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证券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中原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 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预先审阅,审议程序合法 合规。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 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的财务状况及 2020 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有 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 致同意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