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中原证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关于处置公司闲置房产暨转让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2018-10-31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
 《关于处置公司闲置房产暨转让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作为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处置公司闲置房产暨转让方案

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该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为提高资产使用效率,盘活公司固定资产,进一步优化公司

资产结构,公司拟对部分闲置房产进行变现处置。本次房产处置

有利于提高资产运营效率,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符合

公司发展目标;本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公司本次交易涉及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评估机构

出具的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18)第 4269 号《资产评估

报告》)确定的评估值为定价依据,交易价格定价方式合理、公

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项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公司聘请的评估机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本次

评估机构的选聘程序合规,评估机构及其经办评估师与公司不存

在影响其提供服务的现实及预期的利益关系或冲突,具有充分的

独立性;本次评估机构对拟处置的资产采用市场法、收益法作为

评估方法,在综合分析后最终选取市场法的评估结论。评估报告
的评估假设前提符合国家有关法规与规定、遵循了市场通行惯例

及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评估目的与评估方法相关,评估方法合理。

    我们同意本次关于处置公司闲置房产暨转让方案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