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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交通银行: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4-29  

						    证券代码:601328         证券简称:交通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15-009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或“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
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王冬胜董事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董事会,书面委托牛锡明董事长出席会议

        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15 年 4 月 28 日在上海和北

京(视频)召开。本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14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

    牛锡明董事长主持会议。出席会议应到董事 16 名,亲自出席董事 15 名,王冬胜董

事书面委托牛锡明董事长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部分监事以及高管列席会议。与

会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



                                         1
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一季度业绩报告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一季度业绩报告》,同意按照有关

监管规定予以公开披露。

    (同意 1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的决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同

意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重新授予董事会发行股份的一般性授权,具体授权内容如下:

     1、在受限于下文第二段所列条件的前提下,一般性及无条件批准董事会于有关期

间(定义见下文)内:

     (i)行使本公司之一切权力以单独或同时认可、分配、发行及处置本公司的新增 A

股、H 股及优先股(合称“股份”);及

     (ii)作出或授予发售要约、协议及/或购买权(包括认股权证、可转换债券、可转

换为 A 股及/或 H 股的优先股及附有权利认购或转换成 A 股及/或 H 股之其他证券),而该

等发售要约、协议及购买权可能需于有关期间内或届满后配发 A 股及/或 H 股,以及认可、

分配、发行及处置该等发售要约、协议及/或购买权所需配发之 A 股及/或 H 股。

     2、董事会依据上文第一段之批准予以认可、分配、发行及处置的 A 股、H 股及/或

优先股的数量(优先股依照按强制转股价格计算的全部转换为 A 股及/或 H 股的数量计算)

及作出或授予的发售要约、协议及/或购买权(包括认股权证、可转换债券及附有权利认

购或转换成 A 股及/或 H 股之其他证券)的数量(该等证券按照其转换为/配发的 A 股及/



                                        2
或 H 股的数量计算),各自不得超过于本特别决议案获通过之日本公司已发行的 A 股及/

或 H 股的数量各自之 20%。

     3、就本特别决议案而言:

     “有关期间”指由本特别决议案获通过之日起至下列三者中最早日期止的期间:

     (i)本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或

     (ii)本特别决议案通过之日后 12 个月届满之日;或

     (iii)本公司股东于任何股东大会上通过特别决议案撤销或修订根据本特别决议案

赋予董事会授权之日。

     4、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公司注册资本变动事宜,以反映本公司根据本特别决议案而

获授权发行的股份,并对本公司章程中与发行完成后股份情况和注册资本(如涉及)有

关的条款进行其认为适当及必要的修改,并履行境内外法定的有关批准、登记、备案手

续,以及采取任何其它所需行动和办理任何所需手续以实现本特别决议案决议发行股份。

    为顺利实施股份发行,建议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除非法

律法规另有规定,将上述授权转授予董事长、行长、分管副行长(或首席财务官)和董

事会秘书共同或单独全权办理与股份发行有关事宜。

    (同意 1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关于委任于亚利女士为董事会社会责任委员会委员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委任于亚利女士为董事会社会责任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

委任于亚利女士为本公司董事会社会责任委员会委员。

    (同意 1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关于提名侯维栋先生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的决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侯维栋先生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的议案》,



                                       3
同意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如获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同意委任侯维栋先生(简历

见附件 1)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侯维栋先生须待中国银监会核准其董事任职资

格后方可履职。

    6 名独立董事对提名侯维栋先生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的议案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同意。

    (同意 1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关于提名黄碧娟女士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的决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黄碧娟女士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

案》,同意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如获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同意委任黄碧娟女士

(简历见附件 2)为董事会人事薪酬委员会委员。黄碧娟女士须待中国银监会核准其

董事任职资格后方可履职。

    6 名独立董事对提名黄碧娟女士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同意。

    (同意 1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关于设立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多伦多分行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设立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多伦多分行的议案》,同意在

加拿大设立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多伦多分行,并授权高级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

有关报批、筹建等各项工作。

    (同意 1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关于台北分行发行宝岛债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台北分行发行宝岛债的议案》,同意由台北分行发行宝岛

债(以下简称“本发行计划”),发行方案及相关授权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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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发行方案

    发行主体: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分行。

    发行规模:在 2015 年 12 月 31 日前发行不超过 20 亿元人民币宝岛债。

    票据期限:2-10 年之间。具体将视市场利率变化、发行人和投资者需求而定。

    票据利率:票据利率将在本发行计划建立完成后,于每次发行时根据市场对票

据认购的预期情况,通过向市场询价产生。

    发行对象:全球市场的机构投资者、专业投资人与一般投资人。

    募集资金的主要用途:用于支持台北分行流动性及业务发展需求。

    2、相关授权事项

    为稳妥推进本发行计划,同意授权高级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具体事宜。

    上述授权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

    (同意 1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关于召开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召开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在 2015 年 6 月 29 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后者适用于 A 股)召

开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其中现场会议于 2015 年 6 月 29 日 13:30

开始在上海兴荣温德姆至尊豪廷酒店举行(地址:上海市浦东大道 2288 号)。网络投

票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举行,其中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

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6 月 29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6 月 29 日 9:15-15:00。会议审议及报告

以下事项:

    1、审议事项



                                        5
    (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监事会报告;

    (3)关于聘用 201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5)关于选举侯维栋先生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的议案;

    (6)关于选举黄碧娟女士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2、报告事项

    (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

    (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独立非执行董事述职报告。

    本公司将于 2015 年 5 月 30 日至 2015 年 6 月 29 日(包括首尾两天)暂停办理 H

股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凡 2015 年 5 月 29 日于营业时间结束时在香港中央证券登记

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 H 股股东,以及 2015 年 5 月 29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 A 股股东,均有权出席 2014 年度

股东大会。

    (同意 1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4 月 28 日



附件:

   1. 侯维栋先生简历

   2. 黄碧娟女士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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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1:



                             侯维栋先生简历




    侯维栋,男,1960 年 1 月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侯先生 1982

年 8 月至 1984 年 10 月历任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北区办事处会计科办事员、科

技科办事员;1984 年 10 月至 1998 年 11 月历任中国工商银行青岛市分行科技科科员、

电脑部副主任、科技处副处长、总工程师兼科技处处长、青岛经济开发区支行行长,

其中:1996 年 8 月至 1997 年 4 月被交流到中国工商银行软件开发中心任总经理助理;

1998 年 11 月至 2002 年 4 月历任中国工商银行技术保障部副总经理、数据中心总经

理;侯先生 2002 年 4 月加入交通银行,历任总行电脑部副总经理、信息科技部总经

理;2004 年 8 月至 2010 年 12 月担任首席信息官;2010 年 12 月至今担任副行长兼

首席信息官。侯先生 2003 年于北京大学获经济学博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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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2:



                             黄碧娟女士简历




    黄碧娟,女,1961 年 6 月生,中国香港籍。黄女士 1984 年 5 月至 1986 年 10 月

任华侨银行有限公司香港分行经理;1986 年 10 月至 1987 年 5 月任东京银行香港分

行中国部经理;1987 年 5 月至 1990 年 1 月任新加坡发展银行(亚洲)有限公司信贷

及市场发展部经理;1990 年 2 月至 1992 年 6 月任奥地利第一国立银行香港分行高级

经理;1992 年 7 月至 2009 年 7 月历任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环球银行部香港区

常务总监、大中华地区债务发行部主管、资本市场部高级经理、银团贷款经理等职

务;2009 年 8 月至 2015 年 2 月历任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副行政总裁,行长兼行

政总裁;2015 年 3 月至今任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大中华区行政总裁。黄女士

目前还担任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加

拿大汇丰银行董事等职务。黄女士 1983 年于香港大学获社会科学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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