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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交通银行:H股公告2018-11-09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
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
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Bank of Communications Co., 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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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
                                建議委任執行董事

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本行」)董事會(「董事會」)欣然宣佈,董事會已於2018年11月8日
決議建議委任吳偉先生(「吳先生」)為本行執行董事(「董事」)、董事會戰略委員會(普惠金
融發展委員會)委員及董事會社會責任與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委員。

委任吳先生為執行董事須經本行股東(「股東」)於本行股東大會上批准及中國銀行保險監
督管理委員會(「中國銀保監會」)核准其任職資格後方可作實。吳先生於董事會專門委員
會的任職,將自其執行董事任職資格獲中國銀保監會核准之日生效。

吳偉先生之履歷詳情如下:

吳偉先生,49歲,中國國籍。吳先生1994年7月至1995年10月在中國人民銀行武漢市分行
稽核處工作;1998年7月至2010年1月歷任本行財務會計部財務處主管、副處長、副總經
理,預算財務部副總經理、總經理;2010年1月至2011年10月任本行遼寧省分行行長;
2011年10月至2013年7月任本行預算財務部總經理;2013年7月至2015年4月歷任本行投資
銀行部總經理、投資銀行業務中心總裁,其中2014年12月起兼任資產負債管理部總經
理;2015年4月至2017年8月任本行首席財務官,兼任資產負債管理部總經理;2017年9月
起任本行副行長兼首席財務官。吳先生1998年于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研究生部獲經濟
學博士學位。

截至本公告日期,吴先生持有96,000股本行A股股份及20,000股本行H股股份。除上文所
披露者外,吴先生並無擔任本行或其任何附屬公司之任何其他職位,亦無於過往三年擔
任任何其他上市公眾公司之董事職務;吴先生與本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主要股東概
無關係,且並無於本行或其任何相聯法團(定義見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之任何股份、
相關股份或債券中擁有或被視為擁有任何權益或淡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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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董事會並不知悉任何其他有關吴先生的委任而須提請股東注意之事
宜,亦無任何其他資料須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51(2)條的規定
予以披露。

本行將不會與吴先生訂立任何特定服務年期的服務合約。根據本行公司章程(「公司章
程」),吴先生作為執行董事之任期將自中國銀保監會核准其任職資格之日起至本行2018
年度股東大會召開之日止,並有資格重選連任。吴先生2015年4月起擔任本行首席財務
官,並從本行領取高管薪酬,如獲委任為執行董事,其薪酬將繼續根據公司章程及相關
規定以及年度經營績效考核情況釐定,包括工資、酌情獎金和法定社會保障福利。

本行將適時舉行股東大會,籍以審議及批准委任吴先生為執行董事。

                                                               承董事會命
                                                         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顧生
                                                                 公司秘書

中國上海
2018年11月8日

於本公告發佈之日,本行董事為彭純先生、任德奇先生、王冬勝先生*、侯維棟先生、王
太銀先生*、宋國斌先生*、何兆斌先生*、黃碧娟女士*、劉寒星先生*、羅明德先生*、
劉浩洋先生*、于永順先生#、李健女士#、劉力先生#、楊志威先生#、胡展雲先生#及蔡浩
儀先生#。

*   非執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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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獨立非執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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