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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交通银行: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3-08-21  

						股票代码:601328          股票简称:交通银行        编号:临 2013–023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或“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
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13 年 8 月 21 日在上海

(现场)和北京(视频)、纽约(视频)召开。牛锡明董事长主持会议。出席会

议应到董事 17 名,亲自出席董事 15 名,委托出席董事 2 名,其中:王冬胜董事

书面委托冯婉眉董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张玉霞董事书面委托牛锡明董

事长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部分监事以及高管列席会议。与会人数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

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提名彭纯先生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的决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彭纯先生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的议

案》,同意向股东大会提名彭纯先生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如获股

东大会选举通过,彭纯先生的执行董事任职资格尚须报请中国银监会核准。

    6 名独立董事对提名彭纯先生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同意。

    (同意 1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将提交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选举彭纯先生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选举彭纯先生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的议

案》,同意选举彭纯先生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彭纯先生的副董事

长职务须待股东大会选举其为执行董事且中国银监会核准其执行董事、副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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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职资格后生效。

    (同意 1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关于聘任彭纯先生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聘任彭纯先生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的议案》,

同意聘任彭纯先生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彭纯先生的行长任职资格尚须

报请中国银监会核准。彭纯先生任职资格获核准后,牛锡明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

行长。

    6 名独立董事对聘任彭纯先生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同意。

    (同意 1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关于调整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调整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对董

事会战略委员会和社会责任委员会委员作以下调整:

    (一)委任彭纯先生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二)委任彭纯先生为董事会社会责任委员会主任委员,牛锡明先生不再担

任社会责任委员会主任委员。

    其中,彭纯先生的董事会社会责任委员会主任委员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职务,须待股东大会选举其为执行董事且中国银监会核准其执行董事任职资格后

生效。

    (同意 1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关于召开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召开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议案》,同意于 2013 年 10 月 29 日(星期二)召开本公司 2013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选举彭纯先生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的议

案》。

    (同意 1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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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及资料将另行发出。

       六、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半年度报告及业绩公告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半年度报告及业绩公告》,同

意按照有关监管规定予以公开披露。

       (同意 1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半年度资本充足率信息报告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半年度资本充足率信息报告》,

同意按照有关监管规定予以公开披露。

       (同意 1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关于延长发行金融债券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期限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延长发行金融债券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期限的议案》,

同意将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发行金融债券议案的决议有效

期,以及董事会对高级管理层办理债券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期限,自届满之日起分

别延长至 2014 年 8 月 30 日止。本次发行金融债券决议的其他内容不变。

       (同意 1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关于赴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赴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的议案》,同意以下发行方案及相

关授权事项:

    (一)发行方案

    1、发行规模

    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不超过 50 亿元人民币。

    2、债券期限

    本期债券品种期限初步定为 2-5 年之间,具体将视市场利率变化和投资者需求而

定。

    3、债券利率

        本期债券的票面年利率将参考市场利率,结合发行方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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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发行对象

   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香港市场机构投资者或零售投资者。

   5、募集资金主要用途

   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发放贷款及银行流动资金和其他一般企业用途。

   6、此次发行债券决议的有效期

   本决议有效期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 2014 年 8 月 21 日止。

   (二)相关授权事项

   为稳妥推进本期人民币债券发行工作,同意授权高级管理层办理具体事宜,包

括但不限于:

   1、确定本期债券的发行时间、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利率、价格、发行对

象、发行方式、兑付方式等。

   2、修改、签署、执行本期债券发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相关文件,

聘请中介机构,以及其他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事宜。

   3、办理本期债券发行的相关报批手续,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

作、修改、报送该等发行的申报材料。

   4、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政策要求以及市场情况的变化,对发行本期

债券方案的相关事项进行必要的调整。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

股东大会或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除外。

   此外,董事会同意授权牛锡明董事长、执行董事和于亚利执行董事(包括其各

自书面授权代理人)共同批准本次发行涉及的零售投资者的发债章程及机构投资者

的发行备忘录,并代表本公司签署发行所涉及的零售投资者的发债章程,以核证该

零售投资者的发债章程已获得董事会批准。

   上述授权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 2014 年 8 月 21 日止。

    (同意 1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关于香港分行建立欧洲中期票据发行计划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香港分行建立欧洲中期票据发行计划的议案》,同意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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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方案及授权事项(详情请见本公司于 2013 年 8 月 22 日披露的《关于香港分行

建立欧洲中期票据发行计划的公告》)。

    (同意 1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8 月 21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