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证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19-03-29
公司代码:601375 公司简称:中原证券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8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
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总部部门、分支机构及控股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100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公司治理结构、发展战略、企业文化、社会责任;经纪业务、自营业务、投资银行业务、固定收益
业务、信用业务、新三板做市业务、资产管理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资产托管业务、研究业务、创
新业务、互联网金融业务、结算托管业务、期货业务、另类投资业务、私募投资基金业务、股权交易中
心业务、小额贷款业务、境外业务;以及全面风险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资金运营管理、固
定资产管理、关联交易管理、信息技术管理、合规管理、法律事务管理、反洗钱管理、内部监督等。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经纪业务、自营业务、投资银行业务、信用业务、资产管理业务、期货业务、另类投资业务、私募
投资基金业务、境外业务;财务管理、资金运营管理、信息技术管理等关键领域。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评价指引的要求,结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
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以及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组
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
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缺陷主要是指不能合理保证财务报告可靠性的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缺陷。根据
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的重要程度,公司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将缺陷划分确定为一般缺
陷、重要缺陷和重大缺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涉及利润的错报占当 大于 5% 3%-5% 0%-3%
年利润总额的比例 (含) (不含) (含)
涉及资产、负债的错报 大于 5% 3%-5% 0%-3%
占总资产的比例 (含) (不含) (含)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公司存在下述迹象之一的,通常表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1)发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与财务报告相关的舞弊行为;
(2)业务损失方面产生较大影响,无法达到部分营运目标或关键业绩指标;
(3)信息错报影响方面,错误信息可能会导致使用者做出重大的错误决策或截然
相反的决策,造成不可挽回的决策损失;
(4)信息系统对数据完整性及业务运营的影响方面,对系统数据的完整性具有重
大影响,数据的非授权改动会给业务运作带来重大损失或造成财务记录的重大错
误。
(5)对业务正常运营造成重大影响,致使业务操作大规模停滞和持续出错。
重要缺陷 公司存在下述迹象之一的,通常表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要缺陷:
(1)业务损失方面有一定影响,但是经过一定的弥补措施仍可能达到营运目标或
关键业绩指标;
(2)信息错报影响方面对信息使用者有一定的影响,可能会影响使用者对于事物
性质的判断,在一定程度上可能导致错误的决策;
(3)信息系统对数据完整性及业务运营的影响方面,对系统数据完整性具有一定
影响,数据的非授权改动对业务运作带来一定的损失及对财务数据记录的准确性产
生一定的影响;
(4)对业务正常运营造成一定影响,致使业务操作效率低下。
一般缺陷 公司存在下述迹象之一的,通常表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一般缺陷:
(1)业务损失方面有极小影响或轻微影响,例如对收入、客户、市场份额等有轻
微影响;
(2)信息错报影响方面,对内、外部信息使用者不会产生影响,或对信息准确性
有轻微影响,但不会影响使用者的判断;
(3)信息系统对数据完整性及业务运营的影响方面,对系统数据完整性不会产生
影响。对业务正常运营没有产生影响,或对系统数据完整性会产生有限影响,但数
据的非授权改动对业务运作及财务数据记录产生损失轻微;
(4)对业务正常运营没有直接影响,业务部门及客户没有察觉。
说明:
无。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根据单独内控缺陷或多个内控缺陷的组合直接导致未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避免的财务损失的金额,
公司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将缺陷划分确定为一般缺陷、重要缺陷和重大缺陷。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因内控缺陷造成的财 大于 5% 3%-5% 0%-3%
务损失占当年利润总 (含) (不含) (含)
额的比例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公司存在下述迹象之一的,通常表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1)营运影响:公司重大决策程序不科学,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损失;严重损伤
公司核心竞争力,严重损害公司为客户服务的能力;
(2)声誉影响:有关公司的负面消息流传全国各地,政府或监管机构进行调查,
引起公众关注,引发重大诉讼,对企业声誉造成重大损害;
(3)监管影响:公司被监管部门撤销相关业务许可;
(4)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或重要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后未加以改正;
(5)公司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重要缺陷 公司存在下述迹象之一的,通常表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要缺陷:
(1)营运影响:对内外部均造成了一定影响,比如关键员工或客户流失;
(2)监管影响:公司被监管部门暂停相关业务许可;
(3)声誉影响:有关公司的负面消息在某区域内流传,引起公众关注,引发诉讼,
对企业声誉造成中等损害。
一般缺陷 公司存在下述迹象之一的,通常表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一般缺陷:
(1)营运影响:对日常营运没有影响,或仅影响内部效率,不直接影响对外展业;
(2)监管影响:除被监管部门撤销或暂停相关业务许可以外的其他监管影响;
(3)声誉影响,负面消息在企业内部流传,企业声誉没有受损,或负面消息在当
地局部流传,对企业声誉造成轻微损害。
说明:
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无。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公司在实施内部稽核审计项目、合规检查等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开展年度内部控制有效
性评价。根据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公司在股票质押业务个别方面、部分分支机构履行反洗钱义
务方面、子公司和资产管理业务的制度建设方面、网站个别内容更新管理方面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一般缺陷。公司对此高度重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安排落实整改,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流程,加强业务操
作规范化运作,持续优化公司内部控制。
前述一般缺陷可能导致的风险均在可控范围之内,公司已安排落实整改。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一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未发现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截至报告
日,上一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发现的内部控制一般缺陷总体上已完成整改;个别一般缺陷正在按既定整改
计划有序推进。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董事会认为,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和重要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相关规定保持了有效的内部
控制。同时,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公司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
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独立审计,
并出具无保留意见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报告认为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2019 年公司将继续遵循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规范
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持续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17年11月3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稽查总队调查通字171577号)。中国证监
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2018年8月2日公司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8〕76号),证监
会对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具体内容请参阅公司2017年12月2日及2018年8月3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
号:2017-097及2018-050)。
(2)公司于2018年2月9日收到《关于对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责令改正等监督管理措施的决
定》(编号:河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8]1号)。具体内容请参阅公司2018年2月13日披露的相
关公告(公告编号:2018-010)。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菅明军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