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关于延长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2019-04-30
股票代码:601328 股票简称:交通银行 编号:临 2019-018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决议有效
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或“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
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 2018 年 6 月 29 日召开的 2017 年度股东大会、2018 年第一次 A 股类
别股东大会、2018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关于〈交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并同意授权董事会
在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框架和原则下,全权办理本次可转债发行
(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除非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将上述授权转授予董事长、行长、分管副行长和董事会秘书
共同或单独行使。上述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以
下简称“决议有效期”)、授权事项的有效期(以下简称“授权有效期”)均为十
二个月,即 2018 年 6 月 29 日至 2019 年 6 月 28 日。
目前,本公司正在积极稳妥推进本次发行事宜。为保持相关工作的延续性和
有效性,确保后续工作顺利进行,本公司 2019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延长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
司债券方案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授
权有效期,自前述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均延长十二个月,即均延长至 2020 年 6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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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日。该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除延长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外,已经本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2018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18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
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的其他
事项和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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