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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人保:中国人保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3-03-25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暨“2022年度独立董事尽职报告”)

    2022 年,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保险法》《证
券法》、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
法(试行)》《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上交所、香港联交所等境
内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忠
实、勤勉、专业、独立、合规地履行有关职责,积极出席股
东大会、董事会和所任职董事会专委会会议,关注公司经营
管理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
益。现将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有关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
会成员。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共有
董事 14 名,与《公司章程》一致。其中,独立董事 5 名,
分别是邵善波先生、高永文先生、陈武朝先生、崔历女士、
徐丽娜女士,独立董事人数及占比符合监管要求和《公司章
程》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均具备独立董事任职条件,均不存
在影响独立性之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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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独立董事的简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参见本公
司 2022 年度报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及相关表决情况
       2022 年,公司组织召开 2 次股东大会,审议及审阅议案
14 项;组织召开 8 次董事会,审议及审阅议案 65 项;组织
召开董事会专委会 25 次,研究讨论议案 90 项。全体独立董
事认真履行职责,按规定参加股东大会,并出席各次董事会
及所任职董事会专委会会议,其中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
均达到 2/3 比例要求;因公务原因不能亲自出席董事会的独
立董事,均及时、有效地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并行使表决
权,未出现独立董事缺席的情况;对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并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
见。
       在每次董事会召开前,专委会按照职责规定对提交专委
会研究的事项均进行了充分讨论,经专委会研究讨论通过
后,向董事会提案;各位独立董事均详细阅研董事会议案,
主动向公司了解相关情况,充分参与研究决策,积极参与并
提出意见建议。在审慎考虑后,全体独立董事对所有议案均
投了赞成票,未出现投弃权或者反对票情形。
       2022 年,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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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 年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单位:次数(亲自出席/应出席)

           出席股                             出席董事会专委会情况
                    出席董
 姓 名     东大会   事会情                                     关联交易   风险管理与
                             审计     提名薪酬   战略与投
            情况      况                                       控制委员   消费者权益
                             委员会   委员会     资委员会
                                                                 会       保护委员会

 邵善波     2/2      8/8      6/6      ——        ——           2/2         5/5

 高永文     2/2      7/8      ——      6/7        ——          ——         4/5

 陈武朝     2/2      7/8      6/6       7/7        ——           2/2        ——

  崔历      2/2      8/8      ——      7/7         5/5           2/2        ——

 徐丽娜     2/2      8/8      6/6       7/7        ——          ——        ——

    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薪酬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
会、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等五个专委会。各专委会的人员构成均符合有关规定,
其中,陈武朝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崔历任提名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邵善波任关联交易
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因公务原因,高永文董事委托邵善波董事出席四届十二次董事会并代
为行使表决权,委托崔历董事出席四届九次提名薪酬委员会,委托邵善波董事出席四届五次
风险管理与消费者保护委员会会议;陈武朝董事委托邵善波董事出席四届六次董事会并代为
行使表决权。

         (二)了解公司经营管理状况的途径
         2022 年,各位独立董事通过多种渠道了解有关公司经营
管理状况的信息,为其科学、审慎决策提供依据。独立董事
积极关注相关政策法规变化情况,通过多种渠道了解有关公
司经营管理状况的信息,为其科学、审慎决策提供依据:一
是主动持续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特别是关注和监督发表
独立意见所涉及事项的执行情况;二是积极参加董事长与董
监事座谈会,全面了解集团“卓越保险战略”的实施情况及
下一步工作部署,同与会董监事就集团战略、业务发展和公
司治理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沟通交流,为集团战略发展和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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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会建设提出意见建议;三是及时听取公司管理层就有关经
营管理工作事项的专题汇报,积极研究讨论,主动获取决策
所需信息;四是积极与外部审计师、公司法律顾问保持有效
沟通,从第三方获得独立客观信息;五是积极关注公司编制
的《董监高通讯》以及每日报送的公司及主要同业股价有关
信息,每月报送的公司股价简析,定期报送的公司保费情况,
以及不定期报送的公司重大事项,及时了解人保集团动态、
市值管理动态、政策法规动态、行业动态等方面内容;六是
以查阅财务报告、内控报告、内部审计报告等资料的方式,
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运作情况。此外,除参加各项会议
取得相关资料以外,独立董事还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与公司
保持密切联系。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负责对独立
董事关心的问题或提出的要求及时进行反馈。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可以通过多种途径了解公司经营状
况,沟通顺畅、反馈及时,不存在障碍。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2022 年,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
序,重大经营决策履行了相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监管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提交董事会的议
案均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尤其重点关
注了关联交易、董事的提名及薪酬、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及薪
酬、业绩预告等相关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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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 年,公司独立董事听取了《2021 年度公司关联交
易整体情况和内部交易评估报告》、《2021 年度关联交易专
项审计报告》、《2022 年上半年关联交易专项审计结果报告》
等相关报告。
       (二)董事的提名及薪酬、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及薪酬情
况
       2022 年,公司独立董事对提名执行董事候选人、选举董
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聘任副总裁,以及集团公司负
责人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清算方案、董事和监事年
度薪酬清算方案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业绩预告情况
       2022 年,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关注公司业绩发展,对公司
发布的相关业绩预增公告及时予以关注,并及时了解相关情
况。
       (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2 年,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年报工作的相关要求,与公
司外部审计师保持充分沟通,切实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根
据有关实际,聘请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由第四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研究讨论通过,提交第四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提交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并占多数。审计
委员会对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罗兵
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专业胜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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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符合国家有关规
定。公司独立董事对聘请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同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2 年度
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董事认为,2022 年,本公司所聘任的会
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保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
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
    (五)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22 年 3 月和 6 月,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分别
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 2021 年度利润分配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利润分配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
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具体的现金分
红比例综合考虑了本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情况和需求、
经营业绩、股东回报以及集团母子两级法人股权及财务架构
的影响等因素,符合本集团经营战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
利润分配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六)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就
招股说明书所做的承诺均得到履行。
    (七)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履行年报、半年报、季报等编制和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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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露方面的职责,并高度关注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2022 年,
公司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等规定,及时、完整地披露相关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
    (八)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高度重视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审议了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2022 年,本公司持续推进内部控制规范建设
和实施,在内部控制评价中未发现重大缺陷。
    (九)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22 年,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财务决算、年报等 65 项议案。公司共召开
25 次董事会专委会会议,研究讨论议案 90 项。其中,审计
委员会召开 6 次会议,研究讨论通过了 2021 年度 A 股和 H
股定期报告、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 年 A 股和 H 股半
年度定期报告、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聘请 2022 年度会计
师事务所等 24 项议案;提名薪酬委员会召开 7 次会议,研
究讨论通过了 2021 年度董事尽职报告及履职评价结果、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提名执行董事候选人、选举董事会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聘任副总裁,以及集团公司负责人
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清算方案、董事和监事年度薪
酬清算方案等 14 项议案;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召开 5 次会议,
研究讨论通过了 2021 年度财务决算、2021 年度利润分配、
集团 2021 年度发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报告等 33 项议案;关
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召开 2 次会议,研究讨论通过了 2021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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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度关联交易整体情况和内部交易评估报告、2021 年度关联交
易专项审计结果的报告等 3 项议案;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
保护委员会召开 5 次会议,研究讨论通过了 2021 年度风险
评估报告、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 16 项议案。
       2022 年,为推动公司董事会专委会更好地发挥作用,公
司制定印发《关于加强集团公司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的意
见》,加强专委会工作计划性、完善专委会会议组织方式、
明确专委会对口专业支持部门及职责。其中,对口专业支持
部门职责方面,主要包括:就承办议案做好向专委会的沟通
汇报,并落实专委会相关意见;协助专委会提出专题调研、
课题研究选题建议,选派骨干人员参与调研并提供支持等;
协助向专委会提供相关分析报告、研究报告等资料信息,并
根据专委会要求,做好相关汇报。公司独立董事均在相关专
委会任职,均认真出席董事会及所任职专委会会议,积极参
与专委会年度调研报告讨论,积极发表意见,促进了公司董
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对独立董事就相关问题提出的
意见和建议,公司管理层均能够及时回复和采纳,全体独立
董事均未遇到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独立董事提出的专业意
见,为加强公司董事会建设、推进公司治理完善,提升公司
经营管理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力促进了集团改革发展事
业。
       2022 年,根据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执行股东大
会、董事会决议并督促落实;按要求向董事会、股东大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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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告年度尽职报告,向监管机构报告年度个人履职情况;主动
了解监管机构对公司年度监管通报情况和公司治理监管评
估反馈等情况;认真听取会计师事务所就 2022 年度财务报
表审计工作计划情况进行汇报,并就相关情况与审计师进行
深入沟通交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2 年,全体独立董事认真履行忠实义务、勤勉义务,
能够持续提升自身专业水平,能够坚持高标准的职业道德准
则,能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充分发
挥专业特长,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积极出席股东大会、董
事会及相关专委会会议,认真履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的各项职责。在决策过程中,能做出客观、公正的判
断,对相关事项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能以其独立客观的立
场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建言献策,
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此外,公司独立董事还
认真学习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银
保监会《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银行保险机构
公司治理监管评估办法》、中保协《保险机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职业道德准则》《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评价
实施指南》及联交所上市规则等新规定新要求,参加上交所
组织的独立董事后续培训,以及公司组织的相关培训、专题
交流与学习,持续提升履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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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2022 年,公司董事会及各专委会深
入贯彻落实中央政策精神和决策部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
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高效、规范运作,在公司治
理和重大事项决策过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管理层以习
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
作总基调,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圆满完成年度目标计划,
向高质量发展转型取得良好成效。
    2023 年,公司独立董事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推动公司健康持续发展,为集团战略实施,以及
在集团向高质量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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