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合并资产负债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附注七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 货币资金 1 22,227 22,398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 38,301 57,459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 19,234 11,490 应收保费 4 55,396 41,720 应收分保账款 5 21,262 16,359 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15,567 13,591 应收分保未决赔款准备金 25,380 20,670 应收分保寿险责任准备金 36 28 应收分保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4,804 5,386 保户质押贷款 6 6,419 5,889 定期存款 7 101,180 94,34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8 557,582 502,102 持有至到期投资 9 198,393 197,346 分类为贷款及应收款的投资 10 176,082 144,603 长期股权投资 11 146,233 135,570 存出资本保证金 12 12,923 12,994 投资性房地产 13 15,085 13,340 固定资产 14 33,863 33,025 使用权资产 15 2,307 3,066 无形资产 16 8,325 8,392 商誉 198 198 递延所得税资产 17 18,109 10,225 其他资产 18 29,796 26,210 资产总计 1,508,702 1,376,402 -9-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附注七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负债和股东权益 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21 100,890 77,598 预收保费 29,453 27,390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9,536 8,535 应付分保账款 27,661 22,767 应付职工薪酬 22 29,641 25,052 应交税费 23 11,808 8,803 应付赔付款 9,068 10,751 应付保单红利 5,609 5,342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 24 52,525 44,855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25 183,880 170,602 未决赔款准备金 25 215,088 179,153 寿险责任准备金 25 391,945 364,646 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25 66,589 55,555 保费准备金 26 2,573 2,412 应付债券 27 43,356 43,804 租赁负债 28 2,291 2,993 递延所得税负债 17 260 2,053 其他负债 29 25,964 27,386 负债合计 1,208,137 1,079,697 股东权益 股本 30 44,224 44,224 资本公积 31 7,405 7,527 其他综合收益 3,440 18,845 盈余公积 32 14,938 14,187 一般风险准备 33 17,911 15,752 大灾风险利润准备金 34 59 212 未分配利润 35 133,533 118,38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221,510 219,132 少数股东权益 79,055 77,573 股东权益合计 300,565 296,705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1,508,702 1,376,402 - 10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合并利润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附注七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一、营业收入 620,859 597,691 已赚保费 559,728 530,014 保险业务收入 36 625,809 585,423 其中:分保费收入 6,513 4,222 减:分出保费 (54,779) (47,058) 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37 (11,302) (8,351) 投资收益 38 56,656 62,835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的投资收益 15,466 13,571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 39 (579) 636 汇兑收益/(损失) 1,059 (331) 资产处置收益 249 219 其他收益 53 281 376 其他业务收入 40 3,465 3,942 二、营业支出 580,138 561,863 退保金 30,869 24,906 赔付支出 41 358,272 336,698 减:摊回赔付支出 (30,256) (26,900)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 42 76,920 88,920 减:摊回保险责任准备金 43 (4,136) (3,795) 提取/(转回)保费准备金 150 (303) 保单红利支出 3,998 3,684 分保费用 1,313 996 税金及附加 44 2,169 2,006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45 49,933 50,939 业务及管理费 46 92,429 86,388 减:摊回分保费用 (12,327) (11,070) 其他业务成本 47 8,152 7,876 资产减值损失 48 2,652 1,518 三、营业利润 40,721 35,828 加:营业外收入 49 484 353 减:营业外支出 49 (235) (288) 四、利润总额 40,970 35,893 减:所得税费用 50 (6,645) (5,291) - 12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合并利润表(续)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附注七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五、净利润 34,325 30,602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持续经营净利润 34,325 30,602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4,406 21,638 2.少数股东损益 9,919 8,964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的税后净额 51 (15,405) 1,377 (一)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 动损益 (16,995) 56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 动计入保险责任准备金部分 1,536 (192) 转入投资性房地产重估利得 306 472 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 收益 (370) 685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193 (80) (二)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益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50) (174)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25) 106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税后 净额 51 (5,243) 880 合计 51 (20,648) 2,257 七、综合收益总额 13,677 32,85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9,001 23,015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4,676 9,844 八、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基本每股收益 52 0.55 0.49 稀释每股收益 52 0.54 0.49 载于第 20 页至第 193 页的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 13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母公司利润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附注十七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一、营业收入 9,605 10,698 投资收益 6 9,135 10,482 其中: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损失) 339 (534)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11) (47) 汇兑收益/(损失) 123 (26) 其他业务收入 358 289 二、营业支出 1,980 1,934 税金及附加 64 64 业务及管理费 7 926 858 其他业务成本 8 993 997 资产减值(转回)/损失 (3) 15 三、营业利润 7,625 8,764 加:营业外收入 2 1 减:营业外支出 (1) (1) 四、利润总额 7,626 8,764 减:所得税费用 9 (112) (88) 五、净利润 7,514 8,676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 动损益 (366) (262) 转入投资性房地产重估利得 29 1 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 收益 (1) - (二)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收益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50) (174)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388) (435) 七、综合收益总额 7,126 8,241 载于第 20 页至第 193 页的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 14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2022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其他综合 一般风险 大灾风险利 少数股东 股东权益 附注七 股本 资本公积 收益 盈余公积 准备 润准备金 未分配利润 权益 合计 一、2022 年 1 月 1 日余额 44,224 7,527 18,845 14,187 15,752 212 118,385 77,573 296,705 二、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一)净利润 - - - - - - 24,406 9,919 34,325 (二)其他综合收益 - - (15,405) - - - - (5,243) (20,648) 综合收益总额 - - (15,405) - - - 24,406 4,676 13,677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注一) 32 - - - 751 - - (751)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3 - - - - 2,159 - (2,159) - - 3.提取大灾风险利润准备金 34 - - - - - 41 (41) - - 4.使用大灾风险利润准备金 34 - - - - - (194) 194 - - 5.对股东的分配 - - - - - - (6,501) (3,143) (9,644) (四)其他 1.与少数股东的权益性交易 - (11) - - - - - - (11) 2.联营企业其他权益变动及其他 - (111) - - - - - (51) (162) 三、2022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注二) 44,224 7,405 3,440 14,938 17,911 59 133,533 79,055 300,565 - 15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续)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2021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其他综合 一般风险 大灾风险利 少数股东 股东权益 附注七 股本 资本公积 收益 盈余公积 准备 润准备金 未分配利润 权益 合计 一、2021 年 1 月 1 日余额 44,224 7,545 17,468 13,319 13,772 793 105,073 70,942 273,136 二、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一)净利润 - - - - - - 21,638 8,964 30,602 (二)其他综合收益 - - 1,377 - - - - 880 2,257 综合收益总额 - - 1,377 - - - 21,638 9,844 32,859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注一) 32 - - - 868 - - (868)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3 - - - - 1,980 - (1,980) - - 3.提取大灾风险利润准备金 34 - - - - - 204 (204) - - 4.使用大灾风险利润准备金 34 - - - - - (785) 785 - - 5.对股东的分配 - - - - - - (6,059) (3,209) (9,268) (四)其他 1.联营企业其他权益变动及其他 - (18) - - - - - (4) (22) 三、2021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注二) 44,224 7,527 18,845 14,187 15,752 212 118,385 77,573 296,705 注一: 2022 年度,本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 751 百万元(2021 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人民币 868 百万元)。 注二: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未分配利润中包含归属于本公司的子公司盈余公积余额人民币 48,759 百万元(2021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46,672 百万元)。 载于第 20 页至第 193 页的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 16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2022 年度 其他综合 未分配 股东权益 股本 资本公积 收益 盈余公积 利润 合计 一、2022 年 1 月 1 日余额 44,224 35,578 473 14,187 7,155 101,617 二、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一)净利润 - - - - 7,514 7,514 (二)其他综合收益 - - (388) - - (388) 综合收益总额 - - (388) - 7,514 7,126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注) - - - 751 (751) - 2.对股东的分配 - - - - (6,501) (6,501) 三、2022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44,224 35,578 85 14,938 7,417 102,242 2021 年度 其他综合 未分配 股东权益 股本 资本公积 收益 盈余公积 利润 合计 一、2021 年 1 月 1 日余额 44,224 35,578 908 13,319 5,406 99,435 二、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一)净利润 - - - - 8,676 8,676 (二)其他综合收益 - - (435) - - (435) 综合收益总额 - - (435) - 8,676 8,241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注) - - - 868 (868) - 2.对股东的分配 - - - - (6,059) (6,059) 三、2021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44,224 35,578 473 14,187 7,155 101,617 注: 2022 年度,本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 751 百万元(2021 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人 民币 868 百万元)。 载于第 20 页至第 193 页的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 17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合并现金流量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附注七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629,201 600,020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5,668 4,206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4(3) 4,607 5,38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39,476 609,609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356,837) (337,457) 支付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8,778) (8,251) 支付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49,643) (51,264)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3,731) (2,438)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54,626) (49,964) 支付的各项税费 (20,570) (17,301)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4(4) (73,640) (70,20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67,825) (536,87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4(1) 71,651 72,731 二、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393,076 237,562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49,202 41,94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464 494 处置联营企业收到的现金净额 - 416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42,742 280,416 投资支付的现金 (508,525) (357,419) 保户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530) (594) 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产支付的现金 (6,576) (3,655)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96) (303)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16,027) (361,971) 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73,285) (81,555) 三、筹资活动产生/(使用)的现金流量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15 292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3,000 2,000 收到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现金净额 23,292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842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7,349 2,292 偿还租赁负债支付的现金 (1,149) (1,172)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804) (15,247)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3,839) (13,329) 支付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现金净额 - (8,228)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7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8,792) (38,153) 筹资活动产生/(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8,557 (35,86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400 (248)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 54(2) 7,323 (44,933)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3,276 78,209 六、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5 40,599 33,276 载于第 20 页至第 193 页的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 18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一、经营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83 28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83 28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606) (607) 支付的各项税费 (62) (74)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75) (14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43) (823) 经营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560) (53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11,065 8,54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产收到的现金 2 1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8,980 10,936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 - 32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7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0,047 19,531 投资支付的现金 (10,971) (12,340) 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产支付的现金 (142) (159) 设立子公司支付的现金 (400)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81) (62)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594) (12,56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453 6,970 三、筹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 收到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现金净额 - 743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43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 金 (7,409) (6,961) 支付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现金净额 (293)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702) (6,961) 筹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7,702) (6,218)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20 (27)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11 191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959 768 六、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170 959 载于第 20 页至第 193 页的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 19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一、 本集团基本情况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本公司及子公司统称 “本集团”)于 1996 年 8 月 22 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注册 成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宣武区东河沿路 69 号。本公司的前身为中国人民保 险公司,为中国政府于 1949 年 10 月成立的国有企业。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为 中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 2018 年 4 月 27 日,本公司注册地址 变更为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 88 号 1-13 层。 2009 年 6 月 23 日,经财政部及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原保 监会”)联合批复财金[2009]48 号文件《财政部保监会关于中国人民保险集团 公司整体改制的批复》,原则同意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申请由财政部作为 独家发起人,整体改制变更为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保监会于 2018 年 3 月与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组建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银保监会”)。 2009 年 6 月 24 日,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向财政部提交《关于申请批准中 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筹)国有股权管理方案的请示》(人保集团发 [2009]67 号),拟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 2008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对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进行的资产评估的评估结果,总资产评 估值人民币 545.27 亿元,净资产评估值人民币 427.50 亿元,按照 71.6%的 折股比例折合为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的股份 306 亿股,未折入股本部分作为 资本公积。由本公司完全继承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全部资产、负债、权 益、结构、业务和人员(包括境外分支机构)。 2009 年 6 月 30 日,财政部以财金[2009]54 号文件《财政部关于中国人民保 险集团公司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核准的批复》核准了上述评估结果。同时,财 政部以财金[2009]55 号文件《财政部关于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筹)国有股权管理方案的批复》,批复同意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提出的国 有股权管理方案,同意本公司股份总数 306 亿股,全部为国家股,由财政部 持有。 本公司于 2009 年 9 月 24 日召开创立大会,于 9 月 27 日获得原保监会《关 于核准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批复》(保监发改[2009]1010 号),于 9 月 28 日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发的《准予 变更登记通知书》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经财政部和原保监会《关于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整体上市的批 复》(财金[2012]42 号)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关于核准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 监许可[2012]849 号)的批准,本公司在香港联交所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 资股(H 股),并于 2012 年 12 月 7 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 - 20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一、 本集团基本情况(续)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997 号)核准,本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公开发行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的人民币 普通股(A 股)1,800 百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6,012 百万元,扣除发行费 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848 百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人 民币 1,800 百万元,股本溢价人民币 4,048 百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本公司为一家投资控股公司,经营范围为(一)投资并持有上市公司、保险机 构和其他金融机构的股份;(二)监督管理控股投资企业的各种国内、国际业 务;(三)国家授权或委托的政策性保险业务;(四)经原保监会和国家有关部门 批准的其他业务。本公司的子公司主要提供综合金融产品和服务,并从事财 产保险业务,人身保险业务,资产管理以及其他业务。 本公司的母公司及合并财务报表于 2023 年 3 月 24 日已经本公司董事会批 准。 本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子公司及部分结构化主体,详细情况参见附注 六、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 编制。此外,本财务报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 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 年修订)》 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持续经营 本集团对自 2022 年 12 月 31 日起 12 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 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和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 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 21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本集团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根据下列依照企业会计准则所制定的重要会计政策和会 计估计编制。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集团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集 团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2 年度的合并及母 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 2.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集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 以及保险合同负债外,本财务报表以历史成本作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 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在历史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购置时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 所付出的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负债按照因承担现时义务而实际收到的款项 或者资产的金额,或者承担现时义务的合同金额,或者按照日常活动中为偿 还负债预期需要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 公允价值是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 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无论公允价值是可观察到的还是采用估 值技术估计的,在本财务报表中计量和披露的公允价值均在此基础上予以确 定。 公允价值计量基于公允价值的输入值的可观察程度以及该等输入值对公允价 值计量整体的重要性,被划分为三个层级: 第一层级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 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级输入值是除第一层级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 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级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3. 会计期间 本集团的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 22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4. 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 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之境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其记账本 位币。本集团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 均以人民币百万元为单位表示。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 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合并日其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 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 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则调整留存收益。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及商誉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为非同一控 制下的企业合并。 合并成本指购买方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 债和发行的权益性工具的公允价值。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的 企业合并的,合并成本为购买日支付的对价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 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 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在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 负债在购买日以公允价值计量。 - 23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续)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及商誉(续) 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作 为一项资产确认为商誉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 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 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 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计入当 期损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 投资单位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 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 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集团将进行重新评估。 子公司的合并起始于本集团获得对该子公司的控制权时,终止于本集团丧失 对该子公司的控制权时。 对于本集团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丧失控制权的日期)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对于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其自购买日(取得控制权的 日期)起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 表中。 对于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或吸收合并下的被合并方,无 论该项企业合并发生在报告期的任一时点,视同该子公司或被合并方同受最 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集团的合并范围,其自报告期最早期间期初或同 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 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子公司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按照本公司统一规定的会计政策和会 计期间厘定。 本公司与子公司及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于 合并时抵销。 - 24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续) 子公司股东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 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 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 项目列示。 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 享有的份额,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但没有丧失对该子公司控制 权的交易,作为权益性交易核算,调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和少数股东权 益的账面价值以反映其在子公司中相关权益的变化。少数股东权益的调整额 与支付/收到对价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 的,调整留存收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剩余股权按 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 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 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 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转 为当期投资收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该分类通过考虑该安排的结构、法律形 式以及合同条款等因素根据合营方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确 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 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集团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具体参见附注三、12.“按权益法 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本集团根据共同经营的安排确认本集团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集团份额 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确认本集团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集团份额确认 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集团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集团单独所发 生的费用,以及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本集团按照适用于 特定资产、负债、收入和费用的规定核算确认的与共同经营相关的资产、负 债、收入和费用。 - 25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本集团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 本集团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 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外币业务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 本位币金额。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可供出 售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外,产生的结算和货币性项目折算差额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 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差额根据非货币性项目的性质计入 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为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境外经营的外币财务报表按以下方法折算为人民币报 表:资产负债表中的所有资产、负债类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 算;股东权益除“未分配利润”项目按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 所有项目及反映利润分配发生额的项目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 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股东权益类项目合计数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 收益并计入股东权益。 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 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 中以“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单独列报。 期初数和上年实际数按照上年财务报表折算后的数额列示。 - 26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10. 金融工具 本集团及本公司暂缓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披露请详见附注十二。 在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金融资 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损益;对于 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实际利率法 实际利率法是指按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含一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实 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成本及各期利息收入或支出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 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 为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在计算实际利率时,本集团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的基础 上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考虑未来的信用损失),同时还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 负债合同各方之间支付或收取的、属于实际利率组成部分的各项收费、交易 费用及折价或溢价等。 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常规方 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 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1)取得该金融资产的 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2)初始确认时即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 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本集团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 该组合进行管理;(3)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 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 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 除外。 - 27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10. 金融工具(续) 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续)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续) 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可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1)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资 产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 况;(2)本集团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对该金融资产所 在的金融资产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 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3)符合条件的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 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 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集团有明确 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 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贷款和应收款项 贷款和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 生金融资产。本集团划分为贷款和应收款的金融资产包括现金及现金等价 物、应收保费、应收分保账款、定期存款、分类为贷款及应收款的投资及其 他应收类款项等。 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 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包括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以及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 项、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外的金融资产。 - 28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10. 金融工具(续) 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续)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续)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 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与摊余成本相关的汇兑差额计入当 期损益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 损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及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 计入投资收益。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 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 量。 金融资产减值 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在每个资 产负债表日对其他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金融资产 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是指金融资 产初始确认后实际发生的、对该金融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有影响,且企 业能够对该影响进行可靠计量的事项。 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到的各项事项: (1)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2) 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3) 本集团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 出让步; (4) 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者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 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导致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6) 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 公开的数据对其进行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量,包括: - 该组金融资产的债务人支付能力逐步恶化; - 债务人所在国家或地区经济出现了可能导致该组金融资产无法支 付的状况; (7) 权益工具发行人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 利变化,使权益工具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8) 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 (9) 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 29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10. 金融工具(续) 金融资产减值(续)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减值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按照该金融资 产的原实际利率折现确定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 失)现值,减记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确认减值损失 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 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但金融资产转回减值损失后的 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 本。 本集团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 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 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 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 值测试。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 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 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为该资产初 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 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在确认减值损失后,期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 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可供出售 权益工具投资的减值损失转回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可供出售债务工具的减 值损失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单独进行检查,若该权 益工具投资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超过 50%;或低 于其初始投资成本持续时间超过一年(含一年),则表明其发生减值。 - 30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10. 金融工具(续) 金融资产减值(续) 以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减值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 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 其账面价值减记至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 确定的现值,减记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的减 值损失一经确认不予转回。 金融资产的转移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 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 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 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 产控制。 若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 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 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应当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 期损益:(1)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 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 止确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 收到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 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 31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10. 金融工具(续) 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集团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 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 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负债:(1)承担该金融负债的 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回购;(2)初始确认时即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 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本集团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 该组合进行管理;(3)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 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 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 除外。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可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1)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 负债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和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 况;(2)本集团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该金融负债所在 的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 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3)符合条件的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 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 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金融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 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 32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10. 金融工具(续) 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 分。本集团(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 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 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 (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衍生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本集团的衍生金融工具主要为远期外汇合约和利率互换。衍生金融工具初始 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 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 认为一项负债。但对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 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工具,按成本计量。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未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 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 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 具处理。如果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嵌入衍生工具进行单独 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 是当前可执行的,同时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 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 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 销。 - 33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10. 金融工具(续) 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集团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 同。本集团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 理。本集团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 从权益中扣减。 本集团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分配作为利润分配处理,发放的股票股利不影响 股东权益总额。 11. 应收款项 本集团的应收款项均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应收保费、应 收分保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本集团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 值测试,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根据自身业务特点确定单项金额重大的标准。对 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 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 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 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不包括在具有 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12. 长期股权投资 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 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共 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 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 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 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或施加重大 影响时,已考虑投资方和其他方持有的被投资单位当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当 期可执行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 - 34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12. 长期股权投资(续) 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 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 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 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 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 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 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 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 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 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 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原持有股权投资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 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 值变动转入当期损益。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 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成本进 行初始计量。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 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 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 和。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是指本集团 能够对其实施控制的被投资主体。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 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 利或利润确认。 - 35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12. 长期股权投资(续)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续) 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本集团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联营企业是指本集团 能够对其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合营企业是指本集团仅对该安排的净 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 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 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 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 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 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应享有的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 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股东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 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 以及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的因素,主要包括被投资单位接 受其他股东的资本性投入、被投资单位发行可分离交易的可转债中包含的权 益成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其他股东对被投资单位增资导致投资方持 股比例变动等。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 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 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集团不一致的,按 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 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附注十二、暂缓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 则的补充披露中提及的情况除外。对于本集团与联营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 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 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集团 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 予以抵销。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 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集 团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 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集团在收益 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 36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12. 长期股权投资(续) 长期股权投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 原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 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被投资单位 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 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 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 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 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 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 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本集团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 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 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 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 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 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集团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 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 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 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 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 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 和其他股东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 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股东权益全部结转。 本集团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 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 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 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 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 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在终止采用权 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 37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13.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 本集团投资性房地产主要为非本集团自用的房屋及建筑物。 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 果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 资性房地产成本。否则,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而且本集团能够从房 地产交易市场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能对 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进行估计,故本集团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 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 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于会计期间内:(1) 将部分自用房屋及建筑、土地使用权转为出租,因 此自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转入投资性房地产。转入的投资性房地产按照转换当 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小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计入当 期损益;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大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直接计入所有者权 益(其他综合收益)。(2) 将部分出租房屋及建筑物、土地使用权转为自用,因 此自投资性房地产转出至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转出时以其转换当日的公允价 值作为自用房地产的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3) 处置投资性房地产时,因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 计量所产生的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部分,应当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4.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 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 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 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 面价值。除此以外的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 38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14. 固定资产(续) 固定资产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寿命内计 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如下: 固定资产类别 使用寿命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5-60 年 3%-10% 1.50%-19.40% 办公、通讯及其他设备 3-12 年 3%-10% 7.50%-32.33% 运输设备 4-15 年 3%-10% 6.00%-24.25%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 期状态,本集团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当固定资产处置时或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 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 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 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15.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支出、工 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不计提折旧。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 16.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电脑软件系统等。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 对其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和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 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 - 39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16. 无形资产(续) 各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如下: 使用寿命 土地使用权 30-70 年 电脑软件及其他 3-10 年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 进行调整。 17. 租赁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 合同。 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该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除非合同条款 和条件发生变化,本集团不重新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使用权资产 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本集团在租赁期开始日对租赁确认使用权 资产。租赁期开始日,是指出租人提供租赁资产使其可供本集团使用的起始 日期。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 金额、初始直接费用、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并扣除已 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本集团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使用权资产在租 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 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 旧。 - 40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17. 租赁(续)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续) 租赁负债 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本集团在租赁期开始日按照该日尚未支付 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 时,本集团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本集团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 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租赁期开始日后,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 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集团对机动车辆和机器设备和其他资产(除办公场所外)的短期租赁以及低 价值资产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 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 12 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 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本集团将短期租赁和 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 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本集团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 租金收入。本集团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予以资本 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 益。 本集团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收款额,在实 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 41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18. 资产减值 本集团对除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金融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资 产以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 象的,本集团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 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于每年末进 行减值测试。对于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也每年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 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集团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 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 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 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集团将其账面价值减记 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19.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 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分期平均摊销。 20. 保险合同分类 保险合同是指保险人与投保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并承担源于被保险人 保险风险的协议。保险合同分为原保险合同和再保险合同。发生保险合同约 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可能导致本集团承担赔付保险金责任的,或者当 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约定的年龄、期限仍生存时本集团承担 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则本集团承担了保险风险。 - 42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20. 保险合同分类(续) 本集团与投保人签订的合同,如果本集团只承担了保险风险,则属于保险合 同;如果本集团只承担保险风险以外的其他风险,则不属于保险合同;如本 集团既承担保险风险又承担其他风险的,则按下列情况对保险混合合同进行 处理: (1) 保险风险部分和其他风险部分能够区分,并且能够单独计量的,将保险 风险部分和其他风险部分进行分拆。保险风险部分,确定为保险合同, 按照保险合同进行处理;其他风险部分,不确定为保险合同,按照相关 会计政策进行会计处理。 (2) 保险风险部分和其他风险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虽能够区分但不能够单独 计量的,本集团以整体合同为基础进行重大保险风险测试。如果保险风 险重大,将整个合同确定为保险合同;如果保险风险不重大,整个合同 不确定为保险合同,按照相关会计政策进行会计处理。 21.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主要为本集团的保险混合合同中经分拆能够单独计量的承 担其他风险的合同部分以及未通过重大保险风险测试的保单对应的负债等。 22. 重大保险风险测试 本集团在合同初始确认时进行重大保险风险测试的合同,本集团以保险风险 同质的合同组合为基础进行测试。在进行重大保险风险测试时,本集团需要 对保单是否转移保险风险,保单的保险风险转移是否具有商业实质,以及保 单转移的保险风险是否重大依次进行判断。 原保险保单转移的保险风险是被保险人已经存在的风险,包括财物损害、生 存年龄、是否患上约定的重大疾病等。 - 43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22. 重大保险风险测试(续) 本集团判断原保险保单转移的保险风险是否重大的方法和标准如下: 对于非年金保单,以原保险保单保险风险比例来衡量保险风险转移的显著程 度。风险比例=(保险事故发生情景下保险人支付的金额-保险事故不发生情景 下保险人支付的金额)/保险事故不发生情景下保险人支付的金额×100%。如 果原保险保单保险风险比例在保单存续期的一个或多个时点大于等于 5%, 则确认为保险合同。对于即期年金,如果投保人选择或很大可能将选择年金 领取期限和领取标准都是完全固定的年金方式(不承担长寿风险),则视为非 保险合同;否则,视为保险合同。对于延期年金,若签约时保证年金费率, 如果投保人选择或很大可能将选择保单签发日提供的保证年金费率选择权中 年金领取期限和领取标准不都是完全固定的年金方式,则视为保险合同,否 则,视为非保险合同。对于显而易见满足转移重大保险风险条件的原保险保 单,直接判定为保险合同。 非寿险原保险保单通常显而易见地满足转移重大保险风险的条件,因此本集 团可以不计算保险保单保险风险比例,直接将大多数非寿险原保险保单判定 为保险合同。 在对再保险合同转移的保险风险是否重大进行判断时,本集团在全面理解再 保险合同的实质及其他相关合同和协议的基础上,如果再保险合同保险风险 比例大于 1%的,确认为再保险合同。再保险合同的风险比例为再保险分入 发生净损失金额现值的概率加权平均数除以再保险分入人预期保费收入的现 值;对于显而易见满足转移重大保险风险的再保险合同,本集团不计算再保 险合同保险风险比例,直接将再保险保单判定为再保险合同。 本集团在进行重大风险测试时使用的假设主要是赔付率、死亡率及疾病发生 率等。本集团根据实际经验和未来发展趋势合理估计本集团的产品承担的风 险。 - 44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23. 保险合同准备金 本集团的保险合同准备金包括寿险保险合同准备金和非寿险保险合同准备 金。寿险保险合同准备金包括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非 寿险保险合同准备金包括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 本集团在确定保险合同准备金时,将具有同质保险风险的保险合同组合作为 一个计量单元。其中,非寿险保险合同根据业务线分成若干个计量单元;寿 险保险合同以保单或保单组合(固定主附险搭配的合同)为最小计量单元。 除非寿险合同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以外,保险合同准备金以本集团履行保险合 同相关义务所需支出的合理估计金额为基础进行计量。本集团履行保险合同 相关义务所需支出,是指由保险合同产生的预期未来现金流出与预期未来现 金流入的差额,即预期未来净现金流出。其中,预期未来现金流出,是指本 集团为履行保险合同相关义务所必需的合理现金流出(含归属于保单持有人的 收益),主要包括:(1)根据保险合同承诺的保证利益,包括赔付、死亡给付、 残疾给付、疾病给付、生存给付、满期给付等;(2)根据保险合同构成推定义 务的非保证利益,包括保单红利给付等;及(3)管理保险合同或处理相关赔款 必需的合理费用,包括保单维持费用、理赔费用等。预期未来现金流入,是 指本集团为承担保险合同相关义务而获得的现金流入,包括保险费和其他收 费。 预测未来净现金流量的期间为整个保险期间。对于包含可续保选择权的保险 合同,如果保单持有人很可能执行续保选择权并且保险人不具有重新厘定保 险费的权利,保险人应当将预测期间延长至续保选择权终止的期间。 本集团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按照各种情形的可能结果 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预期未来净现金流出的合理估计金额。 本集团在确定保险合同准备金时,考虑边际因素,并对边际进行单独计量。 边际包括风险边际和剩余边际。 计量风险调整的目的在于反映基于保险人角度,未来现金流量在金额和 时间方面的不确定性影响。风险边际是基于本公司及子公司最新经验以 及参考行业水平确定。 在保险合同初始确认日产生首日利得的,不确认该利得,而将首日利得 作为剩余边际计入保险合同准备金。在保险合同初始确认日发生首日损 失的,对该损失予以确认并计入当期损益。在合同初始确认日,用剩余 边际与摊销载体预期未来现值的比值作为摊销比例。后续计量时,摊销 比例锁定,不随未来评估假设的改变而改变。本集团以有效保额或保单 数量作为摊销因子在整个保险期间对剩余边际进行摊销。 - 45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23. 保险合同准备金(续) 本集团在确定保险合同准备金时,考虑货币时间价值的影响;对于货币时间 价值的影响重大的,对相关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对于整体准备金的久期 小于或等于 1 年的计量单元,不考虑货币时间价值的影响。计量货币时间价 值所采用的折现率,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 对未来保险利益不受对应资产组合投资收益影响的保险合同,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根据当前信息,以及根据原保监会《关于优化保险合同负债评估所适 用折现率曲线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2017]23 号)、《关于明确保险合同 负债评估新折现率曲线执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部函[2017]637 号)规 定,以原保监会规定的即期基础利率曲线为基础,考虑一定综合溢价确定折 现率假设。 非寿险合同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非寿险合同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自保险合同生效至保险合同终止期间确认。未 到期责任准备金表示已收取保费但承保风险未到期期间所承担的责任。未到 期责任准备金以未赚保费法进行计量。按照未赚保费法,本集团于保险合同 初始确认时,以确认的保费收入为基础,在减去佣金及手续费、承保人员费 用、保险保障基金、监管费用等获取成本后计提本准备金。在初始确认后,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在保险期间主要按三百六十五分之一法进行后续计量。在 下述的负债充足性测试结果显示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计提不充足时,本集团进 行相应调整。 负债充足性测试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保险合同准备金进行充足性测试。本集团按照保险 合同相关义务所需支出的合理估计金额为基础,加上风险边际重新计算确定 的相关准备金金额,超过充足性测试日已提取的相关准备金余额的,按照其 差额补提相关准备金,计入当期损益;反之,不调整相关准备金。 - 46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24. 再保险 分入业务 本集团在分保费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 再保险合同成立并承担相应保险责任; 与再保险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 与再保险合同相关的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 本集团根据相关再保险合同的约定,计算确定分保费收入和分保费用,计入 当期损益。根据相关再保险合同的约定,在能够计算确定应向再保险分出人 支付的纯益手续费时,将该项纯益手续费作为分保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提取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分保未决赔款准备金、分保寿险责任准 备金、分保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以及进行相关分保准备金充足性测试, 比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本集团在收到分保业务账单时,将账单标明的扣存本期分保保证金确认为存 出分保保证金;同时,按照账单标明的返还上期扣存分保保证金转销相关存 出分保保证金。本集团根据相关再保险合同的约定,按期计算存出分保保证 金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分出业务 本集团在常规业务过程中对部分保险业务分出保险风险。 已分出的再保险安排并不能使本集团免除对保单持有人的责任。在确认原保 险合同保费收入的当期,本集团按照相关再保险合同的约定,计算确定分出 保费及应向再保险接受人摊回的分保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在提取原保险合 同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责任准 备金的当期,本集团按照相关再保险合同的约定计算确定应向再保险接受人 摊回的保险合同准备金,确认为相应的应收分保准备金资产。在确认支付赔 付款项金额或实际发生理赔费用而冲减原保险合同相应准备金余额的当期, 本集团冲减相应的应收分保准备金余额;同时,本集团按照相关再保险合同 的约定,计算确定应向再保险接受人摊回的赔付成本,计入当期损益。在原 保险合同提前解除的当期,本集团按照相关再保险合同的约定计算确定分出 保费、摊回分保费用的调整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转销相应应收分保 准备金余额。 - 47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24. 再保险(续) 分出业务(续) 对再保险合约业务的浮动手续费和纯益手续费而言,本集团根据相关再保险 合同的约定,以当前信息为基础,按照各种情形的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 确定未来净现金流出的合理估计金额,并确认相关的资产或负债。 作为再保险分出人,本集团将再保险合同形成的资产与有关原保险合同形成 的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将再保险合同形成的收入或 费用与有关原保险合同形成的费用或收入在利润表中也分别列示,不相互抵 销。 25. 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 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是指本集团根据财政部《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准备 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财金[2013]129 号”)的相关规定,分别按照农业保 险自留保费和超额承保利润的一定比例,计提的保费准备金和利润准备金, 逐年滚存。 大灾准备金专项用于弥补农业大灾风险损失,可以在农业保险各大类险种之 间统筹使用,大灾准备金的使用额度,以农业保险大类险种实际赔付率超过 大灾赔付率部分对应的再保后已发生赔款为限。 保费准备金 根据财金[2013]129 号规定,本集团按照农业保险自留保费的一定比例计提 保费准备金,具体的比例区间如下: 农业保险类别 计提比例 种植业保险 2% - 8% 养殖业保险 1% - 4% 森林保险 4% - 10% 当保费准备金的滚存余额达到当年农业保险自留保费的,可以暂停计提。 利润准备金 当农业保险实现年度及累计承保盈利,且满足相关监管条件,本公司之子公 司在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一般风险准备金后,从年度净利润中计提利润准 备金,计提标准为超额承保利润的 75%(如不足超额承保利润的 75%,则全 额计提),不得将其用于分红、转增资本。 - 48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26. 职工薪酬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 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本集团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 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 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本集团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 住房公积金,以及本集团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 本集团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 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当雇员已提供服务使其有权利获得设定提存计划的供款时,相关设定提存计 划支付的金额应确认为费用。本集团的设定提存计划主要是根据政府统筹的 社会福利计划为员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以及设立的企业年 金。本集团按照职工上一年度基本工资的一定比例向年金计划供款。 对于设定受益计划,本集团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 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在每个年度报告期末执 行精算计量。重新计量的精算利得和损失会直接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中,并在 其发生的当期借记或贷记其他综合收益。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上述精算利得 和损失不得重分类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过去服务成本于计划修订时于 当期损益中确认。利息支出按期初对受益计划设定的折现率计算。设定受益 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划分为下列组成部分: (1) 服务成本(包括过去服务成本和精算利得和损失); (2) 设定受益计划负债的利息支出;及 (3)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负债所产生的变动。 - 49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26. 职工薪酬(续)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 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 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集团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 的成本或费用时。 27. 预计负债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且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 致经济利益流出,以及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则确认为预计负债。 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 因素,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 如果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则以预计未来现金流出折现后的金额确定最佳 估计数。 28. 收入 收入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金额能够可靠计量,并同时满足下列 条件时予以确认。 保险业务收入 保费收入及分保费收入于保险合同成立并承担相应保险责任,与保险合同相 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并与保险合同相关的净收入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 确认。非寿险原保险合同,根据原保险合同约定的保费总额确定保费收入金 额。寿险原保险合同,分期收取保费的,根据当期应收取的保费确定保费收 入金额;一次性收取保费的,根据一次性应收取的保费确定保费收入金额。 分入业务根据相关再保险合同的约定,计算确定分保费收入金额。 利息收入 利息收入按照他人使用本集团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 50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28. 收入(续) 提供服务和劳务收入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 时确认收入。 29. 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对于本集 团收到的来源于其他方的补助,有确凿证据表明政府是补助的实际拨付者, 其他方只起到代收代付作用的,该项补助也属于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 政府补助根据相关政府文件中明确规定的补助对象性质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 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 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 本集团政府补助主要为取得的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以及取得的西藏保险公 司优惠费率补贴,该等政府补助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和损失的,确认 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和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 关成本;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和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 冲减相关成本。 与本集团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 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本集团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30. 所得税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 产),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 - 51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30 所得税(续)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对于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 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 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 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一般情况下所有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但对于可抵扣暂时性 差异,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 限,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与商誉的初始确认相关的,以及与 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 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及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 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 产。 本集团确认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 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集团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 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 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只有当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 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时,本集团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 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的相关要求,本集团对与相关租赁交 易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及相关租赁负债分别确定所得税的影响,初始确认相关 的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除与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 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 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 益。 - 52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30 所得税(续)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续)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 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 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 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 时进行时,本集团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 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 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 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 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集团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 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31. 保单红利支出 保单红利支出是本集团在报告期间内按本集团宣告的分红方案支付给保单持 有人的红利支出。 32. 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 企业应当按照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除以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 平均数计算基本每股收益。 - 53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32 每股收益(续) 稀释每股收益 企业存在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应当分别调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 润和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并据以计算稀释每股收益。稀释性潜在 普通股,是指假设当期转换为普通股会减少每股收益的潜在普通股。计算稀 释每股收益,应当根据下列事项对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进行调 整: (1) 当期已确认为费用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利息 (2) 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转换时将产生的收益或费用。 上述调整应当考虑相关的所得税影响。 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发行能够转换成其普通股的稀释性潜在普通 股,不仅应当包括在其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中,而且还应当包括在合并稀释 每股收益以及投资者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中。 33. 一般风险准备 本集团内从事金融业的子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向投资者分配利润之 前需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从事保险业务的子公司按本年实现净利润(弥补累 计亏损后)的 10%提取总准备金用于巨灾风险的补偿,不得用于分红、转增资 本。 - 54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所作的重要判断及会计估计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 因素 本集团在运用附注三所描述的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 性,本集团需要对无法准确计量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 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基于本集团管理层过去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 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作出的。实际的结果可能与本集团的估计存在差异。 本集团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 计的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 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所作的重要判断 本集团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作出了以下重要判断,并对合并财务报表中确 认的金额产生了重大影响: 保险合同的分拆、分类和重大保险风险测试 本集团在初始确认时就合同是否转移保险风险、保险风险的转移是否具有商 业实质以及是否重大作出判断,判断结果会影响保险合同的分类。 当一合同转移了重大的保险风险和金融风险,本集团应判断金融风险是否与 存款部分有关并是否可单独计量,以及本集团的会计政策是否充分反映了与 该类存款部分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判断的结果将影响合同的分拆。 本集团在进行重大保险风险测试时,首先将风险同质的同一产品的所有保单 归为一组。然后考虑保单的分布状况和风险特征,从保单组合中选取足够数 量且具有代表性的保单样本进行逐一测试。 合同的分拆和分类对本集团的收入确认、负债计量以及合并财务报表列示产 生影响。重大保险风险测试方法具体参见附注三、22 中披露。 - 55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所作的重要判断及会计估计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 因素(续) 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所作的重要判断(续) 对被投资企业重大影响的判断 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 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 位实施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时,已考虑投资方和其他方持有的被投资单位当 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当以下的一个 或多个指标存在,本集团需要确定是否实施重大影响,即使直接和间接通过 子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少于百分之二十: 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同等的治理机构中拥有代表; 参与政策的制定,包括股息和其他分配的决策参与; 和被投资单位间的重大交易; 管理人员的交换;或 提供必要的技术信息。 如果本集团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将对此作为联营企业核算;否 则,将作为金融资产核算。 对于某些被投资单位,虽然本集团持有的表决权少于百分之二十,但依然拥 有重大影响力的原因在本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七、11 中披露。 结构化主体的合并 出于投资目的,本集团在其日常经营中持有了一系列结构化主体。这些结构 化主体在法律形式、投资者替换管理人员的权力、更改标的资产及清算程序 上不相一致。本集团某些子公司也参与发起并管理了这些结构化主体。因 此,本集团需要评估其是否能够控制这些结构化主体。评估依据主要为本集 团是否作为投资管理者、是否拥有更改投资决定及管理人员的权力,以及如 何运用以上权力影响可变回报。 - 56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所作的重要判断及会计估计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 因素(续) 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所作的重要判断(续) 联营企业的减值评估 本集团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是否有客观的迹象表明存在减值。当有客观 证据表明账面金额可能无法收回时,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评估。长期股 权投资账面金额大于未来可收回金额,即存在减值,可收回金额根据长期股 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的现值两者中的 较高者确定。在评估预计未来现金流的现值时,本集团需评估持续持有该投 资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并选用恰当的折现率对相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 进行折现。 会计估计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 资产负债表日,会计估计中很可能导致未来期间资产、负债账面价值作出重 大调整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主要有: 保险合同准备金的估值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在计量保险责任准备金过程中须对履行保险合同相 关义务所需支出的金额作出合理估计,该估计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 信息为基础确定。 计量这些负债所需要的主要计量假设如下: (1) 对未来保险利益不受对应资产组合投资收益影响的保险合同,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根据当前信息,本集团在考虑货币时间价值的基础上,以 基础利率曲线附加综合溢价确定折现率假设。综合溢价考虑税收、流动 性溢价和其他因素等确定。本集团确定评估使用的包含溢价的即期折现 率假设具体如下: 2022 年 2021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即期折现率 1.96%-4.80% 2.20%-4.78% - 57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所作的重要判断及会计估计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 因素(续) 会计估计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续) 保险合同准备金的估值(续) 计量这些负债所需要的主要计量假设如下(续): 对未来保险利益随对应资产组合投资收益变化的保险合同,根据对应资 产组合预期产生的未来投资收益率确定计算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折现 率,本集团使用的未来各年度的折现率假设具体如下: 2022 年 2021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折现率 5.00% 5.00% 折现率及投资收益率假设受未来经济环境、资本市场表现、保险资金投 资渠道、投资策略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2) 本集团根据实际经验、市场经验和未来的发展变化趋势,确定死亡发生 率、疾病发生率、伤残率等。死亡率假设是基于本集团以往的死亡率经 验数据,对当前和未来预期的估计以及对中国保险市场的了解等因素, 并参考了中国人身保险业经验生命表确定的。发病率假设是基于本集团 产品定价假设及以往的发病率经验数据、对当前和未来预期的估计等因 素确定。死亡率及发病率假设受国民生活方式改变、社会进步和医疗技 术水平的提高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3) 退保率假设按照保单年度、产品类别和销售渠道不同而分别确定。退保 率假设受未来宏观经济及市场竞争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4) 本集团根据费用分析结果和未来的发展变化趋势,确定费用假设。未来 费用水平对通货膨胀反应敏感的,本集团在确定费用假设时考虑通货膨 胀因素的影响。费用假设主要分为获取费用和维持费用假设。本集团仅 考虑与保单销售和维持直接相关的费用。 (5) 本集团根据分红保险账户的预期投资收益率、红利政策、保单持有人的 合理预期等因素,确定合理估计值,作为保单红利假设。未来保单红利 假设受上述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本集团个人分红保险业务的未来 保单红利假设根据不低于合同约定的可分配盈余的 70%计算。 - 58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所作的重要判断及会计估计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 因素(续) 会计估计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续) 保险合同准备金的估值(续) 计量这些负债所需要的主要计量假设如下(续): (6) 在对非寿险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进行负债充足性测试时,本集团使用折现 现金流量法判断是否存在不足。计量折现现金流量的主要假设包括赔付 率、风险边际等。本集团在评估非寿险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时,主要参照 资本成本法测算结果和行业指导比例 3.0% - 8.5%确定风险边际。 (7) 计算未决赔款准备金所需要的主要假设为赔付发展因子和预期赔付率水 平。该假设用于预测未来赔付成本。各计量单元的赔付发展因子和预期 的赔付率以本集团的历史赔款进展经验和赔付水平为基础,并考虑核保 政策、费率水平、理赔管理流程等公司政策的调整及宏观经济、监管、 司法等外部环境的变化趋势。本集团在评估未决赔款准备金时主要按资 本成本法测算结果和行业指导比例 2.5% - 8.0%确定风险边际。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确定上述包括折现率、死 亡率和疾病发生率、退保率、费用假设、保单红利、赔付率假设等精算假 设,用以计量资产负债表日的各项保险合同准备金相关负债,对于假设变更 对保险合同准备金负债的变动计入本期利润。 2022 年度,上述假设变更增加计提寿险及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人民币 3,938 百万元,减少计提应收分保寿险及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人民币 143 百万元,合计减少税前利润金额人民币 4,081 百万元(2021 年度:增加分保 后计提寿险及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人民币并减少税前利润金额人民币 5,436 百万元)。 保险合同准备金的账面价值于附注七、25 中披露。 利用估值方法确认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对于缺乏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本集团运用估值方法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 方法包括运用现金流量折现分析、期权定价模型或其他适当的估值方法,例 如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 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 - 59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所作的重要判断及会计估计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 因素(续) 会计估计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续) 利用估值方法确认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续) 对于现金流量折现分析,估计未来现金流量及折现率是基于现行市场信息及 适用于具有相似收益、信用质量及到期特征的金融工具的比率所作出的最佳 估计。估计未来现金流量受到经济状况、特定行业的集中程度、工具或货币 种类、市场流动性及对手方财务状况等因素的影响。折现率受无风险利率及 信用风险所影响。因此管理层对估值技术中的贴现率和流动性折扣作出估 计。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和公允价值层级于附注十一中披露。 金融资产减值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当发生贷款和应收款项减值的客观证据时,本集团对贷款和应收款项及持有 至到期投资逐笔分析其风险程度及可收回性。当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时,本集团需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 当期损益。在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时,本集团主要考虑了债务人的财务状况、 信用等级以及抵押担保等情况。 除了针对个别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计提单独评估外,本集团也针对应 收保费进行组合减值测试。组合测试是基于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一组应 收款进行的。减值准备的程度取决于未来现金流量的回收期间以及金额。 本集团划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保费、应收分保 账款、定期存款、存出资本保证金、持有至到期投资、分类为贷款及应收款 的投资及其他应收类款项。该类资产的账面价值披露于合并资产负债表及相 应附注中。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一披露,部分可供出售金融工具按照公允价值第三层级进 行计量,该类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计量需使用重要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对按公允价值第三层级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工具,如果其期末公允价值低于 成本,本集团需判断其是否存在减值:对权益类投资,按照附注三、10 所述 的标准判断其公允价值低于初始投资成本是否“严重”或“非暂时性”;对 债权类投资,判断公允价值下跌是否存在发行人违约的客观证据。 - 60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所作的重要判断及会计估计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 因素(续) 会计估计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续) 退休金福利责任 本集团已将退休金福利责任确认为一项负债。本集团使用预期福利单位法计 量部分退休金福利责任。这些负债的账面价值和计量的主要假设在本财务报 表附注七、22 中披露。 五、 税项 根据财政部和中国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 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文)的规定、财政部和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 号文)等规定,本集团中国境内业务 应缴纳的主要税项及其税率列示如下: 企业所得税 按现行税法与有关规定所确定的应纳税所得额 25%计缴。 增值税 按税法规定,应纳增值税为销项税额减可抵扣进项税后的余 额,销项税额根据相关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额乘以适用税 率计算。适用税率主要为 6%、9%、13%。 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的 1%至 7%计缴。 教育费附加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的 3%至 5%计缴。 注 1:本公司之子公司在西部地区和海南省的部分分公司享受税收优惠,适 用的所得税税率为 15%。本公司一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 税收优惠,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 15%。 注 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 知》(财税[2016]第 36 号)《关于人寿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若干问题的 通知》(财税[2001]第 118 号)及《关于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产 品营业税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86 号)的相关规定,本集团开 展的部分一年期以上(包括一年期)返还本利的人身保险产品免征增值 税。 - 61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1. 集团构成情况 本公司所有权及表决权比例 主要经营地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被投资单位名称 及注册地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 业务性质 直接 间接 直接 间接 取得方式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各种财产保险、意外伤害险和短期健康险,以及 (以下简称“人保财险”) 北京 人民币 22,242 百万元 相关的再保险业务 68.98% - 68.98% - 设立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 (以下简称“人保寿险”) 北京 人民币 25,761 百万元 务,以及相关的再保险业务 71.08% 8.92% 71.08% 8.92% 设立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人保资产”) 上海 人民币 1,298 百万元 保险资金管理业务,以及相关的咨询业务等 100.00% - 100.00% - 设立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以及相关的再保 (以下简称“人保健康”) 北京 人民币 8,568 百万元 险业务 69.32% 26.13% 69.32% 26.13% 设立 中国人民养老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个人、团体养老保险、年金业务、短期健康及意 (以下简称“人保养老”) 河北 人民币 4,000 百万元 外伤害保险业务 100.00% - 100.00% - 设立 人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人保投控”) 北京 人民币 800 百万元 实业、房地产投资,资产经营和管理,物业管理 100.00% - 100.00% - 设立 人保资本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债权、股权投资计划,资产支持计划,保险私募 (以下简称“人保资本”) 北京 人民币 200 百万元 基金等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 100.00% - 100.00% - 设立 人保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财产保险、人身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 称“人保再保”) 北京 人民币 4,000 百万元 保险的商业再保险业务 51.00% 49.00% 51.00% 49.00% 设立 中国人民保险(香港)有限公司(以下 非同一控制下 简称“人保香港”)(注一) 香港 港币 1,610 百万元 财产保险及再保险业务 89.36% - 89.36% - 企业合并 人保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人保金服”) 天津 人民币 1,415 百万元 互联网金融 70.68% 29.32% 70.68% 29.32% 设立 人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人保科技”)(注二) 上海 人民币 400 百万元 研发、运维、运营等科技服务 100.00% - - - 设立 - 62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续) 1. 集团构成情况(续) 以上仅列示对合并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的子公司。其他子公司并不会对本集团财 务状况及财务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因此不单独披露。 注一:香港注册成立公司未有注册资本相关要求,人保香港披露为其实收资本。 注二:本公司出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人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经银保监会批准后正式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 亿元。 2. 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 出于投资目的,本集团在其日常经营中持有了一系列结构化主体。这些结构化主 体在法律形式、投资者替换管理人员的权力、更改标的资产及清算程序上不相一 致。本集团某些子公司也参与发起并管理了这些结构化主体。因此,本集团需要 评估其是否能够控制这些结构化主体。评估依据主要为本集团是否作为投资管理 者、是否拥有更改投资决定及管理人员的权力,以及如何运用以上权力影响可变 回报。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新增、赎回或清算等 事项会导致合并范围的变更。 - 63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续) 2. 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续) 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作为管理人管理的部分资产管理产品,本集 团同时持有其一定份额并认为能够对该类资产管理产品形成控制,因此纳入 合并范围。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纳入本集团合并范围的主要结构化主体 如下: 直接投资占比/ 名称 持有份额占比 实收基金 业务性质 北京人保健康养老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 伙) 100.00% 2,685 股权投资计划 人保资产-神州优车股权投资计划 100.00% 2,400 股权投资计划 人保资产-中国铁建债权投资计划(一) 100.00% 2,300 债权投资计划 人保资产-中国铁建债权投资计划(二) 86.96% 2,300 债权投资计划 人保资产安心通港 1 号资产管理产品 87.38% 2,261 资产管理产品 3.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的财务及相关信息 本集团拥有存在重大少数股东权益的子公司的财务信息汇总如下。以下财务 信息为考虑本集团合并抵销调整前的结果。其他子公司财务信息参见八、分 部报告。 需要指出,在人保财险的合并财务报表中某权益投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核算,但在合并考虑本公司和人保寿险持有的表决权影响以后,在本财务报 表将该权益投资作为联营企业核算。以下信息没有考虑如果该权益投资在人 保财险合并财务报表中作为联营企业核算可能产生的影响。 - 64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续) 3.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的财务及相关信息(续) 人保财险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及表决权比例 31.02% 31.02% 当年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8,235 7,006 当年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2,808 2,587 年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65,858 63,718 资产总计 751,460 682,173 负债合计 539,152 476,762 股东权益合计 212,308 205,411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营业收入 448,573 425,499 净利润 26,547 22,586 综合收益总额 15,940 23,94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2,710 16,336 - 65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续) 4. 重大限制 由于本公司之部分子公司从事保险业务,其受到相关监管机构的监管,本公 司及子公司使用这些子公司的资产偿还本集团债务的能力受到限制。该类保 险企业持有资产的账面价值在本财务报表附注八,财产保险、人寿保险、健 康保险分部中披露。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折合人民币 折合人民币 银行存款 - 人民币 18,543 17,276 - 美元 1,809 2,496 - 港币 779 1,407 - 欧元 108 285 - 英镑 4 5 - 其他 5 9 小计 21,248 21,478 其他货币资金 - 人民币 979 920 合计 22,227 22,398 - 66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 货币资金(续) 上述银行存款均为银行活期存款或短期定期存款。银行活期存款按照银行活 期存款利率取得利息收入。短期定期存款及通知存款的存款期为 1 天至 3 个 月不等,依本集团的现金需求而定,并按照相应的银行定期存款利息取得利 息收入。 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活期银行存款中包含人民币 862 百万元(2021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612 百万元)的款项使用权或所有权受限,详细情况 见附注七、20(1)。 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存放在香港的货币资金折合人民币 630 百万 元(2021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950 百万元)。 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存放在其他境外国家的货币资金折合人民币 226 百万元(2021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281 百万元)。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债券投资 企业债 14,447 25,844 国债及政府债 162 1,598 金融债 4,831 12,172 小计 19,440 39,614 权益工具 基金 14,429 12,414 股票 4,432 5,431 小计 18,861 17,845 合计 38,301 57,459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中无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债券投资(2021 年 12 月 31 日:无),包含人民币 7,104 百万元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权益工具投资(2021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4,766 百 万元)。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投资变现不存在 重大限制。 - 67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按交易场所划分 交易所市场 5,176 2,818 银行间市场 14,058 8,672 合计 19,234 11,490 按质押品类别划分 债券 19,234 11,490 4. 应收保费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保费 59,538 45,135 减:坏账准备(附注七、19) (4,142) (3,415) 净额 55,396 41,720 (1) 按账龄分析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种类 金额 占比 金额 计提比例 % % 3 个月以内 45,490 76.41 727 1.60 3 个月至 6 个月 3,753 6.30 171 4.56 6 个月至 1 年 5,956 10.00 642 10.78 1至2年 2,599 4.37 886 34.09 2 年以上 1,740 2.92 1,716 98.62 合计 59,538 100.00 4,142 6.96 - 68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4. 应收保费(续) (1) 按账龄分析(续)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种类 金额 占比 金额 计提比例 % % 3 个月以内 33,935 75.18 545 1.60 3 个月至 6 个月 2,325 5.15 169 7.27 6 个月至 1 年 5,150 11.41 343 6.66 1至2年 1,727 3.83 659 38.16 2 年以上 1,998 4.43 1,699 85.04 合计 45,135 100.00 3,415 7.57 (2) 年末应收保费中前五名欠款单位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保费前五名金额合计 2,605 737 占应收保费总额比例 4.37% 1.63% 坏账准备金额合计 - - 5. 应收分保账款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分保账款 21,436 16,521 减:坏账准备(附注七、19) (174) (162) 净额 21,262 16,359 - 69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5. 应收分保账款(续) (1) 按账龄分析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种类 金额 占比 金额 计提比例 % % 3 个月以内 14,186 66.17 - - 3 个月至 6 个月 3,092 14.43 - - 6 个月至 1 年 2,125 9.91 - - 1至2年 1,397 6.52 30 2.15 2 年以上 636 2.97 144 22.64 合计 21,436 100.00 174 0.81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种类 金额 占比 金额 计提比例 % % 3 个月以内 12,151 73.55 - - 3 个月至 6 个月 2,144 12.98 - - 6 个月至 1 年 1,020 6.17 - - 1至2年 920 5.57 32 3.48 2 年以上 286 1.73 130 45.45 合计 16,521 100.00 162 0.98 (2) 年末应收分保账款中前五名欠款单位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分保账款前五名金额合计 11,924 9,258 占应收分保账款总额比例 55.63% 56.04% 坏账准备金额合计 (5) (3) - 70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6. 保户质押贷款 本集团的保户质押贷款均以投保人的保单为质押,且贷款金额上限大部分不 超过投保人保单现金价值的 90.00%。 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保户质押贷款的年利率为 5.20%-5.50%(2021 年 12 月 31 日:5.22%-6.35%)。 7. 定期存款 原始到期期限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3 个月至 1 年(含 1 年) 3,274 2,181 1 年至 2 年(含 2 年) 19 2 2 年至 3 年(含 3 年) 11,801 9,152 4 年至 5 年(含 5 年) 18,616 18,199 5 年以上 67,470 64,807 合计 101,180 94,341 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 3 个月以上定期存款中分别包含人民币 2,582 百万元(2021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3,632 百万元)的款项使用权受限或所有 权受限。详细情况见附注七、20(1)。 - 71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8.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情况 2022 年 12 月 31 日 累计计入 累计 成本/摊余成本 其他综合收益 计提减值 账面价值 (附注七、19) 以公允价值计量 债权工具 国债及政府债 48,548 3,197 - 51,745 企业债 117,091 1,407 (54) 118,444 金融债 144,093 235 - 144,328 资产支持计划 3,862 42 - 3,904 小计 313,594 4,881 (54) 318,421 权益工具 基金 113,713 (7,350) (482) 105,881 股票 41,871 (1,519) (395) 39,957 优先股 11,006 221 (12) 11,215 信托产品 9,100 241 - 9,341 永续债 39,210 790 - 40,000 股权投资计划及其他 28,922 6,598 (2,828) 32,692 小计 243,822 (1,019) (3,717) 239,086 以成本计量 股权投资 521 - (446) 75 小计 521 - (446) 75 合计 557,937 3,862 (4,217) 557,582 - 72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8.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续) (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情况(续) 2021 年 12 月 31 日 累计计入 累计 成本/摊余成本 其他综合收益 计提减值 账面价值 (附注七、19) 以公允价值计量 债权工具 国债及政府债 58,688 3,247 - 61,935 企业债 106,600 3,517 (28) 110,089 金融债 76,305 2,330 - 78,635 资产支持计划 6,879 52 - 6,931 小计 248,472 9,146 (28) 257,590 权益工具 基金 93,581 9,707 (426) 102,862 股票 41,771 2,316 (457) 43,630 优先股 11,038 2,752 (8) 13,782 信托产品 6,100 285 - 6,385 永续债 45,488 1,915 - 47,403 股权投资计划及其他 26,388 6,361 (2,392) 30,357 小计 224,366 23,336 (3,283) 244,419 以成本计量 股权投资 543 - (450) 93 小计 543 - (450) 93 合计 473,381 32,482 (3,761) 502,102 - 73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8.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续) (2) 年末按成本减减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本集团按成本减减值计量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2022 年度 本年转出至 在被投资单位 被投资单位名称 年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公允价值计量 年末 年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 持股比例 本年现金红利 其他 543 - (22) - 521 450 - (4) 446 不适用 11 合计 543 - (22) - 521 450 - (4) 446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2021 年度 本年转出至 在被投资单位 被投资单位名称 年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公允价值计量 年末 年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 持股比例 本年现金红利 其他 595 - (52) - 543 502 - (52) 450 不适用 30 合计 595 - (52) - 543 502 - (52) 450 - 74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8.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续) (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的变动情况 2022 年度 债券 基金 股票 其他股权投资 合计 年初余额 28 426 457 2,850 3,761 本年计提(附注七、48) 60 918 197 440 1,615 其中:从其他综合收 益转入 60 918 197 440 1,615 本年减少 (34) (862) (259) (4) (1,159) 年末余额 54 482 395 3,286 4,217 2021 年度 债券 基金 股票 其他股权投资 合计 年初余额 262 621 599 2,802 4,284 本年计提(附注七、48) - 36 379 130 545 其中:从其他综合收 益转入 - 36 379 130 545 本年减少 (234) (231) (521) (82) (1,068) 年末余额 28 426 457 2,850 3,761 9. 持有至到期投资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债券 国债及政府债 131,821 119,719 金融债 29,206 44,528 企业债 37,502 33,099 合计 198,529 197,346 减:减值准备(附注七、19) (136) - 净额 198,393 197,346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持有意图和能力进行评价,未发现变化。 - 75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0. 分类为贷款及应收款的投资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债权投资计划 88,833 71,018 信托计划 73,353 60,194 资产管理产品 15,220 14,893 合计 177,406 146,105 减:减值准备(附注七、19) (1,324) (1,502) 净额 176,082 144,603 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债权投资计划的年利率为 3.68%-6.52%(2021 年 12 月 31 日:4.15%-7.50%)。 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信托计划主要投资于债务工具并向本集团提供 3.65%-6.34%的年收益(2021 年 12 月 31 日:4.25%-7.59%)。 资产管理产品是多种未在活跃市场有报价的,向其投资者提供固定或可确定 回报的金融产品。该类金融产品包括银行、证券公司及资产管理公司发行的 证券化资产、债权收益权及资产支持计划等。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该类金 融产品的收益率为 3.77%-6.08%(2021 年 12 月 31 日:4.00%-6.08%)。 - 76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1. 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详细情况如下: 2022 年 权益法下确认 其他综合 宣告发放现金 计提减值 2022 年 被投资单位名称 1月1日 追加投资 处置投资 的投资损益 收益变动 其他变动 股利或利润 准备 12 月 31 日 联营/合营企业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 “兴业银行”) 76,128 - - 10,964 (251) 1 (2,773) - 84,069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 “华夏银行”) 39,972 - - 3,696 (431) (158) (866) - 42,213 其他 19,470 82 - 806 113 (5) (515) - 19,951 合计 135,570 82 - 15,466 (569) (162) (4,154) - 146,233 - 77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1. 长期股权投资(续) (1) 长期股权投资详细情况如下:(续) 2021 年 权益法下确认 其他综合 宣告发放现金 计提减值 2021 年 被投资单位名称 1月1日 追加投资 处置投资 的投资损益 收益变动 其他变动 股利或利润 准备 12 月 31 日 联营/合营企业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 “兴业银行”) 67,827 - - 9,638 812 - (2,149) - 76,128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 “华夏银行”) 36,968 - - 3,505 271 - (772) - 39,972 其他 20,045 - (454) 428 (25) (22) (502) - 19,470 合计 124,840 - (454) 13,571 1,058 (22) (3,423) - 135,570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过渡办法,本集团对兴业银行、华夏银行等联营、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时选择不进行统一 会计政策调整。 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发现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联营企业,华夏银行和兴业银行,本集团对其投资的账面价值 大于其市场价值。管理层考虑到此等减值迹象并相应执行了减值评估。根据管理层评估结果,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无需计 提减值准备(2021 年 12 月 31 日:无)。 - 78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1. 长期股权投资(续) (2) 重要的联营企业清单及其主要财务信息 本集团持有的所有权及表决权比例 主要经营地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联营企业 及注册地 业务性质 直接 间接 直接 间接 兴业银行(注 1) 福建 银行 0.85% 12.05% 0.85% 12.05% 华夏银行(注 2) 北京 银行 - 16.11% - 16.66% 注 1:201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人保财险和人保寿险合计认购兴业银行 非公开发行股份 1,380 百万股。认购完成后,本公司、人保财险和人保 寿险分别持有兴业银行的表决权比例为 0.91%、4.98%和 4.98%,本集 团成为兴业银行的并列第二大股东。 2013 年 4 月 19 日,人保寿险委派一名高管作为本集团提名的兴业银行 候选董事以股东代表身份列席了兴业银行董事会会议。考虑到本集团在 兴业银行所享有的股东权利,及于 2013 年 5 月 8 日,本集团与兴业银 行签订了全面业务合作协议,本集团认为自 2013 年 5 月 8 日起有能力 对兴业银行实施重大影响,因此在合并层面将兴业银行作为联营企业采 用权益法核算。 于 2015 年 7 月 9 日,本集团之子公司人保财险与人保寿险自公开市场 上分别以对价人民币 4,641 百万元及人民币 5,456 百万元购入兴业银行 股份 280 百万股及 328 百万股。因此,本集团对兴业银行持股比例自 10.87%增加至 14.06%。 2017 年 3 月 27 日,中国证监会核准兴业银行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722 百万股普通股。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止,兴业银行向特定对象非公 开发行股份完成。由于本公司、人保财险及人保寿险均未参与此次非公 开发行股份的认购,因此,持股比例分别被稀释至 0.85%、5.91%及 6.14%(合计 12.90%)。虽然本集团持有兴业银行比例低于 20%,但由 于本集团在兴业银行的董事会仍派有代表并参与对其财务和经营政策的 决策,所以本集团仍能够对兴业银行施加重大影响。 - 79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1. 长期股权投资(续) (2) 重要的联营企业清单及其主要财务信息(续) 注 2:于 2015 12 月 28 日,人保财险与德意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意志 银行”)、萨尔奥彭海姆股份有限合伙企业(“萨尔奥彭海姆”)及德 意志银行卢森堡股份有限公司(“德银卢森堡”)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据 此,德意志银行、萨尔奥彭海姆及德银卢森堡各自转让其分别持有的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877 百万股、267 百万股及 992 百万股股份(共计 2,136 百万股股份,约占华夏银行全部已发行股份的 19.99%)予人保财险。上述交易于 2016 年 11 月 17 日完成。 2018 年 10 月 9 日,华夏银行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普通股票方案》等关于非公开发行的议案。 2018 年 11 月 19 日及 2018 年 12 月 25 日,银保监会及中国证监会分 别出具了《关于华夏银行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及有关股东资格的批 复》(银保监[2018]271 号)、《关于核准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166 号),核准华夏银行非公开发行 不超过 2,564,537,330 股新股。于 2018 年 12 月 28 日,华夏银行完成 本次非公开发行。由于人保财险未参与此次认购,持股比例由 19.99% 被稀释至 16.66%。虽然本集团持有华夏银行比例低于 20%,但由于本 集团在华夏银行的董事会仍派有代表并参与对其财务和经营政策的决 策,所以本集团仍能够对华夏银行施加重大影响。 2021 年 5 月 28 日,华夏银行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关于非公开发行的议案。 2022 年 5 月 20 日,华夏银行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 案》,将本次发行方案决议有效期和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 授权有效期延长至 2023 年 5 月 27 日。2022 年 7 月 8 日及 2022 年 9 月 29 日,中国证监会及银保监会分别出具了《关于核准华夏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45 号)、《中国银 保监会 关 于 华 夏 银 行 股权 变 更 及 有 关 股 东 资 格的 批复 》( 银保 监 复 [2022]686 号),核准华夏银行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5 亿股新股。于 2022 年 10 月 18 日 , 华 夏 银 行 完 成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份 , 实 际 发 行 527,704,485 股新股,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7,994 百万元。由于本集团 子公司人保财险未参与此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认购,持股比例由 16.66%被稀释至 16.11%。 - 80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1. 长期股权投资(续) (2) 重要的联营企业清单及其主要财务信息(续) 本集团重大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汇总如下: 兴业银行 本集团的联营企业兴业银行为在上交所上市的股份制银行,其年度财务结果 一般在本集团发布业绩公告后对外公开。 本集团于 2022 年度核算兴业银行 2021 年 10 月 1 日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止 期间所分享的利润,并考虑 2022 年 10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 的重大交易或事项的影响。 本集团于 2021 年度核算兴业银行 2020 年 10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止 期间所分享的利润,并考虑 2021 年 10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 的重大交易或事项的影响。 2022 年 9 月 30 日 2021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计 9,089,088 8,497,055 负债合计 8,348,795 7,823,522 归属于 兴业银行母公司的股东权益 729,807 663,849 少数股东权益 10,486 9,684 股东权益总计 740,293 673,533 - 81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1. 长期股权投资(续) (2) 重要的联营企业清单及其主要财务信息(续) 本集团重大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汇总如下:(续) 兴业银行(续) 2021 年 10 月 1 日至 2020 年 10 月 1 日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 2021 年 9 月 30 日 止期间 止期间 收入 228,043 215,401 归属于 兴业银行母公司的净利润 90,450 78,789 少数股东损益 917 1,007 净利润 91,367 79,796 其他综合(损失)/收益归属于 兴业银行母公司股东 (1,945) 6,303 少数股东 (1) (14) 本年其他综合(损失)/收益 (1,946) 6,289 综合收益总额归属于 兴业银行母公司股东 88,505 85,092 少数股东 916 993 兴业银行本期间综合收益总额 89,421 86,085 本集团本年收到兴业银行的股 利 2,773 2,149 - 82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1. 长期股权投资(续) (2) 重要的联营企业清单及其主要财务信息(续) 本集团重大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汇总如下:(续) 兴业银行(续) 上述财务信息与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的对兴业银行投资账面价值的调节如下: 2022 年 2021 年 9 月 30 日 9 月 30 日 归属于兴业银行母公司的股东权益 729,807 663,849 兴业银行的优先股总额 (55,842) (55,842) 兴业银行的永续债总额 (29,960) (29,960) 兴业银行可转换债券权益成份 (3,158) - 归属于兴业银行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 640,847 578,047 本集团持有兴业银行的所有权比例 12.90% 12.90% 本集团按持股比例享有兴业银行的股东权益 82,669 74,568 商誉 445 445 兴业银行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调整 2,426 2,426 无形资产和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调整的摊销 (1,471) (1,311) 本集团对兴业银行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84,069 76,128 2022 年 2021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存在公开报价的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47,124 51,009 - 83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1. 长期股权投资(续) (2) 重要的联营企业清单及其主要财务信息(续) 本集团重大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汇总如下:(续) 华夏银行 2022 年 2021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3,900,167 3,676,287 归属于华夏银行母公司的股东权益 320,457 298,292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收入 93,808 95,870 归属于华夏银行母公司的净利润 25,035 23,535 本集团本年收到华夏银行的股利 866 772 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的对华夏银行投资账面价值的调节如下: 2022 年 2021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归属于华夏银行母公司的股东权益 320,457 298,292 华夏银行发行的优先股 (19,978) (19,978) 华夏银行发行的永续债 (39,993) (39,993) 归属于华夏银行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 260,486 238,321 本集团持有华夏银行的所有权比例 16.11% 16.66% 本集团按所有权比例享有华夏银行的股东权益 41,954 39,704 华夏银行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调整 (63) (65) 公允价值调整的摊销 322 333 本集团对华夏银行权益投资的账面金额 42,213 39,972 存在公开报价的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13,303 14,354 - 84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1. 长期股权投资(续) (3) 单独而言并不重大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汇总信息 上述联营企业对于本集团的净利润存在重要影响,或投资金额占本集团总权 益比例较大,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除上述已披露的两家联营企业以外, 本集团总计拥有 19 家非重大的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2021 年 12 月 31 日: 19 家非重大的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其汇总信息如下: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本集团在净利润中所占的份额 806 428 本集团在其他综合收益/(损失)中所占 的份额 113 (25) 本集团在综合收益总额中所占的份额 919 403 本集团在该等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中 的权益的账面金额合计 19,951 19,470 - 85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2. 存出资本保证金 本集团境内保险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有关规定,按照注册 资本总额的 20%提取保证金,存入符合银保监会规定的银行,除清算时用于 偿还债务外,不得动用。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存放形式 存放期限 币种 金额 北京银行 协议存款 61 个月 人民币 3,000 中国民生银行 定期存款 61 个月 人民币 2,355 招商银行 定期存款 36 个月 人民币 1,270 交通银行 定期存款 36 个月 人民币 1,069 中国建设银行 定期存款 36 个月 人民币 858 中国民生银行 定期存款 60 个月 人民币 680 中国民生银行 协议存款 61 个月 人民币 637 浦发银行 定期存款 36 个月 人民币 600 兴业银行 定期存款 36 个月 人民币 578 招商银行 定期存款 60 个月 人民币 500 浙商银行 定期存款 60 个月 人民币 483 中国民生银行 定期存款 36 个月 人民币 300 工商银行 定期存款 36 个月 人民币 283 中国农业银行 定期存款 36 个月 人民币 200 广发银行 定期存款 36 个月 人民币 110 合计 12,923 - 86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2. 存出资本保证金(续)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存放形式 存放期限 币种 金额 北京银行 协议存款 61 个月 人民币 3,000 中国民生银行 协议存款 61 个月 人民币 2,891 招商银行 定期存款 36 个月 人民币 1,270 中国建设银行 定期存款 36 个月 人民币 808 中国农业银行 定期存款 36 个月 人民币 800 广发银行 定期存款 60 个月 人民币 700 交通银行 定期存款 36 个月 人民币 559 招商银行 定期存款 60 个月 人民币 500 浙商银行 定期存款 60 个月 人民币 483 广发银行 协议存款 61 个月 人民币 471 兴业银行 定期存款 36 个月 人民币 429 浙商银行 协议存款 61 个月 人民币 300 工商银行 定期存款 36 个月 人民币 283 中国民生银行 定期存款 61 个月 人民币 200 中国民生银行 定期存款 60 个月 人民币 200 中国民生银行 定期存款 36 个月 人民币 100 合计 12,994 13. 投资性房地产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年初余额 13,340 13,246 本年购置 218 71 固定资产转入(附注七、14) 1,609 220 无形资产转入(附注七、16) 58 49 固定资产转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 允价值重估利得(附注七、51) 467 555 无形资产转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 允价值重估利得(附注七、51) 147 213 公允价值调整(附注七、39) (182) (143) 转出至固定资产(附注七、14) (391) (700) 转出至无形资产(附注七、16) (169) (154) 出售及报废 (12) (17) 年末余额 15,085 13,340 - 87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3. 投资性房地产(续) 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尚未获得有关房屋产权证明的投资性房地产 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616 百万元(2021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548 百万元)。 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净额为人民币 917 百万元(2021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905 百万元) 的投资性房地产用于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458 百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526 百万元)的长期借款的抵押物。 投资性房地产价值评估是基于如下方法:(1) 运用市场比较法,假设将投资性 房地产以评估时点状态出售,并参考有关市场的可比销售交易;或(2) 采用能 反映评估时点对现金流量金额及时间不确定因素的市场评估的贴现率,将基 于评估时点租赁状态的未来预期净租金收入及可能修订的租金收入资本化。 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被分类为第三层级。 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允价值评估方法没有改 变。在估计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时,房地产的最高价值和最佳使用为其 现在的使用方案。 在使用上述第(2)种评估方法评估投资性房地产价值时,折现率是评估这些投 资性房地产价值的主要输入之一,本集团采用的折现率区间如下: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折现率 4.0%-7.5% 4.0%-7.5% - 88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4. 固定资产 房屋及 办公、通讯 建筑物 及其他设备 运输设备 在建工程 合计 原值 2022 年 1 月 1 日 38,226 10,867 2,052 3,823 54,968 本年期购置 280 706 92 3,538 4,616 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 803 1 - (804) - 投资性房地产转入(附注 七、13) 391 - - - 391 转出至投资性房地产(附 注七、13) (1,909) - - - (1,909) 转出至无形资产(附注 七、16) - - - (2) (2) 出售及报废 (133) (468) (210) (1) (812) 2022 年 12 月 31 日 37,658 11,106 1,934 6,554 57,252 累计折旧 2022 年 1 月 1 日 11,003 8,692 1,402 - 21,097 本年计提 1,355 897 225 - 2,477 转出至投资性房地产(附 注七、13) (288) - - - (288) 出售及报废 (88) (442) (201) - (731) 2022 年 12 月 31 日 11,982 9,147 1,426 - 22,555 减值准备(附注七、19) 2022 年 1 月 1 日 829 2 - 15 846 转出至投资性房地产(附 注七、13) (12) - - - (12) 2022 年 12 月 31 日 817 2 - 15 834 账面价值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4,859 1,957 508 6,539 33,863 2022 年 1 月 1 日 26,394 2,173 650 3,808 33,025 - 89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4. 固定资产(续) 房屋及 办公、通讯 建筑物 及其他设备 运输设备 在建工程 合计 原值 2021 年 1 月 1 日 31,725 10,772 2,255 9,106 53,858 本年期购置 227 605 215 820 1,867 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 6,066 36 - (6,102) - 投资性房地产转入(附注 七、13) 700 - - - 700 转出至投资性房地产(附 注七、13) (425) - - - (425) 转出至无形资产 - - - (1) (1) 出售及报废 (67) (546) (418) - (1,031) 2021 年 12 月 31 日 38,226 10,867 2,052 3,823 54,968 累计折旧 2021 年 1 月 1 日 10,130 8,162 1,537 - 19,829 本年计提 1,103 1,036 246 - 2,385 转出至投资性房地产(附 注七、13) (205) - - - (205) 出售及报废 (25) (506) (381) - (912) 2021 年 12 月 31 日 11,003 8,692 1,402 - 21,097 减值准备(附注七、19) 2021 年 1 月 1 日 及 2021 年 12 月 31 日 829 2 - 15 846 账面价值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6,394 2,173 650 3,808 33,025 2021 年 1 月 1 日 20,766 2,608 718 9,091 33,183 (1) 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尚未获得房屋产权证明的房屋及建筑物 账面净值为人民币 622 百万元(2021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654 百万 元)。本集团认为本集团拥有该房屋所有权。 (2) 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重大暂时闲置或准备处置的固定资产共 计人民币 105 百万元(2021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103 百万元)。 (3) 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无房屋及建筑物被 抵押。 - 90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5. 使用权资产 房屋及建筑物 其他 合计 原值 2022 年 1 月 1 日 5,456 13 5,469 本年增加 614 12 626 本年减少 (998) (10) (1,008) 2022 年 12 月 31 日 5,072 15 5,087 累计折旧 2022 年 1 月 1 日 2,391 12 2,403 本年计提 1,301 10 1,311 本年减少 (925) (9) (934)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767 13 2,780 账面价值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305 2 2,307 2022 年 1 月 1 日 3,065 1 3,066 - 91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5. 使用权资产(续) 房屋及建筑物 其他 合计 原值 2021 年 1 月 1 日 4,788 56 4,844 本年增加 1,446 9 1,455 本年减少 (778) (52) (830) 2021 年 12 月 31 日 5,456 13 5,469 累计折旧 2021 年 1 月 1 日 1,856 46 1,902 本年计提 1,277 9 1,286 本年减少 (742) (43) (785)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391 12 2,403 账面价值 2021 年 12 月 31 日 3,065 1 3,066 2021 年 1 月 1 日 2,932 10 2,942 本年度计入当期损益的简化处理的低价值资产租赁费和短期租赁费用共计为 人民币 160 百万元(2021 年度:人民币 235 百万元)。 - 92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6. 无形资产 土地使用权 电脑软件 其他 合计 原值 2022 年 1 月 1 日 7,003 6,452 28 13,483 本年增加 26 1,060 - 1,086 在建工程转入(附注七、14) 2 - - 2 投资性房地产转入(附注七、13) 169 - - 169 转出至投资性房地产(附注七、13) (112) - - (112) 出售及报废 (87) (71) - (158) 2022 年 12 月 31 日 7,001 7,441 28 14,470 累计摊销 2022 年 1 月 1 日 2,035 2,988 15 5,038 本年计提 208 1,007 - 1,215 转出至投资性房地产(附注七、13) (54) - - (54) 出售及报废 (37) (71) - (108)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152 3,924 15 6,091 减值准备(附注七、19) 2022 年 1 月 1 日 47 6 - 53 本年计提 - 1 - 1 2022 年 12 月 31 日 47 7 - 54 账面价值 2022 年 12 月 31 日 4,802 3,510 13 8,325 2022 年 1 月 1 日 4,921 3,458 13 8,392 - 93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6. 无形资产(续) 土地使用权 电脑软件 其他 合计 原值 2021 年 1 月 1 日 7,026 5,326 32 12,384 本年增加 3 1,148 - 1,151 在建工程转入 - 1 - 1 投资性房地产转入(附注七、13) 154 - - 154 转出至投资性房地产(附注七、13) (110) - - (110) 出售及报废 (70) (23) (4) (97) 2021 年 12 月 31 日 7,003 6,452 28 13,483 累计摊销 2021 年 1 月 1 日 1,961 2,231 16 4,208 本年计提 188 770 - 958 转出至投资性房地产(附注七、13) (61) - - (61) 出售及报废 (53) (13) (1) (67)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35 2,988 15 5,038 减值准备(附注七、19) 2021 年 1 月 1 日 及 2021 年 12 月 31 日 47 6 - 53 账面价值 2021 年 12 月 31 日 4,921 3,458 13 8,392 2021 年 1 月 1 日 5,018 3,089 16 8,123 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尚存在尚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账面净 值为人民币 77 百万元(2021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66 百万元)。 - 94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7. 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 (1) 本集团 2022 年度及 2021 年度未经抵消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变动情况列 示如下: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年初余额 19,666 (11,494) 17,854 (10,812) 本年计入损益 3,596 190 1,638 (383) 本年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 (679) 6,570 174 (299) 年末余额 22,583 (4,734) 19,666 (11,494) (2) 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递延所得税资产/负 债列示如下: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递延所得税 可抵扣/(应纳税) 递延所得税 可抵扣/(应纳税) 资产/(负债) 暂时性差异 资产/(负债) 暂时性差异 已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保险合同准备金 16,125 64,500 12,269 49,078 资产减值准备 2,289 9,472 2,300 9,466 应付职工薪酬 2,660 10,938 2,037 8,324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914 3,657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 允价值变动计入保 险责任准备金的部 分 - - 663 2,652 其他 1,509 6,300 1,483 6,171 小计 22,583 91,210 19,666 79,348 已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 值变动 (2,161) (8,922) (2,074) (8,816)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 公允价值变动 (1,297) (5,707) (7,992) (32,97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的公允 价值变动 (480) (1,923) (689) (2,763) 其他 (796) (3,225) (739) (2,975) 小计 (4,734) (19,777) (11,494) (47,525) 净值 17,849 71,433 8,172 31,823 - 95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7. 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续)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递延所得税资产 22,583 19,666 递延所得税负债 (4,734) (11,494) 递延所得税资产列示净额 18,109 10,225 递延所得税负债列示净额 (260) (2,053)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8,194 1,319 可抵扣亏损 26,310 13,363 合计 34,504 14,682 注:由于本集团部分子公司认为在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 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亏损,因此未确认相关的递延 所得税资产。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按到期日列示如下: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到期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 2 2023 年 12 月 31 日 1,227 988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113 1,995 2025 年 12 月 31 日 1,526 1,661 2026 年 12 月 31 日 9,082 8,717 2027 年 12 月 31 日 12,362 - 合计 26,310 13,363 - 96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8. 其他资产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其他应收款(1) 18,650 15,185 待抵扣/待认证增值税进项税 4,291 3,827 应收共保款项 2,818 2,630 存出保证金 1,469 1,534 存出分保保证金 907 664 发放贷款及垫款 898 965 预付手续费 483 461 应收代位追偿款 447 442 长期待摊费用(2) 285 375 预付赔付款 203 260 损余物资 132 183 应收股利 158 88 应收及托收票据 51 51 其他 1,283 1,596 减:坏账准备(附注七、19) (2,279) (2,051) 合计 29,796 26,210 - 97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8. 其他资产(续) (1)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类别分析如下: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种类 金额 占比 金额 计提比例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 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463 2.48 463 100.00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 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应收利息 11,516 61.75 3 0.03 应收待结算投资款 3,669 19.67 - - 押金和预付款项 584 3.13 182 31.16 其他 2,103 11.28 485 23.06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 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315 1.69 157 49.84 合计 18,650 100.00 1,290 6.92 - 98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8. 其他资产(续) (1) 其他应收款(续) 其他应收款类别分析如下(续):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种类 金额 占比 金额 计提比例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 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463 3.05 463 100.00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 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应收利息 10,397 68.47 2 0.02 应收待结算投资款 1,295 8.53 - - 押金和预付款项 598 3.94 83 13.82 其他 2,249 14.81 455 20.25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 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183 1.21 93 50.79 合计 15,185 100.00 1,096 7.22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分析如下: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理由 % 营口证券公司人保代办处 202 (202) 100.00 注1 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汉唐证券”) 157 (157) 100.00 注2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人寿”) 104 (104) 100.00 注3 合计 463 (463) 100.00 - 99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8. 其他资产(续) (1) 其他应收款(续)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分析如下:(续)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理由 % 营口证券公司人保代办处 202 (202) 100.00 注1 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汉唐证券”) 157 (157) 100.00 注2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人寿”) 104 (104) 100.00 注3 合计 463 (463) 100.00 注1 1994 年 4 月,本公司前身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营口市支公司作为开办单 位设立了营口市证券公司人保代办处。该代办处因涉嫌从事违规、违法 的证券交易行为,营口市人民银行于 1995 年 8 月 30 日刊登《关于关 闭营口证券公司人保代办处的公告》吊销该代办处的《经营金融业务许 可证》,并责令停止其一切金融业务活动。本集团预计应收营口市证券 公司人保代办处相关款项已经无法收回,因此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注2 2007 年 12 月 26 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告汉唐证券破产清算。人 保财险在汉唐证券托管的证券及款项账面价值共人民币 365 百万元无法 收回,并将托管于汉唐证券的证券投资及款项以账面价值转入其他应收 款并全额计提坏账准备。2008 年至 2014 年间,根据法院裁定的汉唐证 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人保财险陆续收到资产人民币 208 百万元,相应 冲减其他应收款及坏账准备。至 2015 年末,剩余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 人民币 157 百万元,人保财险判断未来无法收回剩余款项,全部计提坏 账准备。 注3 1996 年本公司前身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进行分制改革时,形成了本公司 和中国人寿之间的部分往来款项。经过多次清查核对,本公司认为账面 剩余金额未来无法全额收回,因此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 - 100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8. 其他资产(续) (1) 其他应收款(续) 其他应收款账龄分析如下: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金额 坏账准备 账面净值 1 年以内 17,056 (136) 16,920 1至2年 435 (193) 242 2至3年 253 (145) 108 3 年以上 906 (816) 90 合计 18,650 (1,290) 17,360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金额 坏账准备 账面净值 1 年以内 13,185 (147) 13,038 1至2年 657 (124) 533 2至3年 290 (98) 192 3 年以上 1,053 (727) 326 合计 15,185 (1,096) 14,089 - 101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8. 其他资产(续) (1) 其他应收款(续) 按款项性质列示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利息 债券利息 8,163 7,240 银行存款利息 2,324 2,005 分类为贷款及应收款的投资 利息 538 579 其他 491 573 应收待结算投资款 3,669 1,295 押金和预付款项 584 665 应收代收车船税手续费 324 456 其他 2,557 2,372 合计 18,650 15,185 减:坏账准备 (1,290) (1,096) 净额 17,360 14,089 - 102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8. 其他资产(续) (1) 其他应收款(续) 账面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分析如下: 占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年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款项的性质 余额 账龄 账面原值比例 末余额 营口证券公司人保代办处(附注 七、18(1)注 1) 应收投资款 202 3 年以上 1.08% 202 汉唐证券(附注七、18(1)注 2) 应收破产清算款 157 3 年以上 0.84% 157 1 年至 2 年及 征收机构 应收车船税手续费 118 3 年以上 0.63% 118 预付款项及应收 中国人寿 往来款 104 3 年以上 0.56% 104 1 年以内及 1 年至 2 年及 2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应收管理费 52 年至 3 年 0.28% - 合计 633 3.39% 581 占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年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款项的性质 余额 账龄 账面原值比例 末余额 营口证券公司人保代办处(附注 七、18(1)注 1) 应收投资款 202 3 年以上 1.33% 202 汉唐证券(附注七、18(1)注 2) 应收破产清算款 157 3 年以上 1.03% 157 1 年以内及 1 年至 2 年及 2 年至 3 年及 3 征收机构 应收车船税手续费 128 年以上 0.84% 87 预付款项及应收 中国人寿 往来款 104 3 年以上 0.68% 104 嘉信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预付款项 53 1 年以内 0.35% - 合计 644 4.24% 550 注:上述账面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未包含应收利息及应收待结算投资款。 (2) 长期待摊费用 2022 年 2022 年 1月1日 本年增加 本年摊销 其他转出 12 月 31 日 使用权资产改良 332 89 (149) (5) 267 其他 43 15 (40) - 18 合计 375 104 (189) (5) 285 2021 年 2021 年 1月1日 本年增加 本年摊销 其他转出 12 月 31 日 使用权资产改良 334 137 (137) (2) 332 其他 53 64 (71) (3) 43 合计 387 201 (208) (5) 375 - 103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9. 资产减值准备 本集团资产减值准备的变动如下: 2022 年度 本年通过 附注七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损益转回 其他转出(注) 年末余额 (附注七、48) (附注七、48) 应收保费 4 3,415 810 - (83) 4,142 应收分保账款 5 162 15 - (3) 174 可供出售金融资 产 8 3,761 1,615 - (1,159) 4,217 持有至到期投资 9 - 143 - (7) 136 分类为贷款及应 收款的投资 10 1,502 201 (379) - 1,324 固定资产 14 846 - - (12) 834 无形资产 16 53 1 - - 54 其他资产 18 2,051 254 (8) (18) 2,279 长期股权投资 11 78 - - - 78 总计 11,868 3,039 (387) (1,282) 13,238 2021 年度 本年通过 其他(转出)/ 附注七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损益转回 转入(注) 年末余额 (附注七、48) (附注七、48) 应收保费 4 3,340 119 (20) (24) 3,415 应收分保账款 5 163 - (1) - 162 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 8 4,284 545 - (1,068) 3,761 分类为贷款及应 收款的投资 10 933 721 (152) - 1,502 固定资产 14 846 - - - 846 无形资产 16 53 - - - 53 其他资产 18 1,514 425 (119) 231 2,051 长期股权投资 11 78 - - - 78 总计 11,211 1,810 (292) (861) 11,868 注: 其他转出主要为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产生的转出。 - 104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0. 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1) 使用权或所有权受限的货币资金 如附注七、1 和附注七、7 所述,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活期及定期 存款中包含人民币 3,444 百万元(2021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4,244 百万元) 的款项使用权或所有权受限,包括本集团根据地方财政局的相关规定进行专户 管理的资金、风险准备金专户资金及卫星发射基金专户管理资金。 (2) 回购交易质押的证券 如附注七、21 所述,本集团与对手方达成协议,在出售特定债券同时承诺未 来回购。本集团继续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该债券投资,该类债券包括在本 集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及持有至到期投资中,但这些债券已作为上述交易的质押物。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回购交易质押的债券账面价值和公允价值分别为人民币 133,048 百万元和人民币 140,816 百万元(2021 年 12 月 31 日:分别为人民 币 104,619 百万元和人民币 110,312 百万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质押资产的账面值 133,048 104,619 相关负债的账面值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00,890 77,598 - 105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1.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按交易场所划分 交易所 39,280 43,931 银行间 61,610 33,667 合计 100,890 77,598 按质押品类别划分 债券 100,890 77,598 由于本集团承诺以约定条件回购有关资产,因此有关资产并不满足金融资产 终止确认的条件。 质押信息见附注七、20(2)。 - 106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2. 应付职工薪酬 2022 年度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16,876 34,757 (31,023) 20,610 职工福利费 - 2,560 (2,557) 3 社会保险费 2,442 6,872 (6,468) 2,846 其中:医疗保险费 53 1,700 (1,705) 48 基本养老保险费(注 1) 194 3,333 (3,350) 177 企业年金(注 1) 2,148 1,651 (1,223) 2,576 失业保险费(注 1) 23 100 (100) 23 工伤保险费 10 54 (55) 9 生育保险费 14 34 (35) 13 住房公积金 73 2,525 (2,520) 78 工会经费及职工教育经费 2,743 1,242 (706) 3,279 退休金福利责任(注 2) 2,872 131 (227) 2,776 其他 46 199 (196) 49 合计 25,052 48,286 (43,697) 29,641 2021 年度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14,521 32,019 (29,664) 16,876 职工福利费 - 2,503 (2,503) - 社会保险费 1,845 6,999 (6,402) 2,442 其中:医疗保险费 47 1,628 (1,622) 53 基本养老保险费(注 1) 198 3,201 (3,205) 194 企业年金(注 1) 1,554 1,972 (1,378) 2,148 失业保险费(注 1) 24 103 (104) 23 工伤保险费 8 50 (48) 10 生育保险费 14 45 (45) 14 住房公积金 87 2,445 (2,459) 73 工会经费及职工教育经费 2,288 1,128 (673) 2,743 退休金福利责任(注 2) 2,833 263 (224) 2,872 其他 97 216 (267) 46 合计 21,671 45,573 (42,192) 25,052 - 107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2. 应付职工薪酬(续) 注 1: 设定提存计划 如附注三、26 所述,本集团按规定参加由政府机构设立的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计划等,根据该等计划,本集团按员工基本工资的一定比例每 月向该等计划缴存费用。除上述每月缴存费用外,本集团不再承担进一 步支付义务。相应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的成本,因 此,本集团上述社会养老保险属于设定提存计划。 除上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外,本集团还设立了企业年金基 金,本集团按约定的缴费基数和比例,向企业年金基金缴费。本集团之 企业年金基金受托人为人保养老。除此之外,本集团不承担其他额外义 务,因此,本集团企业年金基金属于设定提存计划。 注 2: 设定受益计划 本集团承担了在 2003 年 7 月 31 日前办理退休手续人员的退休金和医 疗支出。支出的金额根据员工为本集团服务时间及与员工协商一致的有 关政策确定。这些退休金和医疗津贴根据和员工达成共识的政策以及员 工在本集团服务的年限按月支付。此外,本集团在 2003 年重组时对部 分员工也提供了提前退休计划。参与该计划的员工将于正式退休前定期 取得多项福利。上述退休金福利计划的受益人已不再服务于本集团,相 关福利已全部授予。本退休金福利责任没有计划资产。 - 108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2. 应付职工薪酬(续) (1) 退休金福利责任余额变动如下: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年初余额 2,872 2,833 利息成本(附注七、47,附注十 七、8) 81 89 精算损失(附注七、51) 50 174 实际支付金额 (227) (224) 年末余额 2,776 2,872 (2) 本集团对于上述退休金福利责任估计结果采用如下的折现率和增长率精算假 设: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 % 折现率 2.50-3.00 2.50-3.00 年增长率 – 内退福利 2.50 2.50 年增长率 – 医疗费用 8.00 8.00 该退休金福利责任通常使本集团面临利率风险、长寿风险和通货膨胀风险。 利率风险:折现率的上升/(下降)将导致计划负债的(减少)/增加。 长寿风险: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1 年 12 月 31 日,退休金福利 责任现值的死亡率假设采用中国人身保险业经验生命表 (2010-2013)-养 老类业务表(CL5/CL6 (2010-2013))。 通货膨胀风险:随着通货膨胀增加,需支付的医疗费用、退养生活费、 设备费用及其他补贴福利将会增加,进而导致计划负债的增加。 - 109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2. 应付职工薪酬(续) (3) 退休金福利计划在未来各期间预计支付的未折现现金流如下: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3 个月以内 50 50 3 至 12 个月 151 151 1至5年 782 787 5 年以上 2,815 2,981 合计 3,798 3,969 (4) 敏感性分析 在确定退休金福利责任时所使用的重大精算假设包括折现率及福利增长率。 下述敏感性分析以相应假设在报告期末发生的合理可能变动为基础(所有其他 假设维持不变)。 对 2022 年 12 月 对 2021 年 12 月 31 日福利负债 31 日福利负债 变动的影响 变动的影响 贴现率 增加 50 个基点 (128) (136) 贴现率 减少 50 个基点 139 148 平均年度福利增长率 增加 50 个基点 134 144 平均年度福利增长率 减少 50 个基点 (125) (134) 23. 应交税费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企业所得税 4,028 1,083 应交代收代缴车船税 3,319 3,265 增值税 1,998 1,579 税金及附加 1,194 1,181 代扣缴个人所得税 245 204 其他 1,024 1,491 合计 11,808 8,803 - 110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4.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 本集团保户储金及投资款中,经过合同分拆及重大保险风险测试后,未确认 为保险合同的重大合同相关信息如下: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年初余额 44,855 39,338 扣除管理费和风险费用后的已收保费 16,455 12,046 保户利益增加(附注七、47) 2,262 1,525 赔付及退保费用 (11,047) (8,054) 年末余额 52,525 44,855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按合同到期期限列示如下: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1 年以内(含 1 年) 2,889 1,530 1 年至 3 年(含 3 年) 1,511 1,949 3 年至 5 年(含 5 年) 1,446 922 5 年以上 3,306 3,844 不定期 43,373 36,610 合计 52,525 44,855 - 111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5. 保险责任准备金 2022 年度 年初余额 本年计提 赔付款项 提前解除 其他 年末余额 (注)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原保险合同 169,625 430,220 - (14,967) (403,088) 181,790 再保险合同 977 9,922 - - (8,809) 2,090 未决赔款准备金 原保险合同 175,384 355,223 (320,829) - - 209,778 再保险合同 3,769 3,304 (1,763) - - 5,310 寿险责任准备金 原保险合同 364,524 84,810 (28,801) (29,214) - 391,319 再保险合同 122 517 (13) - - 626 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原保险合同 55,454 19,384 (6,793) (1,655) - 66,390 再保险合同 101 171 (73) - - 199 合计 769,956 903,551 (358,272) (45,836) (411,897) 857,502 2021 年度 年初余额 本年计提 赔付款项 提前解除 其他 年末余额 (注)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原保险合同 159,492 392,368 - (20,047) (362,188) 169,625 再保险合同 1,370 5,950 - - (6,343) 977 未决赔款准备金 原保险合同 159,264 334,911 (318,791) - - 175,384 再保险合同 2,758 5,439 (4,428) - - 3,769 寿险责任准备金 原保险合同 302,861 91,125 (8,957) (20,505) - 364,524 再保险合同 185 224 (287) - - 122 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原保险合同 45,031 21,923 (7,099) (4,401) - 55,454 再保险合同 - 107 (6) - - 101 合计 670,961 852,047 (339,568) (44,953) (368,531) 769,956 注: “其他”主要为未到期责任准备金随时间推移确认为已赚保费的变动。 - 112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5. 保险责任准备金(续) 本集团保险合同准备金到期期限情况如下: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1 年以下 1 年以下 (含 1 年) 1 年以上 (含 1 年) 1 年以上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原保险合同 163,260 18,530 157,514 12,111 再保险合同 2,054 36 959 18 未决赔款准备金 原保险合同 140,106 69,672 115,184 60,200 再保险合同 4,348 962 3,063 706 寿险责任准备金 原保险合同 19,280 372,039 26,643 337,881 再保险合同 16 610 10 112 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原保险合同 1,138 65,252 1,701 53,753 再保险合同 145 54 26 75 合计 330,347 527,155 305,100 464,856 本集团原保险合同业务未决赔款准备金的明细如下: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 113,937 98,026 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 89,456 72,482 理赔费用准备金 6,385 4,876 合计 209,778 175,384 26. 保费准备金 保费准备金的变动情况如下: 2022 年 2022 年 1月1日 本期计提 本期使用 其他变动 12 月 31 日 农险大灾保费准备金: 种植业保险 1,625 1,080 (1,006) 8 1,707 森林保险 925 133 (123) 1 936 养殖业保险 (325) 370 (343) 2 (296) 其他 187 39 - - 226 合计 2,412 1,622 (1,472) 11 2,573 - 113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6. 保费准备金(续) 2021 年 2021 年 1月1日 本期计提 本期使用 其他变动 12 月 31 日 农险大灾保费准备金: 种植业保险 1,843 887 (1,169) 64 1,625 森林保险 864 138 (129) 52 925 养殖业保险 (241) 356 (445) 5 (325) 其他 128 68 (9) - 187 合计 2,594 1,449 (1,752) 121 2,412 本集团各大类险种提取保费准备金的比例和金额如下: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提取金额 提取比例 提取金额 提取比例 种植业保险 1,080 2%-8% 887 2%-8% 养殖业保险 370 1%-4% 356 1%-4% 森林保险 133 4%-10% 138 4%-10% 其他 39 15%/非比例 68 15%/非比例 合计 1,622 1,449 - 114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7. 应付债券 本集团应付债券为资本补充债券。 2022 年 2021 年 发行人 完成发行日 期限 利率 计息方式 面值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5 年:4.99% 本公司 2018 年 6 月 7 日 10 年 6-10 年:5.99% 单利 18,000 17,998 17,991 1-5 年:5.05% 人保寿险 2018 年 5 月 18 日 10 年 6-10 年:6.05% 单利 12,000 12,254 12,190 1-5 年:3.59% 人保财险 2020 年 3 月 23 日 10 年 6-10 年:4.59% 单利 8,000 8,097 8,058 1-5 年:4.95% 人保健康险 2017 年 9 月 14 日 10 年 6-10 年:5.95% 单利 3,500 - 3,567 1-5 年:3.68% 人保健康险 2022 年 3 月 29 日 10 年 6-10 年:4.68% 单利 3,000 3,009 - 1-5 年:3.60% 人保再保 2021 年 8 月 6 日 10 年 6-10 年:4.60% 单利 2,000 1,998 1,998 合计 43,356 43,804 应付债券被划分为其他金融负债,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本公司的子公司人保健康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 了人民币 30 亿元的资本补充债券。本次发行的资本补充债券期限为 10 年, 首 5 年票面年利率为 3.68%,在第 5 年末人保健康具有赎回权。倘若人保健 康不行使赎回权,资本补充债券后 5 年票面年利率为 4.68%。 本集团发行的资本补充债券期限均为十年,在适当通知交易对手的前提下, 本集团有权选择在各期资本补充债务第五个计息年度的最后一日,按各期债 务的面值提前赎回债务。 本集团应付债券的变动如下: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年初余额 43,804 56,960 本年增加 3,000 2,000 本年摊销 133 177 本年赎回 (3,581) (15,333) 年末余额 43,356 43,804 - 115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8. 租赁负债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1 年以内 787 983 1至2年 641 728 2至5年 753 1,025 5 年以上 110 257 合计 2,291 2,993 29. 其他负债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其他应付款(1) 20,899 22,995 应付利息 应付债券利息 1,225 1,192 应付卖出回购利息 49 28 其他 20 16 应交保险保障基金 1,286 1,024 存入保证金 817 942 其他 1,668 1,189 合计 25,964 27,386 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无账龄超过一年的重 大已逾期未支付利息。 - 116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9. 其他负债(续) (1) 其他应付款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合并结构化主体第三方投资 人款项 6,662 9,797 应付保费 4,927 4,161 应付供应商款项 2,268 2,520 暂收客户款 1,031 1,187 交强险救助基金 701 727 押金 291 288 其他 5,019 4,315 合计 20,899 22,995 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无重大应付关联方的其 他应付款。 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均无重大账龄超过一年 的其他应付款。 30. 股本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35,498 35,498 其中:国家持股(注) 32,512 32,683 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8,726 8,726 合计 44,224 44,224 注: 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国家持股部分中,财政部持股 26,906,570,608 股(2021 年 12 月 31 日:26,906,570,608 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 会持股 5,605,582,779 股(2021 年 12 月 31 日:5,776,128,673 股)。 - 117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31. 资本公积 2022 年 2022 年 1月1日 本年度变动 12 月 31 日 与少数股东的交易(注 1) (222) (11) (233) 联营企业其他权益的变动(注 2) (1,129) (111) (1,240) 离退休福利补贴(注 3) 2,847 - 2,847 其他股东权益内部结转(注 4) (17,942) - (17,942) 股本溢价 23,973 - 23,973 合计 7,527 (122) 7,405 2021 年 2021 年 1月1日 本年度变动 12 月 31 日 与少数股东的交易(注 1) (222) - (222) 联营企业其他权益的变动 (1,111) (18) (1,129) 离退休福利补贴(注 3) 2,847 - 2,847 其他股东权益内部结转(注 4) (17,942) - (17,942) 股本溢价 23,973 - 23,973 合计 7,545 (18) 7,527 注 1:本集团与少数股东的交易包括直接收购少数股东权益,以及在未丧失控制权 的情况下视同购买和处置子公司权益。 注 2:2022 年度,本集团联营企业华夏银行完成非公开发行股份,本集团子公司人 保财险未参与此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认购,持股比例由 16.66%被稀释至 16.11%,2022 年度本集团归属于母公司的资本公积减少人民币 65 百万元。 详细情况见附注七、11(2)。 注 3: 2009 年,本集团确认应收财政部款项人民币 2,847 百万元,作为对本公司承 担退休后福利责任的补偿。本公司将该款项确认为财政部出资,有关款项已全 部收回。 注 4:于 2009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取得财政部批准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改制前 的财务报表以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为财务报表主体编制。根据财政部财金 [2009]55 号文件《财政部关于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筹)国有股权管 理方案的批复》的批复,本公司在股份公司改制日按照附注一所述的资产评估 结果建立股份公司财务账,确认净资产评估增值净额人民币 26,766 百万元计 入资本公积,并将人民币 17,942 百万元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由于合并财务 报表层面对于人民币 26,766 百万元的评估增值转回,因此已转入股本的人民 币 17,942 百万元作为负项列示。 - 118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32. 盈余公积 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按本年实现净利润(减未弥补亏损, 下同)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为本公司注册资本 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批准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经股东大会决议批准,任意盈余公积可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或增加实收资 本。 33. 一般风险准备 根据相关法规,一般风险准备金须用作弥补公司于从事保险业务时所产生的 巨灾及其他损失。本集团部分子公司需按适用的中国财务规定确定各自年度 净利润、年末风险资产或资产管理产品管理费收入,并在财务报表中提取有 关准备金。该准备金不能用作利润分配或转增资本。 34. 大灾风险利润准备金 根据中国相关规定,当农业保险和核保险实现承保利润时,本集团须提取利 润准备金。利润准备金不可以用于红利分配或转增股本,但能够在发生巨灾 损失时使用。 35. 利润分配 依照本公司及各子公司章程,本公司及各子公司一般按下列顺序进行利润分 配: (1) 弥补上一年度亏损; (2) 提取净利润弥补累计亏损后金额的 10%的法定盈余公积; (3) 本集团从事保险业务的子公司按照净利润弥补累计亏损后的金额的 10%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从事资产管理业务的子公司按资产管理产品管理 费收入的 10%提取风险准备,余额达到资产管理产品余额的 1%时,可 不再提取; (4) 按股东大会决议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其金额按公司章程或股东大会的决 议提取和使用; (5) 支付股东股利。 - 119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35. 利润分配(续) 当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法定盈余公积已达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 上时,可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经批准后可转为实收资本或股本。但法定 盈余公积转增实收资本或股本后,留存的法定盈余公积不得低于转增前注册 资本的 25%。 于 2022 年 3 月 25 日,本公司董事会建议派发 2021 年度末期股息每普通股 人民币 14.70 分,共计人民币 6,501 百万元,该方案于 2022 年 6 月 20 日通 过本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复。 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本公司董事会建议派发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止期间股息每普通股 1.70 分,共计人民币 752 百万元,该方案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通过本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复。 于 2021 年 3 月 23 日,本公司董事会建议派发 2020 年度末期股息每普通股 人民币 12.00 分,共计人民币 5,307 百万元,该方案于 2021 年 6 月 8 日通 过本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复。 - 120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36. 保险业务收入 保险业务收入按保险合同划分的明细如下: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原保险合同 619,296 581,201 再保险合同 6,513 4,222 合计 625,809 585,423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产险: 机动车辆险 271,307 255,406 意外与健康险 89,081 80,756 农业保险 52,074 42,774 责任险 34,148 33,385 企业财产险 18,469 17,379 信用保证保险 5,372 3,016 货运险 5,079 4,923 其他保险 15,543 14,589 小计 491,073 452,228 寿险及健康险: 个险 - 寿险 30,242 25,860 - 分红保险 55,622 59,697 - 万能保险 140 138 - 短期意外与健康险 3,840 1,883 - 长期意外与健康险 28,165 30,162 团险 - 寿险 82 80 - 分红保险 42 247 - 短期意外与健康险 15,759 13,584 - 长期意外与健康险 844 1,544 小计 134,736 133,195 合计 625,809 585,423 - 121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36. 保险业务收入(续) 本集团原保险合同业务收入按销售方式划分明细如下: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产险: 保险经纪 41,795 38,849 代理销售 301,928 279,719 员工直销 141,963 130,033 小计 485,686 448,601 寿险及健康险: 个人代理 42,002 48,392 员工直销 16,935 21,087 银行邮政代理 74,673 63,121 小计 133,610 132,600 合计 619,296 581,201 本集团寿险及健康险原保险合同业务收入按年期划分明细如下: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趸交业务保费收入 51,962 49,117 期交业务首年保费收入 21,435 22,869 期交业务续期保费收入 60,213 60,614 合计 133,610 132,600 37. 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按保险合同划分的明细如下: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原保险合同 12,319 9,959 再保险合同 (1,017) (1,608) 合计 11,302 8,351 - 122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38. 投资收益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金融资产的利息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0,655 9,247 持有至到期投资 8,478 8,308 分类为贷款及应收款的投资 7,987 8,368 定期存款 4,716 4,58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909 996 保户质押贷款 324 33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34 574 其他 33 13 小计 33,336 32,421 持有金融资产的股息收入 基金及信托计划分红收入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5,451 1,956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474 131 股权投资股息收入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4,684 3,39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76 97 小计 10,785 5,576 处置金融工具损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222) 10,65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709) 616 小计 (2,931) 11,267 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15,466 13,571 小计 15,466 13,571 合计 56,656 62,835 - 123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39.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397) 779 - 债券 (451) 458 - 基金 (116) 351 - 股票 170 (30) 投资性房地产(附注七、13) (182) (143) 合计 (579) 636 40. 其他业务收入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资产管理费收入 1,116 1,245 投资性房地产租金收入 608 575 初始费用及账户管理费收入 260 215 代收代缴车船税手续费收入 173 428 活期存款及三个月以内定期存 款利息收入 160 136 其他 1,148 1,343 合计 3,465 3,942 41. 赔付支出 (1) 本集团赔付支出按保险合同划分的明细如下: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原保险合同 356,423 334,847 再保险合同 1,849 1,851 合计 358,272 336,698 - 124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41. 赔付支出(续) (2) 本集团赔付支出按内容划分的明细如下: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赔款支出 322,592 320,469 满期给付 25,763 6,684 死伤医疗给付 7,313 7,512 年金给付 2,604 2,033 合计 358,272 336,698 42.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提取未决赔款准备金 35,935 17,131 原保险合同 34,394 16,120 再保险合同 1,541 1,011 提取/(转回)寿险责任准备金 29,951 61,265 原保险合同 29,447 61,328 再保险合同 504 (63) 提取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11,034 10,524 原保险合同 10,936 10,423 再保险合同 98 101 合计 76,920 88,920 其中: 原保险业务提取未决赔款准备金 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 15,911 7,455 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 16,974 8,504 理赔费用准备金 1,509 161 合计 34,394 16,120 - 125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43. 摊回保险责任准备金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摊回未决赔款准备金 4,710 2,478 摊回寿险责任准备金 8 3 摊回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582) 1,314 合计 4,136 3,795 44. 税金及附加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城市维护建设税 722 621 教育费附加 537 463 其他 910 922 合计 2,169 2,006 45.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手续费支出 44,330 43,436 佣金支出 直接佣金 趸交业务佣金支出 533 499 期交业务首期佣金支出 1,309 2,051 期交业务续期佣金支出 719 942 直接佣金小计 2,561 3,492 间接佣金 3,042 4,011 佣金支出合计 5,603 7,503 合计 49,933 50,939 - 126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46. 业务及管理费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工资及福利费(注) 50,603 46,843 业务招待及宣传费 18,320 15,412 技术服务和咨询费 5,400 3,186 保险保障基金 2,709 3,437 固定资产折旧费(注) 2,200 2,093 办公及差旅费 1,645 2,365 防预费 1,378 1,346 无形资产摊销(注) 1,174 930 使用权资产折旧费(注) 1,103 1,161 电子设备运转费 1,082 1,362 交强险救助基金 85 902 租赁费 160 235 其他 6,570 7,116 合计 92,429 86,388 注: 部分固定资产折旧费、无形资产摊销、使用权资产的折旧费及部分理赔 部门的薪酬反映于赔款支出中,因此业务及管理费中的固定资产折旧 费、使用权资产折旧费、无形资产摊销、及工资及福利费与附注七、 14、附注七、15、附注七、16 中本期计提的折旧摊销金额及附注七、 22 本期增加的应付职工薪酬不一致。 47. 其他业务成本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投资合同结算利息(附注七、24) 2,262 1,525 应付债券利息支出 2,123 2,328 卖出回购证券利息支出 1,757 1,143 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 83 105 退休金福利责任利息成本(附注 七、22(1)) 81 89 其他 1,846 2,686 合计 8,152 7,876 - 127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48. 资产减值损失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 1,615 545 应收保费减值损失 810 99 其他资产减值损失 246 306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 143 - 应收分保账款减值损失/(转回) 15 (1)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1 - 分类为贷款及应收款的投资减 值(转回)/损失 (178) 569 合计 2,652 1,518 49. 营业外收入/支出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营业外收入 政府补助(注) 187 115 其他 297 238 合计 484 353 营业外支出 捐赠支出 46 47 其他 189 241 合计 235 288 注:与本集团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50. 所得税费用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当期所得税费用 10,431 6,546 递延所得税费用(附注七、17) (3,786) (1,255) 合计 6,645 5,291 - 128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50. 所得税费用 (续) 所得税费用与利润总额的关系如下: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利润总额 40,970 35,893 适用税率 25% 25% 按适用税率计算的税项 10,243 8,973 对以前期间当期纳税的调整 40 15 归属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损 益 (3,866) (3,393) 无须纳税的收入 (4,147) (2,636) 不可用于抵扣税款的费用 405 401 未确认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 可抵扣亏损 4,247 2,128 子公司适用税收优惠的影响 (276) (107) 其他 (1) (90) 按实际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6,645 5,291 本集团所得税按在中国境内取得的估计应纳税所得额及适用税率计提。源于 中国境外其他地区应纳税所得的税项根据本集团经营所在国家或地区的现行 法律、解释公告和惯例,按照适用税率计算。本集团所适用的所得税税率请 详见附注五、税项。 - 129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51. 其他综合收益 (1) 其他综合收益变动情况 本年发生额 前期计入其他 税后本年归 2022 年 本年所得税前 综合收益当期 税后本年发 属于母公司 税后本年归属 2022 年 项目 1月1日 发生额 转入损益 减值损失 所得税费用 生额 所有者 于少数股东 12 月 31 日 (附注七、48) (附注七、17) 一、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益 27,717 (30,294) 2,222 1,615 5,891 (20,566) (15,330) (5,236) 7,151 其中: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 变动损益 24,946 (33,236) 2,222 1,615 6,695 (22,704) (16,995) (5,709) 2,24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 变动计入保险责任准备金 部分 (1,989) 2,652 - - (663) 1,989 1,536 453 - 转入投资性房地产重估利得 (附注七、13) 4,959 614 - - (141) 473 306 167 5,432 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21) (537) - - - (537) (370) (167) (558)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178) 213 - - - 213 193 20 35 二、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收益 (1,168) (82) - - - (82) (75) (7) (1,250) 其中: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 额(附注七、22(1)) (1,382) (50) - - - (50) (50) - (1,432) 权益法下不可转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214 (32) - - - (32) (25) (7) 182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26,549 (30,376) 2,222 1,615 5,891 (20,648) (15,405) (5,243) 5,901 - 130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51. 其他综合收益(续) (1) 其他综合收益变动情况(续) 本年发生额 前期计入其他 税后本年归 2021 年 本年所得税前 综合收益当期 税后本年发 属于母公司 税后本年归属 2021 年 项目 1月1日 发生额 转入损益 减值损失 所得税费用 生额 所有者 于少数股东 12 月 31 日 (附注七、48) (附注七、17) 一、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益 25,424 12,524 (10,651) 545 (125) 2,293 1,445 848 27,717 其中: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 变动损益 23,879 11,263 (10,651) 545 (90) 1,067 560 507 24,946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 变动计入保险责任准备金 部分 (1,738) (335) - - 84 (251) (192) (59) (1,989) 转入投资性房地产重估利得 (附注七、13) 4,310 768 - - (119) 649 472 177 4,959 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941) 920 - - - 920 685 235 (21)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86) (92) - - - (92) (80) (12) (178) 二、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收益 (1,132) (36) - - - (36) (68) 32 (1,168) 其中: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 额(附注七、22(1)) (1,208) (174) - - - (174) (174) - (1,382) 权益法下不可转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76 138 - - - 138 106 32 214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24,292 12,488 (10,651) 545 (125) 2,257 1,377 880 26,549 - 131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52. 每股收益 (1) 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是以普通股东享有的净利润除以当期已发行普通股的加权平均 数计算。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 24,406 21,638 本期发行 在外的普通 股加权数 (百万股) 44,224 44,224 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0.55 0.49 (2) 稀释每股收益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 24,406 21,638 加:假定联营企业可转换公司 债券全部转换为普通股 对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 当期净利润的影响(注) (470) - 本年用于计算稀释每股收益的 净利润 23,936 21,638 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数(百万股) 44,224 44,224 稀释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0.54 0.49 注 :本集团联营企业兴业银行公开发行了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人 民币 500 亿元,转股期自 2022 年 6 月 30 日至 2027 年 12 月 26 日止。本集 团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当考虑兴业银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转换为普 通股对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的影响。 - 132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53. 其他收益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政府补助(注 1) 247 325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注 2) 34 51 合计 281 376 注 1:如附注三、29 所述,与本集团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 实质,计入其他收益。 注 2:本集团作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 税法》的规定收到的手续费。 54.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净利润 34,325 30,602 加:固定资产折旧 2,477 2,385 无形资产摊销 1,215 958 使用权资产折旧 1,311 1,286 处置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无 形资产及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损 益 (321) (330) 投资合同以外的利息支出 4,265 4,031 提取各项保险准备金 84,236 93,173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 579 (636) 投资收益 (56,656) (62,835) 资产减值损失 2,652 1,518 汇兑(收益)/损失 (1,059) 331 投资费用 214 295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净额的变动 (3,786) (1,255)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 (20,015) (5,422)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 22,214 8,63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1,651 72,731 - 133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54.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续) (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现金的年末余额 21,952 21,910 加:使用权/所有权受限货币资金年初余额 (附注七、1) 612 976 减:使用权/所有权受限货币资金年末余额 (附注七、1) (862) (612) 减:现金的年初余额 (21,910) (23,476) 加:现金等价物的年末余额(附注七、55) 19,509 11,978 减:现金等价物的年初余额(附注七、55) (11,978) (55,70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 7,323 (44,933) (3)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资产管理费收入 1,116 1,245 其他应收/应付项目变动净额 928 932 政府补助 434 438 代收代缴车船税手续费收入 173 428 其他 1,956 2,340 合计 4,607 5,383 (4)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支付的退保金 30,869 24,906 支付的其他业务及管理费 37,153 35,851 其他应收/应付项目变动净额 645 2,282 其他 4,973 7,164 合计 73,640 70,203 - 134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54. 现金流量补充资料(续) (5) 不涉及现金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于 2022 年度及 2021 年度,本集团无重大不涉及现金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 动。 5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现金 其中:其他货币资金 979 920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20,111 20,378 小计 21,090 21,298 现金等价物 其中:存期三个月以内到期 的定期存款及通知存款 275 488 三个月以内到期的买入返售 资产 19,234 11,490 小计 19,509 11,978 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0,599 33,276 56. 结构化主体 本集团投资了多种结构化主体,包括资产管理公司、证券公司或保险资产管 理公司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发行的基金产品,信托公司发行 的信托产品及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本集团持有的未合并的结构化主体投资 分别披露于附注“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类为贷款及应收款的投资”和“长期股权投 资”中。相应的投资收益确认为损益表中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投资 收益及资产减值损失。 本集团部分子公司担任这些结构化主体的管理人,因此被认为是这些主体的 发行人。此业务部分产生的管理费收入披露于合并财务报表附注“其他业务收 入”中。 - 135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56. 结构化主体(续) 以下表格为本集团持有的未合并的结构化主体信息,该表同时列示了本集团 有关该类结构化主体的最大风险敞口。最大风险敞口代表本集团可能面临的 最大风险。本集团没有对这些未合并的结构化主体提供任何资金支持。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本集团投资额 本集团最大风 本集团持有利 及账面价值 险敞口 益性质 投资收益/ 本集团管理(注 1) 96,504 96,504 资产管理费 第三方管理(注 2) 244,438 244,438 投资收益 合计 340,942 340,942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本集团投资额 本集团最大风 本集团持有利 及账面价值 险敞口 益性质 投资收益/ 本集团管理(注 1) 84,302 84,302 资产管理费 第三方管理(注 2) 227,354 227,354 投资收益 合计 311,656 311,656 注 1: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发起设立但未纳入本集团合并财务报 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规模余额为人民币 551,020 百万元(2021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376,080 百万元)。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发起设立但不 持有权益的未纳入合并范围结构化主体的规模为人民币 368,962 百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226,937 百万元),主要为本集团为收取资产管 理费而发起设立的基金、资产管理产品和养老金产品等,2022 年度从该类结 构化主体中获得的资产管理费为人民币 479 百万元(2021 年度:人民币 740 百万元),该资产管理费在其他业务收入中核算。 注 2:第三方管理的结构化主体由第三方金融机构发起,主要包括保险资管 产品、信托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以及基金等,其规模信息为非公开信息。 - 136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八、 分部报告 出于管理目的,本集团根据产品和服务划分成业务单元,本集团有如下经营 性报告分部: (1) 财产保险分部主要包括本集团子公司人保财险提供的各种财产保险为主 的业务; (2) 人寿保险分部主要包括本集团子公司人保寿险提供的各种人寿保险为主 的业务; (3) 健康保险分部主要包括本集团子公司人保健康提供的各种健康及医疗保 险为主的业务; (4) 资产管理分部主要包括本集团提供的各种资产管理服务; (5) 总部分部主要为通过战略、风险、人力资源等职能为本集团的业务发展 提供管理和支持; (6) 其他分部主要为本集团提供的保险经纪、再保险业务及其他业务。 分部净利润包括直接归属分部的收入减费用。 分部资产与负债主要包括直接归属分部的经营性资产及负债。分部资产在扣 除相关准备之后予以确定,在本集团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将上述扣除计作直接 冲销。 本集团于本期间的收入及利润主要来自中国境内的上述业务,因此,未提供 按地域所作的分部分析。 2022 年度,本集团不存在从单一外部客户的交易中取得原保险合同保费超过 本集团合计直接保费收入的 10%或以上。 在分部报告中,已赚净保费和其他收入为分部收入,利润或亏损为分部经营 成果。 考虑到中国大陆以外地区经营产生的收入、净利润、资产和负债合计占比低 于本集团合并财务数据的 1%,本集团未披露地区分部信息。 分部间交易基于本集团各分部协商一致的条款进行。 - 137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八、 分部报告(续) 2022 年度 财产 人寿 健康 资产 抵销 保险 保险 保险 管理 总部 其他 金额 合计 营业收入 已赚保费 426,084 90,841 35,185 - - 7,642 (24) 559,728 投资收益 24,921 27,600 1,802 287 9,660 1,518 (9,132) 56,656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 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9,253 5,580 4 25 1,045 4 (445) 15,466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 益 (412) (734) (52) 7 (11) 521 102 (579) 汇兑收益/(损失) 754 123 1 (6) 123 64 - 1,059 资产处置收益 219 - - 30 - - - 249 其他收益 193 40 12 29 - 7 - 281 其他业务收入 1,249 710 389 2,245 358 1,077 (2,563) 3,465 营业收入合计 453,008 118,580 37,337 2,592 10,130 10,829 (11,617) 620,859 对外营业收入 457,409 118,298 37,191 1,554 1,530 4,877 - 620,859 分部间营业收入 (4,401) 282 146 1,038 8,600 5,952 (11,617) - 营业支出 退保金 - 30,276 593 - - - - 30,869 赔付支出 306,096 32,247 18,755 - - 3,587 (2,413) 358,272 减:摊回赔付支出 (28,763) (1,299) (2,326) - - (278) 2,410 (30,256)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 33,913 29,956 11,597 - - 2,253 (799) 76,920 减:摊回保险责任准备 金 (5,154) (37) 511 - - (13) 557 (4,136) 提取保费准备金 149 - - - - 1 - 150 税金及附加 1,836 129 16 80 64 44 - 2,169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38,332 7,211 4,390 - - - - 49,933 其他支出 72,542 16,249 2,471 1,649 1,916 3,993 (2,603) 96,217 营业支出合计 418,951 114,732 36,007 1,729 1,980 9,587 (2,848) 580,138 营业利润/(亏损) 34,057 3,848 1,330 863 8,150 1,242 (8,769) 40,721 利润/(亏损)总额 34,241 3,858 1,317 929 8,151 1,244 (8,770) 40,970 所得税费用 (4,184) (1,151) (875) (193) (49) (82) (111) (6,645) 净利润 30,057 2,707 442 736 8,102 1,162 (8,881) 34,325 补充信息: 折旧和摊销费用 3,726 736 305 180 210 119 (273) 5,003 资本性支出 5,589 283 166 256 111 81 (14) 6,472 资产减值损失 1,530 1,048 113 10 (3) 41 (87) 2,652 利息收入 13,785 15,735 2,318 85 731 536 306 33,496 利息支出 1,009 3,565 388 32 994 544 (15) 6,517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分部资产 771,220 578,244 94,135 12,587 127,807 71,270 (146,561) 1,508,702 分部负债 539,205 539,440 87,252 4,094 23,219 24,950 (10,023) 1,208,137 - 138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八、 分部报告(续) 2021 年度 财产 人寿 健康 资产 抵销 保险 保险 保险 管理 总部 其他 金额 合计 营业收入 已赚保费 397,835 95,201 31,190 - - 5,895 (107) 530,014 投资收益 30,058 27,254 2,559 393 10,963 2,415 (10,807) 62,835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 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8,950 5,048 (2) 15 87 (9) (518) 13,571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收 益 /( 损 失) 183 143 16 33 (47) 465 (157) 636 汇兑(损失)/收益 (266) (26) (1) 1 (27) (12) - (331) 资产处置收益 202 - - 17 - - - 219 其他收益 259 39 5 68 - 5 - 376 其他业务收入 1,468 923 338 2,131 289 1,126 (2,333) 3,942 营业收入合计 429,739 123,534 34,107 2,643 11,178 9,894 (13,404) 597,691 对外营业收入 433,665 123,054 34,051 1,752 1,262 3,907 - 597,691 分部间营业收入 (3,926) 480 56 891 9,916 5,987 (13,404) - 营业支出 退保金 - 24,290 616 - - - - 24,906 赔付支出 305,549 14,002 16,283 - - 3,387 (2,523) 336,698 减:摊回赔付支出 (25,902) (1,736) (1,509) - - (337) 2,584 (26,900)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 16,337 57,997 13,719 - - 1,139 (272) 88,920 减:摊回保险责任准备 金 (2,745) (36) (1,352) - - (34) 372 (3,795) 摊回保费准备金 (303) - - - - - - (303) 税金及附加 1,664 147 13 74 64 48 (4) 2,006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37,706 9,034 4,199 - - - - 50,939 其他支出 67,609 14,773 1,941 1,570 1,870 3,894 (2,265) 89,392 营业支出合计 399,915 118,471 33,910 1,644 1,934 8,097 (2,108) 561,863 营业利润/(亏损) 29,824 5,063 197 999 9,244 1,797 (11,296) 35,828 利润/(亏损)总额 29,792 5,079 183 1,085 9,244 1,651 (11,141) 35,893 所得税(费用)/抵免 (3,737) (934) 77 (263) (8) (521) 95 (5,291) 净利润 26,055 4,145 260 822 9,236 1,130 (11,046) 30,602 补充信息: 折旧和摊销费用 3,564 729 245 161 176 109 (355) 4,629 资本性支出 2,723 370 236 136 123 91 (24) 3,655 资产减值损失 1,319 257 8 (15) 15 29 (95) 1,518 利息收入 14,373 14,927 1,911 96 782 899 (434) 32,554 利息支出 1,533 2,522 430 32 997 62 (20) 5,556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分部资产 696,590 539,957 76,773 11,965 126,693 73,865 (149,441) 1,376,402 分部负债 476,327 490,610 69,568 3,685 23,491 25,521 (9,505) 1,079,697 注: 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总部、财产保险和人寿保险分部分别持有一联营 企业 0.85%,5.91%及 6.14%的权益(2021 年 12 月 31 日:0.85%, 5.91%及 6.14%)。本公司和一重要子公司将该权益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 产核算。在合并财务报表层面,这些权益整体作为联营企业核算,并且相 关调整的影响在合并财务报告中根据股权分配至相应分部。 - 139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九、 风险管理 1. 保险风险 (1) 保险风险类型 保险风险是指发生保险事故的可能性以及由此产生的赔款金额和时间的不确 定。在保险合同下,本集团面临的主要风险是实际的赔款和理赔成本超过了 账面的保险负债。这种风险在下列情况下均可能出现: 发生机率风险 - 被保险事件发生数量的概率与预期的不同。 事件严重性风险 - 发生事件的赔偿成本的概率与预期不同。 保险负债发展风险 - 保险人债务金额在合同到期日可能发生变化的概率风 险。 风险的可变性可通过把损失风险分散至大批保险合同组合而得以改善,因为 较分散的合同组合较不易因组合中某部分的变动而使整体受到影响。慎重选 择和实施承保策略和方针也可改善风险的可变性。 以死亡为主要承保风险而言,传染病、生活方式的巨大改变和自然灾害均为 可能增加整体索赔频率的重要因素,而导致比预期更早或更多的索赔。就以 生存为承保风险的而言,不断改善的医学水平和社会条件有助延长寿命,因 此是最重要的影响因素。对于含有任意分红特征的合同而言,其分红特征使 大部分保险风险被投保方所分担。 保险风险也会受保户终止合同、减少支付保费、拒绝支付保费或利用年金转 换的权利等影响。因此,保险风险受保单持有人的行为和决定影响。 就财产保险合同而言,索赔经常受到气候变化、自然灾害、巨灾、恐怖袭击 等诸多因素影响。 (2) 保险风险集中度 中国部分省区的财产保险赔款经常受到洪水、地震和台风等自然灾害的影 响,所以这些地区的风险单位的过于集中可能对整体保险业务的赔付有严重 影响。本集团通过接受中国不同省区(包括香港)的风险以达到区域风险的分 散。 - 140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九、 风险管理(续) 1. 保险风险(续) (2) 保险风险集中度(续) 本集团按区域划分并以财产保险合同保费收入计量,包括分保前后的营业 额,所显示的保险风险集中情况列示如下: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毛额 净额 毛额 净额 沿海及发达省份/城市 (包括香港) 219,565 198,639 199,246 181,374 东北地区 28,106 24,727 26,418 23,516 华北地区 64,415 57,214 58,974 52,003 华中地区 81,949 75,492 75,373 70,121 华西地区 97,038 87,436 92,217 83,754 财产保险合同保费收入 总额 491,073 443,508 452,228 410,768 对于人寿和健康保险合同,保险风险往往不会因被保险人的地理位置而产生 重大变动,所以相关的区域风险集中度不作出呈报。 按业务划分的保险业务收入于附注八、分部报告中反映。 (3) 再保险资产保险条款、假设与方法 本集团通过分保业务的安排以减少保险业务中非寿险业务所面临的风险。分 出保险业务主要是以固定比例的成数或溢额再保险分出的,其自留比例限额 随产品不同而不一样。多个比例分保再保险合同条款中包含纯益手续费、浮 动手续费以及损失分摊限额的规定。同时,本集团进行了巨灾超赔再保安排 以减少本集团面对的特定重大灾难性事件的风险。 虽然本集团进行了再保业务安排,但是并没有减轻其对保险客户的直接责 任。因此,本集团存在因再保险人不能按照再保险合同履行其责任义务所产 生的信用风险。 (4) 假设和敏感性 长期人身险保险合同 本集团在计量长期人身险保险合同的保险责任准备金过程中须对保险事故发 生率假设、退保率假设、费用假设、折现率假设、死亡率假设、发病率假设 及保单红利假设等作出重大判断。这些计量假设需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得的 当期信息为基础确定。相关假设详见附注四。 - 141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九、 风险管理(续) 1. 保险风险(续) (4) 假设和敏感性(续) 长期人身险保险合同(续) 本集团已考虑基于未来经验的各种独立假设变动分别对保险责任准备金产生 的影响。进行某一假设测试时,其他假设保持不变。其中,折现率的变动对 利润总额及股东权益的影响同时考虑未来预期红利现金流量的影响。 本集团之子公司人保寿险考虑了以下关于长期寿险及健康险准备金的假设变 动,其影响如下: 对利润总额及股东 权益的税前影响 假设变动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折现率 增加 50 个基点 20,171 18,355 折现率 减少 50 个基点 (24,043) (22,200) 死亡率/发病率 增加 10% (4,984) (4,777) 死亡率/发病率 减少 10% 5,191 4,958 退保率及保单失效率 增加 25% 2,076 2,033 退保率及保单失效率 减少 25% (2,292) (2,299) 费用 增加 10% (892) (883) 费用 减少 10% 892 883 本集团之子公司人保健康考虑了以下关于长期寿险及健康险责任准备金的假 设变动,其影响如下: 对利润总额及股东 权益的税前影响 假设变动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折现率 增加 25 个基点 708 600 折现率 减少 25 个基点 (745) (629) 死亡率/发病率 增加 10% (4,437) (5,157) 死亡率/发病率 减少 10% 4,433 4,844 退保率及保单失效率 增加 10% 405 473 退保率及保单失效率 减少 10% (424) (500) 费用 增加 10% (189) (284) 费用 减少 10% 178 283 - 142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九、 风险管理(续) 1. 保险风险(续) (4) 假设和敏感性(续) 长期人身险保险合同(续) 以上敏感性分析未考虑管理层所持资产与保险合同准备金负债进行匹配所产 生的影响,亦未考虑管理层能采用积极的措施应对相关不利变化。 上述分析假设利率将以单一方式平行变动,而不考虑利率曲线总体可能出现 的变化。 财产险合同和短期健康保险合同 未决赔款准备金预估的主要假设是本集团的历史赔款发展的经验,同时还要 判断外部因素如司法的判决和政府的立法对于预估的影响。 由不同的统计技术和不同关键假设预测的未决赔款准备金的合理估计范围, 当中反映了对赔偿速度的变化,保费费率的改变和承保控制对最终损失影响 的不同观点。 对有些因素的敏感性,如立法的变化、预估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等,是不可 能以置信度加以量化的。此外,因为从赔案的发生到其后的报案和最终的结 案而产生的时间滞后,保险事件的未决赔款准备金于资产负债表日是不能完 全确切量化的。 平均赔款成本或赔案数目的单项变动,均会导致未决赔款准备金的同比例变 动。当其他假设不变时,未来平均赔款成本增加 5%时,将导致本集团净未决 赔款准备金增加,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增加约人民币 9,485 百万元(2021 年 12 月 31 日增加约人民币 7,924 百万元)。 - 143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九、 风险管理(续) 1. 保险风险(续) (4) 假设和敏感性(续) 财产险合同和短期健康保险合同(续) 下列表格为特定时间段内以分保前呈报的理赔发展情况分析: 事故发生年份-毛额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总计 财产保险累计赔付款项估计额 当年末 236,506 271,509 281,822 316,354 331,984 1 年后 238,602 273,949 278,964 316,185 2 年后 238,703 269,736 278,693 3 年后 235,185 270,053 4 年后 234,566 以毛额呈报的理赔发展情况分析 财产保险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累计赔付款项估计额 234,566 270,053 278,693 316,185 331,984 1,431,481 财产保险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累计已支付的赔付款项 (230,350) (263,807) (266,118) (282,045) (204,299) (1,246,619) 小计 184,862 财产保险以前年度调整额、间接 理赔费用、贴现及风险边际等 14,667 人保寿险短险未决赔款准备金 1,097 人保健康短险未决赔款准备金 7,486 人保再保未决赔款准备金 6,976 分保前未决赔款准备金 215,088 - 144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九、 风险管理(续) 1. 保险风险(续) (4) 假设和敏感性(续) 财产险合同和短期健康保险合同(续) 下列表格为特定时间段内以分保后呈报的理赔发展情况分析: 事故发生年份-净额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总计 财产保险累计赔付款项估计额 当年末 217,295 247,761 256,770 287,729 299,766 1 年后 218,973 249,735 254,173 286,002 2 年后 219,000 246,156 253,587 3 年后 215,678 246,137 4 年后 214,998 财产保险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累计赔付款项估计额 214,998 246,137 253,587 286,002 299,766 1,300,490 财产保险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累计已支付的赔付款项 (211,728) (241,753) (243,603) (258,479) (185,594) (1,141,157) 小计 159,333 财产保险以前年度调整额、间接 理赔费用、贴现及风险边际等 15,537 人保寿险短险未决赔款准备金 1,097 人保健康短险未决赔款准备金 7,247 人保再保未决赔款准备金 6,494 分保后未决赔款准备金 189,708 最终负债会因后续发展而变化。对最终负债的重新评估而产生的差异将在后 续年度的财务报表中反映。 - 145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九、 风险管理(续) 2. 金融工具风险 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除衍生工具外,包括股票、基金、债券、分类为贷款 及应收款的投资、银行存款、非标类投资等。这些金融工具的主要目的在于为 本集团的保险资金产生投资收益。本集团具有多种因经营而直接产生的其他金 融资产和负债,如应收分保账款和应付分保账款等。 本集团亦开展衍生交易,主要包括利率互换,目的在于管理本集团的金融工具 的利率风险。 本集团的金融工具的主要风险是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及流动性风险。本公司管 理层已审议并批准管理这些风险的政策,概括如下: (1)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会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出现波 动的风险。市场风险包括三种风险:汇率(外汇风险)、市场利率(利率风险)和 市场价格(价格风险)。 本集团采取多种方法管理市场风险。包括利用敏感度分析、风险价值模型及压 力测试、情景分析等多个定量模型评估市场风险;通过适当多元化的投资组合 来转移市场风险;实行投资风险预算管理,根据发展目标确定可承受风险水 平,制定投资风险预算,实施动态跟踪,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范围内。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本集团的主要交易是以人民币进行结算,但由于部分财产险保单以美元结 算,本集团面临来自美元的外汇风险。本集团力求通过减少外币净余额的方 法来降低外汇风险。 - 146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九、 风险管理(续) 2. 金融工具风险(续) (1) 市场风险(续) 外汇风险(续) 下表概述本集团按主要货币(以人民币等值金额列示)列示的资产和负债如下: 2022 年 12 月 31 日 人民币 美元 港币 其他币种 合计 金融资产 货币资金 19,522 1,809 779 117 22,227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38,288 - 13 - 38,30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9,234 - - - 19,234 应收保费 51,986 3,288 49 73 55,396 应收分保账款 16,852 3,722 269 419 21,262 保户质押贷款 6,419 - - - 6,419 定期存款 98,487 2,388 300 5 101,18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544,894 8,248 4,440 - 557,582 持有至到期投资 198,259 - 134 - 198,393 分类为贷款及应收款的投资 176,082 - - - 176,082 存出资本保证金 12,923 - - - 12,923 其他资产 23,295 363 110 117 23,885 合计 1,206,241 19,818 6,094 731 1,232,884 金融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00,890 - - - 100,890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9,057 417 10 52 9,536 应付分保账款 23,840 3,356 178 287 27,661 应付赔付款 8,784 271 9 4 9,068 应付保单红利 5,609 - - - 5,609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 52,525 - - - 52,525 应付债券 43,356 - - - 43,356 其他负债 23,864 1,173 52 261 25,350 合计 267,925 5,217 249 604 273,995 净额 938,316 14,601 5,845 127 958,889 - 147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九、 风险管理(续) 2. 金融工具风险(续) (1) 市场风险(续) 外汇风险(续)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人民币 美元 港币 其他币种 合计 金融资产 货币资金 18,196 2,496 1,407 299 22,398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57,459 - - - 57,459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1,490 - - - 11,490 应收保费 38,124 3,400 38 158 41,720 应收分保账款 13,649 2,266 264 180 16,359 保户质押贷款 5,889 - - - 5,889 定期存款 92,845 1,483 8 5 94,34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489,572 8,939 3,591 - 502,102 持有至到期投资 197,346 - - - 197,346 分类为贷款及应收款的投资 144,603 - - - 144,603 存出资本保证金 12,994 - - - 12,994 其他资产 18,496 778 129 17 19,420 合计 1,100,663 19,362 5,437 659 1,126,121 金融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77,598 - - - 77,598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8,151 356 8 20 8,535 应付分保账款 19,348 3,080 191 148 22,767 应付赔付款 10,551 197 2 1 10,751 应付保单红利 5,342 - - - 5,342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 44,855 - - - 44,855 应付债券 43,804 - - - 43,804 其他负债 25,662 1,159 82 19 26,922 合计 235,311 4,792 283 188 240,574 净额 865,352 14,570 5,154 471 885,547 - 148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九、 风险管理(续) 2. 金融工具风险(续) (1) 市场风险(续) 外汇风险(续) 敏感性分析 本集团采用敏感性分析衡量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汇率发生合理、可能 的变动时,将对本集团利润总额和税前股东权益产生的影响。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对利润 对股东 总额的影响 权益的税前影响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外币兑人民币汇率 +5% 567 1,029 -5% (567) (1,029)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对利润 对股东 总额的影响 权益的税前影响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外币兑人民币汇率 +5% 570 1,010 -5% (570) (1,010)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 动的风险。 浮动利率工具使本集团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而固定利率工具则使本集团 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匹配缺口分析基础上,通过敏感度分析和压力测试定期监 测和评估利率风险,并通过调整组合构成及尽可能地管理组合的平均久期和 到期期限,以管理利率风险。 - 149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九、 风险管理(续) 2. 金融工具风险(续) (1) 市场风险(续) 利率风险(续) 本集团采用风险价值模型来衡量在 99%的置信水平下,所持有的以公允价值 计量的债券投资在未来特定的十天内由于利率风险所导致的最大潜在损失。 Delta 正态法被用于计算风险价值。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利率风险价值 2,992 1,796 价格风险 价格风险是指金融工具未来现金流的公允价值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 风险(由利率风险或外汇风险所产生的变动除外),不论该变动是由个别金融 工具或其发行人的特定因素引起的,还是某些影响整个交易市场中的所有类 似金融工具的因素引起的。 本集团面临的价格风险主要来自价值随市场价格变化而波动的股票和基金投 资。 本集团的价格风险政策要求设立并管理投资目标,在法律和监管政策允许的 前提下,通过多样化投资组合、限制不同证券投资比例等措施管理价格风 险。 本集团采用风险价值模型来衡量在 99%的置信水平下,所持有的以公允价值 计量的股票和基金投资(除第三层级之外)在未来特定的十天内由于权益类价 格风险所导致的最大潜在损失。 风险价值模型仅能量化一般市场条件下的最大潜在损失,如果市场发生特殊 事件,该损失将会被低估。风险价值模型采用历史数据来预测未来价格行 为,而后者有可能会与实际发生的情况有实质性差异。而且,使用十天作为 持有期间是假设投资组合中的所有资产在十天内均可变现或对冲。这一假设 在现实中可能是不完全正确的,尤其是在一个缺乏流动性的市场内。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权益价格风险价值 9,719 7,776 - 150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九、 风险管理(续) 2. 金融工具风险(续) (2)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因未能履行义务而引起另一方损失的风险。 目前本集团面临的信用风险主要与存放在商业银行的定期存款、所持的次级 债、长期债权投资计划及信托产品、应收利息、保户质押贷款、其他应收 款、债权证券类投资、应收保费、各种再保险安排等有关。 本集团将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对行业、企业经营管理、财务因素、 发展前景等进行综合分析,并通过内部信用评级模型的测算,对潜在投资进 行信用分析。本集团还采取对交易对手设定总体额度限制,加强固定收益投 资组合的多元化等手段来降低信用风险。 本集团与保险业务应收款有关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财产保险业务,在此类业 务中本集团只对公司客户或通过保险中介机构购买部分保险的个人客户进行 信用销售。一般情况下,针对一个保单持有人最长信用期限为 3 个月,但是 可酌情给予更长的信用期限。对于大客户和部分多年期保单,一般安排分期 付款。 除了国有再保险公司以外,本集团主要与 Standard & Poor's 信用评级为 A- 级(或其他国际评级机构(如 A.M. Best、Fitch 和 Moody's)的同等级别)及以上 的再保险公司开展分保业务。本集团管理层定期对再保险公司的信用进行评 估以更新分保策略,并确定合理的再保险资产减值准备。 本集团应收保费中前五名欠款单位详情于本财务报表附注七、4(2)披露;本 集团应收分保账款中前五名欠款单位详情于本财务报表附注七、5(2)披露。 - 151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九、 风险管理(续) 2. 金融工具风险(续) (2) 信用风险(续) 信用风险敞口 下表列示了资产负债表项目面临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以 总额列示,未考虑以净额结算、抵押物或其他信用增级的影响。金融资产的 信用风险敞口列示如下: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货币资金 22,227 22,398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注) 19,440 39,61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9,234 11,490 应收保费 55,396 41,720 应收分保账款 21,262 16,359 保户质押贷款 6,419 5,889 定期存款 101,180 94,34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注) 318,421 257,590 持有至到期投资 198,393 197,346 分类为贷款及应收款的投资 176,082 144,603 存出资本保证金 12,923 12,994 其他资产 23,885 19,420 信用风险敞口合计 974,862 863,764 注: 不包括基金、股票、信托产品、优先股、永续债及股权投资等。 - 152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九、 风险管理(续) 2. 金融工具风险(续) (2) 信用风险(续) 金融资产账龄分析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未发生减值的逾期金融资产 发生减值的 未逾期 30 天及以内 31-90 天 90 天以上 小计 逾期金融资产 合计 金融资产 货币资金 22,227 - - - - - 22,227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 (注) 19,440 - - - - - 19,44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9,234 - - - - - 19,234 应收保费 32,272 8,327 5,648 7,919 21,894 5,372 59,538 应收分保账款 10,144 1,055 3,890 5,926 10,871 421 21,436 保户质押贷款 6,419 - - - - - 6,419 定期存款 101,180 - - - - - 101,18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注) 318,475 - - - - - 318,475 持有至到期投资 198,529 - - - - - 198,529 分类为贷款及应收 款的投资 176,822 - - - - 584 177,406 存出资本保证金 12,923 - - - - - 12,923 其他资产 19,736 1,795 702 1,342 3,839 2,590 26,165 资产合计 937,401 11,177 10,240 15,187 36,604 8,967 982,972 减:减值准备 (1,300) - - - - (6,810) (8,110) 净额 936,101 11,177 10,240 15,187 36,604 2,157 974,862 - 153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九、 风险管理(续) 2. 金融工具风险(续) (2) 信用风险(续) 金融资产账龄分析(续)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未发生减值的逾期金融资产 发生减值的 未逾期 30 天及以内 31-90 天 90 天以上 小计 逾期金融资产 合计 金融资产 货币资金 22,398 - - - - - 22,398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 (注) 39,614 - - - - - 39,61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1,490 - - - - - 11,490 应收保费 24,233 6,114 2,752 6,782 15,648 5,254 45,135 应收分保账款 8,067 962 1,657 5,537 8,156 298 16,521 保户质押贷款 5,889 - - - - - 5,889 定期存款 94,341 - - - - - 94,34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注) 257,618 - - - - - 257,618 持有至到期投资 197,346 - - - - - 197,346 分类为贷款及应收 款的投资 145,428 - - - - 677 146,105 存出资本保证金 12,994 - - - - - 12,994 其他资产 15,238 1,986 598 1,656 4,240 1,928 21,406 资产合计 834,656 9,062 5,007 13,975 28,044 8,157 870,857 减:减值准备 (1,365) - - - - (5,728) (7,093) 净额 833,291 9,062 5,007 13,975 28,044 2,429 863,764 注: 不包括基金、股票、信托产品、优先股、永续债及股权投资等。 - 154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九、 风险管理(续) 2. 金融工具风险(续) (3)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集团不能筹集足够资金或不能及时以合理价格将资产变现 以偿还到期债务的风险。 本集团面临的主要流动性风险是源于保单容许的退保、退出或其他形式的提 前结束。如附注七、10 所披露,由于不存在活跃市场,本集团将部分金融工 具分类为贷款及应收款项。此外,本集团将部分债权类证券分类为持有至到 期投资,只被允许在特定情况下处置未到期的该类证券且不影响其他持有至 到期投资的分类。因此,本集团通过处置此类金融资产来管理流动性风险的 能力将受到上述因素的限制。本集团持有的上市金融资产的交易场所主要为 中国大陆交易所以及银行间市场。这些市场出现的任何重大的流动性降低情 况都将削弱本集团管理流动性风险的能力。 本集团管理主要子公司流动性风险的方法为,要求子公司按季度进行不同情 景下的现金流预测,并制定预期现金流短缺情况下的应急方案。 为了确保有充足的流动性资产,本集团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1 年 12 月 31 日分别将总资产的 2.69%及 2.42%以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形式持有。 对于一个主要从事保险业务的集团,因为估算保险合同负债责任结付的时间 及应计提的金额带有概率随机性质,要准确预测其资金的需求是不现实的。 保险债务的金额和付款日是管理层根据统计技术和过去经验而估计的。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未经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及预期现金 流量的到期日分析。其到期日根据合同剩余期限确定,通知即付的负债归类 为即期。 - 155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九、 风险管理(续) 2. 金融工具风险(续) (3) 流动性风险(续)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即期 3 个月以内 3 个月-1 年 1-5 年 5 年以上 无期限 合计 金融资产 货币资金 21,952 275 - - - - 22,227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 - 1,223 2,926 12,324 5,474 18,861 40,808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19,248 - - - - 19,248 应收保费 23,549 9,168 16,872 5,587 220 - 55,396 应收分保账款 11,115 7,522 1,584 1,030 11 - 21,262 保户质押贷款 - 1,707 4,886 - - - 6,593 定期存款 - 463 40,330 67,685 - - 108,478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10,080 17,109 129,495 261,077 239,161 656,922 持有至到期投资 - 3,285 5,979 52,092 292,244 - 353,600 分类为贷款及应收 款的投资 584 7,253 17,675 147,196 37,627 - 210,335 存出资本保证金 - 1,177 2,170 10,450 - - 13,797 其他资产 7,017 6,381 7,174 2,717 596 - 23,885 合计 64,217 67,782 116,705 428,576 597,249 258,022 1,532,551 金融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款 - 100,952 - - - - 100,952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2 9,532 2 - - - 9,536 应付分保账款 7,543 14,621 4,975 494 28 - 27,661 应付赔付款 5,355 3,713 - - - - 9,068 应付保单红利 5,609 - - - - - 5,609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 1,741 972 2,205 11,905 41,860 3,897 62,580 应付债券 - 182 1,343 10,443 43,789 - 55,757 租赁负债 - 193 690 1,466 133 - 2,482 其他负债 14,796 4,555 3,724 1,982 293 - 25,350 合计 35,046 134,720 12,939 26,290 86,103 3,897 298,995 - 156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九、 风险管理(续) 2. 金融工具风险(续) (3) 流动性风险(续)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即期 3 个月以内 3 个月-1 年 1-5 年 5 年以上 无期限 合计 金融资产 货币资金 21,910 488 - - - - 22,398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 27 7,489 6,843 18,251 11,788 17,845 62,24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11,498 - - - - 11,498 应收保费 16,837 7,061 12,755 4,924 143 - 41,720 应收分保账款 1,805 13,072 1,030 444 8 - 16,359 保户质押贷款 - 2,839 3,225 - - - 6,064 定期存款 - 16,302 3,917 79,362 2,157 - 101,738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6,273 16,577 113,035 211,196 244,512 591,593 持有至到期投资 - 826 6,278 52,607 292,895 - 352,606 分类为贷款及应收 款的投资 34 4,743 20,254 107,488 43,822 - 176,341 存出资本保证金 - 8 2,874 11,559 - - 14,441 其他资产 3,666 6,527 7,206 1,447 574 - 19,420 合计 44,279 77,126 80,959 389,117 562,583 262,357 1,416,421 金融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款 - 77,642 - - - - 77,642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1 8,532 2 - - - 8,535 应付分保账款 2,908 13,213 5,695 930 21 - 22,767 应付赔付款 7,294 3,457 - - - - 10,751 应付保单红利 5,342 - - - - - 5,342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 1,748 1,377 3,412 9,690 29,383 3,866 49,476 应付债券 - 72 1,456 8,731 44,769 - 55,028 租赁负债 - 196 852 2,277 277 - 3,602 其他负债 18,321 1,228 4,627 2,714 32 - 26,922 合计 35,614 105,717 16,044 24,342 74,482 3,866 260,065 - 157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 资本管理 1. 管治框架 本集团风险及财务管理框架的主要目的在于使本集团股东免受阻碍可持续实 现财务表现目标的事件(包括未能利用机遇)的影响。主要管理层意识到拥有 迅速有效的风险管理系统的至关重要性。 2. 资本管理方法 本集团力求优化资本架构及来源,以确保其始终为股东带来最大回报。 本集团管理资本的方法包括:以协调方式管理资产、负债及风险,定期评估 各受监管实体呈报资本水平与要求资本水平的差额(按每个受监管实体),及 根据经济状况及风险特征采取适当措施影响本集团的资本状况。 本集团所用资本的主要来源为权益股东的资金及借款。本集团亦利用再保险 来管理监管资本要求。 本集团主要子公司 2022 年第四季度偿付能力情况是按照银保监会《关于印 发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II)的通知》(银保监发[2021]51 号)及其附件规 定和《关于实施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II)有关事项的通知》(银保监发 [2021]52 号)及其附件规定及银保监会相关通知的要求编制。 - 158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 资本管理(续) 2. 资本管理方法(续) 中国境内保险公司开展业务需遵守银保监会规定的资本要求。这些资本要求 通常被称为保险业的偿付能力要求。 保险公司同时遵守核心资本与实际资本(包括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要求。在 中国风险导向的偿付能力体系下,最低资本由银保监会规定的公式计算。最 低资本为综合考虑保险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的量化要求和内部控制的 评估情况后的结果。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与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以实际资本和核心资本除以 最低资本计算得出。根据偿付能力管理规定,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和核心偿 付能力充足率应分别不低于 100%和 50%。人保财险、人保寿险及人保健康 2022 年第四季度偿付能力情况均满足以上监管要求。 银保监会将密切监察未满足偿付能力相关要求的保险公司。监管措施包括限 制业务范围、限制派付股息、限制投资策略、强制转移业务或责令办理再保 险、罢免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 3. 监管架构 监管部门主要有意保障保单持有人的权利并进行密切监察,以确保本集团为 他们的利益妥善管理各项事宜。同时,监管部门亦有意确保本集团维持适当 的偿付能力,以应付因经济动荡或自然灾害引起的不可预见的负债。 - 159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一、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和公允价值层级 本附注提供本集团如何设定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信息。关于投资 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的详情于本财务报表附注七、13 披露。 账面价值 公允价值 2022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1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金融资产 货币资金 22,227 22,398 22,227 22,398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 - 权益工具 18,861 17,845 18,861 17,845 - 债券投资 19,440 39,614 19,440 39,61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9,234 11,490 19,234 11,490 应收保费 55,396 41,720 55,396 41,720 应收分保账款 21,262 16,359 21,262 16,359 保户质押贷款 6,419 5,889 6,419 5,889 定期存款 101,180 94,341 101,180 94,34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权益工具 239,086 244,419 239,086 244,419 - 债权工具 318,421 257,590 318,421 257,590 持有至到期投资 198,393 197,346 215,334 211,937 分类为贷款及应收 款的投资 176,082 144,603 179,070 150,022 存出资本保证金 12,923 12,994 12,923 12,994 其他资产 23,874 19,420 23,874 19,420 金融资产小计 1,232,798 1,126,028 1,252,727 1,146,038 - 160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一、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和公允价值层级(续) 账面价值 公允价值 2022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1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金融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00,890 77,598 100,890 77,598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9,536 8,535 9,536 8,535 应付分保账款 27,661 22,767 27,661 22,767 应付赔付款 9,068 10,751 9,068 10,751 应付保单红利 5,609 5,342 5,609 5,342 应付债券 43,356 43,804 43,134 44,549 其他负债 25,350 26,922 25,350 26,922 金融负债小计 221,470 195,719 221,248 196,464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2022 年 2021 年 公允价 项目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值层级 估值技术和主要输入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 - 权益 5,395 8,543 第一级 活跃市场报价。 投资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相同或同类资产在非活跃市场的报价,或第三方估值服务 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 - 权益 6,362 4,536 第二级 提供商对相同或同类资产的报价。 投资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采用含不可观察输入值的可比公司法、净资产价值法等估 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 - 权益 7,104 4,766 第三级 值技术及最近融资价格来确定。 投资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 - 债券 2,798 3,630 第一级 活跃市场报价。 投资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相同或同类资产在非活跃市场的报价,或第三方估值服务 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 - 债券 16,642 35,984 第二级 提供商对相同或同类资产的报价。 投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权益工具 117,667 96,555 第一级 活跃市场报价。 相同或同类资产在非活跃市场的报价,或第三方估值服务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权益工具 63,501 98,069 第二级 提供商对相同或同类资产的报价。 采用含不可观察输入值的可比公司法、净资产价值法等估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权益工具 27,830 23,508 第三级 值技术及最近融资价格来确定。 该类投资的公允价值是基于现金流折现估值模型计算得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权益工具 30,088 26,287 第三级 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债权工具 19,146 18,520 第一级 活跃市场报价。 相同或同类资产在非活跃市场的报价,或第三方估值服务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债权工具 299,275 239,070 第二级 提供商对相同或同类资产的报价。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十二个月期间,本集团因无法获取相关活跃市场报 价将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10,510 百万元的债券投资从第一层级转换至第二层级 (2021 年度:人民币 10,050 百万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十二个月期 间,本集团因可获取相关活跃市场报价将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8,616 百万元的债 权投资从第二层级转换为第一层级(2021 年度:人民币 8,290 百万元)。 - 161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一、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和公允价值层级(续)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续) 第三层级公允价值计量的调节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非上市权益工具、基金及信托 产品 年初余额 54,561 25,454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未实现收益 168 3,246 本年购置 13,209 7,527 从第一层级中转入 - 26 从第二层级中转入 - 19,572 计入损益 (10) (204) 第三层级转出至第二层级核算 - (1) 第三层级转出至第一层级核算 (410) - 本年处置 (2,496) (1,059) 年末余额 65,022 54,561 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1 年 12 月 31 日,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归属于第三 层级的主要资产和负债在估值时使用贴现率、流动性折扣等重大不可观察的输 入值。 - 162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一、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和公允价值层级(续) 2. 资产负债表日不以公允价值计量但以公允价值披露的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 层级 本集团的部分金融资产和负债于每个报告期末不以公允价值计量,但其公允 价值信息于本附注金融工具的分类中进行披露。该类披露的公允价值所属的 公允价值层级信息如下,除以下披露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和 在本合并财务报表确认的账面价值大体一致。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价值 公允价值 第一层级 第二层级 合计 持有至到期投资 198,393 1,972 213,362 215,334 应付债券 43,356 - 43,134 43,134 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持有的分类为贷款及应收款的投资归属于公允 价值第三层级。归入以上第二层级和第三层级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 值根据公认定价模型并按照折现现金流量分析而确定,其中最重要的输入值为 反映交易对方或本集团风险的折现率。 - 163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二、暂缓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补充披露 财政部于 2017 年 6 月 22 日下发《关于保险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 则有关过渡办法的通知》(财会[2017]20 号)(以下简称“过渡办法”)。根据过 渡办法,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保险公司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 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保险公司,符合“保险公司暂缓执行新 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条件”的,允许暂缓至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 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财政部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下发《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新金融工具相关会 计准则的通知》(财会[2020]22 号)(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进一步通 知”)。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进一步通知,符合过渡办法中关于暂缓执行新金 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条件的保险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日期 允许暂缓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5 号——保险合同》(财会[2020]20 号)的 日期,即 2023 年 1 月 1 日。 根据过渡办法及新金融工具准则进一步通知,保险公司可以暂缓执行新金融 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其活动应当主要与保险相关联。保险集团合并财务报 表符合暂缓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条件并选择暂缓执行新金融工具相 关会计准则的,其母公司可以适用过渡办法暂缓执行。本集团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为基础进行评估,本集团与保险相关的负债的账面金额超 过本集团总负债账面金额的 90%。且在 2015 年 12 月 31 日之后的财务报告 期间,本集团的活动未发生需要重新评估的重大变化,因此,本集团活动主 要与保险相关联,符合允许暂缓至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 会计准则的条件,因此本集团及本公司选择暂缓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 则。 本集团的主要联营企业兴业银行和华夏银行于 2019 年 1 月 1 日开始采用新 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根据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过渡办法,本集团对 上述联营企业采用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时选择不进行统一会计政策调整。 暂缓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补充披露信息如下: - 164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二、暂缓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补充披露(续) (1) 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以下披露了后附金融资产(注)在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下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允价值以及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 及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 2022 年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度 12 月 31 日 2021 年度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交易性金融资产 (一类) 31,197 (804) 52,700 201 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与 业绩评价的金融资产(二类) 7,104 407 4,759 578 非一类及二类金融资产 -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在特 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 是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为 基础 的利 息 的支 付 ( 以 下 简称“仅付本息”)(三类) 589,530 (2,982) 568,431 13,041 -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未满 足仅付本息的条件(四类) 362,456 (28,869) 295,630 (6,657) 合计 990,287 (32,248) 921,520 7,163 注:仅包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持有至到期的投资、分类为贷款及应收款的投资。本集团持有的其 他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均满足仅付本息的条件,其账面价值接近公允价值。 - 165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二、暂缓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补充披露(续) (2) 风险敞口 对于被分类为三类的合同条款满足仅付本息条件的金融资产,除持有的境外 债券外,其他金融资产的信用评级由国内具有资质的评级机构给出,其风险 敞口如下列示: 合同条款满足仅付本息条件的金融资产信用评级(不包括境外债券):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价值 账面价值 (注 1) (注 1) AAA 458,888 427,517 AA+ 247 208 AA - 10 A- - 16 A-1 - 268 A 及更低评级 97 30 无评级(注) 112,645 120,904 合计 571,877 548,953 注: 上述无评级资产包括信用风险很低的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其金额合计 为人民币 112,057 百万元(2021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118,602 百万 元)。剩余无评级的不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588 百万元(2021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2,302 百万元)。 - 166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二、暂缓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补充披露(续) (2) 风险敞口(续) 对于被分类为三类的合同条款满足仅付本息条件的境外债券,在没有国内评 级的情况下,采用穆迪的评级,其信用风险敞口如下列示: 合同条款满足仅付本息条件的境外债券的信用评级: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价值 账面价值 (注 1) (注 1) Aaa 66 63 Aa(包含 Aa1、Aa2 及 Aa3) 256 228 A(包含 A1、A2 及 A3) 2,226 2,072 Baa(包含 Baa1、Baa2 及 Baa3) 706 580 无评级 46 563 合计 3,300 3,506 不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其风险敞口如下列示: 账面价值 公允价值 2022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1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不具有较低信用风险 的金融资产(包含 在满足仅付本息条 件 的 三 类 资 产 中)(注 2) 978 3,397 405 2,755 注 1: 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此处披露的账面价值为其尚未计提 减值损失的金额。 注 2: 不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指在国内信用评级体系下低于 AAA 以 及在穆迪信用评级体系下低于 Baa3 的金融资产。 - 167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三、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1. 本集团及本公司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本集团及本公司控股股东为财政部。 2. 本公司的子公司 本公司拥有的主要子公司详细资料已于附注六中披露。 本公司与主要子公司应收及应付款项余额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其他应收款 人保财险(附注十七、4(1)) 1 - 其他(附注十七、4(1)) 37 20 合计 38 20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其他资产 人保投控 85 - 合计 85 -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其他应付款 人保财险 108 109 人保资产 60 46 人保投控 24 - 其他 - 19 合计 192 174 - 168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三、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2. 本公司的子公司(续) 本公司与主要子公司之间主要交易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其他业务收入 人保财险 148 88 人保养老 47 47 人保投控 39 30 人保资本 36 25 人保资产 25 25 人保再保 22 12 人保健康 14 8 人保寿险 12 14 合计 343 249 投资收益 人保财险 6,245 5,754 人保寿险 1,179 2,200 人保资产 168 520 人保养老 107 211 人保投控 85 500 人保香港 31 25 人保资本 - 450 合计 7,815 9,660 业务及管理费 人保投控 57 53 人保资产 55 43 其他 8 - 合计 120 96 - 169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三、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3. 本集团及本公司的其他关联方 与本集团发生交易但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方如下: 与本集团关系 关联方名称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兴业银行 联营企业 联营企业 华夏银行 联营企业 联营企业 其他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联营企业、合营企业 联营企业、合营企业 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 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法人 法人 本公司董事任职的其他关联方 注1 注1 注 1:本公司部分独立非执行董事在其他公司同时担任董事,故本公司将该类 公司视为本集团关联方。 与本公司发生交易但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方如下: 与本公司关系 关联方名称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兴业银行 子公司联营企业 子公司联营企业 其他联营企业 注2 注2 注 2: 主要为与本公司存在交易的其他联营企业。 本集团与其他关联方主要应收及应付款项余额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款项: 兴业银行 货币资金 4,352 3,70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670 825 定期存款 13,679 22,600 存出资本保证金 578 429 其他应收款 36 36 - 170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三、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3. 本集团及本公司的其他关联方(续) 本集团与其他关联方主要应收及应付款项余额(续)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款项(续): 华夏银行 货币资金 25 29 定期存款 38 1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639 其他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31 132 持有至到期投资 1,520 1,520 其他应收款 52 54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其他应收款 4 3 应付账款: 其他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其他应付款 30 22 - 171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三、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3. 本集团及本公司的其他关联方(续) 本公司与其他关联方主要应收及应付款项余额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款项: 兴业银行 定期存款 1,500 1,500 应收利息 19 19 本集团与其他关联方的主要交易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兴业银行 保险业务收入 177 242 投资收益 679 955 分红 2,773 2,149 退保金 10 11 赔付支出 173 432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61 80 - 172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三、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3. 本集团及本公司的其他关联方(续) 本集团与其他关联方的主要交易(续)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华夏银行 保险业务收入 6 15 投资收益 1 5 分红 866 772 退保金 - 152 赔付支出 2 33 其他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投资收益 39 39 分红 515 504 其他业务收入 13 10 理赔配件采购款项 389 495 业务及管理费 42 57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其他业务收入 13 15 - 173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三、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3. 本集团及本公司的其他关联方(续) 本集团与其他关联方的主要交易(续)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本公司董事任职的其他关联方 保险业务收入 - 34 本公司之子公司人保资产,接受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的委托管理部分资 产。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受托管理资产规模为人民币 9,675 百万元(2021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8,731 百万元)。2022 年度,人保资产发生资产管理费 收入人民币 1,414 万元(含税)(2021 年度:人民币 1,640 万元(含税))。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资产管理费余额为人民币 406 万元(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人民币 278 万元)。 本公司与其他关联方的主要交易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兴业银行 投资收益及分红 256 215 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中诚信托”) 分红 - 65 本公司与子公司的交易基于协议价格。 - 174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三、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4.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已重述) 工资、奖金、津贴和其他福利 15 23 关键管理人员包括本公司的董事长、执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 2022 年度关键管理人员的最终薪酬正在确认过程中,其余部分待确认之后再 行披露。本公司 2021 年度关键管理人员的薪酬金额在 2022 年最终确定后重 述。 5. 其他关联方事项 除上述事项,本集团无其他重大关联方事项。 十四、或有事项 鉴于保险业务的性质,本集团在开展正常业务时,会存在若干未决法律诉讼事 项,包括在诉讼中作为原告与被告及在仲裁中作为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这些法 律诉讼主要牵涉本集团保单的索赔,且其部分损失有可能得到再保险公司的补 偿或其他回收残值或追偿的补偿。本集团在计量保险责任准备金时已考虑该类 诉讼可能带来的损失。 - 175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五、承诺事项 1. 资本承诺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固定资产承诺: 已签约但未计提 674 2,697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投资承诺: 已签约但未计提 1,244 5,254 十六、租赁承诺 作为出租人 本集团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其投资性房地产(附注七、13),租期介于 1 年至 15 年。租约的条款通常要求承租人支付保证金,并规定根据当时市场状况定 期调整租金。 租赁的未折现租赁收款额如下: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1 年以内(含 1 年) 467 706 1 年至 2 年(含 2 年) 319 497 2 年至 3 年(含 3 年) 187 342 3 年至 4 年(含 4 年) 128 229 4 年至 5 年(含 5 年) 96 105 5 年以上 124 171 合计 1,321 2,050 - 176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折合人民币 折合人民币 银行存款 - 人民币 885 419 - 港币 282 349 - 美元 2 8 - 英镑 1 1 合计 1,170 777 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存放在香港的货币资金折合人民币为 264 百万 元(2021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355 百万元)。 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存放在其他境外国家的货币资金折合人民币为 1 百万元(2021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1 百万元)。 - 177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情况 2022 年 12 月 31 日 累计计入 成本/摊余成本 其他综合收益 累计计提减值 账面价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 债权工具 企业债 5,241 (71) - 5,170 金融债 1,357 (21) - 1,336 小计 6,598 (92) - 6,506 权益工具 股票 3,136 1,364 (221) 4,279 基金 2,934 (135) (3) 2,796 优先股 306 (7) - 299 信托产品 800 40 - 840 永续债 523 3 - 526 股权投资计划及其他 1,465 93 - 1,558 小计 9,164 1,358 (224) 10,298 合计 15,762 1,266 (224) 16,804 2021 年 12 月 31 日 累计计入 成本/摊余成本 其他综合收益 累计计提减值 账面价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 债权工具 企业债 4,292 48 - 4,340 金融债 1,021 11 - 1,032 小计 5,313 59 - 5,372 权益工具 股票 3,568 1,433 (221) 4,780 基金 3,870 103 (2) 3,971 优先股 342 20 - 362 信托产品 800 37 - 837 永续债 463 19 - 482 股权投资计划及其他 248 83 - 331 小计 9,291 1,695 (223) 10,763 合计 14,604 1,754 (223) 16,135 - 178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续) (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的变动情况 2022 年度 基金 股票 合计 年初余额 2 221 223 本年计提 1 - 1 其中:从其他综合收益 转入 1 - 1 年末余额 3 221 224 2021 年度 基金 股票 合计 年初余额 2 228 230 本年计提 - 15 15 其中:从其他综合收益 转入 - 15 15 本年减少 - (22) (22) 年末余额 2 221 223 - 179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3. 长期股权投资 被投资单位名称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权益法核算的联营公司 联营公司 中诚信托 5,429 5,093 其他 42 40 小计 5,471 5,133 成本法核算的子公司 子公司(附注六) 人保财险 37,485 37,485 人保寿险 26,628 26,628 人保健康 7,396 7,396 人保投控 4,057 4,057 人保资产 1,202 1,202 人保金服 1,000 1,000 人保再保 2,040 2,040 人保养老 4,000 4,000 人保香港 1,213 1,213 人保科技 400 - 其他 250 250 小计 85,671 85,271 合计 91,142 90,404 2022 年 2022 年 被投资单位名称 1月1日 损益变动 权益变动 发放股利 12 月 31 日 权益法 联营企业 中诚信托 5,093 337 (1) - 5,429 其他 40 2 - - 42 小计 5,133 339 (1) - 5,471 2021 年 2021 年 被投资单位名称 1月1日 损益变动 权益变动 发放股利 12 月 31 日 权益法 联营企业 中诚信托 5,694 (536) - (65) 5,093 其他 38 2 - - 40 小计 5,732 (534) - (65) 5,133 - 180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4. 其他资产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其他应收款(1) 488 476 待认证进项税 25 26 其他 178 58 减:坏账准备 (106) (106) 合计 585 454 (1)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类别分析如下: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种类 金额 占比 金额 计提比例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 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104 21.31 104 100.00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 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应收利息 197 40.37 - - 应收控股子公司款项 38 7.79 - - 其他 147 30.12 -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 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其他 2 0.41 2 100.00 合计 488 100.00 106 21.72 - 181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4. 其他资产(续) (1) 其他应收款(续) 其他应收款类别分析如下:(续)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种类 金额 占比 金额 计提比例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 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104 21.85 104 100.00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 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应收利息 219 46.01 - - 应收控股子公司款项 20 4.20 - - 其他 131 27.52 -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 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其他 2 0.42 2 100.00 合计 476 100.00 106 22.27 - 182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4. 其他资产(续) (1) 其他应收款(续)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分析如下: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理由 % 中国人寿 104 104 100 附注七、18(1)注 3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理由 % 中国人寿 104 104 100 附注七、18(1)注 3 其他应收款账龄分析如下: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金额 坏账准备 账面净值 1 年以内 365 - 365 1 年至 3 年 13 - 13 3 年以上 110 (106) 4 合计 488 (106) 382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金额 坏账准备 账面净值 1 年以内 366 - 366 1 年至 3 年 1 - 1 3 年以上 109 (106) 3 合计 476 (106) 370 - 183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4. 其他资产(续) (1) 其他应收款(续) 按款项性质列示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控股子公司款项(注) 38 20 应收利息 197 219 其他 253 237 合计 488 476 减:坏账准备 (106) (106) 净额 382 370 注: 于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应收控股子公司款项为应收租赁收入。 于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应收控股子公司款项为应收租赁收入、应收 代垫款及预付款项。 账面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分析如下: 占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年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款项的性质 余额 账龄 账面原值比例 末余额 中国人寿 应收代垫款 104 3 年以上 21.31% 104 应收代垫款及 人保科技 预付款项 24 1 年以内 4.92% - 人保再保 应收租赁款项 12 1-3 年 2.46% - 南昌保险学校 应收租赁款项 2 3 年以上 0.41% 2 卫星联合体总部 应收代垫款 1 3 年以上 0.20% - 合计 143 29.30% 106 占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年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款项的性质 余额 账龄 账面原值比例 末余额 中国人寿 应收代垫款 104 3 年以上 21.85% 104 人保再保 应收租赁款项 12 1-3 年 2.52% - 人保投控 应收租赁款项 3 1-3 年 0.63% - 南昌保险学校 应收租赁款项 2 3 年以上 0.42% 2 卫星联合体总部 应收代垫款 1 3 年以上 0.21% - 合计 122 25.63% 106 注:上述账面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未包含应收利息及证券清算款。 - 184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5. 其他负债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债券利息 509 509 其他应付款(1) 394 361 卫星发射基金 150 139 合计 1,053 1,009 (1) 其他应付款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控股子公司款(附注十三、2) 192 174 其他 202 187 合计 394 361 - 185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6. 投资收益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金融资产的利息收益 分类为贷款及应收款的投资 326 373 定期存款 213 20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77 118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8 8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 9 其他 - 48 小计 730 760 持有金融资产的股息收入 基金及信托计划分红收入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74 6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 1 股权投资股息收入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92 222 小计 468 286 处置金融工具损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13) 22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4) 49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 益 - 37 小计 (217) 310 子公司分红 7,815 9,660 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损失) 339 (534) 合计 9,135 10,482 - 186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7. 业务及管理费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工资及福利费 446 467 固定资产折旧费 156 128 电子设备运转费 76 58 委托资产管理费 75 60 其他 173 145 合计 926 858 8. 其他业务成本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债券利息支出 904 903 退休金福利责任利息成本(附注 七、22(1)) 81 89 卖出回购证券利息支出 8 5 合计 993 997 9. 所得税费用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递延所得税费用 112 88 合计 112 88 - 187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9. 所得税抵免(续) 所得税费用与利润总额的关系如下: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利润总额 7,626 8,764 适用税率 25% 25% 按适用税率计算的税项 1,907 2,191 归属联营企业的损益 (85) 134 无须纳税的收入 (2,035) (2,467) 不可用于抵扣税款的费用 40 41 未确认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 可抵扣税务亏损 285 189 按实际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112 88 十八、实施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和新保险合同会计准则的影响 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 2017 年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 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四项会计准则(以下简 称“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本集团将从 2023 年 1 月 1 日开始采用新金融工 具会计准则。 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重要规定: 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范围内的所有已确认金融资产均须按摊余成本或公 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特别是,在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合同现 金流量仅用于支付未偿还的本金及其利息的业务模式下持有的债权投 资,在后续会计期末通常按摊余成本进行计量。在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 量为目的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且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约定在特 定日期引起合同现金流量仅用于支付未偿还的本金及其利息的业务模式 下持有的债权类投资,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分类进行计量。所有其他金融资产在后续会计期末按公允价值进 行计量。此外,根据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公司可作出不可撤销的选择 于其他综合收益中列报(并非为交易目的而持有)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变 动,而通常仅将股利收益计入损益; - 188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八、实施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和新保险合同会计准则的影响(续) 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续) 关于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计量,新 金融工具会计准则要求在其他综合收益中列报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 中归属于该负债信用风险变动的金额,除非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负债 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将会产生或扩大损益的会计不匹配。归属于金融负 债信用风险的公允价值变动不得后续重分类至损益。根据现行金融工具 会计准则,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 允价值变动应全额列报于损益中; 关于金融资产减值,与现行金融工具会计准则要求的按照已发生信用损 失模型不同,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要求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预期信 用损失模型要求主体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以及在每个报告日预期信用损失 的变化进行会计处理,以反映自初始确认后的信用风险变化。换言之, 可在信用事件发生前确认信用损失。 基于本集团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金融工具和风险管理政策,未来采纳新金 融工具准则可能会对合并财务报表产生如下影响: 分类和计量 于附注七、9 中披露的分类为持有至到期投资和于附注七、10 中披露的 分类为贷款及应收款的债务工具均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该等金融 资产中的大部分持有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合同 现金流量仅用于支付本金及以未偿还的本金为基础计算的本金利息(“合 同现金流量特征测试”)。因此,实行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后,该等投资 将继续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部分债务工具根据业务模式的判断, 将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其公允价值变动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对于剩余未能通过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测试的部分,将以公允价值 进行列示且其变动计入利润表。首次采用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时,公允 价值和摊余成本之间的差额将调整至 2023 年 1 月 1 日的其他综合收益或 未分配利润; - 189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八、实施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和新保险合同会计准则的影响(续) 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续) 分类和计量(续) 于附注七、8 中披露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 产债权工具,该等金融资产中大部分满足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测试,且持 有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 标。因此,采用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后,该等金融资产将继续按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分类进行计量,计入其他综合收 益的公允价值利得或损失仍在终止确认时转入损益。对于剩余未能通过 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测试的部分,将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其公允价 值变动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而非其他综合收益。首次采用新金融工 具会计准则时,与该等金融资产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将于 2023 年 1 月 1 日转入未分配利润; 于附注七、2 中披露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的债务工具,该等金融资产持有的业务模式是以在公开市场交易 为目标,因此,在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下,该等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利 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于附注七、8 中披露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 产权益工具,针对大部分按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权益工 具,本集团将不会选择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因此,大部分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将以公允 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首次采用新金融工 具会计准则时,该部分金融资产累计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将于 2023 年 1 月 1 日调整至未分配利润。 于附注七、8 中披露的分类为按成本减减值进行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权益工具,本集团将评估其公允价值,并将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首次采用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时,该等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与公允 价值的差额将于 2023 年 1 月 1 日调整至未分配利润。 于附注七、2 中披露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的权益工具,本集团在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下分类为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90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八、实施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和新保险合同会计准则的影响(续) 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续) 减值 本集团正在建立和测试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要求的关键模型,并对损失准备的 量化影响进行分析。 套期会计 目前,本集团并未采用套期会计,故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下套期会计的要求预 期对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没有影响。 本集团将于 2023 年 1 月 1 日正式实施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准则实施日,分 类与计量及预期信用损失减值要求将追溯调整至期初资产负债表,但并不要求 重述比较期数字。本集团预计不重述比较期数字。 本集团建立预期信用损失减值模型及对金融资产信用风险的变化情况进行分 析,通过对相关业务模式、债券投资及其他金融工具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进行 分析完成存量金融资产的分类,以评估应用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 表将产生的潜在影响。 - 191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八、实施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和新保险合同会计准则的影响(续) 新保险合同会计准则 2020 年 12 月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5 号——保险合同》(以下 简称“新保险合同会计准则”),内容涵盖确认与计量、列报和披露。执行新 保险合同会计准则的企业,不再执行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印发的《财政部关 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等 38 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 [2006]3 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5 号——原保险合同》和《企业会计准则 第 26 号——再保险合同》,以及财政部于 2009 年 12 月印发的《保险合同相 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09]15 号)。 新保险合同会计准则根据保险合同实质规定了一般模型、浮动收费法、保费分 配法三种合同负债的计量方法,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适用于浮动 收费法,其他保险合同适用于一般模型;如果保险合同满足特定标准,则可以 适用于保费分配法。 一般模型使用当前的假设估计未来现金流的金额、时间和不确定性,同时考虑 市场利率及保单持有人的选择权和担保的影响。该计量模型基于几个模块:未 来现金流量现值、风险调整和代表合同未赚得利润的合同服务边际。 适用于浮动收费法的保险合同,企业在基础项目公允价值变动中享有的份额包 含在合同服务边际中。因此,使用该模型的保险合同的计量结果可能比一般模 型下的结果波动性更小。 对于合同组内各项合同的责任期不超过一年,或公司能够合理预计采用保费分 配法计量合同组未到期责任负债的结果与采用一般模型结果无重大差异的合同 组,允许采用保费分配法。 企业应当采用追溯调整法应用新保险合同会计准则,除非追溯调整不切实可 行,则可以采用修正的追溯调整法或公允价值法。 就过渡要求而言,首次执行日是指企业首次应用该准则的年度报告期间开始的 日期,过渡日是指首次执行日前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期初。 - 192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八、实施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和新保险合同会计准则的影响(续) 新保险合同会计准则(续) 本集团将于 2023 年 1 月 1 日首次执行新保险合同会计准则,过渡日为 2022 年 1 月 1 日。本集团预计新保险合同会计准则的采用将导致保险合同的会计政 策产生重大变化,同时可能对本集团的利润、财务状况以及财务报告的列报和 披露带来一系列重大影响。为适用新保险合同会计准则,本集团自 2018 年起 组建了一个包含财务、精算、风险管理、信息技术及运营等多个职能部门在内 的工作组。 本集团目前正在评估过渡至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和新保险合同会计准则对本集 团的影响,包括过渡方法的确定、会计政策的选定、设定假设、决定判断和模 型技术等。 十九、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于 2023 年 3 月 24 日,本公司董事会建议派发 2022 年度末期股息每普通股人 民币 16.60 分(含税),股息总额约人民币 7,341 百万元。该方案尚待本公司股 东大会的批准。 二十、财务报表之批准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3 月 24 日决议批准。 - 193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补充资料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1.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收益 249 219 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34 5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 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国 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 的政府补助除外) 364 366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 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 变动产生的损益 (182) (143)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 收支净额 62 (5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 损益项目 (59) (155) 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额 (126) (90) 合计 342 198 其中: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 损益影响净额 267 163 归属于少数股东非经常性损益 的影响数 75 35 -1-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补充资料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1.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续)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 —非经常性损益(2008)》(证监会公告[2008]43 号)的规定,非经常性损益是 指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以及虽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 性质特殊和偶发性,影响报表使用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做出正常判 断的各项交易和事项产生的损益。 本集团作为保险集团公司,保险资金的投资运用为其主要经营业务之一,因 此其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属于本公司的正常经营业务,故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以及公允价值变动损 益不作为非经常性损益。 上述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系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证监会公告[2008]43 号)的要 求确定和披露。 -2-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补充资料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本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计算表是本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发 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 披露》(2010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而编制的。 加权平均 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净资产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收益率(%)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1.07 0.55 0.54 2022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0.95 0.55 0.54 2021 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0.26 0.49 0.4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0.18 0.49 0.49 3. 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与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的差 异 按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 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4]54 号)的有关规定, 本集团对境内外财务报表进行比较。 本集团除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外,还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集团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 2022 年度财务报 表经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3-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补充资料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3. 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与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的差 异(续) 本集团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及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列示的 2022 年度及 2021 年度的净利润以及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股东权益差异如下。 2022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 归属于母公司 净利润 股东的净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股东权益合计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 34,325 24,406 300,565 221,510 人保财险 调整:农险大灾保费准备 金(注 1) 266 183 595 409 联营企业股权稀释 (注 2) (95) (65) - - 上述调整事项的递 延所得税影响 (67) (46) (148) (102) 人保寿险 调整:保险合同重分类为 投资合同(注 3) (1) (1) (59) (46) 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34,428 24,477 300,953 221,771 2021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 归属于母公司 净利润 股东的净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股东权益合计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 30,602 21,638 296,705 219,132 人保财险 调整:农险大灾保费准备 金(注 1) (288) (200) 328 226 上述调整事项的递 延所得税影响 72 50 (82) (57) 人保寿险 调整:保险合同重分类为 投资合同(注 3) (16) (12) (58) (45) 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30,370 21,476 296,893 219,256 -4-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补充资料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3. 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与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的差 异(续) 主要调整事项说明: 注 1:根据财金[2013]129 号文件规定,人保财险按照农业保险自留保费的一 定比例计提农险大灾保费准备金,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不允许提取保 费准备金,因此准备金在两个准则中存在差异。 注 2:2022 年度,本集团子公司人保财险有一家联营企业完成非公开发行股 份,由于人保财险未参与增资,总体持股比例被稀释,产生的联营企 业股权稀释损失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直接计入资本公积,但在国际 财务报告准则下计入当期损益,因此该联营企业股权稀释的影响在两 个准则中存在差异。 注 3: 2014 年末,人保寿险复核保单的重大保险风险测试结果,并将个别险 种合同从保险合同重分类至投资合同。而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相 关规定,合同一旦分类为保险合同将维持此判断直至合同到期,从而 导致相关合同负债计量在两个准则中存在差异。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