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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原证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12-31  

                          证券代码: 601375        证券简称: 中原证券      公告编号:2021-072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
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并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以通讯
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10 人,实际出席董事 10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菅明
军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持续关连交易框架协议及设定年度交易上限的议
案》
    表决结果:关联/连董事李兴佳、张秋云回避表决,同意 8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根据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要求,同意公司与关连人士河南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原股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续签《证券和金融产品交
易及服务框架协议》,有效期限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
并设定相关交易于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三个财政年度的年度交易上限。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了预先审阅。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
经审查,《关于签署持续关连交易框架协议及设定年度交易上限的议案》,符合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和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等规定,该议案所涉及的日常关联/持续关连交易是公司在日常业务中按一般商
业条款进行的,与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原股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拟分
别续签之《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及服务框架协议》的条款及其项下拟进行的日常
关联/持续关连交易的年度上限公平合理,遵循了关联/连交易价格公平、公正原
则,关联/连交易定价以公允价格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相关业务的开展有利于促进公司的业务增长,符合
公司实际业务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具体内容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持续
关连交易框架协议及设定年度交易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4)。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合规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风险偏好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