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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交通银行:日常关联交易公告2017-04-29  

						股票代码:601328                 股票简称:交通银行           编号:临 2017-018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或“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

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审议的《银行间交易主协议》涉及的是本公司或本公司子公司与香

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汇丰银行”)或汇丰银行子公司或联系人1之间发生

的日常关联交易,该类交易不会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导致

本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公司于2017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

与汇丰银行续签<银行间交易主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冬胜先生和黄碧娟女

士回避表决,其余15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前述议案。本公司独立董事彼得诺

1
    属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定义。
                                                1
 兰先生、陈志武先生、于永顺先生、李健女士、刘力先生和杨志威先生事前发表

 以下独立意见:认可本公司与汇丰银行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本次拟与汇丰银行续

 签的《银行间交易主协议》明确规定了双方应按照银行间市场惯例和一般商务条款

 进行日常交易,交易条款及年度交易上限是公平合理的,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权益。

     本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于2017年4月27日审议了该议

 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

     (二)前一期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本公司自 2005 年开始与汇丰银行每三年签订一期《银行间交易主协议》,以

 规管双方在日常银行业务中进行的各项交易。最近一期《银行间交易主协议》于

 2014 年 6 月生效,于 2014 至 2016 年度以及 2017 年一季度,本公司或本公司子

  公司与汇丰银行或汇丰银行子公司或联系人之间进行的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2017 年
              年度交易限额 2014 年度 2015 年度    2016 年度
                                                                一季度
已实现收益            78.96     9.86      20.57         10.28       1.59
已实现损失            78.96     9.04      22.60         10.63       1.70
未实现收益            78.96     1.70        2.52         2.75       1.14
未实现损失            78.96     1.84        1.29         6.20       0.18
衍生金融工
具公允价值              140     5.16        3.25        12.67       8.00
净额

     以上各年度实际交易金额均未超过限额。实际交易情况与年度交易限额存在

 差异,主要原因是:有关交易的收入或亏损受到全球金融市场的利率及汇率走势

 影响较大,可能因应市场价格而发生重大变化,非本公司所能控制。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限额

      本次续签的《银行间交易主协议》约定的每年度交易限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2
                 2017 年 6 月 1                            2020 年 1 月 1
                                  2018 年全年 2019 年全年
                 日至 12 月 31 日                          日至 5 月 31 日
已实现收益                 56.60         97.03       97.03          40.43
已实现亏损                 56.60         97.03       97.03          40.43
未实现收益                 56.60         97.03       97.03          40.43
未实现亏损                 56.60         97.03       97.03          40.43
衍生金融工具公允         114.92            197         197          82.08
价值净额

      本公司确定本次《银行间交易主协议》项下年度上限时考虑了多种因素,

 包括:(1)过去三年历史交易数据;(2)有关业务活动会由于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外

 部因素(包括无法预见到的金融市场波动)而每年有所变化;(3)债券交易受国

 内及全球证券市场的交易量及价格波动的影响;(4)外汇交易受所买卖的货币相

 对强弱走势的影响,且部分外汇交易事实上是由客户需求所驱动且为进行外汇风

 险管理而订立的;(5)对货币市场交易的需求主要取决于本公司自身的资金流及

 流动性要求。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汇丰银行基本情况

     汇丰银行于 1865 年在香港及上海成立,是汇丰集团(世界最大的银行及金

 融服务机构之一)的始创成员,也是香港最大的本地注册银行及三大发钞银行之

 一。汇丰银行是汇丰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后者是汇丰集团的控股公司。

 汇丰集团的国际网络横跨欧洲、亚洲、中东及北非、北美洲及拉丁美洲五个地域。

     汇丰银行 2016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资产总值 75,489.52 亿港元,净资产

 6,791.36 亿港元,未扣除贷款减值准备之营业收益净额 1,681.52 亿港元,股东

 应占利润 786.46 亿港元。

     (二)汇丰银行实益持有本公司 19.03%的股份,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第 10.1.3 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
    三、《银行间交易主协议》主要内容

    本公司已于 2017 年 4 月 28 日经董事会批准与汇丰银行续签了《银行间交易

主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期限

    为期三年,自 2017 年 6 月 1 日起,于 2020 年 5 月 31 日到期。如协议双方

于协议到期前两个月内达成协议,则可再续期三年。

    (二)所涵盖的日常关联交易

    《银行间交易主协议》所涵盖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拆借、债券交易、货

币市场交易、外汇交易、掉期及期权交易等。

    (三)定价原则

    每笔交易均应按适用的银行间市场惯例和一般商务条款进行。在适用的法律

法规、监管机关发布的条例或通知有规定时,采用其规定的固定价格或费率。如

不存在固定价格或费率,对于公开市场交易,将按现行市场价格进行,且均按公

平原则及一般商业条款订立;对于其他交易(如场外交易),需按公平原则及一

般商业条款,且需参考交易双方(或具备同等信誉的第三方)在相同类型交易中

通常采用的费用╱价格(如适用),及交通银行与汇丰银行双方的风险管理规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银行间交易主协议》项下的各交易为本公司或本公司子公司与汇丰银行或

汇丰银行子公司或联系人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相关交易在本公司上市及汇

丰银行成为本公司关联方之前一直在进行,并在本公司上市后继续进行。汇丰银

行为香港最大的银行之一,以及香港及其它地区的货币市场工具、债券工具、外

汇工具和利率工具的主要市场做市商,因此包括本公司在内的多数大型银行均在

各自的日常业务过程中与其进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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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与汇丰银行已在《银行间交易主协议》中约定,确保双方进行的交易

均应按适用的银行间市场惯例和一般商务条款进行,该类交易不会对本公司的财

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损害本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导致本公司对关

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特此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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