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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交通银行:交通银行H股公告2022-04-30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
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
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Bank of Communications Co., Ltd.
                                             03328

                                  公告
                            建議委任及重選董事
                            建議委任及重選監事

 董事會欣然宣佈,董事會於2022年4月29日召開之會議上決議建議(i)委任穆國新先生及
 羅小鵬先生擔任非執行董事,馬駿先生擔任獨立非執行董事;(ii)重選任德奇先生及劉
 珺先生擔任執行董事,李龍成先生、汪林平先生、常保升先生、廖宜建先生、陳紹宗
 先生及陳俊奎先生擔任非執行董事,胡展雲先生、蔡浩儀先生、石磊先生、張向東先
 生及李曉慧女士擔任獨立非執行董事。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監管規章及公司章程的規定,上述建議委任及重選董事須經股東
 於本行2021年度股東大會批准,其中新任董事候選人穆國新先生、羅小鵬先生及馬駿
 先生於股東大會上當選後,宋洪軍先生、劉浩洋先生及楊志威先生將退任董事職位。
 三位新任董事候選人之委任還須經中國銀保監會核准其任職資格後方可生效。有關決
 議案將於2021年度股東大會上提呈,供股東審議及批准。

 董事會亦欣然宣佈,監事會於2022年4月29日召開之會議上決議建議(i)委任蘇治先生擔
 任外部監事;(ii)重選徐吉明先生及王學慶先生擔任股東監事,李曜先生及陳漢文先生
 擔任外部監事,關興社先生、林至紅女士、豐冰女士、頗穎女士擔任職工監事。

 外部監事夏智華女士及鞠建東先生將於2021年度股東大會日期退任監事職位。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監管規章及公司章程的規定,上述有關委任及重選股東監事及外
 部監事須經股東於本行2021年度股東大會上批准後方可生效。有關決議案將於2021年
 度股東大會上提呈,供股東審議及批准。而職工監事將由本行職工民主選舉產生,無
 須股東批准。本行將於相關決議獲職工代表大會通過並生效後做出進一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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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行將根據香港上市規則之相關規定於實際可行情況下盡快向股東寄發一份通函,當
  中載有(其中包括)建議委任及重選董事及建議委任及重選股東監事與外部監事之詳
  情。

 建議委任及重選董事

 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本行」)董事(「董事」)會(「董事會」)欣然宣佈,董事會於2022年4
 月29日召開之會議上決議建議(i)委任穆國新先生及羅小鵬先生擔任非執行董事,馬駿先
 生擔任獨立非執行董事;(ii)重選任德奇先生及劉珺先生擔任執行董事,李龍成先生、汪
 林平先生、常保升先生、廖宜建先生、陳紹宗先生及陳俊奎先生擔任非執行董事,胡展
 雲先生、蔡浩儀先生、石磊先生、張向東先生及李曉慧女士擔任獨立非執行董事。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監管規章及本行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規定,上述建議委任及重
 選董事須經股東於本行2021年度股東大會(「2021年度股東大會」)上批准,其中新任董事
 候選人穆國新先生、羅小鵬先生及馬駿先生於股東大會上當選後,宋洪軍先生、劉浩洋
 先生及楊志威先生將退任董事職位。三位新任董事候選人擔任本行董事須經中國銀行保
 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銀保監會」)核准其各自之任職資格。有關決議案將於2021年度
 股東大會上提呈,供股東審議及批准。任德奇先生、劉珺先生、李龍成先生、汪林平先
 生、常保升先生、廖宜建先生、陳紹宗先生、陳俊奎先生、胡展雲先生、蔡浩儀先生、
 石磊先生、張向東先生及李曉慧女士之任期將自股東於2021年度股東大會上批准日期起
 生效,而穆國新先生、羅小鵬先生及馬駿先生之任期將自中國銀保監會核准其任職資格
 起生效。根據公司章程,每位董事的任期為三年,而董事可在任期屆滿時重選連任(獨立
 非執行董事任職時間累計不得超過六年)。

 擬於2021年度股東大會上獲委任的董事候選人之履歷詳情載於下文,將於2021年度股東
 大會上獲重選之董事候選人之履歷詳情將披露於寄發於股東之通函。

 穆國新先生,1966年生,中國國籍,高級會計師。穆先生現任交通銀行主要股東全國社
 會保障基金理事會基金財務部主任。穆先生曾任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基金財務部副
 主任、會計處處長,財務會計部會計處副處長;曾任財政部會計司制度二處副處長。穆
 先生2008年7月獲北京大學與國家行政學院合作培養公共管理碩士學位。

羅小鵬先生,1975年生,中國國籍,高級會計師。羅先生現任交通銀行主要股東(根據
《商業銀行股權管理暫行辦法》所定義)首都機場集團有限公司資本運營部總經理,兼任天
津濱海國際機場有限公司、吉林省民航機場集團有限公司及江西省機場集團有限公司監
事。羅先生曾任內蒙古民航機場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財務總監;曾任北京首都國際機場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秘書、財務部總經理。羅先生2003年於江西財經大學獲金融學碩士學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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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馬駿先生,1964年生,中國香港籍。馬先生現任北京綠色金融與可持續發展研究院院
長。馬先生曾任中國人民銀行貨幣政策委員會委員;曾任清華大學國際金融研究院金融
與發展研究中心主任、綠色金融發展研究中心主任;曾任中國人民銀行研究局首席經濟
學家;曾經任職於德意志銀行,擔任大中華區首席經濟學家、投資策略師、董事總經
理;曾任世界銀行高級經濟學家、顧問,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經濟學家;曾在國務院發展
研究中心工作。馬先生目前還擔任中國太平人壽保險(香港)獨立董事、中郵郵惠萬家銀
行獨立董事、中國金融學會綠色金融專業委員會主任、G20可持續金融工作組共同主席、
國家生態環境保護專家委員會委員、「一帶一路」綠色投資原則指導委員會共同主席、國
際可持續金融平台(IPSF)標準工作組共同主席、北京綠色金融協會會長、香港綠色金融協
會主席、自願碳市場理事會(ICVCM)成員、中華環境保護基金會理事等職務。馬先生
1994年於美國喬治城大學獲經濟學博士學位。

上述三位新任董事候選人除上文所披露信息外,並無擔任本行或其任何附屬公司之任何
其他職位,亦無於過往三年擔任任何其他上市公眾公司之董事職務,與本行董事、高級
管理人員或主要股東概無任何關係。

截至本公告日期,任德奇先生持有本行300,000股H股,陳紹宗先生持有49,357股本行H股
股票及98股交銀國際控股有限公司H股股票,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概無其他董事候選人於
本行或其任何相聯法團(定義見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之任何股份、相關股份或債券中
擁有或被視為擁有任何權益或淡倉。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董事會並不知悉任何有關上述董事候選人的委任而須提請股東注意
之事宜,亦無任何其他資料須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香港上市規
則」)第13.51(2)條第(h)至(v)項的規定予以披露。

馬駿先生是國際金融領域的專家,如選聘馬駿先生為董事,將為本行董事會帶來國際金
融治理、綠色金融發展與銀行業發展的理論與實踐經驗,有助於進一步促進本行董事會
成員的多元化,更好地把握國際化發展的新機遇。本次提名根據本行公司章程規定,經
考慮其過往履歷、技能背景、知識、經驗、獨立性及本行具體需求,由本行董事會提
出,由董事會人事薪酬委員會初步審查,經董事會審議,並提交2021年度股東大會審
議。在2021年度股東大會通過關於委任馬駿先生擔任本行獨立非執行董事的議案之後,
本行將把馬駿先生的有關任職資格材料報送中國銀保監會進行審核。馬駿先生已根據香
港上市規則第3.13條的規定就其獨立性向本行作出書面確認,董事會亦認為馬駿先生符合
香港上市規則第3.13條的獨立指引,且根據指引條款乃為獨立。獨立董事提名人聲明、獨
立董事候選人聲明均已報送有關監管機構。

本行將不會與各董事訂立任何特定服務年期的服務合約。任德奇先生、劉珺先生、李龍
成先生、汪林平先生、常保升先生、廖宜建先生、陳紹宗先生、陳俊奎先生、胡展雲先
生、蔡浩儀先生、石磊先生、張向東先生及李曉慧女士之任期將自股東於2021年度股東
大會上批准日期起生效,而穆國新先生、羅小鵬先生及馬駿先生之任期將自中國銀保監
會核准其任職資格起生效。根據公司章程,每位董事的任期為三年,而董事可在任期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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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滿時重選連任(獨立非執行董事任職時間累計不得超過六年)。如獲委任,執行董事任德
奇先生及劉珺先生將從本行領取薪酬,其薪酬將根據公司章程及國家相關規定以及年度
經營績效考核情況釐定,包括工資、酌情獎金和法定社會保障福利;獨立非執行董事將
從本行領取薪酬,其薪酬金額按照本行股東大會批准的獨立非執行董事薪酬標準確定。
目前,根據本行2018年度股東大會批准,本行獨立非執行董事年度薪酬結構為「年度固定
基本薪酬+專門委員會履職津貼」,其中:年度固定基本薪酬每人每年稅前人民幣25萬
元;擔任董事會專門委員會主任委員、委員的履職津貼分別為稅前人民幣5萬元╱年、3
萬元╱年,在多個專委會任職的履職津貼可累積計算。其餘獲選董事均不會從本行領取
薪酬。

建議委任及重選監事

董事會亦欣然宣佈,本行監事(「監事」)會(「監事會」)於2022年4月29日召開之會議上決議
建議(i)委任蘇治先生擔任外部監事;(ii)重選徐吉明先生及王學慶先生擔任股東監事,李
曜先生及陳漢文先生擔任外部監事,關興社先生、林至紅女士、豐冰女士、頗穎女士擔
任職工監事。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監管規章及公司章程的規定,上述有關委任及重選股東監事及外部
監事須經股東於本行2021年度股東大會上批准後方可生效。有關決議案將於2021年度股
東大會上提呈,供股東審議及批准。而職工監事將由本行職工民主選舉產生,無須股東
批准。本行將於相關決議獲職工代表大會通過並生效後做出進一步公告。

擬於2021年度股東大會上獲委任的外部監事候選人及職工監事候選人之履歷詳情載於下
文,將於2021年度股東大會上獲重選之監事候選人之履歷詳情將披露於寄發於股東之通
函。

蘇治先生,1977年生,中國國籍,現任中央財經大學龍馬學者特聘教授,統計與數學學
院和金融學院雙聘教授、博士生導師,金融科技系首任系主任,中央財經大學-電子科
技大學聯合資料研究中心執行主任。兼任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國際技術研究所學術委員
會副主任、北京市西城區政府金融科技專業顧問、北京市海澱區金融辦」科技金融專家智
庫」特聘專家、中國人民大學國際貨幣研究所特約研究員、清華大學經管學院商業模式創
新中心特聘教授、中國工商銀行總行集中採購管理委員會外部高級專家、深圳證券交易
所博士後指導專家、京東金融博士後合作導師;貴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監事、上海昊海
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福建實達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
2006年於吉林大學獲數量經濟學博士學位。

關興社先生,1965年生,中國國籍,2018年10月起任本行職工監事,高級審計師。現任
本行監事會辦公室主任。曾任本行總務部總經理,河南省(鄭州)分行副行長、高級信貸
執行官,鄭州分行財會處處長(期間在總行稽核部掛職)、副處長(主持工作)、稽核處副
處長(主持工作)、財會處副處長,為本行服務27年。曾任鄭州市審計局金融審計處副處
長。1999年於廈門大學獲經濟學碩士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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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至紅女士,1969年生,中國國籍,2020年12月起任本行職工監事,中級會計師。現任
本行審計監督局局長。兼任交銀國際控股有限公司非執行董事,交銀金融資產投資有限
公司監事。曾任本行總行金融服務中心(營業部)總經理,預算財務部(數據與信息管理中
心)總經理,預算財務部總經理、副總經理、預算管理高級經理,財務會計部財務處處
長、副處長,為本行服務31年。2010年於上海財經大學獲高級工商管理碩士學位。

豐冰女士,1975年生,中國國籍,2020年12月起任本行職工監事,高級經濟師。現任本
行工會辦公室主任、工會常務副主席、團委書記,總行機關紀委委員、機關工會主席。
兼任中國金融體育協會第七屆全國理事會常務理事,中國金融文學藝術節聯合會第二屆
全國委員會主席團委員。曾任本行總行組織部副部長,人力資源部副總經理,企業年金
辦主任,架構規劃高級經理,績效管理高級經理(期間掛職任嘉興分行副行長),績效管
理副高級經理,總行國際業務部貿易服務部幹部,總行發展研究部經濟研究處副主管,
上海分行研究開發部幹部,為本行服務21年。2000年於上海理工大學獲國民經濟學碩士
學位。

頗穎女士,1972年生,中國國籍,2021年11月起任本行職工監事,高級會計師。現任本
行股權與投資管理部總經理。兼任交銀國際信託有限公司監事長,交銀金融租賃有限責
任公司非執行董事,交銀國際控股有限公司非執行董事,交通銀行(巴西)股份有限公司
非執行董事。曾任本行總行預算財務部(資料與資訊管理中心)副總經理,期間兼任交銀
國際信託有限公司非執行董事。曾任本行蘇州分行副行長,總行預算財務部管理會計核
算高級經理、管理會計與定價管理高級經理、管理會計核算與定價高級經理,總行財務
會計(預算財務)部管理會計核算處副處長,總行財務會計部財務處副處長,南寧分行計
畫處副處長、處長助理,為本行服務26年。1996年於西南財經大學獲經濟學碩士學位。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上述監事候選人均無擔任本行或其任何附屬公司之任何其他職位,
亦無於過往三年擔任任何其他上市公眾公司之董事職務,與本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
主要股東概無任何關係。

截至本公告日期,關興社先生持有本行40,000股A股,林至紅女士持有本行40,000股A
股,頗穎女士持有本行75,000股A股,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概無其他監事候選人於本行或
其任何相聯法團(定義見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之任何股份、相關股份或債券中擁有或
被視為擁有任何權益或淡倉。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董事會及監事會並不知悉任何有關上述監事候選人之委任而須提請
股東注意之事宜,亦無任何其他資料須根據香港上市規則第13.51(2)條第(h)至(v)項的規定
予以披露。

本行將不會與各股東監事及外部監事訂立任何特定服務年期的服務合約。監事會監事(含
職工監事)的任期為自2021年度股東大會通過相關決議之日起生效。根據公司章程,每位
監事的任期為三年,而監事可在任期屆滿時重選連任(外部監事任職時間累計不得超過六
年)。如獲委任,股東監事徐吉明先生將從本行領取薪酬,其薪酬將根據公司章程及國家

                                      - 5 -
相關規定確定,其他股東監事不從本行領取薪酬;外部監事將從本行領取薪酬,本行外
部監事的薪酬按照本行股東大會批准的外部監事薪酬標準確定,目前,根據本行2018年
度股東大會批准,本行外部監事在本行領取稅前薪酬的標準為:年度固定基本薪酬每人
每年稅前人民幣20萬元,擔任監事會專門委員會主任委員、委員的履職津貼分別為稅前
人民幣5萬元╱年、3萬元╱年,在多個專委會任職的履職津貼可累積計算;本行職工監
事以職工身份領取所在崗位薪酬,作為職工監事未再額外領取薪酬。

外部監事夏智華女士及鞠建東先生將於2021年度股東大會日期退任本行監事職位。

                                                                     承董事會命
                                                               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顧生
                                                                       公司秘書

中國上海
2022年4月29日

於本公告發佈之日,本行董事為任德奇先生、劉珺先生、李龍成先生*、汪林平先生*、
常保升先生*、廖宜建先生*、陳紹宗先生*、宋洪軍先生*、陳俊奎先生*、劉浩洋先生*、
楊志威先生 # 、胡展雲先生 # 、蔡浩儀先生 # 、石磊先生 # 、張向東先生 # 及李曉慧女
士 #。

*    非執行董事

#
     獨立非執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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