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证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2-26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第六
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证券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审议情况,现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相关事项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及解聘副总裁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预先审阅,审议程序合
法合规。经审查,花金钟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河南监管局《关
于核准花金钟证券公司经理层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豫证监发〔2018〕69 号)且具备担任公司相关职务的履职能
力,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
罚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情形。公司聘任花金钟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和解聘副总裁谢雪
竹女士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关于 2019 年预计日常关联/持续关连交易、关于签署持
续关连交易框架协议及设定年度交易上限的有关事项
上述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预先审阅,独立董事对上述
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经审查,《关于
2019 年预计日常关联/持续关连交易的议案》、《关于签署持续关
连交易框架协议及设定年度交易上限的议案》,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和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
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遵循了关联/连交易价格公平、公
正原则,关联/连交易定价以公允价格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业务的开展有利于促进公司的业务增
长,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我们一致
同意公司《关于 2019 年预计日常关联/持续关连交易的议案》、
《关于签署持续关连交易框架协议及设定年度交易上限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