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05-23
证券代码:601328 证券简称:交通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14-015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或“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
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 160 条和第 164 条的规定,经牛锡明董
事长提议,交通银行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公司于 2014 年 5
月 16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通知及材料,表决截止日为 2014 年 5 月 22 日。本
次会议应当参加表决的董事 18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18 名。参加表决人数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交通银行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提名刘力先生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决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刘力先生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
事的议案》,同意向股东大会提名刘力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如获股东大
会选举通过,同意委任刘力先生为董事会人事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审计委员会
委员。刘力先生须待中国银监会核准其独立非执行董事任职资格后方可履职。刘
力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6 名独立董事对提名刘力先生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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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同意。
(收回有效表决票 18 份,其中:赞成票 18 份、反对票 0 份、弃权票 0 份)
(二)关于设立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里约热内卢代表处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设立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里约热内卢代表处的议
案》,同意在巴西里约热内卢设立代表处,并授权高级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负责办
理有关报批、筹建等各项工作。
(收回有效表决票 18 份,其中:赞成票 18 份、反对票 0 份、弃权票 0 份)
特此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5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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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刘力先生简历
刘力,男,1955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现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金融系
教授,北京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中心副主任,博士生导师。刘力先生 1984 年 9 月
至 1985 年 12 月任教于北京钢铁学院,1986 年 1 月至今任教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
学院及其前身经济学院。刘先生目前还担任中国金融学会金融工程专业委员会常
委、北京金融学会理事,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机械设备工程股份有
限公司、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刘先
生 1984 年从北京大学获物理学硕士学位,1989 年从比利时天主教鲁汶大学获工
商管理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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