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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交通银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2018-12-11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资 料




       2019 年 1 月 4 日,中国上海
                             目       录


1.股东大会议程……………………………………………………………2

2.关于选举吴伟先生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的议案…………5

3.关于发行二级资本债券的议案…………………………………………7

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10

5.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12

6.关于修订《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方案》的议案…14




                                  2
                     股东大会议程

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19 年 1 月 4 日(星期五)上午 9:30
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兴荣温德姆至尊豪廷酒店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2288 号)
网络投票(适用于 A 股):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
              票系统,其中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
              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1 月 4 日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 2019 年 1 月 4 日 9:15-15:00。
召集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会议议程:
    一、大会主席宣布开会
    二、宣读和审议各项议案
    1.关于选举吴伟先生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的

议案;

    2.关于发行二级资本债券的议案;

    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5.关于修订《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

方案》的议案。
    三、股东提问
    四、投票表决
    五、计票,休会
    六、宣布表决结果
                              3
七、宣读法律意见书
八、大会主席宣布闭会




                       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之一


           关于选举吴伟先生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本公司章程第 68 条和第 128 条的规定,建议股东
大会选举吴伟先生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如获
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吴伟先生的执行董事任职资格尚须报请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本议案已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
    以上,请予审议


    附件:吴伟先生简历




                               5
附件
                      吴伟先生简历


    吴伟,男,1969 年生,中国国籍。吴先生 1994 年 7 月至 1995
年 10 月在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市分行稽核处工作;1998 年 7 月至
2010 年 1 月历任本公司财务会计部财务处主管、副处长、副总经
理,预算财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2010 年 1 月至 2011 年 10
月任本公司辽宁省分行行长;2011 年 10 月至 2013 年 7 月任本公
司预算财务部总经理;2013 年 7 月至 2015 年 4 月历任本公司投
资银行部总经理、投资银行业务中心总裁,其中 2014 年 12 月起
兼任资产负债管理部总经理;2015 年 4 月至 2017 年 8 月任本公
司首席财务官,兼任资产负债管理部总经理;2017 年 9 月起任
本公司副行长兼首席财务官。吴先生 1998 年于财政部财政科学
研究所研究生部获经济学博士学位。




                             6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之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理
办法》的议案

               关于发行二级资本债券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增强持续发展和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根据中国银保监
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以及本公司资本管理
规划,本公司近年来通过内源性积累和外源性补充,保持良
好的资本充足水平和合理的资本结构。鉴于本公司现有资本
工具陆续到期情况,为做好续发衔接,建议发行减记型合格
二级资本债券。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以下发行方案及授权事
项:
      一、在取得中国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及相关审批机
构批准的条件下,按照下列条款和条件分批次发行二级资本
债券
      (一)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 亿元。
      (二)工具类型:减记型合格二级资本债券,符合中国
银保监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
可用于补充商业银行的资本。
      (三)期限:不少于 5 年期。
      (四)发行市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五)损失吸收方式:当发行文件约定的触发事件发生
时,采用减记方式吸收损失。

                                  7
    (六)发行利率:参照市场利率确定。
    (七)募集资金用途:用于补充二级资本,优化资本结
构,促进业务稳健发展。
    (八)发行方案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
    二、相关授权事项
    为稳妥推进债券发行工作,建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并由董事会授权高级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具体事宜,
包括但不限于:
    (一)根据发行方案以及相关监管机构的规定和审批要
求,决定债券的具体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在触发事件发生时,
减记型合格二级资本债券能够立即按照约定进行减记;确定
债券的发行批次、发行时间、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利
率、价格、发行对象、发行方式、兑付方式等所有相关事宜。
    (二)修改、签署、执行债券发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
议、合同和相关文件,聘请中介机构,以及其他发行相关的
事宜。
    (三)办理债券发行的相关报批手续,根据有关政府部
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该等发行的申报材料。
    (四)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政策要求以及市
场情况的变化,对债券发行的相关事项进行必要的调整。涉
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或董事会
重新表决的事项除外。
                          8
    上述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
    本议案已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
    以上,请予审议




                          9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之三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理
     办法》的议案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财政部有关中央金融
     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和《金融企业绩效评价办法》,以
     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经营绩效考核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相
     关考核评估结果,拟定本公司 2017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见
     下表),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单位:人民币万元,均为税前数据
                                 2017 年从本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情况
                                                                                   是否在股
                                          社会保险、企业
                                                                       2015-20     东单位或
                                          年金、补充医疗       其他
 姓名               职务         应付                                  17 年任期   其他关联
                                          保险及住房公积      货币性
                                 年薪                                  激励收入    方领取薪
                                          金的单位缴存部       收入
                                                                                     酬
                                                 分
彭   纯    董事长、执行董事      67.20          16.77           0        45.44        -

侯维栋     执行董事、副行长      60.48          16.33           0        40.90        -

王太银        非执行董事         150.77         15.90           0          0          -

宋国斌        非执行董事         50.26          7.57            0          0          -

何兆斌        非执行董事         50.26          7.57            0          0          -

牛锡明    原董事长、原执行董事   55.20          17.73           0        40.10        -

于亚利    原执行董事、原副行长   60.48          16.33           0        40.90        -

胡华庭       原非执行董事        50.26          5.14            0          0          -

刘长顺       原非执行董事        100.51         10.49           0          0          -


                                           10
    注:
    1.2015 年起,本公司中央管理的董事,其薪酬按中央金融企业负责人薪酬管
理相关办法执行。上表中董事税前报酬为 2017 年度任职期间全部年度报酬数额,
其中包括已于 2017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额,不含发放的以前年度绩效年薪。
    2.王太银先生、宋国斌先生、何兆斌先生、胡华庭先生、刘长顺先生的应付
年薪中,部分绩效年薪根据以后年度经营业绩和风险暴露情况实行延期支付,延
期支付期限一般不少于三年。
    3.自 2017 年 8 月 31 日起,宋国斌先生、何兆斌先生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
表中数据为 2017 年担任非执行董事领取的报酬。
    4.自 2018 年 2 月 1 日起,牛锡明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
表中数据为 2017 年担任董事长、执行董事领取的报酬。
    5.自 2018 年 6 月 1 日起,于亚利女士不再担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副行长,
表中数据为 2017 年担任执行董事、副行长领取的报酬。
    6.自 2017 年 4 月 26 日起,胡华庭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职务,表
中数据为 2017 年担任非执行董事领取的报酬。
    7.自 2017 年 8 月 31 日起,刘长顺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职务,表
中数据为 2017 年担任非执行董事领取的报酬。
    8.独立非执行董事年度薪酬标准已经本公司 200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为每年税前人民币 25 万元。部分独立非执行董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未从本公司
领取薪酬。
    9.除以上人士外,其他非执行董事不从本公司领取薪酬。
    10.本公司董事的任职起止时间参见本公司 2017 年度报告及有关人员任职
变动公告。

     本方案已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
     以上,请予审议




                                   11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之四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理
办法》的议案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财政部有关中央金融
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和《金融企业绩效评价办法》,以
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经营绩效考核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相
关考核评估结果,拟定本公司 2017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见
下表),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单位:人民币万元,税前数据
                        2017 年从本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情况              是否在股

                                社会保险、企业年            2015-201   东单位或
                                                    其他
  姓名         职务     应付    金、补充医疗保险            7 年任期   其他关联
                                                   货币性
                        年薪     及住房公积金的             激励收入   方领取薪
                                                    收入
                                  单位缴存部分                           酬

 宋曙光    监事长       67.20         18.27          0       45.44        -

    注:
    1. 2015 年起,本公司中央管理的监事,其薪酬按中央金融企业负责人薪酬
管理相关办法执行。上表中监事税前报酬为 2017 年度任职期间全部年度薪酬数
额,其中包括已于 2017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额,不含发放的以前年度绩效年
薪。
    2. 外部监事年度薪酬标准已经本公司 200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为每年
税前人民币 20 万元。部分外部监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未从本公司领取薪酬。
    3. 本公司职工监事以职工身份领取所在岗位薪酬,作为职工监事未再额外
领取薪酬。
    4. 除以上人士外,其他监事不从本公司领取薪酬。
    5. 本公司监事的任职起止时间参见本公司 2017 年度报告及有关人员任职变
                                        12
动公告。

     本方案已经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
     以上,请予审议




                         13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之五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理
办法》的议案

       关于修订《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持续完善授权经营体系,是贯彻落实国务院批准的《交
通银行深化改革方案》的重要内容。根据新形势下本公司经
营发展工作的实际需要,为进一步提高决策效率,建议股东
大会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方案》
中的“债券发行审批权”、“债权投资审批权”、“信贷资产核
销审批权”和“对外赠予审批权”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完善
(修订对照表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
      以上,请予审议


       附件:《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
               方案》修订对照表




                                  14
附件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
                    授权方案》修订对照表
                          (审议稿)


序号     条款             修订前条款               修订后条款
                    当年发行普通金融债券 当年发行普通金融债券
                    (不包括次级债券、可转 (不包括次级债券、可
                    换债券等补充资本金性 转换债券等补充资本金
       二、债券发
 1                  质的公司债券)金额不超 性质的公司债券)新增
       行审批权
                    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 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
                    资产值 1%的,由董事会 审计的总资产值 1%的,
                    审批。                   由董事会审批。
                    (一)对中国国债(含财 (一)对中国国债(含
                    政部代理发行、代办兑付 财政部代理发行、代办
                    的地方政府债券)和债券 兑付的地方政府债券)
                    评级为投资级(含)以上 和 债 券 评 级 为 投 资 级
                    的主权国家及地区政府 (含)以上的主权国家
                    债券、国际金融组织债 及地区政府债券、国际
                    券、中国人民银行票据、 金融组织债券、中国人
       三、债券投 国家开发银行债券、中国 民银行票据、国家开发
 2
       资审批权     农业发展银行债券、中国 银行债券、中国农业发
                    进出口银行债券、中国工 展银行债券、中国进出
                    商银行债券、中国农业银 口银行债券、中国工商
                    行债券、中国银行债券、 银行债券、中国农业银
                    中国建设银行债券和中 行债券、中国银行债券、
                    国铁道部债券的投资,由 中国建设银行债券和中
                    董事会审批。             国铁路总公司债券的投
                                             资,由董事会审批。

                               15
                 (一)信贷资产核销审批 (一)信贷资产核销审
                 权                       批权
    六、资产核
3                单户金额不超过 10 亿元 单户本金不超过 25 亿
    销审批权
                 的信贷资产核销事项,由 元 的 信 贷 资 产 核 销 事
                 董事会审批。             项,由董事会审批。
                 单项对外赠予支出不超 九、对外捐赠审批权
                 过 800 万元,且当年对外 单项对外捐赠支出不超
    九、对外赠 赠 予 支 出 总 额 不 超 过 过 800 万元,且当年对
4   予审批权     1000 万元与本公司上一 外捐赠支出总额不超过
                 年度净利润万分之三之 2500 万元与本公司上一
                 和,由董事会审批。       年度净利润万分之三之
                                          和,由董事会审批。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