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328 股票简称:交通银行 编号:临 2021-04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或“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 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2021 年 10 月 28 日 (二)召开地点: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号交银金融大厦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50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140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H 股) 1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50,921,225,076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20,823,725,983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H 股) 30,097,499,09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比例(%) 68.659785 1 其中:A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28.077733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40.582052 (四)本次股东大会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任德奇董事长主持。本次股东大 会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16 人,出席 11 人,陈绍宗非执行董事、陈俊奎非执行董事、 胡展云独立非执行董事、石磊独立非执行董事、李晓慧独立非执行董事因其他公 务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9 人,出席 6 人,张民生股东监事、陈汉文外部监事、鞠建 东外部监事因其他公务未出席本次会议; 3.股东监事候选人徐吉明,董事会秘书顾生及部分高管层成员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20,815,109,294 99.958621 8,581,382 0.041209 35,307 0.000170 H股 30,087,839,237 99.967905 3,538,456 0.011756 6,121,400 0.020339 普通股合计: 50,902,948,531 99.964108 12,119,838 0.023801 6,156,707 0.012091 2.议案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2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20,815,109,394 99.958621 3,324,282 0.015964 5,292,307 0.025415 H股 30,091,266,237 99.979291 111,456 0.000370 6,121,400 0.020339 普通股合计: 50,906,375,631 99.970838 3,435,738 0.006748 11,413,707 0.022414 3.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徐吉明先生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20,807,937,594 99.924181 10,415,482 0.050017 5,372,907 0.025802 H股 30,075,047,319 99.925403 2,616,456 0.008693 19,835,318 0.065904 普通股合计: 50,882,984,913 99.924903 13,031,938 0.025593 25,208,225 0.049504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1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交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2020 1 7,636,684,848 99.887294 8,581,382 0.112244 35,307 0.000462 年度董事薪酬 方案 交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2020 2 7,636,684,948 99.887296 3,324,282 0.043481 5,292,307 0.069223 年度监事薪酬 方案 关于选举徐吉 明先生为交通 3 银行股份有限 7,629,513,148 99.793489 10,415,482 0.136234 5,372,907 0.070277 公司股东监事 的议案 1 不含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议案均为普通决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同意,获得通过。 2.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规定,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担任本次会议 的监票人。股东授权代表张劲秋女士,个人股东江涛先生,监事关兴社先生,以 及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李开叶律师于本次会议上共同负责计票和监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李开叶、王静慧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0 月 28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