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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交通银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境内优先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2017-03-29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境内优先股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或“公司”)非公开发行境内优
先股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就交通银行2016年度境内优先股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
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监会关于交通银行境内发行优先股的
批复》(银监复〔2015〕660 号)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交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312 号)核准,
交通银行于 2016 年 9 月 2 日以非公开方式发行了 450,000,000 股境内优先股(以
下简称“本次优先股”)。本次优先股每股票面金额为人民币 100 元,按票面金
额平价发行,通过询价方式确定的票面股息率为 3.90%。本次优先股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45,000,0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在扣减发行费用人民币 47,958,491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4,952,041,509 元。截至 2016 年 9 月 7 日,公司
优先股募集资金专户已收到本次优先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45,000,000,000 元
(未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47,958,491 元),募集资金全部到位。本次优先股募集
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交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实收情况验资报告》(普华永道中
天验字(2016)第 1039 号)予以验证确认。本次优先股已于 2016 年 9 月 13 日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登记托管手续,并于 2016 年
9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转让。

    二、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专户余额情况



                                     1
     公司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行交银大厦支行为本次优先股开
立 了 募 集 资 金 专 户 。 截 至 2016 年 9 月 7 日 , 该 募 集 资 金 专 户 共 收 到 人 民 币
45,000,000,000元,其中人民币47,958,491元拟用于支付发行费用,募集资金净额
人民币44,952,041,509元用于补充其他一级资本。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次优
先股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44,952,041,509元已全部用于补充其他一级资本。对于
上述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已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详
见后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放余额
        310066577018800023606                    募集资金专户                  0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6年度交通银行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形。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投资产品等情
况

     2016年度交通银行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和投资产品等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交通银行2016年度境内优先股的发行不存在超募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交通银行2016年度境内优先股的发行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变更募集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6年度交通银行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八、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交通银行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44,952,041,509元已全
部用于补充其他一级资本,不存在使用结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2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交通银行2016年度境内优先股募集资金的管理及实
际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
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本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中关于交通银行2016年度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的
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3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募集资金净额                                        44,952,041,509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4,952,041,50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4,952,041,50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已变更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      项目达                    项目可
                                                                                                                                                        是否
承诺      项目,含                                                                                         计投入金额     末投入      到预定   本年度           行性是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      截至期末承诺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                                                  达到
投资      部分变                                                                                           与承诺投入       进度      可使用   实现的           否发生
                        投资总额            总额        投入金额(1)           金额        投入金额(2)                                                   预计
项目      更(如                                                                                           金额的差额     (%)(4)    状态日   效益             重大变
                                                                                                                                                        效益
            有)                                                                                           (3)=(2)-(1)   =(2)/(1)     期                        化
补充
其他
            无        44,952,041,509   44,952,041,509   44,952,041,509   44,952,041,509   44,952,041,509        0              100%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否
一级
资本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无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