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5-21
股票代码:601328 股票简称:交通银行 编号:临 2019-021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或“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
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 年 5 月 20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兴荣温德姆至尊豪廷酒店(地址:上海市
浦东大道 2288 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96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83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H 股) 1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52,087,408,712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21,794,413,070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H 股) 30,292,995,64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139371
1
比例(%)
其中:A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29.347715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40.791656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
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任德奇副董事长、王冬胜副董事长因其
他公务安排无法出席并主持本次会议。经本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会议由
本公司执行董事侯维栋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17 人,出席 5 人,任德奇副董事长、王冬胜副董事长、黄
碧娟非执行董事、刘寒星非执行董事、罗明德非执行董事、刘浩洋非执行董事、
于永顺独立董事、李健独立董事、刘力独立董事、杨志威独立董事、胡展云独立
董事、蔡浩仪独立董事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12 人,出席 5 人,顾惠忠股东监事、赵玉国股东监事、刘
明星股东监事、张丽丽股东监事、王学庆股东监事、李曜外部监事、徐明职工监
事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3.顾生董事会秘书以及部分高管层成员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名称:关于发行减记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股东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21,790,918,913 99.983968 3,494,157 0.016032 0 0.000000
H股 30,257,989,883 99.884443 19,953,291 0.065867 15,052,468 0.049690
普通股
52,048,908,796 99.926086 23,447,448 0.045016 15,052,468 0.028898
合计: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为特别决议案,该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获得通过。
2.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规定,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担任本次会议
的监票人。本公司股东代表张忠民女士和李海燕女士、监事关兴社先生,以及国
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李开叶律师于本次会议上共同负责了计票和监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李开叶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5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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