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证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中州蓝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其子公司部分股权进展公告2021-12-21
证券代码: 601375 证券简称: 中原证券 公告编号:2021-068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中州蓝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开挂牌转让其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州蓝海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州蓝海”)公开挂牌转让其子公司河南省中原小额
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小贷”)11%股权(以下简称“本次 11%股权转
让”),挂牌期间征集到唯一受让方漯河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漯河
金控”),摘牌价格为人民币 12,607.4905 万元。2021 年 12 月 20 日,中州蓝
海与漯河金控签订了《国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转让其持有的中原小贷 11%股权。
2021 年 12 月 20 日,公司收到《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河南省
中原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变更事项的批复》(豫金监〔2021〕137 号),同意关于
前次 15%股权转让的股权结构调整等有关事项。前次转让中原小贷 15%股权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3 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中州蓝海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公开挂牌转让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本次 11%股权转让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 11%股权转让事项结束后,中州蓝海将不再是中原小贷的控股股东,
公司不再对中原小贷有控制权。
本次 11%股权转让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 11%股权转让的后续事项需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审批。
一、 交易概述及进展情况
1、前次 15%股权转让进展
2020 年 8 月 13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
让中州蓝海持有中原小贷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州蓝海以中
原小贷截止 2020 年 3 月 31 日经评估的净资产值为基础,转让其持有的中原小贷
15%股权。2021 年 1 月 22 日,中州蓝海与漯河金控签订了《国有产权交易合同》,
将其持有的中原小贷 15%股权转让给漯河金控。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8 月 14 日、2020 年 10 月 9 日及 2021 年 1 月 23 日披露的有关公告(公告编
号:2020-062、2020-066 和 2021-005)。
2021 年 12 月 20 日,公司收到《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河南省中
原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变更事项的批复》(豫金监〔2021〕137 号),同意关于前
次 15%股权转让的股权结构调整等有关事项。
2、本次 11%股权转让进展
2021 年 10 月 15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第二次转让中州蓝海持有中原小贷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州
蓝海以中原小贷截止 2021 年 6 月 30 日经评估的净资产值为基础,转让其持有的
中原小贷 11%股权。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6 日披露的《中原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中州蓝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其子
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
2021 年 11 月 16 日,中州蓝海在河南省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中原小
贷 11%股权,挂牌价为人民币 12,607.4905 万元(已完成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
程序)。截止 2021 年 12 月 14 日,挂牌公告期满。2021 年 12 月 15 日,中州蓝
海接到河南省产权交易中心《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意见书》,在公告期间仅有一
家意向受让方漯河金控办理了受让登记,摘牌价格为人民币 12,607.4905 万元。
2021 年 12 月 20 日,中州蓝海与漯河金控签订了《国有产权交易合同》,
双方约定中州蓝海持有的中原小贷 11%股权以人民币 12,607.4905 万元的价格转
让给漯河金控,本次 11%股权转让的后续相关事项需获得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
理局审批。本次 11%股权转让事项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未构成关联交易。
二、受让方情况介绍
1、受让方基本信息
受让方名称 漯河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伟
注册地址 漯河市郾城区淞江路漯河银行大厦 17 楼
成立日期 2020 年 3 月 6 日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00,000 万元
主要股东 漯河市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金融股权投资;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本运作及资产管理;金
融服务;重组、并购咨询及金融研究;受托管理专项资金;参与
经营范围
商业数据及信用等金融信息采集和管理;参与大数据及智慧城
市;与经营有关的实业投资等业务。
2、漯河金控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漯河金控资产总额人民币 69,195.39 万元,负债
总额人民币 27,169.37 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人民币 42,026.02 万元;2020 年,
漯河金控累计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129.04 万元,利润总额人民币 1,588.52 万
元,净利润人民币 1,626.02 万元。
3、除漯河金控是中原小贷股东外,漯河金控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
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三、本次 11%股权转让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国有产权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中州蓝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受让方:漯河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签约日期:2021 年 12 月 20 日
转让标的:河南省中原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11%股权
转让价格:人民币 12,607.4905 万元
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本次产权转让支付方式采用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在公告期内交纳的保证金即
成交价格的 10%,保证金为人民币 1,260.75 万元,待受让成功,保证金转为产
权转让价款。剩余的产权转让价款即成交价格的 90%,剩余产权转让价款为人民
币 11,346.7405 万元,剩余产权转让价款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全部
付清。
违约责任:
1、受让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转让价款的,应向转让方支付逾期付款违
约金。违约金按照延迟支付期间应付价款的每日 0.5‰计算。
2、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错的一方
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均有过错的,则由双方按责任大小承担各自相应的责任。
四、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 11%股权转让暂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其他情况。
五、股权转让对公司的影响
前次 15%股权转让及本次 11%股权转让符合公司对中原小贷的整改方案,稳
步降低中州蓝海在中原小贷的股权比例,中州蓝海将不再是中原小贷的控股股东,
公司不再对中原小贷拥有控制权,并不再把中原小贷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逐步转让中原小贷股权符合证券公司回归本源、聚焦主业的要求,对公司目
前业务发展无重大影响。
六、风险提示
本次 11%股权转让的后续相关事项需经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审批。公
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