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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交通银行:H股公告2018-06-13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
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
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Bank of Communications Co., 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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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
                          建議委任執行董事及聘任行長

建議委任執行董事

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本行」)董事會(「董事會」)欣然宣佈,董事會已於2018年6月12日
決議建議委任任德奇先生(「任先生」)為本行執行董事(「董事」)、副董事長、董事會戰略
委員會(普惠金融發展委員會)委員及董事會社會責任與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主任委
員,建議委任沈如軍先生(「沈先生」)為執行董事、董事會戰略委員會(普惠金融發展委員
會)委員及董事會社會責任與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委員。

委任任先生及沈先生為執行董事須經本行股東(「股東」)於本行股東大會上批准及中國銀
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銀保監會」)核准其任職資格後方可作實。委任任先生為副
董事長須經中國銀保監會核准其執行董事、副董事長任職資格後方可作實。任先生與沈
先生於董事會專門委員會的任職,將自其執行董事任職資格獲中國銀保監會核准之日生
效。

任先生的執行董事任職資格獲核准後,彭純先生不再擔任董事會社會責任與消費者權益
保護委員會主任委員。




                                        - 1 -
任德奇先生之履歷詳情如下:

任德奇先生,55歲,中國國籍,高級經濟師。任先生1988年7月至2003年8月先後在中國
建設銀行岳陽長嶺支行、岳陽市中心支行、岳陽分行,中國建設銀行信貸管理委員會辦
公室、信貸風險管理部工作;2003年8月至2014年5月歷任中國建設銀行信貸審批部副總
經理、風險監控部總經理、授信管理部總經理、湖北省分行行長、風險管理部總經理;
2014年7月至2016年11月任中國銀行副行長,2016年12月至2018年6月任中國銀行執行董
事、副行長,其中:2015年10月至2018年6月兼任中銀香港(控股)有限公司非執行董事,
2016年9月至2018年6月兼任中國銀行上海人民幣交易業務總部總裁。任先生1988年於清
華大學獲工學碩士學位。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任先生並無擔任本行或其任何附屬公司之任何其他職位,亦無於過
往三年擔任任何其他上市公眾公司之董事職務。任先生與本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主
要股東概無任何關係,且並無於本行或其任何相聯法團(定義見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
之任何股份、相關股份或債券中擁有或被視為擁有任何權益或淡倉。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董事會並不知悉任何其他有關任先生的委任而須提請股東注意之事
宜,亦無任何其他資料須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51(2)條第(h)至
(v)項的規定予以披露。

本行將不會與任先生訂立任何特定服務年期的服務合約。根據本行公司章程(「公司章
程」),任先生作為執行董事之任期將自中國銀保監會核准其任職資格之日起至本行2018
年度股東大會召開之日止,並有資格重選連任。如獲委任,任先生將從本行領取薪酬,
其薪酬將根據公司章程及相關規定以及年度經營績效考核情況釐定,包括工資、酌情獎
金和法定社會保障福利。




                                     - 2 -
沈如軍先生之履歷詳情如下:

沈如軍先生,54歲,中國國籍。沈先生1985年1月至1998年12月歷任中國工商銀行江蘇省
分行會計處科員、副科長、科長、副處長,計劃處副處長(主持工作)、處長;1998年12
月至2003年11月任中國工商銀行計劃財務部副總經理;2003年11月至2008年7月任中國工
商銀行北京市分行副行長;2008年7月至2013年11月任中國工商銀行財務會計部總經理;
2013年11月至2015年3月任中國工商銀行山東省分行行長;2015年3月起任本行副行長。
沈先生2001年於河海大學技術經濟學院獲管理學博士學位。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沈先生並無擔任本行或其任何附屬公司之任何其他職位,亦無於過
往三年擔任任何其他上市公眾公司之董事職務。沈先生與本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主
要股東概無任何關係。於本公告日期,沈先生持有20,000股本行H股股份。除上文所披露
者外,沈先生並無於本行或其任何相聯法團(定義見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之任何股
份、相關股份或債券中擁有或被視為擁有任何權益或淡倉。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董事會並不知悉任何其他有關沈先生的委任而須提請股東注意之事
宜,亦無任何其他資料須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51(2)條第(h)至
(v)項的規定予以披露。

本行將不會與沈先生訂立任何特定服務年期的服務合約。根據公司章程,沈先生作為執
行董事之任期將自中國銀保監會核准其任職資格之日起至本行2018年度股東大會召開之
日止,並有資格重選連任。沈先生2015年已加入本行,並從本行領取薪酬,如獲委任為
執行董事,其薪酬將繼續根據公司章程及相關規定以及年度經營績效考核情況釐定,包
括工資、酌情獎金和法定社會保障福利。

本行將適時舉行股東大會,籍以審議及批准委任任先生及沈先生為執行董事。




                                     - 3 -
聘任行長

董事會欣然宣佈,任先生於同日舉行的董事會會議上被聘任為本行行長。任先生的詳細
資料如上文所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監管規章及公司章程的規定,聘任任先生為本行
行長鬚經中國銀保監會核准其任職資格後方可作實。任先生的行長任職資格獲核准後,
彭純先生不再代行行長職責。

                                                               承董事會命
                                                         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顧生
                                                                 公司秘書

中國上海
2018年6月12日

於本公告發佈之日,本行董事為彭純先生、王冬勝先生*、侯維棟先生、王太銀先生*、
宋國斌先生*、何兆斌先生*、黃碧娟女士*、劉寒星先生*、羅明德先生*、
劉浩洋先生*、陳志武先生#、于永順先生#、李健女士#、劉力先生#、楊志威先生#及胡展
雲先生#。

*   非執行董事
#
    獨立非執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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