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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原证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2-03-26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的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作用,积极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推动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现将 2021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目前公司董事会共有 11 名董事,其中独立董事 4 名。报
告期内,鉴于公司董事会换届以及独立董事任期届满事宜,公
司共计更换独立董事三名,截至报告披露前,公司各独立董事
的基本情况如下:
    袁志伟先生,1975 年出生,商科学士学位,香港会计师公
会资深会员、澳大利亚注册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拥有丰富的
财务、企业管治及风险管理经验。历任香港马炎璋会计师行审
计员、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
(香港)审计师、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的北京和深圳分行审
计师、航标控股有限公司(其股份于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代
码:01190)财务总监及公司秘书、助理总裁、睿智行政服务有
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9 年 5 月至今担任智欣集团控股有限公
司(其股份于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代码:02187)联席公司秘
书。
       宁金成先生,1956 年出生,法学博士,教授。现任郑州大
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目前兼任郑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河南师道律师事务所律师。曾任郑州大学讲师、教授、副校长,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院长、党委书记。
2019 年 1 月至今担任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西安宏
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其股份于上交所上市,股票代码:
600817)独立董事。
       于绪刚先生,1968 年出生,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学位。历任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2016 年 5 月至今担任大丰港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其股份于
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代码:08310)独立董事;2016 年 12 月
至今担任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其股份于上交所上市,股票
代码:600155)独立董事。
       张东明女士,1953 年出生,经济学博士学位。现为中国财
政科学研究院(原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退休研究员。1969
年 9 月参加工作,曾先后为牡丹江空军五七干校工人、北京市
东城区委工业交通部干部、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生部科
长、教务处副处长、处长,高级经济师、研究员,外国财政研
究中心研究员。
    陈志勇先生,1958 年 4 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南财经政法
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现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
师。1987 年研究生毕业于原中南财经大学财政学专业,同年留
校任教。历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系主任、财政税务学院副
院长、财政税务学院院长。现兼任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等财经
教育分会财政学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全国高校财政学教学研
究会副会长、全国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湖北省财政学会常务理事、湖北省预算与会计研究会副会长、
湖北省税务学会副会长、湖北省国际文化交流中心理事等职,
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曾崧先生,1972 年 7 月出生,香港中文大学工商管理学士
及英国伯明翰大学工商管理(国际银行与金融)硕士学位。现
为溢达中国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溢达集团董事总经理(集团
人力资源)。1996 年 10 月参加工作,拥有丰富的战略管理、企
业运营及人力资源管理经验。曾任美国评值公司亚太区总裁助
理、中国区总经理,全校网(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营运总
监,慧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副总裁,2002 年加入溢达集团,历
任分支机构总经理、集团首席人力资源官及集团全球销售董事
总经理职务。
    贺俊先生,1976 年 12 月出生,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产业经济学博士,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有突出贡献中
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002 年参加工作,曾任
中信建投证券研究所投资策略分析师。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工
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中
小企业研究中心主任,国家频谱资源委员会委员。
    公司现有独立董事 4 名:张东明女士、陈志勇先生、曾崧
先生、贺俊先生。4 位独立董事独立履行职责,与公司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
没有关联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独立董事出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2 次,其中年度股东大会
1 次,临时股东大会 1 次;公司董事会共召开 15 次会议,独立
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大会情况
  董事    本年应
                   亲自   以通讯   委托          是否连续两
  姓名    参加董                          缺席
                   出席   方式参   出席          次未亲自参   出席次数
          事会次                          次数
                   次数   加次数   次数            加会议
            数
  袁志伟
                 7        7      6         0         0    否         0
 (离任)
  宁金成
                 7        7      6         0         0    否         0
 (离任)
  于绪刚
                 15      15      13        0         0    否         2
 (离任)
  张东明         15      15      13        0         0    否         2
  陈志勇         8        8      7         0         0    否         1
   曾崧          8        8      7         0         0    否         1



     2、独立董事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下设 4 个专门委员会:发展战略委员会、风
险控制委员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
     (1)公司独立董事在各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如下:
    姓名                                  任职情况
袁志伟(离任)          薪酬与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宁金成(离任)          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委员、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
于绪刚(离任)                        薪酬与提名委员会
   张东明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陈志勇             薪酬与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
    曾崧                 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委员
    贺俊                         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委员

     (2)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发展战略委员会 4 次,风险控制委员
会 2 次,薪酬与提名委员会 3 次,审计委员会 9 次,独立董事
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风险控制委员会
     姓名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宁金成(离任)       2                    2          0
    陈志勇           2                    2          0
                      薪酬与提名委员会
     姓名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袁志伟(离任)       2                    2          0
宁金成(离任)       2                    2          0
于绪刚(离任)       3                    3          0
    陈志勇           1                    1          0
     曾崧            1                    1          0
                          审计委员会
     姓名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张东明           9                    9          0
袁志伟(离任)       5                    5          0
     曾崧            4                    4          0

    (二)独立董事现场调查及年度履职情况
    各位独立董事通过现场会议、电话、邮件等方式对公司进
行调查了解,并经常与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经理层
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通过与年审会计师当面
沟通,听取年审计划汇报,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公司为独立
董事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凡是需要董事会决策的事项,公
司均能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提前通知并提供详细的资料,保证
了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客观、独立、审慎的原则,
充分履行职责,积极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类专门委员会
会议,认真、专业、独立地审议每个议题,重点关注公司的法
人治理、风险控制、合规管理、关联交易、重大投融资等,积
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富有建设性的专业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
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1 年 3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预计日常关联/持续关连交易的
议案》。
    2021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持续关连交易框架协议及设定年度交易
上限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的表
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关联交易遵循了自愿、公开、
诚信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
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1、公司担保情况
    2021 年 9 月 6 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中州国际金融控股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州国际”)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
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金额为港币
1.5 亿元(折合为人民币 1.25 亿元),以支持中州国际在境外
获取银行借款,上述反担保期限为 12 个月。
    2021 年 9 月 27 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中州国际向招商银
行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金额为港币 1.8 亿元(折合为人民币 1.50
亿元),以支持中州国际在境外获取银行借款,上述反担保期限
为 12 个月。
    2、资金占用情况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
司资金的情况。
    独立董事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担保事项均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董事会或股东
大会审议程序,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控股股东所属企业、
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也未发现公司存在控
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充分保护了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0〕 1190 号)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7 月完成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73,814,000 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4.71 元,共
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3,644,663,940.00 元,扣除本次非公开发
行的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27,534,113.67 元,本次
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617,129,826.33 元。
截至 2021 年 5 月 26 日,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不再使用,公司已注销了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募集资金
专户注销时结余的募集资金利息人民币 299,929.32 元(低于
人民币 500 万且低于募集资金净额的 5%)转出用于补充流动
资金。具体内容请参阅公司 2021 年 5 月 27 日披露的相关公
告(公告编号:2021-028)。
    (四)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证券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支付符合公司薪酬方案
和绩效考核办法的规定;公司定期报告中所披露的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 月 30 日、2021 年 7 月 17 日披露了
公司 2020 年度业绩预增公告、2021 年半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进行了信息
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六)聘请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1 年 5 月 2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选聘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负责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同时提供
境内外审计服务,聘期一年。
    独立董事认为:聘请大华事务所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工
作的要求,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
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公司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1年上半年利
润分配方案》。
    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人民币0.17元(含税)。以公司已发行总股数4,642,884,700股
为基数,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78,929,039.90元(含税)。
    2021年上半年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
红利人民币0.17元(含税)。以公司已发行总股数4,642,884,700
股为基数,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78,929,039.90元(含税)。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
的经营发展需要、盈利水平、资金需求及现金流状况等因素,
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也有利于公
司的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独立董事积极关注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维护公司整
体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报告期内,公
司及股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未出现违反相关承诺
的情况。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境内外信息披露法律法规的要求,
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平的披露了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
并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情况,确保投资者知悉公司发展的
真实情况,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提高了公司的透明度。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平的开
展了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一直注重内部规章制度和管理体制的建设,从公司治
理层面开始,自上而下的对各项业务及管理工作强化制度控制。
公司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公
司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
因素,制定了较为全面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根据行业
监管、业务发展和加强风险管理的要求,不断补充、修订和完
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基本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层级、
各个方面和各项业务环节,并得到有效执行。公司把内部控制
建设始终贯穿于公司的经营发展之中,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强
化制度执行,落实监督检查,促进公司依法合规经营。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
按照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制定了相关
的内部控制制度,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和工作制度的要求,依法合规地开展工作,各专门委员会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特长,对讨论决策的重大事项提供了有效
的专业建议,协助了董事会科学决策。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的运作合法合
规,所有重大事项均经过充分讨论和审议,决策科学高效,董
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切实有效运作。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全体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
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参与了公司所有重
大事项的审议,积极地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促进了董事会决
策的规范、科学和高效,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2 年,独立董事将继续忠实、勤勉的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推动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