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5-12
证券代码:601328 证券简称:交通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15-012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或“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
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 160 条和第 164 条的规定,经牛锡明董
事长提议,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临时会议)以通讯
表决方式召开。本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30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通知及材料,
表决截止日为 2015 年 5 月 8 日。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16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
事 16 名。参加表决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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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审议通过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同意提交本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6 名独立董事对 2014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同意。
收回有效表决票 16 份,其中:赞成票 10 份、反对票 0 份、弃权票 0 份,牛锡
明、彭纯、于亚利、胡华庭、王太银、刘长顺等 6 名董事因与议案有利害关系回避表
决
(二)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6 名独立董事对 201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同意。
收回有效表决票 16 份,其中:赞成票 16 份、反对票 0 份、弃权票 0 份。
(三)关于修订《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方案》的决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方案>
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修订《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
权方案》中的股权资产处置和股权资产核销审批权限。其中,股权资产处置审批权
修改为:“单个项目账面净值不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值 1%的股权资产
处置事项,由董事会审批。”股权资产核销审批权修改为:“单个项目账面净值不超
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值 0.5%的股权资产核销事项,由董事会审批。”
收回有效表决票 16 份,其中:赞成票 16 份、反对票 0 份、弃权票 0 份。
(四)关于增加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议案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增加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议案的议
案》,同意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交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2014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和《关于修订<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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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授权方案>的议案》提交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有
关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事项不变。
收回有效表决票 16 份,其中:赞成票 16 份、反对票 0 份、弃权票 0 份。
特此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5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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