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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交通银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0-03-28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
指引》等监管要求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交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等规定,本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履行在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执
行会计政策、强化内外部审计监督、完善内部控制体系等方
面的决策咨询功能,有力保障了本公司各项财务信息的真实
准确、内部控制体系的稳定有效和经营管理的稳健运营,进
一步提升了公司治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现将审计委员会
2019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建新一届审计委员会
    2019 年 6 月,本公司董事会换届后,随即按照公司章程
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的规定,由董事会批准
组建新一届审计委员会。新一届审计委员会由刘力、王太银、
何兆斌、陈俊奎、李健、杨志威、胡展云 7 名委员组成,刘
力担任委员会主任委员。
    二、会议召开及委员出席情况
    2019 年,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包括委员
会年度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定期业绩报告、财务决算报告、
利润分配方案、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变更租赁会计政策、
资本管理高级方法实施情况审计报告等在内的 24 项议案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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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并向董事会报告审议意见。
     各次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通过的议案均符合法律
法规、本公司章程以及委员会工作条例的规定。除参加委员
会会议外,部分委员还于年内参加了独立董事与外部审计师
见面会、独立董事与财务负责人见面会。履职过程中,各位
委员投入了足够的时间和精力,表现出高度的敬业精神和良好
的专业素养。
                     委员 2019 年会议出席情况
             委 员                 出席次数/会议次数   出席率
      刘 力(主任委员)                  4/4             100%
             王太银                      4/4             100%
             何兆斌                      4/4             100%
陈俊奎(2019 年 8 月 9 日起履职)        2/2             100%
             李 健                       4/4             100%
             杨志威                      4/4             100%
胡展云(2019 年 6 月 21 日起履职)       2/2             100%
罗明德(2019 年 6 月 21 日起退任)       2/2             100%
于永顺(2019 年 6 月 21 日起退任)       2/2             100%
      三、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年度预决算及会计政策等议案。
    一是审核监督定期报告财务信息。委员会审议并提请董事会
批准对外披露 2018 年年度报告、2019 年季度及中期报告在内的
4 份定期业绩报告。在审核过程中,委员会就财务报告信息的真
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并就本公司提升经营管理水平,
向董事会和高管层提出发挥战略引领作用夯实客户基础、加强资
产定价管理提升息差水平、加强成本收入比管控、整合内外部数
据挖掘数据价值、加强同业指标分析对比等意见建议。二是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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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度预决算相关议案。委员会提请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19 年度固定
资产投资计划》等在内的年度经营和分红方案,提请董事会批准
《境内优先股股息分配方案》《境外优先股股息分配方案》。向董
事会及高管层提出加强对经济金融形势的前瞻性研判、坚持经营
发展和风险防控并重、加快发展金融科技等意见建议。三是关注
会计准则变更。委员会关注会计准则变更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影
响,提请董事会批准《关于变更租赁会计政策的议案》,自编制
2019 年一季度财务报告开始,对集团租赁业务相关会计政策进行
变更。
    (二)定期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加强与外审机构沟通交流。
    一是定期评估内部控制情况。委员会审议并提请董事会批准
了 2018 年度及 2019 年季度、半年度在内的 4 份内部控制和审计
工作报告。在审议过程中,委员会关注本公司内部控制的稳定性
和有效性,建议高管层加强对监管通报及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督
促,健全完善内控制度体系建设,做好反贪污行贿、反洗钱和反
恐怖融资、贸易制裁等意见建议。二是开展年度内部控制评价。
委员会提请董事会批准《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委员会
认为,经过自我评估,本公司内部控制措施覆盖了各主要业务领
域,未发现内部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保持了有效
的内部控制。三是关注外审提出的管理建议。委员会审阅了外部
审计师出具的 2018 年度及 2019 年季度、半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
告及管理建议书。审定同意年度外审计划,要求外部审计机构在
做好常规审计的同时,应为董事会及高管层提供更多有价值的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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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询建议等增值服务。
    (三)注重内部审计工作质效,不断提升内审工作质量。
    一是总结年度内审工作成效。根据《商业银行内部审计指引》
以及董事会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有关要求,委员会提请董事会批准
了《内部审计 2018 年工作总结及 2019 年工作计划》,全面总结
年度内审工作开展情况,并就 2019 年审计计划提出建议。要求
持续提升内审工作质量,加强对基层经营机构关键岗位和关键人
员的审计力度,注重科技化、数字化在审计过程的运用。二是加
强对内审部门的指导。委员会定期听取内审部门工作汇报,加强
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监督。提出要高度重视屡查屡犯问题、
实现业务发展与内部控制平衡、加强督促整改确保成效等意见建
议。三是完善内审信息传递机制。委员会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内部
审计有关工作,确保董事会、监事会、高管层及时了解本公司经
营和风险状况,确保内部控制政策及信息向相关部门和员工的有
效传递与实施。
    (四)加强外部审计机构聘用管理,强化外部审计监督评价。
    一是加强外部审计机构聘用管理。委员会在听取《会计师事
务所 2018 年度审计工作总结报告》的基础上,审议并提请董事
会和股东大会批准《2019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用方案》。对外审
机构 2019 年上半年提供服务进行检查监督。在聘用外审机构过
程中,委员会重点审核外审机构的年度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确
保外部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持续性。二是定期听取外部审计师报
告。委员会按季听取外部审计师关于本公司定期业绩报告及内部
控制审计报告的评价意见,注重评价意见的科学性、真实性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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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善性,督促高管层和内审部门加强对问题的整改落实。
    (五)推进资本管理高级方法实施,强化审计监督。
    委员会听取了《2018 年度资本管理高级方法实施情况审计
报告》,关注实施质量以及管理方法、计量模型的评估核准,了
解本公司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运行的审计
情况。建议高管层提高资本管理的精细化水平,以充足资本保障
业务发展。
    (六)加强委员会能力建设,提升决策咨询水平。
    一是委员会加强对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宏观调控政策和监
管政策的分析研判。在履职过程中,注重发挥委员专业优势,全
年共向董事会提出加强对经济金融形势的前瞻性研判、以科技赋
能提升经营管理水平等21条意见建议。二是委员会召开的各次会
议,均邀请监事、总行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并提供必要信息。
会议结束后,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交审议意见,形成会议记录。
会议出席人员严格履行会议所议事项的保密义务。三是本公司为
委员会履职及时提供包括经济金融动态、监管政策、同业先进经
验,以及本公司经营管理、内外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等在内的大
量信息。组织委员们参加专业培训,帮助委员们提升专业水平和
履职能力。
    四、年度调研工作情况
    2019 年,各位委员围绕本公司发展战略执行、风险管理与内
部控制、内外部审计相关主题,到境内外有关分行或子公司开展
调研,提出意见建议。年内,刘力主任委员、李健委员联合对信
用卡中心、广西区分行进行调研;王太银委员、何兆斌委员联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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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总行有关部门及多家子公司进行调研;李健委员、杨志威委员、
胡展云委员联合对纽约分行进行调研。此外,刘力主任委员分别
对山东省分行、黑龙江省分行、吉林省分行进行调研;王太银委
员分别对宁夏区分行、新疆区分行进行调研;何兆斌委员对福建
省分行、浙江省分行、四川省分行、山东省分行进行调研;李健
委员对广东省分行进行调研等。调研结束后,各位委员均形成调
研报告,提交董事会及高管层参阅,帮助提升经营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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