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交通银行H股公告2021-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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閣下如對本通函任何方面或應採取之行動有任何疑問,應諮詢 閣下之股票經紀或其他持牌證
券商、銀行經理、律師、專業會計師或其他專業顧問。
閣下如已將名下之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股份出售或轉讓,應立即將本通函連同隨附之
代表委任表格及回執送交買主或承讓人,或經手買賣或轉讓之銀行、持牌證券商或其他代理,
以便轉交買主或承讓人。
Bank of Communications Co., Ltd.
03328
董事薪酬方案
監事薪酬方案
建議委任股東監事
及
臨時股東大會通告
本行謹訂於2021年10月28日(星期四)上午九時三十分假座中國上海市銀城中路188號交銀金融
大廈舉行臨時股東大會,臨時股東大會通告載於本通函的第10頁至第11頁。
如 閣下欲委任代表出席臨時股東大會, 閣下須盡快按隨附的代表委任表格上印列之指示填
妥及交回表格。H股持有人須將代表委任表格交回本行於香港之H股股份過戶登記處香港中央
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其地址為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M樓,惟無論如何最遲須
於臨時股東大會或其任何續會指定舉行時間24小時前以專人送遞、郵寄或傳真方式交回。填妥
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後, 閣下屆時仍可依願親身出席臨時股東大會或其任何續會,並於會上
投票。
如 閣下擬親身或委任代表出席臨時股東大會,須於2021年10月8日(星期五)或之前將填妥的
回執交回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或本行董事會辦公室。
2021年9月13日
目 錄
頁碼
釋義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董事會函件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
1. 序言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
2. 董事薪酬方案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
3. 監事薪酬方案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
4. 建議委任股東監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7
5. 臨時股東大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8
6. 推薦意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9
臨時股東大會通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0
- i -
釋 義
於本通函內,除文義另有所指外,下列詞彙具有以下含義:
「公司章程」 指 《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經不時修訂)
「A股」 指 本行普通股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幣1.00元之內資股,
其於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並以人民幣買賣
「本行」 指 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一家於中國註冊成立之股份
有限公司,其H股及A股分別於香港聯交所及上海證
券交易所上市
「董事會」 指 本行董事會
「監事會」 指 本行監事會
「中國銀保監會」 指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公司法」 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董事」 指 本行董事
「臨時股東大會」 指 本行將於2021年10月28日(星期四)上午九時三十分
假座中國上海市銀城中路188號交銀金融大廈召開之
臨時股東大會
「本集團」 指 本行及其附屬公司
「香港」 指 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香港聯交所」 指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H股」 指 本行普通股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幣1.00元之境外上市
外資股,其於香港聯交所上市並以港元買賣
「最後實際可行日期」 指 2021年9月8日,即於本通函付印前,確定本通函所載
若干資料之最後實際可行日期
- 1 -
釋 義
「上市規則」 指 經不時修訂、補充或以其他方式修改的香港聯合交易
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
「財政部」 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中國」 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
「人民幣」 指 中國法定貨幣
「股東」 指 本行股份持有人
「股份」 指 A股及╱或H股
「監事」 指 本行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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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會函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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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28
執行董事: 註冊地址:
任德奇先生 中國(上海)
劉珺先生 自由貿易試驗區
銀城中路188號
非執行董事:
李龍成先生 香港營業地點:
汪林平先生 香港
常保升先生 中環
廖宜建先生 畢打街20號
陳紹宗先生
宋洪軍先生
陳俊奎先生
劉浩洋先生
獨立非執行董事:
楊志威先生
胡展雲先生
蔡浩儀先生
石磊先生
張向東先生
李曉慧女士
致股東
敬啟者:
董事薪酬方案
監事薪酬方案
建議委任股東監事
及
臨時股東大會通告
- 3 -
董事會函件
1. 序言
謹此提述本行日期為2021年8月27日有關建議委任股東監事之公告。本通函旨在向 閣
下提供有關(其中包括);(i)董事薪酬方案;(ii)監事薪酬方案;以及(iii)建議委任股東監事之議
案詳情,以令 閣下可就於臨時股東大會上投票贊成或反對以上建議決議案作出知情決定。
2. 董事薪酬方案
根 據 公 司 法 、 財 政 部 有 關 中 央 金 融 企 業 負 責 人 薪 酬 管 理 辦 法 和《 商 業 銀 行 績 效 評 價 辦
法》、公司章程、《高級管理人員年度經營績效考核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相關考核評估結
果,本行2020年度董事薪酬方案擬定如下:
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單位:人民幣萬元,均為稅前數據
2020年度從本行獲得的稅前報酬情況
社會保險、
企業年金、
補充醫療
保險及住房 是否在股東
公積金的 2018年- 單位或其他
單位繳納 其他 2020年任期 關聯方領取
姓名 職務 應付年薪 (存)部分 貨幣性收入 激勵收入 薪酬
2020年末時任董事:
任德奇 董事長、執行董事 78.25 16.08 – 46.75 否
劉 珺 副董事長、執行董事、行長 45.65 9.26 – 11.44 否
李龍成 非執行董事 – – – – 否
何兆斌 非執行董事 86.60 16.07 – – 否
陳紹宗 非執行董事 – – – – 是
宋洪軍 非執行董事 – – – – 是
陳俊奎 非執行董事 – – – – 否
劉浩洋 非執行董事 – – – – 是
楊志威 獨立非執行董事 31 – – – 否
胡展雲 獨立非執行董事 31 – – – 否
蔡浩儀 獨立非執行董事 – – – – 否
石 磊 獨立非執行董事 31 – – – 否
張向東 獨立非執行董事 – – – – 否
李曉慧 獨立非執行董事 3.94 – – – 否
- 4 -
董事會函件
2020年度從本行獲得的稅前報酬情況
社會保險、
企業年金、
補充醫療
保險及住房 是否在股東
公積金的 2018年- 單位或其他
單位繳納 其他 2020年任期 關聯方領取
姓名 職務 應付年薪 (存)部分 貨幣性收入 激勵收入 薪酬
2020年末已離退任董事:
侯維棟 原執行董事、原副行長 23.48 5.15 – 38.42 否
王太銀 原非執行董事 44.40 7.54 – – 否
宋國斌 原非執行董事 57.40 10.13 – – 否
李 健 原獨立非執行董事 21.06 – – – 否
劉 力 原獨立非執行董事 29.06 – – – 否
彭 純 原董事長、原執行董事 – – – 21.85 否
于亞利 原執行董事、原副行長 – – – 10.18 否
沈如軍 原執行董事、原副行長 – – – 12.72 否
吳 偉 原執行董事、原副行長、 – – – 25.25 否
原首席財務官
註:
1. 2015年起,本行中央管理的董事,其薪酬按中央金融企業負責人薪酬管理相關辦法執行。上表
中董事稅前報酬為2020年度任職期間全部年度報酬數額,其中包括已於2020年年度報告中披露
的數額,不含發放的以前年度績效年薪。
2. 劉珺先生2020年5月19日起擔任黨委副書記,2020年7月7日起擔任行長,2020年8月5日起擔任副
董事長、執行董事。
3. 李龍成先生為中央匯金投資有限責任公司派駐股權董事,其薪酬在中央匯金投資有限責任公司領
取。
4. 李曉慧女士2020年11月18日起擔任獨立非執行董事。
5. 侯維棟先生2020年4月7日起不再擔任黨委委員,2020年4月27日起不再擔任執行董事、副行長。
6. 王太銀先生2020年6月2日起不再擔任非執行董事。
7. 宋國斌先生2020年8月29日起不再擔任非執行董事。
8. 李健女士2020年8月21日起不再擔任獨立非執行董事。
- 5 -
董事會函件
9. 劉力先生2020年11月18日起不再擔任獨立非執行董事。
10. 獨立非執行董事年度薪酬標準已經2018年度股東大會批准調整為「年度固定基本薪酬+專門委員
會履職津貼」,其中:年度固定基本薪酬每人每年稅前人民幣25萬元保持不變;擔任董事會專門
委員會主任委員、委員的履職津貼分別為稅前人民幣5萬元╱年、3萬元╱年,在多個專委會任
職的履職津貼可累積計算。部分獨立非執行董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未從本行領取薪酬。
11. 本行董事的任職起止時間參見2020年年度報告及有關人員任職變動公告。
該議案將以普通決議案提呈臨時股東大會,供股東審議及批准。
3. 監事薪酬方案
根 據 公 司 法 、 財 政 部 有 關 中 央 金 融 企 業 負 責 人 薪 酬 管 理 辦 法 和《 商 業 銀 行 績 效 評 價 辦
法》、公司章程、《高級管理人員年度經營績效考核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相關考核評估結
果,本行2020年度監事薪酬方案擬定如下:
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監事薪酬方案
單位:人民幣萬元,均為稅前數據
2020年度從本行獲得的稅前報酬情況
社會保險、
企業年金、
補充醫療
保險及住房 是否在股東
公積金的 2018年- 單位或其他
單位繳納 其他 2020年任期 關聯方
姓名 職務 應付年薪 (存)部分 貨幣性收入 激勵收入 領取薪酬
2020年末時任監事:
蔡允革 監事長 19.56 4.10 – 4.90 否
張民生 股東監事 – – – – 是
王學慶 股東監事 – – – – 是
夏智華 外部監事 – – – – 否
李 曜 外部監事 27.00 – – – 否
陳漢文 外部監事 26.00 – – – 否
鞠建東 外部監事 13.00 – – – 否
杜亞榮 職工監事 – – – – 否
關興社 職工監事 – – – – 否
林至紅 職工監事 – – – – 否
豐 冰 職工監事 – – –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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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會函件
2020年度從本行獲得的稅前報酬情況
社會保險、
企業年金、
補充醫療
保險及住房 是否在股東
公積金的 2018年- 單位或其他
單位繳納 其他 2020年任期 關聯方
姓名 職務 應付年薪 (存)部分 貨幣性收入 激勵收入 領取薪酬
2020年末已離退任監事:
唐新宇 原外部監事 – – – – 否
陳 青 原職工監事 – – – – 否
王學武 原職工監事 – – – – 否
宋曙光 原監事長 – – – 18.75 否
註:
1. 2015年起,本行中央管理的監事,其薪酬按中央金融企業負責人薪酬管理相關辦法執行。上表
中監事稅前報酬為2020年度任職期間全部年度報酬數額,其中包括已於2020年年度報告中披露
的數額,不含發放的以前年度績效年薪。
2. 蔡允革先生2020年9月10日起擔任黨委副書記,2020年11月18日起擔任監事長。
3. 鞠建東先生2020年6月30日起擔任外部監事。
4. 外部監事年度薪酬標準已經2018年度股東大會批准調整為「年度固定基本薪酬+專門委員會履職
津貼」,其中:年度固定基本薪酬每人每年稅前人民幣20萬元保持不變;擔任監事會專門委員會
主任委員、委員的履職津貼分別為稅前人民幣5萬元╱年、3萬元╱年,在多個專委會任職的履
職津貼可累積計算。部分外部監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未從本行領取薪酬。
5. 本行職工監事以職工身份領取所在崗位薪酬,作為職工監事未再額外領取薪酬。
6. 本行監事的任職起止時間參見2020年年度報告及有關人員任職變動公告。
該議案將以普通決議案提呈臨時股東大會,供股東審議及批准。
4. 建議委任股東監事
監事會已於2021年8月27日決議建議委任徐吉明先生為本行股東監事、監事長及監事會
履職盡職監督委員會主任委員。委任徐先生為股東監事須經股東於臨時股東大會上批准後方可
作實,徐先生作為監事長及於監事會專門委員會的任職均將自股東於臨時股東大會上批准委任
其為股東監事之日生效。
- 7 -
董事會函件
徐先生的履歷詳情如下:
徐吉明先生,1966年生,中國國籍,高級審計師。徐先生現任本行黨委副書記。徐先生
曾任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有限公司黨組成員、紀檢監察組組長、黨組紀檢組組長,審計署辦公
廳主任、行政事業審計司司長、外資運用審計司司長、審計幹部培訓中心主任、衛生藥品審計
局局長、衛生藥品審計局副局長、外資運用審計司副司長、昆明特派辦特派員助理(正處級)、
外資運用審計司一處處長、外資運用審計司綜合處處長、外資運用審計司二處副處級審計員、
外資運用審計司二處幹部。徐先生1995年於法國巴黎社會科學高等研究院獲經濟學博士學位。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及截至最後實際可行日期,徐先生與本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主要
股東概無關係,沒有擔任本行或其任何附屬公司的任何其他職位,亦無於過去三年於其他上市
公司擔任任何董事職務。
截至最後實際可行日期,徐先生並無於本行或其任何相聯法團之任何股份、相關股份或
債權證(定義見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中擁有或被視為擁有任何權益或淡倉。
本行將不會與徐先生訂立任何特定服務年期的服務合約。根據公司章程,徐先生作為股
東監事的任期將自臨時股東大會通過相關決議之日起至第九屆監事會任期屆滿之日,任期屆滿
後有資格重選連任。如獲委任,徐先生將從本行領取薪酬,其薪酬將根據公司章程及相關規定
以及年度經營績效考核情況釐定,包括工資、酌情獎金和法定社會保障福利。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及截至最後實際可行日期,監事會並不知悉任何有關徐先生的委任而
須提請股東注意之事宜,亦無任何其他資料須根據上市規則第13.51(2)條第(h)至(v)項的規定予
以披露。
該議案將以普通決議案提呈臨時股東大會,供股東審議及批准。
5. 臨時股東大會
本行謹訂於2021年10月28日(星期四)上午九時三十分假座中國上海市銀城中路188號交
銀金融大廈舉行臨時股東大會,臨時股東大會會議通告載於本通函的第10頁至第11頁。
如 閣下欲委任代表出席臨時股東大會, 閣下須按隨附的代表委任表格上印列之指示
填妥及交回表格。H股持有人須盡快將代表委任表格交回本行於香港之H股股份過戶登記處香
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其地址為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M樓,惟無論如何
最遲須於臨時股東大會或其任何續會指定舉行時間24小時前以專人送遞、郵寄或傳真方式交
回。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後, 閣下屆時仍可依願親身出席臨時股東大會或其任何續會,
並於會上投票。
如 閣下擬親身或委任代表出席臨時股東大會,須於2021年10月8日(星期五)或之前將
填妥的回執交回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或本行董事會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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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會函件
6. 推薦意見
董事會認為在臨時股東大會通告中載列的所提呈決議案符合本行及股東之整體最佳利
益。因此,董事會建議股東於臨時股東大會上投票贊成相關決議案。
此致
列位股東 台照
承董事會命
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顧生
公司秘書
謹啟
中國,上海
2021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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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股東大會通告
Bank of Communications Co., Ltd.
03328
臨時股東大會通告
茲通告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本行」)將於2021年10月28日(星期四)上午九時三十分假
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上海市銀城中路188號交銀金融大廈舉行臨時股東大會(「臨時股東
大會」),藉以處理下列事項:
普通決議案
1. 審議及酌情批准本行2020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2. 審議及酌情批准本行2020年度監事薪酬方案。
3. 審議及酌情批准委任徐吉明先生為本行股東監事。
承董事會命
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顧生
公司秘書
中國上海
2021年9月13日
附註:
1. 暫停辦理H股股份過戶登記及有權出席臨時股東大會之資格
凡於2021年9月27日(星期一)營業時間結束時登記在本行H股股東名冊之股東,可憑護照或其他身份證
明文件出席臨時股東大會。
本行將於2021年9月28日(星期二)至2021年10月28日(星期四) 包括首尾兩天)暫停辦理H股股份過戶登
記手續,在此期間不會進行H股股份過戶登記。
擬出席臨時股東大會之H股持有人,須不遲於2021年9月27日(星期一)下午四時三十分之前,將正式蓋
印之過戶文件連同有關股票一並交回本行於香港之H股股份過戶登記處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
址為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樓1712-1716號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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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股東大會通告
2. 委任代表
凡有權出席臨時股東大會並有表決權之股東均可委任一位或多位人士(不論該人士是否為股東)作為其
股東代理人,代表其出席臨時股東大會及於會上投票。
委任超過一名股東代理人之股東,其股東代理人只能按實際擁有股份以投票方式行使表決權。股東須以
書面形式委任代理人,並由委任人簽署或由其以書面形式授權之授權人簽署。如股東為法人,委任書須
加蓋法人公章或由其董事或正式授權之代表簽署。如該委任書由委託人之授權人簽署,則該授權委託書
或其他授權文件必須經過公證證明。
經過公證之委託書或其他授權文件連同股東代表委任表格必須盡快且無論如何不遲於臨時股東大會或其
任何續會舉行前24小時以專人送遞、郵寄或傳真方式交回本行之H股股份過戶登記處。本行之H股股份
過戶登記處是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其地址為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M樓(聯繫電
話:(852)2862 8555,聯繫傳真:(852)2865 0990)。
3. 回執
擬出席臨時股東大會之股東應於2021年10月8日(星期五)或之前,將擬出席臨時股東大會之回執(將連
同本通告寄發予股東)送達本行董事會辦公室或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回執可通過來人、來函或
傳真方式送遞,未有交回回執並不影響股東親身出席臨時股東大會或其任何續會之權利。本行董事會辦
公室地址為中國上海市浦東新區銀城中路188號(聯繫電話:(8621)5876 6688,聯繫傳真:(8621)5879
8398,郵遞區號:200120)。聯繫人為潘先生、楊先生。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灣仔皇
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M樓(聯繫電話:(852)2862 8555,聯繫傳真:(852)2865 0990)。
4. 臨時股東大會的投票方式
根據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39(4)條的規定,在股東大會上,股東所作的任何表決
必須以投票方式進行。據此,臨時股東大會主席將要求就臨時股東大會擬表決的決議以投票方式進行。
5. 其他事項
臨時股東大會(現場會議)預計需時半日。股東(親身或其委任代理人)出席臨時股東大會之交通和食宿
費用自理。股東或其委任代表出席臨時股東大會時須出示身份證明文件及上述授權文件,並需提供身份
證明文件及授權文件的影本一份,個人股東的文件的影本須由個人簽字而法人股東的文件的影本須加蓋
公司公章。
於本通告發佈之日,本行董事為任德奇先生、劉珺先生、李龍成先生*、汪林平先生*、
常保升先生*、廖宜建先生*、陳紹宗先生*、宋洪軍先生*、陳俊奎先生*、劉浩洋先生*、楊志
威先生 # 、胡展雲先生 # 、蔡浩儀先生 # 、石磊先生 # 、張向東先生 # 及李曉慧女士 # 。
* 非執行董事
#
獨立非執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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