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证券:关于全资子公司中州蓝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子公司部分股权进展公告2021-01-23
证券代码: 601375 证券简称: 中原证券 公告编号:2021-005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中州蓝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开挂牌转让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州蓝海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州蓝海”)公开挂牌转让子公司河南省中原小额贷
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小贷”)15%股权,挂牌期间征集到唯一受让人漯
河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漯河金控”),摘牌价格为人民币 16,238.70
万元。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不涉及对中原小贷控制权发生变更,不构成重大资产
重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股权转让尚需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审批通过,能否获得核准
存在不确定性。
一、交易概述及进展情况
2020 年 8 月 13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
让中州蓝海持有中原小贷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州蓝海以中
原小贷截止 2020 年 3 月 31 日经评估的净资产值为基础,转让其持有的中原小贷
15%股权。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8 月 14 日和 2020 年 10 月 9 日披
露的有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62 和 2020-066)。
2020 年 11 月 5 日,中州蓝海在河南省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中原小贷
15%股权,挂牌价为人民币 16,238.70 万元(已完成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程序)。
截止 2021 年 1 月 15 日,挂牌公告期满。2021 年 1 月 18 日,中州蓝海接到河南
省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挂牌公告结果通知》,在公告期间仅有一家意向受让
方漯河金控办理了受让登记,摘牌价格为人民币 16,238.70 万元。
2021 年 1 月 22 日,中州蓝海与漯河金控签订了《国有产权交易合同》,双
方约定中州蓝海持有的中原小贷 15%股权以人民币 16,238.7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
漯河金控,本次转让需获得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审批通过。本次股权转让
事项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未构成关联交易。
二、受让方情况介绍
1、受让方基本信息
受让方名称 漯河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伟
注册地址 漯河市郾城区淞江路漯河银行大厦 17 楼
成立日期 2020 年 3 月 6 日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00,000 万元
主要股东 漯河市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金融股权投资;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本运作及资产管理;
金融服务;重组、并购咨询及金融研究;受托管理专项资金;
经营范围
参与商业数据及信用等金融信息采集和管理;参与大数据及智
慧城市;与经营有关的实业投资等业务。
2、漯河金控成立时间不足一年,其控股股东漯河市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漯河城投”)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漯河城投资产总额人民币 3,700,085.54 万元,负
债总额人民币 2,321,500.20 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人民币 1,378,585.34 万元;
2019 年,漯河城投累计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188,272.20 万元,利润总额人民币
12,768.09 万元,净利润人民币 10,354.12 万元。
三、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国有产权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中州蓝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受让方:漯河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签约日期:2021 年 1 月 22 日
转让标的:河南省中原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15%股权
转让价格:人民币 16,238.70 万元
转让价款支付方式:分期付款。受让方首期付款为成交价格的 30%,首期付
款金额为人民币 4,871.61 万元。首期付款包含成交价格 10%的保证金以及成交
价格 20%的剩余首期付款。待受让成功后,上述保证金转为成交价款,剩余首期
付款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全部付清,全部首期付款由河南省产权交
易中心转给转让方。剩余转让价款为成交价格的 70%即人民币 11,367.09 万元,
在扣除转让方承担的服务费后由受让方在 2021 年 3 月 31 日前足额支付至转让方
指定的银行账户。
违约责任:
(1)受让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全部成交价格的,应向转让方支付逾期
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按照延迟支付期间应付价款的每日 5‰计算。
(2)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错的一方
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均有过错的,则由双方按责任大小承担各自相应的责任。
四、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出售中原小贷 15%股权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其他情
况。
五、股权转让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有利于公司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优化资源配置,盘活存
量资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本次交易完成后,中州蓝海仍为中原
小贷的控股股东,不会导致公司对中原小贷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导致公司合
并报表范围的变更。本次股权转让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
司自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将计入资本公积,不会对公司
合并报表损益产生影响,具体数据以注册会计师最终审计结果为准。
六、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生效需经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审批通过,能否获得核准存在
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