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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交通银行:H股公告2020-05-12  

						                              此乃要件 請即處理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通函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
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通函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
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閣下如對本通函任何方面或應採取之行動有任何疑問,應諮詢   閣下之股票經紀或其他持牌證
券商、銀行經理、律師、專業會計師或其他專業顧問。

閣下如已將名下之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股份出售或轉讓,應立即將本通函連同隨附之
代表委任表格及回執送交買主或承讓人,或經手買賣或轉讓之銀行、持牌證券商或其他代理,
以便轉交買主或承讓人。




             Bank of Communications Co., Ltd.
                                    03328   4605


                           追加2020年度對外捐贈額度
                                 建議委任董事
                               建議委任外部監事
                               固定資產投資計劃
                                       及
                               年度股東大會通告



本行謹訂於2020年6月30日(星期二)上午九時三十分假座中國上海市銀城中路188號交銀金融
大廈舉行年度股東大會,年度股東大會通告載於本通函的第10頁至第12頁。

如 閣下欲委任代表出席年度股東大會, 閣下須按隨附的代表委任表格上印列之指示填妥及
交回表格。H股持有人須將代表委任表格交回本行於香港之H股股份過戶登記處香港中央證券
登記有限公司,其地址為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M樓,惟無論如何最遲須於年
度股東大會或其任何續會指定舉行時間24小時前以專人送遞、郵寄或傳真方式交回。填妥及交
回代表委任表格後, 閣下屆時仍可親身出席年度股東大會或其任何續會,並於會上投票。

如 閣下擬親身或委任代表出席年度股東大會,須於2020年6月9日(星期二)或之前將填妥的回
執交回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或本行董事會辦公室。

                                                                     2020年5月12日
                                                          目      錄


                                                                                                                            頁碼


釋義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董事會函件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


       1.       序言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


       2.       追加2020年度對外捐贈額度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


       3.       建議委任董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


       4.       建議委任外部監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7


       5.       固定資產投資計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8


       6.       年度股東大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8


       7.       推薦意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9


年度股東大會通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0




                                                             - i -
                                       釋    義

       於本通函內,除文義另有所指外,下列詞彙具有以下含義:


「年度股東大會」                指   本行將於2020年6月30日(星期二)上午九時三十分召
                                     開之年度股東大會


「公司章程」                    指   《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經不時修訂)


「A股」                         指   本行普通股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幣1.00元之內資股,
                                     其於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並以人民幣買賣


「本行」                        指   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一家於中國註冊成立之股份
                                     有限公司,其H股及A股份別於香港聯交所及上海證
                                     券交易所上市


「董事會」                      指   本行董事會


「監事會」                      指   本行監事會


「中國銀保監會」                指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公司法》」                  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董事」                        指   本行董事


「香港」                        指   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香港聯交所」                  指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H股」                         指   本行普通股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幣1.00元之境外上市
                                     外資股,其於香港聯交所上市並以港元買賣


「最後實際可行日期」            指   2020年5月6日,即於本通函付印前,確定本通函所載
                                     若干資料之最後實際可行日期


「上市規則」                    指   經不時修訂、補充或以其他方式修改的香港聯交所證
                                     券上市規則


「中國」                        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




                                         - 1 -
                   釋    義

「人民幣」   指   人民幣,中國法定貨幣


「股東」     指   本行股份持有人


「股份」     指   A股及╱或H股


「監事」     指   本行監事




                     - 2 -
                            董事會函件




               Bank of Communications Co., Ltd.
                              03328     4605

執行董事:                                     註冊地址:
任德奇先生                                     中國(上海)
                                               自由貿易試驗區
非執行董事:                                   銀城中路188號
王太銀先生
宋國斌先生                                     香港營業地點:
何兆斌先生                                     香港
陳紹宗先生                                     中環
宋洪軍先生                                     畢打街20號
陳俊奎先生
劉浩洋先生

獨立非執行董事:
李健女士
劉力先生
楊志威先生
胡展雲先生
蔡浩儀先生
石磊先生


致股東


敬啟者:


                      追加2020年度對外捐贈額度
                            建議委任董事
                          建議委任外部監事
                          固定資產投資計劃
                                  及
                          年度股東大會通告




                                - 3 -
                                    董事會函件

1.   序言

     謹此提述本行日期為2020年4月28日有關建議委任董事、建議委任外部監事之公告。


     本通函旨在向   閣下提供有關(其中包括)(i)追加2020年度對外捐贈額度;(ii)建議委任董
事;(iii)建議委任外部監事;及(iv)固定資產投資計劃之議案詳情,以令   閣下可就於年度股東
大會上投票贊成或反對建議決議案作出知情決定。


2.   追加2020年度對外捐贈額度

     為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統籌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脫貧攻堅工
作,積極履行社會責任,根據本行《股東大會對董事會授權方案》的規定,在董事會2020年度對
外捐贈額度人民幣4,818萬元的基礎上,董事會建議:


     (1)    追加2020年度對外捐贈額度人民幣2,167萬元。如獲股東大會批准,建議股東大會
            將追加的人民幣2,167萬元對外捐贈額度授權給董事會,並由董事會轉授予本行行
            長或其授權代表具體審批使用。該項授權的有效期自股東大會審議批准之日起至
            2020年12月31日止。


     (2)    鑑於新冠肺炎疫情尚未結束,為進一步做好本行2020年度防疫物資捐贈事宜,建
            議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並由董事會轉授予行長或其授權代表審批後由本行先行辦
            理,後續通過公司治理程序確認。


     該議案將以普通決議案提呈年度股東大會,供股東審議及批准。


3.   建議委任董事

     董事會已於2020年4月28日召開之會議上,決議建議委任廖宜建先生為非執行董事、董
事會人事薪酬委員會委員,委任張向東先生為獨立非執行董事、董事會風險管理與關聯交易控
制委員會主任委員、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委員,委任李曉慧女士為獨立非執行董事、董事會審計
委員會主任委員、董事會風險管理與關聯交易控制委員會委員。




                                         - 4 -
                                   董事會函件

     上述建議委任之董事的履歷詳情如下:


     廖宜建先生,出生於1972年,中國香港人。廖先生2016年9月至今擔任滙豐集團總經
理,2020年4月被任命為滙豐環球銀行亞太區主管,2015年4月任滙豐中國行長兼行政總裁,
2013年12月任滙豐中國環球銀行及資本市場總監(2014年3月同時擔任滙豐中國副行長),2005
年任滙豐中國地區司庫,1997年加入滙豐。廖先生曾任職於日本興業銀行(現為瑞穗國際)。廖
先生1995年於倫敦大學獲榮譽學士學位。


     張向東先生,出生於1957年,中國國籍,高級經濟師。張先生2011年7月至2018年6月任
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執行董事,2004年11月至2010年6月任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非
執行董事(2005年4月至2010年6月任董事會風險管理委員會主席),2004年1月至2008年12月兼
任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委員,2001年8月至2004年11月曆任中國人民銀行海口中心支
行副行長兼國家外匯管理局海南省分局副局長,國家外匯管理局綜合司副司長、巡視員,1999
年9月至2001年9月兼任中國證監會股票發行審核委員會委員。張先生1986年畢業於中國人民
大學法學專業獲學士學位,1988年於中國人民大學國際經濟法專業研究生畢業,1990年獲法
學碩士學位。


     李曉慧女士,出生於1967年,中國國籍,註冊會計師。李女士2003年9月至今任中央財
經大學會計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2001年7月至2003年8月在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專業標準
部工作,1993年4月至1998年8月先後在滄州會計師事務所、滄獅會計師事務所、河北省財政
廳國有資產管理局工作。李女士是全國會計領軍人才,並擔任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專業技術諮
詢委員會委員、中國會計學會審計專業委員會委員和中國內部審計協會審計準則委員會委員。
李女士目前還擔任方大特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國網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冀中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駱駝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李女士曾任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
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優通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李女士2001年於中央財經大學獲經濟學博
士學位。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及截至最後實際可行日期,上述建議委任之董事沒有擔任本行或其任
何附屬公司的任何其他職位,亦無於過去三年於其他上市公司擔任任何董事職務。上述建議委
任之董事與本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主要股東概無關係。




                                          - 5 -
                                    董事會函件

       截至最後實際可行日期,上述建議委任之董事並無於本行或其任何相聯法團之任何股
份、相關股份或債券(定義見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中擁有或被視為擁有任何權益或淡倉。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及截至最後實際可行日期,董事會並不知悉任何有關上述建議董事的
委任而須提請股東注意之事宜,亦無任何其他資料須根據香港上市規則第13.51(2)條第(h)至(v)
項的規定予以披露。


       本行認為張向東先生及李曉慧女士已滿足上市規則則第3.13條規定中載列的獨立性要
求。


       在考慮獨立非執行董事人選時,提名委員會已考慮各獨立非執行董事候選人過往表現、
根據上市規則第3.13條向本行提供的獨立確認書及他們的職業專長、教育背景、工作經歷、兼
任職務等情況。張向東先生及李曉慧女士在不同領域擁有豐富的經驗,包括金融、會計等。此
外,他們各自的教育、背景、經驗和實踐使他們能夠提供有價值的相關見解、並為董事會的多
樣性作出貢獻。上述獨立非執行董事候選人均無擔任七家或以上上市公司董事職位,因此可以
給予本行足夠的時間和關注。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監管規章及公司章程的規定,上述建議委任董事須經股東於年度股
東大會批准,且須經中國銀保監會核准其任職資格。


       本行將不會與董事訂立任何特定服務年期的服務合約。根據本行公司章程,廖宜建先生
作為非執行董事、張向东先生及李曉慧女士作為獨立非執行董事的任期將自中國銀保監會核准
其任職資格起至第九屆董事會任期屆滿之日,任期屆滿後有資格重選連任。如獲委任,廖宜建
先生及張向东先生將不會從本行領取薪酬,李曉慧女士將每年從本行領取稅前薪酬人民幣33萬
元,任職不滿一年的,按實際任職月份數計發薪酬。


       張向東先生任職資格獲核准後,李健女士不再擔任獨立非執行董事、董事會風險管理與
關聯交易控制委員會主任委員及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委員。李曉慧女士任職資格獲核准後,劉力
先生不再擔任獨立非執行董事、董事會審計委員會主任委員及董事會風險管理與關聯交易控制
委員會委員。


       該等議案將以普通決議案提呈年度股東大會,供股東審議及批准。




                                         - 6 -
                                    董事會函件

4.     建議委任外部監事

       本行監事會於2020年4月28日召開之會議上決議建議委任鞠建東先生擔任外部監事。


       鞠建東先生之履歷詳情如下:


       鞠建東先生,出生於1963年,現為清華大學五道口金融學院紫光講席教授、教育部長江
學者特聘教授、上海財經大學國際工商管理學院特聘教授。鞠建東先生2018年11月至今兼任中
糧肉食控股有限公司獨立董事。2014年3月至2017年9月任上海財經大學國際工商管理學院院
長、教授。2009年8月至2015年7月任清華大學經管學院教授。2011年5月至2014年8月任美國
俄克拉荷馬大學經濟學教授(終身聘任)。2009年6月、8月和2011年3月任世界銀行顧問。2007
年6月至2009年8月任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研究部常駐學者。鞠先生1995年5月於美國賓夕法尼亞
州立大學獲經濟學博士學位。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及截至最後實際可行日期,上述建議委任之外部監事沒有擔任本行或
其任何附屬公司的任何其他職位,亦無於過去三年於其他上市公司擔任任何董事職務。上述建
議委任之董事與本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主要股東概無關係。


       截至最後實際可行日期,上述建議委任之外部監事並無於本行或其任何相聯法團之任何
股份、相關股份或債券(定義見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中擁有或被視為擁有任何權益或淡
倉。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及截至最後實際可行日期,監事會並不知悉任何有關外部監事的委任
而須提請股東注意之事宜,亦無任何其他資料須根據上市規則第13.51(2)條第(h)至(v)項的規定
予以披露。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監管規章及公司章程的規定,上述有關建議委任外部監事須經股東
於年度股東大會上批准。


       本行將不會與監事訂立任何特定服務年期的服務合約。根據本行公司章程,鞠建東先生
作為外部監事的任期自年度股東大會通過相關決議之日起至第九屆監事會任期屆滿之日,任期




                                        - 7 -
                                   董事會函件

屆滿後有資格重選連任。如獲委任,鞠建東先生將每年從本行領取稅前薪酬人民幣26萬元,任
職不滿一年的,按實際任職月份數計發薪酬。


     關於委任鞠建東先生擔任外部監事的議案經年度股東大會通過後,唐新宇女士不再擔任
外部監事、監事會財務與內控監督委員會主任委員、監事會履職盡職監督委員會委員及監事會
提名委員會委員。


     該議案將以普通決議案提呈年度股東大會,供股東審議及批准。


5.   固定資產投資計劃

     2020年度本行固定資產(固定資產及在建工程)投資計劃人民幣50億元,與上年計劃持
平,較上年實際增加19.32億元,增幅62.97%,剔除特殊因素後較上年實際增加3.23億元,增
幅10.53%。預計2020年末本行固定資產淨值餘額佔資產總額的比例在0.54%左右。


     2020年度建議固定資產投資主要用於本行境內外各項業務拓展,主要投向為:營業用房
購建及裝修19.32億元,佔比38.64%;設備類購置29.48億元,佔比58.96%;交通運輸工具1.2
億元,佔比2.4%。2020年中本行將在總量控制前提下,根據實際情況在各大類、各分行之間
予以適當調劑。


     該議案將以普通決議案提呈年度股東大會,供股東審議及批准。


6.   年度股東大會

     本行謹訂於2020年6月30日(星期二)上午九時三十分假座中國上海市銀城中路188號交銀
金融大廈舉行年度股東大會,年度股東大會會議通告分別載於本通函的第10頁至第12頁。


     據董事所深知、盡悉及確信,概無任何股東須於年度股東大會上迴避表決。


     如   閣下欲委任代表出席年度股東大會,     閣下須按隨附的代表委任表格上印列之指示
填妥及交回表格。H股持有人須將代表委任表格交回本行於香港之H股股份過戶登記處香港中
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其地址為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M樓,惟無論如何最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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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會函件

須於年度股東大會或其任何續會指定舉行時間24小時前以專人送遞、郵寄或傳真方式交回。填
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後,    閣下屆時仍可親身出席年度股東大會或其任何續會,並於會上投
票。


       如   閣下擬親身或委任代表出席年度股東大會及H股類別股東大會,須於2020年6月9日
(星期二)或之前將填妥的回執交回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或本行董事會辦公室。


7.     推薦意見

       董事會認為在年度股東大會通告中載列的所提呈決議案符合本行及股東之整體最佳利
益。因此,董事會建議股東於年度股東大會上投票贊成相關決議案。


                                         此致


列位股東    台照


                                                                     承董事會命
                                                                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顧生
                                                                      公司秘書
                                                                        謹啟


2020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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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ank of Communications Co., Ltd.
                                       03328   4605

                                   年度股東大會通告

     茲通告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本行」)將於2020年6月30日(星期二)上午九時三十分假
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上海市銀城中路188號交銀金融大廈舉行2019年度股東大會(「年度
股東大會」),藉以處理下列事項:


                                      普通決議案

     1.   審議及批准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本行董事會(「董事會」)工作報告。


     2.   審議及批准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本行監事會報告。


     3.   審議及批准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本行財務決算報告。


     4.   審議及批准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本行利潤分配方案。


     5.   審議及批准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本行固定資產投資計劃。


     6.   審議及批准聘用羅兵咸永道會計師事務所擔任本行2020年國際核數師及普華永道
          中天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擔任本行2020年度國內核數師,負責向本行提
          供審計及其他相關服務;全部報酬合計為人民幣3,681.7萬元,聘用期限為年度股
          東大會通過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東大會結束之日止;並授權董事會代表本行確定
          並與其簽訂彼等各自聘用合同。


     7.   審議及批准追加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對外捐贈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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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審議及批准委任廖宜建先生為本行非執行董事。


         9.    審議及批准委任張向東先生為本行獨立非執行董事。


         10.   審議及批准委任李曉慧女士為本行獨立非執行董事。


         11.   審議及批准委任鞠建東先生為本行外部監事。


                                                                                    承董事會命
                                                                              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顧生
                                                                                     公司秘書


中國上海
2020年5月12日

附註:


1.       暫停辦理H股股份過戶登記及有權出席年度股東大會之資格及有權獲取末期股息之資格


         凡於2020年5月29日(星期五)營業時間結束時登記在本行H股股東名冊之股東,可憑護照或其他身份證
         明文件出席年度股東大會。


         本行將於2020年5月30日(星期六)至2020年6月30日(星期二) 包括首尾兩天)暫停辦理H股股份過戶登
         記手續,在此期間不會進行股份過戶登記。


         擬出席年度股東大會之H股持有人,須不遲於2020年5月29日(星期五)下午四時三十分之前,將正式蓋
         印之過戶文件連同有關股票一併交回本行之H股股份過戶登記處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位為香
         港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樓1712-1716室。


         本行董事會已建議派發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每股現金人民幣0.315元(稅前) 末期股
         息」。倘年度股東大會通過宣派末期股息,則末期股息預期將於2020年8月5日(星期三)派發予於2020年
         7月13日(星期一)名列本行H股股東名冊之股東,將於於2020年7月14日(星期二)派發予於2020年7月13
         日(星期一)營業時間結束時,名列本行A股股東名冊之股東。


         本行將於2020年7月8日(星期三)至7月13日(星期一) 包括首尾兩天)暫停辦理H股股份過戶登記手續,
         在此期間不會進行股份過戶登記。為確認獲取末期股息的權利,本行H股股份的所有過戶文件須於2020
         年7月7日(星期二)下午四時三十分之前交回本行H股股份過戶登記處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
         為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樓1712-171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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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委任代表


     凡有權出席年度股東大會並有表決權之股東均可委任一位或多位人士(不論該人士是否為股東)作為其
     股東代理人,代表其出席年度股東大會及於會上投票。


     委任超過一名股東代理人之股東,其股東代理人只能按實際擁有股份以投票方式行使表決權。股東須以
     書面形式委任代理人,並由委任人簽署或由其以書面形式授權之授權人簽署。如股東為法人,委任書須
     加蓋法人公章或有由其董事或正式授權之代表簽署。如該委任書由委託人之授權人簽署,則該授權委託
     書或其他授權文件必須經過公證證明。


     經過公證之委託書或其他授權文件連同股東代表委任表格必須在年度股東大會或其任何續會舉行24小
     時以專人送遞、郵寄或傳真方式交回本行之H股股份過戶登記處。本行之H股股份過戶登記處是香港中
     央 證 券 登 記 有 限 公 司 , 其 地 址 為 香 港 灣 仔 皇 后 大 道 東 1 8 3 號 合 和 中 心 1 7 M 樓( 聯 繫 電 話 : ( 8 5 2 ) 2 8 6 2
     8555,聯繫傳真:(852)2865 0990)。


3.   回執


     擬出席年度股東大會之股東應於2020年6月9日(星期二)或之前,將擬出席年度股東大會之回執(將連同
     本通告寄發予股東)送達本行董事會辦公室或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回執可通過來人、來函或傳
     真方式送遞,未有交回回執並不影響股東親身出席年度股東大會或其任何續會之權利。本行董事會辦公
     室地址為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銀城中路188號(聯繫電話:(8621)5876 6688,聯繫傳真:(8621)
     5879 8398,郵遞區號:200120)。聯繫人為潘先生、楊先生。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
     灣仔皇后大道183號合和中心17M樓(聯繫電話:(852)2862 8555,聯繫傳真:(852)2865 0990)。


4.   年度股東大會的投票方式


     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39(4)條的規定,在股東大會上,股東所作的任何表決
     必須以投票方式進行。據此,年度股東大會主席將要求就年度股東大會擬表決的決議以投票方式進行。


5.   其他事項


     年度股東大會(現場會議)預計需時半日。股東(親身或其委任代理人)出席年度股東大會之交通和食宿
     費用自理。股東或其委任代表出席年度股東大會時須出示身份證明文件及上述授權文件,並需提供身份
     證明文件及授權文件的影本一份,個人股東的文件的影本須由個人簽字而法人股東的文件的影本須加蓋
     公司公章。


     於本通告發佈之日,本行董事為任德奇先生、王太銀先生*、宋國斌先生*、何兆斌先生*、
陳紹宗先生*、宋洪軍先生*、陳俊奎先生*、劉浩洋先生*、李健女士#、劉力先生#、楊志威先生#、
胡展雲先生#、蔡浩儀先生#及石磊先生#。

*    非執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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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獨立非執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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