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H 股公告2019-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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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28 4605
公告
境外優先股及境內優先股股息派發
一、批准境外優先股及境內優先股股息派發方案的董事會會議情況
茲提述日期為2015年7月29日、2016年9月13日之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本行」)之
公告。本行於2015年7月29日發行2,450,000,000美元5.00%股息率的非累積永續境外
優先股(「境外優先股」),於2016年9月13日發行人民幣45,000,000,000元分階段調整
股息率的非累積永續境內優先股(「境內優先股」)。根據境外優先股條款規定,本行
擬於2019年7月29日派發境外優先股股息。根據境內優先股條款規定,本行擬於2019
年9月9日派發境內優先股股息。
上述境外優先股及境內優先股股息派發方案已經本行於2019年4月29日召開的第8屆
董事會第26次會議中審議批准。
二、本次境外優先股股息派發
1. 境外優先股股息派發方案
(1) 計息期間:自2018年7月29日(包括當日)至2019年7月29日(不包括該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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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股權登記日:2019年7月26日(星期五)。
(3) 股息派發日:2019年7月29日(星期一)。
(4) 股息率:按照境外優先股條款規定,境外優先股的年股息率為5%(不含
稅,即5%為優先股股東實際取得的股息率);同時,按照有關法律規定,
本行需按10%的稅率代扣代繳所得稅。根據境外優先股條款約定,相關稅
費由本行承擔。
(5) 發放對像:截至2019年7月26日(星期五)收市後,登記在本行名冊的境外
優先股股東。
(6) 派息金額:本行境外優先股發行規模為24.5億美元,按照5%的稅後年股息
率和10%的代扣代繳所得稅稅率計算,本次境外優先股股息總額為
136,111,111.11美元,其中:向境外優先股股東實際支付122,500,000美元,
代扣代繳所得稅13,611,111.11美元。
2. 境外優先股派息方案實施辦法
本行會向於股權登記日登記在本行名冊的境外優先股股東派發境外優先股的股
息。境外優先股通過Euroclear Bank SA/NV(「Euroclear」和Clearstream Banking,
S.A.(「Clearstream, Luxembourg」代表持有。截至本公告之日,DB Nominees
(HongKong) Limited(作為Euroclear及Clearstream, Luxembourg的共同存管處)是
唯一登記在本行名冊的境外優先股股東。本行向DB Nominees (Hong Kong)
Limited支付股息後,應被視為已經履行本行就境外優先股支付股息的義務。如
果最終投資者就有關股息在進入清算系統後向最終投資者的後續轉付有任何疑
問,最終投資者應向其各自的存管機構或中介機構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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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境內優先股股息派發
1. 境內優先股股息派發方案
(1) 發放金額:按照境內優先股票面股息率3.90%計算,每股發放現金股息人
民幣3.90元(含稅),合計派發人民幣1,755,000,000元(含稅)。
(2) 發放對像:截至2019年9月6日上海證券交易所收市後,在中國證券登記結
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本行全體境內優先股股東。
(3) 扣稅情況:每股稅前發放現金股息人民幣3.90元。根據國家稅法的有關規
定:
(i) 對於持有境內優先股的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的居
民企業股東(含機構投資者),其現金股息所得稅(如適用)由其自行繳
納,每股實際發放現金股息人民幣3.90元。
(ii) 其他境內優先股股東現金股息所得稅的繳納,根據相關規定執行。
2. 境內優先股分紅派息具體實施日期
(1) 最後交易日:2019年9月5日(星期四)。
(2) 股權登記日:2019年9月6日(星期五)。
(3) 除息日:2019年9月6日(星期五)。
(4) 股息發放日:根據境內優先股條款規定,股息派發日為2019年9月7日(星
期六),由於該日不是上海證券交易所的交易日,本次股息派發日順延至
下一交易日2019年9月9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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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境內優先股分紅派息實施辦法
全體境內優先股股東的股息由本行自行發放。
四、有關諮詢辦法
聯繫部門:本行董事會辦公室
電話:021-58766688
傳真:021-58798398
郵箱:investor@bankcomm.com
承董事會命
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顧生
公司秘書
中國上海
2019年4月29日
於本公告發佈之日,本行董事為任德奇先生、王冬勝先生*、侯維棟先生、吳偉先生、王
太銀先生*、宋國斌先生*、何兆斌先生*、黃碧娟女士*、劉寒星先生*、羅明德先生*、
劉浩洋先生*、于永順先生#、李健女士#、劉力先生#、楊志威先生#、胡展雲先生#及蔡浩
儀先生#。
* 非執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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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非執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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