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证券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和《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 责的态度,对《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预先审阅,审议程序合法合 规。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 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的财务状况和 2020 年第二季度的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 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