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22年半年度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审阅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关于 2022 年 A 股和 H 股 半年度定期报告的议案》中的《2022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止期 间的财务报表及审阅报告》以及《关于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期间会计政策和会计 估计变更的专项报告》等内容。 经认真审议,认为 2022 年半年度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是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 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对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进行的合理变更。本 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公司章程》和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