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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交通银行:交通银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告2021-10-30  

                        股票代码:601328           股票简称:交通银行             编号:临 2021-04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或“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
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财政部(简称“财政部”)《国有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

金〔2020〕6 号)的规定,本公司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将在执行完本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批同意的服务事项后达到最长连续聘用年限。2022 年度,本公

司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本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原聘任的会计师事

务所进行了事前沟通,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此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基本信息


                                       1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 1992 年 8 月 18 日在北京成立,于 2012 年 7 月

5 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2012 年 7 月 10 日取得工

商营业执照,并于 2012 年 8 月 1 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

东 2 座办公楼 8 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 167 人,注册会计师 927 人,

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170 人。

    毕马威华振 2020 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 34 亿元,其中审计业

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31 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其

他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 13 亿元)。

    毕马威华振 2020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 57 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

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 3.56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

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

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

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及卫生和社会工作

业。毕马威华振 2020 年与本公司同行业(金融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5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人民币 2 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毕马威华振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相

关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于 2018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地方证监局给予的行政监管措施 2 次,

相应受到行政监管措施的从业人员 7 人次。除此以外,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

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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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该行政监管措施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2.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毕马威香港”)为一所根据香港法律设立

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毕马威香港自 1945 年起在香港提供审

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银行、保

险、证券等金融机构。毕马威香港自成立起即是与毕马威国际相关联的独立成员

所全球性组织中的成员。

    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起,毕马威香港根据香港《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

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毕马威香港经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

计业务许可证,并是在 US 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和 Japanese

Financial Services Agency(日本金融厅)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

务所。

    于 2020 年 12 月,毕马威香港的从业人员总数超过 2,000 人。毕马威香港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职业保险。

    香港相关监管机构每年对毕马威香港进行独立检查。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

查并未发现任何对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

下:

    拟任项目合伙人及国际准则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少东,是香港会

计师公会和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1993 年开始在毕马威执业,199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陈少东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10

份。

    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金乃雯,是中国注册会计师和英国特许公认会计

师公会会员。1992 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199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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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乃雯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10 份。

    拟任国内准则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石海云,2001 年取得中国注册

会计师资格。1999 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石海云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9 份。

    拟任国内准则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李砾,2006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

计师资格。2001 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李

砾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

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

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

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及毕马威香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

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

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2 年度审计收费为人民币 3,468 万元。其中:

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3,188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85 万元;

相关专业服务费用为人民币 95 万元,较 2021 年拟向原聘会计师事务所支付的审

计费用减少人民币 212.7 万元,同比降低 6%。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本公司原聘任的国内会计师事务所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 ),前身为 1993 年 3 月 28 日成立的普华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于 2000 年 6 月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司;经 2012 年 12 月 24 日财政部财会函〔2012〕52 号批准,于 2013 年 1 月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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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注册地址为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507 单元 01 室。

    本公司原聘任的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罗

兵咸永道” )是一家注册于香港的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其历史可追溯到 1902

年。与普华永道中天同属普华永道国际网络成员所,注册地址为香港中环雪厂街

5 号太子大厦 22 楼,经营范围为审计鉴证业务、咨询业务、并购业务、风险鉴

证业务、税务咨询等。

    本公司自 2014 年起,聘请普华永道中天对本公司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

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提供审计服务,聘请罗兵咸永道对本公司按照国际财务报告

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提供审计服务。截至 2020 年度,普华永道中天和罗兵咸永

道已连续为本公司提供服务满 7 年。普华永道中天和罗兵咸永道对本公司 2020

年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不存在已委托普

华永道中天和罗兵咸永道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又解聘的情况。

    (二)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财政部《国有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金〔2020〕6

号),国有金融企业连续聘用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年限不超过 8 年。原聘任会计师

事务所在执行完本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批同意的服务事项后,将达到 8 年

最长服务年限,须进行变更。

    (三) 本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宜与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

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并确认并无任何有关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的事宜须提请本公司股东注意。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

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

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根据监管要求及本公司制度规定,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具体实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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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相关工作,选派审计委员会委员担任评标委员会委

员,参与评标工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标候选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服务

能力及专业水平等进行了充分评估。2021 年 10 月 28 日,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认为毕马威华振和毕马威香港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

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本公司 6 名独立董事已就《关于聘用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

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毕马威华振和毕马威香港在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方面符合监管规定,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正当、充

分,聘用毕马威华振和毕马威香港担任本公司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决

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 年 10 月 29 日,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用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用毕马威华振和毕马威香港担

任本公司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其中:毕马威华振负责本公司按中国会计准

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及相关专业服务;毕马威香港负

责本公司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相关专业服务。聘期自

本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时起,至本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同意。该议案有效表决票 16 票,其中:同意 1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用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本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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