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和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 作为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保”或“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中国 人保本次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中国人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股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997 号)核准,中国人保首次向社会 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800,000,000 股,并于 2018 年 11 月 16 日起在 上海证 券 交易所 上市 交易。 中 国人保 首次 公开发 行 前总股 本为 42,423,990,583 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 44,223,990,583 股,其中有限售条 件 A 股流通股为 34,486,516,583 股,无限售条件 A 股流通股为 1,011,240,000 股, 无限售条件 H 股流通股为 8,726,234,000 股。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未发生配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公司 总股本为 44,223,990,583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 A 股流通股为 2,989,618,956 股, 无限售条件 A 股流通股为 32,508,137,627 股,无限售条件 H 股流通股为 8,726,234,000 股。 本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共涉及 1 名股东,为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 事会(以下简称“社保基金会”)。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该部分限售股共 1 计 2,989,618,956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6.7602%。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相关限售承诺或安排及履行情况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的通 知》(国发〔2017〕49号)有关部署,积极稳妥做好划转工作,经财政部、人力 资源社会保障部研究,决定将财政部持有中国人保股权的10%一次性划转给社保 基金会持有。社保基金会对本次划转股份,自股份划转到账之日起,履行不少于 3年的禁售期义务。 根据中国人保于2019年9月30日披露的《中国人保关于股东股权过户完成的 公告》,财政部将中国人保2,989,618,956股有限售条件A股流通股无偿划转给社 保基金会的过户登记手续已于2019年9月26日办理完毕。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该等股份尚未解除锁定,同时只有本次申请办理 解禁后上述股份才可以转让。 基于上述情况,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 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限售承诺或安排,不存在未履行相关承诺或安排而 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2,989,618,956 股;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9 月 26 日; 3、本次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持有限售 本次上市流 序 持有限售股数 股占公司 本次上市流通 通数量占公 剩余限售 股东名称 号 量(股) 总股本比 数量(股) 司总股本比 股数量 例 例 1 社保基金会 2,989,618,956 6.7602% 2,989,618,956 6.7602% 0 四、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中国人保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2 单位:股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 1、国家持有股份 2,989,618,956 -2,989,618,956 0 2、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 - - 有限售 条件的 3、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 - - 流通股 份 4、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 - - - 有限售条件 的流通股份合 2,989,618,956 -2,989,618,956 0 计 A股 32,508,137,627 2,989,618,956 35,497,756,583 无限售 条件的 H 股 8,726,234,000 0 8,726,234,000 流通股 份 无限售条件 的流通股份合 41,234,371,627 2,989,618,956 44,223,990,583 计 股份总额 44,223,990,583 0 44,223,990,583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国人保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 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 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本 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相关限售承诺或安排;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 中国人保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中国人 保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3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刘华欣 徐威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 (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温桂生 田 竹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