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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交通银行:交通银行H股公告2023-01-14  

                                                        此乃要件     請即處理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通函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
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通函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
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閣下如對本通函任何方面或應採取之行動有任何疑問,應諮詢     閣下之股票經紀或其他持牌證
券商、銀行經理、律師、專業會計師或其他專業顧問。

閣下如已將名下之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股份出售或轉讓,應立即將本通函連同隨附之
代表委任表格及回執送交買主或承讓人,或經手買賣或轉讓之銀行、持牌證券商或其他代理,
以便轉交買主或承讓人。




            Bank of Communications Co., Ltd.
                                               03328


                                 建議委任執行董事
                                   董事薪酬方案
                                   監事薪酬方案
                                         及
                                 臨時股東大會通告



本行謹訂於2023年3月1日(星期三)上午九時三十分假座中國上海市銀城中路188號交銀金融大
廈舉行臨時股東大會,臨時股東大會通告載於本通函的第11頁至第13頁。

如   閣下欲委任代表出席臨時股東大會,    閣下須按隨附的代表委任表格上印列之指示填妥及
交回表格。H股持有人須儘快將代表委任表格交回本行於香港之H股股份過戶登記處香港中央
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其地址為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M樓,惟無論如何最遲須
於臨時股東大會或其任何續會指定舉行時間24小時前以專人送遞、郵寄或傳真方式交回。填妥
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後,   閣下屆時仍可依願親身出席臨時股東大會或其任何續會,並於會上
投票。

如   閣下擬親身或委任代表出席臨時股東大會,須於2023年2月8日(星期三)或之前將填妥的回
執交回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或本行董事會辦公室。

                                                                       2023年1月13日
                                                          目      錄


                                                                                                                       頁碼


釋義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董事會函件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


       1.         序言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


       2.         建議委任執行董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


       3.         董事薪酬方案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


       4.         監事薪酬方案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7


       5.         臨時股東大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9


       6.         推薦意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0


臨時股東大會通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1




                                                             - i -
                                      釋    義

      於本通函內,除文義另有所指外,下列詞彙具有以下含義:


「公司章程」                   指   《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經不時修訂)


「A股」                        指   本行普通股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幣1.00元之內資股,
                                    其於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並以人民幣買賣


「本行」                       指   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一家於中國註冊成立之股份
                                    有限公司,其H股及A股分別於香港聯交所及上海證
                                    券交易所上市


「董事會」                     指   本行董事會


「監事會」                     指   本行監事會


「中國銀保監會」               指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公司法」                     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董事」                       指   本行董事


「臨時股東大會」               指   本行將於2023年3月1日(星期三)上午九時三十分假
                                    座中國上海市銀城中路188號交銀金融大廈召開之
                                    2023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


「香港」                       指   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港元」                       指   港元,香港法定貨幣


「香港聯交所」                 指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H股」                        指   本行普通股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幣1.00元之境外上市
                                    外資股,其於香港聯交所上市並以港元買賣


「H股股東」                    指   H股持有人


「最後實際可行日期」           指   2023年1月10日,即於本通函付印前,確定本通函所
                                    載若干資料之最後實際可行日期




                                        - 1 -
                     釋    義

「上市規則」   指   經不時修訂、補充或以其他方式修改的香港聯合交易
                    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


「財政部」     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中國」       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


「人民幣」     指   中國法定貨幣


「股東」       指   本行股份持有人


「股份」       指   A股及╱或H股


「監事」       指   本行監事




                       - 2 -
                                      董事會函件




             Bank of Communications Co., Ltd.
                                                  03328

執行董事:                                                註冊地址:
任德奇先生                                                中國(上海)
劉 珺先生                                                 自由貿易試驗區
                                                          銀城中路188號
非執行董事:
李龍成先生                                                香港營業地點:
汪林平先生                                                香港
常保升先生                                                中環
廖宜建先生                                                畢打街20號
陳紹宗先生
穆國新先生
陳俊奎先生
羅小鵬先生

獨立非執行董事:
胡展雲先生
蔡浩儀先生
石 磊先生
張向東先生
李曉慧女士
馬 駿先生

致股東

敬啟者:

                                  建議委任執行董事
                                    董事薪酬方案
                                    監事薪酬方案
                                          及
                                  臨時股東大會通告

1.    序言

      謹此提述本行日期為2023年1月13日之公告,內容有關建議委任執行董事。本通函旨在
向   閣下提供有關(其中包括):(i)建議委任執行董事;(ii)董事薪酬方案;及(iii)監事薪酬方
案,以令     閣下可就於臨時股東大會上投票贊成或反對以上建議決議案作出知情決定。


                                          - 3 -
                                    董事會函件

2.   建議委任執行董事

     董事會已於2023年1月13日決議建議委任殷久勇先生(「殷先生」)為本行執行董事及董事
會風險管理與關聯交易控制委員會委員;建議委任周萬阜先生(「周先生」)為本行執行董事及董
事會社會責任(ESG)與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委員。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監管規章及公司章程
的規定,殷先生及周先生之執行董事及董事會專門委員會委員職務須經股東於臨時股東大會上
批准其董事任命及中國銀保監會核准其執行董事任職資格後方可生效。


     上述建議委任之董事的履歷詳情如下:


     殷久勇先生,1967年生,中國國籍,高級經濟師。殷先生2019年9月起擔任本行副行
長。殷先生曾任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副行長,辦公室主任,河南省分行行長,客戶一部總經理、
副總經理(期間掛職任保定市分行營業部副經理、保定市分行副行長),信貸一部副主任、綜合
處處長,工商信貸一部綜合處副處長,工商信貸部購銷處副處長等職務。殷先生1993年於北京
農業大學獲農學博士學位。


     周萬阜先生,1965年生,中國國籍。周先生2020年7月起擔任本行副行長。周先生曾任
中國農業銀行董事會秘書,總行資產負債管理部總經理、戰略規劃部總經理,天津培訓學院院
長,重慶市分行副行長,總行計畫財務部副總經理、資產負債管理部副總經理,寧波市分行副
行長,總行綜合計畫部處長、發展規劃部副處長等職務。周先生1988年於中國人民銀行研究生
部獲經濟學碩士學位,2003年於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學獲工商管理碩士學位。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及截至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殷先生及周先生與本行董事、高級管理人
員或主要股東概無關係,沒有擔任本行或其任何附屬公司的任何其他職位,亦無於過去三年於
其他上市公司擔任任何董事職務。


     截至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殷先生及周先生並無於本行或其任何相聯法團之任何股份、相
關股份或債券(定義見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中擁有或被視為擁有任何權益或淡倉。




                                          - 4 -
                                               董事會函件

     根據本行公司章程,殷先生及周先生作為本行執行董事的任期將自中國銀保監會核准其
任職資格起至第十屆董事會任期屆滿之日,任期屆滿後有資格重選連任。如獲委任,殷先生及
周先生將從本行領取薪酬,其薪酬將根據本行公司章程及相關規定以及年度經營績效考核情況
釐定,包括工資、酌情獎金和法定社會保障福利。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及截至最後實際可行日期,董事會並不知悉任何有關殷先生及周先生
的委任而須提請股東注意之事宜,亦無任何其他資料須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
規則第13.51(2)條第(h)至(v)項的規定予以披露。


     該等議案將以普通決議案提呈臨時股東大會,供股東審議及批准。


3.   董事薪酬方案

     根 據 公 司 法 、 財 政 部 有 關 中 央 金 融 企 業 負 責 人 薪 酬 管 理 辦 法 和《 商 業 銀 行 績 效 評 價 辦
法》、公司章程、《高級管理人員年度經營績效考核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相關考核評估結
果,本行2021年度董事薪酬方案擬定如下:


                                                                           單位:人民幣萬元,均為稅前數據
                                                            2021年從本行獲得的稅前報酬情況

                                                                 社會保險、
                                                                 企業年金、
                                                                   補充醫療
                                                                 保險及住房
                                                                                                        是否在股東
                                                               公積金的單位           其他
                                                                                                        單位或其他
                                                 應付年薪      繳納(存)部分   貨幣性收入       合計
                                                                                                        關聯方
      姓名      職務                                    1                  2             3    4=1+2+3   領取薪酬

      2021年末時任董事:

      任德奇    董事長、執行董事                    84.46              21.63             –    106.08   否




                                                     - 5 -
                                     董事會函件


                                                  2021年從本行獲得的稅前報酬情況

                                                       社會保險、
                                                       企業年金、
                                                         補充醫療
                                                       保險及住房
                                                                                               是否在股東
                                                     公積金的單位           其他
                                                                                               單位或其他
                                      應付年薪       繳納(存)部分   貨幣性收入       合計
                                                                                               關聯方
姓名      職務                               1                   2             3    4=1+2+3    領取薪酬

劉 珺     副董事長、執行董事、行長       84.46               21.24             –    105.70    否

李龍成    非執行董事                         –                  –            –         –   否

汪林平    非執行董事                         –                  –            –         –   否

常保升    非執行董事                         –                  –            –         –   否

廖宜建    非執行董事                         –                  –            –         –   是

陳紹宗    非執行董事                         –                  –            –         –   是

宋洪軍    非執行董事                         –                  –            –         –   是

陳俊奎    非執行董事                         –                  –            –         –   否

劉浩洋    非執行董事                         –                  –            –         –   是

楊志威    獨立董事                         31                    –            –        31    否

胡展雲    獨立董事                         31                    –            –        31    否

蔡浩儀    獨立董事                           –                  –            –         –   否

石 磊     獨立董事                         31                    –            –        31    否

張向東    獨立董事                           –                  –            –         –   否

李曉慧    獨立董事                         33                    –            –        33    否

2021年末已退任董事:

何兆斌    原非執行董事                    7.30                2.43             –      9.73    否




                                         - 6 -
                                               董事會函件

     註:


     1.     2015年起,本行中央管理的董事,其薪酬按中央金融企業負責人薪酬管理相關辦法執行。上表
            中董事稅前報酬為2021年度任職期間全部年度報酬數額,其中包括已於2021年年度報告中披露
            的數額,不含發放的以前年度績效年薪和任期激勵收入。


     2.     李龍成先生、汪林平先生、常保升先生為中央匯金投資有限責任公司派駐股權董事,其薪酬在中
            央匯金投資有限責任公司領取。


     3.     何兆斌先生2021年1月8日起不再擔任非執行董事。


     4.     宋洪軍先生、劉浩洋先生2022年6月28日起不再擔任非執行董事。


     5.     楊志威先生2022年6月28日起不再擔任獨立董事。


     6.     獨立董事年度薪酬標準已經本行2018年度股東大會批准調整為「年度固定基本薪酬+專門委員會
            履職津貼」,其中:年度固定基本薪酬每人每年稅前人民幣25萬元保持不變;擔任董事會專門委
            員會主任委員、委員的履職津貼分別為稅前人民幣5萬元╱年、3萬元╱年,在多個專委會任職
            的履職津貼可累積計算。部分獨立董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未從本行領取薪酬。


     7.     本行董事的任職起止時間參見本行2021年年度報告及有關人員任職變動公告。


     該議案將以普通決議案提呈臨時股東大會,供股東審議及批准。


4.   監事薪酬方案

     根 據 公 司 法 、 財 政 部 有 關 中 央 金 融 企 業 負 責 人 薪 酬 管 理 辦 法 和《 商 業 銀 行 績 效 評 價 辦
法》、公司章程、《高級管理人員年度經營績效考核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相關考核評估結
果,本行2021年度監事薪酬方案擬定如下:




                                                     - 7 -
                                     董事會函件

                                                                  單位:人民幣萬元,均為稅前數據
                                                   2021年從本行獲得的稅前報酬情況

                                                        社會保險、
                                                        企業年金、
                                                          補充醫療
                                                        保險及住房
                                                                                                是否在股東
                                                      公積金的單位           其他
                                                                                                單位或其他
                                       應付年薪       繳納(存)部分   貨幣性收入       合計
                                                                                                關聯方
 姓名       職務                              1                   2             3    4=1+2+3    領取薪酬

 2021年末時任監事:

 徐吉明     監事長、股東監事              35.19                9.08             –     44.27    否

 張民生     股東監事                          –                  –            –         –   是

 王學慶     股東監事                          –                  –            –         –   是

 夏智華     外部監事                          –                  –            –         –   否

 李 曜      外部監事                      28.00                   –            –     28.00    否

 陳漢文     外部監事                      26.00                   –            –     26.00    否

 鞠建東     外部監事                      26.00                   –            –     26.00    否

 關興社     職工監事                          –                  –            –         –   否

 林至紅     職工監事                          –                  –            –         –   否

 豐 冰      職工監事                          –                  –            –         –   否

 頗 穎      職工監事                          –                  –            –         –   否

 2021年末已離退任監事:

 蔡允革     原監事長、原股東監事          14.08                3.47             –     17.54    否

 杜亞榮     原職工監事                        –                  –            –         –   否


註:


1.       2015年起,本行中央管理的監事,其薪酬按中央金融企業負責人薪酬管理相關辦法執行。上表
         中監事稅前報酬為2021年度任職期間全部年度報酬數額,其中包括已於2021年度報告中披露的
         數額,不含發放的以前年度績效年薪和任期激勵收入。




                                          - 8 -
                                        董事會函件

     2.     徐吉明先生2021年7月15日起擔任黨委副書記,2021年10月28日起擔任監事長、股東監事。


     3.     蔡允革先生2021年2月23日起不再擔任黨委副書記,2021年3月22日起不再擔任監事長、股東監
            事。


     4.     外部監事年度薪酬標準已經本行2018年度股東大會批准調整為「年度固定基本薪酬+專門委員會
            履職津貼」,其中:年度固定基本薪酬每人每年稅前人民幣20萬元保持不變;擔任監事會專門委
            員會主任委員、委員的履職津貼分別為稅前人民幣5萬元╱年、3萬元╱年,在多個專委會任職
            的履職津貼可累積計算。部分外部監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未從本行領取薪酬。


     5.     本行職工監事以職工身份領取所在崗位薪酬,作為職工監事未再額外領取薪酬。


     6.     本行監事的任職起止時間參見本行2021度報告及有關人員任職變動公告。


     該議案將以普通決議案提呈臨時股東大會,供股東審議及批准。


5.   臨時股東大會

     本行謹訂於2023年3月1日(星期三)上午九時三十分假座中國上海市銀城中路188號交銀
金融大廈舉行臨時股東大會,臨時股東大會會議通告載於本通函的第11頁至第13頁。


     根據《中國銀監會關於加強商業銀行股權質押管理的通知》的規定,如股東質押本行股權
數量達到或超過其持有本行股權的百分之五十,則該股東在股東大會的表決權將受到限制。


     如    閣下欲委任代表出席臨時股東大會,          閣下須按隨附的代表委任表格上印列之指示
填妥及交回表格。H股持有人須將代表委任表格交回本行於香港之H股股份過戶登記處香港中
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其地址為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M樓,惟無論如何最遲
須於臨時股東大會或其任何續會指定舉行時間24小時前以專人送遞、郵寄或傳真方式交回。填
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後,      閣下屆時仍可依願親身出席臨時股東大會或其任何續會,並於會
上投票。


     如    閣下擬親身或委任代表出席臨時股東大會,須於2023年2月8日(星期三)或之前將填
妥的回執交回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或本行董事會辦公室。




                                             - 9 -
                                   董事會函件

6.   推薦意見

     董事會認為在臨時股東大會通告中載列的所提呈決議案符合本行及股東之整體最佳利
益。因此,董事會建議股東於臨時股東大會上投票贊成相關決議案。


                                       此致


列位股東   台照


                                                                    承董事會命
                                                               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顧生
                                                                     公司秘書
                                                                       謹啟


中國,上海
2023年1月13日




                                      - 10 -
                                 臨時股東大會通告




           Bank of Communications Co., Ltd.
                                                 03328

                                 臨時股東大會通告

     茲通告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本行」)將於2023年3月1日(星期三)上午九時三十分假座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上海市銀城中路188號交銀金融大廈舉行臨時股東大會(「臨時股東大
會」),藉以處理下列事項:


                                      普通決議案


     1.    審議及酌情批准委任殷久勇先生為本行執行董事。


     2.    審議及酌情批准委任周萬阜先生為本行執行董事。


     3.    審議及酌情批准本行2021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4.    審議及酌情批准本行2021年度監事薪酬方案。


                                                                       承董事會命
                                                                 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顧生
                                                                        公司秘書


中國上海
2023年1月13日




                                        - 11 -
                                         臨時股東大會通告

附註:


1.       暫停辦理H股股份過戶登記及有權出席臨時股東大會之資格


         凡於2023年1月27日(星期五)營業時間結束時登記在本行H股股東名冊之股東,可憑護照或其他身份證
         明文件出席臨時股東大會。


         本行將於2023年1月30日(星期一)至2023年3月1日(星期三) 包括首尾兩天)暫停辦理H股股份過戶登記
         手續,在此期間不會進行H股股份過戶登記。


         擬出席臨時股東大會之H股持有人,須不遲於2023年1月27日(星期五)下午四時三十分之前,將正式蓋
         印之H股過戶文件連同有關股票一並交回本行於香港之H股股份過戶登記處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
         司,地址為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樓1712-1716號鋪。


2.       委任代表


         凡有權出席臨時股東大會並有表決權之股東均可委任一位或多位人士(不論該人士是否為股東)作為其
         股東代理人,代表其出席臨時股東大會及於會上投票。


         委任超過一名股東代理人之股東,其股東代理人只能按實際擁有股份以投票方式行使表決權。股東須以
         書面形式委任代理人,並由委任人簽署或由其以書面形式授權之授權人簽署。如股東為法人,委任書須
         加蓋法人公章或由其董事或正式授權之代表簽署。如該委任書由委託人之授權人簽署,則該授權委託書
         或其他授權文件必須經過公證證明。


         經過公證之委託書或其他授權文件連同股東代表委任表格必須在臨時股東大會或其任何續會舉行前24
         小時以專人送遞、郵寄或傳真方式交回本行之H股股份過戶登記處。本行之H股股份過戶登記處是香港
         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其地址為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M樓(聯繫電話:(852)2862
         8555,聯繫傳真:(852)2865 0990)。


3.       回執


         擬出席臨時股東大會之股東應於2023年2月8日(星期三)或之前,將擬出席臨時股東大會之回執(將連同
         本通告寄發予股東)送達本行董事會辦公室或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回執可通過來人、來函或傳
         真方式送遞,未有交回回執並不影響股東親身出席臨時股東大會或其任何續會之權利。本行董事會辦公
         室地址為中國上海市浦東新區銀城中路188號(聯繫電話:(8621)5876 6688,聯繫傳真:(8621)5879
         8398,郵遞區號:200120)。聯繫人為潘先生、季先生。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灣仔皇
         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M樓(聯繫電話:(852)2862 8555,聯繫傳真:(852)2865 0990)。


4.       臨時股東大會的投票方式


         根據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39(4)條的規定,在股東大會上,股東所作的任何表決
         必須以投票方式進行。據此,臨時股東大會主席將要求就臨時股東大會擬表決的決議以投票方式進行。




                                                  - 12 -
                                       臨時股東大會通告

5.      其他事項


        臨時股東大會(現場會議)預計需時半日。股東(親身或其委任代理人)出席臨時股東大會之交通和食宿
        費用自理。股東或其委任代表出席臨時股東大會時須出示身份證明文件及上述授權文件,並需提供身份
        證明文件及授權文件的影本一份,個人股東的文件的影本須由個人簽字而法人股東的文件的影本須加蓋
        公司公章。


        於本通告發佈之日,本行董事為任德奇先生、劉珺先生、李龍成先生*、汪林平先生*、
常保升先生*、廖宜建先生*、陳紹宗先生*、穆國新先生*、陳俊奎先生*、羅小鵬先生*、胡展
雲先生 # 、蔡浩儀先生 # 、石磊先生 # 、張向東先生 # 、李曉慧女士 # 及馬駿先生 # 。

*    非執行董事
#
     獨立非執行董事




                                               - 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