用创新,有力支持主业公司改革转型,打造自主可控、 稳定安全、技术领先的技术生态体系; 四是科技赋能,围绕“温暖工程”,积极打造一批支持业务经营、提升管理能力的 应用系统,建设集团一体化触面和新媒体营销账号矩阵,构建车生活服务生态圈体系,强化数据监测运用和风险管控, 有力支持卓越保险战略落地。 单位: 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21年1-12月╱ 2020年1-12月╱ 指标名称 2021年12月31日 2020年12月31日 变动幅度(%) 保险业务收入 585,423 563,606 3.9 利润总额 35,893 31,644 13.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1,638 20,069 7.8 总资产 1,376,402 1,255,461 9.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 219,132 202,194 8.4 总投资收益率(%) 5.8 5.8 – 人身险内含价值 127,607 117,244 8.8 注: 人身险内含价值数据为人保寿险和人保健康合计数。 6 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指标 一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 百万元 主要会计数据 2021年 2020年 增减(%) 2019年 营业收入 597,691 583,696 2.4 555,515 营业支出 561,863 552,251 1.7 525,719 营业利润 35,828 31,445 13.9 29,796 利润总额 35,893 31,644 13.4 29,78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1,638 20,069 7.8 22,40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损益的净利润 21,475 19,823 8.3 19,12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2,731 31,867 128.2 36,808 单位: 百万元 2021年 2020年 2019年 主要会计数据 12月31日 12月31日 增减(%) 12月31日 总资产 1,376,402 1,255,461 9.6 1,132,771 总负债 1,079,697 982,325 9.9 885,93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 219,132 202,194 8.4 183,133 总股本 44,224 44,224 - 44,224 每股净资产(元╱股) 4.96 4.57 8.4 4.14 注: 每股净资产增减百分比按照四舍五入前数据计算得出。 2021年 2020年 2019年 主要财务指标 12月31日 12月31日 增减(%) 12月31日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9 0.45 7.8 0.5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9 0.45 8.3 0.4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3 10.4 下降0.1个百分点 13.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0.2 10.3 下降0.1个百分点 11.4 注: 基本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增减百分比按照四舍五入前数据计算得出。 二 、 2021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 百万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1-3月份) (4-6月份) (7-9月份) (10-12月份) 营业收入 173,762 139,963 138,985 144,98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034 6,850 3,891 86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9,999 6,721 3,827 92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198 25,157 (1,419) 25,795 二零二一年年度報告 7 财务指标 三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 百万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2021年 2020年 2019年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219 105 7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366 312 86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非经常性损益 (297) 27 (218) 上述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 (90) (122) (28) 因手续费税收政策变化导致2018年所得税汇算清缴 差异影响 不适用 不适用 4,705 少数股东应承担的部分 (35) (76) (1,343) 合计 163 246 3,273 说明: 本公司作为保险集团公司,保险资金的投资运用为主要经营业务之一,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 产属于本公司的正常经营业务,故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以及公允价值变动损 益不作为非经常性损益。 四 、其他主要财务 、监管指标 单位: 百万元 2021年12月31日╱ 2020年12月31日╱ 指标 2021年1-12月 2020年1-12月 集团合并 投资资产 1,196,920 1,088,851 总投资收益率(%) 5.8 5.8 资产负债率(1)(%) 78.4 78.2 人保财险 保险业务收入 449,533 433,187 已赚保费 397,122 393,299 已赚保费增长率(%) 1.0 3.3 赔付支出净额 279,217 254,225 未决赔款准备金 168,676 152,582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167,483 157,555 综合成本率(%) 99.5 98.9 综合赔付率(%) 73.6 66.2 人保寿险 保险业务收入 96,847 96,188 已赚保费 95,201 94,286 已赚保费增长率(%) 1.0 (1.7) 赔付支出净额 12,267 15,253 退保率(%) 5.9 11.8 人保健康 保险业务收入 35,816 32,257 已赚保费 31,190 27,806 已赚保费增长率(%) 12.2 41.9 赔付支出净额 14,774 12,814 退保率(%) 1.2 1.5 (1) 资产负债率为总负债对总资产的比率。 8 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指标 五 、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说明 单位: 百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项目 2021年 2020年 2021年12月31日 2020年12月31日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 21,638 20,069 219,132 202,194 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调整的项目及金额 : 农险大灾保费准备金 (200) 22 226 424 上述调整事项的递延所得税影响 50 (5) (57) (106) 保险合同重分类为投资合同 (12) (50) (45) (32) 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21,476 20,036 219,256 202,480 主要调整事项说明: 1. 根据财金[2013]129号文件规定,人保财险按照农业保险自留保费的一定比例计提农险大灾保费准备金,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不允许计提大灾准备 金,因此准备金在两个准则中存在差异。 2. 2014年末,人保寿险复核保单的重大保险风险测试结果,并将个别险种合同从保险合同重分类至投资合同。而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相关规定, 合同一旦分类为保险合同将维持此判断直至合同到期,从而导致相关合同负债计量在两个准则中存在差异。 二零二一年年度報告 9 董事长致辞 罗熹先生 董事长 2021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也是人保集团卓越保险战略开局起步之年。本集团在有效应对三重压 力、应对行业发展变局中,扎实推动战略实施,提高保险供给质量,保持了稳中有进的发展态势,实现了“十四五”的良 好开局。 2021年业绩 2021年,本集团实现保险业务收入5,854.23亿元,同比增长3.9%,实现净利润306.02亿元,同比增长8.2%;总资产1.38万 亿元,同比增长9.6%。 财产险方面,人保财险积极应对大灾影响,把握车险综合改革后市场趋势,着力优化车险结构,加快发展非车险业务, 发展均衡性持续提升,实现保险业务收入4,495.33亿元,同比增长3.8% ; 全年综合成本率99.5% ; 实现净利润225.86亿 元,同比增长8.4%。人保再保发挥集团专业再保险平台作用,实现分保费收入68.11亿元,同比增长31.2%。人保香港积 极拓展国际业务,实现保险业务收入折合人民币15.92亿元,同比增长28.4%。 10 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致辞 人身险方面,人保寿险加快发展转型,聚焦价值创造,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968.47亿元,其中新单期缴181.01亿元 ; 内 含价值平稳增长,实现净利润41.45亿元 ; 人保健康积极打造“产品、平台、科技”公司,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358.16亿 元,同比增长11.0% ; 健康管理服务收入同比增长70% ; 实现新业务价值7.65亿元 ; 净利润2.60亿元,同比增加2.24亿 元。 投资方面,围绕服务战略、服务主业,加强资产负债匹配,优化大类资产配置,集团实现总投资收益率5.8%;积极发 展第三方资产管理业务,其中养老管理资产规模3,852亿元,同比增长54.6%,信托管理资产规模2,352亿元,同比增长 13.3%。投资板块子公司全部实现盈利,其中人保资产净利润3.99亿元,人保养老净利润1.56亿元,人保投控净利润2.46 亿元,人保资本净利润1.77亿元。 金融科技方面,设立人保科技,负责统筹建设集团基础技术平台 ; 开工建设廊坊数据中心,加快佛山数据中心扩容, 谋划上海科技园建设,加快核心业务系统改造,提升科技赋能力度; 人保金服聚焦“为全集团服务的互联网平台”战略定 位,实现营业收入5.57亿元,服务主业理赔减损19.05亿元。 关于各业务单元的经营情况及财务表现,在本年报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章节有详细介绍。 过往工作成效 2021年,人保集团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谋划推进六大战略服务,完善战略实施机制,创新战略项目,加快体制变 革,强化科技赋能,做实风险防控,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服务能力显著增强。紧紧围绕“三新一高”,谋划实施服务乡村振兴、智慧交通、健康养老、绿色环保、科技创新、社会 治理等六大战略服务。全年农业保险赔付330亿元,大病保险覆盖人群5.5亿人,承办长期护理保险项目过百个,在140多 个大中城市开展“惠民保”业务,积极参与防灾减灾救灾,仅河南郑州暴雨赔付金额就超过50亿元,全年集团承担保险责 任金额1,694万亿元,各类赔付支出3,367亿元。 战略布局全面启动。建立完善战略实施机制,对接国家需要、客户需求和集团能力建设要求,明确集团战略项目,以项 目实施撬动发展资源,推动战略落地。建立健全集团战略预算管理体系和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加强重要财务资源和战 略资产配置保障;推进主要子公司改造工程,优化发展平台、模式和机制,夯实战略落地的有效支点。 体制机制深刻变革。落实中央国企改革要求,完成集团总部机构改革,推进审计、集采和数据“三个集中”,提升总部管 控服务能力。加强市场化机制建设,修订绩效管理制度,推进人力资源管理核心体系建设,激发高质量发展动能;发布 “使命、愿景、价值观、企业精神”四位一体的新企业文化,推出“中国印”新标识,打造新人保新形象。 科技赋能加快推进。推动人保科技设立,明晰人保金服定位,加快构建“双轮”驱动、“双层”架构的IT治理和运行体系, 开工建设廊坊数据中心,加快佛山信息中心扩容,推进核心业务系统改造,面向一线增强系统开发支持,提升科技赋能 力度。 风险防控全面加强。开展存量风险排查治理,构建重大案件、重要风险事项的内控案防机制,着力提升重点业务流程和 关键环节的管控能力;稳妥处置重大风险案件,坚决维护国有资本权益;强化经营和投资领域风险管控,加强基层违法 违规案件的综合治理,构建全周期投资风控体系。 二零二一年年度報告 11 董事长致辞 机遇与挑战 保险作为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可以在服务经济稳中求进、助力逆周期调节等方面,发挥有效保障作用。今年 中央系列稳增长政策的实施,将为保险业创造新的重要发展契机。共同富裕的深入推进,长寿时代的广阔前景,对保险 业推动养老、健康产品服务创新、延伸相关产业链条,提出了更高要求 ; 科技、产业、金融的良性循环,将进一步打 开科技保险与相关投融资市场空间; 国家“双碳”战略的稳健推进,将为绿色保险、绿色投资带来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 乡村振兴与粮食安全的新保障需求,将有力推动“三农”保险升级扩面; 政府“放管服”改革的深化,也将进一步促进保险 在社会治理中发挥更大作用。人保集团将正确认识和把握稳中求进,承担起在服务国家大局、稳定宏观经济中的使命责 任,以自身机制、平台、产品、服务的变革创新,应对行业发展变局,更加积极地推动高质量发展。 2022年发展展望 2022年是人保集团卓越保险战略全面推动、落地见效的重要一年。本集团将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落实“三新一高”总要 求,贯通防控风险总布局,推进六大战略服务,科学研发战略项目,推动产品技术创新,加快信息科技建设,深化体制 机制改革,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稳步推进集团卓越保险战略,以优异成绩回报全体股东、回报员工、回报社会。 推动六大战略服务。坚持把服务国家战略的使命责任,落实到满足客户需求上、落实到具体的产品服务上,深入研判分 析政府、法人、个人三类客户群的实际需求,完善客户营销、客户服务、产品研发模式,努力在新领域、新业务上实现 突破,释放六大战略服务蕴含的发展潜力。 夯实战略发展基础。全面推进战略与科技项目研发实施,完善项目管理,加快项目推进,强化项目创新,进一步把战略 资源聚集到事关转型变革、事关发展能力培育、事关运营效率提升的项目上,真正使战略项目、科技项目成为支持集团 未来发展的一颗颗种子。 推动产品技术创新。运用“承保+减损+赋能+理赔”保险新逻辑,按照“场景化、标准化、智能化、项目化、产品化”的运 作模式,打造全面风险管理运作平台,实现客户风险的预防、控制和损失补偿。 加快信息科技建设。完善科技条线协同机制,全力推进人保科技建设,加强专业人才引入,增强科技队伍;推进数据中 心建设,打造统一技术架构,加快核心系统建设,重点支撑好主要子公司改造工程,推进各类应用系统建设,有效支持 战略落地。 12 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致辞 提升投资服务能力。围绕服务战略、服务主业,提升集团投资的管控能力、配置能力和专业能力,加强投保联动,积极 推动产业投资,打造“保险、投资、产业”良性循环。 强化风险防控。按照提早预防、有序化解、精准处置的基本原则,制定实施全面风险管理行动方案,层层压紧压实风险 防控责任,扎牢扎实风险防范三道防线,切实增强风险防控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致谢 本人谨此代表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董事会,对多年来给予我们信任及支持的各位股东,致以衷心的感谢。我也代表董事会 衷心感谢全体员工竭诚尽责执行各项任务。 罗熹 董事长 中国北京 二零二二年三月二十五日 二零二一年年度報告 13 荣誉与奖项 1. 本公司荣获“世界500强”第90位 2021年8月,本公司荣登美国《财富》“世界500强”第90位。 2. 本公司荣获“中国企业500强”第28位 2021年9月,本公司在2021中国企业500强排名第28位。 3. 本公司荣获“ESG最佳公司治理实践企业”奖项 2022年1月,在中国网财经主办的“中国网财经2021中国企业ESG实践调研”评选活动中,本公司荣获“2021年度 ESG最佳公司治理实践企业”奖项。 4. 本公司荣获“中国保险业方舟奖”两项奖项 2021年10月,在《证券时报》主办的“2021中国保险业方舟奖”评选活动中,本公司荣获“2021高质量发展保险公司 方舟奖”和“2021中国保险业扶贫攻坚方舟奖”两项奖项。 5. 本公司荣获“年度ESG绿色金融奖”及“卓越机构大奖” 2021年12月,在界面新闻主办的2021“ESG先锋60”和2021“优金融奖”评选活动中,本公司分别荣获“年度ESG绿色 金融奖”和“卓越机构大奖”年度保险公司奖项。 14 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荣誉与奖项 6. 本公司荣获“年度金融机构”奖项 2021年11月,在澎湃新闻主办的“2021TOP金融榜”评选活动中,本公司荣获“年度金融机构”奖项。 7. 本公司荣获“最佳董事会”奖项 2021年5月,在证券时报主办的第十二届中国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天马奖评选活动中,本公司荣获“最佳董事会”奖 项。 8. 本公司荣获“跨国公司抗疫贡献奖” 2021年3月,在中国国际跨国公司促进会主办的第十三届国际跨国公司领袖特别圆桌会议上,本公司荣获“跨国公司 抗疫贡献奖”。 9. 人保财险荣获“最佳港股通上市公司”奖项 2021年12月,在香港大公文汇传媒集团联合北京上市公司协会、香港中国企业协会等组织共同举办的第十一届中 国证券金紫荆奖颁奖典礼上,人保财险荣获“最佳港股通上市公司”奖项。 二零二一年年度報告 15 荣誉与奖项 10. 人保财险荣获“企业数字化管理先锋大奖” 2021年4月,在 《 哈佛商业评论 》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腾讯三家机构共同举办的“数字化管理高峰论坛” 上,人保财险企业微信应用荣获“企业数字化管理先锋大奖”。 11. 人保财险荣获“2021全球绿色金融奖-创新奖” 2021年12月,在国际金融论坛(IFF)主办的第二届“2021全球绿色金融奖”颁奖典礼上,人保财险荣获“2021全球绿色 金融奖-创新奖”。 12. 人保财险荣获“中国保险服务创新”四项奖项 2021年3月,在《中国银行保险报》主办的2021中国保险业服务创新峰会上,人保财险荣获两项“2020-2021年度中 国保险服务创新经典案例”及两项“2020-2021年度中国保险影响力赔案”共计四项奖项,成为获奖数量最多的行业主 体。 13. 人保财险荣获“2021金鼎奖年度卓越财产保险公司”奖项 2021年10月,在 《 每日经济新闻 》 主办的2021中国金融发展论坛暨第12届金鼎奖 ( 金融 ) 颁奖典礼上,人保财险 荣获“2021金鼎奖年度卓越财产保险公司”奖项。 14. 人保财险荣获“2021金牌保险服务方舟奖” 2021年10月,在《证券时报》主办的“2021中国保险业方舟奖”评选活动中,人保财险荣获“2021金牌保险服务方舟 奖”。 15. 人保财险荣获“2021年度亚洲最佳财险公司”奖项 2021年11月,在《21世纪经济报道》主办的第十六届亚洲金融年会保险论坛上,人保财险荣获“2021年度亚洲最佳 财险公司”奖项。 16. 人保寿险荣获“中国保险服务创新”两项奖项 2021年3月,在《中国银行保险报》主办的2021中国保险业服务创新峰会上,人保寿险荣获“2020-2021年度中国保 险服务创新经典案例”和“2020-2021年度中国保险影响力赔案”两项奖项。 17. 人保寿险荣获“领跑者”证书 2021年3月,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共同组织的2020年度金融领域企业标准“领跑者”评选活 动中,人保寿险凭借 《 个人电子保单单证规范 》 和 《 个人电子保单信息安全规范 》 两项企业标准获得“领跑者”证 书,是唯一入选两项标准的企业。 18. 人保寿险荣获“值得托付保险机构”奖项 2021年9月,在 《 经济观察报 》 主办的2020-2021年度资产管理高峰论坛上,人保寿险获得“值得托付保险机构”奖 项。 19. 人保寿险荣获“年度卓越创新保险公司”奖项 2021年11月,在 《 经济观察报 》 主办的2020-2021年度卓越金融企业盛典上,人保寿险荣获“年度卓越创新保险公 司”奖项。 16 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荣誉与奖项 20. 人保寿险荣获“年度最具创新力寿险公司”奖项 2021年12月,在《金融时报》主办的2021“中国金融机构金牌榜金龙奖”评选活动中,人保寿险荣获“年度最具创新 力寿险公司”奖项。 21. 人保资产荣获“2021中国保险业投资金牛奖”三项奖项 2021年5月,在《中国证券报》主办的“2021中国保险业投资金牛奖”评选中,人保资产荣获保险资管公司金牛奖、 组合类保险资管产品金牛奖(固收)、组合类保险资管产品金牛奖(混合)三项奖项。 22. 人保资产荣获“2021高质量发展保险资管公司方舟奖” 2021年10月,在《证券时报》主办的“2021中国保险业方舟奖”评选活动中,人保资产荣获“2021高质量发展保险资 管公司方舟奖”。 23. 人保资产荣获“年度保险资产管理品牌卓越奖” 2021年12月,在 《 上海证券报 》 主办的2021年“金理财”保险行业评选活动中,人保资产荣获第十二届“金理财”奖 “年度保险资产管理品牌卓越奖”。 24. 人保健康荣获“年度畅销保障型保险产品”奖项 2022年1月,在《今日保》、《今日保险》杂志主办“今日保中国保险白象榜”评选活动中,人保健康凭借“好医保 防癌医疗险”荣获“年度畅销保障型保险产品”奖项。 25. 人保养老荣获“金融业新技术应用创新突出贡献奖” 2021年12月,在《金融电子化》杂志主办的“2021第十二届金融科技应用创新奖”评选活动中,人保养老个人养老金 融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一期)荣获“金融业新技术应用创新突出贡献奖”。 二零二一年年度報告 17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21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也是集团卓越保险战略开局起步之年。我们落实“三新一高”要求,坚 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开局必胜的信心,扎实推动卓越保险战略、落地实施六大战略服务、全面启动战略布局、 深刻变革体制机制、持续加强公司治理,在有效应对复杂环境、应对行业发展变局中,保持了稳中有进的发展态势,较 好实现了年初制定的“挖掘资源、做长补短、保质增量、跑赢大市”的经营策略,实现了“十四五”的良好开局。2021年, 财产险顺应车险综合改革趋势,经受重大自然灾害考验,发力非车险业务,保费增速领先市场,发展均衡性持续提升; 人身险应对行业复杂局面,深化转型发展,寿险保费增速企稳回升,推进健康险“产品、科技、平台”公司建设,不断增 强健康险专业服务能力; 投资板块聚焦“服务战略、服务主业”,加强与主业协同,实现较好投资效益; 科技板块强化体 制机制变革,加强科技赋能,加快信息化建设,支持降本增效、创新发展能力持续增强。 一 、 公司业务概要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2021年,保险业坚持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方向,深化保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增强保障功能,整体保持发展稳中有 进。2021年全年,保险行业原保险保费收入4.5万亿元,同比增长4.1%;赔款与给付支出1.6万亿元,同比增长14.1%,服 务保障实体经济和人民美好生活能力稳步提升。其中,财产险着力推进优结构、换动能,全面推进车险综合改革,行业 车险综改为消费者节省支出超过2,500亿元;加快非车险业务发展,短期健康险、责任保险、农业保险等非车险保费收入 快速增长,险种结构优化推动财产险行业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持续增强。人身险面对行业转型压力,强化保障功能,积极 开展养老年金保险专属产品试点,发展长期年金、终身寿险等保障功能更强的寿险产品,提升群众健康保障水平。 2021年,监管机构围绕增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维护市场秩序等方面出台一系列新政策新举措。 在服务实体经济方面,推出新能源汽车商业保险专属条款,加大面向新兴产业、中小企业的保险产品支持力度,落地专 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规范保险公司参与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试点服务,丰富人身险产品供给,更好满足实体经济和群 众保险保障需求。在强化消费者保护方面,制定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评价办法,加强对意外伤害保险、短期健康保险业 务监管,加强和改进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监管机制,规范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市场秩序,加强对保险中介市场行为监 管,引导行业主体回归保障本源,为保险业加快高质量发展创造更为规范的制度环境。 18 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二)主要业务 2021年,本集团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切实履行金融央企责任,实现业务发展稳中 有进,经营效益稳中向好,服务国家战略能力明显增强,创新变革扎实推进,风险防控全面加强,推动卓越保险战略实 现良好开局。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人保财险在财产保险市场占有率为32.8%,人保寿险和人保健康在人身保险市场占有率为4.2%。 按规模保费统计,2021年,人保财险、人保寿险、人保健康、人保香港分别实现规模保费4,483.84亿元、1,022.17亿元、 360.83亿元、2.26亿元。 1、 财产险板块: 业务结构优化,综合实力稳健 2021年,人保财险顺应车险综合改革趋势,着力提升业务质量,主动调整业务结构,大力发展家庭自用车保险业务;巩 固扩大政策性业务优势,拓展商业非车险业务发展空间,实现保险业务收入4,495.33亿元,同比增长3.8%。机动车辆险 中,家庭自用车保险市场份额同比提升1.4个百分点,保费占比同比上升1.0个百分点,为历史同期最高值,行业领先优 势明显,机动车辆险业务结构和质量持续改善; 非车险业务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1,931.09亿元,同比增长16.1%,占比 43.1%,同比提高4.6个百分点,整体业务结构更加均衡。市场份额为32.8%,保持行业首位;实现净利润225.86亿元,同 比增长8.4%。 2、 人身险板块: 夯实经营基础,盈利快步提升 人保寿险加强渠道专业化建设,不断夯实经营基础,提升质量效益,业务发展整体稳定。2021年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 968.47亿元,同比正增长 ; 财务指标表现良好,利润总额为50.79亿元,同比增长58.8% ; 经营活动净现金流为457.71亿 元,同比增长363.4%;内含价值平稳增长,截至2021年12月31日内含价值1,114.31亿元,较上年末增长8.9%。人保健康 经营业绩创历史新高,实现净利润2.60亿元,同比增长622.2%; 保费规模在专业健康险公司中居于首位; 互联网保险业 务规模保费为144.37亿元,同比增长13.9%。 3、 投资板块: 加强“双服务”能力,保持优异业绩 投资板块坚持价值投资理念,不断提升“服务战略、服务主业”的能力,加强内部资源优化整合,加强投研一体化建设, 以跨周期视角构建可实现长期、稳定收益的投资组合。2021年,本集团实现总投资收益630.68亿元,同比增长11.2% ; 总投资收益率5.8%,与上年基本持平。同时,投资板块发挥多资产配置核心能力优势,加大产品创新力度,加快发展 第三方管理业务。截至2021年12月31日,第三方资产管理规模较年初增长33.6%,其中人保养老年金和养老金管理规模 3,851.96亿元,较年初增长54.6%。 4、 科技板块: 筑牢科技基础,支撑能力增强 科技板块以客户体验、基层感受为标准,积极提升科技支撑能力。一是组织产、寿、健子公司扎实推进核心系统优化升 级,加强农险“耘智保”APP、寿险“智慧职场”、投研一体化系统等应用系统建设,并针对痛点问题开展系统改造,全面 保障“温暖工程”开展,持续提升科技支撑能力; 二是整合内部信息,对接引入行业风险数据,构建风险数据标签,提升 公司风控能力;三是不断完善“中国人保”APP、综合电商门户、人保e通等线上化、一体化触面平台,优化个人(To C)、 团体(To B)、员工(To E)等用户触面运营,为各级机构线上化发展转型赋能,并创新建设“一主多专”的新媒体营销账号矩 阵,构建场景丰富的车生活服务生态圈体系,通过短视频、直播服务、生态圈增值服务、客户数据赋能等新模式,增强 市场拓展能力;四是科技赋能效果不断显现,销售、承保、理赔、服务等线上化建设全面提速,家庭自用车保险客户线 上化率超过93.5%,推出智能双录、回访、质检、外呼、定损和AI疫情排查机器人等智能服务,客户体验全面改善,支 撑集团数字化转型取得新成效。 二零二一年年度報告 19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业绩指标 单位: 百万元 指标 2021年 2020年 增减(%) 原保险保费收入 人保财险 448,384 432,019 3.8 人保寿险 96,847 96,184 0.7 人保健康 35,816 32,257 11.0 人保财险综合成本率(%) 99.5 98.9 上升0.6个百分点 人保寿险一年新业务价值 3,227 5,429 (40.6) 人保健康一年新业务价值 765 703 8.8 总投资收益率(%) 5.8 5.8 – 单位: 百万元 指标 2021年12月31日 2020年12月31日 增减(%) 市场占有率(%) 人保财险 32.8 31.8 不适用 人保寿险 3.1 3.0 不适用 人保健康 1.1 1.0 不适用 内含价值 人保寿险内含价值 111,431 102,297 8.9 人保健康内含价值 16,176 14,947 8.2 注: 市场占有率根据银保监会公布的中国(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原保险保费收入,自行统计和计算,分别为人保财险占所有财产险公司的市场份 额,以及人保寿险、人保健康占所有人身险公司的市场份额(从2021年6月起,银保监会公布的财产险公司和人身险公司汇总数据口径暂不包含保 险行业处于风险处置阶段的部分机构)。 指标 2021年12月31日 2020年12月31日 增减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 人保集团 301 305 下降4个百分点 人保财险 284 289 下降5个百分点 人保寿险 249 261 下降12个百分点 人保健康 190 205 下降15个百分点 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 人保集团 264 257 上升7个百分点 人保财险 266 250 上升16个百分点 人保寿险 221 233 下降12个百分点 人保健康 151 162 下降11个百分点 20 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四)合并报表中变化幅度超过30%的主要项目及原因 单位: 百万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 2021年12月31日 2020年12月31日 变动幅度(%) 主要变动原因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57,459 33,433 71.9 加大对该类投资资产配置 益的金融资产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1,490 55,081 (79.1) 流动性安排 应收分保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5,386 4,072 32.3 长期险业务累计规模增长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502,102 379,312 32.4 加大对该类投资资产配置 商誉 198 – – 收购公司产生商誉 应付保单红利 5,342 4,096 30.4 预估向客户支付的保单红 利增长 递延所得税负债 2,053 1,449 41.7 人保寿险手续费及佣金下 降导致递延所得税变化 大灾风险利润准备金 212 793 (73.3) 使用农险大灾利润准备金 单位: 百万元 利润表项目 2021年 2020年 变动幅度(%) 主要变动原因 分保费收入 4,222 2,933 43.9 分入规模增加 提取╱(转回)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8,351 (1,581) – 人保财险保费增速同比提 高 ,保单获取成本率大 幅下降 ,导致未到期责 任准备金增加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636 (150) – 交易性金融资产市值波动 影响 汇兑损失 (331) (816) (59.4) 汇率波动影响 资产处置收益 219 105 108.6 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收益增 加 退保金 24,906 45,321 (45.0) 近年来寿险业务结构不断 优化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 88,920 52,704 68.7 寿险退保金减少 (转回)╱提取保费准备金 (303) 206 – 使用农险保费准备金增加 分保费用 996 705 41.3 分入规模增加 资产减值损失 1,518 3,839 (60.5) 投资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减 少 所得税费用 5,291 3,370 57.0 人保寿险手续费及佣金下 降导致递延所得税变化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2,257 8,140 (72.3) 资本市场波动影响 二零二一年年度報告 21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二 、 业绩分析 (一)保险业务 财产保险业务 1、 人保财险 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环境以及车险综合改革持续深化、市场竞争加剧升级的机遇与挑战,人保财险聚焦乡村振兴、智 慧交通、健康养老、绿色环保、科技创新和社会治理六大战略领域,主动服务国家需要,以客户为中心创新产品服务, 积极践行保险新逻辑,落实保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推进体制机制变革,着力提质降本增效,强化全面风险管理, 向高质量发展转型取得新进展。2021年,人保财险实现保险业务收入4,495.33亿元,同比增长3.8%,市场份额32.8%,保 持行业首位;实现投资净收益255.21亿元,同比增长15.0%;净利润225.86亿元,同比增长8.4%。 由于突出的行业地位和持续提升的综合实力,人保财险获得“2021年度亚洲最佳财险公司”、“最佳港股通上市公司”等荣 誉,穆迪评级继续保持中国内地最高评级A1级。 (1) 承保经营情况 人保财险积极顺应车险综合改革趋势,夯实车险发展基础,大力拓展非车险业务发展空间,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 4,483.84亿元,同比增长3.8%,业务增长主要源于意外伤害及健康险、农险、责任险、货运险等业务的增长。因实施车 险综合改革,并受暴雨、台风等重大灾害事故的影响,赔付率为73.6%,同比上升7.4个百分点;承保利润为18.10亿元, 同比下降56.4%。人保财险积极应对外部挑战,在持续提升理赔服务能力的同时,聚焦"降本增效",费用率为25.9%,同 比下降6.8个百分点;综合成本率为99.5%,持续优于行业。 机动车辆险 人保财险在积极顺应车险综合改革趋势,严格贯彻“增保、降费、提质”改革思路的同时,持续优化车险经营模式,提升 渠道效能,稳续保、优转保,汽车商业险和交强险续保率分别同比上升2.0和2.1个百分点,承保汽车数量同比分别增长 11.3%和9.9%。但由于费率下降,车均保费同比减少,机动车辆险前三季度原保险保费收入同比减少8.2%,第四季度原 保险保费收入同比增长8.9%,全年原保险保费收入2,552.75亿元,同比减少3.9%。 车险综合改革后,交强险、车损险保障范围扩大、增值服务纳入保险条款,增加了对客户的保障力度。在更好服务客户 的同时,为保证经营效益,人保财险积极完善定价模型,持续优化业务质量和业务结构,提高资源使用效率,机动车辆 险手续费率为7.8%,同比下降5.4个百分点; 费用率为27.2%,同比下降11.3个百分点。但由于车均保费下降、赔付责任 增加以及720河南暴雨等因素影响,机动车辆险赔付率为70.1%,同比上升12.1个百分点;综合成本率为97.3%,同比上 升0.8个百分点;承保利润为66.72亿元,同比减少24.3%。 意外伤害及健康险 在社会医疗保险业务方面,人保财险在巩固业务既有优势、拓展大病保险新项目的同时,进一步发展新型政策性健康 险业务,实现业务稳步增长。在商业意外健康险方面,人保财险不断提升家庭自用车客户渗透率,深挖客户需求,驾 意险、惠民保、百万医疗险等个人业务快速发展。意外伤害及健康险业务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806.92亿元,同比增长 21.9%。 人保财险加强项目风险过程监控,优化理赔流程、完善系统功能,意外伤害及健康险赔付率85.2%,同比下降2.9个百分 点;费用率为17.4%,同比上升4.2个百分点;综合成本率为102.6%,同比上升1.3个百分点。 22 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农险 人保财险贯彻落实中央政策性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及收入保险试点工作,主动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和做好“六稳”工作、 落实“六保”任务,持续加大产品创新力度,丰富和优化产品供给,新兴和特色产品实现跨越发展,政策性和商业性业务 同步增长,种植险、养殖险和森林险业务规模全面提升,农险业务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426.54亿元,同比增长19.3%。 受暴雨、台风、冰冻、干旱等自然灾害以及疫病影响,农险赔付率为80.5%,同比上升5.6个百分点。人保财险加强费用 管控,不断降低运营成本,农险费用率为19.9%,同比下降5.0个百分点。 责任险 人保财险抢抓新 《 安全生产法 》 出台机遇,主动顺应市场需求变化,及时调整产品营销策略,持续推动业务融合发 展,安全生产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等业务均实现较大规模增长,责任险业务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331.32亿元,同比增长 16.4%。 因人伤赔付标准随社会平均收入水平上涨,涉人伤险种赔付成本提高,导致责任险赔付率达到67.8%,同比上升5.7个百 分点;因政策性业务占比下降,责任险费用率为39.5%,同比上升4.3个百分点。 信用保证险 人保财险持续加强风险管控,整体信用保证险原保险保费收入为28.40亿元,同比减少46.2%,其中融资性信用保证险业 务规模同比大幅减少,但盈利性较好的非融资性信用保证险业务规模同比增长31.0%。 人保财险积极调整业务结构,持续出清融资性信用保证险业务存量风险,不断加强催收追偿和过程管控,严控新增业务 质量,融资性信用保证险业务风险得到有效化解,2021年实现追偿收入25.96亿元,整体信用保证险赔付率50.5%,同比 下降74.2个百分点。融资性信用保证险业务扭亏为盈,非融资性信用保证险业务继续保持较好的承保盈利水平,整体信 用保证险综合成本率66.7%,同比下降78.1个百分点;承保利润为17.62亿元,扭亏为盈。 企业财产险 随着国内经济持续稳定恢复以及企业保险意识的提高,保险需求逐渐释放。人保财险积极把握市场机遇,服务企业风险 保障需求,企业财产险业务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149.23亿元,同比增长4.7%。 受自然灾害及重大赔案影响,加之已赚保费同比下降,企业财产险赔付率为90.7%,同比上升23.0个百分点 ; 费用率为 39.3%,同比上升2.9个百分点。 二零二一年年度報告 2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货运险 人保财险抓住进出口贸易和国内物流量回升的契机,大力发展优质业务,加之全球大宗商品价格上涨拉高保额,推动货 运险快速发展,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48.14亿元,同比增长26.5%。 人保财险运用智能风险监控平台强化货运险保后风险监控,但由于上年同期疫情期间的交通物流管制降低了对比期出 险率,货运险赔付率为52.6%,同比上升9.0个百分点; 通过实施费用精细化管理,费用率为38.6%,同比下降0.7个百分 点;综合成本率为91.2%,同比上升8.3个百分点。 其他险种 人保财险全力抢抓政策与市场机遇,围绕法人和个人客户的不同保险需求,强化专业队伍、科技工具和经营平台三大基 础建设,大力发展非车险业务,其他险种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140.54亿元,同比增长11.4%。除船舶险因内河船队业务 量增速减缓、部分业务费率下降导致原保险保费收入同比略有减少外,特险、家财险、工程险原保险保费收入同比均 实现较快增长。其中,特险原保险保费收入44.04亿元,同比增长17.9% ; 家财险原保险保费收入38.14亿元,同比增长 14.2%;工程险原保险保费收入35.53亿元,同比增长12.7%。 人保财险持续强化风险管控,特险经营效益持续提升;但家财险、工程险和船舶险受自然灾害和市场竞争加剧影响,赔 付率和费用率同比均有所上升,其他险整体赔付率为66.6%,同比上升10.1个百分点;费用率为42.8%,同比上升7.1个百 分点。 下表列明报告期内人保财险的主要险种经营信息情况: 单位: 百万元 原保险保费 保险业务 赔付支出 准备金负债 综合成本率 险种 收入 收入 保险金额 净额 余额 承保利润 (%) 机动车辆险 255,275 255,275 172,460,924 169,257 199,652 6,672 97.3 意外伤害及健康险 80,692 80,692 913,606,685 56,348 40,810 (1,952) 102.6 农险 42,654 42,769 2,683,567 24,645 14,277 (136) 100.4 责任险 33,132 33,134 183,641,488 13,328 31,933 (1,644) 107.3 信用保证险 2,840 2,840 1,271,227 4,050 9,210 1,762 66.7 企业财产险 14,923 15,912 35,180,296 6,177 16,995 (2,443) 130.0 货运险 4,814 4,814 16,412,840 1,291 2,957 260 91.2 其他险种 14,054 14,097 155,416,027 4,121 20,325 (709) 109.4 合计 448,384 449,533 1,480,673,054 279,217 336,159 1,810 99.5 注: 数据因四舍五入,直接相加未必等于总数,下同。 24 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① 原保险保费收入 a. 按险种分析 下表列明报告期内人保财险按险种列示的原保险保费收入: 单位: 百万元 险种 2021年 2020年 增减(%) 机动车辆险 255,275 265,651 (3.9) 意外伤害及健康险 80,692 66,187 21.9 农险 42,654 35,754 19.3 责任险 33,132 28,467 16.4 信用保证险 2,840 5,283 (46.2) 企业财产险 14,923 14,258 4.7 货运险 4,814 3,807 26.5 其他险种 14,054 12,612 11.4 合计 448,384 432,019 3.8 b. 按渠道分析 下表列明报告期内人保财险按渠道类别统计的原保险保费收入,具体可划分为代理销售渠道、直接销售渠道及保险经纪 渠道等。 单位: 百万元 2021年 2020年 渠道 金额 占比(%) 增减(%) 金额 占比(%) 代理销售渠道 279,707 62.4 (2.0) 285,328 66.0 个人代理 149,731 33.4 0.9 148,438 34.4 兼业代理 38,426 8.6 (10.5) 42,933 9.9 专业代理 91,550 20.4 (2.6) 93,957 21.7 直接销售渠道 130,017 29.0 15.0 113,033 26.2 保险经纪渠道 38,660 8.6 14.9 33,658 7.8 合计 448,384 100.0 3.8 432,019 100.0 2021年,人保财险不断强化自有渠道建设,持续提升直销团队综合销售服务能力,加快向综合金融销售团队转型,提升 直销直控能力,强化渠道协同,推动业务融合发展。直接销售渠道原保险保费收入同比增长15.0% ; 代理销售渠道原保 险保费收入同比下降2.0%。 c. 按地区分析 下表列明报告期内人保财险前十大地区原保险保费收入情况: 单位: 百万元 地区 2021年 2020年 增减(%) 广东省 44,774 41,522 7.8 江苏省 44,144 42,343 4.3 浙江省 35,849 34,213 4.8 山东省 27,410 25,860 6.0 河北省 24,205 24,252 (0.2) 四川省 22,309 21,362 4.4 湖南省 19,217 17,983 6.9 湖北省 18,424 17,473 5.4 福建省 18,039 16,576 8.8 安徽省 17,664 17,381 1.6 其他地区 176,349 173,054 1.9 合计 448,384 432,019 3.8 二零二一年年度報告 25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② 再保险安排 人保财险始终坚持稳健的再保险政策,运用再保机制分散经营风险,维护公司经营成果,提升风险控制技术并扩大承保 能力。人保财险与多家行业领先的国际再保险公司保持密切合作。除了国有再保险公司以外,人保财险主要与Standard & Poor’s信用评级为A-级(或其他国际评级机构,如A.M. Best、Fitch、Moody’s的同等评级)及以上的再保险公司开展 合作。人保财险选择的再保险合作伙伴包括中国农业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财产再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汉诺威再保 险股份公司以及瑞士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 下表列明报告期内人保财险按险种列示的分出保费情况: 单位: 百万元 险种 2021年 2020年 增减(%) 机动车辆险 6,729 7,121 (5.5) 意外伤害及健康险 1,530 1,723 (11.2) 农险 10,231 9,462 8.1 责任险 8,150 7,320 11.3 企业财产险 7,677 6,548 17.2 信用保证险 1,960 1,890 3.7 货运险 1,783 1,381 29.1 其他险种 6,232 5,766 8.1 合计 44,292 41,211 7.5 ③ 赔付支出净额 2021年,人保财险的赔付支出净额为2,792.17亿元,同比增长9.8%,赔付率同比上升7.4个百分点,主要因车险综合改革 后,保险责任加大,加之灾害损失增加所致。 单位: 百万元 险种 2021年 2020年 增减(%) 机动车辆险 169,257 147,529 14.7 意外伤害及健康险 56,348 50,720 11.1 农险 24,645 19,377 27.2 责任险 13,328 10,966 21.5 信用保证险 4,050 14,974 (73.0) 企业财产险 6,177 5,475 12.8 货运险 1,291 1,151 12.2 其他险种 4,121 4,033 2.2 合计 279,217 254,225 9.8 26 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④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2021年,人保财险严格贯彻落实车险综合改革要求,着力提质降本增效,强化自有渠道建设,提升直销直控能力,手续 费率为8.4%,同比下降3.1个百分点。 单位: 百万元 险种 2021年 2020年 增减(%) 机动车辆险 17,941 34,066 (47.3) 意外伤害及健康险 7,807 5,017 55.6 农险 180 125 44.0 责任险 5,917 4,777 23.9 信用保证险 692 1,187 (41.7) 企业财产险 2,327 2,244 3.7 货运险 1,075 780 37.8 其他险种 1,735 1,356 27.9 合计 37,674 49,552 (24.0) (2) 投资收益 2021年,人保财险的投资收益为265.49亿元,同比增长2.6%,主要是较好把握了权益市场投资机会。 (3) 经营成果分析 下表列明报告期内人保财险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 百万元 项目 2021年 2020年 增减(%) 已赚保费 397,122 393,299 1.0 减 :赔付支出净额 279,217 254,225 9.8 减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13,435 6,033 122.7 减 :提取保费准备金 (303) 206 – 减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37,674 49,552 (24.0) 减 :税金及附加 1,625 1,636 (0.7) 减 :分保费用 341 328 4.0 加 :摊回分保费用 10,805 11,606 (6.9) 减 :非投资资产减值损失 386 110 250.9 减 :业务及管理费 73,742 88,667 (16.8) 承保利润小计 1,810 4,148 (56.4) 投资收益 26,549 25,877 2.6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182 (33) – 汇兑损失 (282) (621) (54.6) 减 :投资资产减值损失 928 3,031 (69.4) 投资净收益小计 25,521 22,192 15.0 资产处置收益 201 95 111.6 其他收益 259 220 17.7 其他业务收入 1,468 1,367 7.4 减 :其他业务成本 2,906 3,392 (14.3) 营业外收支净额 (32) 5 – 利润总额 26,321 24,635 6.8 减 :所得税费用 3,735 3,801 (1.7) 净利润 22,586 20,834 8.4 二零二一年年度報告 27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已赚保费 2021年,人保财险的已赚保费为3,971.22亿元,同比增长1.0%,主要为原保险保费收入增长所致。 业务及管理费 2021年,人保财险业务及管理费为737.42亿元,同比减少16.8%,主要是公司积极加强成本管控取得成效。 所得税费用 2021年,人保财险的所得税费用为37.35亿元,同比减少1.7%,主要是非纳税收益占比提高所致。 净利润 主要受前述原因影响,2021年人保财险的净利润为225.86亿元,同比增长8.4%。 (4) 保险合同准备金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人保财险的保险合同准备金余额为3,361.59亿元,较2020年末增长8.4%,主要是保险业务增长和 保险责任的累积所致。人保财险各类保险合同准备金均已通过充足性测试。 单位: 百万元 项目 2021年12月31日 2020年12月31日 增减(%)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167,483 157,555 6.3 未决赔款准备金 168,676 152,582 10.5 保险合同准备金合计 336,159 310,137 8.4 机动车辆险 199,652 193,221 3.3 非机动车辆保险 95,697 87,568 9.3 意外伤害及健康险 40,810 29,348 39.1 保险合同准备金合计 336,159 310,137 8.4 (5) 偿付能力 人保财险持续加强偿付能力管理,提高风险管理水平,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84%,较2020年末下降5个百分点 ; 核心 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66%,较2020年末提高16个百分点。 指标 2021年12月31日 2020年12月31日 增减(%) 实际资本 207,421 207,246 0.1 核心资本 194,361 179,290 8.4 最低资本 73,082 71,757 1.8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 284 289 下降5个百分点 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 266 250 上升16个百分点 28 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 人保香港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人保香港总资产折合人民币38.30亿元,净资产折合人民币13.57亿元。2021年,实现保险业务收 入折合人民币15.92亿元,同比增长28.4%,综合成本率98.5%,净利润折合人民币0.79亿元。 人保再保 2021年,人保再保专业能力建设进一步取得成效,通过向客户输出增值服务,增强了市场竞争力,第三方业务占比不断 提高 ; 国内市场发展格局进一步提升,业务策略从“广覆盖”向“做深做精”转变,业务领域拓展至产险头部公司; 国际化 布局迈出新步伐,持有穆迪A3和标普A -国际评级,成为在阿根廷注册的首家中资保险机构; 专业技术能力不断增强, 开发设计了财产险临分定价系统,填补中资同业临分定价系统空白;发行20亿元资本补充债,强化公司资本基础;2021 年,人保再保净利润同比增长53.0%。 人身保险业务 1、 人保寿险 2021年,人保寿险深入贯彻集团卓越保险战略,积极落实六大战略服务,开展创新变革; “大个险”队伍质态得到改善, 服务营销新军建设初见成效;渠道多元化建设取得新进展,综合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持续夯实合规风控管理基础,护 航公司经营。2021年人保寿险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968.47亿元,同比正增长。财务指标表现良好,利润总额50.79亿元, 同比增长58.8%,经营活动净现金流457.71亿元,同比增长363.4%。内含价值平稳增长,截至2021年12月31日内含价值 1,114.31亿元,较上年末增长8.9%。 二零二一年年度報告 29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 原保险保费收入 ① 按险种分析 按原保险保费收入统计,报告期内人保寿险各类产品收入如下: 单位: 百万元 2021年 2020年 险种 金额 占比(%) 增减(%) 金额 占比(%) 寿险 77,656 80.2 5.7 73,476 76.4 普通型寿险 25,792 26.6 9.0 23,667 24.6 分红型寿险 51,762 53.4 4.1 49,702 51.7 万能型寿险 103 0.1 (2.8) 106 0.1 健康险 17,959 18.5 (14.8) 21,077 21.9 意外险 1,232 1.3 (24.5) 1,632 1.7 合计 96,847 100.0 0.7 96,184 100.0 人保寿险积极推进渠道专业化建设,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968.47亿元,业务稳中有升。 人保寿险坚持客户需求导向,普通型寿险、分红型寿险保费和保费占比均有所提升,实现寿险原保险保费收入776.56亿 元,同比增长5.7%。 因行业重疾险相关规则改变,新重疾产品市场接受度有待进一步提升,人保寿险实现健康险原保险保费收入179.59亿 元,同比下降14.8%。 人保寿险持续强化业务风险管控,主动调整短期险销售结构,不断提升经营效益,实现意外险原保险保费收入12.32亿 元,同比下降24.5%。 按规模保费统计,2021年,普通型保险、分红型保险、万能型保险分别为257.92亿元、521.30亿元、50.98亿元,健康险 为179.66亿元,意外险为12.32亿元。 30 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② 按渠道分析 按原保险保费收入统计,报告期内人保寿险分渠道类别收入如下,具体可划分为银行保险渠道、个人保险渠道及团体保 险渠道。 单位: 百万元 2021年 2020年 渠道 金额 占比(%) 增减(%) 金额 占比(%) 银行保险渠道 42,725 44.1 18.9 35,930 37.4 长险首年 28,479 29.4 25.3 22,737 23.6 趸交 20,020 20.7 31.1 15,276 15.9 期交首年 8,460 8.7 13.4 7,461 7.8 期交续期 14,200 14.7 8.3 13,115 13.6 短期险 45 – (42.3) 78 0.1 个人保险渠道 50,194 51.8 (8.4) 54,817 57.0 长险首年 16,598 17.1 (18.5) 20,364 21.2 趸交 7,048 7.3 (20.6) 8,880 9.2 期交首年 9,550 9.9 (16.8) 11,484 11.9 期交续期 32,609 33.7 (2.1) 33,304 34.6 短期险 987 1.0 (14.0) 1,148 1.2 团体保险渠道 3,928 4.1 (27.8) 5,437 5.7 长险首年 802 0.8 (66.6) 2,401 2.5 趸交 711 0.7 (68.1) 2,228 2.3 期交首年 91 0.1 (47.4) 173 0.2 期交续期 871 0.9 (6.8) 935 1.0 短期险 2,256 2.3 7.4 2,101 2.2 合计 96,847 100.0 0.7 96,184 100.0 2021年,银保渠道坚持“做有价值的规模”的渠道定位,积极推动价值转型,持续改善产品结构。银行保险渠道原保险保 费收入为427.25亿元,同比增长18.9%。 在集团卓越保险战略引领下,人保寿险正坚定不移地推进“大个险”磐石计划2.0在总、分公司有效落地,通过客户经营和 专业化销售驱动健康人力发展,“大个险”渠道 ( 个险+服营 ) 月均有效人力46,623人,个人保险渠道原保险保费收入为 501.94亿元,同比下降8.4%。 人保寿险停售团体补充医疗类产品,团体保险渠道原保险保费收入为39.28亿元,同比下降27.8%。 按规模保费统计,2021年,银行保险渠道、个人保险渠道、团体保险渠道分别实现规模保费436.80亿元、541.01亿元、 44.37亿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大个险”营销员为185,944人,月人均首年规模保费2,993.59元。 二零二一年年度報告 31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③ 地区分析 下表列明报告期内人保寿险前十大地区原保险保费收入情况: 单位: 百万元 地区 2021年 2020年 增减(%) 浙江省 12,282 13,607 (9.7) 四川省 8,548 7,472 14.4 江苏省 7,027 4,970 41.4 湖南省 4,403 4,920 (10.5) 北京市 4,245 4,512 (5.9) 山东省 4,039 2,962 36.4 甘肃省 3,789 2,997 26.4 广东省 3,642 4,148 (12.2) 湖北省 3,488 3,752 (7.0) 河南省 3,312 3,865 (14.3) 其他地区 42,072 42,980 (2.1) 合计 96,847 96,184 0.7 ④ 保费继续率 下表列明报告期内人保寿险个人客户13个月和25个月保费继续率: 保费继续率 2021年 2020年 13个月保费继续率 (%) (1) 76.3 86.5 25个月保费继续率(2)(%) 82.5 88.9 (1) 某一年度的13个月保费继续率指在上一年内新签发的个人长期期交寿险保单在其签发并生效后第13个月的实收规模保费,与这些保单在签发当年内 的实收规模保费的比例; (2) 某一年度的25个月保费继续率指在前年内新签发的个人长期期交寿险保单在其签发并生效后第25个月的实收规模保费,与这些保单在签发当年内的 实收规模保费的比例。 32 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⑤ 前五大产品信息 下表列明报告期内人保寿险原保险保费收入前五位的保险产品经营情况: 单位: 百万元 保险产品 险种类型 销售渠道 原保险保费收入 人保寿险鑫安两全保险(分红型)(C款) 分红型寿险 个险╱银保 19,468 人保寿险如意保两全保险(分红型) 分红型寿险 个险╱银保 15,508 人保寿险聚财保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 分红型寿险 个险 6,670 人保寿险温暖金生年金保险 普通型寿险 个险 4,959 人保寿险花开富贵年金保险 普通型寿险 个险╱银保 4,474 (2) 再保险安排 人保寿险通过再保险安排,增强承保能力,降低整体赔付风险,促进业务健康持续发展,2021年累计分出保费20.92亿 元。人保寿险主要合作的再保险公司有法国再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中国人寿再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慕尼黑再保险公司 北京分公司、汉诺威再保险股份公司上海分公司、前海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人保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下表列明报告期内人保寿险按险种列示的分出保费情况: 单位: 百万元 险种 2021年 2020年 增减(%) 寿险 305 304 0.3 普通型寿险 265 255 3.9 分红型寿险 11 19 (42.1) 万能型寿险 29 30 (3.3) 健康险 1,622 1,752 (7.4) 意外险 165 167 (1.2) 合计 2,092 2,223 (5.9) (3) 赔付支出净额 2021年,赔付支出净额为122.67亿元,同比下降19.6%。 单位: 百万元 险种 2021年 2020年 增减(%) 寿险 8,659 11,198 (22.7) 普通型寿险 1,425 2,365 (39.7) 分红型寿险 7,226 8,824 (18.1) 万能型寿险 7 10 (30.0) 健康险 3,141 3,584 (12.4) 意外险 467 470 (0.6) 合计 12,267 15,253 (19.6) 二零二一年年度報告 3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4)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2021年,人保寿险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为90.34亿元,同比下降28.3%。主要因业务结构调整影响所致。 单位: 百万元 险种 2021年 2020年 增减(%) 寿险 4,598 4,601 (0.1) 普通型寿险 2,626 2,889 (9.1) 分红型寿险 1,972 1,710 15.3 万能型寿险 1 2 (50.0) 健康险 3,883 7,282 (46.7) 意外险 552 708 (22.0) 合计 9,034 12,591 (28.3) (5) 经营成果分析 下表列明报告期内人保寿险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 百万元 项目 2021年 2020年 增减(%) 已赚保费 95,201 94,286 1.0 投资收益 27,254 25,708 6.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143 100 43.0 汇兑损失 (26) (95) (72.6) 其他收益 39 18 116.7 其他业务收入 922 1,012 (8.9) 营业收入合计 123,534 121,029 2.1 退保金 24,290 44,822 (45.8) 赔付支出净额 12,267 15,253 (19.6)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57,961 30,941 87.3 保单及红利支出 3,542 3,024 17.1 税金及附加 147 133 10.5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9,034 12,591 (28.3) 业务及管理费 7,947 7,564 5.1 减 :摊回分保费用 227 437 (48.1) 其他业务成本 3,253 3,409 (4.6) 资产减值损失 257 658 (60.9) 营业支出合计 118,471 117,958 0.4 营业外收支净额 16 127 (87.4) 利润总额 5,079 3,198 58.8 减 :所得税费用╱(抵免) 934 (1,327) – 净利润 4,145 4,525 (8.4) 34 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已赚保费 2021年,人保寿险的已赚保费为952.01亿元,同比增长1.0%。 投资收益 2021年,人保寿险的投资收益为272.54亿元,同比增长6.0%。主要因投资资产整体规模有所提升,且较好地把握了投资 机会。 退保金 2021年,人保寿险的退保金为242.90亿元,同比下降45.8%。主要因业务结构不断优化所致。 所得税费用 2021年,人保寿险的所得税费用为9.34亿元,2020年同期为-13.27亿元,主要因手续费及佣金下降,以前年度确认的递 延所得税资产转回所致。 净利润 主要受前述原因影响,2021年人保寿险的净利润为41.45亿元,同比减少8.4%。 (6) 保险合同准备金 人保寿险的保险合同准备金余额为3,818.65亿元,较2020年12月31日增长17.9%,主要是业务结构的调整和保险责任的累 积所致。人保寿险各类保险合同准备金已通过充足性测试。 单位: 百万元 项目 2021年12月31日 2020年12月31日 增减(%)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1,107 1,554 (28.8) 未决赔款准备金 1,497 1,554 (3.7) 寿险责任准备金 347,674 293,676 18.4 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31,587 27,197 16.1 保险合同准备金合计 381,865 323,981 17.9 寿险 344,244 290,656 18.4 普通型寿险 135,888 121,360 12.0 分红型寿险 208,337 169,268 23.1 万能型寿险 20 27 (25.9) 健康险 33,448 29,448 13.6 意外险 4,173 3,877 7.6 保险合同准备金合计 381,865 323,981 17.9 其中 :剩余边际 74,834 75,758 (1.2) 注: 剩余边际是保险合同准备金的组成部分,是为了不确认首日利得而提取的准备金,并在整个保险合同期间内进行摊销。 二零二一年年度報告 35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7) 偿付能力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人保寿险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49%,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21%,满足监管要求,偿付能力 水平充足。 指标 2021年12月31日 2020年12月31日 增减(%) 实际资本 113,741 120,119 (5.3) 核心资本 100,942 107,301 (5.9) 最低资本 45,593 45,990 (0.9)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 249 261 下降12个百分点 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 221 233 下降12个百分点 2、 人保健康 2021年,人保健康认真贯彻集团卓越保险战略,积极服务健康中国战略,公司发展呈现出质量效益稳步提升、服务能 力持续增强、管理基础不断夯实、风险防控持续加强的良好态势。人保健康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358.16亿元,同比增长 11.0%; 实现净利润2.60亿元,同比增长622.2%。“好医保”系列长期险产品迭代升级,实现保费125.27亿元,惠及5,073 万客户。 36 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 原保险保费收入 ① 按险种分析 按原保险保费收入统计,报告期内人保健康各类产品收入如下: 单位: 百万元 2021年 2020年 险种 金额 占比(%) 增减(%) 金额 占比(%) 医疗保险 22,519 62.9 4.6 21,524 66.7 分红型两全保险 8,090 22.6 35.5 5,972 18.5 疾病保险 3,276 9.1 15.3 2,842 8.8 护理保险 1,314 3.7 2.1 1,287 4.0 意外伤害保险 530 1.5 (1.1) 536 1.7 失能收入损失保险 87 0.2 (9.4) 96 0.3 合计 35,816 100.0 11.0 32,257 100.0 2021年,人保健康积极推动业务发展,持续优化业务结构,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358.16亿元,同比增长11.0%。 人保健康积极服务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实现医疗保险原保险保费收入225.19亿元,同比增长4.6%。 人保健康积极发展保障属性突出的重大疾病保险产品,实现疾病保险原保险保费收入32.76亿元,同比增长15.3%。 人保健康把握国家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扩面的政策机遇,积极开拓新项目,实现护理保险原保险保费收入13.14亿元,同比 增长2.1%。 人保健康加大短期意外险业务质量管控力度,意外伤害保险原保险保费收入与上年基本持平。 受部分社保项目的补充工伤业务规模下降影响,人保健康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原保险保费收入同比下降9.4%。 2021年,医疗保险、分红型两全保险、疾病保险、护理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分别实现规模保费 225.67亿元、80.90亿元、32.76亿元、15.33亿元、5.30亿元、0.87亿元。 二零二一年年度報告 37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② 按渠道分析 按原保险保费收入统计,报告期内人保健康分渠道类别收入如下,具体可划分为银行保险渠道、个人保险渠道及团体保 险渠道。 单位: 百万元 2021年 2020年 渠道 金额 占比(%) 增减(%) 金额 占比(%) 银行保险渠道 6,992 19.5 40.6 4,973 15.4 长险首年 6,278 17.5 41.3 4,443 13.8 趸交 5,934 16.6 45.5 4,078 12.6 期交首年 344 1.0 (5.8) 365 1.1 期交续期 713 2.0 36.6 522 1.6 短期险 1 – (87.5) 8 – 个人保险渠道 17,093 47.7 10.7 15,441 47.9 长险首年 4,545 12.7 (38.8) 7,429 23.0 趸交 122 0.3 37.1 89 0.3 期交首年 4,422 12.3 (39.8) 7,340 22.8 期交续期 11,866 33.1 61.4 7,352 22.8 短期险 681 1.9 3.2 660 2.0 团体保险渠道 11,731 32.8 (0.9) 11,843 36.7 长险首年 156 0.4 437.9 29 0.1 趸交 92 0.3 557.1 14 – 期交首年 64 0.2 326.7 15 – 期交续期 35 0.1 9.4 32 0.1 短期险 11,539 32.2 (2.1) 11,782 36.5 合计 35,816 100.0 11.0 32,257 100.0 人保健康持续强化与“四行一邮”等银行渠道的合作关系,加强培训打造绩优团队,精准营销获取优质客户,深挖网点资 源,积极推动电子渠道出单,促进银保业务快速发展,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69.92亿元,同比增长40.6%。 人保健康在个人代理人业务方面以集团卓越保险战略为指引,面向高端市场,聚焦价值,推进代理人队伍提质升级,积 极谋划渠道创新转型发展;在互联网保险业务方面,继续深化与优质平台的合作,提升精细化运营能力,进一步增强渠 道核心竞争力。个人保险渠道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170.93亿元,同比增长10.7%。 人保健康在商业团体保险业务方面聚焦法人客户业务开拓、推动短期险业务提质增效及服务能力提升、探索“团险+医 疗”发展模式和职团开拓业务模式,多措并举,推进团险业务向高质量发展转型;在社会医疗保险业务方面,多元化发展 格局不断固化,城市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业务与长期护理保险新拓展项目多点开花,业务开拓能力持续发 展。团体保险渠道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117.31亿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按规模保费统计,2021年,银行保险渠道、个人保险渠道、团体保险渠道分别实现规模保费70.08亿元、172.92亿元、 117.83亿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人保健康个险营销员数量为6,309人,营销员月人均首年规模保费1,872元,月人均新 保单数目0.57件。 38 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③ 按地区分析 下表列明报告期内人保健康前十大地区原保险保费收入情况: 单位: 百万元 地区 2021年 2020年 增减(%) 广东省 16,042 15,545 3.2 河南省 2,716 2,365 14.8 江西省 2,464 2,138 15.2 辽宁省 1,596 1,520 5.0 云南省 1,447 1,252 15.6 山西省 1,311 1,020 28.5 湖南省 1,261 117 977.8 湖北省 1,109 483 129.6 安徽省 1,034 899 15.0 山东省 966 922 4.8 其他地区 5,870 5,996 (2.1) 合计 35,816 32,257 11.0 ④ 保费继续率 下表列明报告期内人保健康个人客户13个月和25个月保费继续率: 保费继续率 2021年 2020年 13个月保费继续率 (%) (1) 82.8 85.0 25个月保费继续率(2)(%) 81.6 83.2 (1) 某一年度的13个月保费继续率指在上一年内新签发的个人长期期交健康险保单在其签发并生效后第13个月的实收规模保费,与这些保单在签发当年 内的实收规模保费的比例; (2) 某一年度的25个月保费继续率指在前年内新签发的个人长期期交健康险保单在其签发并生效后第25个月的实收规模保费,与这些保单在签发当年内 的实收规模保费的比例。 ⑤ 前五大产品信息 下表列明报告期内人保健康原保险保费收入前五位的保险产品经营情况: 单位: 百万元 保险产品 险种类型 销售渠道 原保险保费收入 健康金福悠享保个人医疗保险(2018款) 医疗保险 个险 10,347 康利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 两全保险 银保╱个险╱团险 7,930 城乡居民大病团体医疗保险(A型) 医疗保险 团险 4,190 和谐盛世城镇职工大额补充团体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 团险 3,329 人保健康鑫享如意重大疾病保险 疾病保险 个险 1,091 二零二一年年度報告 39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 再保险安排 2021年,公司主要分出产品为好医保长期医疗系列产品,主要再保接收人为中国人寿再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和瑞士再保险 公司北京分公司。 下表列明报告期内按险种列示的人保健康分出保费情况: 单位: 百万元 险种 2021年 2020年 增减(%) 医疗保险 4,369 4,177 4.6 疾病保险 137 171 (19.9) 意外伤害保险 29 9 222.2 合计 4,535 4,357 4.1 (3) 赔付支出净额 2021年,人保健康的赔付支出净额为147.74亿元,同比增长15.3%。 单位: 百万元 险种 2021年 2020年 增减(%) 护理保险 762 860 (11.4) 医疗保险 12,469 10,861 14.8 疾病保险 1,072 548 95.6 意外伤害保险 221 246 (10.2) 分红型两全保险 221 267 (17.2) 失能收入损失保险 29 32 (9.4) 合计 14,774 12,814 15.3 (4)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2021年,人保健康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为41.99亿元,同比增长267.7%。 单位: 百万元 险种 2021年 2020年 增减(%) 护理保险 43 27 59.3 医疗保险 3,086 437 606.2 疾病保险 512 192 166.7 意外伤害保险 97 99 (2.0) 分红型两全保险 451 376 19.9 失能收入损失保险 10 11 (9.1) 合计 4,199 1,142 267.7 40 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5) 经营成果分析 下表列明报告期内人保健康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 百万元 项目 2021年 2020年 增减(%) 已赚保费 31,190 27,806 12.2 投资收益 2,559 2,362 8.3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6 5 220.0 汇兑损失 (1) (5) (80.0) 其他收益 5 6 (16.7) 其他业务收入 338 316 7.0 营业收入合计 34,107 30,490 11.9 退保金 616 499 23.4 赔付支出净额 14,774 12,814 15.3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12,366 11,686 5.8 保单红利支出 143 67 113.4 税金及附加 13 10 30.0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4,199 1,142 267.7 业务及管理费 2,624 5,231 (49.8) 减 :摊回分保费用 1,414 1,533 (7.8) 其他业务成本 581 561 3.6 资产减值损失 8 69 (88.4) 营业支出合计 33,910 30,546 11.0 营业外收支净额 (14) (17) (17.6) 利润总额 183 (73) – 减 :所得税抵免 (77) (109) (29.4) 净利润 260 36 622.2 已赚保费 2021年,人保健康的已赚保费为311.90亿元,同比增长12.2%。主要是保险业务规模增长所致。 投资收益 2021年,人保健康的投资收益为25.59亿元,同比增长8.3%。主要是较好把握了权益市场结构性投资机会。 退保金 2021年,人保健康的退保金为6.16亿元,同比增长23.4%。主要是保险业务规模增长所致。 净利润 主要受前述原因影响,2021年,人保健康的净利润为2.60亿元,同比增长622.2%。 二零二一年年度報告 41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6) 保险合同准备金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人保健康的保险合同准备金余额476.90亿元,较2020年末增长40.8%,主要是2021年业务增长所 致。人保健康各类保险合同准备金已通过充足性测试。 单位: 百万元 项目 2021年12月31日 2020年12月31日 增减(%)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1,042 948 9.9 未决赔款准备金 5,907 5,725 3.2 寿险责任准备金 16,873 9,370 80.1 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23,868 17,834 33.8 保险合同准备金合计 47,690 33,877 40.8 护理保险 3,814 3,422 11.5 医疗保险 18,110 14,657 23.6 疾病保险 7,383 5,162 43.0 意外伤害保险 1,454 1,221 19.1 分红型两全保险 16,873 9,370 80.1 失能收入损失保险 56 45 24.4 保险合同准备金合计 47,690 33,877 40.8 (7) 偿付能力 截止2021年12月31日,人保健康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90%,较2020年年末下降15个百分点。2021年实际资本、最低 资本主要受业务发展影响有所增加,实际资本的增幅低于最低资本,偿付能力充足率下降。 单位: 百万元 指标 2021年12月31日 2020年12月31日 增减(%) 实际资本 17,258 16,927 2.0 核心资本 13,691 13,379 2.3 最低资本 9,094 8,268 10.0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 190 205 下降15个百分点 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 151 162 下降11个百分点 42 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二)资产管理业务 2021年,本集团资产管理分部贯彻落实集团卓越保险战略要求,不断提升“服务战略、服务主业”的能力,以跨周期视角 构建可实现长期、稳定收益的投资组合。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第三方资产管理规模为6,211.87亿元,较年初增长33.6%。其中,在年金与养老金业务方 面积极把握发展机遇,管理资产规模较年初增长54.6%。本集团旗下投资子公司加强内部资源优化整合,加大产品创新 力度。2021年,人保资产进一步强化多资产配置核心能力,整合本集团境外投资管理平台人保香港资产,获得保险机构 首批国债期货交易资格,成功注册业内首单“碳中和绿色债资产管理产品” ; 人保资本成功获取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牌照, 将持续做强做优做大债权投资能力,着重打造股权投资核心能力,重点培育私募股权基金运作能力,着力促进保险与投 资、产业之间的良性互动。 本集团资产管理分部的投资收益并不包括由资产管理分部代表本集团各保险分部管理的投资资产所产生的投资收益。由 资产管理分部代表本集团其他分部管理的投资资产所产生的投资收益已纳入相关分部的投资收益内。 下表列明报告期内资产管理分部的利润表数据: 单位: 百万元 项目 2021年 2020年 增减(%) 投资收益 393 489 (19.6) 其他业务收入 2,131 1,926 10.6 营业收入合计 2,643 2,447 8.0 税金及附加 74 60 23.3 其他支出 1,570 1,524 3.0 营业支出合计 1,644 1,584 3.8 利润总额 1,085 922 17.7 减 :所得税费用 263 232 13.4 净利润 822 690 19.1 投资收益 2021年,资产管理分部的投资收益3.93亿元,同比减少19.6%,主要是股票处置收入同比减少所致。 二零二一年年度報告 4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其他业务收入 2021年,资产管理分部的其他业务收入21.31亿元,同比增长10.6%。主要是管理费收入、投资性房地产处置收入同比增 长所致。 净利润 主要受前述原因影响,2021年,资产管理分部的净利润8.22亿元,同比增长19.1%。 (三)投资组合及投资收益 2021年,面对低利率环境和权益市场震荡下行的不利影响,本集团坚持价值投资理念,保持投资定力,聚焦核心投研能 力提升,加强市场趋势研判,做好资产配置动态调整,构建战略与战术有效衔接的资产配置框架体系,积极防范投资风 险,取得良好投资业绩。债券投资抢抓长债配置时机拉长久期,不断缩小资产负债久期缺口;权益投资精选赛道,积极 把握结构性投资机会,加强业绩对标和策略对标,同时积极开拓新的收益增长极,投资收益来源更为多元化。 1、 投资组合 下表列明截至所显示日期本集团的投资组合信息: 单位: 百万元 2021年12月31日 2020年12月31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投资资产 1,196,920 100.0 1,088,851 100.0 按投资对象分类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33,276 2.8 78,209 7.2 固定收益投资 752,377 62.9 680,142 62.5 定期存款 94,341 7.9 89,016 8.2 国债 183,252 15.3 123,476 11.3 金融债 135,335 11.3 102,833 9.4 企业债 169,032 14.1 172,613 15.9 长期债权投资计划 69,738 5.8 87,903 8.1 其他固定收益投资(1) 100,679 8.4 104,301 9.6 公允价值计量的各类基金及股票投资 212,939 17.8 155,888 14.3 基金 115,276 9.6 75,460 6.9 股票 62,843 5.3 66,548 6.1 永续债 34,820 2.9 13,880 1.3 其他投资 198,328 16.6 174,612 16.0 对联营及合营企业的投资 135,570 11.3 124,840 11.5 其他(2) 62,758 5.2 49,772 4.6 按持有目的分类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57,459 4.8 33,433 3.1 持有至到期投资 197,346 16.5 181,199 16.6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502,102 41.9 379,312 34.8 长期股权投资 135,570 11.3 124,840 11.5 贷款及其他(3) 304,443 25.4 370,067 34.0 注: (1) 其他固定收益投资包括二级资本工具、理财产品、存出资本保证金、保户质押贷款、信托产品、资产管理产品等。 (2) 其他包括投资性房地产、股权投资计划、归类为投资合同的再保险安排、非上市股权投资、衍生金融资产等。 (3) 贷款及其他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定期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保户质押贷款、存出资本保证金、归入贷款及应收款的投资及投资性房地产等。 44 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 按投资对象分类 固定收益投资方面,本集团加强利率趋势研判,大力配置长久期政府债,稳定账户持仓收益率和久期;同时,持续优化 存量资产信用结构、严控增量信用品种,信用溢价处于相对合理水平。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债券投资占比40.7%。企业债及非政策性银行金融债中债项或其发行人评级均为AA/A-1级及以 上,其中,AAA级占比达99.8%。本集团目前持有的信用债行业较为分散,分布在银行、交通运输、综合、非银金融等 多个领域;偿债主体实力普遍较强,信用风险整体可控。本集团在多年的信用债投资中,始终高度关注防控信用风险, 严格遵循银保监会有关监管要求和深化信用风险管理的需要,建立了符合市场惯例、契合保险资金投资需要的投资管理 和风险控制机制,加强对信用风险的前瞻预警、分析和处置。本年度,本集团加强对信用风险排查的常态化,并结合有 关信用风险情景、同业案例展开了信用风险响应和处置的应急演练,有序压降中低评级信用债券的持仓占比,优化存量 结构的同时严控增量业务风险。此外,本集团积极运用人工智能舆情监测技术、智慧信评等模型/系统,提升信用风险 管理的数字化和智能化程度,强化对投资业务的赋能。 本集团非标金融产品投资整体信用风险可控,外部信用评级AAA级占比达98.3%。目前非标资产区域覆盖了全国大部分 省级行政区,行业涵盖交通运输、能源、公用事业、建筑装饰、商业不动产等方面,在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支持国家重 大战略实施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本集团积极筛选资信可靠的核心交易对手作为融资主体/担保人,安排了切实有效的 增信举措,如担保、回购、差额补足等,设置严格的加速到期/资金挪用保障等条款,为本金和投资收益偿付提供了良 好保障。本集团开展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投资,主要交易对手为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或财务实力居前的股份制商业银行, 信用资质良好。 权益投资方面,坚持“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的理念,将权益持仓比例控制在风险可承受范围内,主抓结构性机会和阶段 性机会,把握经济高质量转型所带来的机会;同时面对资本市场波动加剧的不利局面,积极拓展投资渠道及投资品种, 在有效化解配置压力的同时提升组合收益。 (2) 按投资目的分类 从投资目的来看,本集团投资资产主要分布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和贷款及其他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占比较上年末增加1.7个百分点; 持有至到期投资占比较上年末减少0.1个百分点,可供 出售金融资产占比较上年末增加7.1个百分点,主要是非持有到期债券和权益类配置增加;贷款及其他占比较上年末下降 8.6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严控非标金融产品信用评级准入标准,到期规模大于新增配置规模。 二零二一年年度報告 45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 投资收益 下表列明报告期内本集团投资收益的有关信息: 单位: 百万元 项目 2021年 2020年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710 634 固定收益投资 32,083 30,626 利息收入 31,578 31,482 处置金融工具损益 616 316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458 (239) 减值 (569) (933) 公允值计量的各类基金及股票投资 15,999 13,410 股息和分红收入 5,563 4,656 处置金融工具损益 10,660 11,294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21 216 减值 (545) (2,756) 其他投资 14,276 12,071 对联营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收入 13,573 11,413 其他损益 703 658 总投资收益 63,068 56,741 净投资收益(1) 52,270 48,970 总投资收益率(2)(%) 5.8 5.8 净投资收益率(3)(%) 4.8 5.0 注: (1) 净投资收益=总投资收益-投资资产处置损益-投资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资产资产减值损失 (2) 总投资收益率=(总投资收益-卖出回购证券利息支出)/(期初及期末平均总投资资产-期初及期末平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2 (3) 净投资收益率=(净投资收益-卖出回购证券利息支出)/(期初及期末平均总投资资产-期初及期末平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2 2021年,本集团总投资收益630.68亿元,同比增长11.2% ; 净投资收益522.70亿元,同比增长6.7% ; 总投资收益率 5.8%,与上年基本持平;净投资收益率为4.8%,同比下降0.2个百分点。 46 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 、 专项分析 (一)现金流量分析 1、 流动性分析 本集团的流动性资金主要来自于保费收入、投资收益、投资资产出售或到期及筹资活动所收到的现金。对流动资金的需 求主要包括保险的赔款或给付,保险合同的有关退保、减保或以其他方式提前终止保单,向股东派发的股息,以及各项 日常支出所需支付的现金。 本集团保费通常于保险赔款或给付发生前收取,同时本集团在投资资产中保持了一定比例的高流动性资产以应对流动性 需求。此外,本集团亦可以通过卖出回购证券、同业借款和其他筹资活动获得额外的流动资金。 本公司作为控股公司,现金流主要来源于投资性活动产生的投资收益及筹资性活动产生的现金流。本公司认为有充足的 流动资金来满足本集团和本公司可预见的流动资金需求。 2、 现金流量表 本集团建立了现金流监测机制,定期开展现金流滚动分析预测,积极主动制定管理预案和应对措施,有效防范流动性风 险。 单位: 百万元 项目 2021年 2020年 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2,731 31,867 128.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1,555) (51,370) 58.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5,861) 21,114 –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额 (248) (386) (35.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增加额 (44,933) 1,225 – 本集团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由2020年的净流入318.67亿元变动至2021年同期的净流入727.31亿元,主要原因为 业务结构不断优化,退保现金流出同比减少所致。 本集团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由2020年的净流出513.70亿元变动至2021年同期的净流出815.55亿元,主要原因为 投资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所致。 本集团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由2020年的净流入211.14亿元变动至2021年同期的净流出358.61亿元。主要原因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现金净流量由上年的净流入变动为本年的净流出、赎回债券支付现金同比增加所致。 二零二一年年度報告 47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二)偿付能力 本集团根据银保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计算和披露实际资本、核心资本、最低资本、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和核心偿付能力 充足率。 单位: 百万元 指标 2021年12月31日 2020年12月31日 增减(%) 人保集团 实际资本 395,232 392,076 0.8 核心资本 345,816 329,768 4.9 最低资本 131,147 128,432 2.1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 301 305 下降4个百分点 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 264 257 上升7个百分点 人保财险 实际资本 207,421 207,246 0.1 核心资本 194,361 179,290 8.4 最低资本 73,082 71,757 1.8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 284 289 下降5个百分点 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 266 250 上升16个百分点 人保寿险 实际资本 113,741 120,119 (5.3) 核心资本 100,942 107,301 (5.9) 最低资本 45,593 45,990 (0.9)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 249 261 下降12个百分点 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 221 233 下降12个百分点 人保健康 实际资本 17,258 16,927 2.0 核心资本 13,691 13,379 2.3 最低资本 9,094 8,268 10.0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 190 205 下降15个百分点 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 151 162 下降11个百分点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301%,较2020年年末下降4个百分点,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 264%,较2020年年末上升7个百分点,在业务规模增长的同时,利润总额与净资产实现更快增长,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 同比提升,体现了高质量发展的转型成果。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人保财险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84%,较2020年年末下降5个百分点,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 266%,较2020年年末上升16个百分点 ; 人保寿险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49%,较2020年年末下降12个百分点,核心偿 付能力充足率为221%,较2020年年末下降12个百分点 ; 人保健康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90%,较2020年年末下降15个 百分点,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51%,较2020年年末下降11个百分点。 (三)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主要项目 单位: 百万元 公允价值变动 2021年 2020年 对当期利润的 项目名称 12月31日 12月31日 余额增减 影响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 57,459 33,433 24,026 779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502,009 379,219 122,790 (545) 投资性房地产 13,340 13,246 94 (143) 合计 572,808 425,898 146,910 91 注: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对当期利润的影响为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 48 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四)再保业务情况 2021年,本集团分出保费如下表: 单位: 百万元 险种 2021年 2020年 增减(%) 人保财险 44,292 41,211 7.5 机动车辆险 6,729 7,121 (5.5) 意外伤害及健康险 1,530 1,723 (11.2) 农险 10,231 9,462 8.1 责任险 8,150 7,320 11.3 企业财产险 7,677 6,548 17.2 信用保证险 1,960 1,890 3.7 货运险 1,783 1,381 29.1 其他险种 6,232 5,766 8.1 人保寿险 2,092 2,223 (5.9) 寿险 305 304 0.3 普通型寿险 265 255 3.9 分红型寿险 11 19 (42.1) 万能型寿险 29 30 (3.3) 健康险 1,622 1,752 (7.4) 意外险 165 167 (1.2) 人保健康 4,535 4,357 4.1 医疗保险 4,369 4,177 4.6 疾病保险 137 171 (19.9) 意外伤害保险 29 9 222.2 人保再保 574 554 3.6 机动车辆险 103 119 (13.4) 农险 31 66 (53.0) 责任险 157 140 12.1 企业财产险 171 130 31.5 信用保证险 12 9 33.3 货运险 31 24 29.2 其他险种 69 66 4.5 人保香港 883 536 64.7 机动车辆险 1 1 – 船舶险 27 13 107.7 责任险 54 58 (6.9) 企业财产险 532 373 42.6 信用保证险 156 35 345.7 货运险 48 30 60.0 意外伤害及健康险 45 16 181.3 其他险种 20 10 100.0 二零二一年年度報告 49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21年,本集团分入保费如下表: 单位: 百万元 险种 2021年 2020年 增减(%) 人保财险 1,149 1,168 (1.6) 农险 115 367 (68.7) 责任险 2 - – 企业财产险 989 699 41.5 其他险种 43 102 (57.8) 人保寿险 (1) 3 – 寿险 (1) 3 – 分红型寿险 (1) 3 – 人保健康 - - – 人保再保 6,811 5,191 31.2 机动车辆险 2,040 2,158 (5.5) 农险 72 133 (45.9) 责任险 919 652 41.0 企业财产险 1,643 1,124 46.2 信用保证险 223 135 65.2 货运险 227 141 61.0 其他险种 1,687 848 98.9 人保香港 1,367 992 37.8 机动车辆险 130 117 11.1 船舶险 33 22 50.0 责任险 212 214 (0.9) 企业财产险 650 483 34.6 信用保证险 159 38 318.4 货运险 84 54 55.6 意外伤害及健康险 77 53 45.3 其他险种 22 11 100.0 50 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应收分保准备金如下表: 单位: 百万元 项目 2021年12月31日 2020年12月31日 增减(%) 人保财险 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14,802 12,993 13.9 应收分保未决赔款准备金 22,146 19,487 13.6 人保寿险 应收分保寿险责任准备金 28 25 12.0 应收分保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228 195 16.9 人保健康 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64 61 4.9 应收分保未决赔款准备金 152 122 24.6 应收分保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5,233 3,911 33.8 人保再保 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176 180 (2.2) 应收分保未决赔款准备金 469 435 7.8 人保香港 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281 292 (3.8) 应收分保未决赔款准备金 662 475 39.4 本集团根据保险法规的规定及本集团业务发展需要,决定本集团的自留风险保额及再保险的分保比例。为合理分散风 险、优化业务结构、稳定经营、提升技术并扩大承保能力,本集团与多家行业领先的国际再保险公司签订了再保险协 议。本集团选择再保险公司的标准包括财务实力、资信评级、服务水平、保险条款、历史履约情况以及价格条件。通 常被评为A - 及更高评级的国内、国际再保险公司才能成为本集团的再保险合作伙伴。本集团选择的再保险合作伙伴包 括中国农业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财产再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汉诺威再保险股份公司以及瑞士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等。 (五)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2021年,本集团无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情况。 二零二一年年度報告 51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六)主要控参股公司的情况 1. 主要子公司情况 单位: 百万元 公司名称 主要业务范围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人保财险 各类财产保险 、意外伤害险和短期 22,242 68.98% 682,172 205,411 22,586 健康险 ,以及相关的再保险业务 人保寿险 人寿保险 、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 25,761 直接持股 539,957 49,347 4,145 险等保险业务 ,以及相关的再保 71.08% , 险业务 间接持股8.92% 人保资产 保险资金管理业务 ,以及相关的咨 1,298 100.00% 3,980 2,540 399 询业务等 人保健康 健康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业务 ,以 8,568 直接持股 76,773 7,205 260 及相关的再保险业务 69.32% , 间接持股 26.13% 人保养老 个人 、团体养老保险及年金业务短 4,000 100.00% 4,987 4,247 156 期健康及意外伤害险业务 人保投控 实业 、房地产投资 ,资产经营和管 800 100.00% 6,700 5,082 246 理 ,物业管理 人保资本 股权投资及管理 、债权投资及管 200 100.00% 1,129 504 177 理 、资产管理等 人保再保 财产保险 、人身保险 、短期健康保 4,000 直接持股 16,529 4,031 153 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的商业再保险 51.00% ,间接 业务 持股49.00% 人保香港 财产保险及再保险业务 港币1,610百 89.36% 3,830 1,356 79 万元 人保金服 互联网金融 1,415 直接持股 1,119 782 (128) 70.68% , 间接持股 29.32% 2. 主要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 百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 归属于母公司 公司名称 主要业务范围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总资产 股东权益 净利润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经银监会批准的包括对公及对私存 20,774 直接持股 8,603,024 684,111 82,680 款 、贷款 、支付结算及资金业务 0.85% , 等在内的商业银行业务 间接持股 12.05%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经银监会批准的包括对公及对私存 15,387 间接持股 3,676,287 298,292 23,535 款 、贷款 、支付结算及资金业务 16.66% 等在内的商业银行业务 注: 兴业银行和华夏银行均为上交所上市公司,兴业银行相关数据来自其2021年度报告,华夏银行目前尚未正式公布年报,相关数据来自其2021年度业 绩快报公告。 52 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七)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本集团控制的主要结构化主体情况请参见本年报财务报告附注“六、合并财务报表范围”部分。 (八)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于2022年1月21日,由本公司发起设立的人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经银保监会批准正式成立,注册资本人民币4亿元,由本 公司100%控股,经营范围包含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服务、软件外包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 等。 于2022年3月22日,本公司的子公司人保健康发布公告,拟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资本补充债券,募集规模为人民 币30亿元。 于2022年3月25日,本公司董事会建议派发2021年度末期股息每普通股人民币14.7分,股息总额约人民币6,501百万元。 该方案尚待本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四 、 未来展望与风险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国发展仍处在重要战略机遇期。虽然我国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和不确定,但我国经济韧性 强,长期向好的基本面不会改变,这为行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车险综改推动车险降费增赔、回归本源,新能 源车产销两旺,将是未来数年内车险竞争高地,而长期看,自动驾驶技术逐步成熟,将推进车险从财产损失风险保险向 责任风险保险转变。政府“放管服”改革深入、居民财产保险意识提升,都将使得非车险获得更大的发展机遇。国家推进 健康中国战略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新冠肺炎疫情提升居民健康保险意识,利好人身险长期发展,保障更强、服 务更优的康养保险产品将更受客户青睐。保险科技加快发展,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深度赋能保险 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如何发挥好保险科技作为险企发展能力“倍增器”的作用,将是行业未来的竞争焦点。“承保+减损+ 赋能+理赔”的保险新逻辑,将推动险企经营理念、组织架构、产品技术的深刻变革。 (二)公司发展战略 本集团致力于建设具有卓越风险管理能力的全球一流金融保险集团的战略愿景,坚定实施“1+7”战略框架。2022年,我 们将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落实“三新一高”总要求,贯通防范风险总枢纽,推进六大战略服务,科学研发战略项目,推 动产品技术创新,加快信息科技建设,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稳步推进集团卓越保险战略落地实施。 (三)经营计划 保险板块将把握“三新一高”的战略机遇,确保业务发展与宏观经济、行业发展相适应,与卓越保险战略实施相匹配。其 中,人保财险将强化创新驱动引领,加快发展法人业务,巩固车险发展优势,提升个人非车险发展能力,强化风险减量 管理 ; 深度服务国家战略和人民生活,推动农险从保农业向保“三农”转变,持续做好社保经办业务。人保寿险将聚焦价 值创造,优化产品供给,推进高端寿险销售精英培育计划,千方百计提升绩优人力,构建以价值为导向的多元渠道。人 保健康将制订实施健康工程,加大医疗、医药、医保“三医”资源整合力度,以“团险+医疗”员工福利解决方案和门诊慢特 病管理为重点,加快探索成功健康险商业模式。人保再保将积极开拓市场,稳步推进国际业务。人保香港将融入大湾区 发展,挖掘中资业务潜力。 投资板块将坚持服务战略、服务主业,强化资产负债匹配,增强核心能力,稳定投资收益,助力产业投资,提高利润贡 献,更好支持主业发展。其中,人保资产将强化投研能力建设,保持固收优势,提升权益投资能力,拓展三方业务。人 保投控将落地养老产业,推进不动产、物业等专业化布局。人保资本将做优非标债权,做大私募股权,提升投行服务能 力。人保养老将在做强二支柱、补缺一支柱、拓展三支柱上寻求破局和发展,持续扩大受托资产规模。 金融科技板块将落实集团信息科技规划,强化科技赋能。其中,人保科技将统筹建设集团基础技术平台。人保金服将打 造为全集团服务的互联网平台。 二零二一年年度報告 5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四)可能面对的主要风险及应对举措 一是宏观环境风险。全球新冠肺炎疫情持续反复,通胀压力高企,经济复苏分化,我国经济发展和疫情防控保持全球领 先地位,但经济下行压力逐步加大。新冠肺炎疫情反复、外部宏观经济环境变化以及国际政治形势等综合因素会对本公 司经营管理、业务发展、投资等方面产生一定影响,本公司高度重视对全球宏观经济环境以及内外部经济形势的研究, 持续关注全球疫情发展可能对公司造成的影响,不断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积极开展风险评估和风险应对。 二是资金运用风险。受疫情持续反复及全球经济形势不稳定影响,国内外权益市场波动不断,低利率经济环境下优质资 产可配置难度上升,资金运用压力增加、投资渠道收窄,从而对资金运用效率造成一定影响,对投资收益带来一定不确 定性。本公司密切关注宏观形势及境内外资本市场变化,不断加强对资金运用风险敞口的跟踪监测和分析,定期开展压 力测试等风险评估工作,及时进行针对性的操作,降低回撤风险,实行资金运用风险管理和动态跟踪。 三是投资信用风险。2021年全球经济复苏边际放缓与供应链摩擦加剧相叠加,疫情反弹加剧全球经济分化,国内外信用 环境变化不断,违约风险事件时有发生。本公司高度重视信用风险防范,积极做好宏观经济政策变化预判,持续开展信 用风险监测和预警,利用多元化工具和方法调整投资策略,持续提升投资业务信用风险管控能力。 四是保险业务风险。新冠肺炎疫情反复,极端天气灾害频发,车险综改市场大幅降费,对行业以及本公司业务发展造成 了一定程度的影响,对本公司保险业务的赔付、费用等相关方面带了较多不稳定因素。本公司高度关注保险业务风险, 通过制定再保险战略、加强产品审核与管理、开展重点业务定期监测、推动业务问题整改等多个方面,不断细化保险业 务全流程风险管控,强化保险业务风险应对举措。 五 、 资本开支 本集团的资本开支主要包括在建经营性物业、购入经营性机动车辆以及开发信息系统方面的开支。2021年,本集团资本 开支为人民币36.55亿元。 六 、 资产抵押 本公司部分子公司由于流动性管理需要,在市场进行卖出回购交易。在交易过程中,本公司的子公司持有的证券将作为 交易的抵押物。于2021年12月31日,相关证券的账面价值载于本年报财务报告附注七、20。 七 、 银行借款 除本集团发行的资本补充债券以及投资业务中涉及的卖出回购业务外,本集团2021年底银行借款情况为人民币6.37亿 元。资本补充债券情况载于本年报财务报告附注七、27。 八 、 或有事项 鉴于保险业务的性质,本集团在开展正常业务时,会存在若干未决法律诉讼事项,包括在诉讼中作为原告与被告及在仲 裁中作为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这些法律诉讼主要牵涉本集团保单的索赔,且其部分损失有可能得到再保险公司的补偿或 其他回收残值或追偿的补偿。本集团在计量保险责任准备金时已考虑该类诉讼可能带来的损失。 54 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情况 一 、 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期起始日期 罗熹 董事长 、 男 61 2020年12月 执行董事 王廷科 副董事长 、 男 57 2020年8月 执行董事 总裁 2020年7月 合规负责人 2021年6月 首席风险官 2021年4月 李祝用 执行董事 男 49 2020年12月 副总裁 2018年11月 董事会秘书 2020年8月 王清剑 非执行董事 男 57 2017年7月 苗福生 非执行董事 男 57 2020年12月 王少群 非执行董事 男 52 2020年12月 喻强 非执行董事 男 48 2021年8月 王智斌 非执行董事 男 54 2016年8月 邵善波 独立非执行董事 男 72 2018年5月 高永文 独立非执行董事 男 64 2018年5月 陈武朝 独立非执行董事 男 52 2017年3月 崔历 独立非执行董事 女 48 2021年9月 徐丽娜 独立非执行董事 女 62 2021年11月 张涛 监事长 男 58 2022年2月 许永现 股东代表监事 男 58 2009年9月 李慧琼 独立监事 女 47 2021年10月 张彦 职工代表监事 女 48 2021年1月 王亚东 职工代表监事 男 51 2021年1月 肖建友 副总裁 男 53 2019年8月 于泽 副总裁 男 50 2020年4月 才智伟 副总裁 男 46 2021年3月 韩可胜 总裁助理 男 56 2010年5月 审计责任人 2018年2月 林智勇 业务总监 男 58 2019年3月 周厚杰 财务负责人 男 57 2010年3月 首席财务执行官 2010年3月 二零二一年年度報告 55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情况 (二)离任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姓名 曾担任的职务 任期起始日期 任职终止日期 变动情形及原因 谢一群 执行董事 2017年10月 2021年6月 退休 副总裁 2015年7月 2021年6月 程玉琴 非执行董事 2015年10月 2021年8月 退休 陆健瑜 独立非执行董事 2015年7月 2021年3月 因年龄和健康辞任 林义相 独立非执行董事 2015年9月 2021年9月 换届 黄良波 监事长 2020年4月 2021年6月 工作变动辞任 荆新 独立监事 2017年3月 2021年10月 换届 王大军 职工代表监事 2016年3月 2021年1月 工作变动辞任 姬海波 职工代表监事 2017年10月 2021年1月 工作变动辞任 吕晨 业务总监 2013年8月 2021年8月 工作变动辞任 注: 任期起始日期,指经过公司治理程序且获得监管机关任职资格核准的时间。 (三)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持有公司股票。 (四)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 姓名 股东单位名称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任期起始日期 获取报酬 王智斌 社保基金会 股权资产部(实业投资部)主任 2021年6月 是 (五)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在其他单位 姓名 在本公司任职情况 其他单位名称 担任的职务 任职起始日期 罗熹 董事长 、执行董事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名誉会长 2019年5月 中国金融学会 副会长 2021年7月 王廷科 副董事长 、总裁 、执行董事 、 中国保险学会 副会长 2019年6月 合规负责人 、首席风险官 中国国际商会 副会长 2020年9月 李祝用 执行董事 、副总裁 、董事会秘书 中国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 副会长 2017年10月 中国海商法协会第十五届理事会 会长 2020年7月 王清剑 非执行董事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派出董事 2017年7月 苗福生 非执行董事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派出董事 2021年1月 王少群 非执行董事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派出董事 2021年2月 喻强 非执行董事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派出董事 2021年9月 邵善波 独立非执行董事 新范式基金会 总裁 2017年9月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 资深研究员 2017年12月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高级访问学者 2018年1月 上海东亚研究所 顾问 2018年4月 中信改革发展研究基金会 顾问 2018年8月 中国社科院大学社会治理研究院 研究员 2019年3月 全国港澳研究会 顾问 2020年9月 高永文 独立非执行董事 高永文医生诊所 医生 2017年8月 圣德肋撒医院治理委员会 非执行委员 2020年12月 56 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情况 在其他单位 姓名 在本公司任职情况 其他单位名称 担任的职务 任职起始日期 嘉仁专科医疗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 2021年3月 嘉仁专科医疗集团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 2021年3月 首都医疗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名誉董事长 2021年9月 香港医思健康集团 首席顾问 2022年2月 陈武朝 独立非执行董事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副教授 1998年10月 中国会计学会 企业会计准则 2009年1月 专业委员会委 员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 2019年3月 睿力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 2021年9月 崔历 独立非执行董事 建银国际证券公司 首席经济学家 、 2016年2月 宏观研究 主管 、 董事总经理 中国金融40人论坛 特邀成员 2016年2月 中国首席经济学家论坛 理事 2012年11月 徐丽娜 独立非执行董事 浙江财经大学中国金融研究院 研究员 2015年8月 哥伦比亚大学精算系 高级学术主任 2019年3月 李慧琼 独立监事 香港毕马威会计事务所 顾问 2021年3月 香港科技大学 校董/顾问 2010年8月 肖建友 副总裁 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 理事 2020年11月 亚洲金融合作协会 副理事长 2021年6月 周厚杰 财务负责人 、首席财务执行官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 第六届理事会 2019年4月 副会长 二零二一年年度報告 57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情况 二 、 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执行董事 罗熹先生,现为本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高级经济师。罗先生于1987年12月至2009年12月任职于中国农业银行;2002 年1月任中国农业银行行长助理兼国际业务部总经理,2004年3月任副行长,2008年12月任执行董事、副行长。2009年12 月至2013年11月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行长。2013年11月至2016年1月任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副 董事长、总经理。2016年1月至2018年8月任华润(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2018年8月至2020年9月任中国太 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太平保险集团〈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曾兼任中国太平保险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长、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罗先生于2020年10月获委任本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至 今;罗先生亦兼任人保财险非执行董事、董事长,人保资产非执行董事、董事长、人保香港非执行董事、董事长。罗先 生于2019年5月起任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名誉会长,2021年7月起任中国金融学会副会长。罗先生于1987年12月毕业于中国 人民银行研究生部,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王廷科先生,现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副董事长、总裁、合规负责人、首席风险官,高级经济师。王先生于1995年7月至 2009年3月任职于中国光大银行,2009年3月至2015年2月任职于中国光大集团。2015年2月至2018年6月任中国太平保险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太平保险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8月任执行董事,2015年5月起兼任太平养 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年6月至2020年4月任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2020年4月获委任本 公司执行董事、副董事长、总裁,2021年6月任合规负责人、首席风险官至今 ; 王先生亦兼任人保健康非执行董事、董 事长,人保养老非执行董事、董事长。王先生于2019年6月起任中国保险学会副会长,2020年9月起任中国国际商会副会 长。王先生于1995年7月毕业于陕西财经学院,获经济学博士学位。 李祝用先生,现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高级经济师。李先生于1998年8月进入本公司,2003年9月至 2006年3月任法律部负责人、副总经理,2006年3月至2017年3月任法律与合规部、风险管理部 / 法律合规部、法律合规 部总经理,2013年8月至2018年7月任法律总监,2018年8月获委任本公司副总裁、2020年4月获委任董事会秘书、2020年 8月获委任执行董事至今; 李先生亦兼任中诚信托非执行董事、董事长。李先生曾任本公司合规负责人、首席风险官, 曾兼任人保财险监事、人保金服董事长、人保香港董事。李先生于2021年7月起任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 2017年10月起任中国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副会长,2020年7月起任中国海商法协会第十五届理事会会长。李先生于 1998年7月毕业于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并于2011年6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 非执行董事 王清剑先生,现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1987年8月起先后在财政部预算外资金管理司、综合计划司、综合与改革司工 作。1997年5月至2000年7月在中国驻马耳他大使馆工作,曾任三等秘书、二等秘书 ( 副处长级 ) 。2000年7月进入财政 部至2001年3月任政策规划司副处长级干部,2001年3月至2005年9月任综合司收费基金处助理调研员、副处长,2005年 9月至2011年11月任财政票据监管中心主任( 正处长级 ) ,2011年11月至2017年7月任财政票据监管中心主任( 副司长 级 ) 。2017年7月任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派出董事和本公司非执行董事至今。王先生曾于2014年1月至2016年2月 挂职任江西省吉安市委常委、副市长。王先生于1987年7月毕业于中南财经大学,获经济学学士学位;2014年4月毕业于 北京交通大学,获管理学博士学位。 苗福生先生,现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苗先生于1984年7月至1992年6月在中央财政金融学院(现中央财经大学)任教。 1992年6月进入财政部所属中国财经报社工作,曾任办公室副主任,国际部、经济社会部副主任,政府采购编辑部、新 闻中心主任,财经专题部主任,总编室主任,宏观经济部主任,地方财经部主任;2008年4月至2013年7月任中国财经报 社副总编辑(副司长级),2013年7月至2021年1月任总编辑(正司长级)。2020年12月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至今。2021 年1月任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派出董事至今。苗先生于2019年6月成为中国作家协会会员;2016年12月获国务院给 予政府特殊津贴。苗先生于1984年7月毕业于山东大学,获文学学士学位。 王少群先生,现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王先生于1992年8月进入中国人民银行工作,曾任金 融稳定局保险业风险监测和评估处副处长,金融控股公司风险监测和评估处副处长,保险业风险监测和评估处调研员、 处长,保险处处长、一级调研员 ; 2020年5月任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二级巡视员、保险处处长。2020年12月起任本 公司非执行董事至今。2021年2月起任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派出董事至今。王先生于1992年7月毕业于北方交通大 学,获工学学士学位;2000年7月毕业于北京大学,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08年8月毕业于天津大学,获管理学博士学 位。 58 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情况 喻强先生,现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高级经济师。喻先生于1995年8月至2000年7月期间,供职于原中国汽车工业销售总 公司财务会计处,任科员;2000年8月至2003年9月,供职于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建行监管处,任科员;2003年10月 至2018年12月,供职于原中国银监会北京监管局,先后历任政策法规处科员、主任科员,外资金融机构监管处副处长, 政策法规处副处长,统计信息处处长,政策法规处处长,专营机构监管处处长,现场检查大队三组组长(正处长级); 2019年1月至2020年5月,供职于中国银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先后历任现场检查大队三组组长 ( 正处长级 ) ,银行机构 检查一处处长 ; 2020年6月至2021年8月,任中国银保监会北京监管局二级巡视员。2021年8月,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 至今。2021年9月,任中央汇金投资限责任公司派出董事至今。喻先生于1995年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获经济学学士学 位 ; 2004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2019年毕业于新加坡国立大学,获高级公共行政管理(MPAM)硕 士学位。喻先生持有中国注册会计师、律师、中国注册税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 王智斌先生,现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王先生于1994年7月至2001年3月任职于审计署。2001年3月到全国社会保障基 金理事会工作,历任法规及监管部风险控制处副处长、处长 ; 2004年12月任法规及监管部副主任,2007年6月任投资部 副主任,2011年3月任投资部巡视员、副主任,2012年8月任证券投资部巡视员、副主任,2016年3月任法规及监管部主 任,2019年9月任风险管理部主任,2021年6月任股权资产部 ( 实业投资部 ) 主任至今。王先生于2016年8月获委任本公 司非执行董事至今。王先生于1994年7月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获经济学硕士学位;2008年1月获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博 士学位。 独立非执行董事 邵善波先生,现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邵先生是第十届、第十一届、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邵先生曾就读于美国 纽约康乃尔大学工业及劳工关系学院;1985年9月毕业于美国威斯康辛大学,获经济学学士学位,于2012年8月获委任为 香港太平绅士,2017年10月获颁香港金紫荆星章。邵先生于1985年11月至1990年4月任香港基本法咨询委员会秘书处副 秘书长,1990年9月至2005年9月任一国两制研究中心总裁,2005年9月至2006年6月任美国哈佛大学肯尼迪学院商业与政 府中心亚洲项目研究员,2006年9月至2007年8月为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高级访问学者,2007年8月至2012年6月任香港 特别行政区政府中央政策组全职顾问,2012年7月至2017年6月任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中央政策组首席顾问,2017年9月 任新范式基金会总裁至今,于2017年12月起任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资深研究员,2018年1月起任中信改革与发 展基金会学术顾问委员会海外顾问,2018年1月起为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高级访问学者,2018年4月起为上海东亚研究 所顾问,2018年8月起为中信改革发展研究基金会顾问,2020年9月起为全国港澳研究会顾问。邵先生于2018年5月获委 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至今。邵先生曾任国务院港澳办公室、新华社香港分社香港过渡期事务顾问,全国港澳经济研 究会常务理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委员、副秘书长,广东港澳经济研究会名誉顾问,香港赛 马会中药研究院董事局成员,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策略发展委员会执行委员会成员,香港一国两制研究中心理事。 高永文先生,现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现为高永文医生诊所骨科医生。高先生是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高先生于 1981年7月至1989年3月任香港玛嘉烈医院实习医生及驻院医生,1989年4月至1991年11月任香港前医院事务署首席医生 及助理署长,1991年12月至2004年12月历任香港医院管理局专业及公共事务总监、专业及人力资源总监,2005年4月至 2012年6月任康衡骨科及复康中心主席及专科医生,2012年7月至2017年6月任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2017年8月任高永文医生诊所骨科医生至今。2018年8月至2021年8月,任百本医护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2020 年12月起任圣德肋撒医院治理委员会非执行委员; 2021年3月起,分别任嘉仁专科医疗公司、嘉仁专科医疗集团有限公 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21年9月起,任首都医疗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名誉董事长;2022年2月任香港医思健康集团首席 顾问。高先生于2005年12月至2017年6月任香港防癌会主席/ 会长,2008年9月至2012年7月任香港红十字会总监。高先 生于2018年5月获委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至今。高先生于1981年7月毕业于香港大学,获内外全科医学士学位;1986 年1月毕业于英国爱丁堡皇家外科医学院,获院士资格;1993年5月毕业于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获健康行政硕士学 位 ; 1993年12月获颁香港医学专科学院矫形外科院士资格、2000年10月获颁社会医学专科院士资格; 2002年2月成为英 国皇家内科医学院公共卫生医学科院士。高先生于2008年10月获颁香港铜紫荆星章,2017年10月获颁香港金紫荆星章。 二零二一年年度報告 59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情况 陈武朝先生,现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陈先生于1995年8月至1998年10月在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工作,曾任注册会 计师、项目经理。1998年10月起先后担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讲师、副教授至今。2007年7月至2021年12月,陈先 生曾先后就任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于深交所上市,股票代码 : SZ.002339)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现更名 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深交所上市,股票代码 : SZ.000001) 、中信21世纪有限公司 ( 现更名为阿里健康信息技 术有限公司,于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代码 : HK.00241 )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于深交所上市,股票 代码 : SZ.300065 ) 、北京神州绿盟信息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于深交所上市,股票代码 : SZ.300369 ) 、北京华丽 达视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企业,股票代码 : NEEQ.835078,已于2018年4月16日起 终止挂牌 ) 、北京梅泰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现更名为北京数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深交所上市,股票代码 : SZ.300038)、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上交所上市,股票代码:SH.603986)、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 于深交所上市,股票代码 : SZ.300719) 及贵州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于上交所上市,股票代码 : SH.600996)独立非执行董事,现时亦任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于上交所上市,股票代码:SH.688521)及 睿力集成电路有限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陈先生于2010年9月至2012年9月任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兼职教授,2009年1月 至今任中国会计学会企业会计准则专业委员会委员。陈先生于2017年3月获委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至今。陈先生于 1992年7月毕业于中南财经大学(现更名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获经济学学士学位;1995年7月毕业于财政部财政科学 研究所 ( 现更名为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 ,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2004年7月毕业于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获管理学博 士学位。陈先生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持有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证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专业资格证书。 崔历女士,现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00年6月至2008年8月在美国华盛顿任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资深经济学 家 ; 2008年9月至2010年12月在香港金融管理局担任外事部主管; 2011年1月至2012年3月在苏格兰皇家银行任首席中国 经济学家 ; 2012年4月至2015年1月任高盛投资银行全球投资研究部董事总经理 ; 2015年2月至2016年1月任国际金融论 坛研究院副院长 ; 2016年2月至今担任建银国际证券公司首席经济学家、宏观研究主管、董事总经理 ; 及中国金融40人 论坛特邀成员。2012年11月至今担任中国首席经济学家论坛理事。2016年6月至9月兼任香港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客座副 教授。崔女士于2021年9月获委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崔女士1993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国际经济学士学位 ; 1996年毕业于美国西北大学,获得经济学硕士学位;2000年毕业于美国西北大学毕业,获得经济学博士学位。 徐丽娜女士,现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哥伦比亚大学精算系主任,美国精算师协会研究员,应用数学及计算科学 博士。从事数学、统计、精算学教学科研已逾20年,16年保险行业经验。工作经历方面,1998年12月至2007年2月,任 美国再保险集团助理精算师 ; 2007年2月至2009年5月,任美国人寿财务建模 / 经验分析精算师 ; 2009年5月至2010年9 月,任永明金融集团 ( 总部位于加拿大的一家保险公司) 总监助理 ; 2010年10月至2011年9月,任保诚财务公司总监; 2011年9月至2012年9月,任古根海姆人寿和年金公司副总监; 2012年10月至2013年12月,任Athene Annuity and Life Company(一间在爱荷华州注册的保险公司)总监和顾问。徐女士于2021年11月获委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至今。教 学科研方面,1982年8月至1988年4月,福建师范大学助理教授;1988年8月至1996年7月,爱荷华大学科研助教;1997年 1月至2006年12月,圣路易斯玛丽维尔大学和查尔斯社区学院助理讲师; 2010年5月至2013年9月,哥伦比亚大学精算系 助理讲师 ; 2015年8月至今,兼任浙江财经大学中国金融研究院研究员; 2013年9月至2019年3月,哥伦比亚大学精算系 主任;2019年3月至今,哥伦比亚大学精算系高级学术主任。徐女士于1982年7月,获福建师范大学数学学士学位;1990 年12月,获美国爱荷华大学统计与精算学硕士学位 ; 1996年7月,获美国爱荷华大学应用数学和计算科学博士学位 ; 2008年9月,成为北美精算师协会会员。 60 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情况 监事 张涛先生,现为本公司监事长,研究员。张先生于1995年1月至1997年7月任世界银行发展经济咨询专家。1997年7月至 2004年6月历任亚洲开发银行高级经济师 / 项目官员。2004年6月至2011年8月任职于中国人民银行,2004年6月至2007 年3月任研究局副局长,2007年3月任国际司 (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 副司长 ( 副主任 ) ,2008年3月任调查统计司司长、 并于2010年4月任国际司 (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 司长 ( 主任 ) 、上海总部国际部主任。2011年8月至2014年8月任中国驻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执行董事。2014年8月至2016年4月任中国人民银行条法司司长,2016年4月任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 2016年8月至2021年8月任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副总裁。张先生于2021年11月获委任本公司监事长至今。张先生于1986年7 月毕业于清华大学自动化系,获工程学士学位 ; 1989年7月毕业于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获工程硕士学位 ; 1995年11 月毕业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圣克鲁斯分校),并获国际经济学硕士、博士学位。 许永现先生,现为本公司股东代表监事,高级经济师。许先生于1990年8月进入财政部,至2009年12月历任税政司综合 处副处长,税制税则司综合处副处长,税政司综合处处长、地方税一处处长,并于2009年9月至2009年12月任财政部税 政司副司长级干部。许先生于2009年9月起获委任本公司监事至今。许先生于1987年7月毕业于中央财政金融学院(现名 中央财经大学),获税务专业学士学位,并于1990年7月毕业于该学院,获财政专业硕士学位。 李慧琼女士,现为公司独立监事,银紫荆星章、太平绅士。现任全国政协委员、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九龙城区 议会议员、香港主要政党民建联主席、香港科技大学顾问及香港毕马威会计事务所顾问。李女士2000年1月至今连任香 港特别行政区九龙城区议员,2007年1月任武汉市政协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2008年10月至今任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 议员,2012年7月至2016年3月获任行政会议成员,2015年4月当选民建联主席至今,2016年10月任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 会内务委员会主席至今。李女士先后受聘于国富浩华(香港)会计师事务所、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会计事 务所,现任香港毕马威会计事务所顾问。李女士先后担任多项公共职务,2006年4月至2010年3月任城市规划委员会委 员、2006年7月至2012年7月任能源咨询委员会委员、2009年4月至2016年4月担任香港按揭证券有限公司董事、2010年 8月至今任香港科技大学校董/ 顾问、2010年10月至2016年9月任保险业咨询委员会委员、2011年1月至2016年12月任中 小型企业咨询委员会委员、2012年8月至2016年3月任赈灾基金咨询委员会委员。李女士于1996年11月毕业于香港科技大 学,获得工商管理学士 ( 会计学 ) 学位,2002年6月成为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2010年12月获得英国曼彻斯特大学工商 管理硕士学位。 张彦女士,现为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张女士于1996年1月至2013年2月任职于共青团中央,曾任统战部港澳台工作处副 处长、青联办公室副主任、青联办公室主任、副巡视员、副部长。2013年2月加入本公司,任人保慈善基金会 ( 2014年 4月更名为中国人保公益慈善基金会)副秘书长(部门正职)兼本公司文化品牌部副总经理,2015年2月任文化品牌部总 经理,2018年6月任工会工作部 / 团委 / 老干部服务部总经理,2021年3月任党建群工部副总经理 ( 部门总经理级 ) 至 今。张女士于2019年7月起任中国金融工会第五届全国委员会委员、第五届女职工委员会常委。2015年2月至2018年12月 任中国人保公益慈善基金会秘书长、2018年12月起任基金会监事,2019年11月起任中国金融体育协会第七届全国理事会 常务理事。张女士于1995年7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2006年7月毕业于北京大学,获公共管理硕士学 位,并于2014年9月毕业于长江商学院,获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王亚东先生,现为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经济师。王先生于1995年7月加入本公司,曾任湖北省分公司财产保险处副处 长,2003年7月起任人保财险湖北省分公司承保管理部总经理、财产保险事业部 / 大型商业风险保险部/ 船舶货运保险 事业部 / 再保险部总经理,2007年11月任本公司业务发展部业务协作处高级经理、基建办公室高级经理,2013年8月任 本公司南信息中心二期基建办公室副总经理,2017年3月任基建办公室总经理,2018年6月任审计部总经理,2021年6月 任审计中心总经理至今。王先生于2019年3月起任人保财险监事,2021年11月起任人保寿险审计责任人,于2018年9月起 任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常务理事。王先生于1995年7月毕业于湖南财经学院,获经济学学士学位,并于2010年12月毕业于 华中科技大学,获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二零二一年年度報告 61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情况 高级管理人员 王廷科先生,简历参见执行董事部分。 李祝用先生,简历参见执行董事部分。 肖建友先生,现为本公司副总裁,高级经济师。肖先生于1994年8月进入本公司至1996年8月,1996年8月至2019年5月任 职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 ,2008年3月任江苏省分公司总经理助 理、2010年8月任副总经理、2013年2月任分公司负责人、2013年4月任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14年1月任江苏省分公 司总经理; 2015年7月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2016年10月至2019年5月任副总裁,2015年9月至2019年 5月兼任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2019年6月获委任本公司副总裁至今;肖先生亦兼任人保寿险非执 行董事、董事长,人保再保董事长,人保香港非执行董事、副董事长。肖先生于2020年11月兼任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 会理事,2021年6月兼任亚洲金融合作协会副理事长。肖先生于1991年7月毕业于江西中医学院,获医学学士学位,并于 1994年7月毕业于南京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 于泽先生,现为本公司副总裁。于先生于1994年7月进入本公司至2003年7月,2003年7月至2006年10月任职于人保财 险,曾任天津分公司车辆保险事业部常务副总经理。2006年10月至2019年12月任职于太平保险有限公司(太平财产保险 有限公司 ) ,2007年2月任天津分公司总经理,2009年5月任市场总监,2010年4月任助理总经理,2012年10月任副总经 理,2015年10月任副总经理 ( 主持工作 ) ,2016年9月任总经理,曾兼任太平再保险顾问有限公司董事、太平科技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太平史带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太平史带保险代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2019年12月起获 委任本公司副总裁至今;于先生亦兼任人保财险执行董事、总裁,人保金服非执行董事、董事长。曾任本公司合规负责 人、首席风险官,曾兼任人保投控董事长。于先生于1994年7月毕业于南开大学,获经济学学士学位。 才智伟先生,现为本公司副总裁。才先生于1997年7月至2007年1月任职于国家开发银行。2007年1月至2008年5月任职 于戴德梁行公司融资有限公司。才先生于2008年5月至2020年12月任职于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曾任另类资产投资部 分析师,私募投资部高级副经理、高级经理,私募股权投资部高级经理、董事总经理、房地产投资组团队负责人;2015 年10月任房地产投资部代理总监、董事总经理、2018年11月任总监;2019年11月任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执行委员会成 员、房地产投资部总监,并于2020年2月起兼任投资支持部总监。才先生于2021年1月获委任本公司副总裁至今;才先生 亦兼任人保投控非执行董事、董事长。才先生于1997年7月毕业于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获经济学学士学位 ; 2000年12 月获厦门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2006年8月毕业于英国剑桥大学,获哲学硕士学位。 韩可胜先生,现为本公司总裁助理、审计责任人,高级经济师。韩先生于1991年7月进入国家监察部、1993年1月进入中 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至2001年5月,历任办公厅副处级、正处级检查员、监察员。韩先生于2001年5月进入本公 司,历任本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人保财险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本公司监察部/审计部总经理。韩 先生于2007年9月至2015年1月任本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2010年3月起任总裁助理、2017年12月聘任为审计责任人至 今。韩先生于1985年7月毕业于安徽师范大学,获文学学士学位,并于1991年7月毕业于南开大学,获文学硕士学位。 林智勇先生,现为本公司业务总监,高级经济师。林先生于1980年12月在中国人民银行永春县支行参加工作。1983年1 月进入本公司,2002年6月任福建省分公司副总经理; 2003年8月任人保财险福建省分公司副总经理,2006年2月至2011 年11月任福建省分公司总经理 ; 2011年4月任人保财险副总裁,2015年6月至2019年3月任执行董事,2016年8月至2019 年2月任副董事长、总裁。林先生于2019年3月任本公司业务总监至今。曾兼任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人保香港董 事。2019年1月获国务院给予政府特殊津贴。林先生于1986年7月毕业于福建广播电视大学,2001年12月毕业于中央党 校,并于2004年6月毕业于美国北弗吉尼亚大学,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周厚杰先生,现为本公司财务负责人、首席财务执行官,中国首批特级管理会计师。周先生于1984年7月至1992年5月任 新疆财政学校教师 ; 1992年5月至2002年3月历任中国银行新疆分行稽核处副处长、财会处处长 ; 2002年3月至2008年7 月历任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上海分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银行服务部总经理。周先生于 2008年7月至2010年7月任中国华闻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上海新华闻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并于2010年1月任本公 司财务负责人、首席财务执行官至今。周先生曾兼任上海新黄埔置业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人保资本非执行董事。 周先生于2019年4月起连任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第五、第六届理事会副会长。周先生于1991年6月毕业于中央财政金融学 院,获经济学学士学位,并于2005年6月毕业于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获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62 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情况 三 、 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各项福利 、社保公积金 、 报告期内从本公司 姓名 已发放金额 企业年金等单位缴费部分 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万元) (万元) (万元) 罗熹 61.94 29.38 91.31 王廷科 61.94 29.38 91.31 李祝用 54.50 27.78 82.28 王清剑 / / / 苗福生 / / / 王少群 / / / 喻强 / / / 王智斌 / / / 邵善波 30.00 / 30.00 高永文 25.00 / 25.00 陈武朝 30.00 / 30.00 崔历 10.00 / 10.00 徐丽娜 4.17 / 4.17 张涛 10.32 / 10.32 许永现 128.75 44.90 173.65 李慧琼 6.00 / 6.00 张彦 104.39 37.00 141.39 王亚东 90.09 35.37 125.46 肖建友 54.50 27.78 82.28 于泽 54.50 27.78 82.28 才智伟 54.50 27.78 82.28 韩可胜 154.52 45.44 199.96 林智勇 154.52 48.95 203.47 周厚杰 154.52 45.14 199.66 离任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各项福利 、社保公积金 、 报告期内从本公司 姓名 已发放金额 企业年金等单位缴费部分 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万元) (万元) (万元) 谢一群 27.87 13.85 41.72 程玉琴 / / / 陆健瑜 4.17 / 4.17 林义相 22.50 / 22.50 黄良波 30.97 14.65 45.62 荆新 22.50 / 22.50 吕晨 53.73 30.10 83.84 注: 1.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董事、监事报酬由股东大会批准,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由董事会批准。 2.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依据公司薪酬制度、公司经营状况和考核结果确定。 3.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履行审批程序后,按规定支付。报告期内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从本公司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为人民币1,891.17万元。 4. 根据本公司2020年度相关考核评估结果,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有所调整,具体情况请见于2021年10月29日公司网站披露 信息(https://www.picc.com.cn/xwzx/gkxx/zxxx/jtqt/202111/P020211207358415732153.pdf)。 5. 数据四舍五入,税前报酬总额未必等于前两项之和。 二零二一年年度報告 63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情况 四 、公司员工情况 1 、 员工情况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及主要子公司员工情况如下: 单位: 人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406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183,958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184,364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34,461 专业构成类别 : 管理人员 2,948 专业技术人员 94,064 营销与推销人员 85,328 其他人员 2,024 合计 184,364 教育程度类别 : 硕士及以上 9,358 本科 112,846 大专 51,713 其他 10,447 合计 184,364 2 、 员工薪酬政策 本公司已建立依法合规、体现岗位价值、突出业绩导向的薪酬体系。 3 、 培训计划 2021年,本公司围绕卓越保险战略落地,统筹加强集团培训体系建设,开展政治能力专题培训,提高领导干部政治素 养,开展“领航工程”系列培训、数字化保险经营培训、投资管理培训,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培养力度,开展干部任职培 训、新员工培训、保险高峰论坛,提升干部员工能力素质,加大培训资源投入,确保培训针对性有效性。 64 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治理报告 概述 本公司一贯遵守《公司法》、《保险法》等相关法律,忠实履行相关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要求,坚守良 好的企业管治原则,致力于不断提升企业管治水平,确保公司稳健发展并努力提升股东价值。 本公司于2021年度已遵守上交所关于上市公司公司治理的相关规定和《联交所上市规则》附录十四《企业管治守则》, 公司治理结构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层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各自的职责,依法合规运作。 本公司董事会负责履行《企业管治守则》第A.2.1条职权范围所载的企业管治职责。 本公司公司治理结构图如下,部门设置情况请见公司官网。 股东大会 董事会 监事会 风险管理 审计 提名薪酬 战略与投资 关联交易 与消费者 履职 财务与 委员会 委员会 委员会 控制委员会 权益保护 尽职监督 内控监督 委员会 委员会 委员会 高级管理层 董事会秘书 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重大的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 换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4)审议批准监事会的 报告 ;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审议公 司设立法人机构、重大对外投资、重大资产购置、重大资产处置与核销等事项(授权董事会审议的事项除外);(8)审议 本公司对外赠与事项( 授权董事会审议的事项除外); (9)审议公司依法提供担保事项; (10)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本作出决议 ; (11)对发行公司债券或者其他有价证券及上市作出决议; (12)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 司形式作出决议 ; (13)对公司购回股票作出决议; (14)制定和修改 《 公司章程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和监事会议事规则;(15)聘请或更换为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定期法定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16)审议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或者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以及公司相关授权方案中规定的应当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联 交易 ; (17)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18)审议批准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公司3%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提出的议 案 ; (19)审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和《 公司章程 》 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 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零二一年年度報告 65 公司治理报告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召开了4次股东大会。 序号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1/3/10 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88号中国人保大厦 2 2020年度股东大会 2021/6/18 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88号中国人保大厦 3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1/10/28 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88号中国人保大厦 4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1/12/29 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88号中国人保大厦 股东大会主要审批事项包括: 选举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股东代表监事和独立监事。 审议批准了集团“十四五”发展战略规划纲要。 审议批准了本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报告及监事会报告。 审议批准了本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 审议批准了本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批准了集团2021年度公益捐赠计划。 审议批准了本公司2021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预算。 审议通过了本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和履职评价结果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本公司董事与监事2019、2020年度薪酬清算方案。 审议通过了设立人保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修改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 听取了本公司2020年度董事尽职报告。 听取了本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整体情况和本集团内部交易评估的报告。 听取了本集团2020年度偿付能力有关情况的报告。 此外,股东大会还听取了公司2020至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续保情况。 股东大会建立了本公司与股东沟通的有效渠道,确保了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与表决权。股东亦熟悉以 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的详细程序。 依《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可以获得股东名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个人资料、公司股本状况、股东大会记录等 信息。股东有权对公司的业务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可以通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办公室或在股东大会上提出建议或 者查询。 66 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治理报告 股东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方式 根据 《 公司章程 》 的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阐明会 议的议题。董事会审核认为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 股东提出股东大会议案的程序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议案,但必须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 出临时议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议案后2日内向股东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告知临时议案的内容。 倘股东有特别查询或建议,可致函本公司的注册地址予董事会或电邮至本公司。此外,H股股东如有任何有关其股份及 股息之查询,可以联络本公司的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其联络详情已载于本年报之“公司资 料”内。 董事会 董事会为公司决策机构,每年至少召开4次定期会议,并根据需要召开临时会议。定期会议通知应当于会议召开14个工 作日前(不包括会议召开当日)通知全体董事,临时会议通知应当于会议召开5个工作日前(不包括会议召开当日)通知 全体董事。每次董事会会议均有详细会议记录。在召开会议前,各董事已收到适时通知与资料,使董事在掌握相关资料 的情况下作出决定。 组成 于本报告日,本公司董事会由13名董事组成 ( 现任董事简介见本年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情况”章节 ) , 其中包括3名执行董事、5名非执行董事、5名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任期3年,可以连选连任,但独立非执行董事连续任 期不得超过6年。 本公司董事会成员之间不存在任何财务、业务、家属或其他重大关系。 本公司董事会由以下董事组成: 姓名 职务 开始担任董事日期 执行董事 罗熹 董事长 、执行董事 2020年12月10日 王廷科 副董事长 、执行董事 2020年8月11日 李祝用 执行董事 2020年12月9日 非执行董事 王清剑 非执行董事 2017年7月13日 苗福生 非执行董事 2020年12月9日 王少群 非执行董事 2020年12月9日 喻强 非执行董事 2021年8月19日 王智斌 非执行董事 2016年8月5日 独立非执行董事 邵善波 独立非执行董事 2018年5月14日 高永文 独立非执行董事 2018年5月14日 陈武朝 独立非执行董事 2017年3月2日 崔历 独立非执行董事 2021年9月2日 徐丽娜 独立非执行董事 2021年11月23日 二零二一年年度報告 67 公司治理报告 于本报告日,本公司董事会成员的变动如下: 2021年3月16日,因年龄和健康原因,陆健瑜先生辞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董事会提名薪 酬委员会委员。 2021年6月15日,因年龄原因,谢一群先生辞去本公司执行董事、副总裁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职务。 2021年6月18日,因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分别为 : 执 行董事罗熹先生、王廷科先生、李祝用先生,非执行董事王清剑先生、苗福生先生、王少群先生、喻强先生、王智斌先 生,独立非执行董事邵善波先生、高永文先生、陈武朝先生、崔历女士和徐丽娜女士。中国银保监会于2021年8月19日 核准了喻强先生的董事任职资格,于2021年9月2日核准了崔历女士的董事任职资格,于2021年11月23日核准了徐丽娜女 士的董事任职资格。 2021年8月3日,因年龄原因,程玉琴女士退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不再继续履职。 2021年9月2日,林义相先生退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本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 员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不再继续履职。 有关董事履历请参阅本年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情况”章节。 工作职责 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对股东大会负责。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2)执 行股东大会决议 ; (3)决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和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7) 拟订公司重大收购、购回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8)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拟订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审议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9)审议批准公司的关联交易,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或者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以及由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备案或公司相关授权方案中规定的应 当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联交易除外;(10)每年向股东大会报告关联交易情况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情况;(11)审议 批准本公司非重大的对外投资、资产购置、资产处置与核销等事项 ; (12)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审议批准本公司对外 赠与事项(授权总裁审议的事项除外);(13)决定或授权董事长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14)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 裁、董事会秘书;根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副总裁、总裁助理、财务负责人、合规负责人等;根据董事长或审计 委员会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审计责任人; 根据提议股东、董事长、1/3以上董事或半数以上( 至少2名 ) 独立非执行董 事的提议,选举产生提名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委员;根据提名薪酬委员会提名,选举产生董事会其他专业委员会主任 委员 (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主任委员除外 ) 和委员 ; (15)决定公司风险管理、合规和内部控制政策,制定公司内控合规管 理、内部审计等制度,批准公司年度风险评估报告、合规报告、内部控制评估报告 ; (16)制定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 系管理等相关制度,管理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等事项 ; (17)每年对董事进行尽职考核评价,并向股东大会和监事会提 交董事尽职报告;(18)决定由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绩效考核和奖惩事项;(19)审议公司治理报告;(20)向 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21)听取公司总裁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裁的工作;(22)选聘实施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审计的外部审计机构;(23)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68 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治理报告 工作摘要 本公司董事在报告期内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 股东大会 董事会 董事会下设各专业委员会 风险管理 关联交易 与消费者 股东 亲身 审计 提名薪酬 战略与投 控制 权益保护 董事 大会 出席率 董事会 出席率 委员会 委员会 资委员会 委员会 委员会 执行董事 罗熹( 董事长) 3/4 75% 6/7 85.7% - - 6/0/6 - – 王廷科( 副董事长) 4/4 100% 7/7 100% - - 6/0/6 - 5/0/5 李祝用 4/4 100% 7/7 100% - - - 2/1/3 - 非执行董事 王清剑 4/4 100% 7/7 100% 4/0/4 - 6/0/6 2/0/2 - 苗福生 4/4 100% 7/7 100% - 6/0/6 - - 5/0/5 王少群 4/4 100% 7/7 100% - 2/0/2 - 5/0/5 喻强 2/2 100% 2/2 100% 1/0/1 - - 1/0/1 - 王智斌 0/4 0% 5/7 71.4% - - - - 5/0/5 独立非执行董事 邵善波 4/4 100% 7/7 100% 4/0/4 - - 3/0/3 5/0/5 高永文 3/4 75% 5/7 71.4% - 6/0/6 - - 5/0/5 陈武朝 4/4 100% 7/7 100% 4/0/4 6/0/6 - 3/0/3 - 崔历 2/2 100% 2/2 100% - 1/0/1 1/0/1 1/0/1 - 徐丽娜 1/1 100% 1/1 100% 0/0/0 0/0/0 - - - 离任董事 谢一群 0/1 0% 3/3 100% - - 3/0/3 - - 程玉琴 2/2 100% 4/4 100% - - 4/0/4 - - 陆健瑜 0/1 0% 0/1 0% 0/0/0 1/0/1 - - - 林义相 1/2 50% 5/5 100% - 5/0/5 5/0/5 1/0/2 - 报告期内,董事会召集4次股东大会会议,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33项议案,并提交了3项报告 ; 召开了7次董事会会 议,审议及审阅了72项议案。 序号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2021/1/15 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88号中国人保大厦 2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2021/3/23 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88号中国人保大厦 3 第三届董事会二十七次会议 2021/4/28 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88号中国人保大厦 4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2021/6/18 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88号中国人保大厦 5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2021/8/20 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88号中国人保大厦 6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2021/10/28 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88号中国人保大厦 7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2021/12/29 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88号中国人保大厦 二零二一年年度報告 69 公司治理报告 董事会完成的主要工作包括: 召集了4次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本集团“十四五”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21年度公益捐赠计划、资本规划 ( 2021年 - 2023年 ) 、2021年 风险偏好陈述书、审计计划。 审议通过了本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利润分配方案、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通过了本公司2020年度报告、年度业绩公告、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偿付能力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 制审计报告、风险评估报告、合规报告、公司治理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和履职评价结果、发展规划实施情况评 估报告、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评价及审计相关报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中期报 告、中期业绩公告、第三季度报告、2021年上半年偿付能力报告。 审议通过了设立人保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续保事宜等议案。 审议通过了制定《中国人民保险集团投资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保险集团恢复与处置计划》,修订《中国人 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 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选举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委员、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委员、战略与投资委 员会委员、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委员、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委员。 聘任本公司副总裁、合规负责人、首席风险官、证券事务代表。 审议通过了本集团2020年度工资总额清算方案、本集团2021年度工资总额预算方案、本公司负责人2020年度薪酬 清算方案、本公司董事与监事2020年度薪酬清算方案。 审议通过了向子公司推荐董事长、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监事人选,与子公司续签关联交易事项、子公司修改公 司章程、利润分配、发行资本补充债券等议案。 听取了本公司2020年度董事尽职报告、2020年度关联交易及其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和集团内部交易评估的报告、 2020年度关联交易专项审计结果的报告、2021年上半年聚焦主业、压缩层级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董事 就财务报表所承担的责任 董事负责监督本公司在符合相关会计准则的前提下执行财政部和中国银保监会的相关会计处理规定,为本公司每个财务 年度和半年度编制财务报表,真实与公平地反映本公司的经营状况。 证券交易 本公司已制定《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变动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该办法” ) ,以规范董事进行证券交 易的行为,该办法不比《 联交所上市规则》 附录十的《 上市公司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 《 标准守则》 ” ) 和 《上交所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规定宽松。本公司已向所有董事和监事作出查询,所有董事和监事已确认在报告期内一 直遵守《标准守则》、上交所相关监管规定和该办法所订的标准。 70 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治理报告 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 本公司已收到所有独立非执行董事发出确认其独立性的年度确认函。于本年报刊发前的最后实际可行日期,本公司认为 所有独立非执行董事均具有独立性。 董事培训 董事均积极参与持续专业发展,参加股东单位、监管机构、行业组织及本公司组织开展的包括公司治理、 《上交所上市 规则》《联交所上市规则》等相关的各类培训,发展并更新其知识及技能,提升履职能力,以确保在具备全面信息及切 合所需的情况下对董事会作出贡献。 罗熹:参加监管部门和本集团组织的与董事履职相关的培训与会议,深入学习把握国家改革发展形势、宏观经济趋势、 行业监管态势,深入了解境内外相关法律法规、信息披露、关联交易、董事持续责任义务、公司治理等方面的监管要 求。 王廷科:参加本集团组织的与董事履职相关的培训与会议,深入了解境内外相关法律法规、信息披露、关联交易、董事 持续责任义务、公司治理等方面的监管要求。 李祝用:参加本集团组织的与董事履职相关的培训与会议,深入了解境内外相关法律法规、信息披露、关联交易、董事 持续责任义务、公司治理等方面的监管要求。 王清剑:参加财政部、上交所、北京上市公司协会、中国大连高级经理学院、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本集团组织的与 董事履职相关的培训与会议。 苗福生:参加财政部、上交所、北京上市公司协会、中国大连高级经理学院、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本集团组织的与 董事履职相关的培训与会议。 王少群:参加财政部、上交所、北京上市公司协会、中国大连高级经理学院、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本集团组织的与 董事履职相关的培训与会议。 喻强 : 参加财政部、上交所、北京上市公司协会、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本集团组织的与董事履职相关的培训与会 议。 王智斌:参加北京上市公司协会、社保基金理事会和本集团组织的与董事履职相关的培训与会议,深入了解境内外相关 法律法规、信息披露、关联交易、董事持续责任义务、公司治理等方面的监管要求。 邵善波:参加上交所、本集团组织的与董事履职相关的培训与会议,深入了解境内外相关法律法规、信息披露、关联交 易、董事持续责任义务、公司治理等方面的监管要求。 高永文:参加上交所、本集团组织的与董事履职相关的培训与会议,深入了解境内外相关法律法规、信息披露、关联交 易、董事持续责任义务、公司治理等方面的监管要求。 陈武朝:参加上交所、本集团组织的与董事履职相关的培训与会议,深入了解境内外相关法律法规、信息披露、关联交 易、董事持续责任义务、公司治理等方面的监管要求。 崔历 : 参加上交所、本集团组织的与董事履职相关的培训与会议,深入了解境内外相关法律法规、信息披露、关联交 易、董事持续责任义务、公司治理等方面的监管要求。 徐丽娜:参加上交所、本集团组织的与董事履职相关的培训与会议,深入了解境内外相关法律法规、信息披露、关联交 易、董事持续责任义务、公司治理等方面的监管要求。 二零二一年年度報告 71 公司治理报告 董事长╱副董事长╱总裁 于本报告日,本公司董事长为罗熹先生。董事长负责领导董事会、厘定并批准每次董事会会议议程,确保公司制定良好 的企业管治常规和程序,保障董事会有效运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报告期 内,董事长与全体独立董事召开了专题会议,就公司一年来战略推进、公司治理情况进行了深入交流。 于本报告日,本公司副董事长、总裁为王廷科先生。总裁负责主持本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年度 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拟订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及基本管理制度,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本 公司高级管理层是公司的执行机构,对董事会负责。高级管理层根据《公司章程》划分与董事会职责权限,在董事会授 权下,决定其权限范围内的经营管理与决策事项。 董事长、副董事长及总裁的具体工作职责可参阅《公司章程》。 专业委员会 董事会下设5个专业委员会,分别为审计委员会、提名薪酬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风险管理 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各委员会就各自职责范围内的事宜向董事会提出意见和建议,专业委员会职责和运作程序均 由各委员会工作规则明确规定。 审计委员会 于本报告日,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3人、非执行董事2人,且主任委员由独立 非执行董事担任。2021年3月16日,陆健瑜先生辞任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2021年8月19日,喻强先生任审计委员会委 员;2021年11月23日,徐丽娜女士任审计委员会委员。 组成 主任委员:陈武朝(独立非执行董事) 委员:邵善波(独立非执行董事)、徐丽娜(独立非执行董事)、王清剑(非执行董事)、喻强(非执行董事) 工作职责 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其实施情况的审查,审核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对外部审计机构的 聘任事宜发表意见并监督其与公司的关系,审阅公司的财务数据及监管财务申报,就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 性作出判断。 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审核公司重大财务会计政策及其实施情况,听取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汇报,监督财 务运营情况;(2)评估审计责任人工作并向董事会提出意见;(3)审核公司内部审计基本制度并向董事会提出意见,审核公 司年度审计计划和审计预算,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监督内部审计质量;(4)每年定期检查评估 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及时处理和处理关于内部控制方面重大问题的投诉;(5)协调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监督通 过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所发现重大问题的整改和落实;(6)就外部会计师事务所的聘用和解聘、酬金等问题向董事会提出 建议,按适用的标准监督外部会计师所是否独立客观及审计程序是否有效;(7)就外部会计师事务所提供非审计服务制定 政策,并予以执行;(8)确保董事会及时响应外部会计师事务所给予管理层的《审核情况说明函件》中提出的事宜;(9)审 查外部会计师事务所作出的公司年度审计报告及其它专项意见、经审计的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其它财务会计报告和 其它需披露的财务信息,对前述财务会计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作出判断性报告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10)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 公司章程 》 规定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要求的以及董事会授权的其它事 宜。 72 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治理报告 审计师费用 2021年度,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 “普华永道”) 与本公司及各子公 司签署的中期财务报告审阅和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季度财务信息商定程序服务费用合计人民币2,553万元,内部控制审 计、其他专项审计及其他鉴证业务费用合计人民币972万元。此外,普华永道还向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提供非鉴证服务, 费用合计人民币11万元。 工作摘要 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分别于3月19日、4月27日、8月18日、10月26日召开了4次会议,研究审议及审阅了16项议 题。本年度内,审计委员会完成的主要工作包括: 研究审议了2020年度报告、年度业绩公告、财务决算相关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风险评估报告、保险资金运用 内部控制评价及审计相关报告、关联交易及其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和内部交易评估的报告、审计工作情况汇报、审计 发现问题综合分析及整改情况综合分析报告; 研究审议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中期报告、中期业绩公告、第三季度报告; 研究审议了本集团2021年度审计计划; 听取审计师关于2020年年度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2021年中期审阅情况的汇报; 听取关联交易专项审计情况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1年上半年审计工作情况报告、上半年审计 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综合分析报告。 此外,在年度审计工作开始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分别与普华永道审计师就2021年度审计工作安排等情况进 行了现场沟通。 提名薪酬委员会 于本报告日,提名薪酬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4人、非执行董事1人,且主任委员由独立非执行董 事担任。2021年3月16日,陆健瑜先生辞任提名薪酬委员会委员职务。2021年9月2日崔历女士任提名薪酬委员会委员, 2021年11月23日,徐丽娜女士任提名薪酬委员会委员。 组成 主任委员:崔历(独立非执行董事) 委员:高永文(独立非执行董事)、陈武朝(独立非执行董事)、徐丽娜(独立非执行董事)、苗福生(非执行董事) 二零二一年年度報告 73 公司治理报告 工作职责 提名薪酬委员会在其职权范围内协助董事会拟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程序和标准,对拟任人选的任职资格和 条件进行初步审核;研究、拟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绩效考核制度以及激励方案,向董事会提出建 议,并监督方案或制度的实施。 主要职责包括 ( 但不限于 ): (1)研究董事、由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每年至少对董事会的架 构、人数和组成进行一次审查,并就任何为配合公司策略而拟对董事会作出的变动提出建议;(2)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 由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 (3)审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 ; (4)审查董事候选人和 由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并就董事的委任、重新委任及继任计划向董事会提出建议;(5)研究董事、由董事 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6)根据同类公司支付的薪酬、须付出的时间及职责、公司及 下属子公司内其它职位的雇用条件等标准,通过正规而透明的程序,研究、制定和审查董事、监事、由董事会聘任的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7)根据董事会所确定的公司方针及目标,对董事及由董事会聘任 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建议进行审查;(8)就执行董事、监事及由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特定薪酬待遇向董事会提 出建议 ; (9)就非执行董事及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薪酬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10)就免除董事职务事项出具独立审慎的意见; (11)审查批准向执行董事、监事及由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就其丧失或终止职务或委任而须支付的赔偿;(12)审查批 准董事因行为失当而遭解雇或罢免所涉及的赔偿安排; (13)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 公司章程 》 规定的、公司股票 上市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要求的以及董事会授权的其它事宜。 董事提名 提名薪酬委员首先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 提交推荐意见,由董事会决定是否提交股东大会选举。提名薪酬委员会及董事会充分顾及董事会成员多元化(包括但不 限于性别、年龄、文化及教育背景、专业经验、技能、知识及服务任期方面),及由此带来的裨益;重点关注人选教育 背景、从业经验尤其是金融保险行业的管理研究经验,并特别关注独立非执行董事人选的独立性。 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执行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固定工资根据市场水平、其职务及责任厘定,业绩奖金取决于多项因素,其中包括本公 司的经营业绩及相关业绩考核得分。董事和监事的工作报酬参照市场水平和本公司实际情况确定。 报告期内,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详情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情况”。 工作摘要 2021年度,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分别于1月14日、3月22日、4月27日、6月17日、8月19日、10月27日召开了6次会议, 研究审议了23项议题。本年度内,提名薪酬委员会完成的主要工作包括: 研究审议了提名本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事宜,向董事会提出建 议并获通过; 研究审议了提名本公司副总裁、合规负责人、首席风险官、证券事务代表人选事宜,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并获通过; 研究审议了本集团2020年度工资总额清算方案、本集团2021年度工资总额预算方案、本公司负责人2020年度薪酬 清算方案、本公司董事与监事2020年度薪酬清算方案; 研究审议了2020年度公司治理报告中的“激励约束机制”部分; 研究审议了本公司2020年度董事尽职报告、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和履职评价结果; 研究审议了推荐相关子公司董事、监事人选的议案。 74 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治理报告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于本报告日,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执行董事2人、非执行董事2人、独立非执行董事1人,根据《公司 章程 》 ,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2021年6月15日,谢一群先生辞任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职务; 2021年9月2日,崔历 女士任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 组成 主任委员:罗熹(执行董事) 委员:王廷科(执行董事)、崔历(独立非执行董事)、王清剑(非执行董事)、王少群(非执行董事) 工作职责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主要职责包括 ( 但不限于 ): (1)审议公司总体发展战略规划和各专项发展战略规划,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 (2)根据国 际、国内经济金融形势和市场变化趋势,对可能影响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及其实施的因素进行评估,并向董事会及时提出 发展战略规划调整建议 ; (3)评估公司各类业务的总体发展状况,并向董事会及时提出发展战略规划调整建议; (4)审议 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5)审核须经董事会批准的对外投资相关事项:①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②对外投资的管理方式,③对外投资决策程序和授权机制,④资产战略配置规划、年度投资计划和投资指引及相关调整 方案,⑤重大直接投资事项,⑥新投资品种的投资策略和运作方案,⑦对外投资绩效考核评价制度;(6)应股东、董事要 求,在股东大会、董事会上对公司对外投资议案进行说明;(7)制定及修改公司治理方面的政策,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8)监察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培训及持续专业发展 ; (9)制定、修改及监察公司人员及董事操守方面的内部守则 ; (10) 监察公司根据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要求对有关公司治理的披露; (11)制订及修改公司在环境、社会和管 治等企业社会责任方面的政策,审议以下相关事项,并向董事会汇报和提出建议:①公司环境、社会和管治管理体系的 建设方案,包括管治方针及策略、评估、优次排列及管理重要的环境、社会及管治相关事宜(包括业务风险的过程等; ②对可能影响公司发展的环境、社会和管治相关因素的研究及评估;③检讨公司环境、社会和管治工作的规划及落实情 况 ; ④公司环境、社会和管治等企业社会责任披露资料。(12)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 公司章程 》 规定的、公司股 票上市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要求的以及董事会授权的其它事宜。 工作摘要 2021年度,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分别于1月14日、3月22日、4月27日、6月17日、8月19日、10月27日召开了6次会 议,研究审议及审阅了30项议题。本年度内,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完成的主要工作包括: 研究审议了本集团“十四五”发展战略规划纲要、集团2021年公益捐赠计划、设立人保科技有限公司等议案。 研究审议了本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相关报告、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研究审议了本集团资本规划(2021年-2023年)。 研究审议了本公司2020年度公司治理报告第一部分“公司治理运作”、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发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报 告、董事会报告、企业管治报告。 研究审议了制定《中国人民保险集团投资业务管理办法》,修订《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 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研究审议了子公司修改章程、利润分配、发行资本补充债券等事项。 听取了2021年上半年聚焦主业、压缩层级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二零二一年年度報告 75 公司治理报告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于本报告日,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执行董事1人、非执行董事1人、独立非执行董事3人,且主任委 员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2021年8月19日,喻强先生任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2021年9月2日,崔历女士任关联交 易控制委员会委员。 组成 主任委员:邵善波(独立非执行董事) 委员:李祝用(执行董事)、陈武朝(独立非执行董事)、崔历(独立非执行董事)、喻强(非执行董事) 工作职责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关联方识别维护,关联交易管理、审查、批准和风险控制。 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审核公司关联交易、内部交易管理制度;(2)负责关联方识别维护,确认公司的关联方, 并向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 (3)对一般关联交易进行备案; (4)对应由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的关联交易进行初审; (5)在 经营年度结束后,向董事会提交公司年度关联交易整体情况专项报告、集团内部交易情况评估报告;(6)统筹管理关联交 易信息披露工作,提高关联交易的透明度;(7)对于未按照规定报告关联方、违规开展关联交易等情形提出问责建议,在 关联交易日常监督或专项审计中提出纠正建议,对存在失职行为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建议;(8)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 《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工作规则规定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督管理机 构要求的以及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工作摘要 2021年度,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分别于3月19日、4月27日、10月26日召开了3次会议,审议及审阅了4项议题。本年 度内,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完成的主要工作包括: 研究审议了修改《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与子公司续签关联交易事项。 听取了本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整体情况和集团内部交易评估报告。 听取了本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专项审计结果报告。 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于本报告日,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由6名董事组成,其中执行董事1人,非执行董事3人、独立非执行董事2 人。 组成 主任委员:王廷科(执行董事) 委员:邵善波(独立非执行董事)、高永文(独立非执行董事)、苗福生(非执行董事)、王少群(非执行董事)、王 智斌(非执行董事) 76 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治理报告 工作职责 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全面了解公司面临的各项重大风险及其管理状况,监督风险管理体系运行 的有效性,建立并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体系,确保有效维护消费者权益合法权益,确保相关制度规定与公司治理、 企业文化建设和经营发展战略相适应。 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负责公司的风险管理,全面了解公司面临的各项重大风险及其管理情况,监督风险管理 体系运行的有效性;(2)审议公司的风险管理总体目标、基本政策和工作制度,并向董事会提出意见和建议;(3)审议公司 的风险管理机构设置及其职责,并向董事会提出意见和建议;(4)审议公司重大决策的风险评估和重大风险的解决方案, 并向董事会提出意见和建议;(5)审议公司的年度风险评估报告,并向董事会提出意见和建议;(6)审核并向董事会提交公 司年度合规报告;(7)听取有关合规事项的报告,并向董事会提出意见和建议;(8)就制订和修改适用于公司人员及董事的 内部合规守则、评估监察公司的合规政策及状况向董事会提出建议;(9)根据董事会授权开展相关工作,讨论决定相关事 项,研究消费者权益保护重大问题和重要政策,向董事会提交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及年度报告; (10)指导和督促消 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管理制度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指导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重大信息披露,对管理层和消费者权益保护部 门工作的全面性、及时性、有效性进行监督 ; (11)审议管理层及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工作报告,研究年度消费者权益保 护工作相关审计报告、监管通报、内部考核结果等,督促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及时落实整改发现的各项问题; (12)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本工作规则规定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要求的以 及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工作摘要 2021年度,董事会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分别于1月21日、3月22日、4月27日、8月19日、12月28日召开了5 会议,研究审议了11项议题。本年度内,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完成的主要工作包括: 研究审议了本集团2020年度反保险欺诈管理有关情况报告; 研究审议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续保事宜; 研究审议了本集团2020年度合规报告、风险评估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暨2020年度公司治理报告 : 第三部分 “内部控制评价”); 研究审议了本集团2020年度偿付能力报告、2021年上半年度偿付能力报告; 研究审议了本集团2020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 研究审议了制定《中国人民保险集团恢复与处置计划》的议案; 研究审议了本集团2021年度风险偏好陈述书。 二零二一年年度報告 77 公司治理报告 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 本公司认为良好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在公司运营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建立了纵横结合的风险管理架构。纵向上,风险 管理架构贯穿董事会、管理层及其各职能部门,覆盖集团各业务板块和各级分支机构。横向上,风险管理的“三道防线” 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协作。董事会致力于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系统,以及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的实施与监督, 对本公司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合规管理负最终责任,决定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合规政策,批准年度风险偏好陈述 书、风险评估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合规报告,审核会计及财务汇报职能方面的资源、员工资历及经验,以及员工 所接受的培训课程及有关预算是否足够。董事会下设:(1)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负责全面了解公司面临的 各项重大风险及其管理状况,推动管理层全面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监督风险管理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体系运行 的有效性,审议风险管理总体目标、基本政策和工作制度,并向董事会提出意见和建议;(2)审计委员会,负责对包括内 部控制及审计在内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与审核。同时,本公司设立了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风险管理及内控合规的工作 成效进行定期监督和评价。公司管理层组织领导本公司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负责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体系 的设计、实施及监察。风险合规委员会作为本公司管理层下的风险管理综合协调机构,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本公司和 各子公司开展风险管理和内控合规工作。本公司和各子公司的业务、财务、投资等职能机构或运营单位在风险管理与内 部控制体系中承担首要责任。风险管理、内控合规等专业机构或部门负责风险管理和内控合规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工 作。内部审计机构或部门负责对风险管理和内控合规的工作成效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对违反要求且造成风险损失的行为 进行责任追究。 2021年,本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策略是:紧紧围绕集团向高质量发展转型和卓越保险战略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集团 2021年工作会议精神,强化重大风险治理,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夯实内控合规基础,进一步创新风险管理的观念、模式 与方法,推进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各项工作,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本公司致力于构建完善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全面风险管理向纵深推进、向基层延伸的总体目标。自 上而下进一步推动风险偏好、内控体系、风险计量这三方面在集团内的统一。同时,根据“偿二代”监管要求,不断完善 本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包括制度和机制建设,工具与方法的应用以及风险管理培训与宣导工作的开展等,促进本公 司风险管理水平提升和向风险导向、价值导向的经营理念转变。内部控制方面,本公司建立了全面覆盖、重点突出、相 互制衡、适应公司实际、成本效益适当、风险导向的内部控制体系。本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 程,覆盖集团公司及所有子公司的各种业务和事项,在此基础上,重点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在治理结构、 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互相制约、互相监督,兼顾运营效率,适应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 和风险水平,并及时调整,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有效识别、评估和管理风险,分析、设计和实施内部控制。本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 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本公司的风险管理与内部 控制系统,旨在管理并减少而非消除未能达成业务目标的风险。 本公司已依据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联合印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保监会 《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准则》、《保险公司风险管理指引(试行)》和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规则,及香港联交所上市 规则等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规范要求,健全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体系,以 《 全面风险管理制度 》 、 《 内部控制管理办 法》、《内部控制手册》、《内部控制评价手册》、专项风险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推动开展本公司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 工作,并指导子公司按照前述监管规定要求,推进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2021年,本公司持续优化风险管理专业工具和方法,提升风险管理效能。在风险管理环境建设方面,进一步完善风险偏 好体系,本公司和相关子公司根据风险偏好二期项目成果编制了年度风险偏好陈述书,使之成为统一整个集团风险管理 政策的有效工具,同时构建风险偏好体系日常运行机制,包括风险偏好编制与更新、传导与执行、监测与评估、重检与 调整等机制,定期召开风险偏好工作沟通会,推进风险偏好向分支机构和业务部门进行传导与落实,使风险偏好体系能 够有效落地并发挥风险约束作用。拟订、下发五级机构监测指标体系,为风险监测提供支持。在风险信息化管理方面, 公司启动智能风控平台建设,优化完善风险指标库,提升风险前瞻预警和扫描排查能力,强化风险监测。在风险排查方 面,建立了投资风险监测和排查机制,常态化进行市场风险监测,及时开展专项风险排查,在摸清风险底数的基础上, 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在投资风险管理方面,构建集团整体统一的投资资产分类体系、标准,常态化开展投资资产分级分 类工作,为投后风险管理工作提供有力抓手。 78 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治理报告 2021年,本公司持续加强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根据监管要求在全系统开展了“内控合规管理建设年”活动,各 子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制度、机制和流程不断健全,风控基础进一步夯实。扎实推动集团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 取得了预期成效。强化集团风险统筹、协调的管控机制,优化风险合规绩效考核;积极主动推动风险防范化解,查摆风 险底数;完善重点业务风险监控机制,持续优化监测内容与报告模式,强化对新增风险的识别,加强对重点业务、重点 风险的动态监控;推动重大风险事件处置机制建立,提升重大风险应对能力,平稳化解重大风险;进一步推进风险管理 信息化建设;建立完善防火墙机制,防范风险传染;继续深入推进基层内控体系建设,开展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调研、 督导检查,深入查找内控合规薄弱环节,完善内控合规体系建设,强化内控刚性管控,推进风险监督核查机制、内控案 防长效机制建设和关键岗位内控管理,开展资金运用专项内控评价、审计,加强重点风险管控,组织风险管理与内部控 制专业培训,强化专业人员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提升全公司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水平。人保财险以建设数字化风险管 理新模式为目标,建立健全全面覆盖、重点突出的风险管理体制机制,着力加强信息系统、智能技术等工具和能力建 设,持续提升各大类风险管理水平,持续推动内控合规管控前置,通过持续开展合规审核与风险提示、合规巡查和内控 测评、业务条线专项监督检查等,强化重点领域监督检查评价,夯实内控合规管控基础。人保寿险完善重大案件、重要 风险事项内控案防机制,建立常态化风险监测排查机制,打造全面风险管理系统,加强重点业务岗位内控管理,积极推 进风控审计形成监督合力,构建自上而下有效运转的内部控制体系,持续加固风险底线。人保资产加强高风险领域、关 键环节的专项摸排,以制度流程建设为抓手,推动内控薄弱环节整改,保障业务关键环节的刚性执行,不断完善风险管 理工具,优化风险管控模式,提升风险监测预警能力,持续加强风险管理融入性与主动性。人保健康不断优化内部管控 流程,强化重点业务风险监控和应对管理,加大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和问题整改,压实分支机构风险合规管控职责,健全 重大信息报告、处置机制,持续开展风险防控形势宣传培训,完善“绩效考核+责任追究”双重机制,全面提升风险合规管 理效能。人保养老完善制度机制,组建信评团队,突出风险管控前置、突出重点风险排查、推进风控信息化工作,风险 管理能力不断提升。人保投控持续推进风险合规集中化管理建设,通过强化制度、流程、岗位管理夯实风控合规基础, 不断优化风险合规绩效考核机制,丰富风控管理手段和措施,不断提升风控管理的精细化、专业化水平。人保资本强化 风险管理基础建设,健全合规经营体系,投资项目实施投前、投中和投后全流程的作业模式,构建多岗位协助配合、形 成合力的体系化风险管控流程,落实项目投后管理小组机制,逐步提高风险识别、判断、防范和应对能力。人保再保建 立健全内部控制和操作风险管理框架,全面梳理重要内控措施,提高内控管理的规范性有效性,丰富风险偏好指标体 系,完善动态监测机制,加强信息系统建设,不断提升全面风险管理能力。人保金服成立金融风控小组,重点加强金融 类风控,加大关键业务风险监控,完善内控体系和流程建设,持续推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 本公司于2021年全面开展了覆盖全集团的风险评估和内控评价工作。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相关管控措施足以保障公司 风险管理的实际需要;内部控制方面,本公司涉及所有重要监控方面的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包括财务监控、运作 监控及合规监控均充足有效。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 价结论的因素,不知悉任何需关注事项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质量或财务报告目标的实现构成直接影响,集团内部控制体系 运作充足有效。 2021年,本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健全有效,亦未发现影响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重大风险。本公司持续强化动态风险监控 的频度和有效性,建立了周、月、季、年等频度的风险监测与评估机制。本公司管理层继续对各类重要风险进行分析及 评估,不断强化风险动态监测,除向董事会进行年度报告外,每季度对公司全面风险状况进行深入评估,每月度对敏感 风险指标及重点业务领域风险情况进行监控,每周对重大风险事项进行报告;同时,每季度对公司境外机构和境外投资 风险进行专项评估和报告。公司已建立了一整套较为成熟的风险评估机制,有利于保证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二零二一年年度報告 79 公司治理报告 2021年,本公司严格落实各专项风险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对保险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战略风险、 声誉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等进行管理,本年度内未发生重大风险事件。保险风险方面,本公司聚焦各子公司主业,不断健 全业务管理、产品管理和精算管理工作机制,持续开展产品价值监控与准备金回溯管理,加强特约风险排查和系统刚性 管控,加强巨灾风险管理、再保险管理和风险技术服务研发与应用,不断完善大灾应对、服务社会治理的长效机制。市 场风险方面,本公司密切关注宏观形势及境内外资本市场变化,不断加强对投资业务市场风险敞口的跟踪监测和分析, 利用敏感性分析、在险价值及压力测试、情景分析等方法定期开展市场风险评估分析工作,及时根据市场变化调整配置 策略,加大投后管理力度,开展底层资产的穿透分析,强化资产负债匹配管理,提升风险应对能力和投资管理能力。信 用风险方面,针对保险业务本公司持续加强前端控制和授信管理,狠抓过程管控,做好监控分析和风险提示,降低风险 业务敞口,针对投资业务持续关注疫情后期引发的信用风险抬头,压实子公司主体责任,做好信用风险监测和预警,加 强投资项目投后管理。操作风险方面,本公司健全完善操作风险专项管理制度和机制,持续完善公司损失数据库,定期 开展操作风险损失事件信息收集和分析,不断健全内部控制体系,与内控评价结合,加强对操作风险的识别、分析、防 控,有效开展操作风险管理方面的培训宣导,推动操作风险管理文化建设。战略风险方面,本公司根据战略制订、执 行、评估和调整四个步骤,形成战略风险管控的有效闭环,持续加强政策与业务分析,做好战略项目与过程管理,有效 识别战略风险状况。声誉风险方面,本公司持续加强舆情传播管理,加强舆情实时监测与预警分析,及时了解核实舆情 信息,研判舆情走势,对可能引起声誉风险的敏感信息及时做好风险提示,强化舆情风险应对处理。流动性风险方面, 本公司持续加强流动性管理,持续开展流动性风险监测和预警,并定期开展现金流预测和流动性压力测试工作。本公司 的保险风险、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具体情况请参见本年报财务报告附注九。 信息披露方面,本公司根据上市监管规定和行业监管规定,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对信息披露内容、信息 披露的职责、信息披露编制和发布及信息披露的纪律与问责进行了规定。为加强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工作、内幕信息保 密工作以及规范公司重大信息的收集、管理和汇报,本公司分别制定了 《 年度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暂行办 法》、《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办法》以及《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其中,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已纳入公司内控报告 的指标体系。重大信息的报告义务人利用各类信息技术手段,从运营与管理层面获取、识别可能的重大信息,第一时间 上报公司总裁及董事会,由董事会作出是否发布重大信息的最终决策,并在合理及切实可行的范围内进行信息披露。 监事会 本年度,监事会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尽职监督和对公司财务、内控、重大风险的监督, 注重开展专题调研,向董事会、管理层提出了进一步深化转型发展、防范经营风险等方面的建议。 组成 于本报告日,本公司监事会成员包括: 监事长:张涛先生 监事:许永现先生(股东代表监事)、李慧琼女士(独立监事)、张彦女士(职工代表监事)、王亚东先生(职工代表 监事) 本公司监事会下设履职尽职监督委员会、财务与内控监督委员会。张涛先生任履职尽职监督委员会主任委员,许永现先 生、张彦女士为委员。李慧琼女士任财务与内控监督委员会主任委员,许永现先生为副主任委员,王亚东先生为委员。 本年度内,本公司监事会成员变动如下: 2021年1月25日,中国银保监会核准了张彦女士、王亚东先生的监事任职资格。2021年4月28日,公司第三届职工代表大 会第四次会议,会议选举张彦女士、王亚东先生为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连任)。 2021年6月18日,公司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监事会换届事宜,选举李慧琼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独立监事, 荆新监事不再担任公司独立监事。荆新监事继续履行独立监事职责直至2021年10月11日中国银保监会核准李慧琼女士监 事任职资格。 80 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治理报告 2021年7月8日,黄良波先生因工作变动辞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职务。 2021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第四次会议,提名张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并选举其为监事长;2021年 12月29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张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 2022年2月15日,中国银保监会核准张 涛先生监事任职资格。 工作职责 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对公司财务状况、财务合规情况和内部控制健全性、有效性情况进行监督,对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履行规定职责、执行职务行为等有关情况进行监督。 主要职责具体包括 : (1)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2)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3)检查 公司财务 ; (4)提名独立董事 ; (5)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 《 公司章 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6)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 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7)提议召开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能履行或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 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8)向股东大会提出议案;(9)依照《公司法》有关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 诉讼 ; (10)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 ; 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 作,费用由公司承担;(11)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工作摘要 本年度,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维护公司、股东及员工的利益。本年 度内,监事会共召开10次会议,其中现场会议7次,书面传签会议3次,审议研究和听取了62项议案;监事会履职尽职监 督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财务与内控监督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监事会现场会议出席情况记录如下: 姓名 许永现 李慧琼 张彦 王亚东 黄良波 荆新 王大军 姬海波 亲身出席╱应出席 7/7 2/2 6/6 6/6 5/5 5/5 1/1 1/1 亲身出席率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委托出席╱应出席 0/7 0/2 0/6 0/6 0/5 0/5 0/1 0/1 委托出席率 0% 0% 0% 0% 0% 0% 0% 0% 监事会本年度的工作见本年报“监事会报告”章节。 公司秘书 达盟香港有限公司上市服务部董事伍秀薇女士为本公司公司秘书。伍秀薇女士与本公司的主要联系部门为本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办公室。 报告期内,伍秀薇女士已参加不少于15小时的相关专业培训。 公司章程修订 按照国务院《关于调整适用在境外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通知期限等事项规定的批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保险机构 公司治理准则》规定,对股东大会通知期限、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职权、股东义务等内容进行了修订;2021年10月28日,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对公司章程的修订建议;2021年12月29日,相关修订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目前,相关修订已提交中国银保监会核准,将于核准后生效。 二零二一年年度報告 81 公司治理报告 公司治理与子公司管控 本集团持续推进党委领导与公司治理深度融合,实践中形成了“党委全面领导,公司治理履职,前有授权,中有内控,后 有审计,政治上有巡视,董监事有派驻”的治理体系,不断提升集团治理能力。按照证监会要求,按时完成上市公司治理 专项自查,并提交自查报告。 本公司持续强化对子公司管控力度。通过规范集团对子公司授权、加强集团整体内控体系建设、实现集团审计集中、向 子公司派出董监事、对子公司议案审理、明确考核激励政策等方式,推动各子公司严格贯彻落实集团发展战略,实现集 团利益最大化。 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 本公司作为A+H股上市公司,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中国银保监会、香港证监会、上交所、香港联交所等监管机构的各 项信息披露相关监管规定,在上交所、香港联交所、银保监会指定网站及公司网站依法合规完成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本公司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管理办法》、《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办法》、《内幕 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和《年度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信息披露相关规章制度,对 信息披露制度作出规定,并梳理形成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管理流程、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信息披露流程等内外部信息披露 相关流程,促进信息披露工作的标准化流程管理水平不断提升。通过上述制度及流程,明确本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主要 内容、各方职责、登记备案及披露流程、纪律要求等事项;确定信息披露职责机构和人员,协调建立集团信息披露工作 团队;建立与相关子公司、集团公司相关部门、境内外法律顾问团队、香港公司秘书团队的沟通协作机制。 2021年,本公司严格遵循“从多不从少、从严不从宽、从先不从后”的A+H信息披露原则,不断提高信息披露透明度, 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公正、公开。同时,公司持续守住“不发生信息披露重大风险”的底 线,依法合规完成业绩公告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披露工作,认真做好股价敏感信息识别,没有发生违规披露情形,确 保信息披露的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完整。 2020年度、2021年第一季度、2021年中期及2021年第三季度业绩公布后,本公司通过举行业绩发布会、路演等方式及时 与投资者就本公司的经营业绩和业务发展趋势进行沟通。本公司邀请部分股东参加公司的年度工作会议以了解公司经营 发展情况。本公司还通过接受投资者拜访、参加大型投资者论坛、及时回复电话、电邮和“上证e互动”问询等方式加强与 投资者的日常交流,并通过本公司网站投资者关系信息,与投资者建立并保持良好的投资者关系。 公司指定董事会╱监事会办公室为投资者的信息咨询部门,联络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邮、邮寄等,详细联络资料见 本公司年度报告尾页列示的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电邮地址和公司注册地址。公司网站www.picc.com.cn专设“投资者关 系”栏目,栏目上登载的资料定期更新。 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的独立性 、与控股股东的同业竞争 公司严格按照 《 公司法 》 、 《 证券法 》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 公司章程 》 规定规范运作,建立、健全了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均独立于公司控股股东。 财政部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财政部为国务院组成部门,经国务院授权,行使国家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管理等相关政 府职能。财政部仅作为国有出资人对其他保险公司履行出资义务,该类持股并不以从事或参与有关竞争性业务为目的, 因此,本公司与控股股东财政部控制的其他保险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82 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 、 环境信息 本公司不属于高污染、高排放企业。主要能源和资源消耗为办公场所使用的水、电、天然气,业务开展过程中车辆使用 的汽油、柴油,主要排放为能耗引致的废气和温室气体排放、办公场所固体废弃物和废水排放,公司运营活动对环境不 直接产生重大影响。 2021年,中国人保严格遵守环境保护和节约能源等相关法规,积极践行绿色办公、低碳运营理念,通过更换LED光源、 加装自动感应照明灯、采用节水型用具、张贴垃圾分类标识等手段,降低能源消耗,实现绿色运营目标。公司提倡电子 办公,减少纸张打印、水杯使用,合理控制有害物品的采购量,有效减少固体废气物的产生量。本公司及其所属主要子 公司报告期内未出现因环境问题被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积极开展绿色金融创新,形成丰富的绿色保险产品体系和多样化的业务模式,坚持负责任投资理念,支持低碳经济 发展,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环境污染防治、保护绿色资源和生态环境,为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力量。 二 、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本集团以服务人民生活和社会发展为本,坚定履行中管金融企业政治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2021年,中国人保 积极发挥风险管理优势,深入践行“承保+减损+赋能+理赔”的保险新逻辑,大力推进服务乡村振兴、智慧交通、健康养 老、绿色环保、科技创新、社会治理六大战略服务落地实施。面对今年河南暴雨、山西洪涝等突发灾害,中国人保第一 时间启动大灾预警机制,优化大灾理赔服务,全力做好防汛救灾工作,最大限度保障受灾群众。持续开展“温暖工程”, 聚焦客户“心事、小事、实事”,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公司坚持与员工共进,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 神,加强员工薪酬福利、考勤假期、教育培训管理,持续开展送温暖和走访慰问等员工关爱活动,营造和谐奋进的良好 氛围。 本公司本报告期履行社会责任的详细情况请参见本公司另行披露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全文。 三 、 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 2021年,本集团高度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严格落实《关于银行保险机构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体制机制建设的 指导意见》(银保监发〔2019〕38号)要求,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持续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体制机制,进一步将消费者 权益保护纳入集团管理体系,推动制度刚性执行,夯实消保审查、消保信息披露、消保教育宣传、消费纠纷化解、消保 工作考核与审计等各项工作。 (一)将“做有温度的人民保险”贯穿于消保工作各方面 集团坚守“人民保险、服务人民”的初心使命,鲜明提出“做有温度的人民保险”,全面发展保险新逻辑、新技术、新作 风,让保险与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更加紧密地连接在一起。集团将消保工作作为“做有温度的人民保险”重要举措和抓 手,深入推进“服务乡村振兴、服务智慧交通、服务健康养老、服务绿色环保、服务科技创新、服务社会治理”六大战 略,强化保险服务功能,找准保险服务重点难点,努力做到人民的需求在哪里,保险产品服务就延伸到哪里,让人民群 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温暖。 二零二一年年度報告 83 环境和社会责任 (二)进一步将消保工作融入公司治理体系 一是发挥董事会领导作用。本公司及相关子公司董事会定期审议消保工作报告、年度计划、工作方案等议案,对集团整 体消保工作进行指导;重点关注消费投诉情况,本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适时召开专题会议,听 取投诉成因分析及应对举措,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要求。 二是积极履行消保工作监督职责。公司监事会列席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对公司2021年消费者权益报告工作报告 议案审议情况进行监督。 三是落实公司管理层主体责任。集团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组按时组织召开2021年消保工作年度和半年会议,并邀请外部 专家对集团NPS调研结果和客户满意度情况进行分析讲解。相关子公司内部也多次召开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委员会 ) 会议,研究消保重要制度政策、消保工作进展情况、投诉处理、销售诚信品质管理、客户信息真实性管理等工作情况。 (三)持续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落地执行 2021年,本集团在“集团统筹、子公司主责、跨部门协同”的消保工作管理体系下,根据银保监会部署,结合公司内部制 度文件,扎实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各项政策有效施行。一是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纳入内部考核体系。公司将消保工作 纳入子公司领导班子风险合规指标体系,并将衡量客户体验的客户净推荐值(NPS)指标纳入集团高质量发展指标当中。 二是推动实施消保审查。公司推动子公司规范审查流程和覆盖范围。三是全面开展消保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已建立了符 合境内外上市规则和银保监会规定的信息披露制度体系,对按各类监管规定需发布定期报告或临时公告的信披工作及发 布流程进行了明确。四是建立常态化消保审计机制。公司定期对子公司和部分省分公司开展专项审计,督导整改审计发 现的问题。五是积极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活动。组织开展“315”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周、金融联合 教育宣传等专项活动,建立常态化宣教机制,推进内部员工消保培训,持续加深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 (四)采取专项行动助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实施 一是深入开展“温暖工程”系列活动。通过各项重点举措,使得客户服务更加友好体贴,产品与客户需求更加契合。二是 全面提升老年消费群体的服务体验。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银行保险机构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 通知》,集团组织相关子公司制定配套的实施方案,全面推进线下线上服务适老化改造,满足老年群体服务需求。 四 、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一)服务乡村振兴领域 1. 坚决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中国人保党委高度重视定点帮扶和助推乡村振兴工作,把服务乡村振兴列为集团六大战略 服务之首强力推进。着眼“谋全篇”,强化顶层设计。本公司罗熹董事长主持召开集团巩固脱贫成果助推乡村振兴工 作会议部署全年工作,王廷科总裁组织安排2021年定点帮扶和助推乡村振兴重点任务,分管领导肖建友副总裁多次 召开专题会议督导进度。公司印发《保险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指导意见》、《2021年定点帮扶和助推乡村振兴工 作计划》等系列文件,全面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着眼“布大局”,健全组织机构。本公司和主要子公司成立了主 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公司和人保财险设立了乡村振兴金融(保险)部,统筹推动定点帮扶和乡村振兴工 作,建立起人保集团、子公司、省、市、县五级推动机制,结合中国人保完善的“三农”基层服务体系,确保组织保 障坚实有力。着眼“抓落实”,深入调研督导。中国人保各级机构多次赴定点帮扶四县进行现场调研,协调解决各类 问题,全年各级机构共20余次派出调研指导组,参与调研人数达128人次。其中,本公司罗熹董事长亲赴陕西省留 坝县、黑龙江省桦川县调研督导,王廷科总裁赴江西吉安县、乐安县调研督导。 84 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和社会责任 2. 服务粮食安全战略,提升农产品稳定供给。提升大宗农产品保险覆盖面,2021年农业保险为8,064万户次农户提供 了风险保障金额2.7万亿元;支付赔款329.7亿元,增长32.4%,2,300.38万户次受灾农户受益。 3. 确保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2021年,中国人保对定点帮扶工作继续保持“政治高度、感情热度、工作力度”三个不 减,坚持“资金投入、派驻力量、资源导入”三个不变,服务推动巩固脱贫成果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2021 年,投入帮扶资金4,400万元,引进帮扶资金1,600万元 ; 直接购买脱贫地区农产品4,468万元,帮助销售脱贫地区 农产品1,165万元;提供支农融资额度8亿元。中国人保高度重视选派挂职干部工作,坚持“选优派强”,2021年共派 出22位帮扶干部,其中5位在中组部备案。同时关心挂职干部工作生活,在职务晋升、绩效评价等方面给予政策倾 斜,推动挂职干部扎根基层,融入帮扶地区发展大局。今年驻留坝县副县长刘建民、驻桦川县副县长崔锴、驻吉安 县副县长奚磊等多位帮扶干部被人民银行、派驻省等评为定点扶贫先进个人。 4. 助力定点帮扶四县五大振兴齐头并进。助力产业振兴。投入资金重点支持四县特色主导产业、农产品销售等帮扶项 目,全年招商引资达到5.21亿元,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72个,实施帮扶项目63个,其中产业帮扶项目33个,带动 就业9,352人,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形成“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特色产业发展格局。助力人才振兴。培训基 层干部4,082人次,培训技术人员3,086人次,培训乡村振兴带头人2,052人次。建设“快乐儿童之家”,对农村留守儿 童进行关爱教育;购置体育器材、成立助学金、开展校园足球专项培训,支持乡村教育事业发展。助力文化振兴。 联合乐安政法委和检察院等成立工作室,建成心理疏导室、谈话室等六大专区,惠及各类学校251所,覆盖在校学 生、留守儿童超过8万人。助力生态振兴。投入资金2,298万元用于推进厕改、实施亮化工程等,帮助四县全力打造 宜居宜业的生态环境,全年累计帮助1,775户实施厕改工程,帮助8个村实施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助力组织振兴。 加强基层党组织联学共建,提升党建助力善治乡村,参与结对共建党支部24个、参与结对共建脱贫村26个,发挥基 层党组织在助推乡村振兴中凝心聚力和战斗堡垒作用。 5. 推动帮扶工作质效不断提升。积极推进与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签署三方《战略合作协议》,聚焦三方共同 关注的领域,探索围绕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建设等重点领域展开合作。在四县围绕“两 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全年义务教育投入资金162万元,帮助脱贫人口1.03万人 ; 基本医疗投入资金2,320.32万 元,帮助脱贫人口4.07万人;住房安全投入资金92.6万元,帮助脱贫人口1.33万人;饮水安全投入资金134万元,帮 助脱贫人口1.38万人;为脱贫人员提供就业岗位,公司在4个定点帮扶县共帮助脱贫户转移就业236人。加强人才培 养。组织举办乡村振兴种子讲师示范培训班,深入解读中央和集团乡村振兴政策和要求,提升基层人员的理论水平 和业务技能,直接培训116人次,转培训近五千人次,为助推乡村振兴工作储备专业人才。 (二)2022年工作思路 2022年总体思路是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关于乡村振兴决策部署,发挥保险优势,强化产品创新和农网建设,深化“保险 +”帮扶模式,守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抓牢乡村产业、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关键领域, 持续做好定点帮扶和助推乡村振兴工作,服务稳定“三农”基本盘。 二零二一年年度報告 85 重要事项 -、重大诉讼和仲裁 本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 、 关联交易事项 (一)香港联交所监管口径下的关连交易 本报告期内,公司没有进行根据香港 《 上市规则 》 第14A章 ( 关连交易 ) 项下需要申报、公告或取得独立股东批准的关 连交易或持续关连交易。 (二)上交所监管口径下的关联交易 按照《上交所上市规则》等监管规定,社保基金会构成本公司在上交所监管规则下的关联方。2017年起,社保基金会委 托人保资产管理部分资产。截至2021年12月31日,人保资产受托管理资产规模为87.31亿元;报告期内,人保资产计提资 产管理费收入1,639.76万元。上述交易不构成重大关联交易,也未达到关联交易披露标准。 (三)银保监会监管口径下2021年关联交易总体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在银保监会口径下发生的关联交易类型主要为:提供货物或服务、保险业务、租赁、资金运用等。 按《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要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市公司或已受行业监管的金融机构的除外)与公司银保 监会口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类型主要为:提供或接受服务、资金运用等。 本报告期内,公司修订了《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依法合规开展关联交易识别、审议、 披露、报告等工作,积极配合银保监会关联交易监管系统录入报送工作,关联交易定价符合公允性要求。 本报告期内,根据《保险集团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银保监令〔2021〕13号)对保险集团并表监管成员之间重大内部交 易的有关规定,本集团并表成员公司人保再保与人保财险于2021年初签署了《2021年再保险业务合作框架协议》,约定 人保财险向人保再保分出保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交易类型为再保险分出或分入业务。 86 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事项 三 、 公司 、股东 、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是否有履行 是否及时严 承诺背景 承诺 承诺方 承诺 承诺时间及期限 期限 格履行 权益变动报告书中 股份限售 社保基金会 社保基金会对本次划转 2019年9月26日起 是 是 所作承诺 股份 ,自股份划转到 不少于3年 账之日起 ,履行不少 于3年的禁售期义务 。 与首次公开发行 股份限售 财政部 本公司招股说明书中的 2018年11月16日至 是 是 相关的承诺 关于股份流通限制和 2021年11月15日 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 锁定承诺 。 其他 财政部 本公司招股说明书中的 2018年11月16日起 是 是 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 生效 承诺 。 社保基金会 本公司招股说明书中的 2018年11月16日起 是 是 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 生效 承诺 。 其他 本公司及相关董事 、高 本公司招股说明书中的 2018年11月16日至 是 是 级管理人员 上市后稳定股价的措 2021年11月15日 施。 分红 本公司 本公司招股说明书中的 2018年11月16日起 是 是 分红承诺 。 生效 其他 本公司 本公司招股说明书中的 2018年11月16日起 是 是 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 生效 补措施的承诺 。 董事 、高级管理人 本公司招股说明书 2018年11月16日 是 是 员 中的摊薄即期回 起生效 报采取填补措施 的承诺 。 其他 本公司 本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关 2018年11月5日起生 是 是 于招股说明书内容的 效 承诺 。 董事 、监事及高级 本公司招股说明书 2018年11月5日 是 是 管理人员 中关于招股说明 起生效 书内容的承诺 。 四 、 公司及其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 、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涉嫌犯罪被依法立案调查情况,公司的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涉嫌犯罪 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情况;公司及其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情况,不存在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受到其他有权机关重大行政处罚情况 ; 公司的控股股 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或者职务犯罪被纪检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且影响其履行职责 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违法违规被其他有权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且影响其履行职责情况。 本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未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 二零二一年年度報告 87 重要事项 五 、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诚信状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 况。 六 、 重大合同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亦未有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本报告期的为公司带来的损益额达到公司报告期内利润总额 10%以上的托管、承包、租赁其他公司资产或其他公司托管、承包、租赁公司资产的事项,未发生其他重大合同事项。 七 、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八 、 对外担保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均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事项。因此,本报告期内,公司 不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对外担保决议程序订立担保合同情况。 九 、 其他重大事项 本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十 、 遵守法律及规定的情况 本公司已于各重大方面遵守对本公司业务及营运有重大影响的相关法律及规定。 88 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 普通股股本变动情况 (一)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本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单位: 股 2020年12月31日 报告期内变动 2021年12月31日 数量 比例(%)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29,896,189,564 67.60 - - - -26,906,570,608 -26,906,570,608 2,989,618,956 6.76 1. 国家持股 29,896,189,564 67.60 - - - -26,906,570,608 -26,906,570,608 2,989,618,956 6.76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4,327,801,019 32.40 - - - 26,906,570,608 26,906,570,608 41,234,371,627 93.24 1. 人民币普通股 5,601,567,019 12.67 - - - 26,906,570,608 26,906,570,608 32,508,137,627 73.51 2. 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8,726,234,000 19.73 - - - - - 8,726,234,000 19.73 三、普通股股份总数 44,223,990,583 100 - - - - - 44,223,990,583 100 (二)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财政部持有的本公司26,906,570,608股限售股份于2021年11月16日起解禁。 单位: 股 本年解除 本年增加 股东名称 年初限售股数 限售股数 限售股数 年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解除限售日期 社保基金会 2,989,618,956 - - 2,989,618,956 财政部划转限售 2022年9月26日 财政部 26,906,570,608 26,906,570,608 - - A股股票上市限售 2021年11月16日 合计 29,896,189,564 26,906,570,608 - 2,989,618,956 二 、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股东总数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A股:249,823;H股:5,506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A股:251,282;H股:5,483 二零二一年年度報告 89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二)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 、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 条件股份 质押 、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报告期内增减 期末持股数量 比例(%) 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股东性质 财政部 - 26,906,570,608 60.84 - 无 - 国家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111,663 8,702,570,361 19.68 - 无 - 境外法人 社保基金会 -619,164,454 5,776,128,673 13.06 2,989,618,956 无 - 国家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47,117,437 98,720,445 0.22 - 无 - 境外法人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富邦中 33,372,985 38,240,776 0.09 - 无 - 其他 证保险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北京恒兆伟业投资有限公司 0 20,607,653 0.05 - 无 - 其他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172,600 14,137,800 0.03 - 无 - 其他 章碧海 10,552,718 13,544,309 0.03 - 无 - 境内自然人 李少夫 2,630,000 12,330,000 0.03 - 无 - 境内自然人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一零一组合 12,176,900 12,176,900 0.03 - 无 - 其他 单位: 股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无限售条件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东名称 流通股的数量 种类 数量 财政部 26,906,570,608 A股 26,906,570,608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8,702,570,361 H股 8,702,570,361 社保基金会 2,786,509,717 A股 2,786,509,717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98,720,445 A股 98,720,445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38,240,776 A股 38,240,776 北京恒兆伟业投资有限公司 20,607,653 A股 20,607,653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137,800 A股 14,137,800 章碧海 13,544,309 A股 13,544,309 李少夫 12,330,000 A股 12,330,000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一零一组合 12,176,900 A股 12,176,900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不适用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 、受托表决权 、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不适用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本公司未知上述股东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 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 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不适用 注: 1. 社保基金会除持有公司5,776,128,673股A股外,还作为实益持有人身份持有524,279,000股H股,并通过境外管理人持有334,000股H股。 2.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所持股份为代香港各股票行客户及其他香港中央结算系统参与者持有。因香港联交所有关规则并不要求上述人士 申报所持股份是否有质押及冻结情况,因此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无法统计或提供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3.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名下股票为沪股通的股东所持股份。 90 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持有的有限售 有限售条件 条件股份数量 新增可上市交 序号 股东名称 ( 股) 可上市交易时间 易股份数量 限售条件 1 社保基金会 2,989,618,956 2022年9月26日 - 自财政部股份划转到账之日起不少于3年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不适用 三 、 控股股东情况 (一)法人 财政部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财政部成立于1949年10月,为国务院组成部门,经国务院授权,行使国家财政、税收、国 有资产管理等相关政府职能,单位负责人为刘昆,住所为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 据公开可查询信息,截至2021年9月30日财政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直接持股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如下: 公司名称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 601398.SH 31.14%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农业银行 601288.SH 35.29%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 601328.SH 23.88%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信达 01359.HK 58.00% 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再保险 01508.HK 11.45% (二)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60.84% 中华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 、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社保基金会是本公司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社保基金会成立于2000年8月,组织机构代码为 12100000717800822N,注册资本8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刘伟,宗旨和业务范围为管理运营社会保障基金,促进社 会保障事业发展。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管理运营;划转的中央企业国有股权受委托集中持有与管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受 委托管理运营;基金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定期公开。 二零二一年年度報告 91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五 、 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股东须披露的权益及淡仓 就本公司董事所知,于2021年12月31日,下列人士(本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除外)于本公司股份或相关股 份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2及第3部分须向本公司批露权益或淡仓,或本公司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336条规定须编存的登记册内所记录,下列人士(本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除外)持有本公司权益或淡仓: 占全部已发行 占全部已发行 股东名称 持股身份 A股数目 权益性质 A股百分比 股份百分比 财政部 实益拥有人 26,906,570,608 好仓 75.80% 60.84% 社保基金会 实益拥有人 5,776,128,673 好仓 16.27% 13.06% 占全部已发行 占全部已发行 股东名称 持股身份 H股数目 权益性质 H股百分比 股份百分比 社保基金会( 注1) 实益拥有人 524,279,000 好仓 6.01% 1.19% BlackRock, Inc.( 注2) 所控制的公司的 471,473,900 好仓 5.40% 1.07% 权益 22,438,000 淡仓 0.26% 0.05% 注: 1. 社保基金会除持有公司5,776,128,673股A股外,还作为实益持有人身份持有524,279,000股H股,并通过境外管理人持有334,000股H股。 2.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所持股份为代香港各股票行客户及其他香港中央结算系统参与者持有。因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有关规则并不 要求上述人士申报所持股份是否有质押及冻结情况,因此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无法统计或提供质押或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3.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名下股票为沪股通的股东所持股份。 除上文所披露外,本公司并不知悉任何其他人士于2021年12月31日在本公司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持有须记录于根据《证券 及期货条例》第336条规定须编存的登记册内的权益或淡仓。 92 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报告 董事会提呈本公司及子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报告及经审核的财务报表。报告期内,本公司主要业务范围 并未发生重大变化。 -、业务审视 有关本集团年内业务的审视、对未来业务发展的论述及本集团可能面对的风险及不明朗因素的描述,均载于本年报的董 事长致辞、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章节中。本集团的风险管理政策载于本年报的公司治理报告章节中。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亦 刊载了集团业务概要和业绩分析,并以财务关键表现指标分析本集团年内业务表现。本年度终结后发生的、对公司有影 响的重大事件载于本年报财务报告附注十八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此外,关于本集团环保政策、与主要客户和雇员的关 系及对本集团有重大影响的相关法律及规定的遵守情况,分别刊于公司《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与本年报的董事会报告和 重要事项章节中。 二 、 环境问题 报告期内,本集团继续遵守并持续推进多项涉及能源使用、排放物处理及环境变化的相关措施,在本集团内部贯彻有利 于环境友好的各项政策。努力降低纸张、水力及电力资源的消耗;贯彻节能管理措施,以实现温室气体减排;遵循废弃 物分类管理原则,对污水、生活垃圾及办公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废弃物分别处理,以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公司将按照监 管规定,专门发布2021年《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具体介绍本集团履行社会责任(包括环境社会管治)的情况。 三 、 主要业务 本公司是国内领先的大型综合性保险金融集团,通过子公司开展财产保险业务、人身保险业务及资产管理业务。 二零二一年年度報告 93 董事会报告 四 、 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1、 根据公司章程,本公司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是:公司将实行持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公司的股利分配将重视对 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兼顾持续盈利、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 提下,公司将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2、 根据公司章程,本公司利润分配的具体政策是: 一是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利润,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1次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 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二是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 若公司偿付能力达不到监管要求时,该年度不得向股东分配利润。除特殊情况 外,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基础上且在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为正数、当年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且资本公积 为正的情况下,公司应当主要进行现金分红。特殊情况包括:公司存在重大投资计划或发生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偿付 能力低于国务院保险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门要求;国务院保险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门采取监管措施限制公司现 金分红;其他不适合现金分红的情形。公司董事会根据届时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业务发展情况和需求、 经营业绩、股东回报等因素,拟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在考虑上述因素并符合届时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前提下,公 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可以根据盈利状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相关议 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三是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若公司营业收入增长快速,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 以在满足前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股本规模等情况,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四是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 素,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3、根据公司章程,本公司利润分配的审议程序是: 一是公司董事会在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现金分红的时间、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 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非执行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非执行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 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 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公司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制定公司利润分 配方案的情况和决策程序进行监督。 二是如公司符合现金分红条件但未做出现金分红方案,或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董事会应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 非执行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公司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94 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报告 4、近3年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单位: 百万元 占合并报表 分红年度合 中归属于上 并报表中归 市公司普通 每10股 属于上市公 股股东的净 每10股送红 派息数(元) 每10股转增 现金分红的 司普通股股 利润的比例 分红年度 股数(股) (含税) 数(股) 数额(含税) 东的净利润 (%) 2021 - 1.64 - 7,253 21,638 33.5% 2020 - 1.56 - 6,899 20,069 34.4% 2019 - 1.16 - 5,130 22,401 22.9% 本公司未分配利润留存主要为增强内生性资本留存,以满足资本补充的需要,促进集团可持续发展,但尚无法确定预计 收益情况。 5、 2021年度建议利润分配 本公司利润分配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具体的现金分红比例综合考虑了本 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情况和需求、经营业绩、股东回报以及集团母子两级法人股权及财务架构的影响等因素。根据 本集团经营战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定了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2022年3月25日董事会通过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按照2021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金后,以总股本44,223,990,583股为基数并取整,建议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47元 ( 含税 ) ,共计分配65.01亿元。加上 已派发的半年度股息每10股现金股利0.17元( 含税 ) ,2021年全年股息为每10股现金股利1.64元( 含税 ) ,全年利润分 配比例33.5%。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待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公司利润分配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具体的现 金分红比例综合考虑了本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情况和需求、经营业绩、股东回报以及集团母子两级法人股权及财务 架构的影响等因素,符合本集团经营战略和业务发展需要,同意此次现金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6、代扣代缴境外个人股东和非居民企业股东股息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税发[1993]045 号文件废止后有关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11]348号 ) 及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非居民纳税人享受 协定待遇管理办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5号 )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本公司作为扣缴义务 人,向股东派发股息时应代扣代缴股息所得税,包括针对个人股东的个人所得税及针对非居民企业股东的企业所得税。 有关代扣代缴个人股东和非居民企业股东股息所得税事宜,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通函中另行披露。 五 、 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变更 本集团本报告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情况请参见本年报财务报告附注三。 六 、 财务摘要 本集团截至报告期末近三年的业绩、资产与负债的摘要载于本年报财务指标章节。 二零二一年年度報告 95 董事会报告 七 、 房屋和设备及投资物业 本集团房屋和设备及投资物业于本年度内的变动情况分别载于本年报财务报表附注七。于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并没 有拥有其中之一项或多项百分比率 ( 定义见 《 联交所上市规则 》 第14.07条 ) 超过5%的投资物业或持作发展及 / 或出售 的物业。 八 、 股本 2021年本公司股本变动情况和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股本载列于本年报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章节。 九 、 优先购买权 报告期内,根据中国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本公司股东无优先购股权;本公司亦无任何股份期权安排。 十 、 购回 、出售和赎回上市证券 报告期内,本公司及子公司没有购回、出售和赎回本公司及子公司的任何上市证券。 十一 、慈善及其它捐款 本公司及子公司于2021年度作出慈善及其它捐款4,659万元,其中本公司捐款支出为78万元。 十二 、股票挂钩协议 报告期内,本公司并没有订立任何股票挂钩协议。 十三 、主要客户和雇员 报告期内,本公司或子公司不存在任何单一客户的保费收入超过本集团年度保费收入5%的情况,单一客户对公司业务的 贡献占公司整体业务的比例微小。本年度前五大客户占本集团保费收入不超过30%。为保持公司长远稳定发展,公司珍 视与所有客户和雇员的关系,公司业务和财务状况并无依赖个别客户雇员。 雇员情况见本年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情况章节。 十四 、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见本年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情况章节。董事会日常工作见本年报 公司治理报告章节。本公司的董事名单和董事变动情况载列于本年报公司治理报告章节。 十五 、董事及监事的服务合约及酬金 报告期内,本公司董事及监事与本公司及子公司未订立任何在一年内不能终止且除法定补偿外还须支付任何补偿方可终 止的服务合同。 本公司董事及监事薪酬详情见本年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情况章节。 96 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报告 十六 、董事的弥偿保证 于本年度内及截至本报告日,均未曾有或现时有效的任何获准许的弥偿条文惠及董事或本公司附属公司的董事。本公司 已为董事因履行其职务而产生的法律责任购买合适保险,相关保单的适用法律为中国法律。 十七 、董事及监事于任何重要交易 、安排或合约中的权益 报告期内,本公司董事、监事以及与董事和监事有关连的实体未在本公司及子公司对外签订的任何重要交易、安排或合 约中直接或间接拥有重大权益。 十八 、管理合约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就本公司任何业务或主要业务签订任何管理合约。 十九 、与控股股东之间的重要合约 报告期内,本公司及子公司与控股股东未签订任何合约(包括提供服务的重要合约)。 二十 、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的权益 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持有须按照香港《 证券及期货条例 》 第352条规定编存的登记册所记录或须根据 《标准守则》通知本公司及香港联交所的本公司或其相关法团(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分)任何股份、相关 股份或债券证的权益或淡仓。 二十一、董事 、监事于构成竞争的业务中的权益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在其它任何与本公司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中,均不直接或 间接拥有任何权益。 二十二、公众持股量 基于公开资料并就董事所知,截至本年报付印前最后实际可行日期,本公司一直维持香港上市规则所要求的公众持股 量。 二十三、关连交易 报告期内,本公司没有根据 《 联交所上市规则 》 第14A章需披露的关连交易。依据中国境内法律及会计准则界定的关联 交易情况请参见本年报财务报告附注十三,其不为《联交所上市规则》第14A章下的关连交易或持续关连交易。 二十四、公司治理 本公司公司治理详情见本年报公司治理报告章节。 二零二一年年度報告 97 董事会报告 二十五、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已审阅本年度经审核财务报表。审计委员会的组成、角色及本年度的工作摘要见本年报公司治理报告章节。 二十六、审计师 根据财政部对金融企业连续聘用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年限之相关规定,本公司前任国内审计师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和国际审计师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的服务期已达到规定年限。经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年度聘 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会计师及注册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 分别担任本公司2021年度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财务报告审计师。 承董事会命 董事长 罗熹 98 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报告 本年度,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成员贯彻落实中央政策精神和集团党委决策部署,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 《 公司章 程》规定,围绕卓越保险战略和公司工作总体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助力公司向高质量发展转型,有效维护股东、 公司、员工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权益。 一 、 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依法组织召开监事会会议 本年度,监事会共召开10次会议,审议和听取62项议案和报告。其中,审议通过 《 关于选举张彦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 事会履职尽职监督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选举王亚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财务与内控监督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 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 关于监事会2021年工作计划的议案 》《 关于2020年度监事履职考核评价报告的 议案》《关于监事会对董事会、管理层及其成员2020年度履职情况监督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相关 报告的议案 》《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关于2020年度A股和H股定期报告的议案 》《 关于2020年度企业社会 责任报告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2020年度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评价及审计相关报告的议 案》《关于集团2020年度偿付能力报告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集团2020年度消费者权益 保护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监事会2020年度监督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A+H第一季度报告议案》《关于集团2020 年度发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公司治理报告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合规报告的议案》《关 于提名集团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2021年A股和H股半年度定期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21年A+H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集团2021年上半年度偿付能力报告的议 案》《关于修改集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改集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制定集团公司〈董事监 事履职评价实施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集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问责办法〉的议案》《关于提名张涛 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选举张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长的议案》《关于 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履职尽职监督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财务与内控监督委员会主任委员 和委员的议案》《关于〈监事会2022年工作计划〉的议案》《关于集团2021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的议案》等37 项议案。此外,还研究听取了涉及公司经营、财务、内控、风险、合规等情况的25项议案。 监事会在研究审议和听取相关议案报告时,就关注事项进行认真讨论,形成意见建议并反馈董事会、管理层。 本年度,按照职责要求,监事会履职尽职监督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财务与内控监督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对相关议案研 究提出意见,并向监事会报告。监事会还召开2次专题会议,与相关职能部门就关注事项进行沟通交流,提出意见建议并 反馈董事会、管理层。 二零二一年年度報告 99 监事会报告 (二)出席股东大会和列席董事会 、管理层相关会议 本年度,监事会成员出席股东大会3次,列席现场董事会会议7次、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会议8次,参加议案沟通会议7次; 监事会成员还参加了公司年度工作会议、半年度工作会议、主要子公司季度经营分析会、公司战略评估会议等经营管理 会议。通过列席和参加会议,对董事会、管理层相关决策过程和履职行为进行监督,提出监督意见建议,发挥监事会在 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三)履行履职监督 、财务监督 、发展规划监督等职责 本年度,监事会依据法律法规、政策精神、监管机构和资本市场监管要求、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积极开展履职监 督、财务监督、发展规划监督、内控监督、合规管理监督、风险管理监督、内部审计监督、关联交易管理监督、信息披 露监督等监督工作,关注重大风险,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履职监督方面。监事会主要通过列席和参加董事会、管理层相关会议对董事、高管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开展 了对董事会、管理层及其成员年度履职情况的监督评价,形成了对董事会、管理层的监督评价报告和对董事、高管个人 的监督评价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在2021年严格遵守境内外上市规则和交易所有关规定,依法合规运作,认真 履行了《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全体董事(含离任董事)2021年依法合规、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年度履职评价结果均 为“称职”。在公司党委的领导和董事会的决策指导下,公司管理层2021年严格遵守《 公司章程》 和 《 董事会对管理层授 权方案》规定,依法合规开展相关经营管理工作;全体高管人员2021年依法合规履行岗位职责,符合忠实义务、勤勉义 务的相关要求。 财务监督方面。监事会审议或听取与公司财务相关的议案,认真研究分析公司年度、中期、季度业绩情况,就保险行业 “偿二代”二期、新保险合同及金融工具准则实施相关影响等事项进行专题研究并提示风险。 发展规划监督方面。监事会高度关注公司“十四五”规划、卓越保险战略和年度经营计划衔接,就加强发展规划落地实 施、推动年度经营计划规范化管理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 内部控制监督方面。监事会通过审议公司2020年度内控评价报告、相关专项内控评估报告,定期听取内部控制情况的报 告,持续了解和关注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情况,促进公司内控评估缺陷整改。 风险管理监督方面。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风险评估报告,定期听取风险管理情况的报告,关注公司向高质量 发展转型过程中出现的新风险点,对公司风险管理情况进行持续监督。 内部审计监督方面。监事会继续加强对内审工作的指导,定期听取内审工作情况汇报,持续关注内审发现问题和整改情 况,就继续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内部审计、加强审计成果的有效运用等提出意见建议。 合规管理监督方面。监事会持续了解董事会、管理层履行合规管理职责情况和公司面临的主要合规风险,关注相关案 件,促进强化合规意识、落实合规风险责任。 关联交易管理监督方面。监事会通过听取公司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关联交易专项审计结果报告和关联交易相关议案,了 解公司关联交易及其管理情况,提出意见建议。 信息披露监督方面。监事会加强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督,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对公司信息披 露工作情况定期听取汇报,全年未发现公司信息披露存在违法违规问题。 100 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报告 (四)加强监事会建设 本年度,监事会继续加强自身组织、制度和能力建设,促进监事会履职规范化、专业化,提升履职实效。 一是加强向党委报告。监事会换届、 《监事会议事规则》修改等重大事项,按规定经集团党委前置研究后再履行相应的 公司治理程序。 二是加强组织建设。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完成监事会换届,成立监事会专业委员会。 三是推进监事会制度建设。监事会依据银保监会公司治理新规,修订了《监事会议事规则》,并结合公司实践经验制定 了《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了监事会履职监督制度体系。 四是重视监事履职能力建设。鼓励监事积极参加中保协、上市公司协会等外部机构举办的培训和公司组织的各类内部培 训,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和监事个人自学,加强同业交流,提升履职水平。 二 、 监事尽职情况 根据全体监事出席股东大会、监事会及其专业委员会会议,列席董事会及其专业委员会会议,参加监事会专题沟通会 议,就有关议案、有关事项发表意见建议等各项工作情况,监事会认为,全体监事(含离任监事)2021年度工作达到了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要求,能够依法合规、忠实勤勉履行监事职责,积极促进公司高质 量发展,有效维护股东、公司、员工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年度履职评价结果均为“称职”。 三 、 监事会就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经营情况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坚持依法合规经营,公司的经营活动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和管理 层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业务经营及管理过程中忠实、勤勉、尽职,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和损害 股东及公司利益行为。 (二)财务报告真实情况 本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已经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分别根据相应的独立审计准则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 见的审计报告。 (三)重大投资 、重大融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投资、重大融资情况。 (四)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公平合理,未发现损害股东权益及公司利益的情况。 (五)内部控制报告的审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工作高度重视,公司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 制管理不断提升。监事会已经审议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上述报告无异议。 (六)股东大会 、董事会 、监事会决议执行情况 监事会成员出席了股东大会及列席了董事会会议,对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提案内容无异议。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 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董事会能够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相关决议。监事会对董事会、监事会决议和意见落实情况进 行了监督,认为管理层能够认真执行落实相关决议。 二零二一年年度報告 101 内含价值 载于年度报告内的合并财务报表是根据相关会计准则编制的。这些财务报表测算了特定期间我们的经营业绩。测算人身 险公司价值和盈利能力所用的另一套方法是内含价值法。内含价值是对一家保险公司的人身险业务的经济价值的估计 值,其厘定依据是一整套特定假设及对未来可供分派利润的估值模式预测,不包括来源于未来新业务的任何价值。根据 相关会计准则,在保单销售和利润确认之间存在时间差,而内含价值则对截至内含价值计算日期时有效保单的未来利润 贡献进行确认。由于人身险保单的期限通常超过一个财政年度,内含价值方法量化了这些保单的总体财务影响,包括对 未来财政年度的影响,以便为潜在股东价值提供另一种可选择的评估。 内含价值不包含评估日后未来新业务所贡献的价值。我们于报告中披露了基于一定假设计算出的一年新业务价值,这为 投资者提供了由新业务活动所创造的价值的一个参考指标,从而也提供了公司业务发展潜力的一个参考指标。 独立精算咨询顾问安永(中国)企业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精算师审阅报告,分别审阅了按一系列假设评估的人保寿险及 人保健康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内含价值及截至2021年12月31日前十二个月的一年新业务价值。精算师审阅报告载于年 度报告内。该等报告不构成对其中所用财务信息的审计意见。 我们人身险业务的有效业务价值和一年新业务价值是基于一系列假设通过评估模型计算得出的。由于未来投资环境和未 来业务经营存在各种特定的不确定性,阁下应该仔细考虑报告所包含自敏感性分析中产生的各种数值,这些数值反映了 不同假设对各种数值的影响。除此之外,报告中的各种数值并不一定包括所有可能的结果。 对我们人身险业务的有效业务价值和一年新业务价值的评估必然作出大量涉及行业表现、一般业务和经济条件、投资回 报、准备金标准、税项、预期寿命和其他方面的假设,而许多假设是我们无法控制的。所以,未来的实际结果与计算中 使用的假设可能会有不同,而这些差异可能是重大的。随着主要假设的变动,计算所得的数值将会发生变化,这些变化 可能是重大的。而且,由于实际的市场价值是由投资者根据所获得的不同信息来衡量,所以计算所得的数值不应解释为 对实际市场价值的直接反映。此外,资产估值在中国目前的市场环境中存在重大的不确定性,而资产估值可能对内含价 值产生重大影响。 关于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含价值的独立精算师审阅报告 安永 ( 中国 ) 企业咨询有限公司 ( 下称“安永”、“我们” ) 受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下称“人保寿险”、“公 司” ) 委托,为人保寿险提供了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内含价值结果的评估审阅服务。本报告为载入中国人民保险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而编制,汇总了安永的工作范围、评估内含价值所使用的方法、评估结果和评估所依赖的假 设。 工作范围 我们的工作范围包括: 审阅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内含价值和一年新业务价值的评估方法; 审阅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内含价值和一年新业务价值的假设; 审阅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内含价值的各项结果,包括内含价值、一年新业务价值、从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 12月31日的内含价值变动分析以及不同假设下有效业务价值和一年新业务价值的敏感性测试结果; 审阅截至2021年12月31日分销售渠道的一年新业务价值结果。 102 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内含价值 意见的基础 、依赖和限制 我们依据中国精算师协会于2016年11月颁布的《精算实践标准:人身保险内含价值评估标准》开展有关审阅工作。 我们在执行审阅和编制这份报告的过程中,依赖人保寿险所提供的各种经审计和未经审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并未 做独立验证。在可能的情况下,我们基于对保险业和人保寿险的了解,对人保寿险所提供的数据资料的合理性和一致性 进行了审阅。本报告的结论建立于人保寿险提供的数据和信息是准确且完整的基础之上。 由于内含价值的计算需要大量的对未来保险运营经验和投资表现的预测和假设,其中包括很多人保寿险无法控制的经济 和财务状况的假设。因此,未来的实际经营结果很有可能与预测的结果产生偏差。 这份报告仅为人保寿险基于双方签订的服务协议出具,我们已同意人保寿险将审阅意见报告提供予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在其年度报告中披露。在相关法律允许的最大范畴内,我们对除人保寿险以外的任何方不承担或负有任何与 我们的审阅工作、审阅意见或该报告中的任何声明有关的责任、尽职义务与赔偿责任。 审阅意见 基于我们的审阅工作,我们认为: 人保寿险所采用的内含价值评估方法符合中国精算师协会于2016年11月颁布的 《 精算实践标准 : 人身保险内含价 值评估标准》的规定; 人保寿险所采用的经济假设考虑了当前的投资市场情况和人保寿险的投资策略; 人保寿险所采用的运营假设考虑了公司过去的运营经验和对未来的展望; 人保寿险的内含价值的各项结果,与其采用的方法和假设一致,并且总体上是合理的。 代表安永(中国)企业咨询有限公司 付振平 张佳 FSA ,FCAA FSA ,FCAA 二零二一年年度報告 103 内含价值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12月31日 内含价值报告 1. 定义和方法 1.1. 定义 本报告使用了一些特定术语。它们的定义如下: 内含价值:在评估日的调整净资产和有效业务价值的总和; 调整净资产:在评估日超出适用业务对应的所有负债的、可归属于股东的本公司资产的公允价值; 有效业务价值:有效适用业务及其对应资产未来产生的现金流中股东利益在评估日的现值,产生现金流的资产基础 为支持有效适用业务相应负债的资产; 要求资本成本:在评估日适用业务的要求资本与其未来每期变化额(期末减期初)的现值之和,计算中需要考虑要 求资本产生的未来税后投资收益; 一年新业务价值:指定的一年期间销售的新保单及其对应资产未来产生的现金流中股东利益在签单时点的现值,产 生现金流的资产基础为支持新保单相应负债的资产。在有效业务中没有预期的追加保费所产生的价值也包含在一年 新业务价值中。 1.2. 方法 中国精算师协会于2016年11月颁布 《 精算实践标准 : 人身保险内含价值评估标准 》 。人保寿险基于上述 《 精算实践标 准:人身保险内含价值评估标准》的相关规定计算内含价值和一年新业务价值。 人保寿险使用的方法是目前行业较为通用的内含价值计算方法。其中有效业务价值与一年新业务价值均使用非随机现金 流贴现方法计算。这个方法在中国大陆和香港上市的保险公司计算内含价值和新业务价值时普遍使用。这个方法并不直 接计算赋予保单持有人的选择权和保证的成本,它是通过使用风险贴现率来隐含地反映选择权和保证的时间价值成本、 以及取得预期未来利润的不确定性。 2. 结果总结 人保寿险在这个章节列出了今年和去年的结果做比较。本章节所列出的数字均以10%的风险贴现率计算。 2.1. 总体结果 表2.1.1截至2021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人保寿险的内含价值(人民币百万元) 2021年12月31日 2020年12月31日 风险贴现率 10.0% 10.0% 调整净资产 74,859 69,605 扣除要求资本成本前的有效业务价值 46,506 45,972 要求资本成本 (9,934) (13,279) 扣除要求资本成本后的有效业务价值 36,572 32,693 内含价值 111,431 102,297 注: 因为四舍五入,数字相加后可能与总数有细微差异。 104 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内含价值 表2.1.2截至2021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前12个月人保寿险的一年新业务价值(人民币百万元) 2021年12月31日 2020年12月31日 风险贴现率 10.0% 10.0% 扣除要求资本成本前的一年新业务价值 4,922 8,033 要求资本成本 (1,696) (2,604) 扣除要求资本成本后的一年新业务价值 3,227 5,429 注: 因为四舍五入,数字相加后可能与总数有细微差异。 2.2. 分渠道结果 以下表格列示了不同渠道的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及截至2020年12月31日前12个月的一年新业务价值。 表2.2.1截至2021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前12个月人保寿险的分渠道一年新业务价值(人民币百万元) 风险贴现率 10.0% 渠道 银行保险 个人保险 团体保险 总计 2021年一年新业务价值 127 2,999 101 3,227 2020年一年新业务价值 (37) 5,286 180 5,429 注: 因为四舍五入,数字相加后可能与总数有细微差异。 3. 评估假设 以下假设用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有效业务价值及一年新业务价值评估。 3.1. 风险贴现率 使用10%的风险贴现率来计算内含价值和一年新业务价值。 3.2. 投资收益率 采用的投资收益率假设为每年5%。 3.3. 保单分红 未来预期的保单分红水平是根据人保寿险的分红政策得出的,在敏感性测试中显示了分红水平变化对有效业务价值和一 年新业务价值的影响。 3.4. 死亡率 、发病率 死亡率和发病率假设参考行业的普遍经验、人保寿险自身的实际经验和对未来的合理预期以及人保寿险获得的再保险费 率来设定。 3.5. 赔付率 赔付率假设适用于短期健康险、短期意外险以及保证续保的长期健康险业务。赔付率假设基于人保寿险自身的实际经营 经验设定,并根据不同业务线及产品类型而有所不同,在毛保费的40%至85%的区间内。 二零二一年年度報告 105 内含价值 3.6. 退保率 退保率假设是基于人保寿险自身的经验退保率和对未来的展望。这些假设根据不同产品形态、交费方式和保单年度而不 同。由于万能险产品交费灵活,期交万能险产品还使用了保费继续率的假设。 3.7. 费用和佣金 基于人保寿险过去的费用水平分析、实际费用管理方式及对未来费用水平的预期设定费用假设,并假设未来每年2.5%的 通胀率。 佣金假设基于人保寿险的总体佣金水平设定,并且因产品而异。 3.8. 税收 目前企业所得税税率假设为应纳税所得额的25%。按照目前的税收规定可豁免所得税的投资收益包括政府债券收益( 资 本利得除外)、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基金分红。 4. 敏感性测试 人保寿险对有效业务价值和一年新业务价值进行了敏感性测试。在每一个敏感性测试中,仅提及的假设改变,其他假设 保持不变。对于投资收益率假设变动的情景,分红业务的预期保单分红会改变。敏感性测试的结果在表4.1中列出。 表4.1不同情景假设下截至2021年12月31日人保寿险的有效业务价值和一年新业务价值(人民币百万元) 扣除要求资本成本后的 扣除要求资本成本后的 情景 有效业务价值 一年新业务价值 基本情景 36,572 3,227 风险贴现率为9% 41,391 4,007 风险贴现率为11% 32,533 2,565 投资收益率增加50个基点 49,838 5,028 投资收益率减少50个基点 23,233 1,415 管理费用增加10% 35,563 3,078 管理费用减少10% 37,581 3,376 退保率增加10% 36,316 3,128 退保率减少10% 36,842 3,327 死亡率增加10% 36,105 3,172 死亡率减少10% 37,045 3,283 发病率增加10% 35,278 3,007 发病率减少10% 37,884 3,449 短险赔付率增加10% 36,512 3,075 短险赔付率减少10% 36,632 3,379 分红比例(80/20) 35,227 3,185 注: 除特别注明风险贴现率的情景外,其他情景风险贴现率为10%。 106 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内含价值 5. 变动分析 表5.1列示从2020年12月31日到2021年12月31日期间按照10%风险贴现率计算的内含价值变动分析。 表5.1 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内含价值变动分析表(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描述 金额 1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内含价值 102,297 2 新业务贡献 3,586 3 预期回报 7,716 4 投资回报差异 2,002 5 其他经验差异 (5,724) 6 模型及假设变动 1,509 7 资本变化及市场价值调整 44 8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内含价值 111,431 注: 因为四舍五入,数字相加后可能与总数有细微差异。 对以上第2项到第7项的说明: 2. 2021年全年销售的新业务对2021年末内含价值的贡献; 3. 2020年年末的有效业务和调整净资产在2021年的期望回报; 4. 2021年实际投资回报与假设投资回报相关的差异; 5. 2021年除投资回报相关以外的其他实际经验与假设之间的差异; 6. 2021年模型优化和假设变动带来的内含价值的变化; 7. 2021年股东分红、资本变化和持有至到期金融资产由于市场利率变动引起的市场价值变化等带来的内含价值的变 化。 关于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含价值的独立精算师审阅报告 安永 ( 中国 ) 企业咨询有限公司 ( 下称“安永”、“我们” ) 受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下称“人保健康”、“公 司” ) 委托,为人保健康提供了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内含价值结果的评估审阅服务。本报告为载入中国人民保险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而编制,汇总了安永的工作范围、评估内含价值所使用的方法、评估结果和评估所依赖的 假设。 工作范围 我们的工作范围包括: 审阅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内含价值和一年新业务价值的评估方法; 审阅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内含价值和一年新业务价值的假设; 审阅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内含价值的各项结果,包括内含价值、一年新业务价值、从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 12月31日的内含价值变动分析以及不同假设下有效业务价值和一年新业务价值的敏感性测试结果; 审阅截至2021年12月31日分销售渠道的一年新业务价值结果。 二零二一年年度報告 107 内含价值 意见的基础 、依赖和限制 我们依据中国精算师协会于2016年11月颁布的《精算实践标准:人身保险内含价值评估标准》开展有关审阅工作。 我们在执行审阅和编制这份报告的过程中,依赖人保健康所提供的各种经审计和未经审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并未 做独立验证。在可能的情况下,我们基于对保险业和人保健康的了解,对人保健康所提供的数据资料的合理性和一致性 进行了审阅。本报告的结论建立于人保健康提供的数据和信息是准确且完整的基础之上。 由于内含价值的计算需要大量的对未来保险运营经验和投资表现的预测和假设,其中包括很多人保健康无法控制的经济 和财务状况的假设。因此,未来的实际经营结果很有可能与预测的结果产生偏差。 这份报告仅为人保健康基于双方签订的服务协议出具,我们已同意人保健康将审阅意见报告提供予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在其年度报告中披露。在相关法律允许的最大范畴内,我们对除人保健康以外的任何方不承担或负有任何与 我们的审阅工作、审阅意见或该报告中的任何声明有关的责任、尽职义务与赔偿责任。 审阅意见 基于我们的审阅工作,我们认为: 人保健康所采用的内含价值评估方法符合中国精算师协会于2016年11月颁布的 《 精算实践标准 : 人身保险内含价 值评估标准》的规定; 人保健康所采用的经济假设考虑了当前的投资市场情况和人保健康的投资策略; 人保健康所采用的运营假设考虑了公司过去的运营经验和对未来的展望; 人保健康的内含价值的各项结果,与其采用的方法和假设一致,并且总体上是合理的。 代表安永(中国)企业咨询有限公司 付振平 张佳 FSA ,FCAA FSA ,FCAA 108 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内含价值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12月31日 内含价值报告 1. 定义和方法 1.1. 定义 本报告使用了一些特定术语。它们的定义如下: 内含价值:在评估日的调整净资产和有效业务价值的总和; 调整净资产:在评估日超出适用业务对应的所有负债的、可归属于股东的本公司资产的公允价值; 有效业务价值:有效适用业务及其对应资产未来产生的现金流中股东利益在评估日的现值,产生现金流的资产基础 为支持有效适用业务相应负债的资产; 要求资本成本:在评估日适用业务的要求资本与其未来每期变化额(期末减期初)的现值之和,计算中需要考虑要 求资本产生的未来税后投资收益; 一年新业务价值:指定的一年期间销售的新保单及其对应资产未来产生的现金流中股东利益在签单时点的现值,产 生现金流的资产基础为支持新保单相应负债的资产。 1.2. 方法 中国精算师协会于2016年11月颁布 《 精算实践标准 : 人身保险内含价值评估标准 》 。人保健康基于上述 《 精算实践标 准:人身保险内含价值评估标准》的相关规定计算内含价值和一年新业务价值。 人保健康使用的方法是目前行业较为通用的内含价值计算方法。其中有效业务价值与一年新业务价值均使用非随机现金 流贴现方法计算。这个方法在中国大陆和香港上市的保险公司计算内含价值和新业务价值时普遍使用。这个方法并不直 接计算赋予保单持有人的选择权和保证的成本,它是通过使用风险贴现率来隐含地反映选择权和保证的时间价值成本、 以及取得预期未来利润的不确定性。 2. 结果总结 人保健康在这个章节列出了今年和去年的结果做比较。本章节所列出的数字均以10%的风险贴现率计算。 2.1. 总体结果 表2.1.1截至2021年12月30日和2020年12月31日人保健康的内含价值(人民币百万元) 2021年12月31日 2020年12月31日 风险贴现率 10.0% 10.0% 调整净资产 7,785 6,515 扣除要求资本成本前的有效业务价值 9,182 8,840 要求资本成本 (791) (407) 扣除要求资本成本后的有效业务价值 8,392 8,432 内含价值 16,176 14,947 注: 因为四舍五入,数字相加后可能与总数有细微差异。 二零二一年年度報告 109 内含价值 表2.1.2截至2021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前12个月人保健康的一年新业务价值(人民币百万元) 2021年12月31日 2020年12月31日 风险贴现率 10.0% 10.0% 扣除要求资本成本前的一年新业务价值 1,250 1,531 要求资本成本 (485) (828) 扣除要求资本成本后的一年新业务价值 765 703 注: 因为四舍五入,数字相加后可能与总数有细微差异。 2.2. 分渠道结果 人保健康对一年新业务价值按照销售渠道进行了拆分,以下表格列示了不同渠道的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及截至2020年12 月31日前12个月的一年新业务价值。 表2.2.1截至2021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前12个月人保健康的分渠道一年新业务价值(人民币百万元) 风险贴现率 10.0% 渠道 银行保险 个人保险 团体保险 总计 2021年一年新业务价值 69 885 (189) 765 2020年一年新业务价值 111 629 (36) 703 注: 因为四舍五入,数字相加后可能与总数有细微差异。 3. 评估假设 以下假设用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有效业务价值及一年新业务价值评估。 3.1. 风险贴现率 使用10%的风险贴现率来计算内含价值和一年新业务价值。 3.2. 投资收益率 采用的投资收益率假设为每年5%。 3.3. 保单分红 未来预期的保单分红水平是根据人保健康的分红政策得出的,该政策要求将70%的分红业务盈余分配给保单持有人。在 敏感性测试中显示了分红水平变化对有效业务价值和一年新业务价值的影响。 3.4. 死亡率 、发病率 死亡率和发病率假设参考行业的普遍经验、人保健康自身的实际经验和对未来的合理预期以及人保健康获得的再保险费 率来设定。死亡率假设表现为中国人身保险业经验生命表(2010-2013)的百分比,重疾发生率假设表现为中国人身保险 业重大疾病经验发生率表(2020)的百分比。 结合最近的重大疾病发生率经验分析,人保健康在制定重疾发生率假设的时候考虑了长期恶化趋势。 110 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内含价值 3.5. 赔付率 赔付率假设适用于短期健康险、短期意外险以及保证续保的长期健康险业务。赔付率假设基于人保健康自身的实际经营 经验设定,并根据不同业务线而有所不同,在毛保费的4%至99%的区间内。 3.6. 退保率 退保率假设是基于人保健康自身的经验退保率和对未来的展望。这些假设根据不同产品形态、交费方式和保单年度而不 同。由于万能险产品交费灵活,期交万能险产品还使用了保费继续率的假设。 3.7. 费用和佣金 基于人保健康过去的费用水平分析、实际费用管理方式及对未来费用水平的预期设定费用假设,并假设未来每年2.5%的 通胀率。 佣金假设基于人保健康的总体佣金水平设定,并且因产品而异。 3.8. 税收 目前企业所得税税率假设为应纳税所得额的25%。按照目前的税收规定可豁免所得税的投资收益包括政府债券收益( 资 本利得除外)、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基金分红。 意外险等业务的增值税及附加比例遵循相关税务规定。 4. 敏感性测试 人保健康对有效业务价值和一年新业务价值进行了敏感性测试。在每一个敏感性测试中,仅提及的假设改变,其他假设 保持不变。对于投资收益率假设变动的情景,分红业务的预期保单分红会改变。敏感性测试的结果在表4.1中列出。 表4.1不同情景假设下截至2021年12月31日人保健康的有效业务价值和一年新业务价值(人民币百万元) 扣除要求资本 扣除要求资本成本 成本后的一年 情景 后的有效业务价值 新业务价值 基本情景 8,392 765 风险贴现率为9% 8,898 899 风险贴现率为11% 7,947 644 投资收益率增加50个基点 9,274 941 投资收益率减少50个基点 7,502 588 管理费用增加10% 8,220 628 管理费用减少10% 8,564 903 退保率增加10% 8,430 755 退保率减少10% 8,279 770 死亡率增加10% 8,390 756 死亡率减少10% 8,394 774 发病率增加10% 7,899 666 发病率减少10% 8,906 861 短险赔付率增加5% 8,360 390 短险赔付率减少5% 8,423 1,140 分红比例(80/20) 8,286 722 注: 除特别注明风险贴现率的情景外,其他情景风险贴现率为10%。 二零二一年年度報告 111 内含价值 5. 变动分析 表5.1列示从2020年12月31日到2021年12月31日期间按照10%风险贴现率计算的内含价值变动分析。 表5.1 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内含价值变动分析表(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描述 金额 1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内含价值 14,947 2 新业务贡献 1,185 3 预期回报 1,136 4 投资回报差异 395 5 其他经验差异 (378) 6 模型及假设变动 (1,101) 7 资本变化及市场价值调整 (7) 8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内含价值 16,176 注: 因为四舍五入,数字相加后可能与总数有细微差异。 对以上第2项到第7项的说明: 2. 2021年全年销售的新业务对2021年末内含价值的贡献; 3. 2020年年末的有效业务和调整净资产在2021年的期望回报; 4. 2021年实际投资回报与假设投资回报相关的差异; 5. 2021年除投资回报相关以外的其他实际经验与假设之间的差异; 6. 2021年模型优化和假设变动带来的内含价值的变化; 7. 2021年股东分红、资本变化和持有至到期金融资产由于市场利率变动引起的市场价值变化等带来的内含价值的变 化。 112 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公告索引 公告事项 披露日期 H股公告 2021-01-05 保费收入公告 2021-01-14 中国人保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01-16 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及股东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2021-01-19 中国人保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1-01-22 中国人保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1-01-22 中国人保关于监事任职资格获中国银保监会核准的公告 2021-01-29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结果公告 2021-02-02 H股公告 2021-02-02 中国人保保费收入公告 2021-02-19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1-02-27 关于公司章程修改获中国银保监会核准的公告 2021-02-27 H股公告 2021-03-02 关于副总裁任职资格获中国银保监会核准的公告 2021-03-04 中国人保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03-09 中国人保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1-03-11 中国人保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03-11 中国人保保费收入公告 2021-03-11 H股公告 2021-03-12 中国人保关于召开2020年度业绩发布会的公告 2021-03-17 中国人保关于独立董事辞任的公告 2021-03-17 H股公告 2021-03-17 《2020年A股年度报告摘要》 2021-03-24 中国人保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2021-03-24 中国人保独立董事关于2020年度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2021-03-24 德勤关于中国人保2020年度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报告 2021-03-24 中国人保监事会关于2020年度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 2021-03-24 中国人保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 2021-03-24 中国人保关于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2021-03-24 中国人保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1-03-24 H股公告 2021-03-24 H股公告 2021-03-24 中国人保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03-24 中金公司 、安信证券关于中国人保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2021-03-24 中金公司 、安信证券关于中国人保2020年度持续督导报告书 2021-03-24 中国人保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1-03-24 中国人保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1-03-24 中国人保2020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2021-03-24 中国人保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1-03-24 中国人保2020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2021-03-24 中国人保2020年度已审财务报表 2021-03-24 中国人保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2021-03-24 中国人保2020年年度报告 2021-03-24 中国人保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03-24 H股公告 2021-04-02 中国人保保费收入公告 2021-04-14 H股公告 2021-04-15 中国人保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04-29 中国人保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04-29 中国人保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2021-04-29 中国人保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1-04-29 二零二一年年度報告 113 信息披露公告索引 公告事项 披露日期 中国人保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2021-04-29 H股公告 2021-04-30 中国人保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04-30 中国人保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公告 2021-04-30 中国人保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1-05-06 中国人保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1-05-06 H股公告 2021-05-07 中国人保保费收入公告 2021-05-15 H股公告 2021-06-05 中国人保保费收入公告 2021-06-12 H股公告 2021-06-16 中国人保关于2020年度股东大会取消议案的公告 2021-06-16 中国人保关于执行董事 、副总裁辞任的公告 2021-06-16 H股公告 2021-06-19 中国人保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06-19 中国人保2020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1-06-19 中国人保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06-19 中国人保2021年半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2021-07-01 中国人保关于股东代表监事辞任的公告 2021-07-09 中国人保保费收入公告 2021-07-14 中国人保A股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1-07-22 中国人保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2021-07-24 H股公告 2021-08-04 中国人保关于非执行董事退任的公告 2021-08-04 H股公告 2021-08-11 中国人保原保险保费收入公告 2021-08-13 中国人保关于召开2021年中期业绩发布会的公告 2021-08-17 中国人保关于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2021-08-21 中国人保董事会关于2021年半年度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 2021-08-21 中国人保监事会关于2021年半年度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 2021-08-21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至 6月30日止期间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报告 2021-08-21 中国人保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半年度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2021-08-21 中国人保2021年半年度报告 2021-08-21 中国人保2021年半年度报告 2021-08-21 中国人保关于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2021-08-21 H股公告 2021-08-21 H股公告 2021-08-21 中国人保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08-21 中国人保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08-21 关于非执行董事任职的公告 2021-08-24 H股公告 2021-08-24 H股公告 2021-09-02 中国人保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1-09-11 中国人保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1-09-11 中国人保原保险保费收入公告 2021-09-11 H股公告 2021-09-11 关于独立董事任职的公告 2021-09-14 H股公告 2021-09-14 中国人保关于参加北京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的公告 2021-09-17 H股公告 2021-10-08 中国人保原保险保费收入公告 2021-10-14 114 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公告索引 公告事项 披露日期 H股公告 2021-10-16 中国人保关于监事任职资格获中国银保监会核准的公告 2021-10-16 中国人保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10-29 中国人保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1-10-29 中国人保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10-29 中国人保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10-29 中国人保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1-10-29 中国人保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1-10-29 H股公告 2021-10-29 H股公告 2021-11-02 H股公告 2021-11-06 中国人保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2021-11-11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和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2021-11-11 中国人保原保险保费收入公告 2021-11-11 中国人保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1-11-12 中国人保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1-11-12 中国人保关于党委副书记任职的公告 2021-11-13 中国人保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11-18 中国人保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2021-11-19 关于独立董事任职的公告 2021-11-27 H股公告 2021-12-02 中国人保A股2021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1-12-02 H股公告 2021-12-07 中国人保关于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2021-12-11 中国人保原保险保费收入公告 2021-12-14 中国人保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及股东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2021-12-17 中国人保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12-30 中国人保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1-12-30 中国人保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12-30 中国人保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12-30 二零二一年年度報告 115 备查文件目录 一、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 在其他证券市场公布的年度报告。 董事长:罗熹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5日 116 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告 内容 页码 审计报告 118 财务报表 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124 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 127 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130 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132 财务报表附注 134 财务报表补充资料 255 二零二一年年度報告 117 审计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2)第10091号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 、审计意见 (一)我们审计的内容 我们审计了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保”)的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 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二)我们的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中国人保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 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 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中国人保,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三 、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 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汇总如下: (一) 寿险责任准备金及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的计量 (二)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未决赔款准备金的计量 (三)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第三层级投资资产的估值 118 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三 、关键审计事项( 续) 关键审计事项 我们在审计中如何应对关键审计事项 (一)寿险责任准备金及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的计量 我们(包括内部的精算专家)实施了以下审计程序 : 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三 、23“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保 我们了解了管理层与寿险责任准备金及长期健康险责 险合同准备金” ,附注四“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所作的重 任准备金计量相关的内部控制和评估流程 ,并在评估 要判断及会计估计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会 重大错报的固有风险时 ,考虑了估计不确定性的程度 计估计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保险合同准备 和其他固有风险因素 ,例如估计的复杂性 、主观性以 金的估值” ,附注七 、25“保险责任准备金” 。 及作出会计估计时管理层的偏向或舞弊所导致的错报 的敏感性 。 中国人保寿险责任准备金及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对财 务报表存在重大影响 ,于2021年12月31日 ,寿险责任准 我们评估并测试了关于寿险责任准备金及长期健康险 备金及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账面余额合计为人民币约 责任准备金计量的关键控制 ,包括有关精算假设的选 4,202亿元 ,占中国人保总负债的38.92% 。 用和批准 、数据收集和分析以及精算估值模型变动的 内部控制等 。 寿险责任准备金及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的计量需要运用 复杂的精算估值模型 ,并需要管理层在设定假设时作出 我们评估了中国人保寿险责任准备金及长期健康险责 重大判断和估计 。寿险责任准备金及长期健康险责任准 任准备金评估方法的适当性 。针对不同产品销售渠道 备金计量中运用的主要假设包括折现率 、保险事故发生 和产品类型 ,我们抽样对选定的精算估值模型进行了 率( 主要包括死亡率和疾病发生率 、退保率 、费用以及 独立建模 ,并分别检查了产品发单时点和评估时点的 保单红利等 。 合理估计准备金 、风险边际以及剩余边际 。 我们重点关注该事项是由于寿险责任准备金及长期健康险 我们评估了寿险责任准备金及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责任准备金对财务报表有重大影响 ,并且精算估值模型 计量所使用的主要假设 ,包括折现率 、死亡率 、疾病 中采用的假设涉及重大判断和估计 ,与寿险责任准备金 发生率 、退保率 、费用假设和保单红利假设等 ,我们 及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计量相关的固有风险重大 。 将管理层采用的精算假设与中国人保的历史数据和适 用的行业经验进行比对 ,并考虑了管理层所作出的精 算相关判断的理由 。 结合当期精算假设的变化 ,分析报告期间寿险责任准 备金及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的合理性 。 根据已执行的审计工作 ,我们发现寿险责任准备金及长 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的评估方法是可接受的 ,采用的关 键假设可以被我们获取的证据所支持 。 二零二一年年度報告 119 审计报告 三 、关键审计事项( 续) 关键审计事项 我们在审计中如何应对关键审计事项 (二)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未决赔款准备金的计量 我们(包括内部的精算专家)实施了以下审计程序 : 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三 、23“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保 我们了解了管理层与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计量中的充足性 险合同准备金” ,附注四“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所作的重 测试和未决赔款准备金的计量相关的内部控制和评估流 要判断及会计估计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会 程 ,并在评估重大错报的固有风险时 ,考虑了估计不确 计估计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保险合同准备 定性的程度和其他固有风险因素 ,例如估计的复杂性 、 金的估值” ,附注七 、25“保险责任准备金” 。 主观性以及作出会计估计时管理层的偏向或舞弊所导致的 错报的敏感性 。 于2021年12月31日 ,中国人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未决 赔款准备金账面余额合计为人民币约3,498亿元 ,占中国 我们评估并测试了关于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计量中的充足性 人保总负债的32.39% 。 测试和未决赔款准备金计量的关键控制 ,包括与数据收 集和分析以及批准假设设定流程相关的内部控制等 。 我们重点关注该事项是由于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充足性测试 和未决赔款准备金的计量需要管理层在选取模型和设定假 我们通过实施以下程序对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计量中的充足 设时作出重大判断 ,包括对赔付发展因子以及预期赔付 性测试和未决赔款准备金评估进行了独立建模 : 率的判断 ,与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充足性测试和未决赔款 准备金的计量相关的固有风险重大 。 我们将准备金评估模型中所使用基础数据与数据源进 行了比对 ,包括将已赚保费和未赚保费与会计记录进 行核对 、将已报案赔案损失与理赔系统中的业务数据 进行核对 。 我们根据中国人保的历史数据和适用的行业经验设定 了独立的精算假设 ,包括赔付发展因子和预期赔付率 等。 我们将独立建模的分析与计算结果与管理层的未到期 责任准备金计量中的充足性测试结果 、未决赔款准备 金评估结果进行了比对 ,以评价其总体合理性 。 根据已执行的审计工作 ,我们发现管理层在未到期责任 准备金计量中的充足性测试和未决赔款准备金计量中作出 的判断可以被我们获取的证据所支持 。 120 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三 、关键审计事项( 续) 关键审计事项 我们在审计中如何应对关键审计事项 (三)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第三层级投资资产的估值 我们了解了管理层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第三层级投资资产 估值相关的内部控制和评估流程 ,并在评估重大错报的 参见财务报表附注四“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所作的重要判 固有风险时 ,考虑了估计不确定性的程度和其他固有风 断及会计估计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会计估 险因素 ,例如估计的复杂性 、主观性以及作出会计估计 计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利用估值方法确认 时管理层的偏向或舞弊所导致的错报的敏感性 。 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和附注十一“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和 公允价值层级” 。 我们评估并测试了关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第三层级投资资 产估值的关键控制 ,包括对基于模型的计算所采用的假 于2021年12月31日 ,中国人保划分为第三层级的以公允 设与方法的确定和批准 ,对内部自建估值模型的数据完 价值计量的投资资产的账面余额为人民币约546亿元 ,占 整性和数据选择的控制 ,以及管理层对外部数据供应商 中国人保总资产的3.96% 。 提供的估值参数进行复核的控制 。 我们重点关注了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第三层级投资资产 , 我们(包括内部的估值专家)对第三层级投资资产的估值实 原因是其公允价值的计量采用了估值模型和不可观察的输 施的程序包括 : 入值及假设 。这些估值涉及管理层的重大判断 ,与以公 允价值计量的第三层级投资资产的估值相关的固有风险重 根据行业惯例和估值原则 ,评估了估值模型所使用的 大。 方法和假设 。 将估值模型中所使用的贴现率和流动性折扣等重大不 可观察输入值和适当外部第三方定价数据进行比较 。 对抽样选取投资资产公允价值的评估结果进行独立复 核。 根据已执行的审计工作 ,我们发现管理层采用的估值模 型是可接受的 ,估值涉及的管理层重大判断 ,包括所使 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和假设 ,可以被我们获取的证据所 支持 。 二零二一年年度報告 121 审计报告 四 、其他信息 中国人保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中国人保2021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 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 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基于我们已经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 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中国人保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 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中国人保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 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中国人保、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中国人保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 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 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 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 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 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中国人保持续经营能力 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 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 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 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中国人保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 就中国人保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合并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 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122 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六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续)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 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 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 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 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 许康玮 (项目合伙人) 注册会计师 卢冰 中国 .上海市 2022年3月25日 二零二一年年度報告 123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12月31日 (除另有注明外 ,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2021年 2020年 附注七 12月31日 12月31日 资产 货币资金 1 22,398 24,10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 57,459 33,43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 11,490 55,081 应收保费 4 41,720 36,775 应收分保账款 5 16,359 15,578 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13,591 12,202 应收分保未决赔款准备金 20,670 18,192 应收分保寿险责任准备金 28 25 应收分保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5,386 4,072 保户质押贷款 6 5,889 5,295 定期存款 7 94,341 89,016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8 502,102 379,312 持有至到期投资 9 197,346 181,199 分类为贷款及应收款的投资 10 144,603 171,307 长期股权投资 11 135,570 124,840 存出资本保证金 12 12,994 12,994 投资性房地产 13 13,340 13,246 固定资产 14 33,025 33,183 使用权资产 15 3,066 2,942 无形资产 16 8,392 8,123 商誉 198 – 递延所得税资产 17 10,225 8,491 其他资产 18 26,210 26,051 资产总计 1,376,402 1,255,461 124 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12月31日 (除另有注明外 ,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2021年 2020年 附注七 12月31日 12月31日 负债和股东权益 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21 77,598 85,826 预收保费 27,390 24,048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8,535 8,177 应付分保账款 22,767 21,296 应付职工薪酬 22 25,052 21,671 应交税费 23 8,803 8,579 应付赔付款 10,751 12,493 应付保单红利 5,342 4,096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 24 44,855 39,338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25 170,602 160,862 未决赔款准备金 25 179,153 162,022 寿险责任准备金 25 364,646 303,046 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25 55,555 45,031 保费准备金 26 2,412 2,594 应付债券 27 43,804 56,960 租赁负债 28 2,993 2,792 递延所得税负债 17 2,053 1,449 其他负债 29 27,386 22,045 负债合计 1,079,697 982,325 股东权益 股本 30 44,224 44,224 资本公积 31 7,527 7,545 其他综合收益 18,845 17,468 盈余公积 32 14,187 13,319 一般风险准备 33 15,752 13,772 大灾风险利润准备金 34 212 793 未分配利润 35 118,385 105,07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219,132 202,194 少数股东权益 77,573 70,942 股东权益合计 296,705 273,136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1,376,402 1,255,461 载于第134页至第254页的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二零二一年年度報告 125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1年12月31日 (除另有注明外 ,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2021年 2020年 附注十七 12月31日 12月31日 资产 货币资金 1 777 489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391 74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83 280 定期存款 4,466 4,46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 16,135 12,126 分类为贷款及应收款的投资 6,904 7,248 长期股权投资 3 90,404 91,042 投资性房地产 2,514 2,542 固定资产 2,787 2,790 无形资产 92 85 其他资产 4 454 284 资产总计 125,107 122,088 负债和股东权益 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773 30 应付职工薪酬 3,715 3,593 应交税费 1 12 应付债券 17,992 17,987 其他负债 5 1,009 1,031 负债合计 23,490 22,653 股东权益 股本 44,224 44,224 资本公积 35,578 35,578 其他综合收益 473 908 盈余公积 14,187 13,319 未分配利润 7,155 5,406 股东权益合计 101,617 99,435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125,107 122,088 载于第134页至第254页的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财务报表由以下人士签署: 罗熹 王廷科 瞿栋 公司负责人 分管财务公司领导 财务部门负责人 126 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 ,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附注七 2021年度 2020年度 一 、营业收入 597,691 583,696 已赚保费 530,014 520,751 保险业务收入 36 585,423 563,606 其中 :分保费收入 4,222 2,933 减 :分出保费 (47,058) (44,436) (提取)╱转回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37 (8,351) 1,581 投资收益 38 62,835 59,866 其中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13,571 11,413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39 636 (150) 汇兑损失 (331) (816) 资产处置收益 219 105 其他收益 53 376 351 其他业务收入 40 3,942 3,589 二 、营业支出 561,863 552,251 退保金 24,906 45,321 赔付支出 41 336,698 308,809 减 :摊回赔付支出 (26,900) (23,506)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 42 88,920 52,704 减 :摊回保险责任准备金 43 (3,795) (3,682) (转回)╱提取保费准备金 (303) 206 保单红利支出 3,684 3,090 分保费用 996 705 税金及附加 44 2,006 1,987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45 50,939 62,489 业务及管理费 46 86,388 103,689 减 :摊回分保费用 (11,070) (11,921) 其他业务成本 47 7,876 8,521 资产减值损失 48 1,518 3,839 三 、营业利润 35,828 31,445 加 :营业外收入 49 353 443 减 :营业外支出 49 (288) (244) 四 、利润总额 35,893 31,644 减 :所得税费用 50 (5,291) (3,370) 二零二一年年度報告 127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 ,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附注七 2021年度 2020年度 五 、净利润 30,602 28,274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持续经营净利润 30,602 28,274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1,638 20,069 2.少数股东损益 8,964 8,205 六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51 1,377 5,685 (一)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560 7,857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计入保险责任准备 金部分 (192) (1,344) 转入投资性房地产重估利得 472 194 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685 (886)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80) (81) (二)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174) (57)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06 2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税后净额 51 880 2,455 合计 51 2,257 8,140 七 、综合收益总额 32,859 36,41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23,015 25,754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9,844 10,660 八 、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基本每股收益 52 0.49 0.45 稀释每股收益 52 0.49 0.45 载于第134页至第254页的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128 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利润表 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 ,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附注十七 2021年度 2020年度 一 、营业收入 10,698 9,566 投资收益 6 10,482 9,425 其中 :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损失 (534) (143)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47) (96) 汇兑损失 (26) (46) 其他业务收入 289 283 二 、营业支出 1,934 1,929 税金及附加 64 64 业务及管理费 7 858 838 其他业务成本 8 997 991 资产减值损失 15 36 三 、营业利润 8,764 7,637 加 :营业外收入 1 28 减 :营业外支出 (1) – 四 、利润总额 8,764 7,665 减 :所得税(费用)╱抵免 9 (88) 17 五 、净利润 8,676 7,682 六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62) 51 转入投资性房地产重估利得 1 – 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 (二)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174) (57)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435) (4) 七 、综合收益总额 8,241 7,678 载于第134页至第254页的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二零二一年年度報告 129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 ,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2021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大灾风险利润 附注七 准备金 未分配利润 少数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合计 股本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一、2021年1月1日余额 44,224 7,545 17,468 13,319 13,772 793 105,073 70,942 273,136 二、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一)净利润 – – – – – – 21,638 8,964 30,602 (二)其他综合收益 – – 1,377 – – – – 880 2,257 综合收益总额 – – 1,377 – – – 21,638 9,844 32,859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注一) 32 – – – 868 – – (868)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3 – – – – 1,980 – (1,980) – – 3.提取大灾风险利润准备金 34 – – – – – 204 (204) – – 4.使用大灾风险利润准备金 34 – – – – – (785) 785 – – 5.对股东的分配 – – – – – – (6,059) (3,209) (9,268) (四)其他 1.联营企业其他权益变动及其他 – (18) – – – – – (4) (22) 三、2021年12月31日余额(注二) 44,224 7,527 18,845 14,187 15,752 212 118,385 77,573 296,705 2020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大灾风险利润 附注七 股本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准备金 未分配利润 少数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合计 一、2020年1月1日余额 44,224 7,516 11,783 12,551 11,885 1,235 93,939 63,706 246,839 二、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一)净利润 – – – – – – 20,069 8,205 28,274 (二)其他综合收益 – – 5,685 – – – – 2,455 8,140 综合收益总额 – – 5,685 – – – 20,069 10,660 36,414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注一) 32 – – – 768 – – (768)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3 – – – – 1,887 – (1,887) – – 3.提取大灾风险利润准备金 34 – – – – – 215 (215) – – 4.使用大灾风险利润准备金 34 – – – – – (657) 657 – – 5.对股东的分配 – – – – – – (6,722) (3,438) (10,160) (四)股东投入成本 股东投入资本 – – – – – – – 9 9 (五)其他 1.联营企业其他权益变动及其他 – 29 – – – – – 5 34 三、2020年12月31日余额(注二) 44,224 7,545 17,468 13,319 13,772 793 105,073 70,942 273,136 注一: 2021年度,本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868百万元(2020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人民币768百万元)。 注二: 2021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中包含归属于本公司的子公司盈余公积余额人民币46,672百万元(2020年12月31日:人民币44,662百万元)。 载于第134页至第254页的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130 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 ,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2021年度 股本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一 、2021年1月1日余额 44,224 35,578 908 13,319 5,406 99,435 二 、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一)净利润 – – – – 8,676 8,676 (二)其他综合收益 – – (435) – – (435) 综合收益总额 – – (435) – 8,676 8,241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注) – – – 868 (868) – 2.对股东的分配 – – – – (6,059) (6,059) 三 、2021年12月31日余额 44,224 35,578 473 14,187 7,155 101,617 2020年度 股本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一 、2020年1月1日余额 44,224 35,578 912 12,551 5,214 98,479 二 、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一)净利润 – – – – 7,682 7,682 (二)其他综合收益 – – (4) – – (4) 综合收益总额 – – (4) – 7,682 7,678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注) – – – 768 (768) – 2.对股东的分配 – – – – (6,722) (6,722) 三 、2020年12月31日余额 44,224 35,578 908 13,319 5,406 99,435 注: 2021年度,本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868百万元(2020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人民币768百万元)。 载于第134页至第254页的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二零二一年年度報告 131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 ,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附注七 2021年度 2020年度 一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600,020 582,492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4,206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4(3) 5,383 7,18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09,609 589,672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337,457) (302,752)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减少额 – (2,911) 支付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8,251) (8,589) 支付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51,264) (64,410)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2,438) (2,81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49,964) (48,741) 支付的各项税费 (17,301) (18,031)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4(4) (70,203) (109,56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36,878) (557,80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4(1) 72,731 31,867 二 、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237,562 244,682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41,944 52,309 处置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收回的现金净额 494 202 处置联营企业收到的现金净额 416 594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80,416 297,787 投资支付的现金 (357,419) (336,610) 保户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594) (787) 购置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3,655) (11,616)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03) (144)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61,971) (349,157) 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81,555) (51,370) 三 、筹资活动(使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9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92 592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2,000 8,000 收到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现金净额 – 27,563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292 36,164 偿还租赁负债支付的现金 (1,172) (1,302)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5,247) – 分配股利 、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3,329) (13,748) 支付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现金净额 (8,228)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77)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8,153) (15,050) 筹资活动(使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5,861) 21,114 四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248) (386) 五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增加额 54(2) (44,933) 1,225 加 :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8,209 76,984 六 、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5 33,276 78,209 载于第134页至第254页的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132 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 ,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2021年度 2020年度 一 、经营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89 27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89 27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607) (575) 支付的各项税费 (74) (65)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42) (26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23) (902) 经营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534) (632) 二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8,545 6,305 处置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到的现金 1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0,936 9,285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 32 24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7 1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9,531 15,834 投资支付的现金 (12,340) (9,645) 其中 :增资子公司所支付的现金 – (823) 购置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59) (42)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2) (52)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561) (9,73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970 6,095 三 、筹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 收到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现金净额 743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43 – 分配股利 、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6,961) (7,626) 支付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现金净额 – (33)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961) (7,659) 筹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6,218) (7,659) 四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27) (39) 五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 191 (2,235) 加 :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68 3,003 六 、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959 768 载于第134页至第254页的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二零二一年年度報告 133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 ,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一 、 本集团基本情况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 ) 于1996年8月22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 以下简称“中国” ) 注册成 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宣武区东河沿路69号。本公司的前身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为中国政府于1949年10月成立的国有 企业。本公司的最终控制人为中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8年4月27日,本公司注册地址变更为北京市西城 区西长安街88号1-13层。 2009年6月23日,经财政部及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原保监会”)联合批复财金[2009]48号文件《财政部 保监会关于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整体改制的批复》,原则同意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申请由财政部作为独家发起人, 整体改制变更为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保监会于2018年3月与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组建为中国银 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保监会”)。 2009年6月24日,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向财政部提交《 关于申请批准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筹 ) 国有股权 管理方案的请示》(人保集团发[2009]67号),拟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2008年6月30日为基准日对中 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进行的资产评估的评估结果,总资产评估值人民币545.27亿元,净资产评估值人民币427.50亿元, 按照71.6%的折股比例折合为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的股份306亿股,未折入股本部分作为资本公积。由本公司完全继承中 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全部资产、负债、权益、结构、业务和人员(包括境外分支机构)。 2009年6月30日,财政部以财金[2009]54号文件《财政部关于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核准的批复》核准 了上述评估结果。同时,财政部以财金[2009]55号文件 《 财政部关于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筹 ) 国有股权管 理方案的批复 》 ,批复同意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提出的国有股权管理方案,同意本公司股份总数306亿股,全部为国 家股,由财政部持有。 本公司于2009年9月24日召开创立大会,于9月27日获得原保监会 《 关于核准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批 复》(保监发改[2009]1010号),于9月28日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发的《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经财政部和原保监会 《 关于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整体上市的批复》( 财金[2012]42号 ) 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 关于核准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 证监许可 [2012]849号 ) 的批准,本公司在香港联交所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 H股 ) ,并于2012年12月7日在香港联交所 主板挂牌上市。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997号)核准, 本公司于2018年11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公开发行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1,800百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012百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48百万元,其中新增注 册资本(股本)人民币1,800百万元,股本溢价人民币4,048百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本公司为一家投资控股公司,经营范围为(一)投资并持有上市公司、保险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的股份;(二)监督管 理控股投资企业的各种国内、国际业务;(三)国家授权或委托的政策性保险业务;(四)经原保监会和国家有关部门 批准的其他业务。本公司的子公司主要提供综合金融产品和服务,并从事财产保险业务,人身保险业务,资产管理以及 其他业务。 本公司的母公司及合并财务报表于2022年3月25日已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 本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子公司及部分结构化主体,详细情况参见附注六、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134 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 ,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二 、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 - 基本准则 》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 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此外,本财务报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持续经营 本集团对自2021年12月31日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和情况。 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三 、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集团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集团于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 况以及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 2.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集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以及保险合同负债外,本财务报表以历史成 本作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在历史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购置时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所付出的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负债按照因 承担现时义务而实际收到的款项或者资产的金额,或者承担现时义务的合同金额,或者按照日常活动中为偿还负债预期 需要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 公允价值是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无论公 允价值是可观察到的还是采用估值技术估计的,在本财务报表中计量和披露的公允价值均在此基础上予以确定。 公允价值计量基于公允价值的输入值的可观察程度以及该等输入值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的重要性,被划分为三个层级: 第一层级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级输入值是除第一层级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级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3. 会计期间 本集团的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4. 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之境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其记账本位币。本集团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 币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百万元为单位表示。 二零二一年年度報告 135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 ,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续)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合并日其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 对价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则调整留存收益。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及商誉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合并成本指购买方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和发行的权益性工具的公允价值。通过多 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合并成本为购买日支付的对价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 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 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在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以公允价值计量。 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作为一项资产确认为商誉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 量。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 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 价值份额的,计入当期损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 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 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集团将进行重新评估。 子公司的合并起始于本集团获得对该子公司的控制权时,终止于本集团丧失对该子公司的控制权时。 对于本集团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丧失控制权的日期)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 现金流量表中。 对于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其自购买日(取得控制权的日期)起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 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对于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或吸收合并下的被合并方,无论该项企业合并发生在报告期的任一时点, 视同该子公司或被合并方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集团的合并范围,其自报告期最早期间期初或同受最终控制 方控制之日起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子公司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按照本公司统一规定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厘定。 本公司与子公司及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于合并时抵销。 子公司股东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 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 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136 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 ,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续)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续) 对于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但没有丧失对该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作为权益性交易核算,调整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和少数股东权益的账面价值以反映其在子公司中相关权益的变化。少数股东权益的调整额与支付╱收 到对价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 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 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 益,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该分类通过考虑该安排的结构、法律形式以及合同条款等因素根据合营方在合营安 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确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 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集团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具体参见附注三、12.“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本集团根据共同经营的安排确认本集团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确认本集团单独所承 担的负债以及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集团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本集团份 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 确认本集团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 用。本集团按照适用于特定资产、负债、收入和费用的规定核算确认的与共同经营相关的资产、负债、收入和费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本集团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集团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 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外币业务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可供出售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 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外,产生的结算和货币性项目折算差额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 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差额根据非货币性项目的性质计入当期损益或 其他综合收益。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为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境外经营的外币财务报表按以下方法折算为人民币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所有资产、负债类项目 按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股东权益除“未分配利润”项目按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 利润表中的所有项目及反映 利润分配发生额的项目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股东权益类项目合计数的差额 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并计入股东权益。 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以“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单独列报。 期初数和上年实际数按照上年财务报表折算后的数额列示。 二零二一年年度報告 137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 ,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续) 10. 金融工具 在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 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损益;对于其他类别 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实际利率法 实际利率法是指按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含一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成本及各期利息收入或 支出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 资产或金融负债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在计算实际利率时,本集团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的基础上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考虑未来的信用损 失),同时还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合同各方之间支付或收取的、属于实际利率组成部分的各项收费、交易费用及折 价或溢价等。 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 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1)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2)初始确认 时即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本集团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 管理;(3)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 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可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1)该指定可 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资产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2)本集团 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对该金融资产所在的金融资产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 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3)符合条件的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 该等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集团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 当期损益。 138 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 ,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续) 10. 金融工具( 续) 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续) 贷款和应收款项 贷款和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本集团划分为贷款和应收款的 金融资产包括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应收保费、应收分保账款、定期存款、分类为贷款及应收款的投资及其他应收类款项 等。 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 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包括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外的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与 摊余成本相关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及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计入投资收益。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 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金融资产减值 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其他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 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是指金融资产初始确认 后实际发生的、对该金融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有影响,且企业能够对该影响进行可靠计量的事项。 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到的各项事项: (1)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2) 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3) 本集团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 (4) 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者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 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导致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二零二一年年度報告 139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 ,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续) 10. 金融工具( 续) 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续) 金融资产减值( 续) (6) 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公开的数据对其进行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 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量,包括: – 该组金融资产的债务人支付能力逐步恶化; – 债务人所在国家或地区经济出现了可能导致该组金融资产无法支付的状况; (7) 权益工具发行人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权益工具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 资成本; (8) 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 (9) 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减值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按照该金融资产的原实际利率折现确定的预计未来现金流 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减记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确认减值损失后,如 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但金 融资产转回减值损失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本集团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 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 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不包括 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当期损 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为该资产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 后的余额。 在确认减值损失后,期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 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减值损失转回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可供出售债务工具的减值损失转回 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单独进行检查,若该权益工具投资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 其初始投资成本超过50%;或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持续时间超过一年(含一年),则表明其发生减值。 140 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 ,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续) 10. 金融工具( 续) 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续) 以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减值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 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 值,减记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予转回。 金融资产的转移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 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 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若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 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 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应当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 账面价值;(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 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 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集团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 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负债:(1)承担该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回购;(2)初始确认 时即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本集团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 管理;(3)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 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二零二一年年度報告 141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 ,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续) 10. 金融工具( 续) 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续)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续)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可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1)该指定 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负债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和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2)本集 团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该金融负债所在的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 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3)符合条件的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 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金融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集团(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 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 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 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衍生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本集团的衍生金融工具主要为远期外汇合约和利率互换。衍生金融工具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 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 债。但对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工 具,按成本计量。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未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嵌入衍生 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 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嵌 入衍生工具进行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同时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 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 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142 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 ,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续) 10. 金融工具( 续) 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集团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集团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 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本集团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 扣减。 本集团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分配作为利润分配处理,发放的股票股利不影响股东权益总额。 11. 应收款项 本集团的应收款项均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应收保费、应收分保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本集团对单 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根据自身业务特点确定单项金额重大的标准。对单项金额 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 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 减值测试。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12. 长期股权投资 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 单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 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 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时,已考虑投资方 和其他方持有的被投资单位当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 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 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 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 ; 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 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 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 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而确认 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 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原持有股权投资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 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当期损益。 二零二一年年度報告 143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 ,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续) 12. 长期股权投资( 续) 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续)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 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 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 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是指本集团能够对其实施控制的被投资主体。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 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本集团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联营企业是指本集团能够对其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合营 企业是指本集团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 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 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 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股东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 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 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集团不 一致的,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 附注十二、暂缓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补充披露中提及的情况除外。对于本集团与联营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 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 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 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 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集团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 额。 144 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 ,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续) 12. 长期股权投资( 续) 长期股权投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 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 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 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 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 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 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本集团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 位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 能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 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集团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 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 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 东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 其他股东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股东 权益全部结转。 本集团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 其在丧失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 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单位 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 资收益。 13.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本集团投资性房地产主要为非本集团自用的 房屋及建筑物。 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 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否则,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而且本集团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 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能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进行估计,故本集团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 续计量,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二零二一年年度報告 145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 ,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续) 13. 投资性房地产( 续) 本集团于会计期间内 : (1)将部分自用房屋及建筑、土地使用权转为出租,因此自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转入投资性房地 产。转入的投资性房地产按照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转换日公允价值高于历史成本的差异计入其他综合收益;(2)将 部分出租房屋及建筑物、土地使用权转为自用,因此自转出至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转出时以其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作 为自用房地产的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4.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 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 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除此以外的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 计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如下: 固定资产类别 使用寿命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5-60年 3%-10% 1.50%-19.40% 办公 、通讯及其他设备 3-12年 3%-10% 7.50%-32.33% 运输设备 4-15年 3%-10% 6.00%-24.25%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本集团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 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当固定资产处置时或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 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 更处理。 15.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 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不计提折旧。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 146 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 ,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续) 16.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电脑软件系统等。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和已计提的减值准 备累计金额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 各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如下: 使用寿命 土地使用权 30-70年 电脑软件及其他 3-10年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17. 租赁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 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该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除非合同条款和条件发生变化,本集团不重新评估合同是 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使用权资产 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本集团在租赁期开始日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租赁期开始日,是指出租人提供租赁 资产使其可供本集团使用的起始日期。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初始 直接费用、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并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本集团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使用权资产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 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租赁负债 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本集团在租赁期开始日按照该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 量。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本集团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增量借 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租赁期开始日后,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 产成本。 二零二一年年度報告 147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 ,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续) 17. 租赁( 续)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续) 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集团对机动车辆和机器设备和其他资产(除办公场所外)的短期租赁以及低价值资产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 租赁负债。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 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本集团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 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本集团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本集团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 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收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18. 资产减值 本集团对除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金融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集团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 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于每年末进行减值测 试。对于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也每年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集团以 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 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集团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19.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 分期平均摊销。 148 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 ,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续) 20. 保险合同分类 保险合同是指保险人与投保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并承担源于被保险人保险风险的协议。保险合同分为原保险合同 和再保险合同。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可能导致本集团承担赔付保险金责任的,或者当被保险人死 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约定的年龄、期限仍生存时本集团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则本集团承担了保险风险。 本集团与投保人签订的合同,如果本集团只承担了保险风险,则属于保险合同;如果本集团只承担保险风险以外的其他 风险,则不属于保险合同;如本集团既承担保险风险又承担其他风险的,则按下列情况对保险混合合同进行处理: (1) 保险风险部分和其他风险部分能够区分,并且能够单独计量的,将保险风险部分和其他风险部分进行分拆。保险风 险部分,确定为保险合同,按照保险合同进行处理;其他风险部分,不确定为保险合同,按照相关会计政策进行会 计处理。 (2) 保险风险部分和其他风险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虽能够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本集团以整体合同为基础进行重大 保险风险测试。如果保险风险重大,将整个合同确定为保险合同;如果保险风险不重大,整个合同不确定为保险合 同,按照相关会计政策进行会计处理。 21.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主要为本集团的保险混合合同中经分拆能够单独计量的承担其他风险的合同部分以及未通过重大保险 风险测试的保单对应的负债等。 22. 重大保险风险测试 本集团在合同初始确认时进行重大保险风险测试的合同,本集团以保险风险同质的合同组合为基础进行测试。在进行重 大保险风险测试时,本集团需要对保单是否转移保险风险,保单的保险风险转移是否具有商业实质,以及保单转移的保 险风险是否重大依次进行判断。 原保险保单转移的保险风险是被保险人已经存在的风险,包括财物损害、生存年龄、是否患上约定的重大疾病等。 本集团判断原保险保单转移的保险风险是否重大的方法和标准如下: 对于非年金保单,以原保险保单保险风险比例来衡量保险风险转移的显著程度。风险比例= ( 保险事故发生情景下保险 人支付的金额 - 保险事故不发生情景下保险人支付的金额) ╱保险事故不发生情景下保险人支付的金额× 100%。如果 原保险保单保险风险比例在保单存续期的一个或多个时点大于等于5%,则确认为保险合同。对于即期年金,如果投保人 选择或很大可能将选择年金领取期限和领取标准都是完全固定的年金方式(不承担长寿风险),则视为非保险合同;否 则,视为保险合同。对于延期年金,若签约时保证年金费率,如果投保人选择或很大可能将选择保单签发日提供的保证 年金费率选择权中年金领取期限和领取标准不都是完全固定的年金方式,则视为保险合同,否则,视为非保险合同。对 于显而易见满足转移重大保险风险条件的原保险保单,直接判定为保险合同。 二零二一年年度報告 149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 ,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续) 22. 重大保险风险测试( 续) 非寿险原保险保单通常显而易见地满足转移重大保险风险的条件,因此本集团可以不计算保险保单保险风险比例,直接 将大多数非寿险原保险保单判定为保险合同。 在对再保险合同转移的保险风险是否重大进行判断时,本集团在全面理解再保险合同的实质及其他相关合同和协议的基 础上,如果再保险合同保险风险比例大于1%的,确认为再保险合同。再保险合同的风险比例为再保险分入发生净损失金 额现值的概率加权平均数除以再保险分入人预期保费收入的现值;对于显而易见满足转移重大保险风险的再保险合同, 本集团不计算再保险合同保险风险比例,直接将再保险保单判定为再保险合同。 本集团在进行重大风险测试时使用的假设主要是赔付率、死亡率及疾病发生率等。本集团根据实际经验和未来发展趋势 合理估计本集团的产品承担的风险。 23. 保险合同准备金 本集团的保险合同准备金包括寿险保险合同准备金和非寿险保险合同准备金。寿险保险合同准备金包括寿险责任准备 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非寿险保险合同准备金包括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 本集团在确定保险合同准备金时,将具有同质保险风险的保险合同组合作为一个计量单元。其中,非寿险保险合同根据 业务线分成若干个计量单元;寿险保险合同以保单或保单组合(固定主附险搭配的合同)为最小计量单元。 除非寿险合同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以外,保险合同准备金以本集团履行保险合同相关义务所需支出的合理估计金额为基础 进行计量。本集团履行保险合同相关义务所需支出,是指由保险合同产生的预期未来现金流出与预期未来现金流入的差 额,即预期未来净现金流出。其中,预期未来现金流出,是指本集团为履行保险合同相关义务所必需的合理现金流出 (含归属于保单持有人的收益),主要包括:(1)根据保险合同承诺的保证利益,包括赔付、死亡给付、残疾给付、疾病 给付、生存给付、满期给付等;(2)根据保险合同构成推定义务的非保证利益,包括保单红利给付等;及(3)管理保险合同 或处理相关赔款必需的合理费用,包括保单维持费用、理赔费用等。预期未来现金流入,是指本集团为承担保险合同相 关义务而获得的现金流入,包括保险费和其他收费。 预测未来净现金流量的期间为整个保险期间。对于包含可续保选择权的保险合同,如果保单持有人很可能执行续保选择 权并且保险人不具有重新厘定保险费的权利,保险人应当将预测期间延长至续保选择权终止的期间。 本集团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按照各种情形的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预期未来净现金流出的 合理估计金额。 本集团在确定保险合同准备金时,考虑边际因素,并对边际进行单独计量。边际包括风险边际和剩余边际。 计量风险调整的目的在于反映基于保险人角度,未来现金流量在金额和时间方面的不确定性影响。风险边际是基于 本公司及子公司最新经验以及参考行业水平确定。 150 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 ,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续) 23. 保险合同准备金( 续) 在保险合同初始确认日产生首日利得的,不确认该利得,而将首日利得作为剩余边际计入保险合同准备金。在保险 合同初始确认日发生首日损失的,对该损失予以确认并计入当期损益。在合同初始确认日,用剩余边际与摊销载体 预期未来现值的比值作为摊销比例。后续计量时,摊销比例锁定,不随未来评估假设的改变而改变。本集团以有效 保额或保单数量作为摊销因子在整个保险期间对剩余边际进行摊销。 本集团在确定保险合同准备金时,考虑货币时间价值的影响;对于货币时间价值的影响重大的,对相关未来现金流量进 行折现;对于整体准备金的久期小于或等于1年的计量单元,不考虑货币时间价值的影响。计量货币时间价值所采用的折 现率,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 对未来保险利益不受对应资产组合投资收益影响的保险合同,于2021年12月31日根据当前信息,以及根据原保监会《关 于优化保险合同负债评估所适用折现率曲线有关事项的通知》( 保监发[2017]23号 ) 、 《 关于明确保险合同负债评估新 折现率曲线执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部函[2017]637号)规定,以原保监会规定的即期基础利率曲线为基础,考虑 一定综合溢价确定折现率假设。 非寿险合同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非寿险合同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自保险合同生效至保险合同终止期间确认。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表示已收取保费但承保风险 未到期期间所承担的责任。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以未赚保费法进行计量。按照未赚保费法,本集团于保险合同初始确认 时,以确认的保费收入为基础,在减去佣金及手续费、承保人员费用、保险保障基金、监管费用等获取成本后计提本准 备金。在初始确认后,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在保险期间按三百六十五分之一或二十四分之一法进行后续计量。在下述的负 债充足性测试结果显示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计提不充足时,本集团进行相应调整。 负债充足性测试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保险合同准备金进行充足性测试。本集团按照保险合同相关义务所需支出的合理估计金额为基 础,加上风险边际重新计算确定的相关准备金金额,超过充足性测试日已提取的相关准备金余额的,按照其差额补提相 关准备金,计入当期损益;反之,不调整相关准备金。 24. 再保险 分入业务 本集团在分保费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 再保险合同成立并承担相应保险责任; 与再保险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 与再保险合同相关的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 二零二一年年度報告 151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 ,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续) 24. 再保险( 续) 分入业务( 续) 本集团根据相关再保险合同的约定,计算确定分保费收入和分保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根据相关再保险合同的约定,在 能够计算确定应向再保险分出人支付的纯益手续费时,将该项纯益手续费作为分保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提取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分保未决赔款准备金、分保寿险责任准备金、分保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以及进 行相关分保准备金充足性测试,比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本集团在收到分保业务账单时,将账单标明的扣存本期分保保证金确认为存出分保保证金;同时,按照账单标明的返还 上期扣存分保保证金转销相关存出分保保证金。本集团根据相关再保险合同的约定,按期计算存出分保保证金利息,计 入当期损益。 分出业务 本集团在常规业务过程中对部分保险业务分出保险风险。 已分出的再保险安排并不能使本集团免除对保单持有人的责任。在确认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的当期,本集团按照相关再 保险合同的约定,计算确定分出保费及应向再保险接受人摊回的分保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在提取原保险合同未到期责 任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责任准备金的当期,本集团按照相关再保险合同的约定计算确 定应向再保险接受人摊回的保险合同准备金,确认为相应的应收分保准备金资产。在确认支付赔付款项金额或实际发生 理赔费用而冲减原保险合同相应准备金余额的当期,本集团冲减相应的应收分保准备金余额;同时,本集团按照相关再 保险合同的约定,计算确定应向再保险接受人摊回的赔付成本,计入当期损益。在原保险合同提前解除的当期,本集团 按照相关再保险合同的约定计算确定分出保费、摊回分保费用的调整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转销相应应收分保准 备金余额。 对再保险合约业务的浮动手续费和纯益手续费而言,本集团根据相关再保险合同的约定,以当前信息为基础,按照各种 情形的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未来净现金流出的合理估计金额,并确认相关的资产或负债。 作为再保险分出人,本集团将再保险合同形成的资产与有关原保险合同形成的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分别列示,不相互抵 销;将再保险合同形成的收入或费用与有关原保险合同形成的费用或收入在利润表中也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 25. 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 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 ,是指本集团根据财政部《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财金[2013]129号”)的 相关规定 ,分别按照农业保险自留保费和超额承保利润的一定比例 ,计提的保费准备金和利润准备金 ,逐年滚存 。 大灾准备金专项用于弥补农业大灾风险损失,可以在农业保险各大类险种之间统筹使用,大灾准备金的使用额度,以农 业保险大类险种实际赔付率超过大灾赔付率部分对应的再保后已发生赔款为限。 152 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 ,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续) 25. 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 续) 保费准备金 根据财金[2013]129号规定,本集团按照农业保险自留保费的一定比例计提保费准备金,具体的比例区间如下: 农业保险类别 计提比例 种植业保险 2% - 8% 养殖业保险 1% - 4% 森林保险 4% - 10% 当保费准备金的滚存余额达到当年农业保险自留保费的,可以暂停计提。 利润准备金 当农业保险实现年度及累计承保盈利,且满足相关监管条件,本公司之子公司在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一般风险准备金 后,从年度净利润中计提利润准备金,计提标准为超额承保利润的75% ( 如不足超额承保利润的75%,则全额计提 ) , 不得将其用于分红、转增资本。 26. 职工薪酬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本集团 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 公允价值计量。 本集团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本集团按规定提取的工会 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集团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 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当雇员已提供服务使其有权利获得设定提存计划的供款时,相关设定提存计划支付的金额应确认为费用。本集团的设定 提存计划主要是根据政府统筹的社会福利计划为员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以及设立的企业年金。本集团按 照职工上一年度基本工资的一定比例向年金计划供款。 二零二一年年度報告 153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 ,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续) 26. 职工薪酬( 续)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续) 对于设定受益计划,本集团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 期间,并在每个年度报告期末执行精算计量。重新计量的精算利得和损失会直接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中,并在其发生的当 期借记或贷记其他综合收益。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上述精算利得和损失不得重分类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在 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过去服务成本于计划修订时于当期损益中确认。利息 支出按期初对受益计划设定的折现率计算。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划分为下列组成部分: (1) 服务成本(包括过去服务成本和精算利得和损失); (2) 设定受益计划负债的利息支出;及 (3)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负债所产生的变动。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不能单 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集团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 用时。 27. 预计负债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且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以及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 靠地计量,则确认为预计负债。 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 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如果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则以预计未来现金流出折现后的金额确定最佳估计数。 28. 收入 收入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金额能够可靠计量,并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保险业务收入 保费收入及分保费收入于保险合同成立并承担相应保险责任,与保险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并与保险合同相 关的净收入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非寿险原保险合同,根据原保险合同约定的保费总额确定保费收入金额。寿险原 保险合同,分期收取保费的,根据当期应收取的保费确定保费收入金额;一次性收取保费的,根据一次性应收取的保费 确定保费收入金额。分入业务根据相关再保险合同的约定,计算确定分保费收入金额。 154 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 ,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续) 28. 收入( 续) 利息收入 利息收入按照他人使用本集团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提供服务和劳务收入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29. 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对于本集团收到的来源于其他方的补助,有确凿证据 表明政府是补助的实际拨付者,其他方只起到代收代付作用的,该项补助也属于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 政府补助根据相关政府文件中明确规定的补助对象性质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 量。 本集团政府补助主要为取得的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以及取得的西藏保险公司优惠费率补贴,该等政府补助为与收益相 关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和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和损失 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和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 本。 与本集团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本集团日常活动无关的 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30. 所得税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 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 二零二一年年度報告 155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 ,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续) 30. 所得税( 续)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对于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 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 延所得税负债。 一般情况下所有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但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 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与商誉的初始确认相关的,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 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暂时性差 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及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 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本集团确认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集团能够控制 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 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只有当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 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本集团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 适用税率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相关要求,本集团对与相关租赁交易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及相关租赁负债分别确 定所得税的影响,初始确认相关的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除与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 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 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 以转回。 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集团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 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156 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 ,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续) 30. 所得税( 续) 所得税的抵销( 续)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 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 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集团递 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31. 保单红利支出 保单红利支出是本集团在报告期间内按本集团宣告的分红方案支付给保单持有人的红利支出。 32. 一般风险准备 本集团内从事金融业的子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向投资者分配利润之前需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从事保险业务的 子公司按本年实现净利润(弥补累计亏损后)的10%提取总准备金用于巨灾风险的补偿,不得用于分红、转增资本。 四 、 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所作的重要判断及会计估计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 本集团在运用附注三所描述的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本集团需要对无法准确计量的报表项目 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基于本集团管理层过去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 素的基础上作出的。实际的结果可能与本集团的估计存在差异。 本集团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计的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 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所作的重要判断 本集团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作出了以下重要判断,并对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的金额产生了重大影响: 保险合同的分拆、分类和重大保险风险测试 本集团在初始确认时就合同是否转移保险风险、保险风险的转移是否具有商业实质以及是否重大作出判断,判断结果会 影响保险合同的分类。 当一合同转移了重大的保险风险和金融风险,本集团应判断金融风险是否与存款部分有关并是否可单独计量,以及本集 团的会计政策是否充分反映了与该类存款部分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判断的结果将影响合同的分拆。 本集团在进行重大保险风险测试时,首先将风险同质的同一产品的所有保单归为一组。然后考虑保单的分布状况和风险 特征,从保单组合中选取足够数量且具有代表性的保单样本进行逐一测试。 合同的分拆和分类对本集团的收入确认、负债计量以及合并财务报表列示产生影响。重大保险风险测试方法具体参见附 注三、22中披露。 二零二一年年度報告 157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 ,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 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所作的重要判断及会计估计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 续) 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所作的重要判断( 续) 对被投资企业重大影响的判断 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 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时,已考虑投资方和其他方持有的被投资单位当期可转换公 司债券、当期可执行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当以下的一个或多个指标存在,本集团需要确定是否实施重大影响, 即使直接和间接通过子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少于百分之二十: 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同等的治理机构中拥有代表; 参与政策的制定,包括股息和其他分配的决策参与; 和被投资单位间的重大交易; 管理人员的交换;或 提供必要的技术信息。 如果本集团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将对此作为联营企业核算;否则,将作为金融资产核算。 对于某些被投资单位,虽然本集团持有的表决权少于百分之二十,但依然拥有重大影响力的原因在本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七、11中披露。 结构化主体的合并 出于投资目的,本集团在其日常经营中持有了一系列结构化主体。这些结构化主体在法律形式、投资者替换管理人员的 权力、更改标的资产及清算程序上不相一致。本集团某些子公司也参与发起并管理了这些结构化主体。因此,本集团需 要评估其是否能够控制这些结构化主体。评估依据主要为本集团是否作为投资管理者、是否拥有更改投资决定及管理人 员的权力,以及如何运用以上权力影响可变回报。 联营企业的减值评估 本集团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是否有客观的迹象表明存在减值。当有客观证据表明账面金额可能无法收回时,对长期 股权投资进行减值评估。长期股权投资账面金额大于未来可收回金额,即存在减值,可收回金额根据长期股权投资的公 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的现值两者中的较高者确定。在评估预计未来现金流的现值时,本集团 需评估持续持有该投资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并选用恰当的折现率对相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 会计估计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 资产负债表日,会计估计中很可能导致未来期间资产、负债账面价值作出重大调整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主要有: 158 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 ,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 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所作的重要判断及会计估计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 续) 会计估计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 续) 保险合同准备金的估值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在计量保险责任准备金过程中须对履行保险合同相关义务所需支出的金额作出合理估计,该估 计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 计量这些负债所需要的主要计量假设如下: (1) 对未来保险利益不受对应资产组合投资收益影响的保险合同,于2021年12月31日根据当前信息,本集团在考虑货 币时间价值的基础上,以基础利率曲线附加综合溢价确定折现率假设。综合溢价考虑税收、流动性溢价和其他因素 等确定。本集团确定评估使用的包含溢价的即期折现率假设具体如下: 2021年 2020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即期折现率 2.20%-4.78% 2.47% - 4.80% 对未来保险利益随对应资产组合投资收益变化的保险合同,根据对应资产组合预期产生的未来投资收益率确定计算未到 期责任准备金的折现率,本集团使用的未来各年度的折现率假设具体如下: 2021年 2020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折现率 5.00% 5.00% 折现率及投资收益率假设受未来经济环境、资本市场表现、保险资金投资渠道、投资策略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2) 本集团根据实际经验、市场经验和未来的发展变化趋势,确定死亡发生率、疾病发生率、伤残率等。死亡率假设是 基于本集团以往的死亡率经验数据,对当前和未来预期的估计以及对中国保险市场的了解等因素,并参考了中国人 身保险业经验生命表确定的。发病率假设是基于本集团产品定价假设及以往的发病率经验数据、对当前和未来预期 的估计等因素确定。死亡率及发病率假设受国民生活方式改变、社会进步和医疗技术水平的提高等因素影响,存在 不确定性。 (3) 退保率假设按照保单年度、产品类别和销售渠道不同而分别确定。退保率假设受未来宏观经济及市场竞争等因素影 响,存在不确定性。 (4) 本集团根据费用分析结果和未来的发展变化趋势,确定费用假设。未来费用水平对通货膨胀反应敏感的,本集团在 确定费用假设时考虑通货膨胀因素的影响。费用假设主要分为获取费用和维持费用假设。本集团仅考虑与保单销售 和维持直接相关的费用。 二零二一年年度報告 159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 ,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 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所作的重要判断及会计估计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 续) 会计估计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 续) 保险合同准备金的估值( 续) 计量这些负债所需要的主要计量假设如下:( 续) (5) 本集团根据分红保险账户的预期投资收益率、红利政策、保单持有人的合理预期等因素,确定合理估计值,作为保 单红利假设。未来保单红利假设受上述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本集团个人分红保险业务的未来保单红利假设根 据合同约定的可分配盈余的70%计算。 (6) 在对非寿险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进行负债充足性测试时,本集团使用折现现金流量法判断是否存在不足。计量折现现 金流量的主要假设包括赔付率、风险边际等。本集团在评估非寿险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时,参照资本成本法测算结果 和行业指导比例3.0% - 8.5%确定风险边际。 (7) 计算未决赔款准备金所需要的主要假设为赔付发展因子和预期赔付率水平。该假设用于预测未来赔付成本。各计量 单元的赔付发展因子和预期的赔付率以本集团的历史赔款进展经验和赔付水平为基础,并考虑核保政策、费率水 平、理赔管理流程等公司政策的调整及宏观经济、监管、司法等外部环境的变化趋势。本集团在评估未决赔款准备 金时按资本成本法测算结果和行业指导比例2.5% - 8.0%确定风险边际。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确定上述包括折现率、死亡率和疾病发生率、退保率、费用假设、保 单红利、赔付率假设等精算假设,用以计量资产负债表日的各项保险合同准备金相关负债,对于假设变更对保险合同准 备金负债的变动计入本期利润。 2021年度,上述假设变更增加计提寿险及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5,678百万元,增加计提应收分保寿险及长期健康险责任 准备金242百万元,合计减少税前利润金额人民币5,436百万元( 2020年度 : 增加分保后计提寿险及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 金并减少税前利润金额人民币8,186百万元)。 保险合同准备金的账面价值于附注七、25中披露。 利用估值方法确认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对于缺乏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本集团运用估值方法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方法包括运用现金流量折现分析、期权定价 模型或其他适当的估值方法,例如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 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 对于现金流量折现分析,估计未来现金流量及折现率是基于现行市场信息及适用于具有相似收益、信用质量及到期特征 的金融工具的比率所作出的最佳估计。估计未来现金流量受到经济状况、特定行业的集中程度、工具或货币种类、市场 流动性及对手方财务状况等因素的影响。折现率受无风险利率及信用风险所影响。因此管理层对估值技术中的贴现率和 流动性折扣作出估计。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和公允价值层级于附注十一中披露。 160 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 ,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 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所作的重要判断及会计估计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 续) 会计估计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 续) 金融资产减值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当发生贷款和应收款项减值的客观证据时,本集团对贷款和应收款项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逐笔分析其风险程度及可收回 性。当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时,本集团需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 益。在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时,本集团主要考虑了债务人的财务状况、信用等级以及抵押担保等情况。 除了针对个别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计提单独评估外,本集团也针对应收保费进行组合减值测试。组合测试是基于 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一组应收款进行的。减值准备的程度取决于未来现金流量的回收期间以及金额。 本集团划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保费、应收分保账款、定期存款、存出资本保证金、持有至 到期投资、分类为贷款及应收款的投资及其他应收类款项。该类资产的账面价值披露于合并资产负债表及相应附注中。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一披露,部分可供出售金融工具按照公允价值第三层级进行计量,该类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计量需使 用重要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对按公允价值第三层级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工具,如果其期末公允价值低于成本,本集团需判断其是否存在减值:对权 益类投资,按照附注三、10所述的标准判断其公允价值低于初始投资成本是否“严重”或“非暂时性” ; 对债权类投资,判 断公允价值下跌是否存在发行人违约的客观证据。 退休金福利责任 本集团已将退休金福利责任确认为一项负债。本集团使用预期福利单位法计量部分退休金福利责任。这些负债的账面价 值和计量的主要假设在本财务报表附注七、22中披露。 五 、 税项 根据财政部和中国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的规定 、财政 部和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文)等规定 ,本集团中国境内业务应缴纳的主要税 项及其税率列示如下 : 企业所得税 按现行税法与有关规定所确定的应纳税所得额25%计缴 。 增值税 按税法规定 ,应纳增值税为销项税额减可抵扣进项税后的余额 ,销项税额根据相关税法规 定计算的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计算 。适用税率主要为6% 、9% 、1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的1%至7%计缴 。 教育费附加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的3%至5%计缴 。 注1: 本公司之子公司在西部地区的部分分公司享受税收优惠,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15%。 注2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第36号)《关于人寿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1]第118号)及《关于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产品营业税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86号)的相关规定 ,本集团开展的部分一年期以上(包括 一年期)返还本利的人身保险产品免征增值税 。 二零二一年年度報告 161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 ,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1. 集团构成情况 本公司所有权及表决权比例 主要经营地 2021年12月31日 2020年12月31日 被投资单位名称 及注册地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 业务性质 直接 间接 直接 间接 取得方式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 人民币22,242百万元 各种财产和意外保险,以及相关 (以下简称“人保财险”) 的再保险业务 68.98% – 68.98% – 设立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 人民币25,761百万元 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 (以下简称“人保寿险”) 保险等保险业务,以及相关的 再保险业务 71.08% 8.92% 71.08% 8.92% 设立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 人民币1,298百万元 保险资金管理业务,以及相关的 (以下简称“人保资产”) 咨询业务等 100.00% – 100.00% – 设立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 人民币8,568百万元 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业务, (以下简称“人保健康”) 以及相关的再保险业务 69.32% 26.13% 69.32% 26.13% 设立 中国人民养老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河北 人民币4,000百万元 个人、团体养老保险及年金业务 (以下简称“人保养老”) 短期健康及意外伤害保险业务 100.00% – 100.00% – 设立 人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北京 人民币800百万元 实业、房地产投资,资产经营和 (以下简称“人保投控”) 管理,物业管理 100.00% – 100.00% – 设立 人保资本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天津 人民币200百万元 股权投资及管理、债权投资及 (原人保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管理、资产管理等 以下简称“人保资本”) 100.00% – 100.00% – 设立 人保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 人民币4,000百万元 财产保险、人身保险、短期健康 (以下简称“人保再保”) 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的商业再 保险业务 51.00% 49.00% 51.00% 49.00% 自行设立 中国人民保险(香港)有限公司 香港 港币1,610百万元 财产保险及再保险业务 非同一控制下 (以下简称“人保香港”(注一) 89.36% – 89.36% – 企业合并 人保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天津 人民币1,415百万元 互联网金融 (以下简称“人保金服”(注二) 70.68% 29.32% 100.00% – 设立 中国人保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香港 港币50百万元 保险资金管理业务,以及相关的 (以下简称“人保香港资产”) 咨询业务等 (注一、注三) – 100.00% 100.00% – 设立 以上仅列示对合并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的子公司。其他子公司并不会对本集团财务状况及财务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因 此不单独披露。 注一: 香港注册成立公司未有注册资本相关要求,人保香港资产及人保香港披露为其实收资本。 注二: 于2021年11月23日,人保金服召开2021年第一届股东会,会议通过了人保金服股东变更的决议,人保财险和人保寿险分别认缴人民币248.92百万元 和人民币165.95百万元取得人保金服增资后17.59%和11.73%股权,上述变更后本公司对人保金服直接持有70.68%,间接持有29.32%的股权。 注三: 2020年11月6日,人保集团与人保资产签订股份转让协议,转让人保香港资产100%的持股股权。于2021年3月17日,银保监复[2021] 199号批准该股 份转让;于2021年10月27日,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批准该股份转让。上述变更后人保香港资产成为人保资产全资子公司,人保集团对其 间接持股100%。 162 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 ,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续) 2. 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 出于投资目的,本集团在其日常经营中持有了一系列结构化主体。这些结构化主体在法律形式、投资者替换管理人员的 权力、更改标的资产及清算程序上不相一致。本集团某些子公司也参与发起并管理了这些结构化主体。因此,本集团需 要评估其是否能够控制这些结构化主体。评估依据主要为本集团是否作为投资管理者、是否拥有更改投资决定及管理人 员的权力,以及如何运用以上权力影响可变回报。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新增、赎回或清 算等事项会导致合并范围的变更。 于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作为管理人管理的部分资产管理产品,本集团同时持有其一定份额并认为能够对该类资产管 理产品形成控制,因此纳入合并范围。于2021年12月31日,纳入本集团合并范围的主要结构化主体如下: 直接投资占比╱ 名称 持有份额占比 实收基金 业务性质 人保货币市场基金 43.49% 5,749 公募基金 人保资产安心盛世29号资产管理产品 81.41% 2,550 资产管理产品 人保资产-神州优车股权投资计划 100.00% 2,400 股权投资计划 人保资产-中国铁建债权投资计划(一) 100.00% 2,300 债权投资计划 人保资产安心通港1号资产管理产品 85.85% 2,112 资产管理产品 3.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的财务及相关信息 本集团拥有存在重大少数股东权益的各子公司的财务信息汇总如下。以下财务信息为考虑本集团合并抵销调整前的结 果。 需要指出,在人保财险的合并财务报表中某权益投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但在合并考虑本公司和人保寿险持有 的表决权影响以后,在本财务报表将该权益投资作为联营企业核算。以下信息没有考虑如果该权益投资在人保财险合并 财务报表中作为联营企业核算可能产生的影响。 人保财险 2021年 2020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及表决权比例 31.02% 31.02% 当年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7,006 6,463 当年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2,587 3,181 年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63,718 58,805 资产总计 682,173 646,199 负债合计 476,762 456,627 股东权益合计 205,411 189,572 二零二一年年度報告 163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 ,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续) 3.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的财务及相关信息( 续) 人保财险( 续) 2021年度 2020年度 营业收入 425,499 420,204 净利润 22,586 20,834 综合收益总额 23,941 27,78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336 12,811 人保寿险 2021年 2020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及表决权比例 20.00% 20.00% 当年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829 905 当年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619 257 年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9,869 9,811 资产总计 539,957 494,320 负债合计 490,610 445,267 股东权益合计 49,347 49,053 2021年度 2020年度 营业收入 123,534 121,029 净利润 4,145 4,525 综合收益总额 3,314 8,20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5,771 9,878 4. 重大限制 由于本公司之部分子公司从事保险业务,其受到相关监管机构的监管,本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这些子公司的资产偿还本集 团债务的能力受到限制。该类保险企业持有资产的账面价值在本财务报表附注八,财产保险、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分部 中披露。 164 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 ,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2021年 2020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折合人民币 折合人民币 银行存款 -人民币 17,276 18,376 -美元 2,496 2,802 -港币 1,407 2,422 -欧元 285 194 -英镑 5 2 -其他 9 7 小计 21,478 23,803 其他货币资金 -人民币 920 301 合计 22,398 24,104 上述银行存款均为银行活期存款或短期定期存款。银行活期存款按照银行活期存款利率取得利息收入。短期定期存款及 通知存款的存款期为1天至3个月不等,依本集团的现金需求而定,并按照相应的银行定期存款利息取得利息收入。 于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活期银行存款中包含人民币612百万元(2020年12月31日:人民币976百万元)的款项使用权 或所有权受限,详细情况见附注七、20(1)。 于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存放在香港的货币资金折合人民币950百万元(2020年12月31日:人民币1,178百万元)。 于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存放在其他境外国家的货币资金折合人民币281百万元 ( 2020年12月31日 : 人民币654百万 元)。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021年 2020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债券投资 企业债 25,844 17,298 国债 1,598 1,157 金融债 12,172 3,481 小计 39,614 21,936 权益工具 基金 12,414 7,416 股票 5,431 4,081 小计 17,845 11,497 合计 57,459 33,433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无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债券投资(2020年12月31日:人民币80百万元),包含4,766百万元人民币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权益工具投资(2020年12月31日:人民币2,117百万元)。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的投资变现不存在重大限制。 二零二一年年度報告 165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 ,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续) 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021年 2020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按交易场所划分 交易所市场 2,818 26,844 银行间市场 8,672 28,237 合计 11,490 55,081 按质押品类别划分 债券 11,490 55,081 4. 应收保费 2021年 2020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应收保费 45,135 40,115 减 :坏账准备( 附注七 、19) (3,415) (3,340) 净额 41,720 36,775 (1) 按账龄分析 2021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种类 金额 占比 金额 计提比例 % % 3个月以内 33,935 75.18 545 1.60 3个月至6个月 2,325 5.15 169 7.27 6个月至1年 5,150 11.41 343 6.66 1至2年 1,727 3.83 659 38.16 2年以上 1,998 4.43 1,699 85.04 合计 45,135 100.00 3,415 7.57 2020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种类 金额 占比 金额 计提比例 % % 3个月以内 31,016 77.32 403 1.30 3个月至6个月 1,309 3.26 106 8.10 6个月至1年 4,553 11.35 464 10.19 1至2年 1,628 4.06 775 47.60 2年以上 1,609 4.01 1,592 98.94 合计 40,115 100.00 3,340 8.33 166 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 ,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续) 4. 应收保费( 续) (2) 年末应收保费中前五名欠款单位 2021年 2020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应收保费前五名金额合计 737 1,417 占应收保费总额比例 1.63% 3.53% 坏账准备金额合计 – – 5. 应收分保账款 2021年 2020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应收分保账款 16,521 15,741 减 :坏账准备( 附注七 、19) (162) (163) 净额 16,359 15,578 (1) 按账龄分析 2021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种类 金额 占比 金额 计提比例 % % 3个月以内 12,151 73.55 – – 3个月至6个月 2,144 12.98 – – 6个月至1年 1,020 6.17 – – 1至2年 920 5.57 32 3.48 2年以上 286 1.73 130 45.45 合计 16,521 100.00 162 0.98 2020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种类 金额 占比 金额 计提比例 % % 3个月以内 12,550 79.72 – – 3个月至6个月 1,421 9.03 – – 6个月至1年 1,088 6.91 – – 1至2年 459 2.92 26 5.66 2年以上 223 1.42 137 61.43 合计 15,741 100.00 163 1.04 二零二一年年度報告 167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 ,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续) 5. 应收分保账款( 续) (2) 年末应收分保账款中前五名欠款单位 2021年 2020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应收分保账款前五名金额合计 9,258 7,552 占应收分保账款总额比例 56.04% 47.98% 坏账准备金额合计 (3) (5) 6. 保户质押贷款 本集团的保户质押贷款均以投保人的保单为质押,且贷款金额上限大部分不超过投保人保单现金价值的90.00%。 于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保户质押贷款的年利率为5.22%-6.35%(2020年12月31日:5.22%-6.35%)。 7. 定期存款 2021年 2020年 原始到期期限 12月31日 12月31日 3个月至1年(含1年) 2,181 1,803 1年至2年(含2年) 2 47 2年至3年(含3年) 9,152 8,040 4年至5年(含5年) 18,199 19,599 5年以上 64,807 59,527 合计 94,341 89,016 于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3个月以上定期存款中分别包含人民币3,632百万元(2020年12月31日:人民币1,981百万元) 的款项使用权受限或所有权受限。详细情况见附注七、20(1)。 168 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 ,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续) 8.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情况 2021年12月31日 累计计入其他 累计计提减值 成本╱摊余成本 综合收益 ( 附注七 、19) 账面价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 债权工具 国债 58,688 3,247 – 61,935 企业债 106,600 3,517 (28) 110,089 金融债 76,305 2,330 – 78,635 资产支持计划 6,879 52 – 6,931 小计 248,472 9,146 (28) 257,590 权益工具 基金 93,581 9,707 (426) 102,862 股票 41,771 2,316 (457) 43,630 优先股 11,038 2,752 (8) 13,782 信托产品 6,100 285 – 6,385 永续债 45,488 1,915 – 47,403 股权投资计划及其他 26,388 6,361 (2,392) 30,357 小计 224,366 23,336 (3,283) 244,419 以成本计量 股权投资 543 – (450) 93 小计 543 – (450) 93 合计 473,381 32,482 (3,761) 502,102 二零二一年年度報告 169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 ,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续) 8.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续) (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情况( 续) 2020年12月31日 累计计入其他 累计计提减值 成本╱摊余成本 综合收益 ( 附注七 、19) 账面价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 债务工具 国债 38,925 187 – 39,112 企业债 117,106 2,825 (262) 119,669 金融债 36,538 468 – 37,006 银行理财产品 2,600 8 – 2,608 小计 195,169 3,488 (262) 198,395 权益工具 基金 53,305 15,360 (621) 68,044 股票 42,842 7,483 (591) 49,734 优先股 11,638 1,103 (8) 12,733 信托产品 6,100 – – 6,100 永续债 13,870 10 – 13,880 股权投资计划及其他 29,142 3,491 (2,300) 30,333 小计 156,897 27,447 (3,520) 180,824 以成本计量 股权投资 595 – (502) 93 小计 595 – (502) 93 合计 352,661 30,935 (4,284) 379,312 (2) 年末按成本减减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本集团按成本减减值计量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2021年度 本年转出至 在被投资单位 被投资单位名称 年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公允价值计量 年末 年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 持股比例 本年现金红利 其他 595 – (52) – 543 502 – (52) 450 不适用 30 合计 595 – (52) – 543 502 – (52) 450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2020年度 本年转出至 在被投资单位 被投资单位名称 年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公允价值计量 年末 年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 持股比例 本年现金红利 其他 670 – (75) – 595 549 – (47) 502 不适用 26 合计 670 – (75) – 595 549 – (47) 502 170 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 ,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续) 8.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续) (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的变动情况 2021年度 债券 基金 股票 其他股权投资 合计 年初余额 262 621 599 2,802 4,284 本年计提( 附注七 、48) – 36 379 130 545 其中 :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 – 36 379 130 545 本年减少 (234) (231) (521) (82) (1,068) 年末余额 28 426 457 2,850 3,761 2020年度 债券 基金 股票 其他股权投资 合计 年初余额 26 1,092 1,837 549 3,504 本年计提( 附注七 、48) 236 8 212 2,300 2,756 其中 :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 236 8 212 2,300 2,756 本年减少 – (479) (1,450) (47) (1,976) 年末余额 262 621 599 2,802 4,284 9. 持有至到期投资 2021年 2020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债券 国债 119,719 83,207 金融债 44,528 62,346 企业债 33,099 35,646 合计 197,346 181,199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持有意图和能力进行评价,未发现变化。 二零二一年年度報告 171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 ,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续) 10. 分类为贷款及应收款的投资 2021年 2020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债权投资计划 71,018 88,622 信托计划 60,194 71,816 资产管理产品 14,893 11,802 合计 146,105 172,240 减 :减值准备( 附注七 、19) (1,502) (933) 净额 144,603 171,307 于2021年12月31日,债权投资计划的年利率为4.15%-7.50%(2020年12月31日:4.25%-7.40%)。 于2021年12月31日,信托计划主要投资于债务工具并向本集团提供4.25%-7.59%的年收益 ( 2020年12月31日 : 4.57%- 6.70%)。 资产管理产品是多种未在活跃市场有报价的,向其投资者提供固定或可确定回报的金融产品。该类金融产品包括银行、 证券公司及资产管理公司发行的证券化资产、债权收益权及资产支持计划等。于2021年12月31日该类金融产品的收益率 为4.00%-6.08%(2020年12月31日:4.20%-6.30%)。 11. 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详细情况如下: 2021年 权益法下确认 其他综合 其他权益 宣告发放现金 计提减值 2021年 被投资单位名称 1月1日 追加投资 处置投资 的投资损益 收益变动 变动 股利或利润 准备 12月31日 联营╱合营企业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 67,827 – – 9,638 812 – (2,149) – 76,128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银行”) 36,968 – – 3,505 271 – (772) – 39,972 其他 20,045 – (454) 428 (25) (22) (502) – 19,470 合计 124,840 – (454) 13,571 1,058 (22) (3,423) – 135,570 2020年 权益法下确认 其他综合 其他权益 宣告发放现金 计提减值 2020年 被投资单位名称 1月1日 追加投资 处置投资 的投资损益 收益变动 变动 股利或利润 准备 12月31日 联营╱合营企业 兴业银行 63,157 – – 7,579 (870) 2 (2,041) – 67,827 华夏银行 34,760 – – 3,147 (301) – (638) – 36,968 其他 19,166 957 (355) 687 (33) 32 (365) (44) 20,045 合计 117,083 957 (355) 11,413 (1,204) 34 (3,044) (44) 124,840 172 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 ,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续) 11. 长期股权投资( 续) (1) 长期股权投资详细情况如下:( 续)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过渡办法,本集团对兴业银行、华夏银行等联营、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时选择不进行 统一会计政策调整。 于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发现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联营企业,华夏银行和兴业银行,本集团对其投资的账面价值 大于其市场价值。管理层考虑到此等减值迹象并相应执行了减值评估。根据管理层评估结果,于2021年12月31日无需计 提减值准备(2020年12月31日:无)。 (2) 重要的联营企业清单及其主要财务信息 本集团持有的所有权及表决权比例 主要经营地 2021年12月31日 2020年12月31日 联营企业 及注册地 业务性质 直接 间接 直接 间接 兴业银行( 注1) 福建 银行 0.85% 12.05% 0.85% 12.05% 华夏银行( 注2) 北京 银行 – 16.66% – 16.66% 注1: 2012年12月31日,本公司、人保财险和人保寿险合计认购兴业银行非公开发行股份1,380百万股。认购完成后,本公司、人保财险和人保寿险分别 持有兴业银行的表决权比例为0.91%、4.98%和4.98%,本集团成为兴业银行的并列第二大股东。 2013年4月19日,人保寿险委派一名高管作为本集团提名的兴业银行候选董事以股东代表身份列席了兴业银行董事会会议。考虑到本集团在兴业银 行所享有的股东权利,及于2013年5月8日,本集团与兴业银行签订了全面业务合作协议,本集团认为自2013年5月8日起有能力对兴业银行实施重大 影响,因此在合并层面将兴业银行作为联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 于2015年7月9日,本集团之子公司人保财险与人保寿险自公开市场上分别以对价人民币4,641百万元及人民币5,456百万元购入兴业银行股份280百万 股及328百万股。因此,本集团对兴业银行持股比例自10.87%增加至14.06%。 2017年3月27日,中国证监会核准兴业银行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722百万股普通股。截至2017年3月31日止,兴业银行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 份完成。由于本公司、人保财险及人保寿险均未参与此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认购,因此,持股比例分别被稀释至0.85%、5.91%及6.14%(合计 12.90%)。虽然本集团持有兴业银行比例低于20%,但由于本集团在兴业银行的董事会仍派有代表并参与对其财务和经营政策的决策,所以本集团 仍能够对兴业银行施加重大影响。 注2: 于2015年12月28日,人保财险与德意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意志银行”)、萨尔奥彭海姆股份有限合伙企业(“萨尔奥彭海姆”)及德意志银行卢森 堡股份有限公司(“德银卢森堡”)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据此,德意志银行、萨尔奥彭海姆及德银卢森堡各自转让其分别持有的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夏银行”)877百万股、267百万股及992百万股股份(共计2,136百万股股份,约占华夏银行全部已发行股份的19.99%)予人保财险。上述交易于 2016年11月17日完成。 2018年10月9日,华夏银行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普通股票方案》等关于非公开发行的议案。2018年11月 19日及2018年12月25日,银保监会及中国证监会分别出具了《关于华夏银行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及有关股东资格的批复》(银保监[2018]271 号)、《关于核准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166号),核准华夏银行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564,537,330股新 股。于2018年12月28日,华夏银行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由于人保财险未参与此次认购,持股比例由19.99%被稀释至16.66%。虽然本集团持有华 夏银行比例低于20%,但由于本集团在华夏银行的董事会仍派有代表并参与对其财务和经营政策的决策,所以本集团仍能够对华夏银行施加重大影 响。 二零二一年年度報告 173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 ,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续) 11. 长期股权投资( 续) (2) 重要的联营企业清单及其主要财务信息( 续) 本集团重大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汇总如下: 兴业银行 本集团的联营企业兴业银行为在上交所上市的股份制银行,其年度财务结果一般在本集团发布业绩公告后对外公开。 本集团于2021年度核算兴业银行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止期间所分享的利润,并考虑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 12月31日止期间的重大交易或事项的影响。 本集团于2020年度核算兴业银行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止期间所分享的利润,并考虑2020年10月1日至2020年 12月31日止期间的重大交易或事项的影响。 2021年9月30日 2020年9月30日 资产总计 8,497,055 7,619,539 负债合计 7,823,522 7,042,372 归属于 兴业银行母公司的股东权益 663,849 568,312 少数股东权益 9,684 8,855 股东权益总计 673,533 577,167 2020年10月1日 2019年10月1日 至2021年9月30日 至2020年9月30日 止期间 止期间 收入 215,401 196,485 归属于 兴业银行母公司的净利润 78,789 62,833 少数股东损益 1,007 1,056 净利润 79,796 63,889 其他综合收益╱(损失)归属于 兴业银行母公司股东 6,303 (6,743) 少数股东 (14) 13 本年其他综合收益╱(损失) 6,289 (6,730) 综合收益总额归属于 兴业银行母公司股东 85,092 56,090 少数股东 993 1,069 兴业银行本期间综合收益总额 86,085 57,159 本集团本年收到兴业银行的股利 2,149 2,041 174 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 ,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续) 11. 长期股权投资( 续) (2) 重要的联营企业清单及其主要财务信息( 续) 本集团重大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汇总如下:( 续) 兴业银行( 续) 上述财务信息与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的对兴业银行投资账面价值的调节如下: 2021年9月30日 2020年9月30日 归属于兴业银行母公司的股东权益 663,849 568,312 兴业银行的优先股总额 (55,842) (55,842) 兴业银行的永续债总额 (29,960) – 归属于兴业银行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 578,047 512,470 本集团持有兴业银行的所有权比例 12.90% 12.90% 本集团按持股比例享有兴业银行的股东权益 74,568 66,109 商誉 445 445 兴业银行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调整 2,426 2,426 无形资产和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调整的摊销 (1,311) (1,153) 本集团对兴业银行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76,128 67,827 存在公开报价的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51,009 55,911 华夏银行 2021年 2020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资产总计 3,676,287 3,399,816 归属于华夏银行母公司的股东权益 298,292 280,613 2021年度 2020年度 收入 95,870 95,309 归属于华夏银行母公司的净利润 23,535 21,275 本集团本年收到华夏银行的股利 772 638 二零二一年年度報告 175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 ,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续) 11. 长期股权投资( 续) (2) 重要的联营企业清单及其主要财务信息( 续) 华夏银行( 续) 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的对华夏银行投资账面价值的调节如下: 2021年 2020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归属于华夏银行母公司的股东权益 298,292 280,613 华夏银行发行的优先股 (19,978) (19,978) 华夏银行发行的永续债 (39,993) (39,993) 归属于华夏银行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 238,321 220,642 本集团持有华夏银行的所有权比例 16.66% 16.66% 本集团按所有权比例享有华夏银行的股东权益 39,704 36,759 华夏银行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调整 (65) (65) 公允价值调整的摊销 333 274 本集团对华夏银行权益投资的账面金额 39,972 36,968 存在公开报价的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14,354 16,020 (3) 单独而言并不重大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汇总信息 上述联营企业对于本集团的净利润存在重要影响,或投资金额占本集团总权益比例较大,于2021年12月31日,除上述已 披露的两家联营企业以外,本集团总计拥有19家非重大的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2020年12月31日:19家非重大的联营企 业),其汇总信息如下: 2021年度 2020年度 本集团在净利润中所占的份额 428 687 本集团在其他综合损失中所占的份额 (25) (34) 本集团在综合收益总额中所占的份额 403 653 本集团在该等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中的权益的账面金额合计 19,470 20,045 176 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 ,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续) 12. 存出资本保证金 本集团境内保险企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的有关规定,按照注册资本总额的20%提取保证金,存入符合银保 监会规定的银行,除清算时用于偿还债务外,不得动用。 2021年12月31日 存放形式 存放期限 币种 金额 北京银行 协议存款 61个月 人民币 3,000 中国民生银行 协议存款 61个月 人民币 2,891 招商银行 定期存款 36个月 人民币 1,270 中国建设银行 定期存款 36个月 人民币 808 中国农业银行 定期存款 36个月 人民币 800 广发银行 定期存款 60个月 人民币 700 交通银行 定期存款 36个月 人民币 559 招商银行 定期存款 60个月 人民币 500 浙商银行 定期存款 60个月 人民币 483 广发银行 协议存款 61个月 人民币 471 兴业银行 定期存款 36个月 人民币 429 浙商银行 协议存款 61个月 人民币 300 工商银行 定期存款 36个月 人民币 283 中国民生银行 定期存款 61个月 人民币 200 中国民生银行 定期存款 60个月 人民币 200 中国民生银行 定期存款 36个月 人民币 100 合计 12,994 2020年12月31日 存放形式 存放期限 币种 金额 北京银行 协议存款 60个月 人民币 3,000 中国民生银行 协议存款 61个月 人民币 2,155 中国建设银行 定期存款 36个月 人民币 1,498 兴业银行 定期存款 36个月 人民币 1,022 中国民生银行 定期存款 61个月 人民币 936 中国农业银行 定期存款 36个月 人民币 870 广发银行 定期存款 60个月 人民币 700 交通银行 定期存款 36个月 人民币 559 招商银行 定期存款 60个月 人民币 500 浙商银行 定期存款 60个月 人民币 483 广发银行 定期存款 61个月 人民币 471 浙商银行 定期存款 61个月 人民币 300 招商银行 定期存款 36个月 人民币 200 中国民生银行 定期存款 60个月 人民币 200 中国民生银行 定期存款 36个月 人民币 100 合计 12,994 二零二一年年度報告 177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 ,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续) 13. 投资性房地产 2021年 2020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年初余额 13,246 12,445 本年购置 71 1,204 固定资产转入( 附注七 、14) 220 195 无形资产转入( 附注七 、16) 49 36 固定资产转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重估利得( 附注七 、51) 555 263 无形资产转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重估利得( 附注七 、51) 213 57 公允价值调整( 附注七 、39) (143) (127) 转出至固定资产( 附注七 、14) (700) (682) 转出至无形资产( 附注七 、16) (154) (141) 出售及报废 (17) (4) 年末余额 13,340 13,246 于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尚未获得有关房屋产权证明的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548百万元 ( 2020年12月31 日:人民币1,465百万元)。 于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净额为人民币905百万元(2020年12月31日:无)的投资性房地产用于账面价值为人民币526 百万元(2020年12月31日:无)的长期借款的抵押物。 投资性房地产价值评估是基于如下方法:(1)运用市场比较法,假设将投资性房地产以评估时点状态出售,并参考有关市 场的可比销售交易;或(2)采用能反映评估时点对现金流量金额及时间不确定因素的市场评估的贴现率,将基于评估时点 租赁状态的未来预期净租金收入及可能修订的租金收入资本化。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被分类为第三层级。 于2021年12月31日及2020年12月31日,公允价值评估方法没有改变。在估计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时,房地产的最高 价值和最佳使用为其现在的使用方案。 在使用上述第(2)种评估方法评估投资性房地产价值时,折现率是评估这些投资性房地产价值的主要输入之一,本集团采 用的折现率区间如下: 2021年 2020年 项目 12月31日 12月31日 折现率 4.0%-7.5% 4.0%-7.5% 178 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 ,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续) 14. 固定资产 房屋及 办公 、通讯 建筑物 及其他设备 运输设备 在建工程 合计 原值 2021年1月1日 31,725 10,772 2,255 9,106 53,858 本年期购置 227 605 215 820 1,867 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 6,066 36 – (6,102) – 投资性房地产转入( 附注七 、13) 700 – – – 700 转出至投资性房地产( 附注七 、13) (425) – – – (425) 转出至无形资产 – – – (1) (1) 出售及报废 (67) (546) (418) – (1,031) 2021年12月31日 38,226 10,867 2,052 3,823 54,968 累计折旧 2021年1月1日 10,130 8,162 1,537 – 19,829 本年计提 1,103 1,036 246 – 2,385 转出至投资性房地产( 附注七 、13) (205) – – – (205) 出售及报废 (25) (506) (381) – (912) 2021年12月31日 11,003 8,692 1,402 – 21,097 减值准备( 附注七 、19) 2021年1月1日及2021年12月31日 829 2 – 15 846 账面价值 2021年12月31日 26,394 2,173 650 3,808 33,025 2021年1月1日 20,766 2,608 718 9,091 33,183 二零二一年年度報告 179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 ,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续) 14. 固定资产( 续) 房屋及 办公 、通讯 建筑物 及其他设备 运输设备 在建工程 合计 原值 2020年1月1日 29,647 10,058 2,119 2,744 44,568 本年期购置 567 1,116 277 7,539 9,499 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 1,144 7 – (1,151) – 投资性房地产转入( 附注七 、13) 682 – – – 682 转出至投资性房地产( 附注七 、13) (272) – – – (272) 转出至无形资产 – – – (25) (25) 出售及报废 (43) (409) (141) (1) (594) 2020年12月31日 31,725 10,772 2,255 9,106 53,858 累计折旧 2020年1月1日 9,026 7,650 1,410 – 18,086 本年计提 1,213 902 262 – 2,377 转出至投资性房地产( 附注七 、13) (77) – – – (77) 出售及报废 (32) (390) (135) – (557) 2020年12月31日 10,130 8,162 1,537 – 19,829 减值准备( 附注七 、19) 2020年1月1日及2020年12月31日 829 2 – 15 846 账面价值 2020年12月31日 20,766 2,608 718 9,091 33,183 2020年1月1日 19,792 2,406 709 2,729 25,636 (1) 于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尚未获得房屋产权证明的房屋及建筑物账面净值为人民币654百万元 ( 2020年12月31 日:人民币846百万元)。本集团认为本集团拥有该房屋所有权。 (2) 于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重大暂时闲置或准备处置的固定资产共计人民币103百万元(2020年12月31日:无)。 (3) 于2021年12月31日及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房屋及建筑物被抵押作为本集团获得银行贷款担保。 180 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 ,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续) 15. 使用权资产 房屋及建筑物 其他 合计 原值 2021年1月1日 4,788 56 4,844 本年增加 1,446 9 1,455 本年减少 (778) (52) (830) 2021年12月31日 5,456 13 5,469 累计折旧 2021年1月1日 1,856 46 1,902 本年计提 1,277 9 1,286 本年减少 (742) (43) (785) 2021年12月31日 2,391 12 2,403 账面价值 2021年12月31日 3,065 1 3,066 2021年1月1日 2,932 10 2,942 房屋及建筑物 其他 合计 原值 2020年1月1日 4,282 67 4,349 本年增加 1,121 23 1,144 本年减少 (615) (34) (649) 2020年12月31日 4,788 56 4,844 累计折旧 2020年1月1日 1,010 32 1,042 本年计提 1,239 29 1,268 本年减少 (393) (15) (408) 2020年12月31日 1,856 46 1,902 账面价值 2020年12月31日 2,932 10 2,942 2020年1月1日 3,272 35 3,307 本年度计入当期损益的简化处理的低价值资产租赁费和短期租赁费用共计为人民币235百万元(2020年度:人民币220百 万元)。 二零二一年年度報告 181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 ,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续) 16. 无形资产 土地使用权 电脑软件 其他 合计 原值 2021年1月1日 7,026 5,326 32 12,384 本年增加 3 1,148 – 1,151 在建工程转入 – 1 – 1 投资性房地产转入( 附注七 、13) 154 – – 154 转出至投资性房地产( 附注七 、13) (110) – – (110) 出售及报废 (70) (23) (4) (97) 2021年12月31日 7,003 6,452 28 13,483 累计摊销 2021年1月1日 1,961 2,231 16 4,208 本年计提 188 770 – 958 转出至投资性房地产( 附注七 、13) (61) – – (61) 出售及报废 (53) (13) (1) (67) 2021年12月31日 2,035 2,988 15 5,038 减值准备( 附注七 、19) 2021年1月1日及2021年12月31日 47 6 – 53 账面价值 2021年12月31日 4,921 3,458 13 8,392 2021年1月1日 5,018 3,089 16 8,123 182 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 ,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续) 16. 无形资产( 续) 土地使用权 电脑软件 其他 合计 原值 2020年1月1日 6,896 4,368 32 11,296 本年增加 89 940 – 1,029 在建工程转入 – 25 – 25 投资性房地产转入( 附注七 、13) 141 – – 141 转出至投资性房地产( 附注七 、13) (55) – – (55) 出售及报废 (45) (7) – (52) 2020年12月31日 7,026 5,326 32 12,384 累计摊销 2020年1月1日 1,771 1,655 16 3,442 本年计提 224 580 – 804 转出至投资性房地产( 附注七 、13) (19) – – (19) 出售及报废 (15) (4) – (19) 2020年12月31日 1,961 2,231 16 4,208 减值准备( 附注七 、19) 2020年1月1日 47 – – 47 本年计提 – 6 – 6 2020年12月31日 47 6 – 53 账面价值 2020年12月31日 5,018 3,089 16 8,123 2020年1月1日 5,078 2,713 16 7,807 于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尚存在尚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账面净值为人民币66百万元(2020年12月31日:人民 币27百万元)。 二零二一年年度報告 183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 ,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续) 17. 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 (1) 本集团2021年度及2020年度未经抵消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变动情况列示如下: 2021年度 2020年度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年初余额 17,854 (10,812) 14,542 (7,329) 本年计入损益 1,638 (383) 2,733 153 本年计入股东权益 174 (299) 579 (3,636) 年末余额 19,666 (11,494) 17,854 (10,812) (2) 于2021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列示如下: 2021年12月31日 2020年12月31日 递延所得税 可抵扣╱(应纳税) 递延所得税 可抵扣╱(应纳税) 资产╱(负债) 暂时性差异 资产╱(负债) 暂时性差异 已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 保险合同准备金 12,269 49,078 10,551 42,501 资产减值准备 2,300 9,466 2,045 8,608 应付职工薪酬 2,037 8,324 1,033 4,126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914 3,657 1,922 7,688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计入保险 责任准备金的部分 663 2,652 579 2,317 其他 1,483 6,171 1,724 6,702 小计 19,666 79,348 17,854 71,942 已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2,074) (8,816) (1,984) (7,599)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 (7,992) (32,971) (7,897) (33,655)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 (689) (2,763) (131) (602) 其他 (739) (2,975) (800) (2,391) 小计 (11,494) (47,525) (10,812) (44,247) 净值 8,172 31,823 7,042 27,695 184 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 ,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续) 17. 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 续)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021年 2020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递延所得税资产 19,666 17,854 递延所得税负债 (11,494) (10,812) 递延所得税资产列示净额 10,225 8,491 递延所得税负债列示净额 (2,053) (1,449)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2021年 2020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1,319 1,678 可抵扣亏损 13,363 8,789 合计 14,682 10,467 注: 由于本集团部分子公司认为在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亏损,因此未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 税资产。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按到期日列示如下: 2021年 2020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到期日 2021年12月31日 – 948 2022年12月31日 2 23 2023年12月31日 988 653 2024年12月31日 1,995 2,102 2025年12月31日 1,661 5,063 2026年12月31日 8,717 – 合计 13,363 8,789 二零二一年年度報告 185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 ,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续) 18. 其他资产 2021年 2020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其他应收款(1) 15,185 14,510 待抵扣╱待认证增值税进项税 3,827 4,511 应收共保款项 2,630 2,119 存出保证金 1,534 1,412 发放贷款及垫款 965 1,015 存出分保保证金 664 558 预付手续费 461 407 应收代位追偿款 442 633 长期待摊费用(2) 375 387 预付赔付款 260 241 损余物资 183 118 应收股利 88 91 应收及托收票据 51 52 其他 1,596 1,511 减 :坏账准备( 附注七 、19) (2,051) (1,514) 合计 26,210 26,051 (1)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类别分析如下: 2021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种类 金额 占比 金额 计提比例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463 3.05 463 100.00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应收利息 10,397 68.47 2 0.02 应收待结算投资款 1,295 8.53 – – 押金和预付款项 598 3.94 83 13.82 其他 2,249 14.81 455 20.25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183 1.21 93 50.79 合计 15,185 100.00 1,096 7.22 186 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 ,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续) 18. 其他资产( 续) (1) 其他应收款( 续) 2020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种类 金额 占比 金额 计提比例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463 3.19 463 100.00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应收利息 10,235 70.54 2 0.02 应收待结算投资款 971 6.69 – – 押金和预付款项 726 5.00 42 5.79 其他 1,933 13.33 –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182 1.25 110 60.44 合计 14,510 100.00 617 4.25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分析如下: 2021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理由 % 营口证券公司人保代办处 202 (202) 100.00 注1 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汉唐证券”) 157 (157) 100.00 注2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寿”) 104 (104) 100.00 注3 合计 463 (463) 100.00 2020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理由 % 营口证券公司人保代办处 202 (202) 100.00 注1 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汉唐证券”) 157 (157) 100.00 注2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寿”) 104 (104) 100.00 注3 合计 463 (463) 100.00 注1 1994年4月,本公司前身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营口市支公司作为开办单位设立了营口市证券公司人保代办处。该代办处因涉嫌从事违规、违法的证券 交易行为,营口市人民银行于1995年8月30日刊登《关于关闭营口证券公司人保代办处的公告》吊销该代办处的《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并责令 停止其一切金融业务活动。本集团预计应收营口市证券公司人保代办处相关款项已经无法收回,因此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注2 2007年12月26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告汉唐证券破产清算。人保财险在汉唐证券托管的证券及款项账面价值共人民币365百万元无法收回,并 将托管于汉唐证券的证券投资及款项以账面价值转入其他应收款并全额计提坏账准备。2008年至2014年间,根据法院裁定的汉唐证券破产财产分配 方案,人保财险陆续收到资产人民币208百万元,相应冲减其他应收款及坏账准备。至2015年末,剩余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人民币157百万元,人保 财险判断未来无法收回剩余款项,全部计提坏账准备。 注3 1996年本公司前身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进行分制改革时,形成了本公司和中国人寿之间的部分往来款项。经过多次清查核对,本公司认为账面剩余金 额未来无法全额收回,因此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 二零二一年年度報告 187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 ,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续) 18. 其他资产( 续) (1) 其他应收款( 续) 其他应收款账龄分析如下: 2021年12月31日 账面金额 坏账准备 账面净值 1年以内 13,185 (147) 13,038 1至2年 657 (124) 533 2至3年 290 (98) 192 3年以上 1,053 (727) 326 合计 15,185 (1,096) 14,089 2020年12月31日 账面金额 坏账准备 账面净值 1年以内 12,798 (36) 12,762 1至2年 751 (49) 702 2至3年 290 (25) 265 3年以上 671 (507) 164 合计 14,510 (617) 13,893 按款项性质列示 2021年 2020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应收利息 债券利息 7,240 6,888 银行存款利息 2,005 2,055 分类为贷款及应收款的投资利息 579 925 其他 573 367 应收待结算投资款 1,295 971 押金和预付款项 665 726 应收代收车船税手续费 456 580 其他 2,372 1,998 合计 15,185 14,510 减 :坏账准备 (1,096) (617) 净额 14,089 13,893 188 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 ,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续) 18. 其他资产( 续) (1) 其他应收款( 续) 按款项性质列示( 续) 账面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分析如下: 占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2021年12月31日 款项的性质 余额 账龄 账面原值比例 年末余额 营口证券公司人保代办处( 附注七 、 应收投资款 202 3年以上 1.33% 202 18(1)注1) 汉唐证券( 附注七 、18(1)注2) 应收破产清算款 157 3年以上 1.03% 157 征收机构 应收车船税手续费 128 1年以内及1年 0.84% 87 至2年及2年到 3年及3年以上 中国人寿 预付款项及应收往 104 3年以上 0.68% 104 来款 嘉信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预付款项 53 1年以内 0.35% – 合计 644 4.24% 550 占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2020年12月31日 款项的性质 余额 账龄 账面原值比例 年末余额 营口证券公司人保代办处( 附注七 、 应收投资款 202 3年以上 1.39% 202 18(1)注1) 汉唐证券( 附注七 、18(1)注2) 应收破产清算款 157 3年以上 1.08% 157 中国人寿 预付款项及应收往 151 3个月- 3年及 1.04% 104 来款 3年以上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应收保证金 80 1年以内 0.55% – 北京昆仑卓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预付款项 69 1年以内 0.48% – 合计 659 4.54% 463 注: 上述账面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未包含应收利息。 二零二一年年度報告 189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 ,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续) 18. 其他资产( 续) (2) 长期待摊费用 2021年 2021年 1月1日 本年增加 本年摊销 其他转出 12月31日 使用权资产改良 334 137 (137) (2) 332 其他 53 64 (71) (3) 43 合计 387 201 (208) (5) 375 2020年 2020年 1月1日 本年增加 本年摊销 其他转出 12月31日 使用权资产改良 303 155 (124) – 334 其他 56 84 (78) (9) 53 合计 359 239 (202) (9) 387 19. 资产减值准备 本集团资产减值准备的变动如下: 2021年度 本年通过损益 其他(转出)╱ 附注七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转回 转入( 注) 年末余额 ( 附注七 、48) (附注七 、48) 应收保费 4 3,340 119 (20) (24) 3,415 应收分保账款 5 163 – (1) – 16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8 4,284 545 – (1,068) 3,761 分类为贷款及应收款的投资 10 933 721 (152) – 1,502 固定资产 14 846 – – – 846 无形资产 16 53 – – – 53 其他资产 18 1,514 425 (119) 231 2,051 长期股权投资 11 78 – – – 78 总计 11,211 1,810 (292) (861) 11,868 190 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 ,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续) 19. 资产减值准备( 续) 本集团资产减值准备的变动如下:( 续) 2020年度 本年通过损益 其他(转出)╱ 附注七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转回 转入( 注) 年末余额 ( 附注七 、48) ( 附注七 、48) 应收保费 4 3,217 156 – (33) 3,340 应收分保账款 5 170 – (7) – 16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8 3,504 2,756 – (1,976) 4,284 分类为贷款及应收款的投资 10 – 933 – – 933 固定资产 14 846 – – – 846 无形资产 16 47 6 – – 53 其他资产 18 1,500 22 (27) 19 1,514 长期股权投资 11 34 – – 44 78 总计 9,318 3,873 (34) (1,946) 11,211 注: 其他转出主要为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产生的转出。 20. 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1) 使用权或所有权受限的货币资金 如附注七、1和附注七、7所述,于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活期及定期存款中包含人民币4,244百万元 ( 2020年12月31 日:人民币2,957百万元)的款项使用权或所有权受限,包括本集团根据地方财政局的相关规定进行专户管理的资金、风 险准备金专户资金及卫星发射基金专户管理资金。 (2) 回购交易质押的证券 如附注七、21所述,本集团与对手方达成协议,在出售特定债券同时承诺未来回购。本集团继续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 该债券投资,该类债券包括在本集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 期投资中,但这些债券已作为上述交易的质押物。于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回购交易质押的债券账面价值和公允价值 分别为人民币104,619百万元和人民币110,312百万元(2020年12月31日:分别为人民币149,389百万元和人民币150,297百 万元)。 2021年 2020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质押资产的账面值 104,619 149,389 相关负债的账面值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77,598 85,826 二零二一年年度報告 191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 ,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续) 21.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2021年 2020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按交易场所划分 交易所 43,931 31,874 银行间 33,667 53,952 合计 77,598 85,826 按质押品类别划分 债券 77,598 85,826 由于本集团承诺以约定条件回购有关资产,因此有关资产并不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条件。 质押信息见附注七、20(2)。 22. 应付职工薪酬 2021年度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工资 、奖金 、津贴和补贴 14,521 32,019 (29,664) 16,876 职工福利费 – 2,503 (2,503) – 社会保险费 1,845 6,999 (6,402) 2,442 其中 :医疗保险费 47 1,628 (1,622) 53 基本养老保险费( 注1) 198 3,201 (3,205) 194 企业年金( 注1) 1,554 1,972 (1,378) 2,148 失业保险费( 注1) 24 103 (104) 23 工伤保险费 8 50 (48) 10 生育保险费 14 45 (45) 14 住房公积金 87 2,445 (2,459) 73 工会经费及职工教育经费 2,288 1,128 (673) 2,743 退休金福利责任( 注2) 2,833 263 (224) 2,872 其他 97 216 (267) 46 合计 21,671 45,573 (42,192) 25,052 192 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 ,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续) 22. 应付职工薪酬( 续) 2020年度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工资 、奖金 、津贴和补贴 12,751 31,377 (29,607) 14,521 职工福利费 – 2,550 (2,550) – 社会保险费 939 4,894 (3,988) 1,845 其中 :医疗保险费 52 1,334 (1,339) 47 基本养老保险费( 注1) 167 1,750 (1,719) 198 企业年金( 注1) 685 1,674 (805) 1,554 失业保险费( 注1) 21 49 (46) 24 工伤保险费 7 28 (27) 8 生育保险费 7 59 (52) 14 住房公积金 85 2,346 (2,344) 87 工会经费及职工教育经费 1,963 1,089 (764) 2,288 退休金福利责任( 注2) 2,927 139 (233) 2,833 其他 91 66 (60) 97 合计 18,756 42,461 (39,546) 21,671 注1: 设定提存计划 如附注三、26所述,本集团按规定参加由政府机构设立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计划等,根据该等计划,本集团按员工基本工资的一定比例每月向该 等计划缴存费用。除上述每月缴存费用外,本集团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相应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的成本,因此,本集团 上述社会养老保险属于设定提存计划。 除上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外,本集团还设立了企业年金基金,本集团按约定的缴费基数和比例,向企业年金基金缴费。本集团之企业年 金基金受托人为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除此之外,本集团不承担其他额外义务,因此,本集团企业年金基金属于设定提存计划。 注2: 设定受益计划 本集团承担了在2003年7月31日前办理退休手续人员的退休金和医疗支出。支出的金额根据员工为本集团服务时间及与员工协商一致的有关政策确 定。这些退休金和医疗津贴根据和员工达成共识的政策以及员工在本集团服务的年限按月支付。此外,本集团在2003年重组时对部分员工也提供了 提前退休计划。参与该计划的员工将于正式退休前定期取得多项福利。上述退休金福利计划的受益人已不再服务于本集团,相关福利已全部授予。 本退休金福利责任没有计划资产。 二零二一年年度報告 193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 ,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续) 22. 应付职工薪酬( 续) (1) 退休金福利责任余额变动如下: 2021年度 2020年度 年初余额 2,833 2,927 利息成本( 附注七 、47 ,附注十七 、8) 89 82 精算损失( 附注七 、51) 174 57 实际支付金额 (224) (233) 年末余额 2,872 2,833 (2) 本集团对于上述退休金福利责任估计结果采用如下的折现率和增长率精算假设: 2021年 2020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 % 折现率 2.50-3.00 3.00-3.50 年增长率-内退福利 2.50 2.50 年增长率-医疗费用 8.00 8.00 该退休金福利责任通常使本集团面临利率风险、长寿风险和通货膨胀风险。 利率风险 :折现率的上升╱(下降)将导致计划负债的(减少)╱增加 。 长寿风险 :于2021年12月31日及2020年12月31日 ,退休金福利责任现值的死亡率假设采用中国人身保险业经验生 命表(2010-2013)-养老类业务表(CL5/CL6 (2010-2013))。 通货膨胀风险:随着通货膨胀增加,需支付的医疗费用、退养生活费、设备费用及其他补贴福利将会增加,进而导 致计划负债的增加。 (3) 退休金福利计划在未来各期间预计支付的未折现现金流如下: 2021年 2020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3个月以内 50 50 3至12个月 151 151 1至5年 787 792 5年以上 2,981 3,166 合计 3,969 4,159 194 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 ,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续) 22. 应付职工薪酬( 续) (4) 敏感性分析 在确定退休金福利责任时所使用的重大精算假设包括折现率及福利增长率。下述敏感性分析以相应假设在报告期末发生 的合理可能变动为基础(所有其他假设维持不变)。 对2021年 对2020年 12月31日福利负债 12月31日福利负债 变动的影响 变动的影响 贴现率 增加50个基点 (136) (134) 贴现率 减少50个基点 148 145 平均年度福利增长率 增加50个基点 144 142 平均年度福利增长率 减少50个基点 (134) (132) 23. 应交税费 2021年 2020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应交代收代缴车船税 3,265 3,065 增值税 1,579 2,586 税金及附加 1,181 1,116 企业所得税 1,083 373 代扣缴个人所得税 204 206 其他 1,491 1,233 合计 8,803 8,579 24.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 本集团保户储金及投资款中,经过合同分拆及重大保险风险测试后,未确认为保险合同的重大合同相关信息如下: 2021年度 2020年度 年初余额 39,338 41,014 扣除管理费和风险费用后的已收保费 12,046 7,669 保户利益增加( 附注七 、47) 1,525 1,479 赔付及退保费用 (8,054) (10,824) 年末余额 44,855 39,338 二零二一年年度報告 195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 ,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续) 24.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 续)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按合同到期期限列示如下: 2021年 2020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1年以内(含1年) 1,530 734 1年至3年(含3年) 1,949 544 3年至5年(含5年) 922 11 5年以上 3,844 4,238 不定期 36,610 33,811 合计 44,855 39,338 25. 保险责任准备金 2021年度 年初余额 本年计提 赔付款项 提前解除 其他 年末余额 ( 注)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原保险合同 159,492 392,368 – (20,047) (362,188) 169,625 再保险合同 1,370 5,950 – – (6,343) 977 未决赔款准备金 原保险合同 159,264 334,911 (318,791) – – 175,384 再保险合同 2,758 5,439 (4,428) – – 3,769 寿险责任准备金 原保险合同 302,861 91,125 (8,957) (20,505) – 364,524 再保险合同 185 224 (287) – – 122 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原保险合同 45,031 21,923 (7,099) (4,401) – 55,454 再保险合同 – 107 (6) – – 101 合计 670,961 852,047 (339,568) (44,953) (368,531) 769,956 196 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 ,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续) 25. 保险责任准备金( 续) 2020年度 年初余额 本年计提 赔付款项 提前解除 其他 年末余额 ( 注)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原保险合同 157,296 365,268 – (15,842) (349,230) 159,492 再保险合同 1,312 5,018 – – (4,960) 1,370 未决赔款准备金 原保险合同 151,697 296,364 (288,797) – – 159,264 再保险合同 2,223 4,847 (4,312) – – 2,758 寿险责任准备金 原保险合同 269,100 86,657 (9,876) (43,020) – 302,861 再保险合同 1,375 (2) (1,186) (2) – 185 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原保险合同 30,683 21,140 (4,597) (2,195) – 45,031 合计 615,686 779,292 (308,768) (61,059) (354,190) 670,961 注: “其他”主要为未到期责任准备金随时间推移确认为已赚保费的变动。 本集团保险合同准备金到期期限情况如下: 2021年12月31日 2020年12月31日 1年以下 1年以下 (含1年) 1年以上 (含1年) 1年以上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原保险合同 157,514 12,111 140,556 18,936 再保险合同 959 18 1,366 4 未决赔款准备金 原保险合同 115,184 60,200 104,808 54,456 再保险合同 3,063 706 2,263 495 寿险责任准备金 原保险合同 26,643 337,881 6,753 296,108 再保险合同 10 112 161 24 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原保险合同 1,701 53,753 4,604 40,427 再保险合同 26 75 – – 合计 305,100 464,856 260,511 410,450 二零二一年年度報告 197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 ,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续) 25. 保险责任准备金( 续) 本集团原保险合同业务未决赔款准备金的明细如下: 2021年 2020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 98,026 90,571 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 72,482 63,978 理赔费用准备金 4,876 4,715 合计 175,384 159,264 26. 保费准备金 保费准备金的变动情况如下: 2021年 2021年 1月1日 本期计提 本期使用 其他变动 12月31日 农险大灾保费准备金 : 种植业保险 1,843 887 (1,169) 64 1,625 森林保险 864 138 (129) 52 925 养殖业保险 (241) 356 (445) 5 (325) 其他 128 68 (9) – 187 合计 2,594 1,449 (1,752) 121 2,412 2020年 2020年 1月1日 本期计提 本期使用 其他变动 12月31日 农险大灾保费准备金 : 种植业保险 1,885 788 (777) (53) 1,843 森林保险 736 157 (21) (8) 864 养殖业保险 (328) 244 (216) 59 (241) 其他 95 31 – 2 128 合计 2,388 1,220 (1,014) – 2,594 198 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 ,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续) 26. 保费准备金( 续) 本集团各大类险种提取保费准备金的比例和金额如下: 2021年度 2020年度 提取金额 提取比例 提取金额 提取比例 种植业保险 887 2%-8% 788 2%-8% 养殖业保险 356 1%-4% 244 1%-4% 森林保险 138 4%-10% 157 4%-10% 其他 68 15% ╱非比例 31 15% ╱非比例 合计 1,449 1,220 27. 应付债券 本集团应付债券为资本补充债券。 2021年 2020年 发行人 完成发行日 期限 利率 计息方式 面值 12月31日 12月31日 本公司 2018年6月7日 10年 1-5年 :4.99% 单利 18,000 17,991 17,987 6-10年 5.99% 人保寿险 2018年5月18日 10年 1-5年 :5.05% 单利 12,000 12,190 12,128 6-10年 :6.05% 人保财险 2020年3月23日 10年 1-5年 :3.59% 单利 8,000 8,058 8,020 6-10年 4.59% 人保健康 2017年9月14日 10年 1-5年 :4.95% 单利 3,500 3,567 3,548 6-10年 :5.95% 人保再保 2021年8月6日 10年 1-5年 :3.60% 单利 2,000 1,998 – 6-10年 4.60% 人保财险 2016年11月23日 10年 1-5年 :3.65% 单利 15,000 – 15,277 6-10年 :4.65% 合计 43,804 56,960 应付债券被划分为其他金融负债,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于2021年8月6日,本公司的子公司人保再保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了人民币20亿元的资本补充债券。本次发行的资 本补充债券期限为10年,首5年票面年利率为3.60%,在第5年末人保再保具有赎回权。倘若人保再保不行使赎回权,资 本补充债券后5年票面年利率为4.60%。 本集团发行的资本补充债券期限均为十年,在适当通知交易对手的前提下,本集团有权选择在各期定期债务第五个计息 年度的最后一日,按各期债务的面值提前赎回债务。 二零二一年年度報告 199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 ,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续) 27. 应付债券( 续) 本集团应付债券的变动如下: 2021年度 2020年度 年初余额 56,960 48,780 本年增加 2,000 8,000 本年摊销 177 180 本年赎回 (15,333) – 年末余额 43,804 56,960 28. 租赁负债 2021年 2020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1年以内 983 1,000 1至2年 728 723 2至5年 1,025 893 5年以上 257 176 合计 2,993 2,792 29. 其他负债 2021年 2020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其他应付款(1) 22,995 17,167 应付利息 应付债券利息 1,192 1,222 应付卖出回购利息 28 71 其他 16 12 应交保险保障基金 1,024 931 存入保证金 942 1,335 其他 1,189 1,307 合计 27,386 22,045 于2021年12月31日及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账龄超过一年的重大已逾期未支付利息。 200 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 ,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续) 29. 其他负债( 续) (1) 其他应付款 2021年 2020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应付合并结构化主体第三方投资人款项 9,797 1,160 应付保费 4,161 5,336 应付供应商款项 2,520 3,224 暂收客户款 1,187 931 交强险救助基金 727 725 应付投资管理费 344 294 应付员工款 330 552 押金 288 228 其他 3,641 4,717 合计 22,995 17,167 于2021年12月31日及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重大应付关联方的其他应付款。 于2021年12月31日及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均无重大账龄超过一年的其他应付款。 30. 股本 2021年 2020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35,498 35,498 其中 :国家持股( 注) 32,683 33,302 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8,726 8,726 合计 44,224 44,224 注: 于2021年12月31日,国家持股部分中,财政部持股26,907百万股(2020年12月31日:26,907百万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股5,776百万股 (2020年12月31日:6,395百万股),其中2,990百万股限售期至2022年9月25日。 二零二一年年度報告 201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 ,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续) 31. 资本公积 2021年 2021年 1月1日 本年度变动 12月31日 与少数股东的交易( 注1) (222) – (222) 联营企业其他权益的变动 (1,111) (18) (1,129) 离退休福利补贴( 注2) 2,847 – 2,847 其他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注3) (17,942) – (17,942) 股本溢价 23,973 – 23,973 合计 7,545 (18) 7,527 2020年 2020年 1月1日 本年度变动 12月31日 与少数股东的交易( 注1) (222) – (222) 联营企业其他权益的变动 (1,140) 29 (1,111) 离退休福利补贴( 注2) 2,847 – 2,847 其他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注3) (17,942) – (17,942) 股本溢价 23,973 – 23,973 合计 7,516 29 7,545 注1: 本集团与少数股东的交易包括直接收购少数股东权益,以及在未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视同购买和处置子公司权益。 注2: 2009年,本集团确认应收财政部款项人民币2,847百万元,作为对本公司承担退休后福利责任的补偿。本公司将该款项确认为财政部出资,有关款 项自确认年度起分批收回,本公司已全部收回。 注3: 于2009年6月30日,本集团取得财政部批准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改制前的财务报表以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为财务报表主体编制。根据财政部财 金[2009]55号文件《财政部关于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筹)国有股权管理方案的批复》的批复,本公司在股份公司改制日按照附注一所 述的资产评估结果建立股份公司财务账,确认净资产评估增值净额人民币26,766百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并将人民币17,942百万元的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由于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对于人民币26,766百万元的评估增值转回,因此已转入股本的人民币17,942百万元作为负项列示。 32. 盈余公积 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按本年实现净利润( 减未弥补亏损,下同 ) 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法定盈 余公积累计额为本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批准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经股东大会决议批准,任意盈余公积可用于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或增加实收资本。 202 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 ,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续) 33. 一般风险准备 根据相关法规,一般风险准备金须用作弥补公司于从事保险业务时所产生的巨灾及其他损失。本集团部分子公司需按适 用的中国财务规定确定各自年度净利润、年末风险资产或资产管理产品管理费收入,并在财务报表中提取有关准备金。 该准备金不能用作利润分配或转增资本。 34. 大灾风险利润准备金 根据中国相关规定,当农业保险和核保险实现承保利润时,本集团须提取利润准备金。利润准备金不可以用于红利分配 或转增股本,但能够在发生巨灾损失时使用。 35. 利润分配 依照本公司及各子公司章程,本公司及各子公司一般按下列顺序进行利润分配: (1) 弥补上一年度亏损; (2) 提取净利润弥补累计亏损后金额的10%的法定盈余公积; (3) 本集团从事保险业务的子公司按照净利润弥补累计亏损后的金额的10%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从事资产管理业务的 子公司按资产管理产品管理费收入的10%提取风险准备,余额达到资产管理产品余额的1%时,可不再提取; (4) 按股东大会决议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其金额按公司章程或股东大会的决议提取和使用; (5) 支付股东股利。 当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法定盈余公积已达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经批准 后可转为实收资本或股本。但法定盈余公积转增实收资本或股本后,留存的法定盈余公积不得低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 25%。 于2021年8月20日,本公司董事会建议派发2021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股息每普通股1.70分,共计人民币752百万元, 该方案于2021年10月28日通过本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复。 于2021年3月23日,本公司董事会建议派发2020年度末期股息每普通股人民币12.00分,共计人民币5,307百万元,该方案 于2021年6月8日通过本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复。 于2020年8月21日,本公司董事会建议派发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股息每普通股人民币3.60分,共计人民币1,592 百万元。该方案于2020年10月28日通过本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复。 于2020年3月27日,本公司董事会建议派发2019年度末期股息每普通股人民币11.60分,共计人民币5,130百万元,该方案 于2020年6月23日通过本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复。 二零二一年年度報告 203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 ,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续) 36. 保险业务收入 保险业务收入按保险合同划分的明细如下: 2021年度 2020年度 原保险合同 581,201 560,673 再保险合同 4,222 2,933 合计 585,423 563,606 2021年度 2020年度 产险 : 机动车辆险 255,406 265,727 意外与健康险 80,756 66,248 农业保险 42,774 36,147 责任险 33,385 28,694 企业财产险 17,379 16,055 信用保证保险 3,016 5,329 货运险 4,923 3,854 其他保险 14,589 13,106 小计 452,228 435,160 寿险及健康险 : 个险 -寿险 25,860 23,559 -分红保险 59,697 55,548 -万能保险 138 144 -短期意外与健康险 1,883 1,909 -长期意外与健康险 30,162 30,106 团险 -寿险 80 109 -分红保险 247 129 -短期意外与健康险 13,584 13,722 -长期意外与健康险 1,544 3,220 小计 133,195 128,446 合计 585,423 563,606 204 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 ,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续) 36. 保险业务收入( 续) 本集团原保险合同业务收入按销售方式划分明细如下: 2021年度 2020年度 产险 : 保险经纪 38,849 33,835 代理销售 279,719 285,343 员工直销 130,033 113,053 小计 448,601 432,231 寿险及健康险 : 个人代理 48,392 51,732 员工直销 21,087 21,342 银行邮政代理 63,121 55,368 小计 132,600 128,442 合计 581,201 560,673 本集团寿险及健康险原保险合同业务收入按年期划分明细如下: 2021年度 2020年度 趸交业务保费收入 49,117 45,996 期交业务首年保费收入 22,869 26,839 期交业务续期保费收入 60,614 55,607 合计 132,600 128,442 37. 提取╱(转回)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按保险合同划分的明细如下: 2021年度 2020年度 原保险合同 9,959 (1,670) 再保险合同 (1,608) 89 合计 8,351 (1,581) 二零二一年年度報告 205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 ,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续) 38. 投资收益 2021年度 2020年度 金融资产的利息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9,247 8,404 分类为贷款及应收款的投资 8,368 10,013 持有至到期投资 8,308 7,424 定期存款利息收益 4,581 4,51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996 85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574 456 保户质押贷款 334 253 其他 13 38 小计 32,421 31,948 持有金融资产的股息收入 基金及信托计划分红收入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956 1,87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31 113 股权投资股息收入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392 2,545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97 127 小计 5,576 4,656 处置金融工具损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0,651 10,877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616 733 小计 11,267 11,610 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13,571 11,413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239 小计 13,571 11,652 合计 62,835 59,866 206 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 ,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续) 39.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2021年度 2020年度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779 (23) -债券 458 (239) -基金 351 119 -股票 (30) 97 投资性房地产( 附注七 、13) (143) (127) 合计 636 (150) 40. 其他业务收入 2021年度 2020年度 资产管理费收入 1,245 1,394 投资性房地产租金收入 575 536 代收代缴车船税手续费收入 428 422 初始费用及账户管理费收入 215 244 活期存款及三个月以内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136 178 其他 1,343 815 合计 3,942 3,589 41. 赔付支出 (1) 本集团赔付支出按保险合同划分的明细如下: 2021年度 2020年度 原保险合同 334,847 306,218 再保险合同 1,851 2,591 合计 336,698 308,809 (2) 本集团赔付支出按保险合同划分的明细如下: 2021年度 2020年度 赔款支出 320,469 292,748 满期给付 6,684 8,058 死伤医疗给付 7,512 6,036 年金给付 2,033 1,967 合计 336,698 308,809 二零二一年年度報告 207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 ,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续) 42. 提取╱(转回)保险责任准备金 2021年度 2020年度 提取未决赔款准备金 17,131 8,102 原保险合同 16,120 7,567 再保险合同 1,011 535 提取╱(转回)寿险责任准备金 61,265 30,254 原保险合同 61,328 31,444 再保险合同 (63) (1,190) 提取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10,524 14,348 原保险合同 10,423 14,348 再保险合同 101 – 合计 88,920 52,704 其中 : 原保险业务提取╱(转回)未决赔款准备金 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 7,455 3,757 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 8,504 3,839 理赔费用准备金 161 (29) 合计 16,120 7,567 43. 摊回保险责任准备金 2021年度 2020年度 摊回未决赔款准备金 2,478 1,135 摊回寿险责任准备金 3 10 摊回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1,314 2,537 合计 3,795 3,682 44. 税金及附加 2021年度 2020年度 城市维护建设税 621 636 教育费附加 463 483 其他 922 868 合计 2,006 1,987 208 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 ,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续) 45.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2021年度 2020年度 手续费支出 43,436 50,907 佣金支出 直接佣金 趸交业务佣金支出 499 487 期交业务首期佣金支出 2,051 3,088 期交业务续期佣金支出 942 1,135 直接佣金小计 3,492 4,710 间接佣金 4,011 6,872 佣金支出合计 7,503 11,582 合计 50,939 62,489 46. 业务及管理费 2021年度 2020年度 工资及福利费( 注) 46,843 44,609 业务招待及宣传费 15,412 29,687 保险保障基金 3,437 2,584 技术服务和咨询费 3,186 8,803 办公及差旅费 2,365 2,923 固定资产折旧费( 注) 2,093 2,104 电子设备运转费 1,362 1,473 防预费 1,346 2,031 使用权资产折旧费( 注) 1,161 1,198 无形资产摊销( 注) 930 748 交强险救助基金 902 778 租赁费 235 220 其他 7,116 6,531 合计 86,388 103,689 注: 部分固定资产折旧费、无形资产摊销、使用权资产的折旧费及部分理赔部门的薪酬反映于理赔费用中,因此业务及管理费中的固定资产折旧费、无 形资产摊销、使用权资产折旧费、及工资及福利费与附注七、14、附注七、15、附注七、16中本期计提的折旧摊销金额及附注七、22本期增加的应 付职工薪酬不一致。 二零二一年年度報告 209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 ,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续) 47. 其他业务成本 2021年度 2020年度 应付债券利息支出 2,328 2,648 投资合同结算利息( 附注七 、24) 1,525 1,479 卖出回购证券利息支出 1,143 1,178 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 105 128 退休金福利责任利息成本( 附注七 、22(1)) 89 82 其他 2,686 3,006 合计 7,876 8,521 48. 资产减值损失 2021年度 2020年度 分类为贷款及应收款的投资减值损失 569 93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 545 2,756 其他资产减值损失╱(转回) 306 (5) 应收保费减值损失 99 156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6 应收分保账款减值损失转回 (1) (7) 合计 1,518 3,839 49. 营业外收入╱支出 2021年度 2020年度 营业外收入 政府补助( 注) 115 102 其他 238 341 合计 353 443 营业外支出 捐赠支出 47 97 其他 241 147 合计 288 244 注: 与本集团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210 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 ,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续) 50. 所得税费用 2021年度 2020年度 当期所得税费用 6,546 6,256 递延所得税费用( 附注七 、17) (1,255) (2,886) 合计 5,291 3,370 所得税费用与利润总额的关系如下: 2021年度 2020年度 利润总额 35,893 31,644 适用税率 25% 25% 按适用税率计算的税项 8,973 7,911 对以前期间当期纳税的调整 15 26 归属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损益 (3,393) (2,853) 无须纳税的收入 (2,636) (2,344) 不可用于抵扣税款的费用 401 221 未确认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亏损 2,128 504 子公司适用税收优惠的影响 (107) (102) 其他 (90) 7 按实际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5,291 3,370 本集团所得税按在中国境内取得的估计应纳税所得额及适用税率计提。源于中国境外其他地区应纳税所得的税项根据本 集团经营所在国家或地区的现行法律、解释公告和惯例,按照适用税率计算。本集团所适用的所得税税率请详见附注 五、税项。 二零二一年年度報告 211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 ,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续) 51. 其他综合收益 (1) 其他综合收益变动情况 本年发生额 前期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 税后本年归 税后本年归 2021年 本年所得税 当期转入 税后 属于母公司 属于少数 2021年 项目 1月1 损益 减值损失 所得税费用 股东 12月31日 日 (附注七、48) (附注七、17) 本年发生额 所有者 前发生额 一、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5,424 12,524 (10,651) 545 (125) 2,293 1,445 848 27,717 其中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3,879 11,263 (10,651) 545 (90) 1,067 560 507 24,946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计入保险责任准备金部分 (1,738) (335) – – 84 (251) (192) (59) (1,989) 转入投资性房地产重估利得(附注七、13) 4,310 768 – – (119) 649 472 177 4,959 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941) 920 – – – 920 685 235 (21)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86) (92) – – – (92) (80) (12) (178) 二、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132) (36) – – – (36) (68) 32 (1,168) 其中 :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附注七、22(1)) (1,208) (174) – – – (174) (174) – (1,382) 权益法下不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76 138 – – – 138 106 32 214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24,292 12,488 (10,651) 545 (125) 2,257 1,377 880 26,549 本年发生额 前期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 税后本年归 税后本年归 2020年 本年所得税 当期转入 税后 属于母公司 属于少数 2020年 项目 1月1日 前发生额 损益 减值损失 所得税费用 本年发生额 所有者 股东 12月31日 (附注七、48) (附注七、17) 一、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7,230 19,242 (10,747) 2,756 (3,057) 8,194 5,740 2,454 25,424 其中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2,915 22,551 (10,747) 2,756 (3,596) 10,964 7,857 3,107 23,879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计入保险责任准备金部分 – (2,317) – – 579 (1,738) (1,344) (394) (1,738) 转入投资性房地产重估利得(附注七、13) 4,030 320 – – (40) 280 194 86 4,310 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66 (1,207) – – – (1,207) (886) (321) (941)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19 (105) – – – (105) (81) (24) (86) 二、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078) (54) – – – (54) (55) 1 (1,132) 其中 :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附注七、22(1)) (1,151) (57) – – – (57) (57) – (1,208) 权益法下不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73 3 – – – 3 2 1 76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16,152 19,188 (10,747) 2,756 (3,057) 8,140 5,685 2,455 24,292 212 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 ,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续) 52. 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是以普通股东享有的净利润除以当期已发行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 2021年度 2020年度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 21,638 20,069 本期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数(百万股) 44,224 44,224 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0.49 0.45 注: 鉴于本集团于2021年度及2020年度并未发行具有潜在稀释效应的普通股,因此本集团于上述期间的稀释每股收益与基本每股收益相同。 53. 其他收益 2021年度 2020年度 政府补助( 注1) 325 296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 注2) 51 55 合计 376 351 注1: 如附注三、29所述,与本集团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 注2: 本集团作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收到的手续费。 54.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2021年度 2020年度 净利润 30,602 28,274 加 :固定资产折旧 2,385 2,377 无形资产摊销 958 804 使用权资产折旧 1,286 1,268 处置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及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损益 (330) (105) 投资合同以外的利息支出 4,031 4,241 提取各项保险准备金 93,173 47,647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636) 150 投资收益 (62,835) (59,866) 资产减值损失 1,518 3,839 汇兑损失 331 816 投资费用 295 35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净额的变动 (1,255) (2,886)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减少 (5,422) 772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 8,630 4,50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2,731 31,867 二零二一年年度報告 213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 ,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续) 54.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续) (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2021年 2020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现金的年末余额 21,910 23,476 加 :使用权╱所有权受限货币资金年初余额( 附注七 、1) 976 118 减 :使用权╱所有权受限货币资金年末余额( 附注七 、1) (612) (976) 减 :现金的年初余额 (23,476) (23,350) 加 :现金等价物的年末余额( 附注七 、55) 11,978 55,709 减 :现金等价物的年初余额( 附注七 、55) (55,709) (53,75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 ╱增加额 (44,933) 1,225 (3)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021年度 2020年度 资产管理费收入 1,245 1,394 其他应收╱应付项目变动净额 932 2,986 政府补助 438 398 代收代缴车船税手续费收入 428 422 其他 2,340 1,980 合计 5,383 7,180 (4)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021年度 2020年度 支付的退保金 24,906 45,321 支付的其他业务及管理费 35,851 54,836 其他应收╱应付项目变动净额 2,282 1,861 其他 7,164 7,543 合计 70,203 109,561 (5) 不涉及现金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于2021年度及2020年度,本集团无重大不涉及现金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214 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 ,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续) 5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021年 2020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现金 其中 :其他货币资金 920 301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20,378 22,199 小计 21,298 22,500 现金等价物 其中 :三个月以内到期的定期存款及通知存款 488 628 三个月以内到期的买入返售资产 11,490 55,081 小计 11,978 55,709 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3,276 78,209 56. 结构化主体 本集团投资了多种结构化主体,包括资产管理公司、证券公司或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 发行的基金产品,信托公司发行的信托产品及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本集团持有的未合并的结构化主体投资分别披露于 附注“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类为贷款及应收款的投资”和“长期 股权投资”中。相应的投资收益确认为损益表中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处置金融工具损益、股息收入或利息收 入及资产减值损失。 本集团部分子公司担任这些结构化主体的管理人,因此被认为是这些主体的发行人。此业务部分产生的管理费收入披露 于合并财务报表附注“其他业务收入”中。 二零二一年年度報告 215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 ,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续) 56. 结构化主体( 续) 以下表格为本集团持有的未合并的结构化主体信息,该表同时列示了本集团有关该类结构化主体的最大风险敞口。最大 风险敞口代表本集团可能面临的最大风险。本集团没有对这些未合并的结构化主体提供任何资金支持。 2021年12月31日 本集团投资额 本集团最大 本集团持有 及账面价值 风险敞口 利益性质 投资收益╱ 本集团管理( 注1) 84,302 84,302 资产管理费 第三方管理( 注2) 227,354 227,354 投资收益 合计 311,656 311,656 2020年12月31日 本集团投资额 本集团最大 本集团持有 及账面价值 风险敞口 利益性质 投资收益╱ 本集团管理( 注1) 100,481 100,481 资产管理费 第三方管理( 注2) 199,506 199,506 投资收益 合计 299,987 299,987 注1: 于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发起设立但未纳入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规模余额为人民币376,080百万元(2020年12月31日:人民币 358,113百万元)。于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发起设立但不持有权益的未纳入合并范围结构化主体的规模为人民币226,937百万元(2020年12月31 日:人民币158,367百万元),主要为本集团为收取资产管理费而发起设立的基金、资产管理产品和养老金产品等,2021年度从该类结构化主体中 获得的资产管理费为人民币740百万元(2020年度:人民币1,394百万元),该资产管理费在其他业务收入中核算。 注2: 第三方管理的结构化主体由第三方金融机构发起,主要包括保险资管产品、信托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以及基金等,其规模信息为非公开信息。 216 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 ,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八 、 分部报告 出于管理目的,本集团根据产品和服务划分成业务单元,本集团有如下经营性报告分部: (1) 财产保险分部主要包括本集团子公司人保财险提供的各种财产保险为主的业务; (2) 人寿保险分部主要包括本集团子公司人保寿险提供的各种人寿保险为主的业务; (3) 健康保险分部主要包括本集团子公司人保健康提供的各种健康及医疗保险为主的业务; (4) 资产管理分部主要包括本集团提供的各种资产管理服务; (5) 总部分部主要为通过战略、风险、人力资源等职能为本集团的业务发展提供管理和支持; (6) 其他分部主要为本集团提供的保险经纪、再保险业务及其他业务。 分部净利润包括直接归属分部的收入减费用。 分部资产与负债主要包括直接归属分部的经营性资产及负债。分部资产在扣除相关准备之后予以确定,在本集团合并资 产负债表中将上述扣除计作直接冲销。 本集团于本期间的收入及利润主要来自中国境内的上述业务,因此,未提供按地域所作的分部分析。 2021年度,本集团不存在从单一外部客户的交易中取得原保险合同保费超过本集团合计直接保费收入的10%或以上。 在分部报告中,已赚净保费和其他收入为分部收入,利润或亏损为分部经营成果。 考虑到中国大陆以外地区经营产生的收入、净利润、资产和负债合计占比低于本集团合并财务数据的1%,本集团未披露 地区分部信息。 分部间交易基于本集团各分部协商一致的条款进行。 二零二一年年度報告 217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 ,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八 、 分部报告( 续) 2021年度 财产保险 人寿保险 健康保险 资产管理 总部 其他 抵销金额 合计 营业收入 已赚保费 397,835 95,201 31,190 – – 5,895 (107) 530,014 投资收益 30,058 27,254 2,559 393 10,963 2,415 (10,807) 62,835 其中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8,950 5,048 (2) 15 87 (9) (518) 13,571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183 143 16 33 (47) 465 (157) 636 汇兑(损失)╱收益 (266) (26) (1) 1 (27) (12) – (331) 资产处置收益 202 – – 17 – – – 219 其他收益 259 39 5 68 – 5 – 376 其他业务收入 1,468 923 338 2,131 289 1,126 (2,333) 3,942 营业收入合计 429,739 123,534 34,107 2,643 11,178 9,894 (13,404) 597,691 对外营业收入 433,665 123,054 34,051 1,752 1,262 3,907 – 597,691 分部间营业收入 (3,926) 480 56 891 9,916 5,987 (13,404) – 营业支出 退保金 – 24,290 616 – – – – 24,906 赔付支出 305,549 14,002 16,283 – – 3,387 (2,523) 336,698 减 :摊回赔付支出 (25,902) (1,736) (1,509) – – (337) 2,584 (26,900)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 16,337 57,997 13,719 – – 1,139 (272) 88,920 减 :摊回保险责任准备金 (2,745) (36) (1,352) – – (34) 372 (3,795) 摊回保费准备金 (303) – – – – – – (303) 税金及附加 1,664 147 13 74 64 48 (4) 2,006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37,706 9,034 4,199 – – – – 50,939 其他支出 67,609 14,773 1,941 1,570 1,870 3,894 (2,265) 89,392 营业支出合计 399,915 118,471 33,910 1,644 1,934 8,097 (2,108) 561,863 营业利润╱(亏损) 29,824 5,063 197 999 9,244 1,797 (11,296) 35,828 利润╱(亏损)总额 29,792 5,079 183 1,085 9,244 1,651 (11,141) 35,893 所得税(费用 ╱抵免 (3,737) (934) 77 (263) (8) (521) 95 (5,291) 净利润 26,055 4,145 260 822 9,236 1,130 (11,046) 30,602 补充信息 : 折旧和摊销费用 3,564 729 245 161 176 109 (355) 4,629 资本性支出 2,723 370 236 136 123 91 (24) 3,655 资产减值损失 1,319 257 8 (15) 15 29 (95) 1,518 利息收入 14,373 14,927 1,911 96 782 899 (434) 32,554 利息支出 1,533 2,522 430 32 997 62 (20) 5,556 2021年12月31日 分部资产 696,590 539,957 76,773 11,965 126,693 73,865 (149,441) 1,376,402 分部负债 476,327 490,610 69,568 3,685 23,491 25,521 (9,505) 1,079,697 218 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 ,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八 、 分部报告( 续) 2020年度 财产保险 人寿保险 健康保险 资产管理 总部 其他 抵销金额 合计 营业收入 已赚保费 393,962 94,286 27,806 – – 4,850 (153) 520,751 投资收益 28,479 25,708 2,362 489 9,783 648 (7,603) 59,866 其中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7,416 3,942 18 78 347 (42) (346) 11,413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 (33) 100 5 (83) (96) 1 (44) (150) 汇兑(损失)╱收益 (615) (95) (5) 2 (46) (57) – (816) 资产处置收益 95 – – 10 – – – 105 其他收益 220 18 6 103 – 4 – 351 其他业务收入 1,366 1,012 316 1,926 284 805 (2,120) 3,589 营业收入合计 423,474 121,029 30,490 2,447 9,925 6,251 (9,920) 583,696 对外营业收入 427,490 121,154 30,493 1,465 1,565 1,529 – 583,696 分部间营业收入 (4,016) (125) (3) 982 8,360 4,722 (9,920) – 营业支出 退保金 – 44,822 499 – – – – 45,321 赔付支出 277,920 16,724 13,585 – – 3,207 (2,627) 308,809 减 :摊回赔付支出 (23,331) (1,471) (771) – – (351) 2,418 (23,506)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 7,010 31,103 14,054 – – 733 (196) 52,704 减 :摊回保险责任准备金 (976) (162) (2,368) – – (61) (115) (3,682) 提取保费准备金 206 – – – – – – 206 税金及附加 1,683 133 10 60 64 37 – 1,987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49,585 12,591 1,142 – – – (829) 62,489 其他支出 84,124 14,218 4,395 1,524 1,866 2,470 (674) 107,923 营业支出合计 396,221 117,958 30,546 1,584 1,930 6,035 (2,023) 552,251 营业利润╱(亏损) 27,253 3,071 (56) 863 7,995 216 (7,897) 31,445 利润╱(亏损)总额 27,258 3,198 (73) 922 8,022 215 (7,898) 31,644 所得税(费用 ╱抵免 (3,808) 1,327 109 (232) (454) (91) (221) (3,370) 净利润 23,450 4,525 36 690 7,568 124 (8,119) 28,274 补充信息 : 折旧和摊销费用 3,499 632 245 118 148 94 (287) 4,449 资本性支出 9,902 365 316 1,294 42 230 (533) 11,616 资产减值损失 3,139 658 69 29 36 17 (109) 3,839 利息收入 14,479 14,439 1,560 137 740 516 255 32,126 利息支出 1,547 2,705 420 20 991 24 13 5,720 2020年12月31日 分部资产 655,374 494,320 59,015 12,305 122,821 18,850 (107,224) 1,255,461 分部负债 456,292 445,267 52,302 3,418 22,654 10,202 (7,810) 982,325 注: 于2021年12月31日,总部、财产保险和人寿保险分部分别持有一联营企业0.85%,5.91%及6.14%的权益(2020年12月31日:0.85%,5.91%及 6.14%)。本公司和一重要子公司将该权益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在合并财务报表层面,这些权益整体作为联营企业核算,并且相关调整的 影响在合并财务报告中根据股权分配至相应分部。 二零二一年年度報告 219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 ,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九 、 风险管理 1. 保险风险 (1) 保险风险类型 保险风险是指发生保险事故的可能性以及由此产生的赔款金额和时间的不确定。在保险合同下,本集团面临的主要风险 是实际的赔款和理赔成本超过了账面的保险负债。这种风险在下列情况下均可能出现: 发生机率风险-被保险事件发生数量的概率与预期的不同。 事件严重性风险-发生事件的赔偿成本的概率与预期不同。 保险负债发展风险-保险人债务金额在合同到期日可能发生变化的概率风险。 风险的可变性可通过把损失风险分散至大批保险合同组合而得以改善,因为较分散的合同组合较不易因组合中某部分的 变动而使整体受到影响。慎重选择和实施承保策略和方针也可改善风险的可变性。 以死亡为主要承保风险而言,传染病、生活方式的巨大改变和自然灾害均为可能增加整体索赔频率的重要因素,而导致 比预期更早或更多的索赔。就以生存为承保风险的而言,不断改善的医学水平和社会条件有助延长寿命,因此是最重要 的影响因素。对于含有任意分红特征的合同而言,其分红特征使大部分保险风险被投保方所分担。 保险风险也会受保户终止合同、减少支付保费、拒绝支付保费或利用年金转换的权利等影响。因此,保险风险受保单持 有人的行为和决定影响。 就财产保险合同而言,索赔经常受到气候变化、自然灾害、巨灾、恐怖袭击等诸多因素影响。 (2) 保险风险集中度 中国部分省区的财产保险赔款经常受到洪水、地震和台风等自然灾害的影响,所以这些地区的风险单位的过于集中可能 对整体保险业务的赔付有严重影响。本集团通过接受中国不同省区(包括香港)的风险以达到区域风险的分散。 220 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 ,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九 、 风险管理( 续) 1. 保险风险( 续) (2) 保险风险集中度( 续) 本集团按区域划分并以财产保险合同保费收入计量,包括分保前后的营业额,所显示的保险风险集中情况列示如下: 2021年度 2020年度 毛额 净额 毛额 净额 沿海及发达省份╱城市 (包括香港) 199,246 181,374 188,562 171,696 东北地区 26,418 23,516 26,295 22,842 华北地区 58,974 52,003 59,431 55,127 华中地区 75,373 70,121 70,627 65,913 华西地区 92,217 83,754 90,245 81,677 财产保险合同保费收入总额 452,228 410,768 435,160 397,255 对于人寿和健康保险合同,保险风险往往不会因被保险人的地理位置而产生重大变动,所以相关的区域风险集中度不作 出呈报。 按业务划分的保险业务收入于附注八、分部报告中反映。 (3) 再保险资产保险条款、假设与方法 本集团通过分保业务的安排以减少保险业务中非寿险业务所面临的风险。分出保险业务主要是以固定比例的成数或溢额 再保险分出的,其自留比例限额随产品不同而不一样。多个比例分保再保险合同条款中包含纯益手续费、浮动手续费以 及损失分摊限额的规定。同时,本集团进行了巨灾超赔再保安排以减少本集团面对的特定重大灾难性事件的风险。 虽然本集团进行了再保业务安排,但是并没有减轻其对保险客户的直接责任。因此,本集团存在因再保险人不能按照再 保险合同履行其责任义务所产生的信用风险。 (4) 假设和敏感性 长期人身险保险合同 本集团在计量长期人身险保险合同的保险责任准备金过程中须对保险事故发生率假设、退保率假设、费用假设、折现率 假设、死亡率假设、发病率假设及保单红利假设等作出重大判断。这些计量假设需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得的当期信息为 基础确定。相关假设详见附注四。 本集团已考虑基于未来经验的各种独立假设变动分别对保险责任准备金产生的影响。进行某一假设测试时,其他假设保 持不变。其中,折现率的变动对利润总额及股东权益的影响同时考虑未来预期红利现金流量的影响。 二零二一年年度報告 221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 ,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九 、 风险管理( 续) 1. 保险风险( 续) (4) 假设和敏感性( 续) 长期人身险保险合同( 续) 本集团之子公司人保寿险考虑了以下关于长期寿险及健康险准备金的假设变动,其影响如下: 对利润总额及股东权益的税前影响 假设变动 2021年度 2020年度 折现率 增加50个基点 18,355 16,029 折现率 减少50个基点 (22,200) (19,402) 死亡率╱发病率 增加10% (4,777) (4,047) 死亡率╱发病率 减少10% 4,958 4,201 退保率及保单失效率 增加25% 2,033 1,980 退保率及保单失效率 减少25% (2,299) (2,169) 费用 增加10% (883) (763) 费用 减少10% 883 762 本集团之子公司人保健康考虑了以下关于长期寿险及健康险责任准备金的假设变动,其影响如下: 对利润总额及股东权益的税前影响 假设变动 2021年度 2020年度 折现率 增加25个基点 600 655 折现率 减少25个基点 (629) (702) 死亡率╱发病率 增加10% (5,157) (4,613) 死亡率╱发病率 减少10% 4,844 3,798 退保率及保单失效率 增加10% 473 493 退保率及保单失效率 减少10% (500) (535) 费用 增加10% (284) (278) 费用 减少10% 283 272 以上敏感性分析未考虑管理层所持资产与保险合同准备金负债进行匹配所产生的影响,亦未考虑管理层能采用积极的措 施应对相关不利变化。 上述分析假设利率将以单一方式平行变动,而不考虑利率曲线总体可能出现的变化。 财产险合同和短期健康保险合同 未决赔款准备金预估的主要假设是本集团的历史赔款发展的经验,同时还要判断外部因素如司法的判决和政府的立法对 于预估的影响。 222 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 ,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九 、 风险管理( 续) 1. 保险风险( 续) (4) 假设和敏感性( 续) 财产险合同和短期健康保险合同( 续) 由不同的统计技术和不同关键假设预测的未决赔款准备金的合理估计范围,当中反映了对赔偿速度的变化,保费费率的 改变和承保控制对最终损失影响的不同观点。 对有些因素的敏感性,如立法的变化、预估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等,是不可能以置信度加以量化的。此外,因为从赔案 的发生到其后的报案和最终的结案而产生的时间滞后,保险事件的未决赔款准备金于资产负债表日是不能完全确切量化 的。 平均赔款成本或赔案数目的单项变动,均会导致未决赔款准备金的同比例变动。当其他假设不变时,未来平均赔款成本 增加5%时,将导致本集团净未决赔款准备金增加,于2021年12月31日及2020年12月31日,分别增加约人民币7,924百万 元及约人民币7,192百万元。 下列表格为特定时间段内以分保前呈报的理赔发展情况分析: 事故发生年份-毛额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2021年 总计 财产保险累计赔付款项估计额 当年末 211,625 236,506 271,509 281,822 316,354 1年后 213,191 238,602 273,949 278,964 2年后 209,399 238,703 269,736 3年后 208,468 235,185 4年后 204,852 以毛额呈报的理赔发展情况分析财产保险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赔付款项估 计额 204,852 235,185 269,736 278,964 316,354 1,305,091 财产保险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已支付 的赔付款项 (199,038) (229,323) (260,126) (253,059) (209,330) (1,150,876) 小计 154,215 财产保险以前年度调整额 、间接理赔 费用 、贴现及风险边际等 12,177 人保寿险短险未决赔款准备金 1,497 人保健康短险未决赔款准备金 5,907 人保再保未决赔款准备金 5,357 分保前未决赔款准备金 179,153 二零二一年年度報告 223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 ,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九 、 风险管理( 续) 1. 保险风险( 续) (4) 假设和敏感性( 续) 财产险合同和短期健康保险合同( 续) 下列表格为特定时间段内以分保后呈报的理赔发展情况分析: 事故发生年份-净额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2021年 总计 财产保险累计赔付款项估计额 当年末 193,909 217,295 247,761 256,770 287,729 1年后 193,793 218,973 249,735 254,173 2年后 190,333 219,000 246,156 3年后 189,489 215,678 4年后 186,140 财产保险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赔付款 项估计额 186,140 215,678 246,156 254,173 287,729 1,189,876 财产保险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已支付 的赔付款项 (180,927) (210,958) (238,724) (232,261) (193,272) (1,056,142) 小计 133,734 财产保险以前年度调整额 、间接理赔 费用 、贴现及风险边际等 12,610 人保寿险短险未决赔款准备金 1,497 人保健康短险未决赔款准备金 5,754 人保再保未决赔款准备金 4,888 分保后未决赔款准备金 158,483 最终负债会因后续发展而变化。对最终负债的重新评估而产生的差异将在后续年度的财务报表中反映。 2. 金融工具风险 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除衍生工具外,包括股票、基金、债券、分类为贷款及应收款的投资、银行存款、非标类投资 等。这些金融工具的主要目的在于为本集团的保险资金产生投资收益。本集团具有多种因经营而直接产生的其他金融资 产和负债,如应收分保账款和应付分保账款等。 本集团亦开展衍生交易,主要包括利率互换,目的在于管理本集团的金融工具的利率风险。 本集团的金融工具的主要风险是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及流动性风险。本公司管理层已审议并批准管理这些风险的政策, 概括如下: 224 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 ,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九 、 风险管理( 续) 2. 金融工具风险( 续) (1)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会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出现波动的风险。市场风险包括三种风险:汇率 (外汇风险)、市场利率(利率风险)和市场价格(价格风险)。 本集团采取多种方法管理市场风险。包括利用敏感度分析、风险价值模型及压力测试、情景分析等多个定量模型评估市 场风险;通过适当多元化的投资组合来转移市场风险;实行投资风险预算管理,根据发展目标确定可承受风险水平,制 定投资风险预算,实施动态跟踪,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范围内。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集团的主要交易是以人民币进行结算,但 由于部分财产险保单以美元结算,本集团面临来自美元的外汇风险。本集团力求通过减少外币净余额的方法来降低外汇 风险。 下表概述本集团按主要货币(以人民币等值金额列示)列示的资产和负债如下: 2021年12月31日 人民币 美元 港币 其他币种 合计 金融资产 货币资金 18,196 2,496 1,407 299 22,398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57,459 – – – 57,459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1,490 – – – 11,490 应收保费 38,124 3,400 38 158 41,720 应收分保账款 13,649 2,266 264 180 16,359 保户质押贷款 5,889 – – – 5,889 定期存款 92,845 1,483 8 5 94,34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489,572 8,939 3,591 – 502,102 持有至到期投资 197,346 – – – 197,346 分类为贷款及应收款的投资 144,603 – – – 144,603 存出资本保证金 12,994 – – – 12,994 其他资产 18,496 778 129 17 19,420 合计 1,100,663 19,362 5,437 659 1,126,121 金融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77,598 – – – 77,598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8,151 356 8 20 8,535 应付分保账款 19,348 3,080 191 148 22,767 应付赔付款 10,551 197 2 1 10,751 应付保单红利 5,342 – – – 5,342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 44,855 – – – 44,855 应付债券 43,804 – – – 43,804 其他负债 25,662 1,159 82 19 26,922 合计 235,311 4,792 283 188 240,574 净额 865,352 14,570 5,154 471 885,547 二零二一年年度報告 225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 ,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九 、 风险管理( 续) 2. 金融工具风险( 续) (1) 市场风险( 续) 外汇风险( 续) 2020年12月31日 人民币 美元 港币 其他币种 合计 金融资产 货币资金 18,677 2,802 2,422 203 24,10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33,433 – – – 33,43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55,081 – – – 55,081 应收保费 33,749 2,741 48 237 36,775 应收分保账款 12,844 2,329 226 179 15,578 保户质押贷款 5,295 – – – 5,295 其他应收款 13,665 157 71 – 13,893 定期存款 87,383 1,606 27 – 89,016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67,814 4,652 6,846 – 379,312 持有至到期投资 181,199 – – – 181,199 分类为贷款及应收款的投资 171,307 – – – 171,307 存出资本保证金 12,994 – – – 12,994 其他资产 5,690 628 27 11 6,356 合计 999,131 14,915 9,667 630 1,024,343 金融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85,826 – – – 85,826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7,824 319 10 24 8,177 应付分保账款 18,189 2,676 241 190 21,296 应付赔付款 12,273 212 6 2 12,493 应付保单红利 4,096 – – – 4,096 其他应付款 16,192 920 39 16 17,167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 39,338 – – – 39,338 应付债券 56,960 – – – 56,960 其他负债 4,660 112 2 92 4,866 合计 245,358 4,239 298 324 250,219 净额 753,773 10,676 9,369 306 774,124 226 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 ,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九 、 风险管理( 续) 2. 金融工具风险( 续) (1) 市场风险( 续) 外汇风险( 续) 敏感性分析 本集团采用敏感性分析衡量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汇率发生合理、可能的变动时,将对本集团利润总额和税前股东 权益产生的影响。 2021年12月31日 对利润 对股东 总额的影响 权益的税前影响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外币兑人民币汇率 +5% 570 1,010 -5% (570) (1,010) 2020年12月31日 对利润 对股东 总额的影响 权益的税前影响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外币兑人民币汇率 +5% 443 1,018 -5% (443) (1,018)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浮动利率工具使本集团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而固定利率工具则使本集团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匹配缺口分析基础上,通过敏感度分析和压力测试定期监测和评估利率风险,并通过调整组合构成及 尽可能地管理组合的平均久期和到期期限,以管理利率风险。 本集团采用风险价值模型来衡量在99%的置信水平下,所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债券投资在未来特定的十天内由于利 率风险所导致的最大潜在损失。Delta正态法被用于计算风险价值。 2021年 2021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利率风险价值 1,796 1,500 二零二一年年度報告 227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 ,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九 、 风险管理( 续) 2. 金融工具风险( 续) (1) 市场风险( 续) 价格风险 价格风险是指金融工具未来现金流的公允价值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由利率风险或外汇风险所产生的变动 除外),不论该变动是由个别金融工具或其发行人的特定因素引起的,还是某些影响整个交易市场中的所有类似金融工 具的因素引起的。 本集团面临的价格风险主要来自价值随市场价格变化而波动的股票和基金投资。 本集团的价格风险政策要求设立并管理投资目标,在法律和监管政策允许的前提下,通过多样化投资组合、限制不同证 券投资比例等措施管理价格风险。 本集团采用风险价值模型来衡量在99%的置信水平下,所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股票和基金投资( 除第三层级之外) 在未来特定的十天内由于权益类价格风险所导致的最大潜在损失。 风险价值模型仅能量化一般市场条件下的最大潜在损失,如果市场发生特殊事件,该损失将会被低估。风险价值模型采 用历史数据来预测未来价格行为,而后者有可能会与实际发生的情况有实质性差异。而且,使用十天作为持有期间是假 设投资组合中的所有资产在十天内均可变现或对冲。这一假设在现实中可能是不完全正确的,尤其是在一个缺乏流动性 的市场内。 2021年 2021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权益价格风险价值 7,776 8,303 (2)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因未能履行义务而引起另一方损失的风险。 目前本集团面临的信用风险主要与存放在商业银行的定期存款、所持的次级债、长期债权投资计划及信托产品、应收利 息、保户质押贷款、其他应收款、债权证券类投资、应收保费、各种再保险安排等有关。 本集团将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对行业、企业经营管理、财务因素、发展前景等进行综合分析,并通过内部信用 评级模型的测算,对潜在投资进行信用分析。本集团还采取对交易对手设定总体额度限制,加强固定收益投资组合的多 元化等手段来降低信用风险。 本集团与保险业务应收款有关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财产保险业务,在此类业务中本集团只对公司客户或通过保险中介机 构购买部分保险的个人客户进行信用销售。一般情况下,针对一个保单持有人最长信用期限为3个月,但是可酌情给予更 长的信用期限。对于大客户和部分多年期保单,一般安排分期付款。 除了国有再保险公司以外,本集团主要与Standard & Poor's信用评级为A-级(或其他国际评级机构(如A.M. Best、Fitch 和Moody's)的同等级别) 及以上的再保险公司开展分保业务。本集团管理层定期对再保险公司的信用进行评估以更新分 保策略,并确定合理的再保险资产减值准备。 本集团应收保费中前五名欠款单位详情于本财务报表附注七、4(2)披露 ; 本集团应收分保账款中前五名欠款单位详情于 本财务报表附注七、5(2)披露。 228 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 ,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九 、 风险管理( 续) 2. 金融工具风险( 续) (2) 信用风险( 续) 信用风险敞口 下表列示了资产负债表项目面临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以总额列示,未考虑以净额结算、抵押物或其 他信用增级的影响。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敞口列示如下: 2021年 2020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货币资金 22,398 24,10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注) 39,614 21,93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1,490 55,081 应收保费 41,720 36,775 应收分保账款 16,359 15,578 保户质押贷款 5,889 5,295 定期存款 94,341 89,016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注) 257,590 198,395 持有至到期投资 197,346 181,199 分类为贷款及应收款的投资 144,603 171,307 存出资本保证金 12,994 12,994 其他资产 19,420 20,249 信用风险敞口合计 863,764 831,929 注: 不包括基金、股票、信托产品、优先股、永续债及股权投资等。 金融资产账龄分析 2021年12月31日 未发生减值的逾期金融资产 发生减值的 未逾期 30天及以内 31-90天 90天以上 小计 逾期金融资产 合计 金融资产 货币资金 22,398 – – – – – 22,398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注) 39,614 – – – – – 39,61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1,490 – – – – – 11,490 应收保费 24,233 6,114 2,752 6,782 15,648 5,254 45,135 应收分保账款 8,067 962 1,657 5,537 8,156 298 16,521 保户质押贷款 5,889 – – – – – 5,889 定期存款 94,341 – – – – – 94,34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注) 257,618 – – – – – 257,618 持有至到期投资 197,346 – – – – – 197,346 分类为贷款及应收款的投资 145,428 – – – – 677 146,105 存出资本保证金 12,994 – – – – – 12,994 其他资产 15,238 1,986 598 1,656 4,240 1,928 21,406 资产合计 834,656 9,062 5,007 13,975 28,044 8,157 870,857 减 :减值准备 (1,365) – – – – (5,728) (7,093) 净额 833,291 9,062 5,007 13,975 28,044 2,429 863,764 二零二一年年度報告 229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 ,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九 、 风险管理( 续) 2. 金融工具风险( 续) (2) 信用风险( 续) 金融资产账龄分析( 续) 2020年12月31日 未发生减值的逾期金融资产 发生减值的 未逾期 30天及以内 31-90天 90天以上 小计 逾期金融资产 合计 金融资产 货币资金 24,104 – – – – – 24,10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注) 21,936 – – – – – 21,93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55,081 – – – – – 55,081 应收保费 27,120 2,387 813 879 4,079 8,916 40,115 应收分保账款 10,231 1,345 1,471 2,407 5,223 287 15,741 保户质押贷款 5,295 – – – – – 5,295 定期存款 89,016 – – – – – 89,016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注) 198,631 – – – – 26 198,657 持有至到期投资 181,199 – – – – – 181,199 分类为贷款及应收款的投资 171,352 – – – – 888 172,240 存出资本保证金 12,994 – – – – – 12,994 其他资产 17,437 743 401 1,272 2,416 1,761 21,614 资产合计 814,396 4,475 2,685 4,558 11,718 11,878 837,992 减 :减值准备 (808) – – – – (5,255) (6,063) 净额 813,588 4,475 2,685 4,558 11,718 6,623 831,929 注: 不包括基金、股票、信托产品、优先股、永续债及股权投资等。 (3)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集团不能筹集足够资金或不能及时以合理价格将资产变现以偿还到期债务的风险。 本集团面临的主要流动性风险是源于保单容许的退保、退出或其他形式的提前结束。如附注七、10所披露,由于不存在 活跃市场,本集团将部分金融工具分类为贷款及应收款项。此外,本集团将部分债权类证券分类为持有至到期投资,只 被允许在特定情况下处置未到期的该类证券且不影响其他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分类。因此,本集团通过处置此类金融资产 来管理流动性风险的能力将受到上述因素的限制。本集团持有的上市金融资产的交易场所主要为中国大陆交易所以及银 行间市场。这些市场出现的任何重大的流动性降低情况都将削弱本集团管理流动性风险的能力。 230 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 ,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九 、 风险管理( 续) 2. 金融工具风险( 续) (3) 流动性风险( 续) 本集团管理主要子公司流动性风险的方法为,要求子公司按季度进行不同情景下的现金流预测,并制定预期现金流短缺 情况下的应急方案。 为了确保有充足的流动性资产,本集团于2021年12月31日及2020年12月31日分别将总资产的2.42%及6.23%以现金及现金 等价物的形式持有。 对于一个主要从事保险业务的集团,因为估算保险合同负债责任结付的时间及应计提的金额带有概率随机性质,要准确 预测其资金的需求是不现实的。保险债务的金额和付款日是管理层根据统计技术和过去经验而估计的。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未经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及预期现金流量的到期日分析。其到期日根据合同剩余 期限确定,通知即付的负债归类为即期。 2021年12月31日 即期╱已逾期 3个月以内 3个月- 1年 1-5年 5年以上 无期限 合计 金融资产 货币资金 21,910 488 – – – – 22,398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 27 7,489 6,843 18,251 11,788 17,845 62,24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11,498 – – – – 11,498 应收保费 16,837 7,061 12,755 4,924 143 – 41,720 应收分保账款 1,805 13,072 1,030 444 8 – 16,359 保户质押贷款 – 2,839 3,225 – – – 6,064 定期存款 – 16,302 3,917 79,362 2,157 – 101,738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6,273 16,577 113,035 211,196 244,512 591,593 持有至到期投资 – 826 6,278 52,607 292,895 – 352,606 分类为贷款及应收款的投资 34 4,743 20,254 107,488 43,822 – 176,341 存出资本保证金 – 8 2,874 11,559 – – 14,441 其他资产 3,666 6,527 7,206 1,447 574 – 19,420 合计 44,279 77,126 80,959 389,117 562,583 262,357 1,416,421 金融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77,642 – – – – 77,642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1 8,532 2 – – – 8,535 应付分保账款 2,908 13,213 5,695 930 21 – 22,767 应付赔付款 7,294 3,457 – – – – 10,751 应付保单红利 5,342 – – – – – 5,342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 1,748 1,377 3,412 9,690 29,383 3,866 49,476 应付债券 – 72 1,456 8,731 44,769 – 55,028 租赁负债 – 196 852 2,277 277 – 3,602 其他负债 18,321 1,228 4,627 2,714 32 – 26,922 合计 35,614 105,717 16,044 24,342 74,482 3,866 260,065 二零二一年年度報告 231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 ,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九 、 风险管理( 续) 2. 金融工具风险( 续) (3) 流动性风险( 续) 2020年12月31日 即期╱已逾期 3个月以内 3个月- 1年 1-5年 5年以上 无期限 合计 金融资产 货币资金 23,481 623 – – – – 24,10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 – 5,872 3,499 11,613 2,856 11,497 35,337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55,106 – – – – 55,106 应收保费 11,018 6,119 13,142 6,170 326 – 36,775 应收分保账款 2,568 9,252 1,948 1,797 13 – 15,578 保户质押贷款 – 2,484 2,875 – – – 5,359 定期存款 – 1,044 3,432 83,096 10,401 – 97,97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3,036 21,341 95,374 153,910 180,917 454,578 持有至到期投资 – 524 6,845 53,901 257,933 – 319,203 分类为贷款及应收款的投资 888 10,682 18,910 113,901 67,930 – 212,311 存出资本保证金 – 72 2,351 12,343 – – 14,766 其他资产 4,511 8,199 6,607 811 121 – 20,249 合计 42,466 103,013 80,950 379,006 493,490 192,414 1,291,339 金融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30 85,852 – – – – 85,882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1 8,172 4 – – – 8,177 应付分保账款 2,402 13,007 5,108 733 46 – 21,296 应付赔付款 6,994 5,499 – – – – 12,493 应付保单红利 4,096 – – – – – 4,096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 1,920 14 311 741 4,230 32,122 39,338 应付债券 – – 1,289 10,572 66,645 – 78,506 租赁负债 – 277 724 1,680 205 – 2,886 其他负债 7,817 7,592 3,499 2,638 619 – 22,165 合计 23,260 120,413 10,935 16,364 71,745 32,122 274,839 十 、 资本管理 1. 管治框架 本集团风险及财务管理框架的主要目的在于使本集团股东免受阻碍可持续实现财务表现目标的事件( 包括未能利用机 遇)的影响。主要管理层意识到拥有迅速有效的风险管理系统的至关重要性。 2. 资本管理方法 本集团力求优化资本架构及来源,以确保其始终为股东带来最大回报。 本集团管理资本的方法包括:以协调方式管理资产、负债及风险,定期评估各受监管实体呈报资本水平与要求资本水平 的差额(按每个受监管实体),及根据经济状况及风险特征采取适当措施影响本集团的资本状况。 232 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 ,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 、 资本管理( 续) 2. 资本管理方法( 续) 本集团所用资本的主要来源为权益股东的资金及借款。本集团亦利用再保险来管理监管资本要求。 本集团主要子公司的偿付能力情况列示如下: 2021年12月31日 人保财险 人保寿险 人保健康 实际资本 207,421 113,741 17,258 核心资本 194,361 100,943 13,691 最低资本 73,093 45,593 9,094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 284% 249% 190% 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 266% 221% 151% 2020年12月31日 人保财险 人保寿险 人保健康 实际资本 207,246 120,119 16,927 核心资本 179,290 107,301 13,379 最低资本 71,757 45,990 8,268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 289% 261% 205% 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 250% 233% 162% 中国境内保险公司开展业务需遵守银保监会规定的资本要求。这些资本要求通常被称为保险业的偿付能力要求。 保险公司同时遵守核心资本与实际资本(包括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要求。在中国风险导向的偿付能力体系下,最低资 本由银保监会规定的公式计算。最低资本为综合考虑保险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的量化要求和内部控制的评估情况 后的结果。本集团主要子公司的核心资本主要为按照偿付能力方法调整寿险责任准备金后的净资产,而附属资本则主要 是子公司发行的资本补充债券。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与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以实际资本和核心资本除以最低资本计算得出。根据偿付能力管理规 定,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和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应分别不低于100%和50%。 银保监会将密切监察未满足偿付能力相关要求的保险公司。监管措施包括限制业务范围、限制派付股息、限制投资策 略、强制转移业务或责令办理再保险、罢免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 3. 监管架构 监管部门主要有意保障保单持有人的权利并进行密切监察,以确保本集团为他们的利益妥善管理各项事宜。同时,监管 部门亦有意确保本集团维持适当的偿付能力,以应付因经济动荡或自然灾害引起的不可预见的负债。 二零二一年年度報告 233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 ,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一 、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和公允价值层级 本附注提供本集团如何设定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信息。关于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的详情于本财务报表 附注七、13披露。 账面价值 公允价值 2021年 2020年 2021年 2020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金融资产 货币资金 22,398 24,104 22,398 24,10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 -权益工具及基金投资 17,845 11,497 17,845 11,497 -债券投资 39,614 21,936 39,614 21,93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1,490 55,081 11,490 55,081 应收保费 41,720 36,775 41,720 36,775 应收分保账款 16,359 15,578 16,359 15,578 保户质押贷款 5,889 5,295 5,889 5,295 定期存款 94,341 89,016 94,341 89,016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权益工具 244,419 180,824 244,419 180,824 -债权工具 257,590 198,395 257,590 198,395 持有至到期投资 197,346 181,199 211,937 187,006 分类为贷款及应收款的投资 144,603 171,307 150,022 181,812 存出资本保证金 12,994 12,994 12,994 12,994 其他资产 19,420 20,249 19,420 20,249 金融资产小计 1,126,028 1,024,250 1,146,038 1,040,562 账面价值 公允价值 2021年 2020年 2021年 2020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金融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77,598 85,826 77,598 85,826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8,535 8,177 8,535 8,177 应付分保账款 22,767 21,296 22,767 21,296 应付赔付款 10,751 12,493 10,751 12,493 应付保单红利 5,342 4,096 5,342 4,096 应付债券 43,804 56,960 44,549 58,711 其他负债 26,922 22,033 26,922 22,033 金融负债小计 195,719 210,881 196,464 212,632 234 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 ,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一 、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和公允价值层级( 续)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2021年 2020年 公允价值 项目 12月31日 12月31日 层级 估值技术和主要输入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8,543 9,380 第一级 活跃市场报价 。 金融工具-权益投资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4,536 – 第二级 相同或同类资产在非活跃市场 金融工具-权益投资 的报价 ,或第三方估值服务 提供商对相同或同类资产的 报价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4,766 2,117 第三级 采用含不可观察输入值的可比 金融工具-权益投资 公司法 、净资产价值法等估 值技术及最近融资价格来确 定。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3,630 11,193 第一级 活跃市场报价 。 金融工具-债券投资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35,984 10,743 第二级 相同或同类资产在非活跃市场 金融工具-债券投资 的报价 ,或第三方估值服务 提供商对相同或同类资产的 报价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权益工具 96,555 126,871 第一级 活跃市场报价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权益工具 98,069 30,616 第二级 相同或同类资产在非活跃市场 的报价 ,或第三方估值服务 提供商对相同或同类资产的 报价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权益工具 23,508 19,592 第三级 采用含不可观察输入值的可比 公司法 、净资产价值法等估 值技术及最近融资价格来确 定。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权益工具 26,287 3,745 第三级 该类投资的公允价值是基于 现金流折现估值模型计算得 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债权工具 18,520 16,756 第一级 活跃市场报价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债权工具 239,070 181,639 第二级 相同或同类资产在非活跃市场 的报价 ,或第三方估值服务 提供商对相同或同类资产的 报价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十二个月期间,本集团因无法获取相关活跃市场报价将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0,050百万元的债券投 资从第一层级转换至第二层级 ( 2020年度 : 人民币17,654百万元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十二个月期间,本集团因 可获取相关活跃市场报价将账面价值为人民币8,290百万元的债权投资从第二层级转换为第一层级( 2020年度 : 人民币 7,432百万元)。 二零二一年年度報告 235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 ,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一 、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和公允价值层级( 续)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续) 第三层级公允价值计量的调节 2021年度 2020年度 非上市权益工具 、基金及信托产品 年初余额 25,454 23,584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未实现收益 3,246 1,157 本年购置 7,527 3,820 从第一层级中转入 26 – 从第二层级中转入 19,572 – 计入损益 (204) (2,265) 第三层级转出至第二层级核算 (1) – 本年处置 (1,059) (842) 年末余额 54,561 25,454 于2021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归属于第三层级的主要资产和负债在估值时使用贴现率、流动 性折扣等重大不可观察的输入值。 2. 资产负债表日不以公允价值计量但以公允价值披露的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层级 本集团的部分金融资产和负债于每个报告期末不以公允价值计量,但其公允价值信息于本附注金融工具的分类中进行披 露。该类披露的公允价值所属的公允价值层级信息如下,除以下披露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和在本合并财 务报表确认的账面价值大体一致。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2021年 12月31日 2021年12月31日 账面价值 公允价值 第一层级 第二层级 第三层级 合计 持有至到期投资 197,346 2,527 209,410 – 211,937 应付债券 43,804 – 44,549 – 44,549 于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持有的分类为贷款及应收款的投资主要归属于公允价值第三层级。归入以上第二层级和第三 层级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根据公认定价模型并按照折现现金流量分析而确定,其中最重要的输入值为反映 交易对方或本集团风险的折现率。 236 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 ,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二 、 暂缓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补充披露 财政部于2017年6月22日下发 《 关于保险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有关过渡办法的通知》( 财会[2017]20号 ) (以下简称“过渡办法”)。根据过渡办法,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保险公司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 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保险公司,符合“保险公司暂缓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条件”的,允许暂缓至2021年1月 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财政部于2020年12月31日下发《 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通知》( 财会[2020]22号)( 以下简称 “新金融工具准则进一步通知”)。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进一步通知,符合过渡办法中关于暂缓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 准则条件的保险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日期允许暂缓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财会 [2020]20号)的日期,即2023年1月1日。 根据过渡办法及新金融工具准则进一步通知,保险公司可以暂缓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其活动应当主要与保 险相关联。保险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符合暂缓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条件并选择暂缓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的,其母公司可以适用过渡办法暂缓执行。本集团以201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为基础进行评估,本集团与保险相关的 负债的账面金额超过本集团总负债账面金额的90%。且在2015年12月31日之后的财务报告期间,本集团的活动未发生需 要重新评估的重大变化,因此,本集团活动主要与保险相关联,符合允许暂缓至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 计准则的条件,因此本集团及本公司选择暂缓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本集团的主要联营企业兴业银行和华夏银行于2019年1月1日开始采用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根据新金融工具相关会 计准则过渡办法,本集团对上述联营企业采用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时选择不进行统一会计政策调整。 暂缓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补充披露信息如下: (1) 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暂缓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补充披露信息如下: 以下披露了后附金融资产(注)在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下于2021年12月31日及2020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以及截至 2021年12月31日止期间及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 2021年 2020年 12月31日 2021年度 12月31日 2020年度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交易性金融资产(一类) 52,700 201 31,236 361 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与业绩评价的金融资 产(二类) 4,759 578 2,197 37 非一类及二类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 流量仅是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为基础的利 息的支付(以下简称“仅付本息”) 三类) 568,431 13,041 418,147 (1,044)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未满足仅付本息的条件 (四类) 295,630 (6,657) 329,983 21,993 合计 921,520 7,163 781,563 21,347 注: 仅包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的投资、分类为贷款及应收款的投资。本集团持有的其 他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均满足仅付本息的条件,其账面价值接近公允价值。 二零二一年年度報告 237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 ,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二 、 暂缓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补充披露( 续) (2) 风险敞口 对于被分类为三类的合同条款满足仅付本息条件的金融资产,除持有的境外债券外,其他金融资产的信用评级由国内具 有资质的评级机构给出,其风险敞口如下列示: 合同条款满足仅付本息条件的金融资产信用评级(不包括境外债券): 2021年 2020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账面价值 账面价值 ( 注1) ( 注1) AAA 427,517 267,478 AA+ 208 2,043 AA 10 1,328 AA– – 300 A– 16 – A-1 268 100 A及更低评级 30 200 无评级( 注) 120,904 132,351 合计 548,953 403,800 注: 上述无评级资产包括信用风险很低的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其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18,602百万元(2020年12月31日:人民币131,357百万元)。剩余 无评级的不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金额合计为人民币2,302百万元(2020年12月31日:人民币994百万元)。 对于被分类为三类的合同条款满足仅付本息条件的境外债券,在没有国内评级的情况下,采用穆迪的评级,其信用风险 敞口如下列示: 合同条款满足仅付本息条件的境外债券的信用评级: 2021年 2020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账面价值 账面价值 ( 注1) ( 注1) Aaa 63 182 Aa(包含Aa1 、Aa2及Aa3) 228 50 A(包含A1 、A2及A3) 2,072 655 Baa(包含Baa1 、Baa2及Baa3) 580 266 无评级 563 80 合计 3,506 1,233 238 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 ,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二 、 暂缓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补充披露( 续) (2) 风险敞口( 续) 不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其风险敞口如下列示: 账面价值 公允价值 2021年 2020年 2021年 2020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不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包含在满足仅付 本息条件的三类资产中( 注2) 3,397 5,045 2,755 5,345 注1: 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此处披露的账面价值为其尚未计提减值损失的金额。 注2: 不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指在国内信用评级体系下低于AAA以及在穆迪信用评级体系下低于Baa3的金融资产。 十三 、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1. 本集团及本公司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本集团及本公司控股股东为财政部。 2. 本公司的子公司 本公司拥有的主要子公司详细资料已于附注六中披露。 本公司与主要子公司应收及应付款项余额 2021年 2020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其他应收款 人保财险( 附注十七 、4(1)) – 7 其他( 附注十七 、4(1)) 20 36 合计 20 43 2021年 2020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其他应付款 人保财险 109 64 人保投控 – 29 人保资产 46 45 其他 19 21 合计 174 159 二零二一年年度報告 239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 ,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三 、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续) 2. 本公司的子公司( 续) 本公司与主要子公司之间主要交易 2021年度 2020年度 其他业务收入 人保财险 88 104 人保养老 47 33 人保投控 30 27 人保资产 25 25 人保资本 25 25 人保再保 12 22 人保寿险 14 13 人保健康 8 8 合计 249 257 投资收益 人保财险 5,754 7,073 人保寿险 2,200 914 人保资产 520 94 人保投控 500 103 人保资本 450 54 人保养老 211 20 人保香港 25 – 合计 9,660 8,258 业务及管理费 人保资产 43 41 人保投控 53 46 合计 96 87 240 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 ,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三 、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续) 3. 本集团及本公司的其他关联方 与本集团发生交易但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方如下: 与本集团关系 2021年 2020年 关联方名称 12月31日 12月31日 兴业银行 联营企业 联营企业 华夏银行 联营企业 联营企业 其他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联营企业 、 联营企业 、 合营企业 合营企业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持有本公司5% 持有本公司5% 以上股份的法人 以上股份的法人 本公司董事任职的其他关联方 注1 注1 注1: 本公司部分独立非执行董事在其他公司同时担任董事,故本公司将该类公司视为本集团关联方。 与本公司发生交易但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方如下: 与本公司关系 2021年 2020年 关联方名称 12月31日 12月31日 兴业银行 子公司联营企业 子公司联营企业 其他联营企业 注2 注2 注2: 主要为与本公司存在交易的其他联营企业。 本集团与其他关联方主要应收及应付款项余额 2021年 2020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应收款项 : 兴业银行 货币资金 3,701 2,066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825 746 持有至到期投资 – 999 定期存款 22,600 22,029 存出资本保证金 429 1,022 其他应收款 36 330 二零二一年年度報告 241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 ,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三 、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续) 3. 本集团及本公司的其他关联方( 续) 本集团与其他关联方主要应收及应付款项余额( 续) 2021年 2020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应收款项(续): 华夏银行 货币资金 29 346 定期存款 10 1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639 607 其他应收款 – 16 其他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32 820 持有至到期投资 1,520 1,520 其他应收款 54 96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其他应收款 3 3 本公司董事任职的其他关联方 其他应收款 – 3 应付账款 : 其他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其他应付款 22 10 本公司董事任职的其他关联方 应付分保账款 – 1 本公司与其他关联方主要应收及应付款项余额 2021年 2020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应收款项 : 兴业银行 定期存款 1,500 1,500 应收利息 19 19 242 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 ,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三 、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续) 3. 本集团及本公司的其他关联方( 续) 本集团与其他关联方的主要交易 2021年度 2020年度 兴业银行 保险业务收入 242 485 投资收益 955 1,032 分红 2,149 2,041 退保金 11 49 赔付支出 432 508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80 31 2021年度 2020年度 华夏银行 保险业务收入 15 221 投资收益 5 34 分红 772 638 退保金 152 405 赔付支出 33 684 其他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保险业务收入 – 18 投资收益 39 78 分红 504 365 其他业务收入 10 9 退保金 – 11 赔付支出 – 1 理赔配件采购款项 495 470 业务及管理费 57 26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其他业务收入 15 11 2021年度 2020年度 本公司董事任职的其他关联方 保险业务收入 34 3 其他业务收入 – 3 赔付支出 – 384 本公司之子公司人保资产,接受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的委托管理部分资产。于2021年12月31日,受托管理资产规模 为人民币8,731百万元(2020年12月31日:人民币9,105百万元)。2021年度,人保资产计提资产管理费收入人民币1,640 万元(含税)(2020年度:人民币1,110万元)。于2021年12月31日应收资产管理费余额为人民币278万元(2020年12月 31日:人民币306万元)。 二零二一年年度報告 243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 ,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三 、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续) 3. 本集团及本公司的其他关联方( 续) 本公司与其他关联方的主要交易 2021年度 2020年度 兴业银行 投资收益及分红 215 208 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托”) 分红 65 49 本公司与子公司的交易基于协议价格。 4.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2021年度 2020年度 (已重述) 工资 、奖金 、津贴和其他福利 18 28 关键管理人员包括本公司的董事长、执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2021年度关键管理人员的最终薪酬正在确 认过程中,其余部分待确认之后再行披露。 5. 其他关联方事项 除上述事项,本集团无其他重大关联方事项。 十四 、 或有事项 鉴于保险业务的性质,本集团在开展正常业务时,会存在若干未决法律诉讼事项,包括在诉讼中作为原告与被告及在仲 裁中作为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这些法律诉讼主要牵涉本集团保单的索赔,且其部分损失有可能得到再保险公司的补偿或 其他回收残值或追偿的补偿。本集团在计量保险责任准备金时已考虑该类诉讼可能带来的损失。 244 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 ,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五 、 承诺事项 1. 资本承诺 2021年 2020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固定资产承诺 : 已签约但未计提 2,697 1,469 2021年 2020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投资承诺 : 已签约但未计提 5,254 11,169 十六 、 租赁承诺 作为出租人 本集团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其投资性房地产( 附注七、13 ) ,租期介于1年至23年。租约的条款通常要求承租人支付保 证金,并规定根据当时市场状况定期调整租金。 租赁的未折现租赁收款额如下: 2021年 2020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1年以内(含1年) 706 420 1年至2年(含2年) 497 368 2年至3年(含3年) 342 259 3年至4年(含4年) 229 158 4年至5年(含5年) 105 63 5年以上 171 64 合计 2,050 1,332 二零二一年年度報告 245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 ,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七 、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2021年 2020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折合人民币 折合人民币 银行存款 -人民币 419 73 -港币 349 410 -美元 8 4 -英镑 1 2 合计 777 489 于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存放在香港的货币资金折合人民币为355百万元(2020年12月31日:人民币414百万元)。 于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存放在其他境外国家的货币资金折合人民币为1百万元 ( 2020年12月31日 : 人民币2百万 元)。 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情况 2021年12月31日 累计计入其他综 成本╱摊余成本 合收益 累计计提减值 账面价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 债务工具 企业债 4,292 48 – 4,340 金融债 1,021 11 – 1,032 小计 5,313 59 – 5,372 权益工具 股票 3,568 1,433 (221) 4,780 基金 3,870 103 (2) 3,971 优先股 342 20 – 362 信托产品 800 37 – 837 永续债 463 19 – 482 股权投资计划及其他 248 83 – 331 小计 9,291 1,695 (223) 10,763 合计 14,604 1,754 (223) 16,135 246 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 ,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七 、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续) 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续) (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情况( 续) 2020年12月31日 累计计入其他综 成本╱摊余成本 合收益 累计计提减值 账面价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 债务工具 企业债 2,320 16 – 2,336 金融债 199 2 – 201 小计 2,519 18 – 2,537 权益工具 股票 3,663 1,882 (228) 5,317 基金 1,999 98 (2) 2,095 优先股 795 27 – 822 信托产品 800 – – 800 永续债 79 – – 79 股权投资计划及其他 398 78 – 476 小计 7,734 2,085 (230) 9,589 合计 10,253 2,103 (230) 12,126 (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的变动情况 2021年度 基金 股票 合计 年初余额 2 228 230 本年计提 – 15 15 其中 :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 – 15 15 本年减少 – (22) (22) 年末余额 2 221 223 2020年度 基金 股票 合计 年初余额 – 297 297 本年计提 2 14 16 其中 :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 2 14 16 本年减少 – (83) (83) 年末余额 2 228 230 二零二一年年度報告 247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 ,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七 、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续) 3. 长期股权投资 2021年 2020年 被投资单位名称 12月31日 12月31日 权益法核算的联营公司 联营公司 中诚信托 5,093 5,694 其他 40 38 小计 5,133 5,732 成本法核算的子公司 子公司( 附注六) 人保财险 37,485 37,485 人保寿险 26,628 26,628 人保健康 7,396 7,396 人保投控 4,057 4,057 人保资产 1,202 1,202 人保金服 1,000 1,000 人保再保 2,040 2,040 人保养老 4,000 4,000 人保香港 1,213 1,213 其他 250 289 小计 85,271 85,310 合计 90,404 91,042 2021年 2021年 被投资单位名称 1月1日 损益变动 权益变动 发放股利 12月31日 权益法 联营企业 中诚信托 5,694 (536) – (65) 5,093 其他 38 2 – – 40 小计 5,732 (534) – (65) 5,133 2020年 2020年 被投资单位名称 1月1日 损益变动 权益变动 发放股利 12月31日 权益法 联营企业 中诚信托 5,886 (145) 2 (49) 5,694 其他 36 2 – – 38 小计 5,922 (143) 2 (49) 5,732 248 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 ,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七 、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续) 4. 其他资产 2021年 2020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其他应收款(1) 476 324 待认证进项税 26 28 其他 58 38 减 :坏账准备 (106) (106) 合计 454 284 (1)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类别分析如下: 2021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种类 金额 占比 金额 计提比例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104 21.85 104 100.00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应收利息 219 46.01 – – 应收控股子公司款项 20 4.20 – – 其他 131 27.52 –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其他 2 0.42 2 100.00 合计 476 100.00 106 22.27 2020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种类 金额 占比 金额 计提比例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104 32.10 104 100.00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应收利息 167 51.54 – – 应收控股子公司款项 43 13.27 – – 其他 8 2.47 –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其他 2 0.62 2 100.00 合计 324 100.00 106 32.72 二零二一年年度報告 249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 ,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七 、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续) 4. 其他资产( 续) (1) 其他应收款( 续)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分析如下: 2021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理由 % 中国人寿 104 104 100 附注七 、18(1)注3 2020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理由 % 中国人寿 104 104 100 附注七 、18(1)注3 其他应收款账龄分析如下: 2021年12月31日 账面金额 坏账准备 账面净值 1年以内 366 – 366 1-3年 1 – 1 3年以上 109 (106) 3 合计 476 (106) 370 2020年12月31日 账面金额 坏账准备 账面净值 1年以内 214 – 214 1-3年 1 – 1 3年以上 109 (106) 3 合计 324 (106) 218 250 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 ,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七 、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续) 4. 其他资产( 续) (1) 其他应收款( 续) 按款项性质列示 2021年 2020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应收控股子公司款项( 注) 20 43 应收利息 219 167 其他 237 114 合计 476 324 减 :坏账准备 (106) (106) 净额 370 218 注: 于2021年12月31日及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应收控股子公司款项为应收租赁收入。 账面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分析如下: 占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2021年12月31日 款项的性质 余额 账龄 账面原值比例 年末余额 中国人寿 应收代垫款 104 3年以上 21.85% 104 人保再保 应收租赁款项 12 1-3年 2.52% – 人保投控 应收租赁款项 3 1-3年 0.63% – 南昌保险学校 应收租赁款项 2 3年以上 0.42% 2 卫星联合体总部 应收代垫款 1 3年以上 0.21% – 合计 122 25.63% 106 占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2020年12月31日 款项的性质 余额 账龄 账面原值比例 年末余额 中国人寿 应收代垫款 104 3年以上 32.10% 104 人保投控 应收租赁款项 12 1年以内 3.70% – 人保再保 应收租赁款项 12 1年以内 3.70% – 人保资本 应收租赁款项 11 1年以内 3.40% –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预付款项 4 1年以内 1.24% – 合计 143 44.14% 104 注: 上述账面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未包含应收利息。 二零二一年年度報告 251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 ,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七 、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续) 5. 其他负债 2021年 2020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应付债券利息 509 509 其他应付款(1) 361 384 卫星发射基金 139 138 合计 1,009 1,031 (1) 其他应付款 2021年 2020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应付控股子公司款( 附注十三 、2) 174 159 应付证券清算款 – 43 其他 187 182 合计 361 384 252 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 ,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七 、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续) 6. 投资收益 2021年度 2020年度 持有金融资产的利息收益 债券利息收益 126 16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18 15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8 8 定期存款利息收益 204 198 其他利息收益 430 38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9 14 分类为贷款及应收款的投资 373 363 其他 48 4 小计 760 740 持有金融资产的股息收入 基金分红收入 64 2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63 2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 2 股权投资股息收入 222 278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22 27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7 小计 286 301 处置金融工具损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24 18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49 90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损失) 37 (2) 小计 310 269 子公司分红 9,660 8,258 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损失 (534) (143) 合计 10,482 9,425 7. 业务及管理费 2021年度 2020年度 工资及福利费 467 451 固定资产折旧费 128 136 委托资产管理费 60 57 电子设备运转费 58 44 其他 145 150 合计 858 838 二零二一年年度報告 253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 ,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七 、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续) 8. 其他业务成本 2021年度 2020年度 债券利息支出 903 903 退休金福利责任利息成本( 附注七 、22(1)) 89 82 卖出回购证券利息支出 5 6 合计 997 991 9. 所得税费用╱(抵免) 2021年度 2020年度 递延所得税费用 88 (17) 合计 88 (17) 所得税费用与利润总额的关系如下: 2021年度 2020年度 利润总额 8,764 7,665 适用税率 25% 25% 按适用税率计算的税项 2,191 1,916 归属联营企业的损益 134 37 无须纳税的收入 (2,467) (2,108) 不可用于抵扣税款的费用 41 41 未确认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税务亏损 189 97 按实际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88 (17) 十八 、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于2022年1月21日,由本公司发起设立的人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经银保监会批准正式成立,注册资本人民币4亿元,由本 公司100%控股,经营范围包含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服务、软件外包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 等。 于2022年3月22日,本公司的子公司人保健康发布公告,拟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资本补充债券,募集规模为人民 币30亿元。 于2022年3月25日,本公司董事会建议派发2021年度末期股息每普通股人民币14.7分,股息总额约人民币6,501百万元。 该方案尚待本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十九 、 财务报表之批准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3月25日决议批准。 254 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补充资料 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 ,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1.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2021年度 2020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收益 219 105 偶发性的税收返还 、减免 51 5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 ,符合国家政策 规定 、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366 312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143) (127)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50) 99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155) – 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额 (90) (122) 合计 198 322 其中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影响净额 163 246 归属于少数股东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数 35 76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证监会公告[2008]43 号)的规定,非经常性损益是指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以及虽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特殊和偶 发性,影响报表使用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做出正常判断的各项交易和事项产生的损益。 本集团作为保险集团公司,保险资金的投资运用为其主要经营业务之一,因此其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属于本公司的正常经营业务,故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以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不作为非经常性损益。 上述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系按照中国证监会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 - 非经常性损益(2008) 》 (证监会公告[2008]43号)的要求确定和披露。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本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计算表是本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 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有关规定而编制的。 每股收益 加权平均净资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产收益率(%)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2021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0.26 0.49 0.4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0.18 0.49 0.49 2020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0.39 0.45 0.4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0.26 0.45 0.45 二零二一年年度報告 255 财务报表补充资料 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 ,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3. 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与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的差异 按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证监 会公告[2014]54号)的有关规定,本集团对境内外财务报表进行比较。 本集团除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外,还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集团按照国际财务报 告准则编制的2021年度财务报表经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2020年度财务报表经德 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审计。 本集团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及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列示的2021年度及 2020年度的净利润以及于2021年12月31日及2020年12月31日的股东权益差异如下。 2021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 归属于母公司 净利润 股东的净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股东权益合计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 30,602 21,638 296,705 219,132 人保财险 调整 :农险大灾保费准备金( 注1) (288) (200) 328 226 上述调整事项的递延所得税影响 72 50 (82) (57) 人保寿险 调整 :保险合同重分类为投资合同( 注2) (16) (12) (58) (45) 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30,370 21,476 296,893 219,256 2020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 归属于母公司 净利润 股东的净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股东权益合计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 28,274 20,069 273,136 202,194 人保财险 调整 :农险大灾保费准备金( 注1) 28 22 614 424 上述调整事项的递延所得税影响 (7) (5) (154) (106) 人保寿险 调整 :保险合同重分类为投资合同( 注2) (62) (50) (40) (32) 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28,233 20,036 273,556 202,480 主要调整事项说明: 注1: 根据财金[2013]129号文件规定,人保财险按照农业保险自留保费的一定比例计提农险大灾保费准备金,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不允许计提大灾准备 金,因此准备金在两个准则中存在差异。 注2: 2014年末,人保寿险复核保单的重大保险风险测试结果,并将个别险种合同从保险合同重分类至投资合同。而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相关规定, 合同一旦分类为保险合同将维持此判断直至合同到期,从而导致相关合同负债计量在两个准则中存在差异。 256 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资料 法定中文名称: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股上市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简称: 中国人保集团 A股简称: 中国人保 法定英文名称: THE PEOPLE’S INSURANCE COMPANY A股代码: 601319 (GROUP) OF CHINA LIMITED H股上市交易所: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简称: PICC Group H股简称: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 法定代表人: 罗熹 H股代码: 01339 董事会秘书: 李祝用 审计师 证券事务代表: 曾上游 国际审计师: 公司秘书: 伍秀薇 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会计师及注册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 股东查询: 董事会╱监事会办公室 国内审计师: 电话: (8610) 6900 9192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传真: (8610) 6900 8264 精算顾问: 安永(中国)企业咨询有限公司 电子信箱: ir_group@picc.com.cn 办公联系地址: 中国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88号 法律顾问 注册地址: 中国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88号1-13层 香港法律: 高伟绅律师事务所 邮政编码: 100031 中国法律: 网址: www.picc.com.cn 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报纸(A股): H股证券登记处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登载A股公告的指定网站: 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 www.sse.com.cn 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室 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办公室 登载H股公告的指定网站: www.hkexnews.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